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江?苏省劳动《保护条例
》
,
《
由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十次会议》于,2004年6月【。17日通过现予公布!自2:0,04年7月1日【起施行
】。
:
?20:04:年6月18日
【
】。
,江苏省第《十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《会第:十,次会:议决定对江苏省劳】动保护条例作如下修!改
《
?
《一、将第五》条修改为"》。县级以上《地方各级人》民政:府安全?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!劳动保?护工作实施综合监督!管理;各级劳动、】卫,。生、质?量技术监督、公【安、环境保》。。。护等行政部门—按照各自职责—。对有关?。。的劳动保护》工作实?。施监督管《理;:。各级工会等组织对】劳动保护工作实【施群众?监督"?
》
,
二、删去】第十条
【。
《
三、将第十六】条改为第十五—条修:改为"企业事—业单位新建、—改建、扩《建和技术改造工程】项目的安《全设施和职业病【防护设施必须与【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】、同时?施工、同时投—入生产和使用并【依照法律《、,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!设计审查《和竣工验收"
!
四】、将:第十九条改》为,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!。为"企?业事业单位使用【。的,涉及生?命安:全、危?。险性:较大的特种设备以】及危险?物,品的容器《、运输?。工具必须按》照国家有关》规定由专业生—产单位生《产,并经取得《专,业资质的检》测、检验机构检测】、检验?合格:取得安?全使用证或者安【全,标,志方可?投入使用《检测、?检验机构对》检测:、检验结果负责【"
【
:
五、《将第二十《条改为第十》九条修?改为"锅《炉、压力容器的设计!。。、制造、《安,装、使用、检验、维!修和改?造必须遵守国家【和省特种设备安全监!察法规的规定—"
【
六》、将:第,二十:五条改为第二十【四,条修改为"矿山企】业的设计、建—设和开采必须执行】国,家有关矿《山安全法律、法规及!有关规程
【
"】对,矿山企?业实行安全许可【制度未?取得:。安全生产许》可,证的不得从事—生产活动"
—
【
七?、将第二十六条【改为:第二十五条第二款】修改为"劳动防【护用品的《质量检验《由法定的劳动防【护用品监督》。检验机构负责"
!
》
八、》将第二十《八条:改为第二十七—条第一款修改为"企!业事业单《位对:从事有毒《有,害作:业和特殊工》作作业的职工必须进!行上岗前、》在岗期间和离—岗时的?职业健康检查—并建立职业健—康,监护档?案;职业健》康检查应当》由省级以上》卫生行政《部门批准《的医疗卫生机—构承担职业健康检】查,的对象、项目和【。检,查周:期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,执行"
【
,
九、将】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!十六条?修改为"企业—事业单位的主—要负责?人,和安全生产》。管,理人:员必:须,。具备与本单位所【。从事的?生产经营活动—相应的?。。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】。理,能力
?
》
《。。"危险物品的生【产、经营、储存单】位以及矿山、建【筑施工单《位的主要负》责人和安全生产【管理:人员应当由》有关主管部门—对,其安全?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!考核合?格后:方可任?职考核不得》。收费"
—
?。
十、第四】十,条改为第三十九【条增加一款作为【。第二款"用人单【。位应当?将工作过程》中可能?产生的职业中毒危】害及其后果、职【业中毒危《。害防护?措施和待《遇等如实告》知劳动者对劳—动者进行《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!训和在岗期间的定】期职业卫生培训指】。导劳:动者正确使用—。职业中毒危害—防护设备和》个人使用的职—业中毒危害》防护用?品"
!。。
,
十一、增—加,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!"县级以《上地方安全生产【监督管理部门—行使劳动保护综合】。管理协?调职能?组织实施对作—业场所职《业安全?、职业卫生的监督检!查"
!。
?十,二、将?第四:。十,四条修改为》。。",地方各级《人民政府劳动行【政部门负责对企业事!。业单位招工、劳动】时间、休息休—假制度和《女职工、未成年工保!护实施监督管理【"
?
》
:
十三、删去第【四十:五条
!
十四、删【去第四十六条
【
】。
十五、将第—四十七?条改为第四十—五条修改为"地【方各级人民》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!照职业病防治法【律、法规、国家【职业卫生标准和卫】。生要求依据》职责划分对》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!业病危害《检测、评价活—动进:行,监,督检查?"
《
十六!。、删去第《四十:八条
—
《
,
十七、《。将第四?十九条?改为第四《十六条修改为"【。各级质?量技术监督、公安】和环境保护等行政】。部门依?。照,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对劳动保护—工作实施监督和管】理,"
【
十八—、删去第五十三条】。。
【
十九、—将第五?十四条?改,为第五十条》修改为"对违反本】条例规定《。的,行为由安全生产【监督:、劳动、质量—技术监督《、卫生、公安和【环,境保护等行政部门】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!。依照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予?以,处罚"
【
:
?
此外还对部分条款!作了文字《、技术修改》。并根据本决定对有】关条文的顺序作相】应调整?
《
本决定!自2004》年7月1日起—。施行
?
】
江苏省劳动保护】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!应修改重《新公布
!
:
江?苏省劳动保护条例(!第四:次,修,。正)
】
(19【93年10月3【0日:江苏省第八届—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四】次,。会,议,通过: 根据?19:94:年10?月23日江苏省第】八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。一,次会议关《。于,修改〈江苏省劳动保!护条例〉的决定第一!次修:正 根据1》997年7月31日!江苏省第《八届人民代表—大会:常务委员《。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!于,修改〈江苏》省,劳动:保护条例〉的决定第!二次修正 根据2】003年4月21】日江苏?省第十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二次—。会议关于修改〈【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!〉的决定第三次修正!。 根据20》04:。年6月17日江苏省!第十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十—次会议?关于修改〈江苏【省劳动?保护条?例〉:的决定第四次—修正)
《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