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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江苏省【公安:厅 关于办理毒品!犯罪案件适用法【律若干问题的指导】意见 】 : 江苏《省高级?人民法院、江苏省人!民检察院、》。江苏省公《安厅 】 关于办【理毒品犯罪案件适】用法律若干问—题的指导意》见 : : 》 (2011【年,4月13日) 【 , ? 为正确适!用法律依法惩处毒】品犯:罪依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刑法(以下简】称刑:法,)中华人民》共和国禁毒法—。(以:下简:称禁毒法)最高人】民法:院关于审《理毒品案《件定罪量刑标准有】关问题?。的解释(以下简称】解释)全国部分【。。。法院审理毒》品犯罪案件工作【座谈会纪要(—以下简称《大连会议纪》要)最高人民法院、!。最,高人民检察》院、公安部》办理毒品犯罪案件】适用法?律,若干问题《。的意见?(以下简称意见)及!有关行政法规、规章!的规:定结合我省毒—品犯罪案件》的具体情《况制定本指导—。意见 【 , 一、关于毒!品种类、数量的认】定问题 【 :    》 第一条  毒品】是指国家食品药品】监督:管理局?、,公安部、卫》生部最新发布的【。麻醉药品品种目【。录,、精神药品品—种目:录中列?。入管制?的麻醉?药品和?精神药品以及—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!中明确管制的其【他精神药品和麻醉】药品上?述毒品品《。。种包括其盐和—制剂 —  ?   毒品名称的认!定应:当以麻?醉药:。。品品种目录》、精神药品品种目】录,及相关国际公约为】依据进行规范表述】 ,     !第二条  》认定毒品的数—量应以查《证属实的数量计【算并以克《或千克为计量单【位不以纯度折算【;但对于可能判【处死刑的案件—应当对查《。获的:毒品进行含量鉴【。定 《     第】三条: , 涉案毒品系法律、!司,法解释没有规—定量刑数量标准【的可以参照非法药】物折算表将涉案【毒品折?算成:海洛因?后依照刑《法的规定适》用刑:罚 》     第四】条  涉案毒品【为不同种类的可以】依照:相关法律、司法【。解释和?非法药物折》算表折算成海洛因累!计后依照刑法的规】定适用刑罚在—裁判文?书中只客观表述【涉案不?。同种:类毒品的数量如果数!量,累计后应当跨刑阶适!用刑罚的可以在法】律文书中综述—认定为“数量大”、!。“数:量较大”或者“【情节严重” 【   —  第五《条 : 在毒品《灭失:情况:下仅有犯《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】供,述且又翻供》的不应仅凭犯罪嫌】疑人、被告人的【有罪供述定案—只有当犯罪嫌疑【人、被告人的有罪供!述与同案其》他犯罪嫌疑人、被告!人供:。述或者与《。毒品交?易另一?方的供述相互印证并!排除诱?供、逼?供、串供等》情形才能《定案此种情况下认】定毒品数量应当坚持!“就低不就高”【的原则对案件—所涉毒品数》。量的大?部分系依言词证据认!定查获?毒品的数量》与判处死刑》的标准?差距较大的判处死】刑应特别慎重 】 :   《  第?六,条  办《理“:麻古”、“摇头丸】”,等颗粒类毒品已灭失!的案件可在认定【相关:毒品:粒数的前提下—结合:。本案:。查获的同类毒品的重!量依照“就低不【。。就,高”的原则推算【出涉:案毒:品的重量;如—本案未?。查获:同类毒品《可结合本地区—近一年来查获—的同类毒品》的,重,量依“就低不就高】”的原则推》算出:涉案毒品的重量 】 ?    》 对已灭失的涉【。案“麻古”、“摇头!丸”等颗《粒类:毒品的?成,分、含量可结合本】。案查获的《同类毒品的成—分、含量依“—就低不就高”的原】则予以认定;如本】。案未查获同类—毒,品可结合本地区近】一年来查获的同【类毒品的主要成分】、含量依照“就低】不就高”的原则予】以认定 《 ,  》   第七条 【 对于以贩》。养,吸的犯罪嫌疑人【、被告人购买毒品】的,数量与查《获的及已《经贩卖?。的毒品数量问存在】较大数量差的依【。照购买?毒品:的,数,量认定贩卖毒品的数!。。量量刑时可以—考虑犯?罪,嫌,疑人、?被告人?。合理的吸《食量酌情从轻处【罚  】   购买》毒品的数量与查获】的及已经贩卖的毒】品数量间《考虑犯罪嫌疑人【。、被告人合理—的吸食?量后不存在较—大数量差《的,依照查获《的数量和已》经贩卖的数量认定贩!卖毒品的数量 】 ?     购买毒】品的数量《刚达到“数》量大”、“数—量较大”、“—情节严重”》。起点依照《。查获:的和已经贩卖的毒品!。数量认?定贩卖毒《。品的数量量刑时可以!酌情从重处罚 【 《    《。 二、关于走私、贩!卖、运输、》制造毒品犯》罪的:问题 》     第】八条:  走私、贩—卖、制造海洛因或甲!基苯:丙胺一千克以上【或,其他数?。量相当的《毒品又无法定—从轻、减轻情节或】者,酌,。定情节不足以从【轻处罚的《可以判处《死刑剥夺政》。治权利终身并—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! : ? ,    同一个【。案件中拟《判处 2 名以【上被告人《死刑的?应当有特别充分的】理由 ?。    】 第:九条  《走私、贩卖》、运输、制造海洛】因或甲基《苯丙胺五百克以上】不满一千克或—其他数?。量相当的《。毒品一般判处—死刑缓?期二年执《行剥:夺政治权《。。利,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!部财产 !。  :  具有法定或【酌定从重情》节的可以判处—死刑剥夺政治—权利终身并》处没收个人》全,部财产具有法定【或酌定从轻》。情节或?者本意见第十五条】规定情?形之一的可以判处】无期徒刑剥》夺,政,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!个人全部财产— ,     !。第,十条  走私、【。贩卖、运《输、制造海洛因或甲!基苯:丙胺二百克以上不】满,五,百克或其他数量相】当,的,毒品可以判处无期】徒刑剥?夺政治权利终身【并处:。没收个人全部财【产具有法定或酌定从!重情节或者本—意见第十六》条规定情形》。之一的可以》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!行剥夺政治》权利终身《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!产   !  具有法定或酌定!从轻:情节或者本意见第】十五条?规定情形之一—的一般?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!剥夺政治权》。利五年并处》没收人民币五万元】以上个人财产 ! ?    第十一条】  走私《、贩卖、运输—、,。制造:海洛因?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!以上不满二百克或】其他数量相当的毒品!一般:判处:有期徒刑十》五年剥夺政》治权利五年并—处没收人民》币五万元以》上个人财《产 【    具有法定或!酌,定从:重情节或者本—意见第?十六条规定情形之】一,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!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】并处没收个人—。全,。部财产 【 :    第十二【条  走私、—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海!洛因或甲基苯丙【胺不满五十》克或:其他数量相》。当,的毒品?应当依照刑》。法,、解释、意见及相】关规:。定予以量刑》并,。。处,罚金人民币一—千元至五万元 【 ?  ?   第十三条  !运输毒?品是毒品《犯罪的?中间环节判处死刑】时应与走私、贩【卖、:制造毒品犯》罪有:所区别应当在毒品】。的数量和其》他情节方面坚持更】高的标准 !     》因证据?问,题,无法认?定被告人贩卖毒【品而就低认定其【运输毒品对情节严重!。的也可以判》处死刑 》  》。   第十四条  !吸毒者运输海—。。洛因或甲基苯丙胺】五十克以上》或其他?数量相当的》毒品如其提供的证】。据不足以证实—所运:输的毒品均》系本人?吸食以运输》毒品罪定罪处罚 】。 :  《   第十五—条 : 走私、贩》卖、运输、制造【毒品的被告人具有下!列情形之一》的可以酌《情从轻处罚》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:)受人指使、雇佣实!施走私、贩卖、【运输、?制造毒品犯罪—的;: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(二)【走私: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!毒品案件《中被查?获的毒品数量—未达:到刑法规定》刑格最低数量标准】但加上坦白交代【的毒品?数量:才,。达到或?。超过上述标准的;】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三)走私、!。贩卖、运《输、制?。造毒品的初犯且毒】品没有流入社—会的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其他可以!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!。 —    第十—六条:  走私、贩卖、运!输、制造《毒品: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!重处罚 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走私【、,贩卖、?运输、制造毒品 】3 :次以上且系数—量较大或数量—大的;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】因毒品违法活动被行!政,处罚: 2 次以上的; !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—)在缓刑、假—释考验期内实施走私!、,贩卖、运输、—制造毒品犯罪的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四)》国家工作《人员及戒毒医疗【机构工?作人员实施走—私、贩卖、运—输、制造毒品犯罪】的; 《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五)其【他可以酌情》从重处罚的情节 】 《     第十七】条  ?走私、贩《卖,、运输、《。制,造毒品的数量是【量刑的重要》。。标准但不是》唯一标准决》定对:被告人是否适用死刑!时还要?综合考量被告人的】主观恶性及其行【为的社会危害性下列!情形一般不判处死】刑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一)涉?。案毒品折合成含量】为 25% 的海洛!因后其数《量标准未《达到本意见》判处死刑《数量标?准,的;: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涉案毒—品系法律《或司法解释》没有规定量刑数【量,标准的但数量特别】巨大的除外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,。(三)大连会—议纪要规《定,的不宜判处死刑【。的情形 —     第十!八条  走》私毒品罪既》遂、未遂的认定 】 ,。 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直接通过海关走私!毒品的只要》毒品进入口岸—的任何?一个环?节均为既《遂; ?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:(,二)通过绕过海【。关的方?式走私毒品的只【要毒品越过国(边)!境即构成既遂 !     【第十九?条  贩卖毒品罪既!遂、未?遂的认定 】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:以贩卖毒品为—目的已?经买进了毒品应【以既遂论《处;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【正在进?行毒品交易》。时被:人赃并获不论是【否交易成功对卖【方和以贩卖为目【的,的,买方均?应以既?遂论处; 】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》(,三,)在:毒,品中掺假后予以贩】卖的只要没有—使毒品丧失致人【瘾癖的毒性应以既遂!。。论处;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四)对于—因贩:。卖毒:品被抓获《之后查获《的毒品数量》应计入?既遂数量;》 :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五)以贩卖毒品】为目的购买毒品尚未!进入交易地》点卖方被查获—对买:。方,应,以未遂论处;— : : ,。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六—)被告人主观上并不!明,知是假毒品而将假】毒品当作真毒—品,。予以贩卖的》应,以未:遂论处; 》。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七)对盗窃》、捡拾、赠与等方式!获取的毒品意图出】售尚未交易即被查】获的应以《未遂论处 !     第二十条!  运输毒》品罪既?遂、未遂的认—。定 《     被告!。人将毒品带离藏匿地!点开始进行运输【。应以既?遂论处不以是否到】达运输目的地来区】分既遂?与未遂? 《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一条  制】造,毒品罪?既遂、未遂的认定】 :。 : : ,   ?。已经:制造出?粗制毒?品或者半成》品的应以既》遂论处 — ?    购进制【造,毒品的设备》和原材料开始—。着手制造《毒,品但尚未制》造出粗制毒》品或者半成品—的应以未遂论处 ! , ? ,   第二》十二:。条  ?向多人贩卖毒—品,或多次?贩卖毒?品毒品?数量折成海洛因达】 2 ?克以上的;》或者达到 6 人或! 6 次以上—的应当?认定为刑法第—三百四十七条第【四款:规定:。的情节严重》 :。 ,。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三条  —毒品共同犯罪中【受雇佣、《指使实施毒品—犯罪的?。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】人一般情况下只【以,其参与?的毒:品犯罪的环节定罪 ! 《。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四条  】有证据证明犯—罪嫌疑?人、被告人》对前宗毒品》进行贩卖《的,可以认定对后宗毒】品有贩卖的故意有】证据证明犯罪—嫌疑人、被告人对】后宗毒?品进行贩卖》的对前?宗,毒品的犯罪故意应】当结:合两次行为的间隔】时间及其他》证据予以认》定犯罪嫌疑人、被】告人确有证据证【明不是贩卖》的不:予认定贩卖》。    ! 第:二十五?条  运输》毒品一?般是指两地之间【长距离的运输行为;!但,行为人?的运输?行为成为共同犯【罪的一个独》立环节?时,同一城市内短—距离运输毒品—行为也可以认定【为运输毒品 — :    — 三:、关于?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!问题 《     第!。二十六条  非法持!有海洛因或》甲基苯丙胺》。一,千,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!相当毒品《的可以判处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】权利终身《并处人?民币十?万,元以上罚《金 《     具有!法定从轻情节的可】以,判处有期徒刑十【五年剥夺政》治权利?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!五万:至十万元 !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。七条  非法持有海!洛因或甲基苯丙【胺五百克以》上或者?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!可以判处十》五年:有期徒刑剥夺政【治权利五《年并处罚金人—民币五?万至:十万元 —   》  具有法定从重】情节的可以》判处无期徒刑剥【夺,政治权利《终身:。并,处人民币十万元以】上罚金 《 , ? ,    第》二十八条 》 非法持有》海洛因?。或甲:基,。苯丙胺五百克—以下或者其他数量相!当毒品的《依照刑法及》相关规定予以量【刑, ?。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九条  —具有下列情节—之一的可以》认定:为刑法第三百—四十八条规定的“】情,。节严重”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非法持有毒品【折算成海洛因 35! ,克以:上不满 5》0 克的《; —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:)国:家工作人员及戒毒医!疗机构工《作人员非《法持:有毒品; —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【),在戒毒监管场所【非,。法持有毒品的;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曾因毒品!违法活动被行政处罚! 2 次以上的【; ?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五,)缓:刑、假释考验期【内又非法持有毒【品的:。; ? 《 ,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《其他情节严重—。的行为 】    《 ,四、关于包庇毒品】犯罪分子《罪和窝藏、转移、】隐瞒毒品《、,毒赃犯罪的问—题  】   ?第三十条  办【理包庇毒品犯罪【分子和窝藏》、转移、隐瞒毒【品、毒赃《案件应当《依照刑法及相关规定!予以定罪量刑— : ? ,    第》三十一条  具有】。下列情节之》一的可以《认定为刑法第三【百四十九条规—定的“情节严重” ! 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一)】包庇可能被判处【。十五年有《期徒刑以上刑—罚的走私《、贩卖、运输、【制造毒品的犯罪【分子: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窝藏、转】移、隐瞒《海洛因或《甲基:苯丙胺五十克以上】或其他数量相—当的毒品的; 【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窝藏、转】移、隐?瞒毒赃数额达—到当地当时海—洛因五十克以上价】值的;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其他情节《严重的行为 【  》   五、关于【容留他?。人吸毒犯罪的问题 !     !第三十二《条 : 容留他人吸毒罪】。是,指为他人吸食、注射!。毒品提?供场所或者允—许他人在自己—管理的场《所内吸注射》毒品的?行为容留他》。人吸食、注射毒品】情节:显著轻微的可依照】中华人民《共和国禁《。毒法第六《十一条的规定—予以:处罚但具有下—列情节之一的应以】容留他?人吸毒罪定》罪处罚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一)?容留他人吸》食、:注射毒?品 3 《次以上的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二)容留 3 人!以上吸?食、注?。射毒:品的;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三)因涉毒类犯罪】被刑事处罚过—的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四)因》容留他人《吸毒受行政处罚 】2 次以上的; !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(五?)容:留未成年人》吸食、注射》毒品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, (六)以牟利为目!。的,容留他人吸》食、注射毒品的; !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。七)容留他人吸【食注射毒《品造成?他人死?亡或其?他严:重后果的《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八)?。国家工作人员及【。戒毒医疗《机构工作《人员容留他人吸【食、注?射毒:品,的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:九,)其他容留他人吸】食、注?射毒品情节》严重的 —。     【六、关于毒品犯罪案!。。件的管辖《问,题 《 : ,。。。    第三—十,三条  《。毒品犯?罪案件的上、下线并!案处理的受理—的公安、检察、【法院只要对其中部】分被告人、》犯罪:嫌疑:人具:有管:辖权:即对:全案:具有管辖权》。 —    七、附则】  【。   ?。第三十四条  【本指导意见所—称死:。刑是指判《处,死刑:立,即执:行, ?     【。第三十五《条  ?本指导意见所称以上!、以下包括本数 ! : ,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六条  本【指导意见自下发【之,日起执行下发之前】由本:。省公、检、法—。机关联?合或:者单独下发的与本】。。。指导意见相抵—触的:有关规?定不再适用本意【见施行?中遇国?。家,。。颁布法律、法规、】立法解释《成司:法,解释作出新规—定时以法律、法【规和立法解释、司法!解释为准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