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公】。安厅: 关于办》理毒品犯罪案件适】。用法律若干》问题的指导》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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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!。苏省高级人民法院】、江苏?省人民检《察院、江《苏,省公安厅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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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】毒品犯罪《案件适用《法,律若干问题》的指导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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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【011年4月13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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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为正确适用法律依】。法惩处毒品》犯罪依照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刑法(以下简】称刑法)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禁毒》法(以下简称禁毒法!),最高人?。民法院?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!罪量刑?标准有?。关问题的解》释(:以下简称解释)【全国部分法院—审理毒品犯罪—案件工?作座谈会纪要—(以下简称》大连会议纪》要)最?高人民法院》、最:高人民检察》院、:公安部?。办,理毒品犯罪案件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】的意见(以下简【称意:见)及?有关行政法规、【规章的规《定结:合我省毒《品犯:罪案件的具体情况】制定本指《导意: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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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?关于毒品种类、数量!的认定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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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, 第一条《 ,。 毒品是指国—家食:品药品?监督管理局、—公安:部、卫?生部最新发布的麻】醉药品品种目录、精!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!入管:制的:麻醉药品和》精神药品以及—我国参加的国际公】约,中明确管制》的其:他精神?药品:。和麻醉药品上述毒】。品品种?。包括其盐和制—剂
! 毒品名称—的认定应当》以麻醉药品》品种目录、精神药】品品种目录及相关国!际公约?为依据进行规—范表述
【
》 ,第二条? 认定毒品的数】。。量应以查《证属实的数量计算】并以克或千》。。克为计?量单位不以纯度【折,算;但对于》可能: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!对查获的毒品进行】含,。量鉴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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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涉:案毒品系法律、司法!解释没?有规定量刑数量【标准的?可以参?照,非法:药物折算表将涉案】毒品折算成海洛因】后依照刑法的规定适!用刑:。罚,
《
? , 第四条 — 涉案毒品为不同种!类的可以依》照相:。关法律?、司:法解释和《非法药物折算表折算!成海洛?因累计后依照刑法的!规,定,适用刑罚在裁—判文书中《只客观表述涉案不同!种类:毒,品的数量如果数量】累计后应当跨刑【阶适:。用刑罚的《可以在?法律文书中综述认】定,为“数量《大”、“数量较大】”或者“情节严重】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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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 》 在毒品灭失情况下!仅有犯?罪嫌:。疑人、被告人—供述:且又翻供的不—应,仅凭:犯罪嫌?。疑,。人、被告人的有【罪供:述定案只《有当犯?罪嫌疑人、被告【。人的有罪供述—与同案其他》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!供述或者与毒—品交易另一》方,的供述?相互印证并排除诱】供、逼供、串供等】情形才?能定案此种情—况下认定《毒品:数量应当《坚持“就低不—就,高”:的原:则对案件所涉毒品】数量的大部》分系依言词证据认】定,查获毒品的数—。量与判处死刑—的标准差《距较:大的判处死刑应特】别慎重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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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六条 办理【。“麻古”、“摇头】丸”等颗粒类毒品已!。灭失的案件可在【认定相关毒品粒【数的前提下结合本】案查获?的同类?毒品的重量依照“】就低不就高”的【原则推算出涉—案毒品的重量;如本!案未查获同类毒品】可结合本地区—近一年来《查获的同类》。毒,品的重量依》“就:低,不就高”《的原则推算出涉案毒!品的重量
!
对已灭失!。的涉案“麻古”、“!摇头丸”等》颗粒类毒《品的成分、含—量可结合本案查获的!同,类毒品的成分、【含,量依“就低不—就高”的原则予【以,认定;如《本案未查获》同类毒品可结合本地!区近:一年来查获》的同类?毒品的主要成分、】含量依?照“就低不就高【”的原则予以—认定
》
《 第七条 】对,于以:贩养吸的犯罪嫌疑人!、被告人购》买毒品的数量与查获!的及已?经贩卖的毒品数量问!存,在较大数量差的【依照购买毒品—的数量认定贩卖毒品!的数量量刑时可【以考虑犯罪嫌疑人】、,被告人合理的吸【食量酌情从》轻处:罚
—。
购—买毒品的《数量与查获》的及已经贩卖—的毒品数量》间考虑犯罪嫌疑人、!被告人合理的—吸,。食量后不存》在较:大数量差《的依照?查,获的数量和》已经贩卖《的数量认定贩卖【毒,品,的数: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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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购买毒品的数量!刚达到“数量大【”、“数量较大”】。、“情节《严重”起点依—照,查,获的和已经贩卖的】毒品数量《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!量刑时可以》酌情从重处罚
【
《
二—、关于走私》、贩卖、《运输、制造》毒品犯?罪的:问题
】 第》八条 走》私、:贩卖、制造》海洛因或甲基—苯丙:胺一千克以上或【其他数量相当的毒品!又无法?。定从轻、《减轻情节或者酌【定情节不足以从轻】处罚的可《以判处死刑剥夺政】治权利终身并处没】收个人全部》财产
》
同一!个案件中拟判处 2! 名以上被告人死刑!的应当有特别充【分的理由
【
》 第九条 走】私、贩卖《、,运输、制造海洛因】或甲:基苯丙胺五百克【以上不满一千—克或其他数量相当的!。毒品一般判处死刑缓!期二年?执,行剥夺政治》权利终身《并处没收个人全部】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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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 《具有法定《或酌定从《重情节的可以判【处死刑剥夺政治权】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!全部财产具有法定】或酌定从轻情—节或者本意见第十】。五条规?定情:形之一的可以判处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】权利终身并处没【收个人全部财产【
【 : ,第十条 走私、贩!卖、运输、制造【海洛因或甲基—苯丙胺?二百克以上》不满五百克或其【他数量相当的毒品可!以,判处无期徒刑—剥夺:。政治权利终身并【处没收个人》全部财产具》有法定或酌定从重】情节:或者本?。。意见第十六》条规: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判!处死刑缓期》二年执行剥夺政治】权利终身并处—没收个人全》部财产
【。
《 具有《法定或酌定从轻情】节或者本意见—第十五条规》定情:形之一的一》般判处?有期徒刑十五年剥】。夺政治权利五年并】。处没收人民币五万元!以上个人财产
【
,
《 第十一条】 :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】、制造海洛因或【。甲基苯丙胺》五十克?以上不满二百—克或其他数量相【当的毒品一般—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!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!处没:收人民币五万元【以上个人财产
【。。
】 具有法定或—酌定:从重情?节或者本《意,见第: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!的可以判《处无期徒《刑剥夺?政,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!个人全部财产—
《
第【十,。二条 ? 走私、贩卖、【运输、制造海洛因或!。甲基苯丙胺不满五十!。克或:其他数量相当的毒品!应当依照刑法、解】释、意?见及相关规定—予,。以量:刑并处罚金人民币】。。一,千元至五万元
!。
? , 第十》三条 运输毒【品是毒品犯》。罪的中间环节判处死!刑时应与《走私、贩卖、制【。造毒品犯罪》有,。所区别应当在毒【品的数?量和:。其他情节方面坚持】更高的标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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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《 :因证据问题无法认定!被告人?贩卖毒?品而就低《。认定:其运输毒品对情节严!重的也可以》判处:死刑
】 , 第十四—条 : 吸:毒,者运输海《洛因或甲基苯丙胺】五,十克以上或其他【数,量相当的毒品如其】提供的证据不足以】证实所运《。输的:毒品均系本人吸食以!运输毒品罪定—罪处罚
! : 第十《五条 走私、贩】卖、运输、制造毒】品的被告人具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可以酌】情从轻处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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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— (一)受人】指,使、雇佣实施走私】、贩卖、《运输:、制造?毒品犯罪的;
!
,
,。
】 (二?)走私、贩卖、运】输、制造毒品案件中!被查获的《毒品:数量未达《到,刑法规定刑格最低数!量标:准,但,加上坦白交代—。的毒品?数量才达到或超过】上述标准的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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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三)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、制造毒】品,的,初犯:且毒品没有》流入社?会的;?
— , , , (四)】其他可以酌》。情从轻处罚的情节】
》
第十六】条 ?走私、贩卖、—运输、制《造毒品的《被告人具《。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可以酌情【从重处罚
》
【 , ? (?一)走私、贩—卖、运?输、制造毒品 【3 次?。以,上且系数量较大【或数量大的;
【
! (二)因毒!品,违法活动《被行政处罚 2【 ,次以上的;
!
? , (三)!在缓刑、假》释考:验,期内实施走私、贩卖!。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犯!罪,的;
?
,
— 《。 (四)》国,家工:作人员及戒毒医疗】机构工作《人员实施走私、贩】。卖,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犯!罪的;
—
】 , (五《)其他可以酌情【从重:处罚的情节
!
—第十七条 走私、!贩卖、运输、—制造毒品《的数量是《量刑的重要标准【但不是唯一》标,准决:定对被告人是否【适用:死刑时还要综合考】量被:告人的主观恶性【。。及其: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下!列情形?一般不判处死刑
!
:
! (一)涉案—毒,品折:合成含量为 25%!。 的海洛因后其数量!标准未达《到本意见判处死刑数!量标准的;》
?
— : (二)—涉案:。。毒品系法律》或司法解释没有规】定量刑数量标—准,的但数量特》别巨大的除外;【
》
: (三!)大:连会议纪要》规定的不宜判处【死刑的情形
】
《 ?第十八?条 走私毒—品罪既遂、未遂【的认:定
《
,
《 (【一)直接通过—海关走私毒品的【只要:毒,品进入口岸的任何一!个,环节均为既遂;
!。
【。 , ? (二)通》过绕过?海,关的方?式走私毒品的只要毒!品越过国(边—。)境即构成既遂
!
】第十九?条 贩卖毒—品,。罪既遂、未遂的认定!
?
》 (一)!。以贩卖毒品》为目的已经买进了】毒,。。品应以既《遂论处?;
》
》。。 , (二)正】在进行毒品交易【时被人赃并获—不,论是否交易成功对】卖方和以贩卖为目的!的买方均应》以既遂?论处:;
】 , 《 (三)在毒品】中掺:。假,。后予以贩卖的只要没!有使毒品丧失致人】瘾癖的毒《。性应以既遂论处【;
》
? : 《 (四?)对于因贩卖毒【。品被抓获《。之后查获的毒品数量!应计入既遂数量;
!
— 《 (五)以贩卖!毒品为目《的购买毒品尚未进入!。交易地?。点卖方被查获—对买方应以未遂论】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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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—)被:告人主观上并不【明知是?假毒:品而将假《毒品当作真毒—品予:以贩卖的应》。以,未,遂论处?;
】 《 (七)—对盗窃、捡拾、【赠与:等方式获取的毒【品意图出售尚未交】易即:被查获的应》以未:遂论处
】
, 第二—十,条 运输毒品罪】既遂、未《遂的认定《
《
被告】人将毒品带离藏匿】地点开始进行—运输应以既》遂,论处不以是否—到达运输《目的地来区分既遂】。与未遂
《
— ?第二十一条》 制?造毒品罪既遂、【。未,遂的认定
》
— : 已经?。制造出粗制毒品或】者半成品《的,。应以既遂论处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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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购进?制造毒品的设备【和原材料开始着手】制,造毒品但尚未—制造:出粗制?毒品或者半成品【的应:以未:。遂论处?
《
第【二十二条《 向多人》贩,卖毒品或多次—贩卖毒品《毒品数量《折成海洛因》。达 :2 克以上的;【或,。者达到 6 人或】 6 次以上的应当!认,定为刑法《第,三百四十七条第【四款:规定:的情节严重
【
— 第二十三条 】 毒:品共同犯罪中受雇佣!、,指使实施《毒品犯?罪的犯罪嫌疑人、】被告:人一般情况下—只以其参与的毒品】犯罪的环节定罪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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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四条 !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!人、被?告人对前《宗毒品进行贩卖【。的可以?认定对后《。。宗毒品有贩卖—的故意?有证据?证明犯罪嫌》疑人、被告人对后】。宗毒品?。进行:。贩卖的对前宗毒【品的犯罪故意—应当结合两次行为的!间隔时间及其—他证据?予以认定犯罪嫌疑人!、,被,告人确有证据证明不!是,贩卖:的,不予认定贩》卖
》
: 《第二十五条 运】输毒:品一般是指》两,地之间?长,距离的运输行为;】但行:为人的?运输行为成为共【同,犯罪的一个独立环】节时同一城市内短距!离,运输:毒品行为也可以认】定为运输毒品—
:
【 三:。、关于非法持—有,毒品犯罪的问题
】
】 ,第二十六《条 非法持有海】洛因或甲基苯丙【胺一千克《以上或者其他数量】相当毒品的可以判】处无:期徒刑?剥夺:政,治权利终身》。并处人民币十—万元以上罚》金
】 具有法定【从轻情?节的可以判》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】剥夺政?治权:利五年并处罚金【人民币五万至十万元!
《
《 第?二十七条 非法】。持有海洛《因,。或甲基苯丙胺五【百克以?上或:者其他数量相—当毒品的可以判处十!五年有期《徒刑剥夺政治权利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!五万至?十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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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具有法定从重情节!的,可以:判处无期徒》刑剥夺政治权—利,终身并处《人民币?十万元?以上罚金
》
!第二十八条》 非法持有海洛因!或甲基苯丙胺—五百克以下或者其他!数量:相当毒品的依照刑法!及相关规定》。予以:量刑
! ,。 第二十九条 】 具有下列情节【之一的?可以认定为刑法第】三百四十八条规定】的“:情节严重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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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【非法持有毒》品折算成海洛因 】35 克以上不【满, 50 克的;
】
— — (二)国》。家工作人员及戒【毒医疗机《构工作人员非法【持有毒品;
【
?
!。(,三)在戒毒监管场】所非法持《有毒:品的;?
【 【(,四)曾因《毒品违法活动被行】政处:罚 :2 次以上的—。;
】 (五!)缓刑、《假释考验期内又非】法持有?毒品的;
】
:。。 】(六)?其他情节严重—的行为
】
《 四、关于》包,。。庇毒品犯罪分子罪】和窝藏、转移、隐】。瞒毒品、毒赃—犯罪:的问:题
?
】第,三十条 办—理包庇毒品犯罪【。分子和窝《藏、转移《、隐瞒毒品、毒赃案!件应当依照刑法及相!关规定予以定罪量刑!
》
? 第三十一条 !。具,有下列情节之一【。的可以认定为刑【法第三百四》十九条规定的“情节!严重”
【
】 (?一)包庇可能—被判:处十五年有期徒【刑,以上刑?罚的走私、贩卖【。、运:输、制造毒品的【犯,罪分子;
》
《
— (二)—窝藏、?转移、隐瞒海洛因或!甲基苯?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!他数量相当的—毒品的;
】
《 (三)!窝藏、转移、隐瞒】毒,。赃数额达到当地【。当时海洛因五十克以!上价值的;
】
— ? (四)》。其他情节严重的行】为
! 五、《关于容?留他:。人吸:毒犯罪的问题
!
— 第三十二条 】容,留他人?吸毒罪是指》为他人吸食》、,注射毒品提供场【所或者允许他人【在自:。己,管理的场所内吸注射!毒品的行为容留他】人吸食、注射—毒品情节《显著轻微的可—依,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禁毒法第六【。十一条的《。规定予以处罚但具】。有下列情《节之一的应以容留】他人吸毒罪定—罪处罚
】
—。 (一)容留他!人吸食、《注射毒品 3 次】以上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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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【容留 3《 ,人以上吸食、注射毒!品的:。;
《
? 《。 (三)因涉!毒类犯?。罪被刑事处罚—过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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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四):因容留他人吸毒【受行:政处罚?。 2 次以上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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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,(,五)容留未成年【。。人吸食、注》射毒品的;
【
】 (六—)以牟利《为目的容留他人【吸食、注射毒品【的;
?
— 》 (七)容—留他人吸《食注射毒品造成他人!死亡或?其他严重后果的【。;
! 》 (八)国家工作】人员及戒毒医疗机构!工作人员容》留他人?吸食、注《射毒品的《;
《
》 《 :(九)其他容留他人!吸食:、注:射毒品情节严—重的
! 六、关于毒品!犯罪案件的管辖【问题:
【 第《三十三条 毒品】犯罪案件的上、【下,线并案处理的受理】的,公安、检察、—法院只要对其中【部分被告人、—犯罪嫌疑人具有【管,辖,权,即,对全案具有》管辖权
】
, 七》、附:则
?
《 : 第三十四条 !本指导?意见所称死》刑是指判《处死刑?立即执?行
! 第三《十五条 本指导意!见所称以上》、以下包括》本数:
》
第—三,十六条 本指【导意见自下发—之,日起执行下发之【前由本省公、—检、法机关联合【或者单独下发的与】本指:。导意见相抵触的有】。关规定不再适—用本意见施行中遇】国家颁布法律、法】规、立?法解释成司》法解释作出新规定】时以法?律,、法规和立法解释、!司法解?释为准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