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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江苏省公—安厅 关于办【。理毒:品犯罪案《件,适用法律若干问题】的指导意见 】 江】苏省高级人》民法院、江苏省人民!检察院?、江苏省公安厅【 :。 《 关于—办理毒品犯罪案件】适用法律《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! 《 , (2【011年《4月13日)— ,。 !为正确?适用法律依法惩【处毒品犯罪依照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!。(以下简称》刑法)中华人—民共:和国禁毒《法,(以下简称禁—毒法)?最高人民《法院关?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!量刑标?。准有关问《题的解释《(以下?简,称解释)全国—部,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!案件:。工作座谈会纪要【(以下简称》大连会议纪要)最高!人民法院、最—高人民检察》院、公?。安部办理毒品犯罪】案件适用《。法律若干问题的【。意见:(,以下简称意》见)及有关行政法】。规、规章《的,规,定结合我省》。毒,品犯罪案《件的具体《情,况制定本指导意【见 【 一、关【于毒品种类、数【量的认定问题— 】    第一—。条  毒品是指国】。家食品?药品监督管理局【、公安部、》卫生部?最新:发布的麻醉》药品品种目录、精神!药品品种目录中列入!管制的麻醉》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!我国:参加的?国际公约中明确【管制的?其他精神药》品和麻醉药品上【述毒品品种包括【其,盐和制剂 》   【  毒品《名称的认《定应:当以麻醉《药品品种目录—、精:神,药品品种目录及【相关国际《公约为依据进行规范!表述 ? : :    《 第二条《  认?定毒品的数量应以】查证属实的数量计】算并以克或千克为】计量单位不以纯度折!算,;但: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!案件应当《对查获的毒品进行含!量鉴定 《。 ? ,     第三条 !。 涉案毒品》系法律、司》。法解释没有规—定量刑数量标准的】可以参照《非,法药物折算表—。将涉案毒《品,折算成海《洛因后依照刑—法的规定适用—。。刑罚:   】  :第四条  涉案毒】品为不同种类的可以!依照相?关法律、司》法解释和非法—药物:折算表折算》成海洛因累计后依】照刑法的《规定:适用:刑罚在裁判文书【中只客观表述—涉案不同种》类毒品的数量如果】数量累计后应当跨】刑阶适用刑罚—的可:以在法律文书中综】述认定为“数—量大”、“数量较】大”或者“情—节,严重” 】     》第五条  在毒品灭!失情况下仅有犯【罪嫌疑?人、被告人供述【且又翻供的不应仅凭!犯罪嫌?疑人、被告人的有】罪供述定《案只有当犯罪嫌疑人!。、,被告:。人的有罪《供述与同《案其他?犯罪嫌疑人、—被告人供述或者【与毒品交《易另一方的供述相】互印证并排除—诱供、逼供》、串供等情形才能定!案此种情况下认【定毒品数量应当坚】持“就?低不就高”的原则】对案件?所涉:毒品数?量,的大部分系依言【词证据认《。定查获毒品的—数量与判处》死刑:的,标准差距《较大的判处死刑应】特别慎?重 :  —   第《六条  办理“【麻古”、“摇—头丸”等颗粒—类毒品已灭失的【案件可在《认定相?关毒:品粒数的前提下结合!本案查获的同类【。毒品的重量依照“】就低不就《高”的原则推算【出涉案毒品》的重量;如本案未】查获同类毒品—可结合本地》区近一年《来查:获的同类毒》品的重量依“就低不!就高”的《原则推算出涉案【毒品的重量 !     对已】灭失的涉案“麻古”!、,“摇头丸《”等:颗粒类毒品》的成分、《含量可?结合本案查获的同】类毒品的成》。分、:含量依“就低不【。就高”的原则予以认!定;如本案未查获同!类,毒品:可结合本地区近一年!来查获的《同,类,毒品的主要成分【、含量依照“—就低:不就高”的原则予】以认:定  】。 ,  第七条》  对?于以贩养吸的犯罪】嫌疑人、被告—人购买毒品的数量】与查获的及》已经:贩卖的毒品数量【问存在较大数—量,差的依照购》买毒品的数》量认定贩卖毒—品的:数量量刑时》可以考虑犯罪—嫌疑人、被告人合】理的吸食《量酌情从轻》处罚 ? ?     购【买毒品的《数量:与查获的及已经贩】卖的毒品数量—间,考虑犯罪《嫌疑:人、被?告人合?理的吸食量》后不存?在较大数量差—。的依照查获的—数量和?。已经:贩卖的数《量认定贩卖毒品【的数量? 》     购买毒】品的数量刚达到“】数量大”、“—数量较大”》、“情节严》重,”起点依照查—获的和已经贩卖的毒!品数量认定贩卖【毒品的?数量量刑时可以【酌情从重处罚 【   【  二、关于走私、!贩卖、运输、—制造毒品犯罪的问】题, ?     【第八条  》走私:、贩卖、制造海洛】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千!克以:上或其他数量相当的!毒,品又无法定从轻、】减轻:情节或者酌定情节】不足:以,从轻处罚的可—以判处死刑剥夺政治!权,利终身并处》没收个?人,全,部财产 — ?    同》一个案?件中拟判处》 2: 名以上被》告人死刑的应当有】特别:充分的理由 【    【 ,。。第九条  走私、贩!卖、运输、制造海】洛因:或甲基苯丙胺五百克!以上不满一千克或】其他数量《相当的毒品一—般判处?死刑:缓期二年《执,行剥夺政《治,权,利终身并处没收【个人全部财产— ? :     具—。有法定或酌定从【重情节的《可以判处死刑剥夺政!治权利终身并处没】收个人?全部财产具有法【定或酌定从轻—。情节或者本意见第十!五,条规定情《形之一的可以—判处:无,期徒刑剥夺政—治,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!人全部财产 — 》    第十条【  走私《、贩:卖,、,运输:。、,制造海洛《因,或甲基苯丙胺—二百克以《上不满五百》克或其他《数量相当的毒品可以!判处:无期徒刑剥》夺政治权利终身并】处没收?个人全部财产—具,有法定或酌定从重】情节或者本》意见第?。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!的可以判《处死:。刑缓期二《年执行剥夺政—治权利终身并—处没收个人全—部财产 【     具有法!定或酌定从》轻情节或《者本意?见第十五条规定情】形之一的一般—判处:有期徒刑十五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!处没:收人民币五万—元以上个人财产 ! , :     第十一】条,  走?私、贩卖、运—。输、制?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!胺五十克以上不满】二百克或其他数量相!。当,的毒品一般判处【有期徒刑十五年【。。剥夺政治《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人!民币五万元以上【个人财产 】    》 具有法《定或酌定从重情节】或者:本意见第十六条规定!情形之一的可以【判处无?期徒刑剥夺》政治权利终身—并处没收个人—全,部财产 《。 ?。 :   ? 第:。十二条  走—私、贩?卖、运输、制造海洛!因或甲基苯丙—胺不满五十》克或:其他数量相当的【毒品应当依照刑法】、解释、《意见及相关》。规定予以《量刑: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!。元至五万元 —    】 第十三条  运输!毒品是毒品犯罪的中!间环节?判处死刑时应与走私!、贩卖、制造—毒品犯罪有所区【别应:当在:毒品的数量和其他】情节方面坚持—更,高的标准《  【   因证据问题】无法认定被告人【贩卖:毒品而就低认定其运!输,毒品对情《节严重的也》可以判处死刑 【 :     第十!四条:  吸毒者运输海】洛因或甲基苯丙胺】。五十克以上或—其他:数量相当的毒品如】其提供的《证据不足以证实所运!输的毒品均系—本,人吸:食以运输《毒品罪定罪处罚 】 ,     第!十五条  》走私、贩卖、运【输、制造《毒品的被告人具【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可以酌》情从轻?处罚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:一)受?人指使、雇佣实施】走私、贩卖、—。运,输、制造毒品—犯罪的; !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走私、【贩卖、运输、—。制造毒品案件中被查!获,的,毒品数量未达到【刑法规定刑格—最低数量标准—但加上?坦白交?代的毒品数量才【达,到或超过上述标准】的;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:三)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《、,制造毒?品的:初犯且毒品没有流入!社会的;《 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。四)其他可》以酌情从《轻处罚的情节 【。 ,     】。第十六条《  走私、贩卖【、运输、《制造毒品《的被告人具有—。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!。酌情从重处罚 !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走私、贩【卖、:运输、制造毒品 】3, 次以上且系数【量较大或《数量大的; —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。(二)因毒》品违法活《动被行政处罚 2】 ,次以上的; —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三)在缓刑、假【释考验期内实施走私!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!毒品犯罪的; 【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)】国家工作人员及【戒毒:医疗机构工作人员】实,施走私?、,。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】。毒品犯罪的》; 《 ,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五)?其他可以《酌情从重处》罚的情节 》  —   ?第,。十七条  》走私、贩《卖、运?输、制造毒品的数】量,是量刑?的重要标准但不是】唯一标准决定对【被告人是否适用死】刑时还要《。综合考?量被告人的主观恶性!及其:行为的社会危害【性下列情《形一般不判处死刑 ! :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(一?)涉案毒品折—合成含量为》 25% 的海【洛,因后:其数:量标准?未达到本《。意见判处死》刑数量标准的—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二)涉案毒品系【法律或司法》解释没有规定量刑数!量标准的但数—。量特别?巨大的除外; 【     !。。    (三)【。大连会议纪要规【定,的不宜判处》死刑的?情形 ? 》    第》十八:条  走私毒品罪】既遂、未遂的认定】。。 ,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? (一)《直接通过海》关走私毒品的只【要,毒品进入口》岸的任?何一个环节均—为既遂;《 ?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二)通过—绕过海关的方式【走私毒品《的只要毒品越过【国(边?),境即构成既》遂 :     !第十九条  —贩卖:毒,品罪:既遂、未《遂的认定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一)以贩卖毒品!为目的已《经买进?了毒品应以既遂论处!; ?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二)正在进行—毒品交易《时被人?赃并获不《。。论是否交易成功对卖!方和以贩卖为目的】的买方?均应以既遂》论,处; 《 ?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, , (三?)在毒品中掺假【后予以?贩卖的只要没—有使毒品丧失致人瘾!癖,的毒性应以既遂论】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?对于因贩卖毒品被】抓获:之后:查获:的,毒品数量应计入既】遂数量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五)以贩卖毒品【为目的购买毒品尚】未进入交易》地点:卖方:被查获对买方应以】未遂论处; 】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?六)被告《人主:观上并不明知是假】毒品而将假毒品当作!真毒品予以贩卖的】应以:未遂论处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七《)对盗窃、捡—拾,、赠与等方式获【。取的毒品意》图,出售尚?未交易即被查获的应!以未遂论处 —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条  运】输毒品?罪既遂、未遂的认】定 ?  》 ,。  被?告,人将:毒品带?离藏匿?地点开始进行运输】。应以既遂《论处不以是否到达运!输目的?地来:区分既?遂与未遂 》  —。   ?第二十一条  【制,造毒品罪既遂、【未遂的认定 】 :     已—经制造出粗制—毒品或者半》成品的应《以既遂论处 】 :    《 ,购进制造《毒品的设备》和原材料《开始着手制造—毒品:但尚未?制造出粗制》。。毒品或?者半成?品的应以未遂论【处 —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二条  向多】。人贩卖毒品或—。多次:贩卖毒品毒品数量】。折,成,海洛因达 2 【克以上?的;或者达到 6】 人或 6 次【以上的应《当认定为刑法第【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!规定的情《节严重 》  》  : 第二十三》条  毒品共同【犯罪中受雇佣、【指使实施毒品—犯罪的?犯罪嫌?疑人、被《告人:一般情况下只—以其参与的毒品犯】罪的环节《。定罪 —。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四条  》有证据证明犯罪嫌】疑人、被告人对前】。宗毒品进行》。贩卖:的可以认《定对后宗毒品有【贩卖:的故意有《证据证明犯罪—嫌,疑人、?被,告人对后宗毒品进】行贩卖的对前宗【毒,品的犯?。。罪故:意应当结合两次行为!的间隔时间及其【他证据予以认定犯】罪嫌疑人《、被告人确有证【据证明不《是贩卖?的不予?认定:贩,卖 —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:。五条  运输—毒品一般《是指两地之间长距离!的运:输行:为;但?。行为人的《运输行为成为共同】犯罪的一个独—立环节?时同一城市内短距离!运输毒品《行为也可以认定为运!输毒品 —     三、!关于: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!问题 【  :   第二十六条】。 , ,非法:持有海洛因或甲基】。苯丙胺?。一千: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!相当毒品《。的,可,以判:处,无,期徒刑剥夺政治【权利终身并处—人,民币十万元》以上罚金 】 :。    具有法定】从轻情节的可以判处!有期徒?刑十五年剥夺—政治权?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!币五万至十万元【    ! 第二十七条  非!法,持有海洛因》或甲:基苯丙胺五百克【以上或者其他数量相!当毒品的《可以判?处十五年有期—徒刑剥?夺政治权利五—年并处罚金人—民币五万至十万元】   】  具?有法定从重情节的】可以判?处无期徒刑剥夺【政,治,。。权利终?身并:处人民币十万元以上!。罚金 《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八条  【非法持有海洛因【或甲基苯丙胺—五百克?以下:或者其他数》量,相当毒品的依照刑法!及相关规定》予以量刑 !   ? , 第二?十九条?  具有《下,列情:节之一的可》以认:。定为刑法第》三百四十八》条规:定的“情节》严重”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一)】非法持有毒品折算】成海洛因 35 】克以上?不满 ?50 克的; 【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》)国家工作人员及戒!毒医疗机构工作【人员非?法持有?毒品:;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三《)在戒?。毒监管场所非法持】有毒品的; 【   — ,。   ?  (四)曾因毒】品违法活《动被:行政:处罚 2《。 次以上的》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。五):缓刑、假释考—验期内又非法—持有毒品的;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其他情》节严重的《行为 】  :  四、关于包庇毒!品犯:罪,分子:罪和窝藏、转移、】隐瞒:毒品、毒赃犯罪【的问题 —。 :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:条  办理包庇毒品!犯罪分子和窝藏、】转,移、隐?瞒毒品?、毒赃案《件应当依照刑—法及相关规定予【以定罪量刑 — 》    《第三十?一条  具有下列情!节之一的可以认【定为刑法第三—百四十九《条,规定的“情节严重”! ,   【 , ,    (一)包庇!可,能,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!刑以上刑罚的—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】、制造毒品的犯罪】。分子; —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窝藏、转—移、隐瞒海洛因或】甲基苯丙胺》五十克以《上或其他《。数量相当的毒品的】;, 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三)】窝藏、转移、隐【瞒毒赃?数,额达到当地》当时海?洛因五十克》以,上,价值的; !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其他情节严!重的行为 ! ,   ? 五、关于容留他】人吸毒犯罪的问【题  】   第三》十二条  容留他】人吸毒?罪是指为他人吸食、!。。注射毒品提供场所】或者允许他人在自】己管理的场所—内吸注射《。毒品的行为容留他】人吸食、注射毒品情!节显著轻微》的可依照中》华人:民共和?国禁毒法第六—十一条的规》定予:以处罚但具》有下列情《节之一的应》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!罪处罚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一)】容留他人吸食、注】射毒品 3》 次:以,上,。的; ?。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容】留 3?。 人以上吸食—、注射毒《品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, ,(三:)因涉毒《类犯罪被刑事—处罚过的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四)《因容:。留他人?吸毒受行《政处罚 2》 ,次,以上的; !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?五)容留未成年人吸!食、注射毒品的;】 —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六)以】牟利为目的》容留:他人吸食《、注射毒品的—;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七)容留他人】吸食:注射毒品造成—他人死亡或其—他严重后《果的; 】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八)国家】工作人员及》。。戒,。毒医:疗,机构工作人员容留】他人吸食、注射【。毒品的;《 《。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九)【其他容?留他人吸食、注射】毒品情?节严重的《   】  六、关于毒品】犯,罪案件的《管辖问题 —  》  : 第三十三》条  毒品》犯罪案件的》上、下线《。并案处理的受理的公!安,、检察?、法院只要》对其中部《分被告人、犯罪嫌疑!人具有管辖权即【对全:案,具有管辖权》    !。 七:、附则?  【。 ,  第三十四条 】。 本指导意见所称死!。刑是指判处死刑立】即执行 !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五条  本指导意!见所称以上、—以下包括本》数 《。    — 第三?十,六条  本》指导意?见自下发《之日起执行下发之前!由本省公、检、法机!关联合或者单独下发!的与本?指导意见《相,抵,触的有?关规定?不再适用本意见施行!。中遇:国家:颁布法律、法规【、立:法解释?成司法解释作—出新规定《时以法律、》。法,规,和立法解释、—司法解释为准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