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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七章 】法律责任 》 ? ,     【第四:十二条 《 违反?本条例规定政—府统计机《构或者有《关部:门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?由,。本,级人:民政府?、上:级,人民政府统》。计机构、《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!构责令限期改正【予以通报;对直接】负责的主管》人,员和其他直接—。责任人?员由任免机关—或者监察机关—。依法:给予处分《  【   ? ,  : (一)违》反第十一条第一【款,规定地方统计调查项!目未经批《准或者虽经批准但】未依法公布擅自【组,。织实施的; ! 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二)违!反第十二条第二款】规定:拒绝向本级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!供统:。计所需的《行政记录的; 】 :。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(—三)违反第三十五条!第一款?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!不如实搜集、—报送统?计资料伪造、篡改统!计资:。料或者要求》政府统计调查对象】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!的; 《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四)违?反,第三十八条、—第三十九条规定【。不依法履行统—计监督检查职责或】者不依法查处统【计违法行为的 【 》    第》四十:三条  违反—本条例?第十五?条第一项、第—二项、第三项—规定政府统计调查】对象未在规定期【限内补正的由政府】统计机?构责:令补正给《予警告;拒》不补正?的,对企业事业单位或】者其:他组织处《以二千元以》上一万元《以下罚款对个体【工,商户处?以二百元《。以上一?千元以下罚款 【。     !第,四十四条 》 ,。违反本条例第十【七条规定地方—各级人民政》府、政府统计—机构:或者:有关:部门、单位的—主要负责人及—。其他负责人有下【列,行为之一的由任【。免机关?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!予处分并由政府统】计机构予以》通报 ? ,。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: (一)自行修改统!计资:料、:编造虚假统计数据】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要求【政府统计机构、【统,计人员?或者其他机构、人】员拒报、虚报—、瞒报或者》伪造:。、,篡改统?计资料的; 【。 ,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(?三):对依法?履,行,职责或者拒》绝、: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!。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!;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四)对揭发、检举!统计违法《行为的人员打击报】复的; !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五)!。对本地?区、:本部门、本单—位发生的《严重统计违》法行为不履》行,监督管理职责的 】 ?     第【。四十五条 》 违反本条》例第十九条第二款】。规定民间《统计调查组织—超出委托权》限,或者范围实》施,统计调?查活动的由政府统】计,机,构责令改正》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!以上:五万元以下罚款 !     】第,四十六条  违反】本条例第二十一【条规定?。。民间统计调查组【织者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政府—。。统,计机构责令停止【调,查给予警告》并处一万元以上【五,万,元以下罚款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一)强?迫,调查对?象接受调查的; 】。 ?    》  :。   (二》)冒用政府统计调查!的名义组织实施调查!的; 《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(三【)欺:骗、蒙蔽调查对象】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未经调查对象!同意对外提供、泄露!能,够识别或《。者推断单个调—查对象身份的信【息和数据的 — ?  ?   民间统计调】查组织?者冒用政府统计调查!的名义组织实—施调查情节严重的】由政府统计机构【处以五万《元以上十《万元以下罚款 !    — ,第四十七《条  违反本—条例第二十》二,条,规定:应当公布《统计资?料而未公布或者公布!统计资料不符合规定!要求: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!人,员和其?他直接?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!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!予处分 】    《 第四十八条—  违反本条例第二!十四条规定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由—政府统计机构—责令停止发布—、公开更正给予警告!可以处以五千元【以上二万元以下罚】款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民间统计】调查组?织者发布伪》造、篡改《的民间?统计调查资》料发:布时不按照要求说】明相关?内容:或者:不注明?资料来源《的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?新闻媒体《和其他单位、组【织对外发布》信息引用民》间统计调查》资料未注明民间统计!调查:组织者名称》或者伪造、篡改民间!统计调查资料的 】 》  :  第四十》九条  违反—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!定承担经常性—政,府统计?调查任务的》国家机关、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】。他组织任《用、聘用不具—。。有统计?从业资格或者—统计专业《技,术,职务:。资格的人《员从事?统计工作的由政【府统计机构责令改】正,给予警?告;拒?不改正?的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属于国家工—作人员的由任—免机关或者监察机】关依法给予处—分 ?    【 企:业事:业单位或者其他【组织有?前款行为《拒不改正《的由政?府统计机构处以二】千元以上一》万元以下《罚款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