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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江苏—省合同监督管理【办法 】 江苏—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!。〈江苏省合同—监督管理办法〉的决!定已于200—9年12月19日】。经省:人民政府第41次常!务会议通《过现予?发布施行 【。。 【省人民政府》决定:对江苏省合同监【督管理办法作如下】修,改 : : 》。 一、删》去第四条第二—款、第六条》、第七条 【 二、!将第八条改为第六条!第(三)项》修改为“免除—或者:限制格?式条款提供方—可能造成对方人身】伤害而应当》承担的法律》责,任” 》 《 增加一项【作为第(四)项“免!除或者限制》格,式条款提供方因故意!或者重大过失造成】对方财产损失的责】任” ! 三、》增加一条作为第【九条“下列合同含】有格式条款的格式】条款提供方应—当在合?同文本使用之—日起十日《内将合同文》本报工?。商行政?管理:机关:。备案但按照本办法第!七条第二款规定【视为合同格》式条款的除外 【 ? (一)!。房屋买卖、房—屋中介、住》宅装:饰装修、物业管【理合同; 》 ?。 (二)!供电、供水》、供热、供气合【同; 【 (三)】旅游、?拍,卖合同; — 【 (四)有》线电视、电信服务合!。同; ? !(五:),省工:商,行政管理《机关为维护国家利】益和社会公共—利益要求《备案的含《有,格式条款《的其他合同 ! 》 ,“经:备案的合同文—本内容需变更的格】式条款提供方应【当将:变更后的《格式条款重新—报工商行政管理【机关备?案 》 ? “实行省以】下垂直管理的行业】其合:同格式条款的备案机!关为省工商行政管理!机关;其他行业【合同格?式条款的备案—。机关为其《住所地工《商行政管理机关经上!级机关备案的—合,同文本不《再重复?备案 《 , — “: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应!当在其合同文本封】。面左上?角,位置加注‘已备【案’:字样使用国家和【省发布的合同示范】文本:的不需要《备案” 【 —四、增加一条作为】第十条“工》。商行政?管理机关经》备案审查发》现合同?格,式条:款违反本《办法规定的应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】之日起二十日内【向格:式条款提供方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】。格式:条款提供方应—当在收到修改—意见之?日起二十《。日内修改合同格【式条款 】 “格式】条,款提供方对》修改意见有》异议的可以在收【到修改意见之日【。起十日内向工—商行:政管理机关书面提】出陈述申辩》或者听证《。要求 ! “格》式条:。款提供方提出—陈述申?辩的工?商行政管理》机关应?当在收到陈》述申辩之日》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!答复;要求举行听】。证的工商行政管【。理机关?应当在?收到听证要》求之:日起三十《日内组织听证—” ? 【 五、增加一—条作为第十》一条“工商行政【管理机关组织—听,证的应当在》举行听证《七,日前将举《。行听:证,的时间、《地点通?知格式条款提供【方和其他有关当【事人 ? ? 《 “工商行—。政管理机关》举行听证时应当邀请!有关行政管理部【门、:消费者协会》、行业组织和专家学!者以及消《费者代表参加 ! , 》 “:工商:行政管理《机关应当《在,听证结束后十—五日内做出是否【修改合?同格式条款的决定】。” ? 》 六、增加【一条作为第十二【条“经陈述申—辩或者听证工—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!应当修改合》同格式条款的格式】条款提供方应当在收!到,工商:行政管理机关—书面答复或者听【。证决定之日起—二十日内修改合同格!式条款?” 》 —七、将第十三条改为!第十:五条:修改为“《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为他人实施本办法!第十三条、第十四条!所列的违法行—。为提供证明、—营业执照、印章、账!户、凭证以及—其他便利条》件” —。 , 八、删去!第十四条 — 九!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!六条“经营者在合】同,外通:过书面形《。式或者大众》传媒方式公开作【出的服?务承诺应当》被视为合同的—组成部?分违反服务承诺的】应,。当,承担:违约:责任” — 【十、增加一条作【。为第十七条“对格式!条款的理解发生【争议:的,应当按照通》。常,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!条款有两《。种以上解释的应【当作出不利于—格式条款提供—方,。。。。的解释?格式:条款和非格》式,条款不一《致的:应,当采用非《格式条款”》 《 十【一、增加一条作为】第十:八条“对已备案的】含,有格式条款的合同】文本工商行政管理机!关应当?在互联网进行公示对!有推:广价值的《行业合同《和其他合同工—商行政?。管理机关应当—联合其他部》门,制定合同示》范文本在全省范围内!。推广:使用:并在互联网提—供免费下《载供合同当》事人选择《使用” 【 :。。。 十》二、增加一条—作为:第十九条“格—式条款提供方不【得擅自更改已备案】的含有格《式条款的合同文本】或者:将未备案的合—同,冒充已备案的合【同使用” 》 】 十三、将》第十:。五条改为第二十条】修改为“企业—、个体工商户、农业!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!以及将有的》生产设备《、原材料、》半成品、产》品抵押的应当—在签订动《产抵押合同后—依照自?愿,原,则向抵押人住所地的!工商:行政管理《机关办理抵押物登】。记,工商行政《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!事人的要求依—法办理动产抵—押物登记” 【 【 十四?、,删去第二《。十条、第二》十一条 ! : 十五、将第【二十二条《改为第?。。。二,十五条修改为—。。“违反本《办法第六条、第八】条、第九《。条第一款和》第二:款、第十条》第,。一款、第十》。二条、第十九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!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!正;:逾期:不改正的处一万元】。以下的罚《款,” — 十六、将!第二十三条改为【。第二十六《条修改为“违—反本办法第》十三:条规定?的由工商行政管理】机关或者其他有关】行政主管《部门责?令退回所骗财物可】以并:处三万元以下的罚】款”: — 十七、【将第二十四条改为】第二十七条修改为“!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!(一)至《第(五?)项:。和第(八)》项行为?的由工商行政管【理机关或者其他【有,关,行政:主管部门给予警告;!视情节轻《重处三万元》以,下的罚?款” — 十八、!将第二十五条—改为第?二十八条修改为【“,有本办法第十四【条第(六)项—行为:。的依照建设工程【质量管理《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!” : : 》 , 十九、将第—二十六条《改为第?二十九条修改为“】有本办?。法,第十四条《第(七)项》行为的依照中—华人民共和国—反不:正当竞争《法的规?定予以处罚” 【 【 二十、将第二十!七条改为第三十条修!改为“违反本办法】第十:五条规定的由—工商:行政:管理机关或》者其他有关行—政主管部门给予【警告;视《情节轻重处一—万元以?下的罚款” 】 二十!一、删去第二十八】条、第二十九条【 【 二十二、将】。第三十条改为第【三十一条《修改为?“违反本办法第二】十三条第《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!政,管理机关或》。者其他有《关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改正;拒不—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!的罚款” —。 : 《 根?据以上修改》对条文的《顺,序作相应的调整【 : 》 本决定—自发布之日》。起施行 【 —江苏省合同监督【管理办法《已于2001年【1月18日》经省人民政府—。第56次《常务会议讨论—。通过现予发布施【行 【 ,     第一【条  为《保护: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!利益和当事人的【合法权益维护—市场交易秩序根【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合同法和有—关法律、《法规结?合,本省实?际制定本办法 !     第二!条 : 本办法适用于【在本:省行政区域内订立或!者履行的合同 】 ?     本办法】所称合?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!。人,、法:人、其他组织—之间为实现一—定的经济目的—设立、?变更、终止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】的协议? 《 :。    第》三条  工商行政】管理机关和其他有】关行政?。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!权范:围,内对利用合同—危害:国家利益、社会【。公共:利益的违法行为负】责监督处理依法【查处利用合同进【行的违法行为 】    【 第四条  工商】行,政管: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!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加强对《企,业,。。合同管理指导企业】开展:。“重合同守》信用”活动提—供,企,业合同?信,用状况征信》服务:   】。  法人、其他组】织应当加《强对本单位合同的管!理配备具有》专业知识的》合同管?理人员建立健全【合同管理制度—依法订立和履行【。合同 》   》 , 第五条  当【事人订立合同—提,倡使用国《家,和省已发布的合同示!范文本 ! ,  : 工商?行,政管:理机关负《。责合同示范文本【的推行?和管理 — :     》。第,六条  《合同当事《人根据自愿原则【申请合同鉴证合同】鉴证可以向合—同签订地、履行【地或者?当事人一《。方登:记注册所在》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!政管理机关》申请办?理 《 :     法律【、法规?和省人?民政府规章规定应当!鉴证的合同当事人】必须到工商》行,政管理机关办理【鉴证:。手续:。鉴证:费,依照国家规定的【标准执行 !     》第七条  当事人申!请合:同鉴:证时应当《依法提交真》实合法有效》的,证明文件不得—隐瞒真实情况—骗取:鉴,证 》  ?   第八条  】采用格式条款订【立合:同,的格式条款不得含有!下列内容 】 :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免除或?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!方依法应承担—的合同义务》; 《 :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免除《或者限制格》式条款提《供方因可能》产,生的:违约行为而应承【担,的违约责任; 】 , ?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)免!除,或者限制格式条款提!供方:可能造成对》方人身伤害或者财】。产损:失而应承担的法律】责任;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免?除或者限制格式条】款提供方《对其提供的产品或】。者服务应负的保【证或者?保修责任《或者缩?短产品的法定—。保证期限; 】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)规定格!式条款?提供方可以任意【。。变更或者解除合【。同延迟或者停止【合同的?履行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六)规定对方当!事人需经《格式:条款提供方或—者其代理人》同意方可行使合【同权利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七)排除或【者限制对《方当事?人依:法变更或者解除合】同的权利《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八)规定格式条款】提供:方,。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!出现价格不合理上涨!时对方当事人继续】履行该合同;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九)规—定只有格式条款【提供方有权对—合同进行解释—; 《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(十)其【他免除格式条款【提供方责任、加重对!方责:任、排除对方主【。要权:利的内容 】  ?   第九条  】本办法所称》。格式条款是》指,合同一方当事—人为了重复使用而】预先拟?定并在订立合同时】未,与对方协商的—条款 —  ?   商业广告、通!知、声明、》店堂告示、》凭证:、单据等内容符【合,要约:规定:和,前款规定的视为格式!条款 【。 ,    第十—条  格式条款含有!免除或者《限,制,自身责任内容的提供!方应:当在合同文》本,中用清?晰、明白的文—字表述采用醒目方式!标明并在合同—。订立前提请对方注意!按对:方要求对该条款【予以说?明   !  通知、声—明、店?堂告示等还应当设】在醒目位《置 —    《 第十?一,条  合同》当,事人不得采用—下列欺诈手》段 : 《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伪造合同】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虚构合同【主体或?者盗用、冒用他【人名义订立合同;】 ,     !   ?。。 (三?。)虚构?标的销售渠》道或者假称包销【、回收产《品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故》意交付部分货物(】货款)骗取全—部货款(货物)或】者骗取货款(货物】)拒不交付货—物(货款《); 《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五)《利用虚假广告—。和,信息诱?人,签订合同《骗取:中介:费、立项费、—培训费、质量保证金!等费:用; 【 ,   ?。  :。  : (六)定作方无正!当理由中止》履行合同骗取所收定!金、:质,量保:。证金、履约保证金、!。预付款、材料款等】费用或者拒不支【付加:工费;? ?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七】)使用?。不能:兑现或者不能—完全:兑,现的票据《、债:权,文书; 】 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八)《为合同提供虚假【担保; 《 《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九)非法占有或】者处分对《方当事?人或者担保人的购】物不履行合同义务】; : ,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十?)设置事实》上不能履行的条款】造成:对方: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!。;   !   ?。   (十一)无】。实际履行能力而【与,他人:订立合同; !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十二?)其它采用欺诈手】段,订立或者《履行合同的行为【 《。 ,   ?  第十《。二条  合同当【。事人不得采取下【列手段危害国家利】益、:社会公共《利益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一)利用合同【倒卖国家《。禁,。止或者限制自由买】卖物品的; —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二)!利用:合同非法占有国【有资产的; 【 :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三)《利用合同恶》意串通的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)利】用合同的合》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!的; 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。)以: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!立合同的《;,。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六)利用合】。同违法发《包、违法分包、转】包建设工程的;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七《),采用:。贿赂订立、履行合】同骗取国有》资产的;《   】。   ?   (八》)其他利用合—同危害国家利益、】社会公共利益的 】 , ,。     第】十三条  任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!他人实施本》办法第十《。一条、第十二条【所列的违法行为【提供证明、营业执】照、印?章、账户、》凭证以?及其他便利条件 !   —。 , 第:十,四条  当事人【应当按照合同—。约,定全面履行》自己的义务 】 ,   《  经过鉴证的合】同当事人《可以请求《工商行政管》理机关督促履行;不!履行合同又不承【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接!受工商行《。政,管理机关的检查处】理   !  第十五条  合!同,当事人在抵》押合:。同,签字盖章后应当依】法到有关部》。门办理抵押登记【;当事人延》长债务履行》期限的应当》到原登记部门办【理抵押?物变更登《记;抵押物产权变更!的抵押人应当通【。。知抵押权《人当事人应当到原登!记,部门:办理变?更或:者注销?登记;合同履行完】毕当事?人应当办理》注销登记 》    】 当:事人:不,得提交虚假证—明,文件或者采取其【他,欺骗手?。段骗取抵押》物登记? ,    】 登记部门不得违】反国家规定乱收费用! : ?     》第十六条《  工?。商行政管理机关【和其他有关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!法对招标投标、拍卖!等与:订立合同有关的活动!进行监督管理 【   【  第十七条  工!商行:政管理机关》可,以根据当事人的【申请:对合:同争议进行调—解 【  :  :第十八条 》 工商行政管理【。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!主管部门查》。处利用合《同进行的《违法:行,为有权行使》下列职权 】。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询》问当事人、利害【关,系人和证明人—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按?照法律、法》。规的规?定查阅、提取、复】制有关的合同、发票!、,账册、凭证》、业务函件和—其他有关资》料; —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调?查利用合同进行【的违法行为》和与之?有关的活动;先行】登记保存与违法行】为有关的证》据及财物《; 》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四》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职权 !     工商【行政管理《机关和其《。他有关?行政主管《部门:在,行使职权时有关单位!和个人应当予—以配合并如实提【供,有关:情况和资料不得转移!、隐匿、销》毁有关证据和—财物  !   第十九—条  合同当事【人恶意串《通利用合《同损害国家利益【和社:会公共利益的因【此取得的财产由【。工商:行政管理机关或者】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!门收归国有或—者责令返还给有关集!体或:个人  !  : 合同当事人一【方违:约,使国家利益》、社会公共利益遭】受损失另一方当【事人不予追》究,的工商行政管理【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!政主管部门有—权查处并可责令【违约方支付违—约金或者赔偿—金;违约金、赔偿】金无法给予当事人的!应当上缴国》库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【条  违反》本办法第《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!工商:行政管理机关处【五千元?以下:的罚:款 ? , :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一条《 , 违反本办法第七条!规,定的由?工商行政管》理机关?撤销鉴证可以处【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!    ! 第:。二十:二,。条  违《反本办法第八—条和第十条规定的工!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!责,令格:式条款提《供方限期《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的给予警告可【以并处10000元!以下的罚《款 : 》    第》二,。十三条 《 违反?本,办法第十一条—规定的工商行—政管理机《关或者其他》有关行政《主,。管部门责令退回所】骗财物可以》并处: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!。 》  :  第二十四条 】 有本办法第—十二条?第,(,一)至第《(五)项和第(八)!项行为的由工商【行,政管理?机关或者《其,他,有,关行政主《管部门给予警告【;视:情节轻重处以—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!。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五,条  有《本办法第《。十二:条第(六)项—行为的依照建设工】程质量管理》条例的规定予以处】罚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六条】  有本办法第十二!条第(七)项行【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反不正当竞【争法的规定予以处】罚 :     !第,二十七条  违反】本办法第《。。十三条?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!理机关或者其他有】关行政主《管部门给予警告【;视情节轻重处以一!万元以?。下的罚款 》    】。 第二十《八条  违反本办】法第十四条第—二,款,规定的?由工商行政管理机】关给予警告;—视情节轻重》处以一万元》以下:的罚:款 ?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九条!  违?反本办?。法第十五条第一款】规定未办理》注销登?。记的由工《商,。行政管?理机:。关或者有关》部门责令《限期办理;逾期未】办理:。的处五千元以下【的罚款 《     !违,反,本办法第十五条【第二款规定的工商】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有!关部门应当撤销登】记可以并处》一万元以《下,的罚款 【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条  违!反本办法第十八【条第二款规定—。。的由工商行政—管理机?关或者其他有—关行政主《管部门责《令改正拒不》。改正的处以一万元】。以下的罚款 【。。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一条  当!事,人对行政处罚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!。申,请,行政:。复议或者提》起行政诉讼》逾期不申请》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!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!处罚:决定的由作出处罚】决定:的行政?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!强制执行《  【   第三十—二条  工商—。。行政管理《机关和其他有—。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!作人员应当依法【对,合同进行监督管理】不得玩忽《职守、滥用职权【、,徇私枉法违》者根据情节给予批】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!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三条  —本办法自公布之【日,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