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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—省合:同监:督管理?办法 】 江苏省人】民政府关于修—改〈江苏省合—同监督管理办法〉的!决定已于2009年!12月?19日经《省人民政府》第41次常务—会议:通过现予《发布施行 》。 !省人民政府决定对】江苏省合同监—督管理办法作如【下修改 ! 一、—删去第四《。条第:二款、第六条、【第七条 — : 二、【将,第八条改为第六条第!(三)项修》改为“?免除或者限制格式条!款,提供:方可能造成》对方人身伤害—而应当承担》的法律责任”— 】 增加一项—作为第?。(四)项“免除【或者限制格式条【款提供方《因故意或者重—大过失造成》对方:财产:损失的责任” ! , 三、】增加:一条作为第九—条“下列合同含有】格式条款的格式【条款提供方应—当在合同文本使用】之日起十日内将合同!文本报工商行政【管理:机关:备案但按照》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!规定视?为合:同格:式条款?的除外 》 ? : (一)房屋买!卖、房屋中介、住】宅装饰?装修:、物业管《理合同?; 》 ?。 (二)供【电、供水、》供热、供气合同;】 ! (三)《旅游、拍卖》合同; 【 》 (四?)有线电视、电【。信服务合同; 【 【 , (五?),省工商行政》管理机关为维护【国家利益《和,社会公?共利:益要求备案的—含有格式条款的其】他合同 — , “经备!案的合同文本内容】需变更?的格式条《款提供方《。应当将变更》后的格式条款重新报!。工商行政管理机【关备案? 》 》“实行省以下垂直】管理的行业》其合同格式条款【的备案机关为省工商!行政管理机关;其】他行业?合同格式条》款的:备案机关为其住【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!关,经上级机关备案的合!同文本不再》重,复,备案 — 《 “已备案的合】。同文本?应当在?其合同文本》封面左上角位置加】注,‘已备案’字样使用!国家:和省发布的合同示范!文,本的不需要备案【”, — 四、增加】一条作为第十条“工!商行:政管理机关》经备案审查发—现合同格式》条款违?反本办法规定的应】当在收到备》。案材料之日起二十】日内:向格式条款提供方提!出,书面修改《意见格式条款提供方!应当在收到修改意见!之日起?二十:日内修改合》同格式条款 】 ? , : “:格式条款提供—方对修改意见—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!修改意见之》日起十日《内向工?商行政管《理机关书面》提出:陈述申?辩或者听证要求 ! : 》 “格式《。。。条款提供《方提出?陈述申辩《的工: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!在收到陈述申辩之日!起三十日内》作出:书面答复;要求举行!听证的工商行政管】理机关应当》在收到听证》要求之日起三十日】内组织听《证” 】。 ?。 五、增加一条作为!第十一条《“工:商,行政管理机关—组织听?证的应当在举行【听证七日前将—举行听证的时间、】地点通知《格式条款提供方【和其他有《关当事人 】 : 《“工商行政管理机】关举行听证时应当】邀请有关行政管理】部门、消费者协【会、行业组织和专家!学者以及消费—者代表参加 — ? ? “《工商行政管》理机关应当在听证结!束后十五日内做出是!否修改合《同格式条款的决定】”, , , 《。 六、—增加一条作为第十】二条“?经陈述申辩或—。者听证工商》行政管?理,机,关认定应当》修改合同《格式条款的格式条款!提供方?应,当在收到工商行政管!理机关书面答—复或者听证决定之日!起二十?日内修?改合同?格式条?。款” 】 七、—将,第十三条《改为第十五条修【改,为“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:为他人实施》本办:法第十?三,条、第十四条所列】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!、营业执照》、,印章、账户、—凭证以?及其他?便利条件”》 : 】。八、删去第》十四条 — 九】、增加一《条作:为第:十六条“经营者在】合同外通过书面形】。式或者大众传媒【方式公开作》出的服务承诺应当被!视为合同的组成【部分违反服》务承诺的应当—承担违约责任” 】 , , 十】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!七条:“对格式条款—的,理解: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!。通常理解予以解释】对格式条款有—。。两种以上解释的应】当作出不利于格【。式条款提供方—的解释格式》条款和非格式条【款不一致的应当采】用非格式条款—” 【。 十一、【增加一条《作为:第十八条《“对:。已备案的含有格式】条款的合同文—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!应当在互联》网,进行公?示对有推《广价值的行业合同】和其他合同工商【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联!合其他部《门制定合同》示范文本《在,全省范?围,内推广使用并在【。互联网提供免费下】载供合同当事人选】择使用” 】。。 十二】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!九条“格式》条款提供《方不得擅自更改【已备:案的含有格式条【款的合?同文本或者将未【。备案的合同冒充已备!案的:合同:使用” 【 》 十三、将第十五条!改为第二《十条修?改为:“企业、个体工商】户、农业生产—经营者?以现:有,的以及将有》的生产设备、—原材料、半》成品、产品抵—押的:应当在签订》动产抵押《合同:后依照自愿原则【向抵押人住》所,地的工商行》政管理机关办—理抵押物登记工商行!政管理机关应—当按照当事》。人的要求依法—办理动产抵押—物登记” 》 》 十四、删】去,第二十条《、第:。二十一?条 《 》 :十五、将《第二十二条》改为第二十五条【修改为?“违反本办法第六】。条、第八条、—。。第九:条第一款和第—二款、第十条第【一款、第十》二条、第十九—条规定的由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!令限期?改正;逾期》不改正的处一万【元以下的罚款—” 】 十六、将第二!十三条改为第—二十六条修改为【“违反本办法—第十三条规定—的由工商《行,政管理?机关:或,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退回—所骗财物《可,以并处三万》元以下的罚款” 】 : , 》 十七、将第二十四!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!改为“有本办—法第十?四条第(一)至第(!五)项和第(八)】项行为?的由工商行》政管理机关或者其】他有:关行政主管部门【给予警告;视情节】轻重处三万元以【下的罚款” ! 《 十八《、将第二十五条改】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!“有本办法第—十,四条第(六)—项行为的依》照建设工程质—量管理条例的规定】予,以处罚” —。。 《。 ,。 ?十,九、将第二十六【条改为第二十九条】修改为?“有:本办法第十四条【第(七)项行为的】依照中?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!当竞争?。法的规定予》以处:罚”: 【。 二十、将【第二十七条改为【第三十条修改为“】违反本办法第—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!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!他有关行《政主:管部门给予警告;】视情:节轻重?处一万元以下的【罚款”? , 】 ,二十一、删去—第二十八《条、第二十》九,条 》 , 》二十:二、将第三十条改】为第三十一条修改】为“违反本办—法第:二十三条第》二款:规定的由工商行政】管理机?关或者?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改正;拒【不改:正的处?一万元以《下的罚款《” : ? 》 根据以上》。修改对条《。。文的顺序作相应的】调整 《 本!决定自发布之日起】施行 】 江苏省【合同监督管》理办法已《于2001年—1,月18日经》省人民政府第5【6,次常:务会:议讨论通过现—予发布施行》 《。 《   ? 第一条《  为保护》国家利益、社会【公,。共利益?和当事人的合法权】。益维护市场》交易秩序根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合同法和有关法律】、法规结合本省实】际制定本办法 】    【 第二条  —本办法适《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!内订立或者履—行的合同 【   》。 , 本办法所称合【同是平等主体的【自然: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!之,间为实现一定的经】济目的设立、变更、!终止民事权》利义务关《系的协议 》  —   ?第三条  工商行政!管理:机关和其他有—关行政主管部门【在各自?的职权范围内—对利用合《。同危害国家利—益、社会公共利【益的违法行为负责】监督处?理依法查《处利用合《。同,进行的违《法行为? —    第四条【  工?商行政?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!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加强对【企业合同《管理指导企业开【展,“重合同守》信用”活动提供企业!合同信?用状况?征,信服务 《   【  法人《、其他组织应当【加,强对:本,单,。位合同的管》理配备具有专业知识!的合同管理人员建】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!依法订立和》履行合同 —     】第五条  当事人】。。订立合同提倡使用】国家和省已发布的合!。同示范文本》 : :。     工商行!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!示范:文本的推《行和管理 — ?     》第,六条  合同当事人!根据自愿原则申【请合同鉴证合—同鉴证?可以:。向合同签订》地、履行地或—者当:事人一方登记注册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!商行政管理机—关申请办理 】     法律!、,法规和?省人民政府规章【规定应当鉴证的合同!当事人?必须到工《商行:政管理机《关,办,理鉴证手《续,鉴证费?依照:国家规定的标准执】行 —     第七条】  当事人申—请合:同鉴证时应当依【法提交真实》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!不,得隐瞒真《实情况骗取鉴证【    ! 第八?条 : 采用格式条款【订立合同的格式【条款:不得含有下列—内,容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免除或者限制格!式条款提供方依【法应承担的合—。同,义务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二)免除或》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!方,因可能产生的违【约行为?而应承担的违约【责任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三)免?。除或者?限制:格,式条:款,提供方可《能,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!者财产损失而—应承担的《法律责任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免除或!者限制?格式条款《提供方对其提供的产!品或者服务应负的】保证:或者保修责》。任或者缩短产品【的,法定保?证期限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五)规定格式条款提!供方可以《。任意变更或者解【除合同延迟或者停】止合:。同的履行; —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六)规》定对方当事》人需经格式条—。。款提供方或者其【。代理人同意方—。可,行使合?同权利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七)排除或者】限制对方当事人【依法变更或者解除】合同的?权利;?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八)规定格式—条款提供《方,提,供的产品《或者服务出现—价格不合理上涨【时对方当事人继续履!行该合同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九【)规定只有格式条】款提:供方有?权对合同进行—解释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十?)其他?。免除格式条》款提供方责》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】。、排除对方主—要权:利的内容 !。     第九条 ! 本办法所称格【式条款是《指合同一方当事【人为: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!。定并在订《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!商的条款 》 , :     —商业广?告、:通知、声明、—。店堂告示、凭—证、单据等》内,容符合要约规定和】前款:规定的视为》格式条款 】    》 第十条《。  格式条款含有免!除或者?。限制自身责任内容】的提供方《应当在合同文本【中用清晰、明白的】文字表述采用醒【目,方式:标,。明并在合《同订立前提》请对方注意》。按对:方,。要求对?该,条款:予以:。。说明 —     通知】、声:明、店堂告示—等,还应当设在》醒目:位置 【     第十一】条,。  合同当事人不】得采用下列欺—诈手段 —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伪造合—同,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—虚,构合同主体》或者盗?用、:冒用他?人名义订立合同【;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虚构【。标的销售渠道或者假!称包销、回收产品】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故意交付—部,分货物(货款)骗取!全部货款(货—物)或者骗取货款(!货物:)拒不交付》货物(货《款); 《 ,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五》)利用虚假广—告和信息诱》人,签订合同骗取中介】费、:立项费?、培训费、》质量:保证金等费用; 】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六)定作方无】正当理由中止履【行合同骗取》所收定金、质量保证!金、履约《。保证金、预付款、】材料款等费用或【者拒不支付加工费;! 》 ,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(七)使【用不能兑现或者不】能完全?兑现的票据》、,债权文书; !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八)为合同提供!虚假担保;》 ?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九)【非法占有《或,者处分对方当事【人或者担保人的【购物不履行合同【义,务;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十)设置》。事实上不《能履行?的条款造成对方【当事人无法》。履行合同;》。    ! ,   ?。。 ,(十一)无实际履行!能力而?。与他人订立合—同; 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十二)其它】采用欺诈手段订【立,或者履?行合同的行为 【    】 第十?二条  合同当【。事人不得采取下列】手段危害国家—利益、社会公—共利益 !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)【利用合同倒卖国家禁!止或者限制自—由买卖物品的; 】。 :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《(二)?利,用合同非法》占有国有资产的【; ?。 ,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利用合同!恶意:串通的; — :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:利,用合同?的合法形式掩盖非】法目:的的; —  《。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五)以—。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!立合同的; !。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》(六)利用合—同违法发包、违法分!包、转包建设—工程:的; 》 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七)?采用贿赂订立、履行!。合同骗取国有资产】的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八》)其他利用合同危害!国家利益、社—会公共利益的 】     】第十三条  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!人实施本办法第【十一条、第十二条所!列,的违法行《为提:供证明、营业—。执照:、印章?、账户、凭》证以及其《。。他便利条件》 》 ,    第十四条 ! 当事人应》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!履行自己的义务 】 《   ?  经过《鉴证的合同当事人可!以请:求工商行政管理【机,关督促履行》。;不履?行,合同又不承》担违约?责任的应当接—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!的检查处理 !   《  第十五条 【 合同?当事人在抵押合【同签字盖章后应当依!法到有关《部门办理抵押登记;!当事人延《长债务履行期—限的应当到原登【记部门办理抵押【物变更登记;抵押物!产权变更的抵押人应!当通知抵押权人【当事人应当到原【登记: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!销登记;合同履行完!毕当事人《应当办?理注销登《记 : :   》  当事人》不得提交虚》假,。证明文?件或者采取其他欺】骗手段骗取抵押【物登记 《 》    登》记部门不得违反【国,家规:定,乱收费用 】。   《。  :第十六条《  工商行政管理机!关,和其他有关》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—依法对招标投标、拍!卖等与订立》合同有?关,的活动进行监—督管理 》 :    》 第十七条  【工商:行政管理《机关: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!。请对合同争议进【行调解 !  :  第十《八条  《。工商行政管》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!政主管部门查处利】用,合同进行《的违法行为有权行使!下列职权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【)询问当事》人、利?害关系人和证明人;!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二)《按照法?律、法规《的规:定查阅、提取、复制!。有关的合《同、发票、账—册、凭证、》业务函件和其他有关!资料;?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调查利用!合同进行的》违法行为《和与之有关的—活动;先行登记【保,存与:。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!及财物; 【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)法【。律、:法规规定的其他【职权:    ! 工商行《政管理?机关和其《他有关行政主—管部门在《行使职权时》。有关单位《和个人?应当予以配》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!况和资料《不得转移、隐匿、】销毁有关证据和【财物 —  ?   第《十九条 《 合:同当事人恶意串通】利用合同损》害国家利益和社会】公共利益的因—此取得?的财产由《工商行政管》理机:关或者其《他有: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归!国有:或者责令返还给有关!集体:。或个人 !    《。合同当?事,人一方违约使国家利!益、社会公共—利益遭?受损失另一方当事】人不予追究的—工,商行政管理》机关或者其他有关】行政主管《部,门有权?查处并可责令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】或者赔偿《金;违?约金、?赔偿金无法给—予当事人的应—当,上,缴国库 】  :   第二》十,条  ?违反本?。办,法第六条第二款规】定的由工商行政管】理机:关处五?千,元以下?的罚款? : :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一条:  违反本办法第七!条规定的由工—商行政管理机关撤】销鉴证?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!的罚款? 《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二条  !违反本办法第—八条:和第十条规定的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!以,责令:格式条款提供方【。限,期改正;《逾期不?改,正的给?。予警告可以》并处10000元】。以下的罚款》 《 , , ,   第二十—三条  违反本【办法第十一条规定】的工:商,行政管?理机:关或: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退回所骗】财物可以并》处三:万,元以下的罚》款 》  ?   第二十四条 !。 有本办法》第,。十二条第(》一)至第(》。五)项和第(—八)项行为的—由工:商行政管《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!行政主管部门给予】警告;视情节轻重处!以三万?元以下的罚款 】  》   第二》十五条  有本办法!。第十二条第(六)项!行,为的依?照建设工程质量管】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!罚 》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》。六条  有本办法】第十二条第(七)项!行为的?依照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反不》正当竞争《法的规定予》以处罚 ! ,。 ,  第二十七条【  违反本》办法第十三》。条规定的由工商【行政管?。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!行政:主管部门《给予警告;视—。情节轻重处》以一万?元以下的罚款 !     第二!十,八条 ? ,。。违反本办法》第十四条第》二款规定的由工【商行:政,管理:机关:给予警告;》视情节轻重处以【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】 《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九条  】违反:本办法第《十五条第一款—规定未?。办理注销登记—的由工商《行政管理机》关或者?有关部门责令—限期:办理;逾期未办理的!处五千元以下的【罚款 ?  —   违《反本办法《第十五条第二—款规定的工商行政管!。。理机:。关或者有关部门【应当撤销登记可以】并处一万元》。以下的罚款 【 《    第》三十条  违—反本:办法第十《八条第二款规定【。的由工商行》政管理?机关或者其他有关】行政:主管部门责》令改正拒不改—正的处以一》万,元以下的罚款 】  》  : 第三?十一条  当事人对!行政处罚决定—。不服:的,可以依法《申请行政《复议或者提起行【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!政复议?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】又不履行行》政处罚决《定的由作出》处罚决定的行—政,机关向人民法院【。申请强制执行 !  《。  : ,第,三十二条  —工商行政《管理机关《和其他有《关行政主管》。部,门,的工作人员》应当:。依,法对合同《进行:监督管理《不得玩忽职守、【。滥用职权、徇私枉法!违,者,根据情节《给予批?评教育或者行政【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 ! 《   ? 第三十三条  】本办法自公》布之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