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【合同监督管理—办法
】
《江苏省?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!江苏省合《同,监督管理办法〉【的决:定已于20》09年1《2月19日》经省人民政府第4】1次常务会议通过】现予发布施行
】
【
省人民政》府决定对江苏省合同!。监督:管理办法作》如下修?改,
,
!一,、删去?第,。四条第二款、第【六条:、第:七条
!
二《、,将第八?。条改:为第六条第》(三)项修改为“】免除:或者限制格》式条:款提供?方可能造成》对方:人身伤害而应当承担!的,法律:责任”
!
《增加一项作为—。第(:四):项“免?除或者限制格式【条款提?供方因故《意或者重大过失【。。造成对方财产—损失的责任》”
:
:
》
三、《增加一条作为第【九条“下列》合同含有格式—条款:的格式?条,。。。款提供方应当在合】同文本使用》之日起十日内—将合:同文:本报工商行政管理】。机关:备案但按照本—办法:第七条第二款—规定:视为合同格式条款】的除外
—
【(一)房屋买卖、】房屋中介、住宅【装饰装修、物业管】理,合同;
】
(—。二)供?电、供水、供—热、供气合》同;
?
【
(?三,)旅:游、拍卖合同;
】
:
:
:
(四)有线】电视、电信服务【合同;
【
》
(五)省工商【行,政管理机关》为维护?国家利益和社—会公共利益要求备案!的含有格式条款的】其,他合同
!
“经备案的!合同文本内容需变】更的格式《条款提供方》应当将?变更后的格式条款】重,新报工商《行政管理机关备【案,。
【
“实行省以下!垂,直管理的行业其【合,同格式?条款的备《案机关为《。省工商行政》管理机关;其他【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!。备案:。机关为其住所地工商!行政:管理机?关经上级《机关备?案的合同文本不【再重复?备案
《
】“已备案的》合同文本应当—在其合同文本—封面左上《角位置?。加注‘已备案’字】样,使用国家和省—发布的合同示范【文本的不需要备【案”
】。
四、增加】一,条作为?第十条“工》商行政管《理,机关经?备,案审查发现合同格】式条款?违反本?办法规?定的应当在收到备】案材料之日起二十】。日内向?格式条款提供方【提出:书面修?改意见格《式条款?提,供方应当《在收到修改意—见之日起二十日内修!改,合同格式条款
!
【“格式条款提—供方对?修改意?见有异议《的,可以在收到修改意见!之日起?十,日,内向工商行政管理】机关书?面,提,出陈述申辩或—者听证要求
—
?
?
,
“格《式,条款提供方提出【陈述申辩的工商【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!收到陈述申》辩之日起《三十日内《作出书面答复—;要求举行听证【的工商行政管理【机关应当在收—到听证要求》之日起?三,十日内组织》听证”
》
》。
五、增加一】条,作为第十一条“工商!行政管理《机关组织听证的应】当在:举行听证七日前将举!行听证的时间、地】点,通知:格式条款提供方【和其他有《关,当事:人
】
“工商—行政管理机关举【行听证时应当邀请有!关行政管理部门、】消费者协《会、行业组织和专】。家学者以及消费【者代表?参加
—
《
“工《商行:。。政管理机关》。应,当在:听证结束后》十五日内做出是否修!改合同格式》条款的决定”—
】
六、增》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!“经陈述申辩—或者:听,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!认定:应当修改合同—格式条?款的格式条款提【供方应当在收—到工商?行政管理机》关书面答复或者【。听证:决定之日起二十【日内修改《合同格式条款—”
】
七《、将第十三条改【为第十五条修—改为“任何单位【和,个人不得为他—人实施本办法—第十三?条、第十四条所列】的违法行为提供【证明、营业执照、印!章,、,。账户:、凭证以《及,其他便利条件”【
》
?
八、《删去第十四条
【。
》
《九、增加一条—。作为第?。。十六条“经营者【在合同外通》过书面形式或者大众!传媒方式公开作出】的服务承《诺应当被视为合同】的组成?部分违反服务承诺】。的应当承《担违:约责任”
!
十、【增加一条作为—第十七条“对格式】条款的理《解发:生争议的《应当按照《通常理解予以—解,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!以上解释的应当作】出不:利于格?式条款提供方—的解释格式条—款,和非格?式条款不一》致的应当采用—非格式?条款:”
】
十一、增加一!条作为?第十:八条:“对已备案的—含有格式《。条款:的合同文本工商【。行,政管理机关》。应当在互《联网进行公示—对有推广价值的行业!合同和?其他合同工》商行政管理机关应】当联合其《他部门制定合同示范!文本在全省范围【内推广使用并—在互联网提供免【费下载供合》同当事人选择使【用,”,
》
》十二、增加一条作】为第十九条“格式条!款提供方不得—擅自更改已备案的含!有格式条款的—合同文本《或者:。将未备案的合同冒】。充已备案的》合同使用”
】
:
十三【。、将第十五条改为】第二十条修改—为“:企业、个《体工商?户、:农,业生产经《营者以现有的以【及将有的生产设备、!原,材料、半成品、【产品抵押的》应当在签订动—产抵押合同后依照】自愿:原则向抵押人住所地!的工商行政管理【机,关办:理,抵押物登记工商行】政,管理机关应当按【照当:事人的要求依—法办:理动产抵押物—登记”
【
十四】。、删去第二》十条、第二十一条】
—
十五—、,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!二十五条修改为【“,违反本?办法第六条、—第八条、《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!款、第十条第一款、!第十二条、》第十九条规定的【由工商行政管理【机关责?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改正的处一万元【以下的罚款”—
,。
》
十六、将】。第二十三条》改为第二《十六:条修改为“违反【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!的由工商《行政管理机关或【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退回所骗】财物可以并处—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】”
】。
十七、将【第二十?四条:改为第二十》七条修改为“有本】办法第十四》条第(一)至第【(五)项和第(八)!项,行为:的由工商行》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!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!予警告;视情节【。轻重: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!”
《
?
十八、【将第二十五条—改为第二十》八条修改《为“有本《办法第十《四条第?(六:)项行为的依照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!。例的规定予以处罚】”
!
十九、将第二】十六条?改,为第二?十九条修《改为“有本》办,法第十四条第(七)!项,行,为的依照《中,华人民共和国反【不正当竞争法的规】。定予以处罚”—
—
二十—、将第二十七条改为!第,三十条修《改,为“违?反本:办法第十五条规定】的由工商行政管【理,机关或者《其他有?。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!。警告;视《情节轻重处》。一万元以下》的罚款”
》
—
二十一、删】去第二十《八条:、第二十《九条
》
》
,
二十?二、将第三十条【改为第三十一—条修改?为“违反本》。办法第?二,十三条第二款规【定的由工《商行政管理机关【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改正;拒!不改正的处》一万元以下的—罚款”?
【
根据》以,上,修改对?条文的顺序作相【应,的调整
【
《
,。
本决定自发布之】日起施行
》
】。
江苏省合》同监督管理办法已】于,2001年》1月18日经省人民!政府第56》。次常务会议讨论通】过现予发布施行
!
— 第一条 !为保护国家利—益,、社会?公共利益和当—事人的合法权—益,维,。护市场交易》秩序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合《同法和?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结合本省实际—制定本办法
—
】 第二条 本办法!适用于在《本省行政区域内订立!或者履行《的合同
—
本】办法所?称,合,同是平等主体的自】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!织之间为实现—一定的经济目的【设立、变更、—终止民事权利义【务,关系的协议》
《。
第三条! 工商《行政管理机关和其】他有关行《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!职权范围内对利【用合同危《害国家?利益:、,社会公共《利益的?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!理依法?查处利用合同进【行,的违法?行为
! , 第?四条 工商行政】管理机关和其他【有,关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加强对】企,业合同管《理指:导企业开展“重合同!。守信:用”活动提供企业】合同信?用状况征信》服务
—
《 , 法人、其他组织应!。当加强对本单位【合,同的管理《配,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合!同管理人员建—立健全合《。同管:。理制度依《法订立和《履,行合同?
,
,
:
: ? 第五条 —当事人订立合同【提倡:使,用国家和《省,已发布的合同示范】文本
—
工商行!政管理?机关负责合同示【范文本?。的推行和《管理
! 第《六,条 ?合同当事人根—据自:愿原则申请合同【鉴证合?同,鉴,证,可以向合《同签订地、履—。行地或者《当事:人一方?登记注?册,所在地的县级以上】工商:行政:管理机关《。。申请办理
!。。
》法律、法规和—省人民政府》规章规定应当鉴【证的合同《当事人必须到工商行!政管: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!鉴证费依照国家规定!的标准执行
】
—。 第七条 》 当事?人申请合同鉴—证,时应当依法提交真实!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!不得隐瞒真》实情况骗取鉴证
】
,
【 第八条 采用格!式条款订《立,合同:的,格式条款不得含【。。有下列?内容
—
,
【 (一)免除【或者限制《格式条款提供—方依法?应承担的合同义务;!
— 】(二)免除》或者:限制格式条》款提供方因可能【产,生的:违约行为而应承担的!违约责任;》
?。。
《 : (三)】免除或者限制格式】条款提供方可—能,造成对方人身—伤害:或者财产损失而应】承担的法律》责任;
】
!(四)免《除或者限制格式条款!提供方对其提供的产!品或者服务应负的】保证或者保》修,责任或者《缩短产品的法—。定保证期限;
!。
— 《 (五)《规定格式条款—。提供方可以任意变更!或,者,解除合同延迟—。或者:停止:合同的履行;
】
】 (六)规定!对方当事人需经格】式条款提供》方或者其代理人【同意方可行使—合同权利;
【
?
— ?。(七)排除或者【限制:对方当事《人依法?变更或?者解除合同的权利】;
《。
》 : : (?八):规定格式《条款提供方提—供的产?品或者服务出—现价格?不,合理上涨时对方当】事人:继续履行该合同【。;
! 》 (九?)规定只有格式条】款提供方有权对合】同进行?解,释;
—
!。 (十?)其他免除格式条款!提供方责任、加重】对方责任《、排除对方主要【权利的内容
【
】第九条 本—办法:所称格式条款是【指合同一方当—事人为了重》复使用而预》先拟定并在》。订,立合同?时,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!
《
》 商业广告、通知】、声明、店堂告示、!凭,证、单据《等内容符合要约规】。定和前款规定的视为!格式条款
》
— ?第十条 》格式:条款:含有免除或者限制自!身责任内容》的提供方应当在合】同文本中用清晰、】明白的文字表述采】用醒目方式》标明并?在,。。合同订立《前提请?对方注意按对方要求!对该条款予以说【明
】 通知、声【明、店堂告示等还应!当设在醒目位置
!
【 第十一《条 合同》当事人不《得采用下列欺诈手段!
—。 (!一)伪造合同;【
】 , 》(二)?。虚构合?同主体?或者盗用、冒—用他人名义》订立:合同;
》
:
? , ? (三)虚【构标的销售渠道或者!假称包销、回收【。产品;
】
: , (【四)故意交付—部分货?物(货款)骗取全】部货款(货物)【或者骗取货款(【货物)拒《不交付货物(—货款:);
】 】(五)利用虚假广】告和信息诱》。人签订合同》骗取中介费、立【项费、?。培训费、质量—保,证金:等费用;《
《
【 ?(六)?定,作方无正当理由【。中止履行合同骗取】所收定金、质量保证!金,、履约保《证金、预付款—、材料?款等费用或者拒不】支付加工费;
!
:
》 (》七,)使用不能兑现或者!。不能完全兑现的【票据、?债权文书;》
》
? : , (《。八,),为合同提供虚假担保!;
?
:
— 《(九)非《法占有或者》处分对方当事人【或者担保人》的购物?不履行合同义务;】
— 《 (十)设置!事实上不能履—行的条款造成对【方当事人无法履行】。合同;
》
,
! (?十一)?无实际履行能力【而与他?人订立合同;
】
】 (十二)】其它采用《欺诈手段订立或者】履行合?同的行为
!。
? 第十二条 【 合同当事人不得采!取下列手段危—害国:家利益、社会公共】利,。益
《
? 【 (一)利用合同】倒卖国家禁止—。或者限制自由—买卖物品的;—
》
? 《 (二《。),利用合同非》法占有国有资产的;!
《
? 》 (三)》利用合同恶意串【通的:;
【 (!四)利用合同的合法!形式掩盖非法—。目的:的;
—。
》 : (《。五)以欺诈》。、胁迫的手段—订立合同的;
!
— (六【)利:用,合同违法发包、违法!分包、转包》建设工程的;
!
《。 : ,。 , (七)采用贿!赂订:立、履行合》同骗取?国有:资产的;
—
【 (八)其!。。他利用?合同危害国家利益、!社会公共《利益的
【
:。 第十三条 !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》为他人?实施本办法》第十一条、第—十二条所列的违法】行为提?供证明、营》业执:照,。、印章、《账户、凭证以—及其他便利条件
】。
— 第十四条 】 当事人应当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!行自己的义务
】
【 经过?鉴证的合《同当事人可以请求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!促履行;不履—行合同又不承担【违约责任的应当接】受,工商行政管》理机关的检查处【理
【 《。第十五条 —合同当事人在—抵押合同签字—盖章后应当依—法到:有关部门《办理:抵押登记;当事【人延长债务履行期限!的应当到《原登记部门办—理抵押物变》更登记;《抵,押物产?权变:更的抵押人》应,当通:知,抵押:权人:。当事人应《当到原登记》。。部门办理《变更或?者注销登记;—合同履行《完毕当?事人应当办理注销登!记
》
,
?。 :当事人?不得提交虚》假证明文件或—。者采取?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抵!押物:登记
《
,
》 登记《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!。定乱收费用》
《
? 第十六条 】 工商行《政管理机关》和,其,他有:关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依【法对招?标投:标、拍卖等与订立合!同有关?的活动进行》监督管理
!。。
: ?第十七条 工【商行政管理机关【可以根据《当事:人的申请对合同争】。议进:。行调解
】
《 第十八条 工商!行政管理《机关和其他有—关行政主管部门查】处利用合同进行的】违法行为有权—行使下列职权—
— 【 (一)询问当事】。人,、,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!;
—
,。 】(二)按照法律、】法规:的规定查《阅、提取《、复制有关的—合同、发票、账【册、凭证、业务函】件和其他有关资【料;
】 — (三)调—查利用合《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和!。与之有?关的活动;先行登】记保存与违法行【为有关的证据及财物!;
》
,
》 (四)法律!、法:规规定的《其他:职权
?
:
》 工商行》政管理机关》和其他有关》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在行使职《权,时有关单位和—。个人应当予》以配合并如实提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!。。得转移、隐匿、【销毁有关证据和财物!
! 第:十九条 合同当事!人恶意串通利用合同!损害国家利益和社】会公:共,利益的因此取得【的财产由工》商行政管理机关或】者其他?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!。。归国:有或:者责令返《还给:有,关集体?或,。个人
?
》 合同当事人!一方违约使国家【利益、社会公共利】益遭:受,损失另一方当—事,人不予追《究的:工商:行政管理《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!政主管部《门有:权查处并可责令【违约方?支付违?约金或者赔偿金;】。违约:。金、:赔偿金无法》给予当事人的应当上!缴国库?
》
《 第二十条 【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!二款规定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】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的!罚款
】 《。第,二十一?条 违反本办法第!七条规定的》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!撤销鉴证可以处【以五千元以下的罚】款
【 第二十【二条 违反—本办:法第八条和第十条】规定:的工商行《政管理机关可以责】令格式条款提供方限!期改:正;逾期不改正的给!予,警告可以《并处1000—0,元以下的罚款
!
第二!十三条 违—反,本办法?第十一条规》定的工商行政管【理机关?或者其他有》。。关,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退回所骗财物可!以并处三《万元:以,下的罚款《
,
《
第二十】四条 ?。 有本办法第—十二:条第(?。一)至第《(五)项和第—。(八)项行为的【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!或者其他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!予警告;《。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!元以下的罚款
【
《
? 第二十五条 !有本办?法,第,十二条第(六)【。项行为的依照建设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】的规定予以》。处罚
【
第—二十:六,条 : 有本办法》第十二条第(七)】项行为的依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!。争法的规《定予:以处罚
【
《 第?。二十七条 违【反本办法第十—三条规定的》由工商行《政管:理机关或《。者其他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给予》警告;视情》节轻:重处以一万元以下】的罚款
! : 第二《十,八条 违反本办法!第十四条第二—款规定?。的由工商行政管【理机:关给予警告;视【情节轻重处以一万】元,。以下的罚款
】
? 第二十九】条 违反本—办法第十五》条第一款规定—未办理注销登记的】由工商行政管—理机:关,或者有?。关部门责令限期【办理;?逾期未办理》的处五?千元以下的罚—款
【 ?。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!条第二款规定的【工商行政管》理机:关或者?有,关,部门:应当撤?销登记可以》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!款
—
: : 第三十条 — 违反本办法—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!的由工商行政管理】机关或者其他有关行!政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!以一:万元以下的罚款
!
:
第三】十一条 当事人】对行政处罚决定不】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!政复议或《者提起?行政诉讼逾》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!者提起行政》。。诉,讼又不履行行政处】罚决定的由》作出处?罚决定?的行政机《关向人民法》院申:请强制执行
—
:
【第三十二条 工】商行政管理》机关和其他有关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】作人员应《当依法对合同进行】监督管理不得玩【忽职守、滥用职【。权、徇私枉法—违者根据情节给【予批:评教育或《者行政处《分;构?成,犯罪的依法追究【。。刑事责任
!
, , , 第三《十三条 本办法】自公布之《日起施行《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