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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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为保障城市低收!入住:房困难?家庭:的基本?居住需求规范经济】适用住房建》设、供应、》交易和管理行—为根据?国家:有关规定结合本省】。实际制定本办—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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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 本省行政区域!内经济适用》住房的建设、供【应、交易《和,管理:。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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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本办法所称经济【适用住?房是指政府提供政】策优惠限定套—型,面,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!理标准建《设面向城市低收入】住,房困难家庭供应【具有: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!。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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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!法所称城市》。。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庭是【指城:市和:县人民政府》所在地的镇范—围内家庭收入、住】。房状况?等符合市、县人民】。政府规?定条:件,的家庭?
】 :第三条 发展经】济适用住房应当【遵,循政府主导、社【。会参: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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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—一规划、配套—建设因地制宜—。、,协调发展的方针【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!正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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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市、》。县人:。民政:。府应当在解》决城市低收》入家庭住房困难【的发展规划和年度】计划中明《。确经济适用住—房建:设,规,模、项目布局和用】地安排等内容并纳】入当:地国:民经济与社》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!设规划及时向社【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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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,条 省《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负责【全省经?济适:用住房?的指导?、协调和监督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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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、县人民【政府住房保障主管】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经济》适用住房管理—工作具体《工作由市、县—人民政府确》定的住房保障—。实施机构《承担
】 县级以上地!方人民政府发展和】改,革、监察、财政【、民政、国》土,资源、建设》、规:划、价格、税务【、,统,计、金融管理—等,部门在各自职责范】围内做好《涉及经济适》用,住房管理的相—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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