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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合【同监督管《理,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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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】人民政府关于—修改〈江苏省合同】监督管理办法〉【的决定已于2009!年,12月19日—经省人?民政府第41次常务!会议通过现予发【布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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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省人民政《府决定对《江,苏省合同监》督管理办法作如【下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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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【删,去第四条《第,二款、第《六条:、第七?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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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—将第八条改为第【六条第(《三)项修改为“【免除或者限制格式】条款提供方》可能造成对》方人身伤《害而应当承担的法律!责任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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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:加一项作为第(四】)项“免除或者限制!格式条款《提供方因故》意或者重大过失造】成,对方财产损失的责】任”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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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?、增加一条作—为第九条“下列【合同含?。有格式条款》的格式?条款提供方》应当在合同》文本使用之日起十】日内: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!政管理机《关,备案但按照》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!规定视?为合同格式》条款的除外
】
(】。一,)房屋买卖、房【屋中介?、住宅装饰》装修、物业管理合】同,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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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二)供电》、供水、供》热,、供:气,合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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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【。旅,游、拍卖合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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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有!线,电视、?电信服务《合同;
【
(五)!省工商行政管—理机关为维》护国家利益和—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备!案的含有格式条款】的其他?合,同
】
“《经备案的合同文本】内容:需变更?的格式?。条款提供方应当将变!更后的格式条款【重新报工商行政【管理机关《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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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“实行《省以:下垂直管理的行业其!合同格式条款的【备案机关为省工商】行政管理机关;【其他:行业合同格式条【款的备案机关为其】住,所地:工商行政《管理机关《。经上级机关备案的】合同文本不再重复备!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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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已备案的—合同文本应当在其】。合同:文本:封面左上角》位置加注‘》已备案’字样—使用国家和省发布】的合同示范文本【的不需要《备,案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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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四、增加一条作为】第十条“工》商行政管《理机关经备》案审查发现合同格】。式,。条款违?。反本:办法规定的应—当在收到备案材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向!格式:条,款提供方提出书面修!改意:见格:式条款提供方应【当在收到《修改意见之日起【二,。十日内修《改合:同格:式条款
】
《
“格?式条款提供方—对修改意见有异【议的可?以在收?到修改意见》之日起十日》内向工商《行政管理《机关书面提出—陈述申辩《或者听证要》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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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格式【条款:提供方提出陈述申辩!的工商行政管理机】关应当在收到陈【述申辩之日起—三十日内作出—书面答复;要—求举行听《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!关,应,当在收到听证—要,求之日?起三十?日,内组织听证”—
】
:五、增加一条—。作为第?十一条“《工商行?政管理机《关组织听《证的应当在举行【听证七日前将举【行听证的时》间、地点通知—格式条款提供方【和,其他有关当事人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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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“工商行政》管理机关举》行听证时应当—邀请:有关行政管理部【门、消费者协会、】行业组织和专—家学者以及消—费,者代表参加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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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工商行—政管:。理机关应当在—听证结束后十五日】内做出是《否修改合同》格式:条,款的决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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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】增加一条作为第十】二条“?经陈述申《。辩或者听证工商行】。政管理机《关认:定应当修改》合,同,。格式条款的格式条】款,提供方应当在收【到工商行政管理机】关,书面答复或者—。听证决定之》日起二十日内—修改:合同格式条》。款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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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将—第十三条《。改为第十五条—修改为“任何单位和!个人:不得为他《人实施?本办法第十三条、】。第十四?条所:列,的违法行为提供证】明、营?业执照、印章、【账户、凭证以及其】他便利条件”
【
!八、删去第》十,四,条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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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增《加一条作为第—。十六条?“经:营者在合同外—通过书面形式或【者大众?。传,媒方式公开》作出的?服务承诺应当—被视为合同的—组成部分违反服务】承诺的应当承担【违约责任”
【
十!、,增加一?条作为第十七—。条“对格式条款的】理解发生争议的【应当按照通常理解】予以解释对格式【条款有两种》以上解释的应—当作出不利》于格式条款提供【方的解释格》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!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!。格式条款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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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增加一条作!为第十八条“—对已备案《的含有格式条—款的合同文本工商】。行政管理机关应【当在互联网进行【公示对?有推:广,。价值的行业合同和】其他合同《工,商行政?管理机关应当联合】其他部门制定合同示!范文本?在全省范围内推广】使用并?在互联网提》供免费下《。。载供合同当事人【选择:使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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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《增加一条作》。为第:十九条?“格式条款提供【方不得?擅自更改已备案【的含有格式条—款的合同文本或【者将未备案的合同冒!。充已备案的合同使用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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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《、将第十五条—改为第二十条修【改为:“企业?、个体工商户—、,农,业,生产经营者以现有】。的以及?将,有的生?产设备、原》材,料、半成品、产品】抵,押,的应当在签订动产】抵押合同后依—。照自愿原则向抵【押人住所《地的工商行政管【理机关办理抵押【物登记工商》行,政,管理机关《应当按照当事人【的要求依《法,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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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
十:四、删去第二十条、!第二十?一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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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十五、将《第二:十二条?改为:第二十?五,条修改为“违—反,本办法第六条、第八!条、第九条第一款】和第二款、》第十条第一款、第】十二条?、第十九条规定的】由工:商行政管理》机关责令限》。。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!的处一万元以下【。的罚款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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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【、,。将第二十三条改【为第二十六条修改】为,“违反本办》法第:十,三条:规,定的由?工商行政管》理,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!政主管部门》责令:退回所骗财物可【以并处三万》元以下的罚》。款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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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、【将第二十《四条改为第二—十七条修改为“有】本办法?第十四条《第,(一)至《第(五)项和—第,。(八)项行为—。的由工商行》政管理?机,关或者其他有—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!警告;视情节—轻重:处三万元以》。下的:。罚款”
!。
《十八、将《第二十?。五条改为第二—。十八条修《改为“有本》办法:第十四?条,第(:六):项行为的依照建【。设工程质量管理条】例的规定予》以,处罚”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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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、将第!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!九条修改为“有本办!法第十四条第—(七)项行为的依照!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反不《。。正当竞争法的规【定予:以处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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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!十、:。将第二十七条—。改为第三十条—修改为“《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!规定:的由工商行》政管理?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!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!;视情?节轻重处一万元【以下的罚款”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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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一、》。删去第二十》八条、第《。二十九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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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—。二,、将第三十条—改为第?三十一条《修改为“违》反,本办法第《二十三?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!商行政管理机关【或者其?他有关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改正;拒】不改正的处一万【元以下的《罚款: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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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以上修改对条!文的顺序作相—应的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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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本决定自发布—之日起施行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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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合》同监:督管理办法》已,于20?01年1月1—8日经?省人民?政府第56次常务】。会议讨论通过现【予发布施行
】
》。 第一条【 , 为保护国家利益】、社会公共利益和当!事人的合法权益【维护市?。场,交易秩序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】同法和有关法—。律、法规《结合: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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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二条 本办法!适用于?在本省行政区域【内订立或者履行【的,合,同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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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本办法《所称合同《是平等主体的自然】人,、,法人、其他》组,织之间为实》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设!立、变更《、终止民《事权利义务关系的】。协议
《
》 第三条— 工商行》政管理?机,。关和其他《有关:行政主管部门在各】自的职权《范围内对利用合同】危,害国: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!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!督处理依法查处【利用合同进》行的违法《行为
! 第四条 工!商行政管理机—关,。和其他有关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!强对企业合同管理】指,导企业开《展“重合同》守信用”活动提【供企业合同信用状】况,征信服?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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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法人、—。。其他组?织应当加强对本【单,位合同的管》理配备?具有:专业知识的合同管理!人员建?立健:全合同管理制—度依:法订立和履行合同
!
!第五条 当事人订!立,合同提倡使用国【家和省已《发布的合同》。示范文?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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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!。商行政管理机关【负,责合同示范》文本的推行和管【理
】 第六条 】合同当事人根据【自愿原则《。申请合同《鉴证合同《鉴证可以向》合同:签订地、履》行地或者当事—人一方登记注—册所: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!行政管理《机关申请办理
!
法】律、:法规和省人民政府】规章规定应当鉴证】的,合,同当事人必须—到工商行政管理【机关办理鉴证手续鉴!证费依照国》家规定的标准—执行
【
? 第七条 【当事人申《请合同?鉴证时应当依法提】交真实合法》有,效的证明文》件不得隐《瞒,真实:情况骗取《鉴证
》
? 第八条 !采用:格式条款订立合【同的格式条款不得】含有下列内容
【
《
】。 ,(一)免《除或者?限制格式条款提【供方依法应》承担的合同义—务,;
! 》 (二)《免除或者限制格【式条款提供方因【可能:产生的违约》。行为:而应承担的违约责】任;
【
】 (三)免除或者限!制格式条《款提供方可能—。造成对?方人身?伤害或者财产损失】而应:承担的法《。。律责任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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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?)免除或者》。。限,。制格式条《款提供?方对其提供》的产品或者服—务应负的保证或【者保修责任或者【缩短产品的法定保】证,期限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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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》 (五)规定】格式条款提供—方可以任意》变更或?。者解除?合同延迟或者—停止合?同的履行;
【
】 (》六)规定对方—当事人需《经格式条款提供方】或者其代理人同意】方可行使合同权利;!。
:
【 (—七)排?除或者限制对—方当事人依法变更】。或者解?除合同的权》利;
《
— (八】)规:定格式条款》提供方提供的产品或!者服务出现价格【不合理上涨时对【方当事人继续履行该!合同;
【
! (九)规定—。只有格式条款提【供方有?。权对合同进》行解释;
—。。
?。
: 《 , :(十:)其他?免,除格:式条款提供方责【任、加重《对方责任、排除对方!主要权利《的内容
】
第九条 ! 本办法所》称格式条款》是指合?同一方当事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!先拟定并在订立【合同时未与对方协】商,的条款
! ? 商:。业广告?、通知?。、声:明、店堂告示、凭证!、单据?等内:容符合要《约规定和《前款规定《。的视为?格式条款
【
? 第》十条 格式条【款含有免除或者限制!自身责任内》容的提供方应—当在合同文》本中用清晰、明白】的文字?表述采用醒》。目方式?标明并在合》。同订立前提请—对,。方注意按《对方要求对该条款】。予以:。说明
】 : 通知、》声明、店堂》告示等还应当—设在:醒目位置《
》。
《 第十一条 合同!当事人不得采用下】列欺诈手段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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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《 (—一)伪造合同—;
:。
【。 (二】)虚构合《同主体?或者盗用、冒—用他人?名义订?立合同;
!
: ? 《(三:)虚构标的销售【渠道或者《假称包?销、回收产品;
!。
?
《 (四【)故意交《付部分货物》(货款)《骗取全部货款(【货物)?或者骗取《。货款(货物)拒不】交付货物(货款);!
,
?。
!。 ,(五)利用虚假【广,告和信?息诱人签订》合,同,骗,取中:介费、立项》费、培?训费、质《量保证?金等费用;
—
】 》(六)定作方—无正当?理由中止履行合【同骗:取所收?定金、质量》保证金、《履约保证金、—预付款、材料款等费!用,或者:拒不支付加》。。。工费;
《
?
— : (七)使—用不能兑现或者不】能完全兑现的—票据、债权文书【;
:
— ? : (八)为合同】提供虚假《担保;
!。 ? (九)非!法占有或《者处分对《方当事人或者担保人!的购:物不履行合同义【务;
【
— : (十)《设置事实《上不能履《行的条款造成对方】当事人无法》。履,行合同;
》
】。 (十【一)无?实,际履行能力而—。与他人订立合—同;
》
— (十二)!其它:采用欺诈手段—订立:。。或者履行合同的行】为
—
第—十二条 》合,同当:事人不得采》取下列手段危害国家!利益、社会公—共利益?
《
: : 《。 :。(一:)利用合同》倒卖国家禁止或者】限制自?由买卖物品的;
!
】 (二)【利用合同《非法:占有国有资产的【。;
【 《 (三—),利用合?同恶意?串通的;
!
!(四)利《用合同的合法—形式掩盖《非法目的的;—
》
【 (五)以欺【诈、胁迫的手段【订立:合同的;
【
?。 》 (六)—利,用合同?违法发包、违法【分,包、转包建设—工程的;
!
】 (七)采用贿赂】。订立、履行合同骗】取国有资《产的;
》
,
:
【 :(八)其他利用合】同危害国家利益、社!会公共利《。益的
】 《第十三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为】他人实?施本办法第十—一条:。、第十二条》所列的违法行为【提供证明、营业执】照、印章、账—户、凭证以》。及其:他便利?条件
《
:
—。第,十四条 当—事人应当按》照合同约定》全,面履行自己的义务
!
》 经》。过鉴证的合同当事人!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!理机关督《促履行;不履—行合同又《不承担违约责任的】应当接受工商—行政管理《机关的检查处理
!
】。第十五条 —合同当事人在抵【押合:同签字?盖章后应当依法到有!关部门办理抵押登】。记,;当事人延长债务履!行期限?的应当到原登记部】门办理抵押物—变更:登记;抵《押物产权变更的抵押!人,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当!事人:应当到原登记—部门办?。理变更或者注—销登记;合同履行完!毕当事人应》当办理注销登记【
《。。
: 当》事人不得提交虚假】证明文件《或者采取《其他欺骗手段—骗取抵?押物登?记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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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登?记部门不得违反国家!规定乱收《费用
—
第【十,六条 ? ,工,商行政管理》机关和其他有—关行政主管部—门应:当依:法对招标《投标、拍卖等与订立!。合同有关的活动【进行监督管理
【
— 第十》七条 工商行【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!当事人的申请对合】同争议?进行调解《
?
:
第—。十八条 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】和其他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查处利用【合同进?行的违?法行为有权》。行使:下列职?权
《
:
】 (一)《询问当事人》、利害关系人和证】明人;
—
:
!(二)按照法—律、:法规的规定》查阅、提取、—复制有关《。的合同、发》票、账册、凭证、业!务函件和其》他有:关资:料;
】 , 》。。 (三)调查利】用合同进行的违法】行为和与《之有关的活动;先行!登,记保存与《。违法行为有》关的证?据,及财:物;
! 》 (?四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职,权
:
!工商行政管理机【关和其他有关行政主!管部:门在行?使职权时有关—单位和个人应当【予以配?。合并如实提供有【。关情况和资》料不得?转移、隐匿、销【毁有关证据和财【物
《
【。第,十九:条 合同当事人】恶意:串通:。利用:合同损?害国家利益和社【会公共利益的—因此取得《的财:产由工商行政管【理机关?或者其他有关行【政主管部门收归国】有或者责令返—还给有?。关集体或个人—
《
合同】当事:人一方违约使国【家利益?、社:会公共利《益遭受损失另一【方当事人不予追究】的工商行政》管,理,机关或者其他—有关行政《主管部门有权—查处并可责令违约】方支付违《约金或者赔偿金【;违约金、》赔偿金无法给予当】事人的应当上缴国库!。
】 , 第二十条 违反!本办法第六条第【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!政管理机关处五【千元以下的罚款
】
《。
《 第二?。十一条 》违反本?。办,法第七条规定的由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!销鉴证可以处—以五千元《以下的罚款》
:
》 ?第二十二条 — 违反?本办法第八条—和第十条规定的工】商行政管《理机关可以责令格】式条款提供方限【期,改正;逾期不—改正的给《予警告可以并处10!。000元以下的【罚款
—
: 第二十【三条 违反本办法!第十一?条规定的《工商行政管理—机关或者其他有【关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退回所骗】财物可?以并处三万元以【下的罚?款
】 第二》十四:条 有《本办法第十》二条第(一)—至第(五)项—和第(八)》项,行为的由工商—。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!。他,有关行政主管部【门给:予警告;《视,情节轻重《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!款
?
:
—第二十五条 有】本办法第十》二,条第(六)项行【为的依照建设工程】质量管理条例—的,规定予以处》罚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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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六:条 有本办法第十!二条:第(七)《项行:为的依照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反不正当竞争法【的规定予以处罚
!
:
: 第二十七条! 违反本》办,法第十三条规—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!机关或者其他有【。关行政主管部—门给予警告;视情】节轻重处《以一万元以下的罚】款
?
】第二十八条 【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!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!行,政管理机关给予【警告;视情节轻重】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!款,
》
? , 第:二,十九条 《 ,违反本办法第—。十,五条第一款规—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!由工商行《政管理机关或者有】。。关部门责令限期办】理;逾期《未办理?。的处五?千元以?下的罚款《
《
—违反本?办法第十五条第【二款:规定的工商》行政管理《。。机关:或,者有关部《门,应当撤销登记可以并!处一万元《以下的罚款
【
:
第三十!条 违反本办法第!十八条第二款规定】的由工?商,行政管?理机关或《者其他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】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!以下:的罚:款
》
第三十!一条 当事人【对,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!可以依法申请行【政复议或者提—起行政诉讼逾期【不申请行政复议【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】又,不履行行政》处,罚决定的由作—出处罚决定的行【政机关?向人民法《院申请强制执行
!。
《 第三—。十,二条 ? 工商行《政,管理:机关: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!部门的工作人员应】当依法?对合同进行》监,督管理不得玩忽【职守、滥用》职权、?徇私枉?法违:者根:据情:节给予批评教育【或者行政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法》。追究刑事责任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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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三条 —。 本办法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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