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? 劳动保护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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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条 地方各级人!。民政府全面领—导本行?。政区:域内的保护工—作实行?目标管理每年向同级!人民代表大》会,常务委员会报告劳】。动保护?工,。。作情: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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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第,八条 《。各,级经济、《计划、?科技行?政部:门在编制国》民经济、《科学技术发展计划】和规划?时应当?同时安排劳动—保护措?。施项目、劳动—保护科?学技术研究》和开发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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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— 各级财《政行政?部门应当将劳动【保,。护监察事《。。业经费和《其他必需的》经费列入财政—预算
! : 第:十条 各级企业】事业主管部门和【企业事?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!对所属系统、单【。位的劳动保护工【作负全面领导责任;!其他负责人对—分管范围内的劳动保!护工作负领》导责任在安排生【。产劳动活动》。。的同时必《须安排劳动保护工】作
【 第十一条】 企业事业—单位必须遵守国【家劳动保护的法【律、:法规:和有关规定建立【健全安全《卫生规?章制度完《善保障措施改善【劳动条件编制—年度劳动保护—技,术措施并在人员、】资金、物资方面【予以保证;明—确,劳动保护工作—机构及专兼职—人员;?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!强生产现场》的检查、检测—和管理及时治理【尘毒危害消除—事故隐?患做到?安全生产和》文明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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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十二条 企业】事业:单位在实《行各种经济承—。。。包责任制时必—须有保护劳动者的安!全和健康的》内容并?明确规定各》自应负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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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】 企业事》业单:位负责人应当定期】向职工大《会或者职工代表大】会报告劳动保护【工,作情况听《取意见和建议认真】。改,进劳动保护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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