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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女】职工劳动保》护法:全文 【 ?    第》一条  为保护女】职工在劳动中—。。的,安全和健《康维护女职工的【合法权益根》据,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!护规定结合我省【实际情况制定本办】法 : ,     】第二条 《 本办?法适用于本省境内】一切:国,家机关、人民团【体、企业和》事业单位(以下统】称单:位,)的女职工 !     第【三条  凡适合妇女!从事劳?动的:。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!拒绝招收女职—工,。 , ? :    第》四,条  ?各单位应《积极改?善,劳动条件为》女职工创《造,安全、文明的劳动】环境 —   《 , 第五条《  不得在》女职:工怀孕期、产期【、哺:乳期降低其基本工】资或者解除其劳动】合同  !  : 第六条  —禁止安排女职工从】事,矿山井下、国家规定!的第四级体力劳动】强度的劳动和其【他女:职,。工禁忌从事的劳【。。动 ?。    【 第:七条:  女职工在—月经期间所在—单位不得安排—其从事高处、低【温、冷水、野外和】国家: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!。动强度的劳动—应暂时调《做其他?工作或?给予公假一至二天】 :  》   ?对其:他工种的《女职工月经》过多或?因痛经?不能:坚持工作的经医疗】单位:。证明给予公假一天】    ! 第八?条, , 对已婚《未孕、怀孕》和哺乳期《的女职工单位应将其!暂,时,调离:下列作业铅》的冶炼、浇铸铅粉】生产;纯苯的—生,产、回收;汞的生产!、蒸:馏、回?收;镉的生产二硫】化碳的生产超过卫】生,防护要求《的剂量当量》限值的放射性—。作业;其他明—显,危害女性生理机能、!影响下一代健康的】有毒有害《作业 】    《第九条  对怀【。孕的:女职工不得》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!的第三级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!和孕期禁忌从事的】劳动对从事经常弯】腰、攀高、下蹲、】抬,举、搬运《等,容易引起流产、【早产的作业的—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!明,应暂时调《做其他工作或酌情减!轻其工作《量 ? ,    — 对怀孕的》女职工不得安排加】班加点其《在,劳动时间内进行产】前检查?算作劳动时》。间并扣除相应的【劳动:定额 】    怀孕七个】月以上(含七个【月)的?女职工一般》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!劳动在劳动时间内】应给予?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!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!班确有?困难:者,经本人申请》单位:批准可休产前假六十!天休:假期间其工资不得】低于百?分之八十《 ?。   》  第十《条  女职工—的产假不得少于【九十天其中》产前休?假,十五天难《产的增?加产假十五天;【多胞胎生《育,的每: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!产假十五天 】   》  怀孕三》个月以内流》产,的,女职工根《据,医疗单?位的:证明给予二十至【三十天的产假;三】个月以上七个月以】下的产假四十二天】。;七个月以上—的产假九十天— :     】产假期满恢复工【作时:允许有?一至二周的时间【逐步恢复原定额的】工作量 《 《  :   第十》一条  有》不满一周岁》婴儿的女职工每班】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!哺乳(?含人:工,喂养)时间每次【三十:分钟多胞胎生育的】每多哺?乳一:个婴儿每次哺—乳时间?增,加三十?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!时间内的两次—哺乳时间《可以合?并使用?哺乳时间和在—。本,单位:内哺乳往返》途中的时间算作【劳动时间并》扣除相应的劳动【定额婴儿满周—。岁后经医疗单—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!延长哺乳期但以不】超过半年为限—  【   第《十二条  女职【工在哺乳期》内单位不得安—排其从事国家—规定:的第三级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】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!的劳动不得延—长,其劳动时间一般不】得安:排其从?事夜班劳动 】     【。上班有困难者经本】人,申请单位批准可休】半年的哺《乳假工资不低于【百分之八十 【     】第十三条 》 女职工较多—。的单位应按》照国家有关规定以】自办或者联办—的形式?建立有专人管理【的女职工卫生室【、孕妇?休息室、哺乳室、托!儿所:、,幼儿园等设施 】   — ,  :  : (:一)女职工》在一百?人以上的单位应设】女职:工卫生室《;女职工在四十人】以上、?一百人以下的—。单位应设置简易【温水箱及冲洗器【;流动?或分散 【。     工【。。作的:单位可发单人自用】。冲洗:用具 ? ?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?)有五名以上—哺乳婴儿的》单位:应设:。哺乳室 — ,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《 (三)有二十【名以上?幼儿的单位》应设托儿所 【 《。  :。。  第十四条  女!职工:患,有更年期《综合症者单位应【适当减少其工—作量 】    《第十:。五条:  各单位应切实做!好女职工卫生—保健工作《。 ,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对女职】工进行就业前健【。康检:查对:患有职业禁忌症者】不得:安排其?从事禁忌的劳—动 【。     》 ,。  (?。二)按规定进行定】期,健康检查对》确,诊患有职业》病者应积极》予,以,治疗并将其调离原】岗位妥?善安排工作定期健康!检查按公《。假处理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—至少每两年对女【职工(含退休—女职工)《普查一?次妇女病普查妇女病!按公假处理 【     第!十六:条,  各?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!门,必须指定《专人负责女职工【劳动保护工作加强】行,政管理 》   —  第十七》条  女职工在其权!益受到侵害时—有权向所在》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当!地劳:动部门提出》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!应当自?收到申诉书次日起】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!定女职工或单位【对处理?决定不服的可在【收,到处理?决定书次日起十【五日内向处》理机关提出书—。面,申,诉,要求:。复,议并有权向》。处理部门的上级【。机关申诉《或向人民法院起【诉复议和向上级机关!申诉期?间必须?执行原处理》。决定:  【 ,  第十八条 【。 对认?。真贯彻?执行本?办法在女职工劳动保!护工: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!。。个人和?单位由单位》或主管部门》给予精神《鼓励或?物质奖励 】  ?   第十》九条  对违反【本办法、侵害—女职工权《益的:单位:的负责人《及直:接责任者主管部门】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!予行政?处分并责令该—单位给?予被侵害的》女职工以合理的【经济补偿 》 : ,     经劳】。动部门确认为违反】以上规定的单—位不:得评为?先,进单位和国家—。。二级:企业 ?    】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【各级劳动部门—对本办法的执—。行进行监《察各级?卫生部门和工会【。、妇联组织有—权,对本办法《的执行进行监督 !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?一条  女职—工违反国家》有关计划生育—。规定:的其劳?动保护按《照国务院女职工劳】动保护规定》第十五条办理 !   》  第?二十二?条  女职》工因:生理特?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!围按劳动《。部规定?执行  !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本办法由省】劳动局负责解释【。    ! 第二?十四条  本办法】自公布?之日起执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