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,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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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条— 用人单位违反本!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按照社会保险法!律、法规的规定处理!
— (!一)不办理失业保】险登:记的;
》
【。 (二)未!按时足额缴纳—失业保险费的
【
《。
, 用人—单位拒不出》。具解除或者终止劳】。动关系证《明的按照劳动—合同法律、法规【的,规定处?理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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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四十一条》 不符合享受失业!保险待?遇条件以欺诈—、伪造证明》材料或?者其他手段骗取【失业保?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!社会保障《。部门责令退回骗取】的,。失业保险《金,处骗:。取金额2《倍以上5倍以—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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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【二条 失业保险经!办机构及《其工:作,人员违反《本规定有下列—行为之?一的:按照社?会保险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》处理
?
【 ? (一)以欺】诈、伪造《证明材料或者其【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!基金:支,出的;
《。
》 《 (二—)未履行失业保【险,职责:的;
! — (三)《未将失业保险基金】存,入财:政专户的《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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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(四)克扣—或,者拒不按时支—付,失业保险待遇—的;
【
【 (五)丢失或】者篡改缴《费记录、享受—失业保险待遇记【录等失业保险—数据、?个人权?益记:录的;
】
!(六)有违反社会】保险法律、》法规的其他行为【的
《。
? 第四—十三:条 人力资源【社会:保障、财《政、地税等部门以及!失业保险经办—机构:的工作人员》滥用职权、玩—忽职守、徇》私舞弊的依》法给:予处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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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四条 有关单!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!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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