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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—省高级人民》法院关于常》见犯罪的量刑—指导意见《实施细则《 ?。 《  :   江苏》省高级?人,民,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!量刑指导《意,见实施细则》 ,   【  苏高法〔20】17〕14》。8号:  【。 ,  各市中级人【民法:院、徐州铁路运【输法:院、各基层人民法院! , ,  》。   今年最—。。高人民?法院对关于常见犯罪!的量刑指导意—见(以?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!。)进行了修订根据】最高人民法院—的要求我院根据刑】法修正案(九)及近!年来新出台的司【法解释、规》。范性文件《结合:。修,订后的量刑》指导意?见在全面总结经验的!基础上?修订完?善了江苏省高—级人民法院く关于】常见犯罪的量—。刑指导意见》〉实:。施细则(以》下简称实施细则)经!我院审判委员会研】究,并报最高人》民法院备案现将修】订后的实施细则印】发,给你:们,请,各级法院高度重视量!刑规范化《工作:认真组织好修订【后实施细《则的:学,习培训和贯》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!。重大疑?难问题要及》时层:报,我院 【。  :   江苏省高级】人民法院 —     】 2017》年8月7日》 》  :   为进一步规范!刑罚裁量权实现量】刑均衡公《正提升刑事》司法公信力根—据刑法?、刑事司法解释以及!最高人民法院〈关于!常见犯?罪的:。量刑指导意见〉等规!。定结合我省审判工】作实际?制定本实《施细则 !    一、量刑的!指导原?则   !  :1.量刑《应当以事实为—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!据犯罪的事实、【性质、情节和对【于社会的危》害程:度决定判处》的刑罚? —   ? 2.量刑既要考】。虑被告人所犯罪行】的轻重又要考—虑被告人应负刑【事责任的大小—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!现惩罚和预》防,犯罪的目《的,。 ,   【  3.量刑应当贯!彻宽严?相济的刑《事政: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!则严宽严相》济罚:当其罪确保》。梭判法律效》果和:社会效果《的统一 【     4.】量刑主客观、全【面把握不同时—期不同地《。区的经济社》会发展和治安—。。。形势的变化确保【刑法任务的实—现;对?。于同一地区同一【时期案情相近或相】似的案件所到处【的刑:罚应当基本》均衡 】。    二、量刑】的,基本方法 【 :    《 ,。量刑: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!定量:分析为?辅依:次确定量刑起点、】。基准刑和宣告刑【 《。 ,    《 1.量《刑步骤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1)根据基本犯【罪构成事实》在相应的法定—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《起点省法院在一【定时:期内可?根据治安形势—和经济发展状—况的需要在关于【。常见犯罪的量—刑指导意见规定的】幅,度范围内适当—调整量刑《起点 》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2)根【据其他影《响犯罪构《成的犯罪《。。数额、?犯罪次数、犯罪【。后,果等犯罪《事实在?量刑起点的基础上】增加刑罚量确定基】。准刑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3)根—据量刑情节调—节基准刑《并综合考虑全案【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! —    2.—量,。刑,情节调节基》准刑的方法 !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1)!具有单个量刑情节】的根据量刑情节的】调节比例直接对基】准刑进行调》节 ? , ,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?2)具有《多种:量刑情节的》一,般根据?各,个量刑情节的调【节比例采用同向相】加、逆?向相减的方法调节】基准刑但对于同时】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!未成年?人犯:罪、老年人犯罪、】限制行为能力的【精神病人犯罪、【又聋: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!罪防卫过当、避险】过当、犯罪预备【、犯罪未遂、犯罪】中止从犯、》胁从:犯和教唆犯》等量刑情节》。的先:适用该量刑情节【对基准刑进行—调节在此基础—上再:适用:其,他量:刑情节进行调节【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3)被告人犯】数罪同?时具有适用各个【罪的立功、》累犯等量刑情—。节的先用各个量刑情!节调节个《罪的基准利》确定个罪所应判【处的刑罚再》依法实?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!的刑罚 《 》    3》.确定宣告刑—的方法 —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1)量刑】情,节对基准刑》。的调节结果在法【定刑:幅度内且罪责—刑相适应的可以【依法:。。确定为宜告刑—;如:果具有应《。当减轻处罚》。情节的?应当在法定最低刑以!下,确定宣告刑 —。 《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?(2)量刑情—节对基准刑的调【节结果在法定最【低刑以下具》有法定减轻处—。罚情节且罪责刑相】适应的可以依法确定!为宣告刑;只有从轻!处罚情节的可以【确定法定最低刑为】宣告刑但是根据【案件的特殊情况【经最高?人民法院《核准:也可:以在法定刑》以下判处刑罚—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《 (3?。)量刑情节》对基:准刑的调节结果【在法:定最高刑以上的可】以依法确定法定【最高刑为宣告—。刑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4》)综合考虑全案情况!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!可以在20%—的幅度?。内对调节结果进【行调:整确定宣告》刑调节?后的结果仍然—罪责:刑不相适应》的可以提交》审判委员会讨—论决定宣《告刑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5)综合全案【犯罪:事实:和量:刑情节?、依法应当判处【。无期徒?刑以上?刑罚、管制》。或,。者单处附加刑的【应当依法适用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6)宣》告刑:为三年以下》有期:徒刑、拘役并—符,合缓刑适用条件【的可以依法宣告缓】。刑;犯?罪情:节轻微不需要判【处,刑罚的可以》免予刑?事处罚 】     4.从】宽处罚?限定规则 — , ?    除》本细:则有明确规定—或具备法律规定的减!轻处罚情节外—最,终确:定的宣?告刑:一般不应低于基准刑!的40%《 ,   【 , 三:、常见?量刑情节的适—用,。 《  ?  : 量刑?时要充分考虑各【种法定和酌定—量刑:。情节根据案件的【全部:犯罪:事实以及《量刑:情,节的不同《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!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!例对严重暴力犯罪、!毒品:。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!治安犯罪在》确定从宽《的幅度时应当从严】掌握;对《犯罪情节较轻的犯】罪应当充分》体现从宽《具体确定《各,个量刑情节》的,调节:比例时应当》综合平衡调节幅【。度与实?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!确保罪责刑相适应】对于基?准刑在三《年,以下的可《适,用相应幅度内的较高!比例;对《于,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!可适:用,相应幅?度内的较《低比例?。。   】  1.对于未成】年人犯罪《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!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!。、实施犯罪行为【的动机和目》的、犯罪时的—年龄是否初犯、【。偶犯:、悔罪表现、个【人成长经《历和一贯《表现等情况》。。予以从宽处罚 !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1】。)已满?十四周岁不满十六】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!减少基准刑的3【0%-60%—;, :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(2【),已满十六《周岁不清十八周岁】的,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!准刑的10%-50!%;  !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3)未成年》被告人多次实施违】法行为?的或酗酒、赌博屡】教,不改的?或曾因淫乱》、色情、吸毒等违】法行为披处》罚或教?育过的?一般透用《从宽幅度的》下限:;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4)未成年被告人一!贯表:现良好无《不良习惯的》或被:教唆、利用、诱骗】犯罪的一般适—用从宽?幅,度的:上限; 》 :     —。 ,   (5)—未成年被告人身心】成长:曾受:。严重家庭暴力等其它!客观因素影响的【可以在?。本条规?定从宽幅度的—基础上?再减少基准刑—的10?%以下但减》少,。基准刑的最终—幅度不?得高于60% !     【2.对于已满七十】。五周:。岁的人故意犯—罪的根据犯》。罪,时的年龄、犯罪性质!、情节和社》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可!以减少?基准:刑的30%以下【;过失犯罪的—。可以减少基》准刑的2《0%-50》% :    】 3.?对于:限制刑事责任—能力的精《神病人综合考虑犯罪!性质、精神疾病的严!重程度以及》。犯罪时精《神障碍影响》辨认:。控制能?力等情况可以减少】基准刑的30%【以下  !  : 4.?对于又聋《又哑的人或者盲【人,犯,罪综合考虑犯罪的】性质、情节、后【。果以及聋《哑或视力残》疾影响其辨认控制能!力,的程度决定》从轻:幅度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1)又聋又哑】的人或者《盲人犯罪的可以减】少基准刑的4—0%以下;》犯罪情节较轻的【可以减少基准—刑的40%》。以上或者《免予刑事处罚 !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(2)聋、】哑、视力或听力存在!严重障碍的可以减】少,基准刑?的,2,0%以下 》   【  :5.对?于防卫过当或紧急】避险过当《的综合考虑》危害后?果的大小、危—害后果与必要限度的!差距、被防卫行为或!被避险?情况危害《性程度?等因素确定》从宽幅?度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1—)轻微过当的—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5:0,%-70%;—一般过当的可以减】。少基准刑的40%】-60%;》严重过当的可—。。以,。减少基准刑3—0%:-,50:%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, (:2)轻微过当或一】。般过当并具》有其他法定》从宽:处罚情节的可以免予!刑事处?罚 》     6.对!于预备犯综合考虑】预备犯罪的性—质、手段、》准备程?度等情?况确定从宽》的幅度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1)实施故》。意杀人、故意—伤害(致人重—伤、死亡)、强奸、!抢劫、贩卖毒品【、放:火、爆炸、投放【。危险物质《。、绑架等《严重破坏《社会秩序犯》罪的可以《减少基准《刑的4?。0,-6:0%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:),。实,施其他犯《罪的可以减》少基:准刑的50%-70!%;其中没》有造成损害后果【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!以免予刑事处罚 ! 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3,)预备行为情节【显著轻?微危害不《大的可不认为是犯】罪  】   7《.对于未《遂犯综合《考,。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!度、造成损害的大小!、犯罪未《得逞的?原因:。等情况可以比—照既遂犯确定从寬】的幅度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1)?实行终了的未—遂犯造成损》害,后果的可以比照既】遂犯减?少基准刑的》20%以《。下;未?造成损害后果或者】犯,罪情节轻微的可以】比照既遂《犯减少基准刑的10!%-3?。0% ?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2)未实【行终了?的未遂犯《造成损?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!。遂犯减?少基准刑的10【%-30%;未造成!损害后果或者犯事情!节轻:。微的可以比照—既遂犯减《少基准?刑的20%-—50% !    8.对【于中止犯综合考虑中!止,犯罪的阶段、是否自!动放弃犯罪、是否有!效,防止犯罪结果—。发生、自动放弃犯】罪的原因以及—造成的危害后果大】小等:情况确定从宽的【幅度 》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1!)在犯罪预备阶段自!动放弃犯罪的可以减!少基准刑的60%-!8,0,%,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2!)在犯罪实行阶【段自动放弃》犯,罪,钓可以减少基准则】的30%《-60%《。; ? ?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3》)中止犯罪并—且没有造成损害【后果:的应当免予刑事处】罚 ? ,  《   9.》对于共同犯》罪,应当綜?合考虑被告人在【。共同犯罪中的地【位、作用《等情况确《定增减基《准刑的幅度 【  》 , ,  :   (《1)对于共同犯罪中!作用相对较》小,的主犯一《般可:以减少基准刑的2】0%以下;共同犯罪!中有数?个,主,犯的对各《被告人?可依:其作用相对大—小确定?不同的等次比照本】。条规定?分别量刑《每等:次相差?幅度不超过10【%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2)对于从犯根据其!在共同犯罪中—的地位作用等情况】可以臧少基准—刑的20%-5【0%:;犯罪?较轻的?减少基?准刑:的5:0,%以上或者依—法免:除处罚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3】),同一案件中有—数个从犯的可—依其作用《大小:确定不同的等次【。比照本条规定分别】量刑每等次》相差幅度不超过【10%即出现多【个从犯时各个从犯之!。间从:轻,幅度的选《择差异不超过1【0%: ,。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4)教唆】不,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!所犯罪行较轻或者】未造成严《重,损害的可以增加【基准刑?的,10%-30%【;所犯罪行较—重或者造成》严重损害的》可以增加基准刑【。的2:0%-40%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5】)对于胁从犯可【以根:据犯罪性《质、被胁迫》的程度?、实行?犯罪中的作用等情况!。减少基准刑的4【0%-60%;作】用较小并具有其他法!定从宽处罚》情节不需《要,判处刑罚的可以免】予刑事处罚 【  》   1《0.对于《自首情?节应当综合考虑投案!的,动机:、时间、方式—、罪行轻重以及悔罪!表现等?情况确定从》宽的幅度犯罪情【节特别恶《劣、犯?罪后果特别》严重、被告人—主观恶?性深:、人身危险性大或者!在,犯罪前?即为规避法》律、逃避处》罚而准备《自首等可《。以不从宽处罚的除外! 《 ,  :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1)犯罪【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!未被司法机》关发觉主动、直接】投案:构成自首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】的20%-》。40%; 】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(2)犯】罪事:实或者犯罪嫌—疑人已被《司法机?关发觉?但,犯罪:嫌,疑人尚未受到—调查谈话《。、讯问、未被宣布】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!制措施时主动、直接!投案构成自首的可】以减:少基准刑的10【%-30《%; 【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3)犯罪《嫌疑人被告人如【实供述司法机关【尚未掌握《的罪行与司法机关】已掌握?的或判?决,确定的罪行》不同以自首论的可以!减少基准《刑的20%以—下,; 《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(4)】。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!而是:。经亲友规劝》、陪同投《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!等情:形构成自首》。的可以?减少:基准刑?的20%以下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5)【罪行:尚,未被司法机关—发觉仅因形》迹可疑被有关组织】或司法?机关盘问教育后主】动交待自己的罪刑】构成自首《的以及其他类型的自!首,可以减?少基准?刑的20%以下;】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6)犯罪嫌—疑人自动投案—并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】行后又翻供但在一】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!述的可?以减少基准刑的1】0,%以下?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7)自】首,。情节减轻比》例根据基准刑折合的!刑期一般不超过4】年依法?免除处罚的不受此限!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8)有本条【第,(1)?至(5)项自—首情节且犯》罪较轻?的可以减少》基准形的40%以】上或者依法免除【处罚 【     1—1.对于坦白情【节综合考虑如实【供,述罪行的阶段、【程度、罪行轻重以】及悔罪?程,度等情?况确定从寬的幅【度 【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1)如实】供述自己罪行—的可以减少基准【刑,的20%以下; 】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)如实供述司法!机关尚未掌握的【。同种较重罪行—的可以减少基准别的!。10%一《30:%; ?     !  :  (?3)因其如》实供述自己》罪行:避,免特别?严重后果发生的可】以减少基准刑的【。30%-《50:% —     12.】 对:于当庭自愿认罪【的根据犯罪》的性质、罪》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!现等情况确定从宽】的幅:度可以减少基准【刑的10《%以下依法认定自】首、坦白的除外【    ! 13. 对—于,立功:情节应当综合考【虑立功?的,大小、次数、内【容、来?源、效果《以及罪?行轻重等《。情况确定从》宽的幅度《犯罪情?节特:。别恶劣?、犯罪后《果特别严重、被【告,人主:观恶性?深,、人身危《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!即为:规避法律、》逃避处罚而准备【立功等可以》不从寬处罚的除外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1)?一般立功《的可:以减少基准》。刑的10%以—下;具?有下列情《形之:一的可?以减少基准刑的1】0%:-20%一》般不超过二年 !   》  ①被《检举人可能判处十年!以上有期徒刑—。经查证?。属实的; 【  《   ②揭发多【人,犯罪经?查证属实《的; 】 ,   ③提供—侦破多个案件的重要!线索经查证》属实的; 【 ?  :  ④协助司法机关!抓,获多名犯罪嫌疑【。人的; 【 ,   ?  ⑤同时具有揭】发他人犯罪、提供】侦破其他案》件重要线索、协助】司法机关抓获犯罪】嫌疑人等多个立功情!节经查证属实的【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2)!重大立功的基准【刑在三年《以下可以减少基【准刑的30》%-50%;基准刑!在三年以上》十年以下《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,30%-4》0%:;基准刑在》十年以上《可以减?少基准刑的》20:%-30%;所【犯罪行较轻》的可:以械:少基准刑的5—0%以?上,或者依法免除—处罚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3:)重大立《功线索系犯》。。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!彼羁押期间从他人处!获得的可适当减【少本:条规定的从》宽幅度 —。    — 14?.对:于退赃、退》赔的综合考虑—。犯罪性?质退赃、《退赔:行为对?损害结果所能—弥,补的:程度退赃、退赔的】数额及主《动程:度等情况《确定:。从寬的幅度 — ?  ? ,   ?   (1)—退赃、退《赔的:可以减少基准—刑的30《%以下;其》中抢:劫等严重危害—。社会治安犯》罪的应从严掌—握一般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2?0%以下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2)积极》配,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!赃物未造成较大经济!损失的可以减少【基准刑?的10%以下;司】法机:关依职权《追缴赃款、赃—物一般?。不予从轻 》。  —  : ,    (3)共同!犯罪中部分被告人退!赃、:退赔的仅对退赃、】退赔的被告人—。予以从宽 —。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4)主【动,退赃、退赔》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!的上限;被动—退赔的一般适用【从宽幅?。度的:下限 ? :   》  :15. 对》予积极赔偿被害人经!济损:失并取得谅解的【综合:考虑:。。犯罪性质、赔偿数】额、赔?偿能力以及认罪、】悔罪程?度等情况确定从宽】的幅:度当事人根据刑【事诉讼法笫二百七十!七,条达成?刑事和解协议的除外!  【   ? ,。   (1)积极赔!偿全部经济损失【并取得谅解基—准刑:在三: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4《0%以下;基准刑在!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】的可以减《少基准刑的2—5%以下;基—准刑在十年以上的】可以减少《基准:利的15《%以下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2)积极赔偿部!分经济损失并取得】谅解的可以按赔【偿数额的比例减【少基准刑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3)被告》人,经,济能力有限但能多方!筹款:、借款积极赔偿【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!得谅解的《可在相应幅度内靠】近上限?。从轻 》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4《)积极赔《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!基准刑在三年以下的!可以:减少基准刑的—30%以下;基准刑!在三年以上》十年以下的可以减】少基准刑的20%以!下;:基准刑在十年以上】的可以?减少:基准刑?的1:0,%以下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5)尽—管没有赔偿但取得】谅解的?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!0%以下;犯—罪较重的可以减【少基准刑的1—0,%以下;但黑恶势力!。犯罪:的除外 】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6)有能】力赔偿而《拒不赔?偿的可以增加基【准刑的30%—以下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7)—其中抢劫、》强奸等?。。严重危害社会治安】犯罪的应从严—掌握: 》。     16.】对于当事人根据【刑事诉?讼法:第二:百,七十七条《达成刑?事和:解协议的综》合考虑犯罪》性质、赔偿数额、赔!礼道歉以《及真诚悔罪》。等情况可以》减少基准刑的50】%以下;《犯罪较轻的可以减】少基准刑的50%以!上或者依《法免除处《罚 :     !17.对于累犯应当!综合考?虑前后罪的性质、刑!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!后至再犯罪》时间为长短以及前】后罪罪行大小等情况!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!0%-4《0%但一般不少于三!个月后?。罪与前?罪属同种罪行或者】比前罪性质严—重的:可以在前款基础上】再增加基《准刑的1《0%以下但增加基准!别的:最终幅度不得高【。于40% 【     18!.对于有《。前科:的综合?考虑前科的》性质、次数、—时间间隔《长短、处《罚轻重?等情: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!1,0%以下但》前科犯罪为过失【犯罪和?未成年人犯罪—的除外对于》既构成累《犯同时另《有,。前科:。的应依照本细则【規定分别适》。用   !  19.对于犯罪!对象:为老年人、未—成年:人、:残疾:人、孕妇等弱势人員!。的综合考虑犯罪的】性质、犯罪的严【重程度等情》况可以增加基准刑】的20?%以下常见罪名个罪!中对此另有》特别规定的依照个罪!規定适用 》  — ,  2?0.对于在重—大,自然灾?害、预防、控—制突:发传染病疫情—等灾害期间》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!的具:。体情况可《以增加基准刑的2】0%以下《同时以救灾款—物等为犯罪》对,象的增加基准—刑的20% !     四【、常见犯罪的量刑】 》     在根【据本细则规》定确定量刑起点的】。基础上要根据—具,体犯:罪构成事《实的:社会危害《程,度准确?确定所应增加的【刑罚量?和基准刑;对于同】时具有两种以上犯罪!。。构成要件事实—的一般应当以—。危害较重的一种【犯罪构成要件事实】作为确?定量刑起点的基【本犯罪?构成事实其余—犯罪构?成事实?则作为?增加刑罚量的—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!础上:确定基准刑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》)交通肇事》罪 —     》1.具有《最高人?民法院く《。关子审理交》通肇事?刑事案件《具体应用法律若【干问题?的解释〉(以—下简:称解释)规定—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!应,当在:三年有期徒》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!和基准刑 【   》  :  :  (1《)死亡一人成重伤】。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!的在一年六个月【至,二,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!定量刑?起点:;负主?要责任?的在一年《至,一年六?个月有期徒》刑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:点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2)—重伤四?人负事故全都责【。任的在二年至—二年六个月有—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。量,刑起点;负主要责任!的在二年六个月至】二年有期徒刑幅度确!定量刑?起点 ?。 《 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3,)死亡?三人负事故同等【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!至二年有《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?点死亡人《數每增加一人增加三!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。 ,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4)造成!公共财产或者—他,人,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!主要或?。者全:部,责任无能力赔偿数】额在30《万元的在《一年以下《。有,期,徒刑、拘役幅度内】确,定量刑起点无能【力赔偿数《额每增加1万元【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 】   ?   ?  : (5?)重:伤一人负事故全部】。责,任井具有解释第【二条第?二款第(《一)至?(六)项规定—的情形之一的在一】年至一?年六个?月有期徒刑幅度【内确定量刑起点【;负主要责任的在一!年以:下有期徒刑、拘役幅!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6?)具有上述笫(1】。)至(5)种情形】之一重伤《。人数每增加一人【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!刑期确定基准刑 】   【  2.具有解释】规定的下列情形【。之一、依法应当在】三年以?。上七年以下有—期徒刑幅度内—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!刑 —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(1》)交通运输肇事【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!伤三人负事故全【部或者主要责任又】逃逸的;或者死【亡三人负事故同等】责任又逃逸的;或】者造成?公共财产或者他【。人财产直接损失负】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!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!30:万元又?逃逸:的;或者造成—重伤一?人、负事故全部或】。者主要责《任并具有解释—中第二条第二款【第(一)至(五)】项规定情形》之,一又:逃逸的在三年六个】月至四年六个月有】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2)死》亡,二人负事《故全部?责任的在四年至五】年,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;负主要责!任的在三年》。。。至四年有《。期徒刑幅《度内确?定量刑起点死亡【人数:每增:加一人增加》六,。个,月刑:期确定基准刑 !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3)》。重伤五人《负事:故全部?责任的在三年六个】月至四?年有期徒《。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;负主要责任的!在三年至三年六个】月,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,刑起点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4)死亡【六人负事故同等【责,任,的在四年至五年有】期徒刑幅度》内,确,定量刑起《点死亡人《數每增加《一人增加《。三,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》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5)!。造成公共财产或【者他人财产直—接损:。失负事故全》部或者?主要责任《无能力赔偿数额在】60万元《。的在三年至四—。年,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》刑,起点:无能力赔偿》数额每增加2万【元增加一《个月刑?。期确定基准刑 !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。6)具有上述—第(1)至》(5)?种情形之一重—伤人数每增》加一:人增加三个月至六】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。刑 》。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。 (:7)具有上述第【(2)?至(5)种情形【之一又具《有逃:逸情节的《增加一年刑期—确定:基准:。刑 》   《  3.犯交通【肇事罪因逃逸—致一人死亡的在【八年至九年有期【徒刑:幅度内确定》量刑起?点每增加一人死【亡增加?二,年至四年《。刑期确定基准刑【;每增?加一人重伤增—加六个月《至一年刑期确—定基:准刑  !   ?4.有下《。列情形?之一的可以》增加基准刑的—10%?以下但已根据相【关情节确定》。量刑:。起点和基准》刑的除外;同时具有!两种以上情形的累】。计不:得超过?基准刑的50%【   】。 ,  :   (1)酒后、!吸食毒品后》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!在道路上驾驶机【动车追逐竟驶情【节恶劣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(2)无驾—。驶,资格:。驾驶机动车辆的【; : ,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3)明【知是安全装置不【全或者安全机件【。失,灵的旧机动车辆而】。驾驶的; !  :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4)明知是无!牌证或者《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辆!両驾:驶,的,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5)严重超载驾!驶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6)交【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!影响的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7)其他可以从【重处罚的情形 】 ?     5.交通!肇,事后保护现》场、抢救伤者的可以!减少:基准刑?的20%以》下同时向公安机关报!告构成自《。首的减少基准—刑的30%以下【 —   ? 6.交通肇事逃逸!后自动投案如—实供述自己罪—行,认定为自首的视情况!决定减少基准刑的】10%以下》 《    》 ,7,.对于被告人积极赔!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!应当综合考虑被【告人交?通,肇事犯罪《情节:、,伤亡人数、违章的】原因及严《。重程度?、赔偿数《额以及被害人—谅解程度等情况确】定从款幅度》 , ?     —8.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一,般不适?用缓刑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1)交?通肇:事后逃逸未主动【投案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2《)不积极主》动赔偿?或者未尽力赔偿【被害方?经济损失《的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3)醉》酒驾车?(即行为人血—液酒精浓度超过8】0mg/100ml!)致使发生重大交】通事故?的;: 《 ,  :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4)多次违!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!被行:政拘留的;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5)曾?因交通肇事犯罪【被,刑事处罚的》;,。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6)共他—不适用?缓刑的?情形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。。  (二)故意伤害!罪 : ?   《。  1.构成—故,意伤害罪的接下列】不同情形在相—应的刑罚幅度—内确定?量刑起?点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1)故意伤—害他人身体致一人】轻伤二级的在一年以!下,有期徒刑、》拘役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点;】致一人轻《伤一级的在一年【至二年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?定量刑?起点 》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2)故意伤害他人】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!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!。。徒刑幅?度,内确定量刑起点【;致一人重伤一【级的在四年至—五年有?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3)以特别残】忍手段致《一,人重伤造成六级【严重残疾的》在十一年至十三年】有期徒刑《幅度内确定》量刑起点依》。法应当判处无期【徒刑以上刑罚—的除外 》    【 2:.在量刑起》点的基础上根据【伤害后果、伤残等】级、:手段的残忍》程度等?其他影响犯罪构【成的犯罪《事实增加《刑罚:量确定基准刑有【下列:情形之一《的在以其中最重伤情!确,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!增加相应刑期确定基!准刑  !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1)增加轻微伤】一人的增《加一个?月至:二个月刑期》确定基?准刑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:)增加轻伤二级【一人的增加》。三个月至《。六个月刑期》。确定:基,准刑:;,。增加轻伤一级—一人的增加》六个月至九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—刑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3)增《。加重伤二级一人的】增加一年至二—年刑期?确,定基准?。刑;增?加重伤一级一—人的增加二年—至,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! 《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《 (:4):。造成被害人六级至】三级残疾每》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!个月至一年刑期【确定基准刑;造【。成被害人《残疾程度超过三级】的每增加一级残【疾增加一年至二年】到期确定基》准刑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5)其他】可以增加刑罚量的】情形 】    《。3.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。。可,以增加?基准刑的20—%以下;基准刑在十!年有:期徒刑以上的—可以增加基》准刑的1《。0%以下《;同时具《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!计不得超过基准刑】的100% 】 ,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:1)持枪支、管【制刀具或者》其他:凶器伤害他》人,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2)因》实施其他违法—活动二故意伤害【他人身?。体的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3【)伤害?他人身体要害—。部位的;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4)【事先:有预谋?的; 【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5)雇佣他人实!。施伤害行为的;【 ?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6)报复》伤害他人的; 【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(7)】造成:两,处,以上重伤或轻伤的;!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8)《。。。其他可以《从重处罚的》。。情形 《。 :     4.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可】。以减:少基:准,刑的20%》以下;基准刑在十】年有期徒《刑,。以上的?可以械?。少基准刑的10【%以下?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1)因—婚姻家?庭、邻里纠》。纷等民间矛盾—激化引发《的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2》)因:被害人?对,引发犯罪《。有过:错或对矛盾激化【引发犯罪负有责任】的,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3)犯罪后积极抢!救被害人的》;, ?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(4)其【他可以从轻处—罚的情形 !     5—.,存在下列情形之一】的一般不适》用缓刑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1)!不积极?主动赔偿或者未【尽力赔偿《被害方经济损失的】; 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,。2)持具有》杀伤:性,凶器: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!伤的:;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。3,)致:二人以上重》伤或:者多人轻伤的—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4!)其他不适用缓刑】的,情形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强奸罪— ?  《。   1.构—成强奸罪的根据下】列,不同情形在相应【的幅度内确》定量到起点》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1)强》奸妇女一《人的在三年至六【年有期徒刑幅度【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!幼女: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!有,期徒刑?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,点 : :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2,)强奸妇《女情节恶劣、—强奸妇女《三人或者轮奸妇女的!在十年至十》二年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定量刑起点;】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!妇女或者强》奸造成被害人重【伤、精神《失常、自杀等其他严!重后果的在》十一年至十三—。。年有期徒《刑,幅度内?确定:量,刑,起点:依法应当判处—无期徒刑以》上刑罚?的除外 》 ?     奸淫幼】女情节恶《劣或者奸淫幼—女三:人的在十二》年十三?。年有期徒刑》。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!徒刑以上刑罚—的除外 】     2.在】量刑起点《的基础上根》据强奸妇《女、:奸淫幼女情节恶劣】程,。度,、强奸人数、致人】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!犯罪构成的》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!。确定基?准刑 《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,(1:)强奸妇女》或,。。者奸:淫幼女每《增,加一人增加二—年在三年《。刑期确定基》准刑: —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2)每【增加轻微伤一—人增:加六个?月以下刑期》确定基准《刑 :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3)每增加【轻伤一人增加—一年至二年》刑期确?定基准刑 — ,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4【)每增加《刑法第?二百三十六条—第三款?第(一)至》(五:)项规定情形之【一的增加二年至【三年刑期《确定基准刑》 ,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5)造】成被害人六级—至三级残疾每增【加一级残疾》增加一年至二年【刑期确定基》准,刑;造成被害—人残疾程度超过三】级的:每增加一《级残疾增《加二年?至三年刑期》确定基准刑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6)造成未成!年被害?人轻伤、怀孕、【感,染性病等《后果:。的每增加一》人增加二《年,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!刑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7)其他可以!增加刑罚量的—情形 《 ?     3.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可以】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下;同》时,具有两?种以上情形的累【计不得?。超过基准刑》。的1:00%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1)强奸怀孕】的妇女或巳满十四】周岁不满十》八周:岁的少?女,的;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,(2)强奸残—疾妇女、无性—防卫能力的》妇女及老年妇女的】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,3)利?用教养、监护、【。职务:、亲属关系强奸的】; 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4)对?同一妇女多次—实施强奸犯罪的; !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5)携!带,凶器或者采取非【法拘禁、捆绑、侮辱!、虐待等《方式作案《。的,; —  :  :   ?  (6)其他可以!从重处罚的情形【。  【  : 4.强奸未—成年被害《人,并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可以增加基【。准刑的30%以【下;同时具》有两种以上情—形的:累计不?得超过?基准刑的100%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1)对未成年人【负有特殊职》责的人员、与—未成年人《有共同家庭生活关】系的人员、国家工】作人员或者》冒充: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!奸犯罪的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2》)进入未成年人【住所、学生集体宿舍!实施强奸犯罪的;】 :。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(3)采取暴力!、胁迫、麻》醉等:强制手段实施奸淫】幼女:犯,罪的;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4【),对不满十二周岁【的儿童、农村留【守儿童、严重残【疾或:者精神智力发—育迟滞的未》成年人?。实施强奸犯》罪的; 】   ? , ,  :  (5)对同一】。未成年被害》人多次实施强奸犯罪!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:(6)有《强奸犯罪前科的【; 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7)其他可【以从重处《罚的情?形   !  5.对》强奸未成年人的【。成,年,被告人判处刑罚时一!般不:适,用缓刑? 》 ,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四)非】法拘禁罪 】  ?   1.非法拘禁!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!造,成伤害后果》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!刑、拘役幅度为【确定量刑起点 】 ,  《   ?。2、非?法拘禁犯罪》情节一般致一人重伤!二级的在三》年至四年有期—徒刑: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;致一人重伤一级】的在四?。年,至五年有期徒—。刑幅度?内确定量刑起点 】 : :     3.非】法拘禁致一人死亡】的在十?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!刑,幅度内确定量—刑起点 —     【4.:在量刑起点的基【。础上根据非法拘禁】人数、拘禁时间、致!人死亡后果等其他影!响犯罪构成的—犯罪事实增加刑【罚量确定基准刑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1)被?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!三个月刑《期,确,。定基准刑《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。 (:2,)非法拘《禁每增加二十—四小时?增加一个月至—。二,个月:刑期确定基准刑 !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3《)每增加《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!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则 《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4,)每增加《轻伤:一人增加三个月至】九个:月刑期?确定基准刑 —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5)每【增加重?伤一人增加九个【月至一年六》个,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 】 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。6)每增加死—亡一人增加一年六】个月至二年刑—期确定基准刑—    !  :。   (7)—造,。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!残,疾每增?加一级?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!年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造成被害人残疾】程度超过三》级的每?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!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!准刑  !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8)》其他可以增加—刑罚:量的情?。。形、 — :    5》.有下列《情形:之一的?可以从重处罚;【同时具有两》种以上情形的累计】。不得超?。过基准利的100%!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1【)具:有殴打、《侮,辱、:虐待情节的》。增加基准刑的1【0%-20%; !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(2【)国家机关工—作人:员,利用职?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增!加基准刑的10【%-20%;— ,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3》)多次非法拘禁他】。人的增加基》准,别的:20%以下; 【 :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4)冒!充军警人员、司法人!员非:法扣押、拘禁他【人的增?加,基,。准刑的2《。0%以下; !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5)为?索取高利贷》、赌债等法律不【予保护的债》务二非法《拘禁他人《的,增加基准刑》的20?%以下; 】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—6)持枪支》。、管制刀具或者【其他凶器《非法拘禁他人的【。增加基准刑的—20%以下; !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7?)因参与《传销非法拘禁他【人的: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下; — : ,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8)其他—可以从重处》罚的情形 》   【  6.为索—取合法债务争取合】法权:益,。而非法扣押》。、拘禁他人的可【以减少基准刑—的30%以下— —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五)抢!劫罪:   】  1.构成—抢劫罪的在四年至六!年,有期徒刑幅度—内确定量《。刑起点 — :  :   2.具有刑法!。第二百六十三条【第,(一)至(》八)项规定情形之一!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!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!法应当判处无期徒】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!   【  3.在》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!据抢劫情节严—重程度、抢劫次数】、数额、致人—伤害后果等其他影】响,犯罪构成的犯—罪事实增加刑罚量】确定:基准:刑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1)每增加】轻微伤一人增加【三个月至《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 ?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(2)每!增加轻伤一人增加】六,个月至一年》刑期:确定基准刑 —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3)每增》加重伤一《人,增加一?年,。。至三年刑期》确定基准刑;构成】残疾的每增加一【级再:增加三个月》刑期确定基准—刑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4)每】增加一次抢劫犯罪行!为的增加二》年至三年刑期确【定基:准刑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:5)犯罪数额每【增加1000元【增加一个月刑期【确定基准刑;量【刑,起点在十年》。以上有期徒刑的【犯罪数?每每增加4000元!增加:一个月刑期确定基】。准刑 《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6)每增加【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!第,(一)至(》八)项?规定情形之一—的增加?二年刑?期确定基《准刑 —  ?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,7)其他可以增加刑!罚量的情形 】     4.!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?可以增?加基:准刑的2《0%:以下;基准刑在【十年有期《徒,刑以上的可以—增加:基准刑的10%以】下;同时具有两【种以上情《形,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!刑的100》% —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(1)】使,用管制刀《具等危?险性工?具抢劫的《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2)抢劫后为便于!逃脱而使他人身体】受到强?制的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3,)预谋抢《劫、流窜《作案或者结》伙抢劫的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4)为实!施其他违《法活动而抢劫—的,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5)在公共场】所当众抢劫的; !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6)其《他可以从《重处罚的情形 】 ,  《   5.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!基准别的20%以】下;基准刑在十年有!。期徒刑以上的可【。以减:少基准刑的10%】以下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1)抢劫家庭—成员或者近》亲属财物的; !   》。 ,     (—2):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!或语言相威胁—的; 【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3)因生活》所迫、?。。学习、治病急需而实!施抢劫?的;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(4)!其他可以《从轻:处罚的情《形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六)【。盗窃罪 】  :   1.根据盗】窃数:额和相关情》节在:下列对?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和基准刑】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1)入户【盗窃、多次》盗窃:、携带凶器盗窃【、,扒窃数额未达较【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!役至九个《月有期徒刑幅度【内确定量刑起点【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!一种情?形增加二《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  【   盗窃数额【。达2000元的【。在三个?月拘役至九》个月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:。定量刑起《点数额每增加150!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!确定:基准刑?    !。 盗:。。窃,数额达10》00元不满2—000元并具有【最,高人民法院、—最高人民检察—院,。〈关:于办理盗窃刑事案】件适用法律若干问】题的解释《(以下?简称解释)第二【条第(一《)至:(八:)项规定情形之【一的在三个》月拘役至九个月【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?点 : : :     盗窃国】有馆蔵一般文物【。的在三个月拘役【至九个月有期徒【刑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:点注目?国有馆藏一般文物】二件:的,增加九?个月至一年刑—期确定基《准刑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2)】盗窃数额达5万元的!在,三年至四年》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数额《每增加5000元】增加一个月刑—期确定基准刑 】  》   盗《窃数:额达:2,.5万元《并具有解《释第二条第(三)至!(八)项规定情形】之一或者入户盗窃】。、携:带凶器盗窃》的,在三年至四年—。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?数额在2.5万元以!上未达5万》元的:每増加5000【元增加?。一个月?。刑期确定基准—刑 【  :  :盗,。窃国有馆藏一般文】物,三件或者三级文物】一,件的在三年至—。四年有期徒刑—幅度为确定量刑起点!盗窃国有馆藏一【般文物超过》三件的每增加一件】増加九?个月至一年》刑期确定《。基准刑;盗窃国家三!级文物二《。件的增加一年至一年!六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到 【 :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3)盗窃数额】达,40万元的在十年】至十一年《有期徒刑幅度内【确定:量刑起点数每—每増加3万元—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定,基准刑依法应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!外 【    盗窃数额】达20万元并具有】解释第二《条第(三)至—。(八)项规定情形】之一或者入户盗【窃、携带凶器盗窃的!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!徒刑幅度内》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!20万元以上未达4!0万元的每增加【2万:元,增加一?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?依法应当判处—无期徒刑的除外 ! , :     》盗窃:国有:馆藏:三级文物三》件或者二级文物一】件的:在十年至十》一年有?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。量,刑起点盗窃国—有馆:藏三级文《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!一件增加一年至【一年六?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盗窃【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!过一件的每》增加一件增加一年】六个月至《。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!;盗窃的文》物中:包含:一般文物的每增加】。。一件增加三个—月至四个月刑—期确定?基准:刑依法?应当判处无期徒刑】的除外?   】  2.以数—额巨大或《特别:巨,大的财物、珍贵文物!为盗窃目标》或者具有其他—情节严重的情形但】盗窃未遂的应根据相!应的犯罪数额—和情节确定量—刑起:点和基准《刑综合?考虑犯?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!决定宣?告刑 】 ,   3.》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!基准:刑的20%》以下但已根据相【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!和基准刑《的除外;同时具有两!种以上情形的累计】不得:超过基准刑的—100% !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1《)盗窃?数额达到较大以【上以盗窃《数额确定《量刑起?点并具有多次—盗窃、?入户盗窃、》携,带凶器盗窃或者扒】窃等情形的;— ?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2)组】织、控制《未成年入盗窃—的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3—),自然灾害、事故【灾害、?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!。事件期间在事—。件发生地盗窃—。的; 【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4)盗窃残疾人、】孤寡老人或》者丧失劳动》能力人?的财物的; 【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5)在医院盗窃【病人或?其亲友财物的; ! ?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6《)盗窃?救,灾、:抢险:。、防汛、《优抚、?扶贫、移民、—救济款物《的; 》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7)因盗窃—造成严重后果—的; 》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8)采取破坏】性,手段盗窃《造成公私财产损失】的 :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9—)为违法犯罪活动】。而盗窃或《将盗窃?的财物用《于违法犯罪活—动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10)其他》可以从?重处罚的情形 】 《    4.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可【适当减少基准刑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1)因生活、治】病急需?而盗窃的《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!0,%以下 】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2)在案发!前自:动将赃物放回—。。原处或归《还被害人的可—以减:少基准?刑的50%以下;将!部分: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!被害人的可按比例减!少刑期 》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?(3)盗窃家—。庭成员或者近亲【属,财物的?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!;确有必要追究刑】事,责任:的可以根据》家属:、近亲属的谅解程】度,减少:基准刑的2》0,%,-50%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4)其他可】以从:轻处罚的情形 】。 :    》 5.盗《窃犯罪既有》既遂又有未遂—分,别达到不同法定刑幅!度的先决定未遂【部分是否减》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!对应的量刑幅—度再与既《遂部分进行比较既】遂部分所《对应的?量刑幅度较重—或者:既、未遂部分所对】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!以既遂部分确定【基准刑未遂部分作】为酌情从《重处罚?情节:增加基准别的—40%以下;未【遂部分对应的量刑】幅度较重的以未【遂部分确定基—准,刑既:。遂部分作为酌情【从重处罚情节增加基!准刑的50》%以下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七,。)诈骗?罪 【    1.—根据诈骗数额和相关!情节在下列》对应的刑罚幅度内】确定量刑起点—和基准刑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1)《。诈骗数?额,达,6000元的在三】个,月拘: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数额每?增,加,1500《元增加一个月—刑期确定基》准刑 —     利用】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!施诈骗数额达—3000元的在【三个月拘役至九个】月有期徒刑幅—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!额每增?。加1000元增【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刑【   】。。      (2)!诈骗数?额达6万元的—在,三年至四年有期【徒刑幅度内确—定量刑起点数每【每增加6000【元增加一《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 《 :    — 诈:骗数额达4》.8:万元: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!、,最高人民检察院〈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】案,件具体应《用法律若千问—题的解释《〉(以下《简称解释)第二【条,。第一款第(一)【至(五)项》规,定情形之一的在三年!至四:年有: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数额在【4.8万《元以上未达6万【。。元,的每:增,加30?00元增《加一:个,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 》 ,    【 利用电信网—络技:术手:段实施诈骗数额【达3万元的在三年】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刑起点【数额每?增加6000元增】加一个月刑期—确定基准刑 —   【 , 利用?电信:网络技术《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达!2.4万元并具【有最高人《民法院、最高人【民检:察,院、公安部〈关【于办理电信网—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!用法律?若干问?题的意见〉(以下简!称,意见)第二条—第(二)项规—定十种情形》之一的在三》年至四年有期徒【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起点—数额在2.4万元以!上未达3《万元的每增加150!0元增加一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【 《 ,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3)诈《骗数额达50万元的!。在,十年至十一年有期】徒,刑幅度内确定—。量刑起点《数额每增加》5万元增加》一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刑依—法应当判处无期徒】刑的除外《 —    诈骗数【额,达4:0万元并具有解释第!。二条:第一款?第(一)至(五)】项规定情形之—一的;实《施电信网《络诈骗犯罪数额【达40万元并—。具有意见第二条【第(二)项规定十种!情形:。之一的在《十年至十《一年:有期徒刑幅度为确】定量刑?起点数额在》。40万元以》。上未:达50万元的每增】加,1万元?增加一个月刑—期确定基《。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!期徒刑?的除外 】     》2.以数《额巨:大或特别巨大—的,财物为诈骗》目标的?或者具有其他—严重情节、特别严重!情节诈骗《未遂的应《根据相应的犯罪【数项和情节确—定量:刑起点和基》准刑综?。合考虑犯《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!决定宣告刑 【    【 3.有下列情节或!意见第二条》第,。。(二)项《。规定十种情形之一】的可:以增加基准》。刑的2?。0%以下、但已【根据相关情》节,确定量刑起点和【基,准刑:。的除外;同时具有】两,。种以上情形的—累计不得超》过基:准刑的100%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1)《多次诈骗的;—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2,)诈骗集团》的首要分子; ! ,    》。 ,  :  (3)通过发】送短信、拨打—电话或者利用互联】网、广?播电视?、報刊杂志》等发布虚《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!人,实施:诈骗的?;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4)诈骗】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】、优抚、《扶贫、移《民、救济、》医疗款物的 】 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5)以赈灾募捐】名义实施诈骗的;】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6!)诈:骗残疾人、老—。年人:。或,者丧失劳动能力【。人的财物《的;: ?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7)导致被害人自杀!、,精,神失常?或者其?他严重后果的; !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8)挥霍诈骗—。的财:物致使诈骗的—。财物无?法返还的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9)为违—法犯罪活动》而诈:骗或:将,。诈骗:的财物用《于违法犯罪活动的;!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: ,(10?),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!情形 ? ?     —4.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可适【当减少基准刑 【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?1,)在案发前自动【将赃款赃物》归还被害人的—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50%以下;【 ? ,    》 ,  :  (2)诈—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!财,。物确有必要追究刑】事责任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2《0%-?50:%; 》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3)因【生活所迫、学习【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可!。减少基准《刑的30《%的以下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4)其他【。可以从轻处罚的情】形   !  5.诈》骗犯罪既有既遂、又!有未:。遂分别达到不—同法定刑幅度的先】决定未遂部分是否减!轻处罚确定未遂部】。分对应的量刑—幅度再与既遂—部分进行《比较既遂部》分所对应《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!既、未遂部分所【对,应,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!既遂部分确定基【准刑未遂《部分作为酌情—从重处罚情节增【加基准刑的40%】以下;未遂部分【对应的量刑幅—度较重的、以未遂部!分确定基准刑—既遂部分作为—酌情:从重处罚情》节增加基准》刑,的5:0%以下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八【)抢夺?罪 【   ? 1.根据》抢夺数额和相关情】节,。在,下列对应的》刑罚幅度内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!刑 》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1)—二,。年内三次《抢夺数额未达较大】起,点的在三《个月拘?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每增加?一,次作案增加二个【月,。刑期:确定基?准刑 】。。    抢夺数【额达1?500元的》在,三个月拘役》至九个月有》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数额【每增:加,1000元增加一个!。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 》     】抢夺数额《达,750元不满1【500元并具有【最高人民法院—、最高?。人民检察院<关于】办理抢夺《刑事:案件适用法律若【干问题?的解释>(以下简】。称解:释,),第二条第《(一)至(十)项规!定情形之一的在三个!月拘:役至九个月有—期徒刑幅度为确定】量刑起点 !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2)抢—。夺数额达4万元的】。在三:年至四年有》期徒:刑幅:度内确定量刑—起,点数额每增加—3,500元《增加一个月刑期【确定基准刑 【  》 ,  抢夺导致他人重!伤、自杀或者数额】达,2万元并具有解释】第二条第(三)【至(十)项规定情形!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!有期徒刑幅度内确】定量刑起点数—额在2万元以—上未达4万》元的每增加》3500元增加一】个月:刑期确定基准刑【 ? :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3)抢夺数!额达3?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!一,。年有期徒刑》幅度内确《定,量刑起点、》。。数额:每增:加2万元增加一【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!。判,处无期徒刑》的除外 】 ,    抢夺导致】他人:死亡或者数额—达15万元并具有解!释第二条第(—三)至(十)项【规定情形之一的在】十年至十一年有期】徒刑幅度内确定量】刑起点数额在1【5,万,元以上未达3—0万元的每》增加1.5万元【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 【 ,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4)抢【夺致人?受伤每增加轻微伤】一人增加二》个月刑?期确定?基准刑;每增加轻】伤一人?增加三?个月至六个月刑【期确:定基准刑;每—增加重伤一人或【者自杀一人增加六个!。月,至一:年,刑期确?定基准刑;每增加】死亡一人增加—一年至?二年刑期确定基【准刑:   】 , 2.有下》列情:形之一的可以增【加基准刑的20%以!下但已?。根据:相关情节确》定量刑?起点和基准》刑的除外《;,同时具有两》种以上?情形的累计不得超】过基准刑《的100《。% 《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(1)曾【因抢劫、《抢夺或者聚众—哄抢受过刑事—处罚的;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2)一—年内曾因《抢夺或者哄》抢受过行政》处罚的; —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3)一—年内抢夺三次—以上的;《 ? :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4—)驾驶机动》车、非机动年抢【夺,的;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5)组织、控】制未成年人抢—夺的;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6)抢夺老年人【、未成年人、孕【妇,、携:带嬰幼儿的人、【残疾:人、丧失劳动能【力人的财物的; 】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(7)】在医院抢夺》病人:或者其亲《友财:物的; 】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。(,8,)抢夺救灾、抢险、!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】、移民、救》济款物的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9)自然灾》害、事故灾害—、社会安全事件等】突发事件期间在【事件:发生地抢《。夺的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(10》。)导致他人精神【失常等?严重后果的;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11)为违法—犯罪:活动而抢夺或—将抢夺的财物用【于违法?犯罪活动的;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12)?其他可以从重—处罚的情形 —    】 3:.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可以减少基】准刑的30》%以:下 ? , , ,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1)因?生活所?迫、:学习、治病急需【而,抢夺:的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2《)在案发前自动归还!被害人财物的; 】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3)其他可以从轻处!罚的情形 !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九)职务侵占罪 】 《。  :   1.》构成职务侵占罪【的按下述《职务侵占数》额对应的刑罚幅度确!定量刑起点和—基准刑? 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:1)职?。务侵占数额达6万元!的在三个月拘役【至一年?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数额每增】加2万?元增加?一个: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, 》    《 ,  :  :。(2)?职务侵占数额达10!0万元的在五年至六!年有:。期徒: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起点数【额不满900万元】的每增加15万元】增加一个月刑—。期确定?基准刑;数》额超:过900万元的超】过部分?每,增加30万元增加一!个,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   !  2.有下列情形!。之一的可以增—。加基准刑的20%】以下;同时具—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!。计不得超过基准【刑的10《0,% —。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,。 (1)侵占用【于预防?、控制突发传—染,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!的; —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2!)侵:占救灾、抢险、防汛!、优抚、扶贫—。。、移:民,、救济?、医疗?。款物的; 】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《 (3)侵占行为】严重影响生产经营】或者造成其他严【重,损,失或者影响恶劣的;!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4—)多次职务》侵占:的,;,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5)?在企业?。改制、破产》、重组过程中—进行:职务侵占的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:。  (?6)为违法犯—罪活动而《实施职务《侵占或将职》务侵占的财物用于违!法犯罪?活动的;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7)其他可】以从重处罚》的情形 《 :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, (十)敲诈勒索】罪   !。  1?.构:成敲诈勒索》。罪的按下《述敲:诈勒索数额对应的刑!罚幅度确定量刑起】点,和基准刑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1)二年内三!次敲诈勒索数额未达!较大起?点的在三个月拘【役至:九,个月有期徒刑—幅,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】每,增加一?次作案?增,加二个月刑期确定】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 敲诈【勒索数额达40【00元的《。在,三个月拘役至九个】月,有期徒刑幅度—。内,确定量刑《起点数额每增加15!00元?。增加一个《月刑期?确,定基准刑 — 《    敲诈—勒索数额达》2000元不满40!。。。0,0元并具有最高【人民:法院:、最高人民检察院<!关,于办理敲诈勒索刑】事案件适用法—律若干?问,题,的解释>(以下【简称解释)》第二条第(一—)至(七)》项规定情形之一的】在三个?月拘:役至九个月有—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,量刑:。起点 ?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(2【)敲诈勒索数额【达6:万元的?在三年至四年有期】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?。点数额每增加500!。0元增加一个月刑】期确定?基,准刑  !   敲诈勒—索数:。额达4.8万元井】具有解?祥第二条第(—三)至(七)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!三年至四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:点数额在4.—8万元?以上未?达6万元的每增加】3000元增加一个!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3)敲诈】勒索数额《达,40万?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!有期:徒刑幅?度内确?定量刑起《点数额每增加2【万元增加一》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    ! ,敲诈勒索数额达【。32万元并具有解】释第:二,条第(三)至(七)!项,规定情形《之一的在十年至十】一年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定量《刑,起点:数额在?。3,。2万元?以上未达40万元】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!一个月?刑期确定基》准刑 》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4)敲—诈勒索致人受伤每增!加轻微?伤,一,人增加?二个月刑期确定【基准刑?;每增加《轻伤一人增加—三个: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 —  《   2.有下列情!形之:一的可?以增加基准刑—的2:0%以下但已根据相!关情节确定量刑起】。。点和:基准刑?的除外;同时具【有,。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!不得超过基准刑的】10:0% 《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(1)》。以非法手段获取【他人:隐私勒索他人—财物的;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2)以危险方法】制造事端进行—敲诈勒索的; 【 :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3)敲诈勒索数额!达到较大以上—以犯罪数额确定量刑!起点并具有多次敲诈!勒索情?形的; !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4)曾因敲诈勒!索,受过刑事处罚的;】 《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5)一年内》曾因敲诈《勒索受过行政处【罚的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6)对未!成年人、残疾人、老!年人或者丧》失,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!的; — : ,  :   ?  (7《。)以将?要实施?放,火、: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!犯罪或?者,。故意杀人、绑架等严!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!。犯罪相威胁敲—诈勒索的《;,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8?)以:黑,。恶势:力名义敲诈勒索的】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9)!利,用或者冒充国家【机关工作人员、军人!新闻工作者等特【殊身份敲诈勒—。索的;?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10)【造,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】; 》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11)为—违法犯罪活动而敲诈!勒索或将敲》诈勒索的财物用于违!法犯罪活动的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12【)其他可以从重处】罚,的情:形 【    3.有下列!情,形之一的《可适当减少基准刑】 《  ? ,。 ,   ?  (1《)敲诈?勒索近亲属的财物】获得谅解仍有—必要认定为》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10%-—。50%; — 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2?)被害?人对敲?。诈,勒索:。的,发生存在过》错的可?以减少?基准刑的《30%?以下: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3)因《生活所?迫,、学习、《治病急需而敲诈【勒索:的可以减少》基准刑的20—%以下?; :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(4)【其他可以从》轻处罚的情形 】   —   ? ,。  (十一》),妨害公?。务罪 】 ,  : 1、构成妨害公】务罪的在三个月拘役!至九个月有》期徒:刑幅:度内确定量刑起【点 【    《2,。.在量刑起点的基础!上,、根:据,妨害公务造成的【后果、犯罪情节【严重程度等其他【影响犯罪构成的犯】罪事: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!准刑 ?。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, ,(1)每《增加轻微《伤,一人增?加一:个月至?三个月刑期》确定基?准刑; —。。。 :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?(2)每增加轻【伤一人、增加—三,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3)毁损》财,物数额每增》加,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!二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; 《    】 , ,   (4》)妨害?公务造成较大社会影!响或严重后果的增加!六个月至一年刑【期确定基准刑;【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5)其他可以增【。加刑罚量的情—形 —     3.有】。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!20%以下 —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1】)严:重扰:乱公共秩序的—。; —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2)煽动群》众阻碍依法》执行:公,务、履行职责的; !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3—。)采取持《械、聚众《。围攻等暴力、威胁手!段的;? ,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4)妨害公务造成恶!劣社会?影响的;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5)其他可以—从重处罚的情形 】 ?     4.】暴力袭?击正在依法执—行职务的人民警察】的增加?基准刑的10—%-30% !     —5,.公:务人员执行公务行】为不规范《的可以减少基准【刑的20%以下 !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十二》),聚众斗殴罪 【。  》。。   1.聚众斗殴!一次犯?罪情节一般的在【一年至一年六个【月有: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》在量刑?起点的基础》上根:据聚众斗殴》。人数:、次数?、伤害后果》。等其他?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!事实增加刑罚—。量确定基准刑 】    【  : ,  (1《。)每增加轻微伤一】人增加三《。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2)每】增加:轻伤一人增加六【个月至一《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3)每增加聚!众斗殴一次》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!刑期确?定基:准,刑;  !  :  :   (4)聚众斗!。殴双方?参,与人数达五人的每】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!至,二,个,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?; :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? (5)聚》众斗殴造《成交通秩序混乱的】增,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!确定基准刑》。; 《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6)【其他可以《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! 《。。     》2.具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在三—年至四年有》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1)多!次聚众斗殴的; 】 ,   —   ? ,  (2)》聚众斗殴人》。数多规模《大社会影响恶—劣的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3)在公众场【所或者?交通要道聚众—斗殴造成社会秩序】严重混乱的;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4】。)持械聚众》斗殴:的 —。     》在量刑起点的基础】上根据聚《众斗:殴人数、次数—、伤害?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!构成的犯罪事实【增加刑罚量确定基】准刑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1)每!增加上述一项情【形或同?种情形一次的增加六!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2)每增加—轻微伤?一人增加三个—月至六个月刑期确】定基准刑《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3)?每增加轻伤一人增】加六个月至一年【刑期确定基准刑; !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4)每增加聚!众斗:殴一次增加》六个月至九个月【。刑期确定基准刑;】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(5)聚】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!十人的每增》加三人?增加一个《月至三个月刑期【确,定基:准刑; 】  :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6)聚众斗殴严重】。扰乱社会秩序造【成恐劣社会影响的】。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!期确:定基准刑; !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7)其他可以增!。加刑罚量的情形 !。 《    3.有【下列:情形之一的》可以增加基准刑【的,2,0%以下;同时【具有两?种,以上情形《。的,累计不得超》。。过基准刑的》100%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1)!聚众斗殴一方十人】以上的首《要分子; 【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2)—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!损,毁直接经济损失数】额较大、巨大的首要!分子和积极》参加者?; 》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3)—斗殴一方《没有互殴故意—有斗殴故意一—方的首要分》子和积极《参加者; 【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4—)组织未成》年人聚众斗殴的; !。 《。。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:(5)聚众斗殴带有!黒,社会性质的; !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 (:6)其他可以从重处!罚的情形 !    《 4.因民》。同纠纷引发》的聚众斗《殴可以减少基准刑】的20%以》下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十三)寻衅滋!事罪 ? :   》。。 , 1:.有下列寻》衅滋事行《为,之一构成寻衅滋【事犯罪的在》一,年,至二年有期》徒刑幅度内确—定量刑起点 — 《。 ,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1)随意殴】打他人情《。节,恶劣的;《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2—)追逐、《拦截、辱骂、—恐吓他人《情节恶劣《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3)强》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!。、占用?公私:财物情节严重—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4)在公众场】所起哄闹《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!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!三次实施前款犯【罪,行,为严重?破坏社会秩序的在】五年至六年》有,期徒刑?幅,。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!  —   2.根据【寻衅滋事次数、伤】害后果、强拿硬要】他人财物或任意【损,毁,、占用公私财—物数:额等其他影响犯【。罪构成的犯罪事【实增加?刑罚量确定基准【刑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1)每增《。加轻:微,伤一人增加二—个月至三个》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; 】  《  :   ?  (2)每—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!个月至九个月刑【期确定?基准刑?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3)每增《加引起精神失常【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!。年刑期确定基准刑;!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4)每增加【引,起自杀造成重伤【、死亡一《人增加一年至二【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5)随意殴【打他:人追逐、拦截、辱】骂、恐吓他人强拿】硬要:或,任意:。毁损、占《用公私财《物三次以上的每增】加一次增加》一个月至二个月【刑期确定基》准刑;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6】)强: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!任意毁损《、占用公私财物价値!每增加20》。00元?增加一个《月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 【   ? ,。    (》7)每增加寻—衅滋事犯罪一—次增:。。加六个月至》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(8)其他【可以增加《刑罚量的情形—。 ,。 :     【。3.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》可以增加基准—刑的20《%以下 【 ,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1《)寻衅?滋事带?有黑社会性质的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2)纠集未成年!人,寻衅滋事的; 】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,3)其他可以从重处!罚的情?形 ? : :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?十四)掩饰、隐瞒】犯罪所得、》犯罪所得收》益,罪 《     1.!。有下:列行为之《一构成掩饰、隐瞒】犯罪所得、犯罪所】得收益罪的在三个月!拘役至六个》月有期徒刑》幅度:内,确定量刑起点 !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1)掩!饰、隐?瞒犯罪所得》及其产生的收—益数额?达到6000元的】 —  :  :  :  (2)》一,年内曾因掩饰、隐】瞒犯:罪,所得及其产》生的收益行为受【过行政处《罚又实施掩饰、【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!生的收益行为的 !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3)!掩饰、隐瞒的—犯罪所得系》电力:设备、?交通设施、广播电】视,。设施:、公用电信设施、军!事设施或者救灾【、抢险?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!、救:济款物的 】 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4)】掩饰、隐瞒行为【致使上游犯罪无法】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!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!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5)《实施其他掩饰、隐瞒!犯罪所得《及其产生的收益【行为:妨,害司法机关对上【游犯罪进行追究的】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6)明知是非!法获取计算机信息】系统数据犯》罪所:获取的数《。据、:非法:控,。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!罪,所获取?的计算机信息系统】控,制权而予《。以转:移、:收购、代为销—。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!饰、隐瞒违》法所得数额》达到5000元的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7【)明:。知是非法狩猎的野】。生动物而《收购数?量达到50只—的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8)明知【是盗窃、抢》劫、:诈骗、抢夺的机【动车而实施下列【掩饰、隐瞒行为【之一的买卖、—介绍买卖、典当、拍!卖、抵押或者用【其抵债?;拆解、拼装—或者组装;》修改发动机》号、车辆识别代【。号;更改《车身颜色或者—车辆外形;提供或者!出售机动车》。来历:。凭证、?整车合格证、—号牌以?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!证,明和:凭证;提供或者出售!伪造、变造》的机动车来历凭【证、整车合格证【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!车的其他证明和【凭证 —   《  在确定量刑起点!的基础上《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!影响:犯罪构?成的犯罪事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】基准刑;已》根,据,相关情节确定—量刑:起点的除外 】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1)】犯罪数?。额每增加3000元!增,加一个月刑期—确定:基准刑; —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2)掩》饰、隐?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!设备:、交通设施》、广播电视设施、公!用电信设施》、军事设施或者救】灾,、抢险、优》抚、扶贫《、,移民、救济款物的犯!罪数:额每增加15—00元增加一个【月刑:期确定基准刑;【 《 ,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3)每增《加前款?第(4)、(—5)项情《形之一的增加—。一个月至三个—月刑期确定基准刑;! : ?。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4)明》知是非法获取—。计,算机信息系》统数据犯罪所获取】的,数据:、,非法控制计算机【信息系?统犯罪所获取的【计算:机信息系《统控制权《而予以掩《饰、:隐瞒违?法所得数《额每增加150【0元增加一个月刑】期确定基准刑—; 》。 :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, (5?),收,购非法狩猎的野【生动物超过5—0只的每增加—3,0只增加一个—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;: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6):掩,饰、隐瞒盗窃、抢劫!。、诈骗、抢夺的机动!车数量每增加一辆】或,价值总额每》增加10万元增【。加三个月至六—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刑; 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7!。)其他可以增加刑罚!量的情形 !。     2—。.掩饰、隐瞒犯罪所!。得及其产生》的收益具有》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在三年?至四年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定量刑起【点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。1)掩饰、隐—瞒犯罪所《得及其产生的—收益价值总额达到1!0万元?的; —。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。(2)掩《。饰、隐瞒犯罪—所得及其《产,生的收益十》次或者三次且价【值总额?达到5万《元的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。 (3?)掩饰、隐》瞒的犯罪所得系电】力设:备交通设施、广播】电视设施、公用【。电,信设施、军事设施或!者救灾、抢险—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!、救济款物》价值总额《达到5万《元的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4)掩饰、—隐瞒行为《致使上?。游,犯罪无法及》时查处并《造,成,公私: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!回或其他严重—后果:的; ? ?  ?   ?  :  (5《)实施其《他掩饰、《隐,瞒犯罪所得及其产】生的收益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】机关对上《游犯罪?予以追究的;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6—),明知是非法获取计】算机信息系统数【。。据犯:罪所获取的数据、非!。法控:。制计算?。机信息系统犯罪【所获取的计》算,机信息系统》控制权而予以—转移、?收购、代为》销售:或,者以:其他方式《。掩饰、隐瞒违法所得!数额达到5》万元的; 》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(7)—掩,饰、隐瞒盗窃、【抢劫:、诈骗、《。。抢夺的机动车五辆】或者:价值:总,额达到?50万?元的  !   在《确,定量刑起《点的基?础上根?据犯:罪数额?等其他影响犯罪构】。成,的犯罪事实增—加刑罚量确》定基准刑;已根据相!关情节?确定量刑起点—的,除外 》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(1)】犯罪数额每增—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!刑期确定基》准刑; 】   ?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2)掩—饰、隐瞒《犯,罪所得?及其产生的收益十】次以上且价值总【额不:。满10万元或者三次!以上且价《值,总额:达到5万元不—满10万元的每增】加一次增加一个【。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 》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3)掩【饰、:。隐瞒的犯罪所—得系电力设》备、交?通设施、广》播电视?设施、公用》电信设施、》军事设施或者—。救灾、抢险、优抚、!扶,贫、移民、救济【款物的每《增加1.5万元增加!一个月刑期确定【基准刑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4)每—增加前?款第(4)、(【5)项情形之—一的增加《四个月至《六个月?。刑期确定基准刑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5)!明知:是非法获《取计:算机信?息系统数《据犯罪?所获取的《数据、非法控制计】算机信息系》统犯:罪所茯取的计算机信!息系统控《制权而?予以掩饰、隐瞒违】。法所得?数额每增《。加1.?。5万元增加一个月】刑期确定基准刑【。; 《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,(,。6)掩饰、》隐瞒盗窃《、抢劫、诈骗—、抢夺的机动—车数量?每增加一辆或—价值总额每增—加10万元增加【三个月?。至六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刑; !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7)其他可以增加】刑罚量?的情形 】    《 ,3.有下到情形之】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!的20%以》下但已根据相关【情,节确定量刑》起点和?基准刑的除外;【。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!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!准刑的?100%: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1)《多次掩饰、隐瞒犯】罪所得、犯罪所【得收益或《以掩饰、《隐瞒犯罪所得—、犯罪所得收—益为业的; 【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2)一年!内曾因掩《饰、隐瞒《犯罪所得、犯罪【所得收益行》为,受过行政处》罚的; 【。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3)曾因!掩饰、隐瞒犯罪所】得、犯罪《所得收益罪受过刑】事处:罚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4,),明,知上游犯罪行为较】重的; 】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5!)犯罪对象涉—及国家安《全、公共安全或重大!公众利益《的,; : : ,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6)其他《可以从重处罚的情】形. 《  》   4.掩饰【、隐瞒?犯,罪所得及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!合最:高人民法院》〈关:于审理掩饰、隐瞒】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!收益刑事《案,件适用法《律若干问题的解【释〉第一条的—规定认罪、悔—罪并退赃《、退赔且具》有下列情《。形之一的可以认【定为犯罪情》。节轻微?免予刑事处罚;【确有必要判处刑【罚的: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20%?-50% 】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1—)具有法定从—宽处罚?情节的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2)《为近亲属掩饰、隐瞒!犯罪所得及其产【生的收益且系—初犯:、偶犯的; 】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(3)《有其:他情节轻微》情形的; !    《 行为?人为自用而掩饰【、隐:瞒犯:罪所得财物价值刚】达到6000元【标,准认罪、悔罪并退赃!、退赔的一般可【不认为是犯罪;确】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!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的20-60%!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十《五,)走私、贩卖、运输!、制造毒品罪 【 《     1.走私!、,。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!品犯罪在下列相应】的刑罚幅度》内确定量刑起—。点  】   ?。  :  (?。1)具?有刑法第三百四十】七,条,第二款规定的五种】。情形之一的量刑起】点为有期徒》刑,十五年依法应当判】处无期徒刑以—上刑罚的除》外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2)走私、贩】卖、运输、制造鸦片!二百克?、海洛?因或者甲基苯丙胺】十克或者《其它毒品《达,到数量较大起点【的在:七年至八《年有期?徒,刑,。幅度内?确定量刑起点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3)走私、】贩,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!具有最?高人民法院く关于审!理,毒品犯罪案件—适用法律若干—问题的解《释〉(以下简称解释!),第四:条规:定的下到情形—。之一: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!。三百四十七条第【四款规?定的“情节严重”】在三年至四年—有,。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 【  《   ①向多人贩】卖毒品或者多次【走私、贩《卖、运输、制造毒】。品的 】  :。  ②在戒》毒场所、监管场所】贩卖毒品的;— ? , ,     ③向在】校学生贩卖毒品的;! ,  —。  : ④组织、利用【残,疾人、严重疾病患者!、,怀孕:或,者正在?哺乳自己《婴,儿的妇女走私、贩卖!、运输制造毒品的】; 《 :     ⑤—国家工作人員走私】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!毒品的; ! , ,   ?⑥其他情节严重的情!形 》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: (4)走私、【贩卖、运输》、制:。造鸦片四十克以【下、海洛因或者甲基!苯丙胺二《克以下或者其他相】当数量毒《品的在三个月拘【役至九个月有期【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?点 —     2.在】量刑起点地》基础上根据毒品犯】罪次数、人次、毒】品数量等其》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!罪,事,实增加刑罚》量确定?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1)海《洛因、甲基笨—丙胺:十,克以上不满五—十克的每增》加五克增加一年刑】期确定基准》刑;二克以上—不,満十克?的、每增《加一克增加四个月刑!期确定基《准刑情节严重—的每增加一克增【加五个月刑期确定】。基,准刑每增加一—人、一次《或者:一种情节严重情形】的,增加六个月刑—期确定基准刑 】 ?。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2)鸦片!二百克以上不满一】千,克的每增加一百【克增加一年刑期确】。定,基,准刑;四十克—以,上,不满二百克》的,每,增加二?十克增加《四个月刑《期确定基准刑—;情节严重》的每增加二》十克增?加五个月刑期—确定基?准刑每增加一人【、一次?或者一种情》节,严重情形的增加【六,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 【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3)其他可!以增加刑罚量—的情形? ,  —。   ?3.走私《、贩卖、运输—、制:造其他毒品的按比例!折算为海洛因的数量!后,根据前?。述规定确定》量刑起点和基—准刑:涉及:两种以上毒品的【可将不同种》类的:毒品分?别折算为海》洛因的数《量以折算《后累加?的毒品总量作为量】刑的依据《。 : ?     4.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、【增,加基准刑的》。10-?30%但已认定为】“情节严重》”,的,除外;同时具有【两种以上《情形的?累计不得超过基【准,刑,。的1:00% 《 ,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1)具—有解释?第四条规定情形【之一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2》。)组织、利》用、教唆未成年人走!私、贩卖、》。运输、?制造:毒品的; 》 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3)向未成【年人出售毒》品的; 《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4)毒品再犯—; : , 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(5》。)其他可以从重处】罚的情形《 《   《 , 5:.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可以减—少基准刑的30【%以下 —。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1)受雇运输毒【品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)有《证据证明毒品—含,量明显偏低的;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3)存在数量引诱】情,形的; 《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4)其他可以—从轻处罚的情形【   】。  五、附则 !    — 1.本细》则适用于上列十五种!判处有期徒刑、【拘役的刑《事案件?其他判处有期—徒刑、拘役的案件】。可以参照量刑的指导!原则、?基本方?法和常见《量刑情?节的适用规范量刑 ! 《 ,  :  2.本》细则所?称以:上,、以下均包括—本数 》 :     3—.新颁布的》法律、司法解—释与本细则不一【。致的适用新颁布的法!律、:。司法解释《 , :     4】.本:。细则自?发布之日《起施行原江苏省高级!人民法院〈关于【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!意见〉实施》细则同时废止 】。 : ,    《 附表(江》苏省最新《量刑:指导意见一览—表) —    》 江苏省最新量刑】指导意?见一览表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。(2017年8月)!    !。 罪名?    情形   ! 基:准刑 —     —交通肇事罪   】 具:有<:关于审理交通肇事】刑事案?件具体应《用法律若干问—。题的解释《>的下列情形—之一依?法应当在《三年以?下确定量刑》起点  《  死亡一人或重伤!三人 ?   全部责任1】年6个月-》-2年?;    》主要责任1年1【年6:个月 》  《   重伤四人 】   全部责任【2年至2年六个月;!主要责任《1年6个《。月至2年 !    《 死亡三人   】 同等责任1—年6:。个月--2年死亡】人数每?增,加1:人增:加3个月 ! ,   ? 造成公共》、他人财产直接【损失主?要或全部责》。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!3,0万元    【1年以?。。下无能力赔偿每增加!1万元增加一—个月 《 《    重伤—一人并具有解释【第2条第2款—。第1至6项》规定情?。形之一的《    1、酒后】、吸:毒后驾驶车辆2、无!驾驶资格;》 3、明知》是安全装《置,不全:或安全机件失灵 】4,、明:知是无牌证或者已】报,废的机动《车辆 5《、严重?超载   》 6、为逃避法律追!究逃:离,事故现场的  【  全部责》任1:年至1年《6个月?;    主要责】任1年以《下、拘役 》  —   具有上述第1!至5种情形之—。一    》1、:酒后、吸毒》后驾:驶,机动车?辆 2、无驾—驶资:格,驾驶机动车辆的;】 3:、明知是安全装置】不全或者《安全机件失灵—的机动?车辆:而驾:驶的:; 4、《明知是无牌证—。或已报废车辆而驾驶! 5、严重超载【驾驶的?;    重伤人数!每增加一人》增加:3-6个月 —。  —   具有解—释规定的下列情形】之一依法《应,当在:3-7年内确定量】刑起点    死】亡,1人:或重:伤3人?。全部或主要责任又逃!逸的;死亡3人同】等责:任又逃逸《。的或造成公共—财产或他《人财:产直:接损失?主要或全部》。责任无能力赔偿30!万元又逃逸的—;或造成《重伤:一人:全部或主要责—。任并有解释第2条第!2款:第1至5项》又逃:逸的  《  3?年6:个月-?-4年6《个月 ? ,。 :  ?。   死亡二人  !  全部责任4年5!。年;   》 主要责《任3年4年》 ,   死亡每增【加1人?增加:6个月? 《 :    重伤—五人 ?   全部责—任3年6个月至4】年;主要责》任,3年至?3年6个月 【 ?     死—亡六人    同】。等责任4年5年【  :。  死亡每增加1】。人增:加3:个月 【     造成公】共、他人财产—直接损失负》全,部或主要责任无【能,力赔偿数额》在60万元  【  3年《4年: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!。加2万元的增加1】个月  !   具有上述【第,(1)至(5—)种:情形之一 》 ,  重伤每增一人增!加3:-6个月 — ? ,    具》有上述第(2)【至(:5,)种情形之一又具有!逃逸:。。情节的    【增加1?年   !  犯交通肇事罪】因逃逸致一》人,死亡的 《   8年9—年每增加1》人死亡?增,加2-4年;—每增加1人重伤【增加:6个月至1年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1):酒后、吸食毒品后】驾驶机动车辆的【或,者在道路上驾驶【机动车追逐》。竞驶:。情节:恶劣的;《  :  (2)》无驾驶资格》驾驶机动车辆的; !   (3)明知是!。。安全装置不》全或安全机件失灵】的车辆?而,。。驾驶的; 》   ?(4)明知是无牌证!或者已报《废的机动车辆—而驾驶?的;:    (5)严】重超载驾驶的(【6)造?成恶劣社会影响【的;(7《)其他?    可增加基】。准刑的10%以下】;同时具有两种以上!情形的累计》不得超过《基准刑的50%但已!。根据相?。关情节确定量刑起】点和:基准刑的除外—  【 ,  :肇事后保护现场【、抢救伤者》。    可减少【基准刑20%—以下    —同时向?公安报告构成—自首的减少》基准刑30》%以下 —     肇事!逃逸后自动》投案如实《供述:自己罪行认定为自】首的应依《法以较重法定—刑,。为基准    【视情决定减少基准刑!的10%以下 【  — ,。 , 对于?被,告人:。积极赔偿被》害,人经济损失的—。应当综合考虑被【告人交通肇事—犯罪情节、伤—亡人数、违章—的原:因及严重程度—、,赔偿数?额以及被害人谅解程!度等情况确定从宽】。幅度 《     有!列情形一般不适【用缓刑(1)事后逃!逸未主动投案的【。;(2)不积—。极主动赔《偿或未尽力赔偿【被害方经济损失的】;(3?)醉酒驾车(—即血液酒精》浓度超过8》。0mg/《100?ml)致使》。发生重大交通事【故的;(4)多次】违反道?路交通安全》法,规被行政拘留的【;(5)曾因交通肇!事犯罪被刑事处罚】(6)其《他 》    》 故意伤害罪 【   一人轻伤二】。级    》1,年以下、拘》役, 》。     一人轻】。伤,一级:    12年 】 :。。    — 一人重伤》二级    —。3--4《年 【  :  一人重伤—一级   》 4:--5年 】     特别残!。忍手段致一人重【伤造成六级严—重残疾的    】11:。年13年(》依法应判处》。无期徒?刑除外) 》 ?     在【量刑起点基》础上:根据伤害后果、【伤残等级、手—。段的残忍程度—等其他犯罪事实增】加刑罚量确定基【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在:以其中最重伤情确】定量刑起点的基础】上增加相应》刑期确?定,基准刑    增】加轻微伤1人   ! 增加1-》2个月? ?   》。 , 增加轻《伤二级?。1人    增加】3-6个月 【  》。  :。 增加?轻伤:一级1人    增!加6-9个》月 》     增加重!伤二级1人》    增》加1-2年 ! : ,   增加》重伤一级1人  】  增加2-3年 !  —   被害人六【至三级?残疾    每【。增加一级残疾增加】六,个月至一年 ! :    《。被害人?残疾超?。过三级    【。每,增加一级残疾增加】1-2年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1)持》枪支、?管制刀?具或者其他凶—器伤:害他人    (2!。)因实施其他违【法活动?而故意?伤害他人    (!3)伤害他》人要害部位(—4)事?先有预谋《 ,   ?(5)雇佣他人实】施伤害行为(6)报!复伤害他《人    (7)】造成两?。处以上重《伤或轻伤《的(:8)其他可以—从重的 《   可增加基【准刑的20%以下】;,  :  基准刑在—10年以上的可增加!基准刑的《10%?以下;?    同时具【有两种以《。上情形的累计不【得超过基《准刑的100—%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1)》因婚姻家庭、邻【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!化引发  》  (2)因—被害人有过错或【对矛盾?激化负有责任  】  (3《)犯罪后积极抢救被!害,人的:(4)其他可以从轻!的,    可减少基准!刑的2?0%以下;》    基准刑在1!0年以上《的可:减少基准刑的—10%以下 !     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!。一般不适用缓刑【    (》1)不?积极主动赔偿或未】尽力赔偿被害—方经济损《失    (2【),持有杀伤性凶器伤】害他人致人重伤(3!)致二人以》上重伤或多人—轻伤(4)其他 ! , ,     强【奸罪  《 ,。 妇女?。1人  《  3--6—年 》     幼【女1:人   《 ,4--7年 —     !情节恶劣、》。。强奸妇女3》人以上或轮奸妇女】 ,   10--12!年   !  幼女3人以上】、情节恶劣》   ? ,。12:--1?3年依法判处无【期除外 —     公】共场所?强奸妇女《或造:成重伤、精神失常】、自杀等 》   11》。--1?3年依法判处无期除!外 【 ,   妇《女、幼女每增加1人!    增加—2-3年《    ! 每增?加轻微伤《1人   》 增加6《个月:以下  !   每增加轻【伤1人 《  : 增加1-》2年  !   每增加以下】情节之?一(刑?法,。236条)》    1、—强奸妇女、幼女【情节:恶劣 2、强奸【妇女、幼女多人【    3》、在公共场》所当众强《奸妇女4、》二,人,以上轮奸的; 【   5《、被害人重》伤死亡或其他—严重后果(造成【未,成年被害人轻伤、怀!孕、感染性病等后果!的,) :   增加》2-3?年 —     造成【被害人六级》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!级残疾  》 , 增加1-2年 !   —  造成被害—人,残疾程度超过三级】的每:增加一级残疾  】 , ,增加2-3》年   !。  造成未成年被害!人轻伤、怀孕、【感染性病等每增【1人   》 增加23年—   】  1、强奸怀孕的!妇女:或,已满:14周岁《不满:18岁的少女  】  2?、,强奸残?疾妇女、无性—防卫能力的妇女及老!年妇:女    》3、利用教养、监护!、职:务、亲属关》系强奸  》  4、对》同一妇女多次—实施强奸犯》罪  ?  5、携带凶器】或者采取非》法拘禁、捆绑、侮辱!、虐待等《方式作案 6、其他!。  :  增加基准刑的】20%以下》。。;    同—。时具:。有两种以上情—形的:累计不得《超过:基准刑的《1,00% 《 》 ,   ?1、对?未,成年人负有特殊【职,责的:。。人员:、与未成年人—有共同家《庭生活关系》的人员?。、国:家工作人员或者【。冒充:国家工作人员实施】强奸犯罪 》   2、进入未成!年人住所、》学生集体宿》舍实施强奸犯—罪,    3、采取】暴力、?胁,迫、麻?醉,等,强制手?段实施奸淫幼女犯罪!    4、对【。不满十二周》岁的儿童、农村留守!儿童、严重》残疾或者精神—智力发?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!。施强奸犯《罪  ?  5、对同一未】成年被害人》多次实?施强:奸,犯罪的; 》   6《、有强奸犯罪前科】的;7、其他—。可以:从重处罚的情形【    强奸未成】年被害人并》有下列情节》之一的?可增加基准刑的3】0%以下;    !同时具有两种—以,上情形的累》计,不得超过基》准刑的100—%   !  对强奸未—成年人的成年被告】人判处刑《罚时一般不适—用缓刑 《 》    非法拘禁】 ,  : 非法拘禁一人犯】罪情节一般未—造成伤害后》果,的    1年以下!、拘役 】     一—人重伤?二级    —3年4年 !    《 一人?重伤一级   【 4年5《。年 ? 《。    《致一:人死亡    【11--12—年   !  在量刑起—点的:基础上根《据非法拘禁人数【、拘禁时间、致人伤!亡后:果,等其他影《响犯罪?构成的犯罪事—实增加刑罚量—确定基准刑 —   被害人每增】加1人    【增加3个月 【     每!增加24小时 【   增《加1:--2个月》 — ,   每增》加轻微伤1人   ! 增加?1--3《个月:    ! 每增加轻》伤1人 《   增加3--】9个月 《 ,    【 每增加重伤1人】    增加9个】月--1《年,6个月 【。   《  每增加》。死亡1人  — , 增加1年6个【月-:-2年 》    【。 被害人六级—至三级残疾每增【加一级残疾》。  :  增加6》个月--1年刑【期确定基准》刑 ?  》   造成被害人残!疾程:度超过三级的每增】加一级残疾    !增加1--2年【 ,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1)具有殴打、】侮辱、虐待》情节的增加基—准刑的10%-【2,。。0,%;    (2】)国家工作人员利】用职权非法拘—禁,他人的增加基—准刑:的10%《-20%;  【。  (3)多次非】法,拘禁他人《的增加?基,准刑的20%以下;!    (4)冒】充,。军警:人员、司法人—员,非法扣押、拘禁他人!的增加基准刑的20!%以:下,;    》(5)为索取高利贷!、赌债等法》。。律不予保《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!他人:的增加?基准刑的20%以】下;    (【6)持枪支、管【制刀具?或者: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!人的增?加,基准刑的20%【以下;?   ? (7)因传—销非法拘禁他—人的增加基准刑【的20%以下—;    (8【)其他可以从—重,处罚的情形   】 可以?从重处罚;同时具有!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!不得超过基准刑的】100?。%, :     为!索取合法债务争【。取合法权《益,而非:法扣押、拘禁他人 !   ?可,。减少基准刑的3【0%以下 【 :  :   抢劫罪   ! 构:成抢劫  》  4--6年 】 《     1、入户!抢劫:    2、在公共!交通:工具上抢《劫  ? , 3、抢劫银行或】者其他金《融机构    4】、多次抢劫或抢劫】数额巨?大  ? , 5、抢劫致人【重伤、死《亡   《 6、冒充军—警人员抢劫    !7、:持枪抢劫《    8、抢【劫军用?物资或者《抢险、救灾、救【济物资    1】113?年依法应当》。。判处无期徒刑以【上除外? 《    》 ,。。在量刑起《点的基础上根—据,。抢劫情?节严重程度》、抢劫次《数、数?额、致人伤害后【果等其他《影响犯罪构》成的犯罪事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】基准刑  》  每增加》轻微伤一人 —   增加3—。--:6个月 】     》每增加轻伤》一人   》 增加6--12个!月 》     每【增加重?伤,一人   》 增加1--3年】  【。   构成残—疾的每?增加一级    增!。加3个月 【 :。 ,    每增加一次!。抢劫犯罪行为   ! 增加?2--3年 【。 :    》 ,犯罪数额每增—加1000元  】  增加《1个月 !  :  量刑起》点在十年以上有期】。徒,刑的犯罪《数额每增加4—0,00元?    增加1个】月  】   每增以下【情节之一(》刑法第263条)】    《1、入户抢》劫    》2、在公共交通工】具上抢劫《。。    3、抢劫】银行或者《其他金融机》构 : ,  4、《多次抢劫或》抢劫数额巨大  】  5、抢劫致人重!伤、死亡    】。6、:冒,充军警人《员抢劫    7】。、持枪抢劫    !8、抢劫军》用物资或抢险救【灾、救济《。物资    —增加:2,年 —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1【)使用管制刀具等危!险性工具抢劫—;    (2【)抢劫?后为便于《逃脱而使他人身体】受到强?制,的; ?   (3)预谋】。。抢,劫、:流窜作?案或者结伙抢劫的;!    (4)【为实施其《他违法?活动而?抢劫的;  —  (5《)在公共场所—当众抢?劫的;    【(6)其他可—。以从:重的:    《增加基准刑的—20%以下;基准刑!在十:年有期徒刑以上【的可增加基准刑的】10%?以,下;同时具有两【种以上情形的累计】不得:超,过基准刑的10【0% 【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1)—抢劫家?庭成员或者近亲【属财物?的;:   ? ,(2)转化型抢劫】仅以暴力或语言相】威,胁的;  》  (3)因生活所!迫、学习《、治病急需而—实施抢劫的;  】  (4)其他可】以,从轻处罚的   】 减少基准刑的20!%,。以下;基准刑在【十年有?期徒刑以《。上的可减少基准刑】。的10%以下—。 :     】盗窃罪   — 入户盗窃》多次盗窃携带凶【。器盗:窃、:扒窃数额未达较大起!点量刑起点为3个月!。拘役9个《。月有期徒《刑    》每增加?一次作?案或一种情形—。增加2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 《     !盗窃数额达200】0元    3个】月拘役9个月有期徒!刑每增加《1500增1个月】    ! 盗窃?数额达?1000《元不满?2000《元具有下列情形【(解释第二》条第1?至8项规定情形)】    《1.曾因盗窃受【过刑事处罚》2.一年内》曾因盗窃受》过行:政处罚;3.组织、!控制未成年人盗窃】4.自然灾害、【。事故灾?害、社会安全事件】。等期间在事件—发,生地盗窃;5.盗窃!残疾人、孤寡老【人、丧失劳动—能力:人的财物;6.在医!院盗窃病人或其亲】友财物7.》盗窃:救灾:、抢险?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!、移民、救》济款物;8》.因盗窃造成严【。重后:果    量刑起】点为:3个月拘役》9个月有期徒刑 !     盗!窃数额达5》万元的 《   3年4年 !    【 数额每增加500!。0元:    《增加1个月》确,定基:准刑 —  ?   ?盗窃数额达2.【5,万元有?下列情?。形    1组织】、控制未《成年人?盗,窃 2自然》灾害、事故灾—害、社会《安,全事件等事件—期间在事件发生地】盗窃 3盗》窃残疾人、孤—寡老人、丧》失劳动能力人的【财,物的 4《在医院?盗窃病人或者其【亲友财物《。 5盗窃救灾抢险】、防汛?、优抚、扶贫、移】民、救济款物— 6:因盗窃造成严—重后果的    7!入户:盗窃  《  :8,携带凶器盗》窃    3年4】年 》。   《  :数额:在2.?5,万元以上《未达5万元的每增】加5000》元    》增加1个月 !    》 盗窃数额达4【0万元的    1!0,11年.每增3万】增加1个《月依法?应当判处无期徒刑】除外: , 》    盗窃—数额达20万—元并有解释第二条第!(三)至(八)项规!定情形之一或者【入户:盗窃、携带凶—器盗窃?的    10【年11年数额在20!万元以上未达4【0万元的每增加2万!元增加1个月—确定基准刑依—法应:。当判处无《期徒刑?的除外 —     盗窃!国有馆藏一般文物】的 :   量刑起—点为3个月拘役【9个月有期徒刑 】     !。盗窃国有馆》藏一般文物二件的】    增加九【个月至一年 【   —  盗?窃国有馆藏》一般文物三件或【者三级文物》一件:的  ?  量刑《起点:为,3,年4年; 】。     盗【窃国有馆藏一般【文物:超过三件《的每增加一件—   ? 增加9个月至1年!确定基准《刑 —  :   盗窃国—家三级文《物二件的    增!加1:。年至1年6个月【 , ,  》   盗窃国有馆藏!三级:文,物三件或者二—级,文物一件的    !10年11年—   】。  盗窃国有馆藏三!级文物?超过三件的每增【加一件   — 增加?一年至一年六—个月  ! ,  盗窃国有—馆藏二级文物—超过一件的每增加】一件   》 增加一年六个【月至:二年  ! ,  盗窃的文物中】包含一?般文物的每增—。加一件?    加3—。。-4个月依法—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!除外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, (1)盗》。窃数额达《到较大以上以盗窃数!额确定量刑》起点:并具有多《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!携,带凶:器盗:窃或者扒窃等情形 ! ,  (2)》组织:、控制未成年人盗窃!  :。 , (3)自》然灾害?、事故灾害、—。社会安全事件等【突发事件期间—在事:件发生?地盗窃   —。 (4)《盗窃残疾人、孤寡老!人或丧?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!    (》。5)在医院盗窃病】。人或其亲友财物【的    (6【)盗窃救灾抢—险防汛、优抚—、扶贫移民、救济】款,物  ?  (7)因盗【窃造成严《重后果的;》    《(8)采取破坏【性手段盗窃造—成公私财产损—失的;    【(9)为《违法犯罪活动—或将盗窃财物用于】违法犯罪活动;  !  (10)其他可!以从重处罚的情【形 :  : 可增加基准刑的2!0%以下;同时【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!累计不得超过基【准刑的?100%但已根据相!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!和基准刑的除—外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1)因生《活、治?病急需而《盗可减少基准刑3】0%以下《;   《 (2)在案—。发前:自动将赃物放回【原处或归还被害人】的可减少基准刑的5!0%以下《;将部分赃物放【回原:处或归还被害人的】可按比?例减少刑期;— ,   (3)盗窃家!庭成员?或者近亲《属财物的《一般可不按犯罪【处理;对确有追究】刑事责任必要的可以!根据家?。属、近亲属的谅解】程度减少基》准刑的20%-50!%;    (4)!其他可?以从轻处罚的—情,形   《 可适当减少基准刑!  【   ?以数额巨《大或特?别巨大的财物—。、珍贵文《。物为盗窃目标或者】具有其他情》节严重的情形但盗窃!。。未遂的应根》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!情节确?定量刑起《点和基准刑综—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!刑情节后决定宣告】刑 —。     》。盗窃犯罪既有—既,遂又有未遂分别【达到不同量刑幅度】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!刑幅度较重》或者既、未遂所【对应的量刑》幅度相同的以既遂】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!部分作为酌情—从重处?罚情节可增加—基准刑的40—%以下;未遂—部分对应《。的量刑幅度较重【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!准刑既?遂部分?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!节可增加基准刑的】50%以下 !     诈骗罪!    60—00元    三个!。月,拘役9个月有—期徒:刑每增1500【元增加1个月 【 ?     —利用电信网》络技术?诈骗达30》。00元?    3个月【拘役9个《月有:期,徒刑数额每增加1,!000元增》加一个月 —     】。6万元  》  3年4年数【额每增加6000元!。增,加1个月 【    — 诈:骗数额达4.8【万元并具有<关于】办理:诈骗刑事案》件具体应用法律【若干问?题的:解释>第二条—规定情形之一   ! (一)通过—发送短?信、拨打电话或者利!。。用互联网《、广播电视、—报刊杂志等发—布虚假信息对—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!骗 (二)诈骗【救灾、抢险、防【。汛、优抚《。。。、扶贫、移》民、救济、医疗款】物的;? (三)以赈—灾募捐名义》实施诈骗的;—。 (:四)诈骗残疾—人、老年人或丧【失劳动能力人的财】物 (五)造成【。。被害人自杀、精神失!常或者其《。他严重后果    !34年?数额在4.8万元以!上未达6万元的每增!加6000》元增加?一个: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 》   【  利用电信网络】技术诈骗达》3万元    【3年4年《有期:徒刑数额每》增加6000—元加一个月 】 ?  :  :。利用电信网络—技术诈骗达2.4】万元并具有关于【办理电信《网络诈骗等刑事【案件适用法律若干】问题的意见第二条】第二项10》条规定    1.! 造成被害人或【其近:亲属自杀、死亡或者!精神失常等》严重后果的; 【 , ,。 2. 冒》充,司法: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!人员实施诈骗的; !  : 3. 组织、【指挥电信网络诈骗】犯罪:团伙的; 》  : 4.? 在:境外实施电信—网,络诈骗的;  【  5. 曾因电】信网络诈骗犯—罪,受,过,刑事处罚或》者二年?内曾因电信》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!罚的;    6】。. 诈?骗残疾人、老年【人、未成年人、在校!学生、丧失》劳动能力《人的财物或》者诈骗重病患者【及其亲属财物的;】 ,。 ,  7. 诈骗【救灾、抢险》。、防汛、优》抚、扶贫、》移民:、救济、医疗—等款:物的;    【8,。. :以赈灾、募捐—。等社会公益、慈善名!义实施诈骗的;  !  9. 利用电话!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!严重干扰公安机【关等部门工作—。的,;,    《。10:。. 利用“钓鱼网】站”链接、“木马】”程序链《接、网络渗透等【。隐蔽技术手段实【施诈骗的   【 34年数额在2】.4万元以》上,未达3万每》。。增1500增加1个!月 【。    诈骗数额】达5:0万元的 》  : 10年《11年;《数额每增加5—万元增1个月依法】判处无期徒刑除外】 《   《 , 一、诈骗数—额达4?0万元并具》有解释第《二条:第一:款第(一)至(五】)项规定《情形:之一的(《。一)通过发》送短信、拨打电话或!者利:用互联网《、广播电视、报【刊杂志?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!特定多数人实—施诈骗 (二—)诈:。骗救:灾,、抢险、防》。汛、优抚、》扶贫、?移,民、救济、》医疗款物的; (】三)以赈灾募—捐名:义实施诈骗的—; :(,四)诈骗残》疾,人、老年人或丧失】劳动能力人的财物】;, (五?)造成被害人自【杀、精神《失常:。或者:其他:严重后果    二!、实施电信网络诈】骗数额达4》0万并具有意见第二!条第二项10条【规定    量【刑起点为有期徒刑】1011年数—。额在40《万元以上未达50万!元,的每增加1万元【增加1个《月依:法应当判处无期【徒刑的除外》 ? :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1)!多次:诈骗:犯罪:。的;    (2】)诈骗集《团的首要分子;  !  :(3)通过发送短】信、拨打电话或者利!用互联网《、广播电视、报【刊杂志?等发布?虚假信?。息对不特定多数人】实施诈骗的;  】  (4《)诈骗救灾、抢【险、防汛、优—。抚,、,扶贫、移民、—救,济、医疗款物的【。。;    (5)】以赈灾募捐名义实】施诈骗的;   】 (6)诈骗残疾人!、老:年人或者丧失劳【动能力人的财—物  ?  (7)导致被害!人自杀、精神失常或!者其他?严重后果的;   ! (8?)挥:霍诈骗的财》物致使诈《骗的财物《无法返还《。的;    (9)!为违法犯罪活—动而诈骗或将诈【骗财物用于》违法犯罪活动 【   (10—)其他?可,从,。重的 ?   可增加—基准刑的20%【以下;同时具有两】种,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!。超过基准刑的—100%但已根据】。相关情节确定—量刑起点和基准【刑的除外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1)案发前】自,动归还被害人可减】少基:准刑50%以下;】    (2—)诈骗家庭成员【或近:亲属可减少基准【刑20%-50【%,;   《 , 3)?。因生活?所迫、学习、治病】急需而诈骗》的减少基准》刑的:30%以下》;(:4)其他可以—从,轻处:罚的情?形   《 可适当减少基【准刑 —  ?   ?以数: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!财物为诈骗目标的】或者具有其他—严重情节、》特别严重情节诈【骗,未遂的?应根据相《应的犯?罪,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!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!虑犯罪未遂等—量刑情节后决定【宣告刑 】     诈骗【犯罪既有既遂—又有未遂《分,别,达,到不同量《刑幅度既《遂部分所对应—的量刑幅度》较重或者既、—。未遂所对应》的,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!遂部分确定》基准刑?未遂部?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!情节可增《加基准?刑的40%以—下;未遂《部分对应的》量刑幅度较重的【以,。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!既遂部?分作为?酌情从重处罚—情节可增《加基准刑《的50%《以下 【 , , ,  :。抢夺罪  》  1?。。5,。00元以上   】 起点?刑拘役?3个月至九》个月徒刑每》增加1千增加—1个月 — :    《。 二:年内三次抢夺且数额!未达15《00元    起点!刑,拘役3个《。月至九?个月徒刑每增加1次!增,加2个月 》。 ?     抢夺】数额达7《50:元,不满1500元并有!<关于办理抢夺刑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!问题的解释>—第二条?规定之一《    (一—)曾因?抢劫、抢夺或—者聚众哄抢受—过刑事处罚的;【 (二)一年内【。曾因抢夺或者哄抢】受,。过行政处罚的;【 (三)一年内抢夺!三,次以上的; (【四)驾?驶机动车、非机动】车,抢夺的?; (五)组织【、,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!; (六《)抢夺老年人、未】成年人、孕妇、携带!婴幼儿的《人,、残疾?人、丧失《劳动能力人的财【物的; 《(七)在医》院抢夺?病人或者其亲友财】物的; (》八)抢夺救灾、【抢险、防汛、—优抚、扶《贫、移民、救济款】物的;? (九)自》然灾害、事故灾害】、社会?安全事件《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!件发生地抢夺—的; (十)导致他!人轻:伤或者精神》失常等严重后果的】。    量刑起【点为拘役三个—月   !  :抢夺数额《达,4万元的《    起点3【年,至4年;数》额每增?加3500》。元增加一个月 【 《   ?。  抢夺导致—他人重伤 、自杀或!者数额达2万—元并具有《解释第?。二,条第:(三)至(》。十)项规定情形之】一的:    《(三)一年内抢夺三!次以上的; (四】)驾驶机动车—、非机动车抢夺【的; (五)—组织、控制未成年人!抢夺的;《 (六)抢》。夺老年人、》未成:年人、孕妇、携【带婴幼儿的人—、残疾人、丧失【劳动:能力人?的财物?的; (七)—在医院抢夺》病人:或者其亲友财物的】; (八)抢—夺救灾抢险》防,汛、优抚、扶—贫移民救《济款物的; —(九)自然灾害【。、事故灾害、社会安!全,事件等突发》事件期间《在事件发生地—抢夺的; (—十)导致他》人轻伤或者精神失】常等严?重,后果的  》  起点3年至4】年数额在2》万元以上未》达4万?元的每增《加3500 —元增加一个月— :     抢!夺数额达30万元】的,   ? 起点?刑10年至11年;!每增加2万元—增加一?个月: 》。 ,   ? 抢夺导致他—人死亡或《。者数额达《15万元并具—有解:释第二条第(三)至!(,十)项规定情形【之一的 《。   起点》。刑10年《至11?。年数:额在15万元—以上未达30万元的!每增加1.5万元】增加一?个月 】 ,   抢夺致人受】伤每增加轻微伤【一人:    《。增加:二个:月 ? :。 , ,。    《每增加轻伤一人 】   增加三个月】至六个月《  【 ,  :每增加重《伤,一人或者自杀一人】   ? 增加六个》月至1?年 ?     每!增加死亡一人  】 , 增加?1-2年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1?)曾:因抢劫、抢夺—或者聚?众哄抢受过刑事【处罚的;    (!2)一年内曾因抢】夺或者哄《抢,受过行政处罚的【;   《 (3)一年内抢】夺三:次以:上的;  》  (?4)驾驶机动车、】非机动车《抢,夺的:;    (—5)组织、控制【未成年人抢夺—的;    (6】)抢夺老年人、未成!年人、孕妇、携带】婴幼儿的人、残【疾人、丧失劳动能力!人的:财物的;《 ,   (7)在【医院:抢夺病?人或者其亲友财【物的:;,    《(8)抢夺救灾【抢险防汛、优抚【、扶:贫移民、救济款【物的:;  ?  (?9)自然灾》害、事?。故灾害、社会安【全事件等突发—。事件期间在事—件,发生地抢夺的;【  :  (10》)导致他人》精神失常等严重后】果的; 《   (11)为】吸,毒、赌博等违法活】动,而抢夺的; —   (1》2)其他可以从【重处罚的情》形    可增加】基准刑的《20%?以下:;同时?具有两种以上情【形的累?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!100%但已根据】相关情节《确定:量刑起点和》基准刑的《除外 》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(1)—因生活所《迫、学习、》治病急需而》抢夺的;《 , ,  (2)案—发前自?。动归还被害人财物】(3)其他可—以从轻的《    可》减少基准刑》的30%以下 】  》   职务侵占罪 !   数额》6万元  》  起点《刑拘役?3个月至1年—徒刑增加2万增加】1个月 】     数额1】00万?。元  ?  :。起点刑?5至6年《数额不满90—0万元增加》15:。万元:增,加1个月;数额【超过9?00的超过部—分增加30万元增】加1个?月   !  有下列情形【之一  《  :(一)侵占用于预防!、控制突《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!的款物的;》    (二)侵占!。救灾、抢险、防【汛、:优抚、扶贫、移【民、救济、医—疗款物;  —  (三)严—重影响生产经营【。或者造?成,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!响恶劣的;》 ,   (四)多次】。职务侵?占的;    【(五)?在企业改制、破产】、重组过程中进【行职:务侵占的;   】 (六)为》违法犯?罪活动而实施或将职!务,侵占的?。财,物用于违法活动的】;  ?  (七)》其他可?以从重处《罚的情形    】增加:基准刑20》%;同?时具有两种》以上情形《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!刑的:100?% 【   ? 敲诈?勒索罪  》  二年内三—次敲:诈勒索且数》额未达4000【元    量—刑起点是刑拘—役3:个月至9个月徒刑】增加一次增加2个月!  【   4《000元   【 量刑起点》是刑拘?役3个月至9—个月增加1500】元增加1《个月 【    《 ,数额达2000【不满4000元并具!<关于办理敲诈【勒索刑事案件适用】法律若干《问题的解释>第【二条情?形之一的   【 (一)曾因敲诈勒!索受过刑《事处罚的; (二】)一年内曾因敲诈勒!索受过行政》处罚的; 》(三)对幼、—残、老或者丧失劳】动能力人敲》诈,勒索的; (四【)以将要实施放火】、,爆炸等危害公—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!杀人、绑架》。等严重侵犯公—。。民人身?权利犯?罪相威胁敲诈勒索】的;    (五)!以黑恶势力名义敲】诈勒:索的; (六)利】用或者冒充国—家机关工《作人员、军人、【新闻:工作者等特殊身份】敲诈勒?索;  《  (七)造成其】他严重后《果的    量刑】起点是刑《拘,役3个月至9个月徒!刑 —     敲诈勒】索数:额达6?。万元的   —。 ,。起,点刑3年至4年【;每增加5000】元增加1个月.【 ?  《   敲诈勒—索数额达4.—8万元并具有解释】第,二条第?(三)至(七—)项规定情形之一的!   ? (三)对未成年】人、残疾人、老年】人或者丧失劳动能】力人敲诈勒》索的; (四—)以将要实施放【火、爆炸《等危害公共安全【犯罪或者故意—杀人、绑《架,等严重?侵犯公民人》身,权利犯罪《相威胁敲诈勒索的】;(:五,)以黑恶势力名【义敲诈勒索的—; (?。六)利用《或,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!。人员:、军人、新闻工作】。者等特?殊身份敲诈勒索;】(七:)造成其他严重【后果的 《   量《刑起点是3》至,4,年徒刑?数额在?4.8万元》以上未达《。6万元?的每增加3》000元增加一个月!刑期确定基准刑 !  》 ,  敲诈勒索数额达!到40万元的  】 , 量刑起点是10至!11:。年;每增加2万【元增加?1个月 【    》 敲诈勒索数—额达32万》元并具有解释—第二条第(三)【至(七?)项规定情》形之一的    】量刑起点是1—。0至11年数—额在32万元以上未!达40万元的每【。增加1万元增加1】个月. 《 ,     】敲诈勒索致人受伤每!。增加轻微伤》。。一人    增【加二个月 —。 《    每增加【轻伤一?人   《 增加3《-6个月 【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1)以非法—手段获取他人隐【私勒索他人财物的】;    (2【)以危险方法制【造事端进行敲诈勒】索的;    【(3:)敲诈勒索数额达到!较大以上以犯罪数】额,确定:量刑起点并具有多】次敲:诈勒索情《形,的,;    (4【)曾:因,敲诈勒索《受过刑事处罚—的;    (5】。)一年内曾因—敲诈勒索受过行政】处罚的;   【 (6)对》未成:年人、残疾》人、老年人或丧失】劳动能力人敲诈勒】索的:;   《 ,(7)以将要—实施:。放,火、:爆炸等危害公共【安全犯罪或者故【意,杀人、绑架等严重】侵犯公民《人身权利犯罪相【威胁敲诈勒索—的;  《  (8)以黑恶】势力:名义敲?诈勒索的;    !(9)利用或者冒】充国:家,。机关工作人员、军人!、新闻工作者等特】。殊身份敲诈勒索的;!。  :。  (?10)造成其他严重!后果的?;    (11)!为违法犯《罪,活动而敲诈勒索【或将敲诈勒索的财】。物用于违法》。犯罪活动《的;    (【12)其《。他    可—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:下  ?  同时具有—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!不,得超过基准刑的10!0%但已根据相关情!。节确:定,量刑起点和基准【刑的除外《    !  : ,  (1)》敲诈勒索近亲—属的财物获得谅【解仍有必要认定为】。犯罪的可减少基【准,刑的1?0,%-50《%;:   ? (2)被害人【对敲诈勒索发生存】在过错可《减少基准刑》的30%以下;(】3,),因生活所迫、—学习、治病急需【而敲诈勒索》的,可,。减少基?准刑的20%以下;!(4:)其他    可适!当减少基准刑 ! ?。  :  妨害公务罪  !    构成妨害】。公务罪在3个月【拘,役至9个月》有,期,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!起点 》   》  在量刑起点基础!上根据妨害》公务:造,成的后果、情节【严重程度等》其他犯罪事实增加】刑罚:量确定基准刑  】  每增加轻—微伤一人《    增加1-3!个月确定基》准刑 》     【每增加轻伤一人【    增加3-】6个月确定基准刑 ! ? ,。 ,。    毁损财物】。数额每增《加二千元    】增加1-2个月【确定基准刑 —。 》    妨害公【。务造成较大社—会影:响或严重《后,果的    增【加六个月《至一年?刑,。期确:定基准刑 — 《    其他可以】增加刑罚《量,的情形?  【  : ,    (1—)严重扰《乱公共秩《序的;    【(2)煽《动群众?阻,碍依法?执行公务、履行【职,责的;   — (3)采取持【。械、聚众围攻—等暴力、威胁手段的!;    (4)妨!害公:务造成?恶劣社会影响—。的;  《。。。  (5)其他  !    《可增加基《准,刑20%以下 !    — 公务?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!规范的可减少基准】刑20%《以,下 》 ,     》。聚众斗殴罪   】 聚众斗殴》。一次犯罪情节—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!期徒刑1《年至1年6》个月 —     在【量刑起点基础上根】据聚众斗殴》人数、次数、伤害】。后,果,等其他影响犯—罪构成事实》增加刑罚《量确定?基准刑    每】。增加轻微伤一人 】。   增《。加3至6个月确【定基准刑 —     】每增加轻伤一—人    》增加6?个月至1年 【    【 每:增加聚众斗殴一【次    》增加6-《9个月?。确定基准刑》 ?     【双方人数达到—5人:   ? 每增加3人增加】1-:2个月 【     —聚众斗殴造成交【通秩序混乱》的,    增加6个】月至1年 【     其他!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!形 》     —1.多次聚斗—;, 2.人数多、【规模大、社会—影响恶劣;    !3.:在公共场所》或交通要道造成【。社会秩序混乱的【;  ?  4.持械—聚众:斗殴:的  ?  量刑起点为【3至4年《徒刑:幅度:内确定量刑起点【。 : 《    上述情形中!在,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!。据人:数、次数、伤害后果!。等增加?刑罚量确定基准刑】    每增加上述!一项情形或同种情】形一次    【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 每增【加轻微伤一人  】  增加《3-6个月确定【基准刑 —     【每增加轻伤》一人 ?。   增加》6个月?至1年 】。   ?  每增加聚—众斗殴一次 —   增加6-【9个月确定》基准刑? —    聚众斗殴】单方人数《。超,过10?人    每增加】。三人增加《1-3个月》 —    《严重扰乱《社会秩序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!   增加六—个月至一《年  】   其他可以增加!刑罚量的《情形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1)》聚,众斗殴一《方10人以上的【首要分?子;    (2)!聚众斗殴致公私【财物损毁直接—经,济,损失:数额较?大、:。巨大:的首要分子和积【极参:加者; 《   (3)斗【殴一方没有互—。殴故意有斗殴故意】一方的?。首要分子和积极参】加者;?。(4)组织未—成,年人的;(5)带】有黑社会性质的;】(,6)其他    】可增加基准刑的【20:%以下?;    同—时具有两《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!得超过基准刑的1】00:%  】   ?4、因民《间,纠,纷引: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!少基准刑《的20%以下 【 》    寻》衅滋事罪  —  (1)随意殴】打他人情节恶劣的;!    (2)【追逐、拦截、辱【骂、恐?吓他人情节恶劣的;!。    (3)强】拿,硬要或任《意损毁?、占用?公,私财物情《节严重; 》   (4)在【公共场所起哄闹事】。造成场所秩序严重】混乱的  》  构成寻衅滋事犯!罪的在?1年:至2年有《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 !     纠—集,他,人,3次以上《实施前?款犯:罪严重破《。坏社会秩序  【  5至6》年徒刑幅度》内确定?量刑起点 》     !。根,据次数?。、,。伤害后果、强—拿硬要他人财物【或任:意损毁、占》用公私财物数—额等犯罪事实增【。加刑罚量确定基【准刑: 《   每增加轻【微伤:一人    增加】2-3?个月:确定基准刑; 】    【 每增加轻伤一人 !   增加3-9个!月确定基准刑 ! ,     每【增加引?起精神失常一人【 ,  : 增加6个月至【1年:确定基准刑 —    】 每:引起自杀造成重伤】、死亡1《人    增加【一年至二年确定基准!刑   !  随意《殴打他人追逐、拦截!、辱骂、恐》吓他人强拿硬要或】任意毁损、》占用:公私财物三次—以上的   —。 每增?加一次增加1-【3个月确定基准刑 ! :。 : ,   ?。。 强拿?硬要: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!。毁、:占用公私财物价值】每增加2《000元《    增加1个】月,确定基准刑; 】    【 ,每增加寻《衅滋:事犯罪一《次    增加6】-9个月《刑,期确定基《准刑 】。    其他可【以增加刑罚量的【情形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1)带【有黑社会性质的; !   (2》)纠集未成》。年人寻衅《滋事的?;(3)其他 【   可以增—加基准刑的20【%以下 《    】 掩饰?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!所,得收益罪    】具有下列行为之一】构成掩饰《、,隐瞒犯罪所》得、犯罪所》得收益罪《。的    (—1)掩饰《、隐瞒犯罪所得【及其:产生的收益数—额,达到6?000元的》  :  :(2)一年内—。曾因掩饰《、隐瞒犯罪所得及】其产:。生的收益《行为受?过行政处《罚又实施掩饰、隐】瞒犯罪所得》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!的    (3)掩!饰,、,隐瞒:。的,犯罪所?得系电力设》备、:。交通设?施、广播电视设施、!公用电信设施、军事!设,施或者?救,灾、抢险、优抚【、扶贫、移》民、救?济,款物:    (4—)掩饰、隐瞒—行为致使上游犯罪】无法及时查处—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!无法挽回的》   ? (5)实施—其他:掩,饰、隐瞒犯罪—所得及其产》生的收益行为—妨害司法机》关对上游犯罪—。进行追?。究,的 :   (6)—。明知是非法获—取计算机信息数【据犯罪获取》的数据、非法控制计!算,机信息系统犯罪【所获:取的计算机信—息系统控制权而予】以转移、收》购、代?为销售或者以其【他方:法掩饰、《隐瞒违?法所得数额达—到,5000元的—    (7)明知!是非法狩猎的野生】。动物而收购数量达】到50只的 —   (《8):明知是盗窃》、抢劫、诈骗、【抢,夺的机动《车而实施《下,列掩饰、隐瞒行为之!一的买卖、》介绍买卖、典—当、拍卖、抵押或者!用,其,。抵债;拆《解、拼装或者—组装;修《改发动机号、—车辆识?。别,代号;更改车身颜色!或者:车,辆外形;提供或【者出售机动车来【历凭证、整车合格证!、号牌以《及有:关机动车的其他证】明和凭证;提供或者!出售伪造、变造的】。机,动车来历凭证—、整车合格》。证,、,号牌以?及有关?机动车的《其,他证明和凭证—    在》3,个月拘役《。至6:个月有?期徒刑幅《度内确?定量刑起《点 —  :   ?   ? (1)犯》罪数额?每增加3000【元增加一个》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   — (2)掩饰、【隐瞒的犯罪所—。。。得系电?力设备、交通设施】、广播电视》设施:、公用电《。信设施、军事—设施或者救灾、【抢险、优抚、扶【贫、移民、救—济款物的犯》罪数额每增》加1:500元增加一个】月刑:期确定基准刑;  !  (?3)每增加》前款第?(4)、《(5)项情形之一】的增加?一个:月至三个《月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   《 (4)明知是非】法获取计算机信【息系统数据犯罪【所获取的《数据、非法控制计算!机信息系统》犯,罪所获取《的计算机信息系【统控制?权而予以掩饰、【隐瞒:违法所得数额每增加!1500《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《;    》(5)收购非—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超!过50只的每增【加30只《增加一个月刑—期确定?基准刑;   【 (6)《。掩饰、隐瞒盗—窃、抢劫、诈—骗,。、抢夺的机动—车,数量每增《加一辆或价值总额每!增,加10万元增加三个!。月至六?个月刑期确定—。基准刑;《    (7)【其,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!情,形,    在确—定量刑起点的基础】上根据犯《罪数额等《其他影响犯罪构成】的犯罪事实》增加刑罚《。量确定基准刑;已根!据,相关情?节确定量刑起点的除!。外  】   掩饰、隐瞒】犯罪所得及》其产生?的收益具有下列【情形之一   【 (1)掩饰—、隐瞒犯罪所得【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!总额达?。到10万《元,的;    (2)!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!及其产?生的收益十次—或者三次《且价值总《额达到5万元—的;:    《(3)掩饰、隐【瞒,的犯罪所得系电【力,。设备、交通设—施、广?。播电视设施、公用电!信设施、军事—设,施或者?救灾、抢险、优抚】、,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】款物价值《总额达到《5,万元的;《   ? (4)掩饰—、隐瞒行为》致使上游《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!造成公私财物—重大损失无》法挽回或《其他严重后果—的;:    (5)【实施其他掩饰、隐】瞒犯:罪所得及其产生【的收益行《。为严重?妨害司法机》关对上游犯》罪予以追究的—。;   《 (6)明知是非法!获取计?算机信?息系统?数据犯罪所获取【的,数据、非法控制计】算机信息《系,。统犯罪?所,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!统控制权而予以【转移:、收购、代为—销售或者以其他【方式掩饰《、隐瞒违法》所,得数额达到5—万;    (【7):掩饰、隐瞒盗窃、】抢劫、诈骗、抢夺】的机动车五辆—或者价?值,总额达到5》0万元的    在!三年至四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确》定量刑起《点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1):。犯罪数额每增—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!刑期确?定基准刑; —  :。 (2)掩饰—、隐瞒犯罪》。所得及其产生的【收益十次以上—且价值总额不满1】0万元或者三次【以上且价值总额【。。达到5万元不满1】0万元的每增加【一次:。增加一个月》刑期确定《。基准刑;    】(3)掩饰、—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!力设:备、:交通设施、广播【电视设施、公—。。。用电信设施、—军,事设施或者》救,灾、抢险《、优抚、《扶贫、移民、—救济款物的每—增加1?.5万元增加一【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;    (—4):每增加前款第(【4,)、(5)项情【形之一的《增加四个月至—六个:月刑期确《定,基准刑; 》 ,  (5)明知是】非法获取计》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!罪所获?取的数据、非法控】制计算?机信息系统犯罪【所获取的《计算机信息系统【控制权而予以—掩饰、隐瞒违法所】得,数额每增加1—.5万元《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?; :   (6》)掩饰、《隐瞒:盗窃、抢劫、诈【骗,、,抢夺的机《动,车,数量每增《加一辆?。或价值总额每增加】10万元增》加三个月至六个月】。刑期确定基准刑; !   (7)其【他可以增加刑—罚量的情《形,    在确定量】刑起:点的基础上》根据犯?罪,。数额等其《他影响犯罪构—成的犯罪《事实增?加刑罚量确》定基:准刑;已根据相关情!节确定量刑起点的除!外 —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1)—多次掩?饰、隐瞒犯》罪,所得、犯罪所—得收益或以掩饰、隐!瞒犯罪所《得、犯?罪所得收益为业的】;,    (2)一年!。内曾因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得、犯【罪所得?收益受过行政处罚的!;,    (3)【曾,因掩饰、隐瞒—犯罪所?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!受,过刑事处罚的;  !  (4《)明知上游犯—罪,行为较重的;  】  (5)犯罪【对象涉及国家安全】、公共安全或—重,大公众利益的;【    《。(6:)其他可以从重处罚!的情形      !具,有左表?情,形之一的可增加基准!刑2:0%以下但已根据】相关情节确》定量刑起点和—基准刑的除外;【同时具有两》种,以上情?形累计不得超过基】准,刑的100》% —。     符—合最:高人民法院<—关于审理掩饰—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!罪所得收益刑事案】件适用法律》若干问题的》。解释>第《一条规定的(如【下):  :  (一)掩—饰,、隐瞒犯罪所得及其!产,生的收益价》值三千元至一万元】以上;  》  (二《)一年内曾因掩【饰、:隐瞒犯罪《所得及其产生的收】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!又实施掩饰》、隐瞒犯罪所—得及其产《。生的收益《行为的;  — , (三)《掩饰、隐《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!设备:、交:通,设施、广《播电视设施》、公用电《信设:施、军?事设施或者救灾、】抢险、?防汛、优《抚、扶贫、移民、】。救济款?物的;   — (四)掩》饰、隐瞒行为—致,使上游犯罪无—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!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!的;:    (五)实】。施其:他掩饰、隐瞒犯罪所!得,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!。。妨,害司法机关对上游】犯罪:进,行追究的   【 明知是非法狩猎】的野生动《物而收?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!上的以掩饰、隐瞒犯!罪所得罪《定罪处罚    】认罪、悔罪》并退赃、《退赔且具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可认定情节》。轻微免?予刑事处罚;确有】。。必要判处刑罚可【减少基准《。。刑的2?0,%-:50%   — (1?)具:有法定?从宽处罚情节;【(2:)为近亲属》掩饰、隐瞒犯—罪所得及其收益且系!初犯、偶犯的—;(3)其他情【节,轻微:情,形    行为【人为自用而》。掩饰、隐瞒犯—罪所得刚《达到600》0元标准《认罪、?。悔罪并退赃》、退:。。赔,一般可不认为是【。犯罪;确有必—要追究刑《事责:。任可减?少基准刑的2—0,%-60%》   】 , 走私、贩卖、运输!、,制造毒品罪》    《  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、制—造毒品犯罪在下【列相应的幅度内确】。定量刑起点    !具有刑法第347条!第二款规《定的五种情形之一 !   (一)—走私、贩卖、运【输、:制造:鸦片一千克以上【、,海洛因或者甲—基,苯丙胺五《十克以上或者其他】毒品数量大 (二】。)走:私、贩卖、运输、】制,造毒品集团首要分】。子; ?(三)武装》掩护走私、贩卖【、运:输、制造毒》品的;? (四)以暴力【抗拒检查、》拘留、逮捕情节严重!的; (五》)参与?有组:。织的国际贩毒活【动,的,    量》刑起点为有期—徒刑:。十五年?依法应当《判处无?期,。徒刑以上《刑罚:的除外 【   《  走?私、贩卖、运输【、制造鸦片》。二百克、海洛因或者!甲基苯丙胺十—克或者?其它毒品数量—较大的   —。 在7至《8年徒刑《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 【     以—下情形?之一应当认定为刑法!第三百?。四十七条第四—款规定的“情节严】重”    (【一):向多人贩卖毒品或】者多次走私、贩【卖、运输、制造【毒品的;    (!二,)在戒毒场》所、:监,管,。场,所贩卖毒品的—;    (三【)向在校学生贩【卖毒:。品,的;    (【四)组织《、利用残疾人、严】重疾病患者》、怀孕或者正在哺】乳自己婴儿的—妇女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、制—造毒品的;  【  (五)国家【。。工,。作人员走私、—贩卖、运输、—制造毒品;》    (六—)其:他情:节严重的情形— , ,  在三《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!度内确?定量刑?起点 》 ,     走私】、贩卖、运输—、制造鸦片四十【克海:洛因、甲基苯丙胺二!克以下或者其它相当!数量毒?品的    在三】个月拘役至九—。。。个月有?期徒刑 《   【 ,。 在量刑起点的基础!。上根据犯罪》次数、人次、毒品数!量等:。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!刑    海洛因】、甲基苯《丙胺十克以上—不满五?十克的?    每增—五克增加1》年 :。 《     二克以】上,不满十?克的    每【增一:克,增加:4个月 【     情节】严重的   — ,每,增加一?克增加五个月刑【期确定?基准刑?每增加一人、一次】或者一?种情节?。严,重情形的增加—六个月 》     】鸦片二百《克以上不《满一千?克的    每增一!百克增加1》年   !  四十克》以上不满二百克的】。    每增二十】克增加4个》月 —     情节【严重的?      增【加五个月刑期确定】基准:刑每:增加一?人、一次《或者一种情节严【重情形的增加—六,个月 】。。    其他可以】增,加刑罚量的情形 !。 :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1)》具有:解释第四条规定【情形之一的;  】  :(2:)组织、利用、教】唆,未成年?人,走私、贩卖》、运:输、制造毒品的【;    》(3)向未》成年人出售毒—品的; 《   (4)毒【品再犯;    (!5):。。其他可以从重处罚】的情形?    《具有左表情形之一的!增加基准《刑,的10?-30%但已认定】为“情节严重”的除!外;同时具》有两: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!得超:。过基准刑的100%!。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》(1)?受雇运输《毒品的;《    (》2)有证据证—明毒:品含量明显》偏低的?;    》(3)存《在数:量引诱?。情形的; 》   (4》)其他可《以从轻?处罚的?情形 ?   有下列情【节之一的可减少【基准刑的30%【以下 《 :。     走私、!贩卖、运输、制【造其:他毒品的《按比例折算为—海洛因的《数量后根据前述【规定确定量刑起点】和基准刑涉及两【种以上毒品的可【将不同种类的—毒品分别《折算为海洛因的【数量以折算后累加】的毒品总量作—为量刑的依据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