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江苏省公安厅 】关于办理《毒,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!若干:问题:的指导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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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江苏省高级人—民法院、江苏—省人民检察院、【江苏省公安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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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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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》办理毒品犯》罪案:件,适用法律《若干问题的指导【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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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《11年4月13日】)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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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?正确适用法律依【法惩处毒品犯罪【依照:中华:人民共和国刑法(以!下简称刑法)—中华人民共》和国禁毒法(以下简!称,禁毒:法)最?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!毒品:案,件定罪量刑标—准有关问题的—解,释(以下简称解释】)全国部分法院【审理毒品《犯罪:案件工作座谈—会,纪要(以下简称【大,连会议纪要》)最高人民法院【、最高人民》检察院、《公安部办理毒品【犯,罪案件适用法律若】干问题的意见—(以下简称》意见)及《有关行政法规、【规章的?规定结合《我省毒品犯罪案【。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本!指导: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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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!关,于,毒品种类、数—量的认定问题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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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条 毒品是【指,。。国家食品药品—监督管理局》。、公安部《、卫生部最新发布的!麻醉药品品种目录、!精神药品品》种目录中《列,入管制的麻》醉药品?和精神药品以及【我国参加的国—际公约中明确管制】的其:他精神药品和麻【。醉药品上述毒品【品种包括《。其盐和?制剂
】 毒品名称】的认定应当以麻醉药!品品种?目,录、精神药品品种目!录,及相关国《际,。公约为依据》进行规范《表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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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?条 : ,认定毒品的数量应以!查证属实的数量【计算并以克或千克】为,计量单?位不以纯度折算;】但对于可《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应!当对查获的毒品【进行含量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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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涉案!毒品系法律、司法解!释没有规定量—。刑数量标准的可【以参照非法药物【折算表将涉案毒【。品,折算成海洛因后依】。照刑法?。的规定适用刑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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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 】 涉:案毒:品为不同种类的【可以依照《相关法?律、司法解释和【非法药物折》算表折算成》海洛:因累计后《依照刑法的规定【适用刑罚《在,裁判文书中只客观表!述,涉,案,不同种类毒品的数量!如果:数,量累计后应当跨刑】阶适用?刑罚的可以在—法律文?书,中综:述,认定为?“数量大”、“数量!较大”或《者“情节严重”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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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五,条 在毒品—。灭失情况下》仅,有,犯罪嫌疑《人,、被告人供述且又】翻供:。的不:应仅凭犯罪嫌疑人、!被,告人的有罪供—述定案只有当犯罪嫌!疑,。人、被告人的有【罪供述?与同案其他犯罪嫌疑!人、被告人供述或者!与毒品交易另—一方的供《述相互?印,证并排除诱供—、逼:供、串供等》情形才能定案此【种情况下认定—毒品数量应当—坚持“就《。低不就高”的原则】对案件所涉》毒,品数量的大部—分系依言词证据认】定,查获毒品的数—量与判处死刑的【标准差距较》大的判?处死刑?应特别慎重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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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 办理“麻古”【。、“摇?头丸”等颗粒类【毒品已灭《失的案件可》在,认,定相关毒品粒数的前!提下结合本》案查:。获的同类毒》品,的重量依照》。“就低不就高—”的原?则推算出涉案毒品】的重量;如本案未查!获同类?。毒品可结合本地区】近一年来《查获:的同类毒品》的重量依“就—低不:就高”?的原则?推,算出涉案《毒品的重量
】
— 对已灭失》的涉案“麻》古”、“《摇头丸”等颗粒类】毒品:的成分、含量可结合!本案查获的同类毒品!的成分、含量—依“就低不》就高”的原》则予以?认定;如本案未查】获同类毒品可—结合本地区》近,一年来查获》的同类毒品的—主要成分、含量依照!。“就低?不就高”的原—则予以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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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七条 《对于以贩养吸的犯】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购!买毒品的数量与查获!的及已经贩卖的毒】品数量问存在—较大数量《差的依照购买毒【品,的数量认定贩卖毒品!的数量量刑时—。可以考虑犯》罪嫌疑人、被告【人,合理的吸食量酌情】。从轻处罚
—
《 :。 购买《毒品的数量与查获的!及,。已经贩卖的毒品数】量间考虑犯罪—嫌,疑人、被《告人合理《的吸食量后不存在较!大数量差的依照查】获的数?量和已经贩卖—的数量?认定贩?。。卖毒品的数量
】
购!买,毒品的数量刚—达到“数量大—”、“数量较大【”、“情节严重”】。。起点依照查获的和已!经贩卖的毒品数【量,认定贩?。卖,毒品的数量量刑时可!以酌情从重处罚【。
】 二、关于走【私、贩卖、运输、】。。制造:毒品犯?罪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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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八条 走私、【贩卖、制造海洛【因或甲基苯丙胺一】千克以上《或其他数量相当【的毒品又无法定从】轻、减轻情节或者酌!定情节不足以从轻】处罚的可以》判,处死刑剥《夺政治权利终身并】处没:收个:。人全部财产
】
【同一个案《件中:拟,判处 2 名以上】被告人死刑的应【当有特?别充分的理由
!
? 《第九:条 : 走私、贩卖、运】输、制造海洛因或】甲基苯丙胺五百克】以上:不满一千克或其他数!量相当的毒品一【般,判处死?刑,缓期二年《。执行:剥夺政?治权:利终身并处》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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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具有法定《或酌定从重情节【的可:以判处?死刑剥夺政治权利】。终身并处没》。。收个人?全部财产具有法定或!。酌定:从轻情节或者—本意见第十五条【。规定情形之一的【可以:判处:无期徒刑剥夺政治】权利终身《并,处没收个人全—部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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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条 走【私、贩卖、运—输,、制造海洛》因或甲基苯丙—胺,二百克以上不满五】百克或其他数量【相当的毒《品可以判处》无期徒刑剥》。夺,政治权?利终身并处没—。收个人全部财产具有!法,定或酌?定从重情节或者【本意见第十六—条规定情形之—一,的可以判处死刑缓】期二年执行》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!处没收?个,人全部?。财产
》。
?。 具有法定】或酌定?从轻情节或者本意】见第十五条规定情】形之:一的一般判处有期徒!刑十五年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!处没收?人民币五《万,元,以,上个人财产》
】。 第十一条 【 走私、贩》卖、运输、制造海】洛因或甲基苯—丙胺五十《。克以上不《满二百?克或其他数量相当的!毒品一般判处—有期徒刑十五年剥】夺政治权利五—年并处没《收人民?。币五万元以》上个人财产
—。
《
: : ,具有法定或酌定从】重情节或《者本:意见第十六条规【定情形?之一的可以判处【无期徒刑剥夺政【治权利终《身并处没收个人全】部财产
【
? : 第十?。二,条 走私、贩【卖、运输、制—造海洛因或甲基【苯丙胺不满五十克】或其他数量》相当的毒品应当依】照刑法、解释—、,意见及相关规定【予以量刑《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!元至五?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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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第十三》条 运输毒品是】毒品犯罪的》中间环节判处—死刑时应《与走私?、贩卖、制造毒【品犯罪有所区别【应当在毒品的数【量和其他情》节方面坚持》更高的标准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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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因证据问!。题无法?认定被告人贩卖毒品!而就低认《定其运输毒品对【情节严?重的也可以判处【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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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:四条 ? 吸毒?者,运输海洛因或甲基苯!丙胺五十克以上或】其他数量相当的【毒品如其提供的证】据不足以《证实所运输的毒品】均系本?人吸食以运输毒【品罪定?罪处罚
! 第十五条 ! 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!制造:毒品的被告人具有】下,列情形之《一的可?。以酌情?从轻:处罚
《
— ? ,。 , (一?)受:人指使、雇佣实施】走私、贩《卖、运输《、制造?毒品犯罪《的;
》
! :(二)走《私、贩卖、运—。输、制造毒品—案件中被查》获的毒品数量—未达到刑《法规定刑格最低【数量:标准但加上坦白交】。代的毒品《数,。量才达到或超过上】述标准?的;
! (】三)走私《、贩:卖、运输《、制造毒品的初【犯且毒品《没有流入社会—的;
! 》 (四《)其他可《以酌情从轻》处罚的情节
【
《 第十—六条 走私、贩】卖、运输、制造毒】。品的被告人具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!以酌情从重处—罚
—
】 ,(一)走私》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!毒品:。 3 次以上且系数!量,较大或数量大的;】
》。
? —(,二)因毒品违—法活动被行政处罚】 2 次以上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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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【。 :(三)在缓刑、假释!考,验期内实《施走私、《贩卖、运《输、制造毒品—犯罪:的;
! : 《 (四?),国家工作人员—。及戒毒医疗机构工】作人员实施走私【、,贩卖、运输》。、制造毒《品犯罪的;》
】 》 (五?)其他可以酌情【从重处罚的》情,。节
:
?
》 第十七条 走私!、贩卖、运输—、制造毒品》的,数量是量《刑的重要《标准但不是唯一标】准决定对被告—人是否?适用死刑时还要综】合考量被告人的主】观恶性?及其行为的社—。会危害性下》列情形一《般不判处死刑—
! (一)涉!。案毒品折合成含量】为 25% —的海洛因后其—数量标准未达—。到本意见判处—。死刑数量标准—的;
】 《 : (二)涉案【毒品系法律或司法】解释没有规定量刑数!量标准?的但数量特》别,巨大的除外;
】
《 ? ? (三)大连会议!纪要规定的不宜【判处死刑的》情形
【
》第十八条 走私】毒品罪?既遂:、,未遂的认定》。
?
:
— : (一)直接通过海!关走私毒品的只要毒!品,进入口岸的任何【一个环节《均,为既遂;
】
】 (二)》通,过绕过海《关的方式走私毒【品的只要毒品—。越过国?(边)境即构成【既遂
》
— 第十九条 — 贩卖毒品罪既遂、!未遂的认定
!
,
!(一)以贩》卖毒品为目的已【经买进了毒品—应以既遂《论处;
【
】 :(二)?正在进行毒》品交:易,时被人赃并》获,不论是否交易成【功对卖方和以—贩卖为目的的买方】均应:。以既遂论处;
】
! (三》),在,毒品中掺假后—予,以贩卖的只要没有】使毒品丧失致人瘾】癖的毒性应》以既遂论处;—
》
【 :(四)对于因贩卖】毒品被抓获之后查获!的毒品数量》。应计入既遂数量【;
—
,。 ? (五【)以贩卖毒品为目】的购买毒《品尚未进《入交易地《点,卖方被查获对买方应!以未遂论处;
】
【 《 (六)被告人主】观,上,并不明?知是假毒《品而将假毒品—当作真毒品予以贩卖!的应:以未遂论处;
!。
— (七【。)对盗窃、》捡拾、赠与等方式获!取的毒品意图出【售尚:未,交易即被查获—的,应以未遂论》处
! 第二十条 】运输毒品罪既—遂、未遂的认定【
:
— :被告人将毒品带【离藏匿地点开—始进行运输应以既遂!论处不以是否—到达运输目的地来】区,分既遂与未遂
】。
— 第二十》一,条 制《造毒品罪既遂、【未遂的认《定,
! 已经制造出—。粗制毒品或者半成】品的应以既遂论处
!
》 购进—制造毒品的设备和原!材料开始着手制【造毒:品但尚未制造—出粗制毒品或者半】成品的应以未遂论】处
?
》 第二十—二,条 向多人贩卖毒!品或多次贩卖毒【品毒品数量》折成:海,。洛因达 2 克以】上的;或者达到 】6 人或 6— 次以上的应当认】定,为刑法第三百—。四十:七条第?四,款规定的情节严【重
】 第二十三条 ! 毒品共同犯罪【中受雇?佣、指使实施—毒品犯罪的犯—罪,嫌疑人、被告人【一,般情况?下,只以:。其参与的毒品犯【罪,的环节定罪
!。
《 第二十四条 !有证据证明犯罪嫌】疑人、被告人对前宗!毒品进行贩卖的可】以认定对后宗—毒品:有贩卖的故意有证据!证明犯?罪嫌疑人、被告【人对后宗毒》品进行?贩卖的对前宗毒【。品的犯?罪故意应当结合【。两次行为的》间隔时间及其—他证据予以认定犯】罪嫌疑人、被告【人确有?证,据证明不《是贩卖的《不予认定贩卖
!
【第二十五条 — 运输毒品》一般是指两地—之,间长距离的运输行为!;但行为人的—运输行为成为共同犯!罪的一个独立环【节时同?一城:市内短距离运输毒】品行为也可以认定为!运输毒?品
《
? ? 三、关于非法持有!毒品犯罪的》问题
《
《 : 第二十六条 】 非法持有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!一,千克以上或》者,其他:。数量相当毒品的可】以判处无《期徒刑剥夺》政治权利终身并处】人民币十万元以上】罚金
》
《 具有法定【从轻情节的可—以判处有期》徒刑十五年剥—夺政治权利五年【并处:罚金人民币五万至十!万元
《
:
》 第:二十七条《 非?法持有海洛因或甲基!苯丙:胺五百克以上或者】。其他数量相》当毒品的《可以判处十五年【。有期徒刑剥夺—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!金人民币《五万至十万》元
【 具有—法定从重情》节的可以判处无期】徒刑剥?。夺政治权《利终身并处人民币】十万元以上罚金
!
— :。第二十八条 【非法持有海洛—因或甲基苯丙胺五百!克以下或者其他数量!相,当毒品的依照—刑法及相关》规定:予以量刑
—
】第,二十九条 —具有下列情节—之一的可《以认定?为刑法第《三百四十八条规定】的“情?。节严重”
—。
,。
— ? (一)》非法持有毒品折算成!海洛因 3》5 克以上不满 】50 克的》;
?
?
!(二)国家工作【人员:及戒毒医疗机构工】作人员非《法持有毒品;
】
!。 ?(三:)在戒毒监管场所】非法持有毒品的;】
》
!(四:)曾因毒品违法活】动被行政处罚 【2 次以上的;
!。
— 》 (五)缓》。刑、假释考验—期内又非法持—有毒品?的;
》
》 —。(六)?其,他情节严《重的行为
【
— 四、关于包庇毒】品犯:罪分子罪《和窝藏、转移、隐瞒!毒品、毒赃犯罪的问!题
《
第三!十条 ? 办理包庇毒品【犯罪:分,。子和窝藏《、转移?、,隐瞒毒品、毒赃【案件应当依照刑法及!相关规定《予以定罪量刑
【
【 第?三十一条 具【有下列情节》之一:的,可以:认定为?刑法第?三百:四十九条规定的“情!节严重”
—
?
】 (:一)包?庇可能被判》处十: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!。罚,的走私、贩卖—、运:输、:制造毒?品的犯罪分》子;
?。
,
》 : 《 (二)窝藏—、转移、隐瞒海【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!十克以?上,或其他数量相—当的:毒品的;
】
—。 (》。三)窝藏、转移、】隐瞒毒赃数额—达到当地当时海【洛,因五:十克以上价值的;
!
》 《 (四)其他!情节严重《的行为
》
,。
《 : 五、关于容—留他人吸毒犯罪【的问:题,
】。 第三《。十二条 容—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!他人吸食、注射毒】品提:供场所或者允许他】。人,在自己?管,。理的:场所内?吸注射毒品的行【为容留他人吸食【、,注射毒品情节显著】轻微: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禁毒法第六【十一条的规》定予:以,处罚但具有下列【情节:之一的应以容—留他人吸《毒罪定罪处》罚,
《
】 (一)容留【。他人吸?食、注射毒》。品 :3 次?以上的;
【
— 《 (二)容留 【。3 人以《上,吸食、注射毒品的】。;
《
】 (三)—因涉毒?类犯罪被刑事处罚过!的;
! : (四)因!容留他人吸毒受【行政处罚 》2, 次以上的;—
》
《 《。 (五)容留未成】年人:吸食、?注,。射,毒品的;
【
】 (六》)以牟利《为目:的容留?他人吸食、注射【毒,品的;
—
》 《 (七)容—。留他人吸食注—射毒品造《。成他人死亡或其他】严重后果的;
【
【 《 (八)国家【工作人员《及,戒毒医疗机构工【作人:员容: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!品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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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九)其他容—。留他:人,吸食、注射毒品【情节严重的
】
》 六、关于毒【品犯罪案件的管辖问!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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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三条】 毒品犯罪—案件:的上、下线并案处】理的受?理的公安、检察、】法院只要对》其中部分被告人【、犯罪?嫌疑人具有》管辖权即《对全案具有》管辖权?
:
【 七、附则
】
,
第三十!四条 ? 本指导意见所称死!刑是指判处死刑立即!执行
》
【第三十五条 【本指导意见所—称以上、以下包【括本数
》
— :第三十?。六条 本指导意】见自:下,发之日起执行—下发之前由》本省公、检》、法机?关联合或者单独下】发,的与:本指导?意见相抵触的有【关规:定不:再适用本《意见施行中遇国家】颁布法律、法规、】。。立法解?释成司法解释作【出新规定时》以法:律、法规和立—法解释?、司法解释为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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