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江:苏省高级人》。民法院关于常见【犯罪的量刑》。指导意见实》施细则 — ,    【。 江苏?省高:级人民?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!量,刑指导意见实施【细则 》     【苏高:法〔:2017〕》148号 【     各市!中级人民法院—、徐州铁路运输法院!、各基层《人民法院 》 ?     今年最!高人民法院对—关于常?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!见(以下简称量刑指!导意见)进行—了修: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!的要求我院根—据刑法?。修正案?(九:)及近?年来新出台的司法】解释、?规范:性文件?结合修订后的—量刑:指导意?见在全面总结经【验的基础《上修订完《善了江?苏,省高级人民法—院く关于常见犯【罪,的,量刑指导意见—〉实施细则》。(以:下,。简称实施细则—)经我院《审判委?员会研究并报最【高人民法院备—案现:。将修:订后的实施细则【印发给你们请各级法!院高度重视量刑规范!化工:作认真组织好修订后!实施细则的》学习培训《和贯彻实施》实施中遇到的重【大疑:难问题要及时层报我!院 : :     江】苏省高级人民—法院 】     2017!年8月7日》   】  为进一》步规范刑罚裁—量权实现《量刑:均衡公正提升刑事司!法,公信力根据刑法【、刑事司法解—释以及最高人民法】。院〈关于常见犯罪的!量刑指导意》见,〉等规定结合—我省:审判工作实际制【定本实?施,细则 《     】一、量刑的》指导原则 【。     【1.量刑应当以【事实为?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!据犯罪的事实、性】质、情节和对于社】会的危害程度决【定判处的刑》罚 【 ,   2《.量刑既要》考虑被告人》所犯:罪行的轻重又—。。要,考虑被告人应负刑】事责任的大》小做到罪责》刑相适应实现惩罚】和预防犯罪的目【的  】   3.》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!。济的刑?事政策做到该宽【则宽当严《则严宽严相济—罚当:其罪确保梭判法【律效果和社》会效果的统一— 》     4—.量:刑主客观、全面把】握不同时期不同地】。区的经济《社,会发展?和治安形势的—。变化确保刑法—任务的实现》;对于同一地区【同,一时期案《情相近或相似—的案件所到处—的,刑罚应当基》本均衡 !    二、量刑的!基本方法《 ?     量】刑时应以定性分【析为主定《量分析为辅依次确】定量:刑起点、基》准,刑和宣告刑 【     1!.量刑步骤》 ,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。1)根据《。基本犯罪构成—事实在相《应,的法定刑《幅度:内确定量刑》起点省法院》在一定时期内—。可根据治安形势和经!济发展状况》的需要在关于—。常见犯罪的量刑【指导意见规》定,的幅度范围内适当】调整量刑起点 !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2—)根据其他影响犯】罪构成的犯罪数【额、犯罪次》数、犯?罪后果等犯罪—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!础上增加刑罚—量确定基准刑 【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(3—)根据量刑情—节调节基《准刑并?综合考虑全》案情:况依法确定宣告刑】 》 ,    2.量刑】情节:调节:基准刑的方》法 —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1)具有单个量刑】情节的根据》量,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!接对基?准刑进行调节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2)具有多种【量刑情节的一—般根据各个量—刑,情节的调节》比例采用同向—相加、逆向相减的】方法调节基准刑但】对于同时《具有刑法总》则规定的未成年人】犯罪、老年人犯罪、!限制行为能》力的精?神病人犯罪、又聋又!哑的人或者盲人犯】罪防卫过当、避险过!当、犯?罪预备、犯罪未遂、!犯罪中止从犯、胁】从犯和教《唆犯等量刑情—节,的先适用该量刑情】节,对基准刑进行调【。。节在此基础》上再适用其他—。量刑情节进行调【节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3)被告人犯数!罪同时具有适—用各个罪的立功【、累犯等量刑情节的!先用各个量》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!准利确?定个罪所应判处的】。刑罚再依法实行【数,罪并罚?决定执行《的刑罚 》 :     3.确!定宣告刑的方法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1)量刑情!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!。果在法定《刑幅度内且罪责【。刑相适应的可以依】法确定为宜》告刑;如果具有应】当减:轻处罚情节的应【当在法定最》低,刑,以下确定《宣告刑 】。  :  :   ?  (?2)量刑情节对基】准,刑的调节结果在法】定,最,。低刑以?下具有法定》减轻处罚《情节:且罪责刑相适—。应的可以依法确【定为宣告刑;只有】从轻:处罚情节《的可以确《定法定最低刑为宣】告刑但是根据案【件,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!民,。。法院核准《也可以在法》。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!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3)量刑【情节对基准》刑的调节结》果,在法定最高刑以【上的:可以:依法确定法定—最高刑为宣告刑 ! 《。   ?。。    《 (4?)综:合考:虑全案?情况独任审》判员或合《议庭可以在》20:%的幅度《内对调节结果—。进行调整确定宣【告刑调节后的结【果仍然罪责》。刑不相?适应的可以提交审】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!告刑: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:5)综合全案犯【罪事实和《量刑:情节:、依:法应当判处无期【徒刑以上刑罚—、管制或者单处附加!刑的应当依法适用】。。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6)宣【告刑为三年以下【有期徒?。刑、拘役并符—合,缓刑适?用,条件的可《以依法宣告缓刑【;犯罪情节》轻微不需要》。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!。刑,事处罚?  【。。 ,  4.从》宽处罚限定规则【 , ? ,     除本细】则有明确规》定或具备法》律规定的减轻处罚】情节外最终确定的宣!告刑一般不应—低于基准刑的4【0% ? ?     —三、常见量》刑情节的适用 !    — 量刑时要充分【考,。虑各:种法定和酌定—量刑情节根据案【件的全部犯罪事【实以:及量刑情节的不【同情形依法》确定量刑情节的【适用及其《调节: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!、毒品犯罪等严重危!害,社,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!宽的:幅度时应当从—严掌握;《对犯罪?情节较轻的犯罪【应当充分体》现从宽具体》确定各个量刑情【节的调节比例时应】当综合平衡调节【幅度与实际增减【刑罚量的关系—确保罪责《刑相适应对于—基准刑在《三,年以下?的可适用相应幅度】。内的:较,高比例?;对于基准》刑在十年以上的可适!。用相应幅度内的较低!比例 【    《 1.对于未—成年人犯罪应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】人,对,犯罪的认识能—力、:实施:犯罪:行为的?动机和?目的、犯罪》时的年龄是否初【犯、偶犯、悔罪表现!、个人成长经历和】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!从宽处罚 》。 ,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1)已满—。。十四周岁不满十六】周岁的未成年人犯】罪减少基准刑的3】。0%-6《0%: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。2,)已满十六周岁不】清十八周岁》的未成年《人犯罪减少基准【刑的1?0%:-50%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3《)未成年被》告人多次实》施违:法行为的或》酗酒、赌博屡—教不改的《。或曾因淫乱、色情】、吸毒等违法—行为披处《罚或教育过》的一般透用从宽幅度!的下限; 【 ,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4)未成《年,被告人一贯表现【。良好无不良》习惯的或被教唆【、利用、诱》骗犯罪的一般适用】从宽幅度的上—。。限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5)未成年【被告:人身心成长曾受【严重家庭暴力—等其它客观》因素:影响的可以》在本条?规定从宽《。幅度:。的,基础上再减少—基准刑的1》0,%,以下但?减,少基准刑的最终幅】度不得高于60%】。 ,    】 2.对于已满七十!五周岁的人故意犯】。罪的根?据犯罪时的年龄、】犯罪性质、》情节和社《会危害程《度等情况《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30%以下;过【失犯:罪的:可,以减少基准》。刑的:2,0%-50%— —    3.对【于限制刑《事责任能力》的精神病人综合考】虑犯:罪性质、精》神疾病的严重程度以!及犯罪时精神—障碍影响《辨认控制能》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30%—以,下   !  4.对于—又聋又哑的人—或者:盲,人犯罪综《合考虑犯罪的性质、!情节、后果》以及聋哑或视力残】疾影响其辨认—控制:能力的程度决定从轻!幅度 ?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(1)【。又聋又哑的》人或者盲人犯罪【的可以减《少基准刑《。的40%以》下;:犯,罪,情节较?轻的可以减》少基准刑的40%】以上或者免予刑事处!罚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2!。。)聋:、哑、视力》或听力存在严重障碍!的可以减少基准刑】的,20%以下 【   —。  5.对于防卫过!当或紧急避险过当】的综:合考虑危害后果的】大小、危害后果与必!要限度的差》距、被防卫行为或】被避险情况危害性】程度等?因素确定从宽幅度 ! :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1)轻微】过,当的可以《。。减,少基准?刑的50%-7【0%;一般过当的】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40?%-60%;严重】过当: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30%》-50% 】 ,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(2【)轻微?过,当或一般过当—并具有其他法定从宽!处罚:情,节的可以免予刑【事处罚 —。    — 6.对于预备犯综!合考虑预备犯—罪的性质、手段、】准备程度《等情况确《定从宽?的幅度 《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》(1)?实施故?。。意杀人、故意伤害(!致人重伤、死亡)、!强奸、抢劫、—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!炸、投?放危险物质、绑架等!严,重破坏社《会秩:序犯罪的《可以:减少基准刑的4【0-60《%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2)实施!其他犯?罪的可以减少—基准刑的50%【-7:0%;其中没有造】成损害后果不—。需要判处刑罚的可】以免:予,刑事处?罚 ?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。。(3)预备》。行为:情节显著《轻微危害不大的可】不认为?。是犯罪 《 《    《 7.?对,于未遂犯综合—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!。。程,度、:造成损害的大—小、犯罪未》得逞的原因等情【况可:以比:照既遂犯确定从寬的!幅度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1)实行》终了的未遂犯造成】。损害后果的可以比】。照既:遂犯减少基准—刑的20%以下;】未造成?损害后果《或者犯罪《情节轻微《的可以?比照既遂犯减少【基准刑的10%-】30%?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2)未实行—终了:的未遂?犯造:成损害?后果:的可以比照既遂【犯减少基《准刑:的1:0%-30%;【未造成?损害后果或者—犯事:。情节轻微的》可以比照既》遂犯减少《基准刑的20—%-:50% !    8.对于中!。止犯综合考虑—中止犯罪的阶—段、是否自动放【弃犯罪、是否有【效防:止犯罪结果发生、】自动放弃犯罪的原因!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!。大小:等情:。。况,确定从宽的》幅度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1)在犯罪预【备阶段自《动放弃犯罪》的可以减少基—准,刑的60%-80】%;: :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2)在》犯罪实?行阶段自动放—弃犯罪钓可以—减,少基准则的3—0%-60%—;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3)中止—犯罪并?且没有?造成损害后果—。的应当?免,。予刑事?。处罚 【。     9.对于!共同:犯罪应当綜》合考虑被《。告人在共同》犯罪中的地位、作】用等情况《。确定增减基准—刑的幅度 【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1】)对于共同》犯罪中?作用相对较小的主】犯一般可以》减少基准刑的20%!。以,下;共同犯罪中有】。。数个:主犯的对各被告人可!。依其作用《。相对:大小确定不同的等】次比:照,本条规定分》别量刑每《等次相差《幅,度不超过10—% —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2)对于从犯根!据其在共《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!等情况可以臧—少基:准,刑,的20%-50%】;犯罪较轻的减少】基,准刑的50%以【。上或者依法免—除处罚 】 ,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(3)《同一案件《中有数个《从犯的可依其作【用大小确定不同的】等次比照《本条规定分别量刑每!。等次相差《幅,度不:超过:10%即出现多个】从犯时各个从犯之】间从轻?幅,度的选择《差,异不超过《。10%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4)》教唆:。。不,满十八周《岁的人犯罪所—犯罪行?较轻:或者未造成严—重损害的《可以增加基》准刑的10%—-3:0%;所犯》罪行较重或者—造,成,严重:损,害的可以增加基【准刑的20%-【40%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5)对于胁!从犯:可以:根据犯罪性质、【被胁迫的程度—。。、实:行犯罪?中的作用等》情况减少基准刑的4!0,%-60%;作【用较小并具有其【他法:定从宽处罚》情节不需《要,判处刑罚的可以免】予刑事处罚 —   【  1?0,.,对于自首情节—应当综合考虑投【案的动机、时间、方!式、:罪行轻重以及悔【罪表现等情况—确,定从宽的幅度犯罪】情节特别恶劣、【犯,罪,后果特别严重、被告!人,主观恶性深、人身】危险性大或者—在,犯罪前即为》规避:法律:。、逃:避处罚?而准备自首等可以不!从宽处罚《的除外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1)犯【罪事实或者犯—罪嫌疑人未被司法】机关发觉主动、直接!投,案构成自首的—。可,。以减少基准刑的20!。%-40%; 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2,)犯罪事《实或者犯罪嫌—疑人已被司》法机关?发觉但犯《罪嫌疑人尚》未受到调《查谈话、讯问—。、未被宣布》。。采取调查措施或者】强制:措施时主动、直接】投案构成自》首的可以《。减少基准刑的10%!-30%;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3【)犯罪嫌疑人被告人!如实供述司》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!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!的或判决确定的罪】行不同以自首论【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20%以下; 【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4)并非出于被告!人主:动而是经亲友规劝】、陪同投案》或者:亲友:送,去,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!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的20》%以下; !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5)罪行尚》未被司?法机关发《觉仅因形迹可疑【被有关组织或司法】机,关盘问教育后主【动交待自己的罪【。刑构成?自首的以《及其他类型的—自首可以减少基【准刑的20》%,以下; 】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6)犯罪—嫌疑人?自动投案并》如实供述自己的【罪行后又翻供但在】一审判决前又能如】实供述的可以减【少基准刑《的10%以下;【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(7)自!。首情节减轻比—。例根据基准刑折【合的刑期一》般不超过《4年依?法免除处罚的不受】此限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8:)有本条第》(1)至(5)【项,自首情节且犯罪较】轻的可以减》少基准形《的40%以上—或者依法免除处【罚 【 ,   11》.对于坦白情—节综合考《虑如实供《述罪行的阶段、程】度、罪行轻》重以及悔罪程—。度等情况《确定从寬《的幅度 !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?(1)如实供述【自己罪行的可—。以减少基准刑的20!%以下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2)如》实供述司法机关【尚,。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!行的可以减少基【准别的10%一30!%;:。 ,。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3)《。因其如实供》述自:己罪行避免特别【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!减少基准刑的3【0%-50% 】 《    1》2. ?对,于当庭自愿认—罪的根据犯罪的【。性质、罪行的轻重】以及悔?罪表现等情况—确定从宽的幅度可以!减少:基准刑的1》0%以下依法认定自!首、坦白的除外 ! ?    《 13. 对于立】功情节应当综合考】虑立功的大小—、次数、内容、来】源、效?果以及?罪行轻重等情况确】定从宽的幅度犯罪情!节特别?恶劣、犯罪后果特别!严重、被告人主【。观恶性深、人身【危险:性大或者在犯罪前】即为规避法律、逃】避处罚而准备—立,功等:可以不从寬处罚【的除外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1)!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!基准刑?的10%以下—;具有下《。列情:形,之一的可《以,减少:基准刑的10%-】20%一般不超过二!。。。。年, 《 :  :  ①被检举人可】能判处?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】经查证属实的—; 《 ,   《  ②揭发多人犯罪!经查证属实的; 】  —   ③提》供侦破多个》案件的重《要线索经查证属实】的; 【    《 ④协助司法机【关抓获多名犯罪嫌】疑人的; 【    — ,⑤同时具《有揭发他人》犯罪、提供侦破其】他案件重要线索、协!助司:法机关抓获犯罪【嫌疑人等多个立【功情节经查》。。证属实?的 —。。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。。(2)重大立功的基!准刑在三年以下【可以:减少基准刑的—30%-《50%;基准—刑在:三年以上《十,年以下?可以减少基准—刑的3?0%:-40%;基—准刑在十年》以,上可以减《少基准刑的20【。%-30%;—所,犯罪行?较轻的可以械少【基准刑?的50%以上或者】依法免除处罚—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3)重大立功】线,索系犯罪嫌疑人、被!告人在彼羁押—期间从他人处获得】的可适当减少本条】规定的从宽幅度 !     】14.对于退赃、】退,赔,的综合考虑犯罪【性质退赃、退赔【行为对损害》结果所?能弥补的程度退赃、!退赔的数额及—主动程度等情况【确定从寬的幅—度,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1)退赃、退赔的】可以减少《基准刑?的30%以下;其】中抢劫等严》。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!的应从严掌握一【般可以减少基准【刑的20《%以下?。 ?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2)—积极配合《办案机关追缴赃【款赃物未造》成较:大经济损失》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的10%以下】;司法机关依职权追!缴赃款?、赃物一般不予【从轻 ? ? ,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3)共同》犯罪中部分被告【人退赃?、,退赔:的仅对退赃》、退赔?。的被:告人予以从宽 】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?(4)主动退—赃、退?赔的一般适用—从宽:幅,度的上?。限;被?动退赔的一般适用】从宽幅度的》下限 【。 ,    1》5. 对《予积极赔《偿被害人经济损失】并取得谅解的—综合考虑犯》罪性质、赔偿—数额、赔偿能力以】及认罪、悔罪程度等!情况确定从宽—的幅度当事人根【据,刑事诉讼法笫二百七!十,七条达?成刑事?和解协议的》除外 【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1):积极赔偿全》部经济损失并—取得谅解基》准刑:。在,三年以下的》可以减少基准—刑,的40%以下—;,。基准刑在三年以上十!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25》%以下;《基,准刑在十《年以上的《可以减少《基准利的15—%以下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,(2:)积极赔偿部—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!解的可?以按赔偿数额的比】例减少基准》刑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3)被告人经济能】力有限但能多方【筹款:、借款积《极赔偿被害》人经济损《失并取?得谅解?的可在相《。。应幅度内靠近上限】从,轻 《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4》)积极赔偿但没有】。取得谅解的基准刑】在三年以下的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30%以下;—基准刑在《三,年以上十年以下【的可以减《少基准刑的2—0%:以下;?基,准刑在十年以—上,的可以减少基—。准刑的10%以【下,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5!。),尽管:没有赔?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!。减少:。基准:。刑的2?0%:以下;犯罪较—重的可以《。减少基准刑的—。1,0%以下;但黑【恶势力?犯罪的除外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6)—有,能,力赔偿而拒不赔偿的!可以增加《基准刑的30—%以下 》 ?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7)其中抢劫】、强奸等严重危害】。社会治安犯罪的【应从严?掌握 《    【 16.《对于当事人根据刑】事诉讼法第二百【七,十七条达成》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!。考虑犯罪《性,质,、赔偿数额、赔礼道!。歉以及真诚悔—罪等情况《可以减少《基,。准刑的5《0,%以:下;犯罪较轻的可以!减少基准刑》的50%以上—或者依法《免除处罚 !     17.对!于累犯应《当综合考《虑前后罪的性质【、刑罚执《行完:毕或赦?免以后至再》犯罪时?间为长?短以及前《。后罪罪行大小等情】况,可以:。增加基准《刑的:10%-《40%但一般—不少:于三个月《后罪与前《罪属同?种罪行或者比前【。罪性:质严:重的:可以在前款基础【上再增加基准刑的】1,0%:以下:但增加基准》别的最终《幅度不得高于—40% —     【18.对于有前科】的综合考虑前—科的性质、》次数、?时,间间隔长短、处罚轻!重,等,情况可?以增加基准刑的10!%以:下但前科《犯罪:为,过失犯罪和未成年】人犯罪的除外对【于既构成累》。。。犯同时?。另,有前:科的应依照》本细则規《定分别?适用 【     1—9.对于犯》罪对象为老年人【、未成?年人、残疾人、孕】妇等弱势人》員的综合考虑—。犯罪的性质、犯【罪,的严重?程度等?情况可以增》加基准刑的20%】以下常见罪名个罪中!对此:。另有:特别规定的》。依照个罪《規定适用《。 《    》 20.对》于在重?大自然灾害、预防】、控制突发》传染:病疫情等灾害期【间故意犯罪的—根据案件的具—体情况?可以增加基》准刑的20%以下】同时:以救灾款物等为犯】罪对象的增加—基准刑的20%【 》     四、【常见犯罪的量刑 ! 《    在根—据本细则规定确【定量刑起《点的基础上》。要根据具体犯罪构】成事:实的:社会危害程度准确】确定:所应:增,加的刑罚量》和基准?刑;对于同时具有】两种:以上:犯罪构成要件事【实的一般《应当以危害》较重的?一种犯罪构成—要件事实作为确【定量:刑起:点,。的基:本犯罪构成事—实其余犯罪构成事】实则作为增》加刑罚量的事—实在量刑起》点的基础上确—定基准刑 【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一)交通】肇事罪 【     —。1.具有《最高人民法院く关】子审理交《通,肇事刑事《案件:具体应用法律若干】。问题的?解释〉(以》下简称解释)规【定的下?列情形之《。。。一依:法应: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!下确定量刑起点和】。基准刑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1)死亡【一人成重伤三—人负事故全》部责任的在一年六】个月至二年有—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,起点;?负主要责任的在一年!至一年六个月有【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】  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2【)重伤四人负事故】全,都,责任:的在二?年至二年六个月【有期徒?。刑幅度内确》定量刑起点;—负主要责任的在【二年六个月至二年】有期徒刑幅》度确定量刑起点 】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(3)】死亡三人负事故同】等责任的在一—年六个月《至二年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定《量刑:。起,点,死亡人數每增加【一人增加三》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 , :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《。4)造成公共—财产或者他人财产】直接损?失负事故主要—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!赔偿:数额在30》万元的?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!、,拘役幅?度内确定量刑起【点,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!加1万元《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5)重—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!任井具有《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!。。(,。一)至(六)项规】。定的情形《之一的在《。一年至一年六—个,月有期徒刑幅度【内,确,定量刑起点》;负:主要责任的在一【年以:下有期?徒,刑、拘?役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6)具有上》述笫(1)》至,(5)?。种情形之一》重伤人数每》增加一人增加—三个月至六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【 : 《    2.具有解!释规定的《下列情形《之一、依法应当在】三年以上《七,年以下有期徒刑【幅度内确定量—刑起点?和基准刑 【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1)交通运输肇事造!成死亡?一人或者重伤—三人负?事故全部或》者主:要责:任又逃逸的;或【者死亡三《人负:事故同等责》任又:逃,逸的;或者造成公共!。财产或者他》。人财产直《接损失负《事故主?要或者全部责任【无能力赔偿数额【在30万元又逃【逸的;或者造成重】伤一:人、负事故全部或】者主要责任并具【有,解释中第二条第【二款:第(一)至(五)】项规:定情形之一又逃【逸的在三年六—个,月至: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!幅度内?确,定量刑起点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2【)死亡二人》负事: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!至五年有期徒—刑幅度?内,确定量刑起点—。;负:主要责?任的在三年至四年】有,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,刑起点死亡》人数每增加一人【增,加六个月刑期—确定基准《刑,。 , ?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3《)重伤五人负事故】全部责任的在三年】六个月至四年—有期徒刑幅度内【确定:量刑起点;负主要】责任的?。在三:年至三年六》个月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定量刑》起点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(4)死亡—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!的在四年至》五年有?期徒刑幅度》内确定量刑起点【。死亡人數每增—加,一,人增加三个》月,刑期确定基准刑 】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(5)造】成公共财产或—者,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!事故全?部或者主要责任【无能力赔《偿数额在6》。。0万元的在三年【至四年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无!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!2万元增加一个月】刑期确定基》准,刑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6):具有上述第(1)】至(5)种情形之一!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!增加三个月至—六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: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7【)具有上述第(【2)至(5》)种情?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!节的增加一年刑【期确:定基准刑《 》   ?  3.犯交通【肇事:罪因逃?逸致一人《死亡的?在八年至九年有【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,起点每增加一—人死:亡增加二年至—四年刑?期确定?基,准刑;?。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!六个月至一年—刑期:确定:基准刑 》  》   4.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!准刑的?10:%以:下但已根《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!起点:和基准刑的除—外,;同时具有》两种以上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!基,准刑的50% 】 ?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1)酒—后、吸食毒品—后驾驶机动车—辆的: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!动车追逐《竟驶情节《恶劣的?。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2)无驾驶资—格,驾驶:机动车辆的; 】 : :    《 ,。   (3》)明知是《安,全装置不《全或者安全机—件失灵的《旧机动车辆而驾【驶的; !  : , ,    (》4)明知是无牌证或!。者已经报废》的机动车辆両驾驶】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5)严重超载驾驶!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6)交通肇事造成恶!劣社会影《。响的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7)其!他可以?从重处罚的情—形 【    5.交通】肇事后保《护现:场、抢救伤》者的可以减少—基准:刑的20%》以,下同时向公》安机关报《告构成自首的—减少基准刑》。的30%以下 】    【 6:.交通肇事逃—逸,后自动投案如—。实供:述自己罪行》认定为自首》的视:情况:决定减少基》。。。准刑的10%—以下 》  《  : 7.对于》被告:人积极赔偿被害【人经济?损失的应《当综合考《虑被告?人交:通肇事犯罪情节【、,伤亡人数《、违:章的原?因及严重程度、赔】偿数额以及》被害人?谅,解程度?等情况确定从款幅】度 —     8—.有下列《情形之?一的一般不适用缓】刑   !   ?。  : (1)交》通,肇事后逃逸未主动】投案的; !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2)不积极—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!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!的,; —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3)醉酒驾》车(即?。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!超过80mg/1】00ml)致使【发生重大《交通事故的;—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4)多—次违反道路交通【安全法规被行—政,拘留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5?。)曾因交《通,肇事犯罪被刑事【处罚的; — :    》。 ,  :  (6)共他不适!用缓刑?的,情,形 :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故意伤】害罪  !   1.构成故】意伤害罪的接下列不!同情形在《相应的?刑罚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点 】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1)《故意伤害他》人身体致《一人轻伤二级—的,在一年以下》有,期徒:刑,、拘役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;致一人轻伤!一,级的在一年》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刑起点【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(2)故意【伤,害他人身《体致一人《重伤二级的在三【年至:。。四年有期《徒刑幅度内确—定,量刑起?点;致一人重伤一级!的在四年《至五年有期徒刑【幅度:内确定量刑》起点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3:)以特别残忍—。手段致一人重伤造成!六,级严重残疾的在十一!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依?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!以上刑罚的除—外  】  : 2.在《量刑起点《的基础上《根据伤害后果、伤】残等级、手段的残忍!程度等其他影响【犯罪:构成的犯罪》事,实,增加刑罚《量,确定基准刑有下列】。情形之一《的在以?其中最?重伤情确《定量:刑起点的基础—上,。增,加,相应刑期确》定基准?刑  】  :  :   (1)—增加轻微《伤一人的增加一个月!至二:个,月刑期确《。定基准?刑 ?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2)增加轻—伤二级一人的增加】三,个月至六个》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增加轻伤】一级:一人的增加六个月至!九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《刑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3)《增加:。重伤二级《一人的?增加一?年至二?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增加重伤一级!。一人:的增加二《年至三年刑期—确定基准刑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4)造成》被害人六《。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!一级残疾增加六个】月至一年《。刑期确?定基准刑;造成被害!人残疾程度》超过三级的》每增加一级残—。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到!期确定基准刑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5)其他可以增加】刑罚量的情》。形,。  【。。   3.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可以增加】基准刑的20—%以下;基》准刑在十年有—期徒刑以上的可以】增加基准刑的10%!以下;同时具有两种!以上情形的累—计不得?超,过基准?。刑的100%—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1)—持枪支、《管制刀具或者其【他凶器伤害他人【的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2)因!实施其?他违法?活动二故意伤—害他人身体的;【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3)》伤害他人身体要【。害部位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4)》事先有?预谋的; 】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5)雇》佣他人实施伤害【行为的;《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6)报复伤害【他人:的;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7》)造成两处》以上重伤或轻伤的;! :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8)其!他可:以,从重处罚的情形 !。     4!.,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可】以减少基《准刑的?。20%以下;基【准刑在十《年有期徒刑以上的】可以械少基准刑的】10:。%,以下  ! ,   ?   (1)因【婚姻家庭、邻里纠】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!发的;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2!)因被害人对引发犯!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!化引发犯罪负有【责任的;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3)犯罪—后,积极抢救被害—人的: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4):其他可以从轻处【罚,的,情形 —   《。。  5.存在—下列情?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!。缓刑 《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1)不?。积极主动赔》偿或者未《尽,力,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!的;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2?)持具有杀伤性凶】器伤害他人身—体,致人重伤的; !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3)致二人以上重】伤或者多人轻—伤的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, (4)《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!形 :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强奸罪 【。 ,。  》   ?1.:构,成,强奸罪?的,根据下列不同情【形在相应的》幅度内确定量—到,起,点 :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1)《强奸妇女《。一人的在《三年至六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奸淫幼女—一人的在四年至【七年有期《。徒刑: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2【)强奸妇《女,情节恶劣、强奸【妇,女三人或者轮奸妇】女的在十年至十【二年有?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刑起点;!在公共场所当众【强奸妇女或者强奸造!。成被害人重伤、精神!失常:、自杀等其他严重后!果,的在十一年》至十三年有期徒【刑,幅度内?确定量?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!无期徒刑以上—刑罚:的除外 —     【奸淫幼女情》节恶劣或者奸—淫,幼,女三:人的在?十二年十三年有【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依法应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!刑罚的除外》 :   —  2.在量刑【起,。点,的基础上根据强【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!节恶劣程度、强【奸人数、致人—伤亡后果等》其他影响《犯罪构成的犯罪事】实增加刑罚量—。确定:基准刑?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1)《强奸妇女《或,者,奸淫幼女每增—加一:人增加二年在三年】刑期确定基》准刑 》 ?。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2》)每增?加,轻微伤一《人增:加六个?月以下刑期确定基】准刑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3)!。。每增:加轻伤?一人增加《一,年,至二年?刑期确定基》准刑: ?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4)每增加》刑法第二百》三十六条第三款【第(:一):至(五)《项规定情《形之一的增》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!定基准刑《 :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5)造成被害人】六,。级至三级残》疾每增加一级—残,疾增加一年》。至,二年刑?期确定基准刑;造成!被害人残《疾程度?超过三级《。的每增加《一级残?疾增加二年至—三年刑期确》定基准刑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6!)造成未成年—被害人轻伤》、怀孕、感染—性病等后果的—每增加一人增加二】年至三年《刑期确定基》。准刑 】。。  :  : ,   (《7)其他可以—增加刑罚量的—情形  !   ?3.有下《列情形?之,一的可以增加基【准刑的20%以【下;同时具有两种以!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!过基准刑《。的100%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1)强奸怀孕的妇】女或:巳满十四周岁不满十!八周岁的《少女的;《    !。  :。   (2》。)强奸残疾》妇女、无性防卫能】力的妇?女,及,老年妇女的; 】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3)!利用教养、》监,护、:职务、亲属》关系强奸的》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4)对同一妇—女多次实施强奸犯】。罪的; 《 《。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5)携带!凶器或?者采取非法拘—禁、捆绑、侮辱、虐!待等方式作案的【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6)其他可】以从:重处罚的情》形  】   ?4.强奸未成年被】害人并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可以增—。。加基准刑的30%】以,下;同时具有—。两种以?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!过基准刑的1—。00% 《 《。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1)》对未成年人》负,有,特殊职责的人员【、,。与未成年人有共同】家庭生?活关系的人员、国家!工作人员或者冒充】国家工?作人:员实施强奸犯罪的;!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2)进入未成年】。人住所、《学生集?体宿舍?实施:强,奸犯罪的;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3)采!取暴力、胁迫、【麻醉等?强制手段实施奸【淫,幼女:犯罪:的; 【 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? (:4)对不满十—二,周岁的儿《。童,、农村留《守,儿童、严重残疾【或者精神智力—发,。育迟滞的未成—年人实施强》奸犯罪的;》 ?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5)对?同一未?成年被?害人多次实》施,强奸犯罪的; 【 ?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, (6)有强奸【犯罪前科的;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7)其他可以!从重处罚的情—形 : :     5】.对强奸未成年人的!成年被?告人:判处刑罚时一般【。不适用缓刑 】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非法拘禁【罪 —  :   1.非—法拘禁一人犯罪情】节一般未造成—伤害后果的在一年以!下有:期徒刑、拘役幅【度为确定量刑起点 !  —   2、》非法拘?。禁犯:罪情节一般致一人重!伤二:级的在?三,。年至四年《有,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:点;致?一人重伤《一级的在四年—至五年有《。期徒刑幅度》内确定?量刑起点 【     3】.非法拘禁致一人】死亡的在十一—。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》量刑起点 !     4.在量!刑起点的基础—上根据非《法,拘禁人数、拘禁【时间、致人》死亡后果等其他【影响犯罪构》成的犯罪事实增加】。刑罚量?确定基准《刑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1)《被害人每增加—一人增加三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 ! ? 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:2,)非法拘禁每—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!一个月至二个—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 《 :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3:)每增加《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!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:则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4)每增加!轻伤一人增加三【个月至九《个月刑期确定—。基准刑 —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。 (5?)每增加重伤一人增!加九:个月至一年六—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刑, ,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(6—。)每增加死亡一人增!加一年六《个月至二年刑期确】定基准?刑 【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7)造成】被害人六《级至三级残疾每【增加一级《残疾:增加六个月至一【年刑期?确定:。基准刑;造》成,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!三级的每增加一级】。。残疾增加《一年至二年刑期确】。定基准刑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:(8)其他可以增】加刑罚量的情形、 ! ,。  》   5.有下列情!形之一?的可以从重处—罚;同?时具:有两种以《上情形的累计—不得超过基准利【的100% !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1!)具有殴打、—侮辱、虐待》情节:的增加基准》。刑的10%》-20%; 】 ,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2)国家机!。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!非法:拘禁:他人的?。增加基准刑》的10%-2—0%; 【  ?  : ,   ? (3)多次非法拘!禁他人的《增加:基准别的20%以】下; 《 , :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4)冒?。充军警人员》、司法人员非法扣】押、:拘禁:。。他人的?增加基准刑》。的2:0%以下; — ,。 ,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: (5)为》索取高利贷》、赌债等《法律不?予保护的债务二非法!拘禁他人的》增加基准刑的—20%?。以下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6)持枪支、管【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!。非法拘禁他人的增】加基:准刑的20%以【下,; ?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7)因参与传销】非法拘禁他人—的增:加基准刑的20【%以下; 【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8)其他》。可以从重处罚的情】形 》  ?   6.为索取合!法债务争取合—法权益而非法—扣押:、拘禁他人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】。的30?%以下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五?)抢劫罪 — :     1.】构成抢?劫罪的在《四年至六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 】   ? 2.具有刑—法第二百六十三【条第(一)至—(八)项规定情形】之一的在十一年至】十三:年有:期徒刑?。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!期徒刑以《上刑罚的除外—    ! 3.在量》刑,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!劫情节严重程度【、抢劫次数、—数额、致人伤—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!。罪构成的犯罪事实】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!刑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1)每增加轻!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!。至,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 —。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2)!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!六个月至《一年刑期确定基【准刑 》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(3)【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!一年至?三年刑期确定基准】刑;构成残疾的每增!加一级?再增加?三个:月刑期确定》基,准刑: :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4)每】增加一次抢劫—犯罪行为《的增加二年至三【年刑期?确定基?准刑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5》)犯罪数额每增加1!000元增加一【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;量刑—起点在十年》以,上有期徒刑》。。的犯罪数每每增加】4000元增加一】个月刑?期确定基准刑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,6)每增加》刑法第二百》六十三条第(—一)至(《。八)项规定情形【之一的增《加二年刑期确—定基准刑 【 ,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7,)其他?可以增加刑》罚量的情形 【 《   ? ,4.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可以增加基准刑【的,。2,0,%以下?;基准刑在》十年: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!。增加基准刑的10%!以下;同时》具有两种以上情形】的累计不得超过基】准刑的100%【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(?。1)使用管制刀具】等危险性《工具抢劫的;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2!)抢劫后为便于逃】脱而使他《人身体?受到强制的》; 《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3)】预谋抢劫、流窜作】案或者结伙抢劫的】;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4)为实施》。其,他违法活动》而,抢劫:。的; 《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5)在】公共:场所当众抢劫的;】 ,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6)其他可!以从:重处:罚的情形 》 , ?     5.有】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可以减少《基准别的20%以】下;基准刑》在十年有期徒刑【。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:1,0%以下 —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1)抢劫】家庭:成员或?者近亲属财物—的;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2)转化型抢劫!仅以暴力《或语言?相威胁的; —。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3)因生活所!迫、学习、治—病急:需而实施抢劫的;】  【  : ,    (4)其他!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! 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六)盗窃罪 【 :     —1.根据盗》。窃,数额和相关》情节在下《列对应的《刑罚幅度内确—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!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1)入户盗》窃、多次盗窃、【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!数额未达较大起【点的在?三个月拘役至九【个月有期徒刑幅【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】每,。增加一?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!增加: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 ? ,     盗窃!数额达?2000元》的在: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!有期徒刑幅度内【确定:量刑起?点数额每增加150!0元:增加一个《月刑期确定》基准:刑, :   —  盗窃数额—达1000元不满2!0,00元并具》有最:高人:民法院、最》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!办理盗窃刑》事案件适用法—律若干问题》的,解释:(以下简称》解释)第二条第(】一):至,(八:)项规定《情形之?一的在?三个月?。拘役至九个月有期】徒刑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—点  】。   ?盗窃:国有馆蔵一般—。文物的在三个月拘】役至九个月有—期徒刑?幅度内?确定量刑起点注【目国有馆藏一般文】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!至一年刑期确定【基准刑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2—)盗:窃,。。数额达?5万元的《在三:年至四?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!定量刑起点数—额每增加5000元!增加:一个月?刑期确定基准刑 】 ?。    》 盗窃数《额达2.5》万元并具有解—释第二?。条第(三)》至(八?)项规定情》形之:一或者入《户盗窃、携》带凶:器盗:窃的在三年至四【年有期徒刑》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数额在2—.5万元以上未【达5万元的每—増加5?000元增》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—刑,   】  盗窃国有—馆藏一般《文物三件或者三级】文物一?件的在三年至四年有!期徒刑幅《度为确?定量刑起点盗窃国】有馆藏?一般:文物: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!件増加?九个:月至一年刑期—确定基准刑;—盗窃国家《。三级文物二件的增加!一年至一年六—。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到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3)盗窃数【额,达40万元的在【十年至十一年—。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数每每増】加3万元增》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《。基准刑依法》应,当判处?。无,期徒刑的《除外  !   盗《窃数额?达20万元并具【有解:释第二条第》(三)至(八)项规!定情形之一或—。者入户盗《窃、携带凶器—盗窃的在《十年至十一年有【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数额在—20万元《以上未达40万元】的每:增加2?万元增加一个—月,刑期确?定基准?刑依法?应当判处《无期徒刑的除外 !    【 盗窃国有》馆,藏三级?文物三件或者二【级文物一件的在十年!至十一年有》期徒刑幅度内—确定量刑起点盗【窃国有?。馆藏三级文物超【过三件的《每增加一件增—加一年至一年六【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!物超过一《件的:每,增加一件增加—一年六个月》至二年刑《。期确定?。基准刑;盗窃—的文物中《包含:一般文物的》每,增加一件增加三个月!至四:个月刑?期确定基准刑依【法应当?判处无期徒》刑的除外 【     【2.以数额巨—大或特别巨大的财】物,、,珍贵:文物为盗《。窃目标或者具有其】他情节严重的情【形但盗窃未遂的应根!据相:应的犯罪《数额和情节确定量】刑,起点和?基准:刑综:合,考,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!节后决定宣告—刑 : , 《  :  :3,.有下列情》。形之一的可以增加】基准刑?的20%《以,下但已根据相关【情节确定量》刑起:点和基准刑》的除外?;,同时具有两种—以上:情形: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!刑的10《。。0%: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1!),盗窃数额《达到:较大以?上以盗窃数额确【。定量刑?起点并具有多次【盗窃、入户盗窃【、携带凶器盗窃或】。者扒:窃等情形的》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2)组织》、控制未成年入【盗窃的?。; —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3)自然灾害、!。事故灾害、》社会安全事件等【突发事件《期间在?事件发生地盗—窃的; 《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4)盗窃》残疾人、孤寡老人或!者丧失劳《动,能,力人的?财物的; 【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5)】在医院盗《窃,病人或?其亲友财物的;【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:6)盗窃救灾、【抢,险,、防汛、优抚、扶】贫、移?民、救济款》物的:; 【。     》。 ,  (?7)因盗窃造成【。严重后果的; 】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8)采取】破坏性手《段盗窃造《成公私财产损—失的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9)为违法犯—罪活动而盗窃或将盗!窃的财物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】的;:。。 :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《(10)其他可以】从重:处罚的情形 【  》   4.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!少基准?刑 : ,。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1)因【。生活、治《病急需而盗窃的【可以减少基》准刑的30%—以下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2)在案发前【自动将赃物》放回:原处或归《。还被害?人的可以减》。少基准刑的》50%以下;将部】分赃物?放,回原处?或归:还被害人的》可,按比例?减少刑期 》 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3,)盗窃家《庭成:员或者近《亲属财物的一般【可不按犯罪处理;】确有必要追究刑【事责:任的可以根》据家属、近》亲属:的谅解程度减—少基准刑的2—。0%-50%—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4)》其他可以从轻处罚】的情:形 —  :。   ?5.盗窃《犯罪既有既遂又有】未遂分别达到不同法!定刑幅度的》先,。决定未遂部分是否减!轻处:罚,确定未遂部分—对,。。应的量?刑幅度再《与既遂部分进行【比较既遂部分所【。对应:。的量刑幅度》较重或者既、—未,遂部分所对应的量】刑幅度相同的—以既遂?部分确定基准刑未】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!处罚情节《增加基准《别的40%》以,下,。;未: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!度较重的以未遂部】分确定基准刑既【遂部分?作为酌情从》重处罚?情节增?加基准刑的》50%以《下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七)诈!骗罪 ? ,。  》   1.根—。据诈骗数额和相关情!节在下列对应的刑】罚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点和基准刑【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1)】诈骗:。数额达6000【元的在三个月—拘,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数额每增加150!0,元增加一个》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!。  —   利用电—信网络技术手段【实,施,诈骗数额达3—000?。元的在?三个月拘《役至九个月有期徒】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起点数额】每增加1000元】增,加,一个:月刑期确定》基准:刑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2)诈《骗数额?达6万?元的在三年至—四年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定?量刑起点数每—每增加6000【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!定基:准刑 》。   》  诈骗数额达4.!8万元?并具:有最高人民法院【、最高人民》。检察院〈关于办【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!应用法律若》千问题的解释〉【(,以下:简称解释)第二条】第一:款第(一)至(五】)项规定情形—之一的在三年至【四年有期徒》刑幅:度,内确:定量:刑起点?数额在?4.8万元》以上未?达6万?元的每增加3—000?元增加?一,个月:刑期确定《基准刑?   】  利用电信网【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!数额达3万》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!期徒:刑,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数额每增加60】00元增加》一,个月刑?。期,确定基准刑 】。 :     利用【电信网?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!数额:达2.4万元并【。具有最高人民法院、!最,高人:民检察院、公安【。部〈关于办理—电信:网络诈骗等刑—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!问题的意见〉(以】下简称意《见)第?。二条第(二)项【规定:十种情形之一—。。的在三年《至四年有《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:刑,起点数?额在:2.4万元以上未】达3:万,元的每增《加1500元增加一!个月刑期《。确,定基准刑 —。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3》),诈骗:数额达50》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一!年有: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数额每增【加5万元增加一【个月刑?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!。当判处?无期徒刑的除外 】    】 诈:骗数:额达40万元—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!一款第(一)至(五!)项规定《情,形之一?的,;,。实施电?信网络?诈,骗犯罪?数额达40万元【并具有意见第二条第!(二)项规定十种情!形之一的《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!徒,刑幅度为确定量刑】起点数额在40万】元以上未达50万元!的每增加1万—元增加一个月刑【期确定基《准,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!徒,刑的除?外 》    》 2:.以数额巨大或特】别巨大的《财物为?诈骗目?标的或者具有其【。。他严重情节、特别】严重情节《诈骗未遂的应根【据,相,应,的犯罪数项》和情节?确定量刑起点—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!罪,未遂等量刑情节后】决定宣告刑 !     3【.有下列《情节或?意见第二条第(【二)项?规,。定十种情形之一的可!以增加基《准刑的20%以下、!但已根据相关情【节确定量《刑起点和基准刑【的,除外:;同时具有两种以上!情形的累《计不得超过基—准刑:的100《%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?。(1)多次诈骗的】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2)诈】骗集团的首要分子】; ? :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3)通过—发送短信、》拨打电话《。或者利用互联—。网、广播电》。。视、報刊《杂志等发《。布虚假信息对—不特定?多数人实施诈骗的;! ? ?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4)诈骗】救灾、?。抢险、防《。汛、优?抚、扶贫、移民、】救济、医疗款物【的 》 ,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5)以《赈灾募捐名义—实,施诈骗的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6)】诈骗残疾人、老【年人或者丧失—劳动能力人的财【物的;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7】)导致被害人自杀、!。精,神,失常或者其他—严重后果的》;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8)《挥霍诈骗《的财物致使》诈,骗的财?物无法返还的;【  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9)为!违法犯罪活动而诈骗!或将:诈骗的财物用—于违法犯罪》活动的; !  :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10)其》他可以从《重处罚的情形— ,     !4.:有下列情形》之,一的:可适当减少基—准刑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1》)在案发前自—。动将赃款赃物归还】。被害:人的可以减少—基准刑的5》0%以下《;,。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(2)诈骗家庭成!员或近亲属财—物确:有必要追究》刑,事责任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?。20%-50%; !  —  :   ?  (3《)因:生活所迫、学—习治:病急需而《诈,骗的可减少基准【刑,的30?%的:以下: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4)—其他可以从》轻处罚的情形 【     !5.诈?骗犯罪既《有既遂?、又有未《遂分别达到》不同法?定刑幅度的先决定】未遂部分是否减轻】处罚确定未遂部【分对应的《量刑幅度再》与既遂部《分进行比《较既遂部分所对【应的量?刑幅度较重或—者既、未遂部分【所对应的量刑幅度】相同的?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!刑未:遂部分作为酌—情从重处罚情节增】加基准刑的4—0%以下;》。未遂部分对应—的量刑?幅度较重《。的、以未《遂部分确《定基准刑既》遂,部分作为酌》情从:重处罚情节增加基】准刑的50%以下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八)!抢夺罪 【  ?   1.根据【抢夺数额和相—关,情节在下列对—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和》基准刑 !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1)二年内三次抢】夺数:额未达较大起点的】在三个月拘役至【九个月有期徒—刑幅度内确》定量刑起点每增【加一次作案增加二个!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 【   》  抢夺《数额达150—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!至,九个月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?定,。量刑起点数额每【增加1000元增】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!准刑 ? :     抢】夺数额达750元不!满1:500元《并具有最高人民法】院,。、最高人《民,检察院?<关于办理抢—夺,刑事案件适用法【律若干?问题的解释>(以】下简称解释)第【二,条第(一)至(十)!项规定情《形之:一,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!个,月有期徒刑幅—。度为确定量刑起【点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2】)抢夺数《额达4万元的在三】年至四年有期徒刑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数额每增加—3500元增加一】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刑: : , :     抢—。夺导:致他:人重伤?、自杀或者数额达2!万,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!第(:三):至(十)项》规定情形之一的在三!年至四年有》。。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数额在2】万元以上未达—4万元的《。每增加35》00元增加一—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3):抢,夺数额达3》0,万元的在十》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,点、数额每》增,加2万元增加一【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刑依法?。应当判处无期—徒刑的除外 — :    — 抢夺导致他人死亡!或者数额达15万】元并:具有解释第二条【第(三)至(—十)项规定情形之一!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!期徒刑幅度内—确定量刑起点数【额,在15万元以上【。未达30万》元的每增加》1.5万元增加【一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刑 【。 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4)抢夺致—人,受伤每增《加轻微伤一》人增加二个月刑期】确,。定基准?刑;每增《加轻伤?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!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;每增加!重伤一人或者自【杀一人增加六—个月至一年》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每》增加死亡一人—增,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!定,基准刑 —  《   2.》有下列情形》之一:。的可以增加基准刑】的2:0%以下但已—根据:。相关情节确定量刑】起点和?基准刑的除外—;同时具有两种以】上情:形的累计不得超【过基准刑的100】%   !  :  :  (1)曾因【抢劫、抢夺或者【聚众哄抢受过—刑事处罚的》; 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2!)一:年内曾因《抢夺或者哄抢受【过行政处罚的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3)一《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!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4)驾驶】机动车、非机动年抢!夺的; 》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5)【组织、?控,制未成年《人抢夺的; !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6)抢夺】老年人、未成年【人、:孕妇、携带嬰—幼儿的人、残疾人】、丧失劳动能力人的!财物的; —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《(7)在医院抢夺】病人或者其亲友财】。物,的;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8)抢夺救灾!、抢:险、防汛、优抚、】扶贫、?移民、?救济款物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9)自然【灾,。害、事故灾害、社会!安全事?件等突发《事件期?间,在事件?。发生地抢夺的—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10:)导致他人》精神失常等》严重后?。果的:; ? ,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(》11)?为,违,法犯罪活动》而抢夺或将抢夺【的财物用于违法【犯罪活动的; 】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1:2)其他可以从重】处罚的情形 【     】3.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可以》减少基准刑》的,30%以下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1)因生活》所迫、学《习、治病《急需而抢夺的;【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2):在,案发前自动》归还被害人财物的】。。; 《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? (3)其他可以】从轻处罚《的情形 》 , :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九)职务侵占【罪 —     》1.构成职》务侵占罪的按下【述职:务侵占?数,额,。对应的刑罚幅度确定!量刑起点和基准【刑 ? , ,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1:)职务侵《占数额达6万元【的在三个月拘役【至一年有《。期徒刑?幅,度内确?定量:刑起点数额每增加2!万元增加一个月【刑期确?定基:准刑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2—)职务侵占数额达1!00万元的在五年至!六年有期徒刑幅【度内确?定量刑?起点数额《不满900万元的】每增加15万元增】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刑【;数额超《过900万元的超过!部分每增加30【万元增?加一个?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 !    2.有下】。列情形之一的—。可以:增加基准《刑,的20%以》下;同时具有两种】。以上:情形的?累计不得超过基【准刑的100—% 【。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: (1)侵占用于预!防、控制突发传染病!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!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2】)侵占救灾、抢险】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!、移民?、救济、医疗款物的!; :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3!)侵占行为》严重:影响生产《经营或者《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!者影响恶劣的—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4《)多次职务》侵占的; 】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5)—在企业改制》、破产、重组过【。程中进行职务—侵占的; !  : , ,     (—6)为违法犯罪活动!而实施职务侵占或将!。职务侵占的财物用】于,违法:犯,罪,活动的?; : ,   — ,   ? , (7)其他可【以从重处《罚的情形 】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十)敲?。诈勒索罪《 —  :  :1.:构成敲?诈勒:索罪:的按下?述敲诈勒索数额对】应的刑罚《幅度确定量》刑起点和《基准刑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1)二【年内三次《敲诈勒索《数额未?达较大起《点的在三个》月拘:役至: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《刑起点每《增加一次作案增加二!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 《   《  敲诈勒索数【额达40《00元?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!个月有期《徒刑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—点数额每增加150!。0元增加一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 】。    】 敲诈?勒索:数额达20》00元不满400】0元并具有最—高人民法院、最【高人民检察院—<关于?。办理敲?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!法律若干《问,题的解?释>:(以下简称解释)】第二条第(一)至】(七)?项规定?情形之一的在三【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!。。期徒:刑幅度内《。确定量刑起》。点 》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2)》敲诈勒索数》额达6万《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!期徒刑幅度内—确定量刑起点数额】每增加50》00:元,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。定基准刑 —。 《    《敲诈勒?。索数额?。达4:.8万?元井具有解》祥第:二条第(三)至(七!)项:规定:情形:之一的在《三年至四年》有期:徒刑幅度内》确定量刑起点数额】在4.8万元—以上未达6万元【的每增?加3000元增加一!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刑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3)!敲诈:勒,索,数额达40万元的在!十年至十一年有期】徒刑幅?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!额每增加2万元增】。加一个月刑期确【定基准刑 》   【  敲诈《勒,索,。数额:达32万元》并具有解释第二【条第(?三)至(七》),项规定情形之—一的在十年至十一年!有期:徒刑:。幅度内?。确定量刑《起点数额在》32万元以》上未达40万元【。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!一个:月刑期?确定:。基准刑 】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?4)敲诈勒索致人】受伤每增加轻微【伤一人增加二个月】刑期确?定基准刑;》每增加轻伤》一人:增加三个月至六【个月:刑期确定基准刑【 : ? ,    《2.: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可以增加基—准刑的?20%以下》但已根据相关情【节确定量刑》起,点和基准刑的除外;!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!形的累?计,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!00%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1《)以非法手段获取】。他,人隐私勒索他人【财物的; 】 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2)】以危险方《法制造事端进行【敲诈勒索的; 【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3)敲诈】勒索数额达》到较大以上以犯【罪数额确定量刑起】点并具有多次敲【诈,勒索情形的》; ?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4)曾因—敲诈勒索受过刑事】处罚的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5)一!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!过行政处《罚的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6【)对未成年人、【残疾人、老年人或】者,丧失:劳动能力《人敲诈勒索的—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7)以将要】实施放火、爆炸等危!害公共安全犯罪或】者故意杀人、绑架等!严重侵犯公民人【身权利犯罪相威胁】。敲诈勒?索的; — ?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8《),以黑恶势《力名:义敲诈勒《索的; 】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9)利用或者冒充!。国,家,。机关工作人》员、军人新闻工作者!等特殊?身份敲诈勒》索的;? , , ,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10)造成其他!严重后果的;—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11)为》违法:犯,罪活动而《。敲诈:勒索或将敲》诈勒索的《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!动的;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12《)其他可以从重处罚!的情形 !    3.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可适【当减少基准刑 】   —  : ,。 ,  (1)敲诈勒索!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!解仍有?必要认?定为犯罪的可—以减少基准刑的10!%-5?0%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2)被害人对敲】诈勒索的发生存在】过错的可以减—少基准刑的30%以!下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3)因生活所迫!、学习、治》病急需而《敲诈勒索的可以【减少基准刑的20】%以下; —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(4)其他可—以,从轻处罚的情形 】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十一)妨《害,公,务罪 《   —  1、构成妨害公!务罪的在三个月拘役!至九个月有》期徒刑幅度》内确定量刑起点 !     】。2.在量刑起—。点的基?。。础上、根据妨害【公务造成的后果、】犯罪:情节严重程》度等其他影响—犯罪构?成,的犯:罪事实增加刑罚【量确:。定基准?刑,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1)每增】加轻:微伤一人《增加一个《月至三个月刑期【确,定基准刑《;   !。。      (2)!每增加轻伤一人、】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!刑期确定基准—刑;  !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3,),毁损财物数》额每:。增加二千元增加一】个月至二个月刑期】。确,定基准刑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4)妨害!公务:造成较?。大社会影响》或严:重后果的《增加六个月至—一年刑期确定基准】刑;: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5)其他可!以增:加刑罚量的》情形 【    《 ,3.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可以增【加,基准刑的20%【以下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1)严重【扰乱公共秩》序的:;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2【)煽动群众阻碍依法!执行公务《、履:行,职责的;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3)】采取持械《、聚众围《攻等暴力、》威胁手?段的;? ?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4)妨—。害公务造成》恶,劣社会?影响的; 】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(5》),其他可以从》重处:罚的:情形 】    4.—暴力:袭,击正:在依法执行》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增!加基准刑的10%】-30% 【。    — ,5.公务人员—执行公务行为—不规:范的: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20%?以下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十二)聚!。众斗殴罪 》   【  1?.聚:众斗殴一次犯罪情】节一般的《在一:年至一年六个—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!定量刑?起点:在量刑起点的—基础上根据聚—众斗殴人数、次【数、伤?害后:果,等其他影响犯罪【构,。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!罚量确定基准刑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1)每增!加轻微伤一人增【加,三个:。月至六个月刑期【确定基准刑; 【 ,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2)每增《加轻伤一人增加【。六个月至一年刑【期确定基准》刑; 》。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。(3)每《增加聚众斗殴一次】增加六个月》至九: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; 【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4》)聚众斗殴双方参】与人数?达五人的《每增加三人增—加,一个: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:刑;: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(5)聚】众斗殴造成交通【秩序混乱的增加六】个月至一《。。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6)其】他可以增加》刑,罚量的情形 【 ,     2】.,具,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在三》年至四年有期—徒刑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—点 《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(1》。)多次聚《众斗殴?。的; 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2!)聚众斗殴人数【多,规模大社会影响【。恶,劣的:; 》 ,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(3)在【公众场?所或:者交通要道聚众【斗殴造成社》会秩序?。严重混乱的;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4:)持械聚众斗殴的】 : : :。    《。在,。量刑起点的基础上】根据聚众斗殴人数、!次数、伤《害,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!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!。刑,。罚量确?。定基准刑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1)每增加上【述一:。项情形或同种情【形一次的增》加,六个月?刑期:确,定基准刑《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2)每增加轻微伤!一人增加三》个月至六个月刑【。期确定基准刑;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3?)每增?加轻伤一人增加【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!定,基准刑; 】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(4)每增加!聚众斗殴一次增加】六个月?至九个月刑期—确定基准刑; 【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5【)聚众斗《。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!的每增加三人—增加一个月》。至三个月刑期确【定基准刑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6)聚!众斗殴?。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!成恐劣社会》影响的?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!期确定基准》刑;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,。7):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!的情形 !    3.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可以增】加基准?刑的2?0%以下;同时具】有两种以上情形的】。。累计:。不得超过基准刑【。。的100%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1)聚—众斗殴一方十人【以上的首要分子; !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2)【聚众斗殴致公私【财物损毁直》接经济损失数—额较大、巨大—的首要分子和积极】参加者; 【。 ,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3《)斗殴一方没有【。互殴故意有斗殴【故意一方的》首,要分子?和积:。极,参加者?。;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4》)组织未成年人聚众!斗殴的;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5)聚《众,斗殴带?有,黒社:会性质的《; :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6)其他可】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!    】 4.因民》同纠纷引发的—。。聚众斗?殴可以?减少基准刑的2【0%:以下 《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十三)】寻衅滋事《罪 【    1.有【下,。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!构成:寻衅滋?事犯罪?的在:一年:至二:年有期徒《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1)随—意殴打他人情节【恶劣的; !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,(2)追逐、拦截、!辱骂、恐吓》他人情节恶劣的; ! : :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3)强拿硬要!或者:任意毁损《、占用公私财物【情节严重《的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4)》在公众场所起哄闹】事造成公《共场所秩序》严重混乱的》纠集他?人三次?实施前款犯》罪,行为严重破坏社会】秩序:的在五年至六年【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  !   2.》。根据寻衅滋》事次数、伤》害后:果、强拿《。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!损,毁、占?用公私财《物数:。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!成,。的犯罪事《实增加刑罚量确定】基准刑 !  : ,     (1)】每增加轻微伤一人】增加二个月至—三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; 》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2)每增加轻伤!一人:增加:三个月?至九个?月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3)每增加引起精神!失常:一人增加《六个月至一年刑期】确定基?准,刑,。; ? 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(4】)每增加引起自杀】造成重伤、死亡一】人增加一年》至二年?刑期确定基准刑【; 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5!)随意殴打他人【追逐、拦截、—辱骂、恐《吓他:人强拿硬要》或,任,意毁:损、占用公私财物】三次以上的每增【。加一次增《。加一个?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6《)强拿硬要他人【财物或者《任意毁损、占用【公私:财物价?値每增加200【0元增加一》个,月刑期?确定基准刑;—。 》 ,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?(7:)每增加寻衅滋事】犯罪:一次:增加:。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!确定:基准刑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8)其他【可以增加《刑罚量的情形 !     3.!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可《以增加?基准刑的《20%以《下   !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1)》寻衅滋事带有黑社会!性质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2)》纠集未成年人寻衅】滋,事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3)其他可以从重!。处罚的情形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。(,十四)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得》、犯罪所得》收益罪 —     【1,.有下列行为之【一构成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《得、犯罪所得收【益罪的在《三,个月拘役至六个【月,有期徒刑幅度—内确定?量刑起点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1)—掩饰:、隐瞒?犯罪:所得及?其产生?的收益数《额达到600—0元的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2:。)一年内曾因掩饰、!隐瞒犯?罪,所得及其产生的【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!罚又实施《掩饰、隐瞒犯罪所】得及其?产生的?收益:行,为的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3)掩饰、隐瞒!的,犯罪所得系电力【设备、?交通设施、广播【电视设施、公用电】。信设施、军事设施】或者救灾、抢险【、优抚、扶贫、移】民、救济《款,物,的,。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4)掩《饰,、隐瞒行为致—使上游犯《罪无法及时查处【并造成公私》财物损?失无法挽回的 【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《 (5?。),实施其他掩饰、隐瞒!犯罪所得及》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!害司法机《关对上游《犯罪进行追究的 !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6《。。)明知是非》法获取?计算:机信息系统数据【犯罪所?获取的数据、—非法:控制计算机信息系】统犯:罪所获取的计算【机,信息: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!移、:收购、代为》销售或?者以其他方法—掩饰、隐瞒违法所】得数额达到500】0元的 —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7)明知是—非法狩猎的》野生动物而收—购数:量达到50只—的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8)明知是盗窃【、抢劫、诈骗、【抢夺的机动车—而实施下《列,掩饰:、,隐瞒行为之一的买卖!、介绍买卖》、典当?、拍:卖、抵押或》者用其抵债;拆解】、拼装?或者组装;修改【发动机?。号、:车辆识别代号;更】改车身颜色》或者车辆外形;提】供或者出售机动【车来历凭证、—整车合?格证、号牌》以及有关机动车的】其他证明和凭—证;提供或者出【售,伪,。造、变造的机—动车:来历凭证、整车【合格证、号牌以及有!关机动车《的其他证明》和凭证 《。 ? :    在确—定量刑?起点的基《础上根据《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!犯罪构成的犯罪事】实增:加刑罚量确定基【准刑;?已,根据相?关情节确定量刑【。起点的除外 【。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1?)犯罪数额》每增加?3000元增加一】个月刑期《确定:基准刑; 》 ? ,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(2)掩【饰、隐瞒的》犯罪:所得系电力》设备:、,交通设施《、,广播电视设施、公用!电信设施、军—事设施或者救灾、抢!险、优?。抚、扶贫、移民、】救济款物的犯罪数额!每增加1500【元增加一个月刑期】确定:基准刑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3)?每增加?前款第(4)—、(5)项情—形之一的增加一【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4)明知是】非法获取计》算机信息系统数【据犯罪所获取的数】据、非法《控制计算机》信息系统犯罪—。所获:取的计算机信息【系统控制权而—予以掩饰、》隐瞒违法所得数额每!增加:1,500?元增:加一个?。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 》   【 , ,    《(5)收购非法狩猎!的野生?动物超过50只的】每增加30》只增加一个月刑【期确定?基准:刑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,(6:)掩饰、《隐瞒盗窃、》抢劫:、诈骗?、抢夺的机动—车数量每增加—一辆或价《值总额?每增加?10万?元,增加三个《月至六?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; —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7)—其,他可以增《加刑罚量的情—形 《   》  :2.掩饰、隐瞒【犯罪所得及》其产生的《收益具?有下列?。。。。情,形之一的在三年【至四年有期徒刑【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,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—1)掩饰、隐瞒【。犯罪所得及其—产,生的收?益价:值总:额达到10万元【的; 《 :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2)掩—。。饰、隐瞒犯罪所得及!其产生的收》益,十次:。。或者三?次且:。价值总额《达,到5万元的; 【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3)掩!饰,、隐瞒的犯罪所【得,系电力设备交通【设施、广播电视设】施、公?用电信设施、军事设!。施或者?救灾:、,抢险、优抚、—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】款物价值总额达到】5万元的; 【。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4—)掩饰、隐瞒行【为致使上游犯罪无】法及时查处并—造成公私财物重【大损失无法挽回【或其他严重》后果的;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,(5)实施其他掩饰!。、隐瞒犯《罪所得及其产生的】收益行为严》。重妨害司法》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!追究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6)明【。知是非法获取计算】机信:息系统数据犯罪所】。获取的数《据、:非法控制计》算机信息系》。。统犯罪所获取—的,。计,算机信息系》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!、收购?、代:为,销售或者以其—他方式掩饰、—隐瞒违法所得数额达!到5万元《的;: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7):掩饰、隐瞒盗窃【、抢:劫,、诈骗、《抢夺的机动车五【辆或者价值总额达】到50万元的—    ! 在确定《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!据犯罪数额等其【他,影响犯罪《构,成的犯罪事实增加】。刑罚量确定基准刑】;已根?据相关?情节确定量刑起【点的除?外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(1)犯罪数—额每增加3万—元,增加一个《月刑期确定基准刑;!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2?)掩饰、隐》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!的收益十次以上且】价值:总额不满10万元】或者三次以》上且价值总额达到5!万元:不满1?0,万,。元的每增加一—。次增加一个月—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3》)掩饰、隐瞒的犯】罪所得系《。电力设备、交通设施!、广:播电视设施、—公用电信设》施、军事设施或者】。救灾、抢险、优【抚、:。扶贫、移民、—救济:款物的?每增加1.》5万元增加》一个月?刑期确定基》准刑:; ? 《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?4)每增加》前款第(4)、(5!)项情形之一—。的增加四个月—至六个月刑期—。确定:基准刑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5》。)明知是非》法获取计算机—信息系?统数据犯罪所获【取的数据、非法控】制计算机《信,。息系统犯《罪所茯取的计算【机信:息系统控制》权,。而予:以掩饰、隐瞒—违,法所得数《额每增?加1.5万元—增加一个月刑—期确定基准刑; 】。 》  :。。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6?)掩饰、隐》瞒盗窃、《。抢劫、诈《骗、抢夺的机动车】数量每增加一辆或】价值总额每增加1】0万元增加三—个月至六个》月刑期确定》基准:刑,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7)其他可以【。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!  —   3《.有下?。到情形?之一的可以》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下?但已根据相关—情节确定量》刑起点和基准刑【的除外;同》时具有两种以上情】形的累计《不得超过基准—。刑,的1:00%: 【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1)多?次掩饰、隐瞒犯【罪所得、犯》罪所得收益或以掩】饰、隐瞒犯罪所【得、犯?罪所得收《益为业的; !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2,)一年内《曾,因掩饰、隐瞒—犯罪:所,得、犯罪所得收益行!为,。受,过行:政,处,罚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3)曾因【掩饰、隐瞒》。犯罪所得、犯—罪所:得收益?。罪受过刑事》处罚的; 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4)《明知上游犯罪行为较!重的; 【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5)犯?罪对象涉及国家【安全、公共安全或重!大公众利《益的;? 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6)其?他可以从重》处,罚,的情形. 》 《 ,    4》.掩饰、隐瞒犯【罪所得?及,其产生的收益行【为符合最高人民法】院〈关于审》理掩饰、隐瞒犯罪】所,。。得、犯罪所得收【益刑事案件适用【法,律若干问题的—解,释〉第?一条的规定认罪、悔!罪并退?赃、退赔且具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!认,定,为犯罪情节轻微【免予刑事处罚;确有!必要判处《刑罚:的可:以减少基准刑—的,20%-50% 】。。 :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1)》具有法定从》宽处罚情节》。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2)为近亲属掩饰】、隐瞒犯《罪所:。得及其?产生的收益且—系初犯、偶犯的【; 《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: (3)有其他【情,节轻微情《形的; —   》  :行为人?为自用而掩饰—、隐:瞒,。犯,。罪所得财物价—值刚达到《6000元标准认】罪、悔罪并退赃、】退赔的一般可—不认为是犯罪;确】有必要追《究刑事?责任的可以减少基】。准刑的?20-60% 【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十五)走私》、贩卖、运》输、:制造毒?品罪 【     1.【走私、?。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】毒,品犯罪在下列相应的!刑罚:幅度:内确定?量刑起点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1)】具有:刑,法第三百《四十七条第二款规】定的五种情形之一】的量刑起点为有期】徒刑十五年依法应】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!刑罚的除外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2)走私】、,贩,卖、运输、制造鸦】。片二百克《、,。海洛因或者甲—基苯丙胺十克或者】其它毒品达到—数量较大《起点的?在七年?至八年有《。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 —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(3)走!私、:贩卖:、运输、《制造毒品具》有最高?人民法院《く关:于审理毒品犯罪【案件适用法律若【干问题的《解释〉(《以下简称解释)第四!条规定的下到情【形之一的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!百四十七条第四【款规:定的“情节严重”在!三年至四年有期【。徒刑幅?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!     !①,向多人贩卖毒品【或者多次走私、贩】。卖、运输《、制造毒品的 【。 : ?    ②》。在戒毒场所、—监管场所贩卖毒品】的; —  ?   ③向在校【。学生贩卖毒品的;】 ?     ④组!织、利用《残疾:人、严重《疾病患者、》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!己婴儿的《妇女:走私、贩《卖、运输制造—毒品的; 】 ,     ⑤—国家:工作人?員走:私、贩卖、运输【、制造毒品》的; ?    】 ⑥其他情节严重的!情形 — :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4)【走私、贩卖、运【。。输、制造鸦片四十克!以下:、海洛因或者甲【基,苯丙胺二克以下或者!其他相当数量毒品的!在三个月拘》役至九个月有期徒】刑幅:度内:确,定量刑起点 !    》 2.在量刑—起点地基础》上根据毒《品犯罪?次数、人《次、毒?品数量等《其他影?响犯罪构成》的犯:罪事实增加刑—。罚量确定《基准刑? , ,。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《1):海洛因、《甲基笨丙《。。胺十克以上不—满五十?克的每增加五克增】加一年刑《期确定基准》刑;:二克:以上不満十克的、】每增加一《。克增加四个月刑【期确定基准刑—。情节严?重的每?增加一克增》加五个月刑期确【定基准刑《每增加一人、一次或!。。者一种情节》严重情形的增—加六个?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 :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)鸦片》二百:克,。以上不?满一千?克的每增加一百【。克增加一年刑—期确定基准刑;四十!。克以上不满二百克的!每增加二《十,。克增加?四个月刑《期确定基准》刑;情节严重的每增!加二十克《增加五个月刑期【确定基准刑每增加】一人、一《。次或者一《。种情节严重情形的增!加,六个月刑期确—定基准刑 》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(3【)其:他可以?增,加刑罚量的情形 】  —  : 3.走私、贩【卖、运输、制—造其:他毒品的按比例折算!为海洛因的数量【后根据前《。述规定确定》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涉!及两种以上》毒品的?可将不同种类的毒品!分,别折:算为海洛因的数量以!折算:后累加的毒品总【量作为量刑的依据】 ,  —   ?4.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、增加基《准,刑的:10-30%但【已,认定:为“情节严重”【的除外;同时具有】两种以上《情形的累计不得【超过基?准刑:的100% 】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1)具有解释—第四条规定》情形之一《的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2》)组织?、利用、教》唆未成年人》。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】。、制造毒品的—; :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3):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!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4)毒品》再犯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5,)其他可以从—重处罚的情形 】 ,     【5.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30%以下 】 ,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(1)受!雇运输毒《。品,的;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2)有?证据:证,明毒品含量》明显偏低的;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3)存在数量引!诱情形的; 】    —。 ,    (4)其】他可以从轻处—罚,的情形 】     五、附则! 《   《  1.本细则适】。用于上列十五—种判:处有期徒刑、拘【役,。的刑事案件其他判】处有期徒刑、拘役的!案件可以参照量刑】的指导原则、基本方!法和常见量刑情【节的适?用规范量刑 】。  《。   2.本细则所!。称,以上、?以下:。均包:括,本数 】    3.新颁布!的法律、司法解【释与本细则》不一致的适用新【颁布的法律、—。司法解释 【。     4】.本细则自发—布之日起施行—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!院〈关于《常见犯罪《的量刑指导意—见〉实施细则同时废!止 — ,    附表(江】苏省最新量刑指导】意见一览表)— ?     江】苏,。省最新量刑指导意】见一览表 】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2《0,17年8月) 】 , ?  : , 罪:名    情形 】。  :。 基准?刑 【。    交》通肇事罪  —  具有《<关于审《理交通肇事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】法律若?干问:题,的解释>的下—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!在三年?以下确定量刑起【点    死亡【一人:或重伤三《人    全部责任!1年:6个月--2—年;:    主要责任】1年1年6》个月: ?    — 重伤四人》    全部责任2!。年至2年六个月;】主要责任《1年:6个月至《2年 ?     !死亡:三人:    同等责任】1年6个月-—。-,。2年死亡人数每增】加1人增加3个【月 《  《   造成公共、他!人财产?直接损失《主要或全部责—任无能力赔偿—数额:在30万元   】 1年以下无能【力赔偿每《增加:。1万元增《加,一个月 】。     重伤一人!并具有?解释第2《条第2款第1—至6项?规定情形之》。一的    1【、酒后、《。吸毒后驾驶》车辆2?、,无驾驶资《格;: 3、明知是安全装!置不全或安全机【件失灵 4、明【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!废的机动车辆 【5,、严重超载》   ? 6:、为:逃避法律《追究逃离事故—现场的    全部!责任1年至1年【6个:月;    主【要责任1年以下【、拘役 】     具有上述!第1:至5种情形之一【    《。。1、酒后、吸毒后】驾驶机动车辆 2、!无驾驶资格》驾驶机动车辆的; !3、明知是安—。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!机件失灵的机—动车辆?而驾:驶的:; :4、明知是无—牌证:或,已报废车辆而驾驶 !5、严?。重超:载驾驶的《;    重伤人数!每增加一人增加3】。。-6:个月:   】  具有《解释:规定:的下列情《形之一依法》应当在3-7年【内确定量刑起—。点    死亡1】人或重伤3》人全部或主要—责任又逃逸的—;,死亡:3人同等责任又逃】逸的或?造成公共财产—或他人财产》。直,接损失主要》或全部责任无能【。力赔偿30万元又】逃逸的;或造成【重伤:一人全部或》主,要责任并有解释第2!条第2款第1至5】项又逃逸的》    3年6【个月--《4年:6个月 《 《 ,    死亡二【人    全—部责任4《年5年;    主!要,责任:3年4?年    死亡【每增加?。1,。人增加6个》月 《  《 ,。  :重伤五人   【 ,全部责?任3年6个月至【4年;?主,要责任3《。。年至3年6个月 !     死!亡六:人    同等责】任4年5年   】 死亡每《增,加1人增加3个月】   】  造成公共—、,他人财?产直接损《失负全部或主—。要责任?无,能力赔?偿,数额在6《0万元?。    3》年4年?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!加2万元的增—加1:个月 【     具有上述!第(1?)至:(5)种情》形,之一:    《重伤每增一人增加】。3,-6个?月 —    《 具有上述第—(2)至(5—)种情形《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!的    增加1年! ?   》  犯?交通肇事《罪,因逃逸致一人死【亡的 ?   8年9—年每增加1人—死亡增加2-4年】;每增?加1人重伤增加6个!月至1年 】 :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(1)酒后、】吸食毒品《后驾驶?机动车辆的或—者在:道,路,上驾:驶机动?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!。的;  《。  (2)无驾【驶资格驾《。驶机动?。车辆的?;    (—3)明?知是安全装》置,不全或安全》机,件失灵的车》辆而驾驶的;—    (》4)明知是》无,牌证或?者,已报废的《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!    (5)【严,重,超载驾?驶的(6)造—成,恶劣社?会,。影响:的;(7)其—他    可增加】基准刑的10—%以下;同时具有两!种以上情《形的:累计不得超》过基准刑的50【%但已根据相关情】节确定量刑》。起点:和基:准刑的除外 】  《   肇事后保【护现场、抢》救伤者   — 可减少基准刑【2,0%以下  —  同时向公安报告!。。构成自首的减少基准!刑30?%以下 !。    《肇,事逃:逸后:自动投案如》实供述自己罪行认定!为自首的应依法以】较重:法定刑为基准  】  视情决定—减,少基:准刑的10》%以下 》 :     对于】被告人积极赔偿被】害人经济损》失的应当综合考虑】被告人?交通肇事犯罪情节】、伤亡人数、违章的!原因及严重程—度、赔偿数额以【及被害人《谅解程度等情况确】定从宽幅度》  【   有列情形【一般不适用》。缓,刑(1?)事后逃《逸未主?动投案的;(—2):不积极主动赔偿或】未尽力赔偿被害【方经济?损失的;(3)醉酒!驾,车(即血液酒精浓】度超过80mg/1!00ml《)致使发《生重大交通事—故,的;(4)多次【违,反道:路交通安《全法规被《行政拘留的》;(:5)曾因《交通肇事犯》罪被刑事处》罚(6)其他 】   —  故意《伤,害罪  《  一?人轻伤二级》。    1年以下】。、,拘役 》    — 一人轻伤一级  !  12年 【  》   ?一人重伤二级— ,   3--—4年:    ! 一:人重伤一《。级    》4--?5年 —     —特别残忍手段致【一人: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!。疾的    1【。1,年13年(依法应判!处无期徒刑除外)】 —    在》量刑起?点基础上《根据伤害后》果、伤残等》。级,、手段的残》忍程:度等其他犯罪—事实增加刑罚量确】定基:准刑有下列》情形:之一的在以其中最】重伤:情确定量刑起点的】基础上?增加相应刑期确定基!。准刑    增加轻!。微伤1人    增!加1-?2,个月 】 ,   增加》轻伤二级1人  】  增加3-6个月! —    增加—轻伤一级《1人    增加6!-9个月 — ?     增加重】伤二级?1人    增【加1-?2年 】。。    增加重伤一!级1人    【增加2-3》年 —     被—害,人六至三《级,残疾    每【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!个月至一年 】     【被害人残疾》超过三?。级   《 每增加一级残【疾增加1-2年 】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1?。)持:枪支、管制刀具【或者其他凶器—伤害他人  —  (2)》因实施其《他违法活《动而故意伤害—他人   》 (:3)伤害他人要害】部位(4)事先有预!谋    (5)雇!佣他人实施》伤害行为(》6,)报复伤《害他人?    《(7)造成两处【以上重伤或轻伤的】(8)其他可以【从重的   — ,可,增加基准刑的20%!以下;    【基准刑在10年以上!。的可增加基》准刑:的10?%以下;  —  同时具有两种以!上情形的累》计不得超过基准刑】。。的100% —。  — ,   ?   (1)—因婚姻家庭、邻里纠!纷等民间矛》盾激化引《发    》(2)因被害人有】过错或对矛》盾激化?负有:责任:    (》3,)犯罪后积》。极抢救被《害人的(4》)其他可以》从轻的   — 可减少基》准刑的20%—。以下;    基准!刑在10年》以上:的可减少基准刑的1!。0%以下 【。  《   存在下—列情形?之,一的一般不适—用缓刑 《。  : (1)不积—极主动赔偿》或未:。尽力赔偿《被,害方经济损失   !。 ,(2)持有杀伤【。性凶器伤害他人【致人重伤(3—)致二人《以,上重伤或《。多人轻伤(》4):其他 —  ?  : 强奸罪《    《妇,女1人  》  3--6年 !   —  幼女1人   ! 4--《7年 《 ,。 :     情节恶劣!、强奸妇女3人以上!或轮奸妇《女    》1,0--12年 !     幼女!3人以上《、,情节:。。恶劣  《。  12-》-13年依法判处】。无,期,除外 ?    】 公共?场,所强奸妇女或造【成重伤、精神失常】、自杀等    1!1-:-13?年,依法判处无期除【外 :    】 妇女、幼女—每增加?1人   》 ,。增加2-3》年 ? ?     每增【加轻微伤1人  】。 , 增加6《。。个月以下 】 ,。    《 每增?加轻伤1人    !增加1-2年— ?   》  每增加以下【情节之一(刑—法236条)—  :  1、强奸妇【女、幼女情节—恶劣 ?2、强奸《妇女、幼女多人  ! , 3、?。在公共场《所当众?强奸妇女4、二人】以上轮奸《的;    5【、被害人重伤死亡】或其他严重后—果(造成未成年被害!人轻伤?、怀孕、感染性病等!后果的?)    增加2】-3年 】   ?  :。造成被?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!每增加一级残疾  !  增加1-2年 !。     !造成被害《人残疾?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!加,一级残疾 》 ,  增加2》-3年 — :   ?  造成未成—年被害人轻伤、怀孕!、感染性《病等每增1人 【  : 增加23年 !   》 ,。 1、?强奸:怀孕的妇女或已【满14?周岁不满18岁的】少女 ?   2《、强奸?残疾妇?女,、无性防卫能力的妇!女及:老年妇?女    3、利用!教养、监护》、职务、亲属关系】强奸  《  4、对》同一妇女多》次实:施强奸犯罪》    《5、携带凶器或【者采取非法拘—禁、捆绑、侮辱、虐!待,等方式作案 6、】其他    增加基!准刑的2《0%以下;   】 同时?具有两?种以上情形的累【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!100% 【     【1、对未成年—。。人负有特殊职责的】人,员、与未成年人【有共:同家庭生《活关系?的,人员、?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】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!施强奸犯罪  【  2?。、进入未成年人住】所、学生《集体宿舍实施强奸】犯罪   》。 3、?采取暴力、胁迫【、麻醉等《强制手段《实施奸淫幼女犯罪 !   4、》对不满十二周岁【的儿童、农》村留守儿《童、严重《残疾:或者精神智力发【育迟:滞的未?成年人实《施强奸犯罪  【。  5、对同一【未成:年被:害人多?次实施强奸犯罪的】;    6、有】强奸犯罪前科的;】。7、其他可》。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!   ?强奸未成年被害人并!有下列情《节之一的可增加基】准刑:的30%以》下;    同【时具有?两种以上《情形的累计不得【超过基准刑的1【00% 【     对【强奸未成年人的【成年被告人判—处刑罚时一般不适用!缓刑 【 ,    非法—拘禁 ?   非法拘禁一】人犯:罪情节一般未造成】伤害后果的 —   1年以—下、:拘役 【    《 一人重伤二级  !  3年4》年 《  《   一人》重伤一级   【 ,4年5年 》     !致一人?死亡  《  11--—12年 — ,  ?   ?。在量刑起点》的基础上根》据非法拘禁人—数、:拘禁时间、致人伤亡!。后果等其他影响犯】罪构成的犯罪事实】增加刑罚量确—。。。定基准刑    】被害:人每增加1人   ! 增加3个月 】 :   《  每增加24小】时 :   ?增加:1--2个月 !   》 , 每增加轻微伤1人!    《增加1--3—个月  !   每增加轻【伤1人    【增加3--9个月 ! 《     每—。增加重伤1人 【。  :。 增加9《个月--1年—6个月 —     每】增加死亡1人— ,   增《。。加1年6《个月--2年 】 ?     被害【人六级至《三,级残疾每增加—一级残?疾    》。。增加6个月--1年!刑期确定基准—刑,   】  造成被害人残】疾程度?。超过三级的每—增,加,一级:残疾    增【。加1-?-2年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1?)具:有殴打、《侮辱、虐待情节【的增加基准刑的1】0%-?20:%,;  ?。  (2)》国家工?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!拘禁他人的增加【基准:。刑,的,10%-20%【;   《 (3)多次非【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!准刑的?。20%以下; 【   (4)冒充军!警人员、司法人员】非法:。扣押、?拘禁他?人,的增加基《准刑的20%以下;!。  :  (5)为—索取高?。利贷、?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!的债务而非法—拘禁他人的》增加基?准刑的20》%以:下,;   《 (6)持枪支、管!制刀具或者其他【凶器非法拘禁他人】的增:加基准刑的》20:%以下;    (!7)因?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!增加基准《刑的20%以下; !   (8)其他可!以从重处《罚的情形    可!以,从重处罚;同时具有!两种以上情形—的累计?不得超过基准刑的】。100% 【     为索!取合法债《务争取合法权益而】非,法扣押、《拘禁他人《。    《。可减少基《准刑的3《0%以下 】   《  :抢劫罪?    《。构成抢劫 》  :。 4--6年— ? ,  ?。   1、入户抢】劫    2、在公!共交通工具》上抢劫  》  3、抢劫—银,行或者其《他,金融机构   【。 4、?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!巨,。大    5、【抢劫致人重伤、死】亡    6、冒】充军警人员抢劫  !  7、持枪抢劫 !   8《。。、抢劫军用物资【或者抢险、救灾【、救济物《资    1—113年依法应【当判处无期》。。徒刑以上除外— :  》。   在量》刑起点的基》础上根据抢》劫情节严重程度、】抢劫次数《、数:。额、致人伤害后【果等其他影响—犯罪:。构成的犯《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!定基准刑 》   每增》加,轻微伤一人   】 增加?3,--6个月 】     每增!加轻伤一人   】 增:加6--12个【。月   !  每?增加重伤一人  】 , 增加1--3【年 ?。 《。    构》成残:疾的每?。增加一级 》   增加3个【月 ? ?   ?  每增《加一次抢劫犯罪【。行为    —增加:。2--3年 】 :  :。   犯罪数—。额每增加100【0元:    增加1【个月 【    《 量刑起点在十年】以上:有期徒刑的犯—罪数额每增加400!0元    增加】1个月 !。    每增以下】情节之一(刑法第2!63条?)    1、【入户抢劫   【 2、在公共交通】工具上抢《劫    》3、抢劫银》行或者其《他金融机构  【。。  :4,、多次抢劫或抢劫】数额:巨大   》。。 5、抢劫致人重】。伤、死亡   【 6、冒充军警人员!抢劫    —7、:。持枪抢劫    】8,、抢劫军用物资【或抢险救《灾、救济物资—    增加2年】。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(1)【。使用管制《刀具等?危险性工具》抢,劫;  《  :(2)抢《劫后为便于逃脱【而使他人身体受【到,强制的;   【 (3)《预谋抢?劫、流窜《作案或者结伙抢劫】的;    (4)!为,实施其他违法活【动而:抢劫的?;,    (》5)在公共场所当】众抢劫的;》   ? (6)其他可以】。从,重,。的   《 增加基准刑的2】。0,%,以下;基准刑—在十年有《期徒刑以上的可【增加基准刑》的10%以》下;同时《具有两种以上情形】的累计不得》超过基准刑的100!%,  【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(1)【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!亲属财物的;  】。。  (?2)转化型抢劫仅】以暴力或语言相威】胁的;  》。  (3)因生【活所迫、学习—、治:病急需?而实施抢劫》的;    —(4)其他可以【从轻处罚的    !减少基?准刑:的20?%,以下;基《准刑在?十年:有期徒刑以上的【可减少基准刑的1】0%以?。下  】   盗《窃罪   》 入户盗《。窃多次?盗窃:携,带凶器?盗窃、扒窃数额【未达较大起点量【刑起:点为:。3个月拘《役9个月有期徒刑 !   每增加一次作!案或:一,种情形?增加2个月刑期确】定基:准,刑 《 ,     —盗窃数额达2—000元《    《3个月拘役9个月】有期徒?刑每增加《1500增》1个月 】     盗窃【数额达10》00:元不:满2:000元具有下列情!形(解?释第二条《第1至?8项:规定情形)》。。。。    《1.曾?因盗窃受《过刑事处罚2.【。一,年内曾因盗窃—受过行?政,处罚:;3.?组织、控制未—成年人盗窃4.自】然灾害、事故灾【害、社会安》全事件?等期:间在事件发生—地盗窃;《5.盗?窃残疾人、孤寡老人!、丧失劳动能力【人的财物;6—。.,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!亲友财物《7.盗窃救灾、抢】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!贫、移民、救济款】物,;8.因盗窃—造成严重后果—   ?。 量刑起点》为3个月拘役9个月!有期徒刑 —  》   盗窃数—。额,。达5万元的    !3年4年 】  ?   数《额每增加500【0元    增加】1个月确定基准刑】 : ?     》盗窃数额达2—.,5万元有下列—情形    —1组织?、控制未成年—。人盗窃 2自然【灾害、事故灾害【、社会?安全:事,件等事件期间—。在事件发《生地盗窃 3—盗窃残疾人、孤寡老!人、丧失《劳动能力人的—财,物的 4在医院盗】窃病人?或者其亲友财物【 5盗窃救灾抢【险、防汛、优抚【、,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】款物 6《因盗窃造成严—。。重后果的 》   7入户盗【。窃    8携带凶!器,盗窃  《  3年4年 】  》。   数额》在2.5万元以上未!达5:万元的每增加50】00元    【增加1个月 【 , :。 ,    盗窃数额】达40万《元的    —10:11年.每增3【万增:加1个月《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!刑除外 】  :   盗窃数额达】20万元并》。有解释第二条第【(三)?至(八)项规—定情形?之一或者入户—。盗窃、?携带:凶,器盗窃的    】10年11》年数额在2》0万元以上未达4】。0万元的每增加2万!元增加1个月确定基!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!期徒刑的除外 !   》  盗窃《国有馆藏一》般文:物的   》 量刑起点为3个月!拘役9个月》有期:徒刑 —     —盗窃国有《。馆藏一?般文:物二件的    增!加九个月至一年 】 》    《。盗窃国有《馆藏一般文》物,三件或者三级—文物一件的   】 量刑起点为3【年4年; — ,    — 盗窃国有馆藏一】般文:物超过三件》。的每增加一件   ! 增:加9:。个月至1《年确定基《准刑 【     盗窃【国家三级文物二【件的 ?   ?增加1年至1—年6个月 【 ,    》 盗窃?国有馆藏三级—。文物三件《或者二级《文物一件的   】 10年1》1年 《 ?     盗窃【国有馆藏三级文【物超过三件》的每增加一件   ! 增加一年至一【年六个月 !   ?  盗窃《国,有馆藏二《。。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!增加一件    增!加一年?。六个月至二年 【 ?     —盗,窃的文物中包含一】。般,文物的每增加—。一件    加【。3-4个月依法应】当判处无期徒刑【的,除,外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1)盗】窃数:额达到较大以上【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!起点并具有多次【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!带凶器盗窃或者扒】窃等情形    (!2)组织、控制未成!年人盗窃《   ?。 (3)自》然灾害?、事故灾害、—社会安全事件—等突发事《件期间在事件—发生地盗窃》    (4)盗窃!残疾:人、孤寡老》人或丧失劳动能【力人的财物 —   (5)在医】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!。财物的    (】6)盗窃救》灾抢险防汛、—。优抚:、扶贫移民、救【济,。款物    —(7)因盗窃—。。造成严?重后果的;  【  :(8)采取破坏性】手段盗窃造》成公私财产损失的】;    》(9)为违》法犯罪活《动或将?盗窃:财物用?于违法犯《罪活动;  —  (1《0)其他可以—从重处?罚的情形 》 ,。  可增加基准刑】的20%以下;同时!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!累计不得《超过:基准刑的《。10:0%但?已根据?。。相关情?节确定量刑起—点,和,。基准刑的除外— ,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?1)因生活》、治病急需》而盗可?减少基?准刑30%》以下;   — (2?)在案发《前自动将赃物放【。回原处或《归还被害人的可减少!基准:刑的5?0%以下;将部【分赃物放回原处【或归还被害人—的,可按比例减少刑【期; ? , , (:3):。盗窃家庭成员或者】近亲属财《物的:一般可不按犯—罪处理;对确—有追究刑《事责任?必要的可以根据【家属、近《亲属的?谅解程度《减,少基准刑的20%-!50%;    】(4)?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!情形    可适当!减少基准刑》。 》   ?  以数《额巨大或特别巨大】的财物、《珍贵:。。。文物为盗窃目标或者!具有:其他情节《严重的?情,形但:盗窃未遂的应根【据,。相应的犯罪数额和】。情节确定量》刑,起,点和基准刑综合【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!情节后?决定宣告刑 —  —  : 盗窃犯《罪既有?既遂:又有未遂分》别,达到不同量刑—幅度既遂部分所【对应的量《刑幅度较重或—者既、未遂所对应】的量刑?幅度相同的》以既遂部《分确定?基准刑未遂部分【作,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!可,。增加基准刑的4【0,%,以下;未遂部分对】应,的量刑幅度》较重的以《未遂部?分,确定基准刑既—遂部分作为酌情从】。重处罚情节可—增加基准《刑的50%以下【 —    诈骗—。罪    6000!元,    《三个月拘役》9个:月有期徒刑》每增:1500《元增加1《个,月  】   ?利用电信网络—。技术:诈骗达30》00元    3个!。月拘:役9个月有》期,。徒刑数额每增加【1,0?00元增加》一个月 】     6万【元    3年【4年数额每增加【6,000元增加—1个月 【 , ,    诈骗数额达!4.8万元并具有<!关于办理诈骗—刑,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!若干问题的解—释>第二条》规定情形之一—。   ? (一)通》过发送短信、拨【。打电话或者利用互】联网、广播电视、】。报刊杂志《等发布虚假信息【对不特定《。多数人实施诈骗 (!二)诈骗救灾、抢险!、防汛、《优,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!济、医疗《款物的; (三)】以赈灾募捐》名义实施诈骗的【; :(四)诈《骗,残疾:人、老年《。人或: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!物 (五)造成【。被害人自杀、—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!重后果 《   34年数额在!4.8?万元以上未达6【万元的每增加60】00元增加一个【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!     !利用电信网络—技术诈骗达3万【元    3年4年!有期徒?刑,数,。额每增加6》000元《加一:个月 》     【。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诈!骗达2.4万元【并具有关于办理电】信网络诈《骗等刑事案》件适用法律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【第二条第二》。项10条规定 【   1. —造成被害人或其【近,亲属自杀、》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!。严重后?果,的;    —2. 冒充司法机关!等国家机关工—。作人员实施》诈骗的; 》   3. 组织】、,指挥电?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!的;    —4. 在境》外实施电信》网络诈骗的》;    5. 】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!罪受过刑《事处:罚或者二年》内曾:因电信?网络:诈,骗受过?行政处罚的;—。  :  6. 》诈骗残疾人、老年人!、未成年人、—在,校学生、丧》失,。劳动能力人的财物】或者诈骗重病患者】及其亲属《财物的;    7!., 诈骗?救灾、抢险、—防汛、优《抚、: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】、医疗等款物的; !   8.》 ,。以赈灾、募捐等社会!公,。益、慈善名义实【施诈骗的;》 ,   9. 利用】电话追?呼系统等技术手段】严重:干扰公安《机关等部门》工作:的;: ,   10.— 利用“钓鱼网站】”,链接、“《木马”程《序链接、网络—。渗透等隐《蔽技术手段》。实施:诈骗的  》  34年数额在】。2.:4万元?。以上未达3万每增】15:00增加1》个月 】    诈》骗数额达《。50万元的    !10:年11年;》数额每增加5万元增!1,个月依法判》处无期徒刑除—。外 ? ?     》。一、诈骗数额达4】0,万元并具有解—释第二?条第一款第(一)至!(五)项规定情【形之一的《(一)通过发送【短信:、拨打电话》或者利用互联网、广!播电视?、报刊杂志》等发布虚假信息对】不特定?多数人实施诈骗【。 (二)诈骗救【灾、:。抢险、?。防汛、优《抚、:扶,。贫、移?。民、救济《、,医疗:款物的; 》(三)以赈》灾募:捐名义实施》诈骗的; (四)诈!骗残:疾人、老年人或丧】失劳动能力人—的,财,物; (五)造【成被害人自杀、【精神失常《或者其?他,严重后果《  :  :二、实施电信网络】诈骗数额达40万并!具有意见第二—。条第二项《10条规定 —   量刑起点【为有期徒刑10【11年数《额,在40万元以上未】达50?万元的每《增加:1,万元增?加1个?月依法应当判处无】期徒刑?的除外? ?  《  : , ,   (1)多次诈!骗犯罪的; —   ?(2)诈骗集团的首!要分子;    】(3)通过发送短信!、拨打电话或—。者利用互联网、广】播电视、报》刊杂:志等发布虚》假信息对不》。特定多数人》实施诈骗的; 【  : (4)诈骗救【灾、抢险、防—汛、优抚、扶贫【、移民、救济、【医疗款物的;—    《(5)以赈灾—募,捐名义实施诈骗的;!   ?。 (6)诈骗残疾人!、老年人或者丧失】劳动能力《人的财物   【 (7)导》致被害人自杀、精】神失常或《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!    《(8)挥霍诈骗【的财物致使》诈,骗的:财物:无法返还的;—    (9)【为违法犯罪活动而】诈骗或将诈骗财【物用于违法犯罪活】动    (1【0)其他可从重【的    》可,增加基准刑的2【0%以下;同—时具有?两种以上《情形的?累计:不得超过基准—刑的100%但已】根据相关情节确定】量刑起点和基—准刑的除外》 ,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(1》。)案发前自动—归还被害人》可减少基准刑—50%?以下; 《  : (2)《诈骗家庭成》员或近亲《属可减少基准刑20!%-50%;—     3)【因生活所《迫,、学习、治病—急需而?诈骗的?减少基准刑的—30%以下;—(,4,)其他可《以,从轻处罚的情形【    可适当【减少基准刑 !     —以数额巨大》或特别巨大的—财,物为诈骗目标—的或者具有其—他严重?情节、特别严—重,情,节,诈骗:未遂的应根据相【应的犯罪数》额,和情节确定量刑起】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!犯罪未?遂等量刑情》节后决定宣告刑 ! ?     诈骗【。犯罪:既有既遂又有未【遂分别?达到不同《量刑幅?度既遂部分所对应的!量刑:幅度较重《或者既、未遂所对】应的量刑幅》度相同的《以既遂部分》确定基准刑未遂部】分作为酌情从重处】罚情节?可增:。加基准?刑的40%以下【;未遂部分对应的量!刑幅度较《重,的,以未遂部分确定基】准,刑既遂部分作为酌情!从重处?罚情节可《增加基准刑的5【0,%以下 【    》 抢夺罪    1!500元以》上   《 起点?刑拘役?3个:月至九个月徒刑每增!加1千增加1个【月  】   二年内—三次:抢夺且数额未—达1:500元    起!点刑:拘役3个月至九个月!徒刑每增加1—次,增加2个月》 —    抢夺—数额达750元【不满150》。0元并有<关—于办理抢夺》刑事:案件适用《法律若干问》题的解释>第二条】规定之一   【 (一)曾因抢【劫、抢夺或者聚【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!的; (二》)一年?内曾因?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!政处罚的; (三)!一年内抢夺三次【以上的?。;, (四)驾驶机【动车、非机动车抢】夺的; (》五)组织、》控制:未成年人抢夺—的; ?(六)抢夺老年【人、未成年人—、孕妇、携》带,婴幼儿的人、残疾人!、,。丧失劳?动能力人的财物【的; (七)在医】。院抢夺病人》或,。者其亲友财物的; !(八)抢夺》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】、优抚?、扶贫、《移民、救济款物的;! (九)自然—灾害、事故灾害【、,社会安全事件等突】发事:件期间在事》件发生地抢夺—的; (十)导【致,他,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!。等严重后果的  】  :量,刑,起点:为拘役三个月—    ! 抢夺数《额达:。4万:元,的    起点【3年至4年;数额】每增加3500元】。增加一个月 】 ?    抢夺—导致:他人重伤 、自【杀或者数额达—2万元并具有解【释第二条第(三)至!(十)项《规定情形之一—的    (三)】一年内?抢夺三次以》上的:;, (四)驾驶—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抢!。夺的; (五)【组织、控制未成年人!抢夺的; (六)】抢夺老年人、未成】年人:、孕:妇、携?带婴幼儿的人、残疾!人、丧失劳动—能力人的财》物的; (》七)在医院抢夺病人!或,者其亲友《财物的; (八【)抢夺救灾》抢险防汛、优抚、扶!贫移民救济款物的】; (九《)自然灾害、—事故:灾,害、社会《安,全事件等突发—事件期间在》事件发生地抢夺【的; (十)—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!。神失常等严重后果】的    》起点:3年至4年数额【。在2万元以上未达4!万元:的每增加3500 !。元增加一《个月 】    抢夺数额】达30万元的   ! ,起点刑1《0年至1《1年;每增》加2万元《增加一个月 —     !抢夺:导致他?人,死亡:或者数额达15【万元并具有》解释第二《条第(三)至—(,十)项规定情形【之一的  》  起点刑10【。年至11年数—额在15万元以【上未达30万元的每!增加1.5万元【增加一?个月 ?    】 抢夺?。致人受伤每增加【。轻微伤一人   】 增加?二,个月 ?   【 , 每增加轻伤一人 !   ?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!    ! 每增加重伤一人】或者自杀《一人  《。  增加六个月至1!年 《  《   每增》加死亡一人  【  增?加1-2年 】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1)?曾因抢劫《、抢夺或者聚众【哄抢:。受过刑事处罚的;】    (2—)一:年内曾因抢夺—或,者哄抢受《过行政?处罚的;《 ,   (3)一年内!。抢夺三次以上的【;,    (4)【。驾驶机动车、非【机动:车抢夺的;》    (5—)组织、《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!;  ?  (6)抢夺【老年:人、未成《年,人、孕妇、携—带婴幼儿的人—、残疾人、丧失劳】动能力人的财物的;!  :  (?7)在医院抢夺【病人或?者,其亲友?财物的;  —  (8)抢夺救】灾抢险?防汛、优抚、—扶贫移民、》。救济款?物的;   — (9)自然灾【害、事故灾》害、社会安全事【件等突?发事件期间在—事件发生地》抢,夺的;    (1!。0)导致他人精【。神失常等《严重后果的;  】  (11)为吸毒!、赌:博等违法活动而抢夺!的;    (【12)其他可以【从重处罚的》情,形    可—增加基准刑的—。20%以下;同时】具有两种以上—情形的累计不得【超,过基准?刑,。的100%但已根】据相关情节确定量】。。刑起点和基》准刑的除外 】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(1)因生!活所:迫、学习、治病急】需而:抢夺:的;    (2)!案发:前自动归还被—害人财物《(3)其他可—以从轻的  —  可?减少基准刑的30】%以下 】    《 ,职务侵占罪    !。数额6万《元    起点刑】拘役3个月至1【年徒刑增加2万增加!1个月 《   【  数额100万】元    起点刑5!至6年数额不满90!0万:元增加?15万元增加1【个月;数《额超过?900的超》过部分?增加30万元增【加1个?月 ? ?   ? , 有下列情形—之一    (一)!侵占:用于预防《、控制突发传染【病疫情等灾害的【款物:。的; ?   (二)侵占】。救灾、抢《险、防?汛、优抚、》扶贫、移民、—。救济、医疗款物【。;   《 (:三)严重影响生产经!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!损失:或者影响恶劣—的,;  ?  (四)多次职】务侵占的《。;,    (五)在】企业改制、破—产、重组过程—中进行?职务:侵占的;   【 (六)为违—法犯罪活动而实施或!。。将职务侵占的财【物用于违法活动的;!    (七)其他!可以从重处》罚的情形  —。  增加基准刑20!%;同时具有两种以!上情形的累计不【得超过基准刑的【100% 》 :     敲诈!。勒,索罪    —二年内三次敲—诈勒索且数》额未达?400?0元    量刑】起点是刑拘役3【。个,。月至9个《月徒刑增加一次增】。加2:个月 】   ? 4000元  】。  量?刑起点是刑》。。拘役3个月至9【。个,月增加1《500元增加1个月!  【  : 数额达20—00不满40—00元并具<—关于办理敲》诈勒:索刑事案件适—用,法,律若干问题的—解释>第二条—情,。形之一的    】(一)曾因敲诈【勒索受过《刑,事处:罚的; (二)一】年内曾因敲诈—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!; (三《)对幼、残、老【或,者丧失劳动》能力人敲诈》。勒索的; (—四)以将要实施放】火、爆炸等》危,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!故意杀人、绑架等严!。重侵犯公民人身【权利犯罪相》威胁敲诈《勒索的;    】(五:)以黑恶势力名义】敲诈勒索的;— (六)利用—或者:冒,充国家机《关工:作人员、军》人,、新:闻工作?者等特殊身份敲诈】勒索;    (七!)造成其他》严重:后果的    【量刑起点是刑拘【役3个月至9个月徒!刑 《。     敲诈!勒,。索数额?达6万元的》    起》点刑3年至4年【;每:增加5000元增加!1,个,月.  !   ?敲诈勒索数额达4.!。8万元并具有解释第!二条:第(:三)至(七》)项规定情形之【一的 ?。   (三)对未】成年人?、残疾人《、老年人或者丧【失,劳动能力《人敲诈勒索的—; :(四)以将要实施放!火、爆炸等危—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!故意杀人、绑架【等严:重侵犯公民人—身权利犯罪相—威胁敲?诈勒索的;(—五)以黑恶势—力名义敲诈勒索【。的; (六》。),利用或?者冒充国《家机关工作人员、军!人、新闻《工作者?等特殊身份》敲诈勒索;》(七)?造成其他严重—后果的    【量刑起点是3至4年!徒刑:数额在4.8—万元以上未达6万】元的每增加30【00元?增加:一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刑 — ,  》。   敲诈》勒索数额达到4【0万元?的  ?  量刑起点是1】0至11年》;每增加2万元增】。加1个?月 《     【敲,诈,勒索:数额:达32万元并具有解!释第二?条第(三)至(【七)项规《定情:形之:。一的:   ? 量刑起点是10至!11年数额》在32万元以上未】达40?万元的每《增加1万《元增加1个月. 】     !敲诈勒索致人—受伤每?增加轻微伤一人  !  :增,加二个月 !     每增【加轻伤一人    !增加3-《6个月 —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1)以非法》手段获取他人隐【私勒索他《人,财物:的;:    (2)以危!险方法制造事—端进:行敲诈勒索的;【    《(3)敲《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!以上以?犯罪:数额确定量刑起【点并具有多》次敲诈勒索情—形的;    (】4)曾因敲》诈勒索受过刑事处】罚的;  》  (5)一年【内曾因?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!罚的;    (】6)对?未成年人、残疾人、!老年人或丧》失劳动能力人敲诈】勒索的;  —  (7)以—将要实施放火、爆】炸等危害公共安全】犯罪或者《故意杀人、绑架等】严重侵?犯公:民,人身:权利犯罪相威胁敲】诈勒索?的;  《  (8)以—黑恶势力《名义敲诈勒索的;】 ,   (9)—利用或者《冒充: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!。军人、新闻》工作者等特殊身份】敲诈勒索的; 【   (10)造成!其他严重后果的; ! , , (11《)为违法犯罪活动】而敲诈勒索或将敲诈!勒,索的财?。物用于违法犯罪活】动的;   —。 (12)其他  !  可增《加基准?刑的2?0%以下《    同时—具有两种以上—情形的累《计,不,得超过基准刑的10!0,%但已根据相—关情节确定量刑【起点和基准》刑的:除外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1)敲诈勒索近!亲,属的财物获》得谅解仍有必要认定!为犯:。罪的可减少基准【刑的1?0%-50%;  ! ,。 (2)被害—人对敲诈勒索—发生:。存在过错可减—少基准刑的30%以!下;(3)因生活】所迫、学习》、治病急需》而敲诈勒索的可减】少,基准:刑的20%以下【;(4)其他  】 , 可适当减少基准刑!  【 ,  妨害《公务罪     】 构成妨害》公务罪在《3个月拘役至—9个月有期徒—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!点 《   》 , 在:量刑起点基础上【根据妨?害公务造成的后【果、情?节,严重程度等》其他犯?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!定基准刑  —。  每增加轻—微伤一人《  :。  :增加1-3个月【确定基准刑 !     每【增,。加,轻伤一人    增!加3:-6个月《确定基?准刑 》 ,     毁损财!物数额每增》加,二千:元   《 增加1-2个【月确定?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 》妨害公务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】或严重后果的—  :  增加六个月至】。一,。年刑期确定基准刑】 《 :   ? 其他?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!形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1)严《。重,扰乱公共秩序的【;,  :。  (2)煽—动群众?阻碍依?法执行公《务、履行《职责的;   【 ,(3)采取持—械、聚众围攻等暴力!、威:胁手段的;  【  (?。。4)妨害公务造成】恶劣:。社会影响的;  】 , (5)其他—      可增】加基:准刑20%以下 】  —   公务》人员:执行公务行为—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!刑20%以下 【 ,。 《 ,   聚众斗殴罪】。    聚众斗殴一!次犯罪情《节一般的量刑—起点为有期徒—刑1年?至1年6个月—  【  :。 在量刑起》点基础上根据—聚众斗殴人数、次】数、伤害后果—等其他影响犯—罪构成事实增加【。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!   每增加轻微伤!一人   》 ,增加3?至6个月《确定基准刑 【     】每增:加,轻,伤一人    增加!6个月至1年 【 : ? ,  : 每增加聚众斗殴一!次    增加6】-9个月确定基准】刑 《 ,     双【。方,。人数达到5人 【。   每增加3人】增加1?-2个月 !   ?  聚众斗殴造成交!通,。秩序混乱《的    》增加6个月至1【年 【    《其他可以增加—刑罚量的情形 【 《 ,    《1.多次聚斗;【 2.人《数多、规模大、社】会影:响恶劣;《    3》.在公共场所—或交通要道造成【社会秩序混乱的;】    4.—持械聚众斗殴的【  :  量刑起》点为3至4年徒刑幅!度内:确定量刑起点 【   【  上述情形中在量!刑起点的基础上根】据,人数、次数、伤【害后果等增加刑罚量!确定基准刑 — ,  每增加上述一】项情形或同种—情形一次 》  : 增加?六,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 【    》 每增加轻微—伤一人 《   增加》3-6个月确定基准!刑 【    《每增加轻伤一人【  :  增加6个—月,至1年 《 : :     每增加聚!众斗殴一次  【  增加《6-9个月确定【基准刑 !    聚众斗殴】单方人数超过—10人    每增!加三人增加1—-3个月 【     严】重扰乱社会秩—序造成恶《劣社会影响  【。  增加《六个月?至一年 【。。     —其他可以增加刑罚】量的情形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1】)聚众斗殴一方10!人以上的首》。要分子;    (!2,)聚众斗殴致公私】财物:损毁直接经济损失数!额较大、巨大—的首要分子和—积极参加者;  】  (3)斗殴【一方没有互殴—故,意有斗殴故意一方】的,首要分子和积—极参加者;(4)组!织未成年人的—;(5)带有—黑社:会性:质的;(6)—其他    可【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:下; ?   同《时具:有两种以上情—。形,的累计不得超过【基准刑的100% !     !4、:因民间纠纷》。引发的聚《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20%以—下 【    寻衅滋事】罪,  :  (1)随意【殴打他人情节恶【劣的;  》  :(2)追逐、拦截、!。辱骂、恐吓他人情】节恶劣的;    !。(3)强拿》硬要或任意损毁【、占用公私财物情】节严:。重;    (4)!在公共场《所起哄闹事造成【场所秩序严重混【。乱的   》 构成寻衅滋—事犯罪的在1年至2!年有期徒刑幅—度内:确定量刑起》点 》    》 纠集他人》3次以上实施前【。款犯罪严《重破坏社《会秩序  》  5至6》年,徒刑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点 】 : :     根—据次:数、:伤害后果、强拿【硬要他?人财:物或任?意损:。毁、占用公》私财物数《额等犯罪事实增加】。刑罚量确定基准刑】:    》每增加轻微》伤一人    【。增加2?-3个月确定—基准刑?; 《 ?  :  每增加轻伤一人!。  :  增?加3-9个月确【定基准刑 !    《 每增加引起—精神失常一》人   《 增加?6个月?至1年确《定基:准刑 ?     !每,引起:自杀造成重》伤、死亡1人   ! 增:加一:年至二年《确定基准刑 —。     !随意殴?打他人追《逐、拦截、》辱骂、恐吓》他人强拿硬要或任】意,毁损、占用公私财】物三次以上的   ! 每增加一次增【加1:。。-3个月确》。定,基准刑 】  :   强拿》硬要他人《财,物,或者任意《损毁、占用公私【财物价?值每增加2》0,00元    增加!1个月?确定基准刑; !     【每增加寻衅滋—事犯罪一次》   ? 增加6-9个月】刑期确定基》准刑  !。。   其他可—以增:加刑罚量的》情形 《 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1!),带有黑社会性质【的;  《  (2)纠集未】成年人寻《衅滋事的;(3)其!他    可以增】加基:准刑的20%以下】  【   掩饰隐瞒犯罪!所得、犯罪所得【收,。益罪    具【有下:列行为之《。一构成掩饰、隐瞒犯!罪所得、犯罪—所得收益罪》的    (—1)掩饰、隐—瞒犯罪所得》及,其产生的收益数【额,达到6000元的 ! ,  (2)一—年内曾因掩饰、【隐瞒犯罪所得及其】产生的收益行—为受过行《政处罚又《实施掩?饰、隐瞒《犯罪所得《及其产生的》收益行为的   】 (3)掩饰、隐】瞒的:犯罪所得系》。电力设备、》交通:设施、广播电视设施!。、公用电信设施、】。。军事设施《或者救灾、抢—险、优抚《、扶贫、《移民、救《。济款物    (4!)掩饰、隐瞒行【为致使上游犯—罪无法及时查处【并造成公私财物损】失,无法:。。。挽回的    【(5)实施》其他掩?饰、隐瞒犯罪所【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!为妨害司《。法机关对上游犯【罪进:行,追究的   — (6)明知是非法!获取计算机信息数】据犯罪获取的数据】、,非,法,控制计算机》信息系?统犯:罪所:。。获取的?计算机信《息系统控制权—而予以转移、收购、!。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!方,法掩:。饰、隐瞒违》法所:得数:额达到5《000元的》  :。  (7)明知是非!法狩猎的野》生动物而收购—数,量达:到50只《。的    (8)明!知是盗窃、抢劫、】诈骗、抢夺的—机动车而实施下【列掩饰、隐瞒行为之!一的买卖、介绍【买卖、典当、拍【卖、抵押或者用其】抵债;拆解、拼装】或者组装;修—改发动机号》。、车:辆识:别代号;《。更改车身颜色或者】。车辆外形;提供或者!出售机动车》来历凭证《、整车合格证—、号牌以及有—关机动车的其—他证明和凭》证;提供或者出售】伪造、变《造的机?动车来历凭证—、整车合格》证、号牌以及有关】机动车的其他证【明和凭证    】在3个月《拘役至6个月有【期,徒刑幅度《内确:定,量刑起点 》 ?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1)犯》罪数额每增加30】00元增加》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;    (2】)掩饰、《隐瞒的犯罪》所得系电力设备、】。交通设?施、广播电视设施】、公用电信设—施、军?事设:施或者救灾、抢险、!优,。抚、:扶贫、?移,民、救?济款物的犯罪数额】每增加1500【元,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定基准刑;》   ? (3)每》增加前款第(—4)、(5)项情】形之一?的增:加一个月至三个【月刑:期,确定基准刑; 【。   (4)明知是!非法获取计算—机信息系统数据犯】罪,所获取的数据、【非法控制计算机【信息系统《。犯罪所获取的计算】机信息系《统控制权而予以掩饰!、隐瞒违法》。所,得数:额每增加1500元!增加一个《。月刑期确定基—。准刑;? ,  : ,(5)收购非法狩猎!的,野生:动物超过50只的每!增加30只》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。。定,基,准,刑;    —(6)掩饰》。、隐瞒盗窃》。、抢劫?、,。诈,骗、抢夺《。的机动车数量—每增加一辆或价【值,总额每?增加:1,0万元增《加三个月至六个【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    【(7)?其他可以增加刑【罚,量的情形 》   在确》定量刑起点》的基础上《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!影响犯?罪构成的犯罪事实】增加刑罚《量确定基准刑;已】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!刑起点的除》外 《  《   掩《饰、隐瞒犯罪—所得及其产生的【收益:具,有,下列情形之一—    (1)掩】饰、隐瞒犯》罪所得及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】总额:达到10万》元的;    (】2)掩饰、隐—瞒犯罪所《得及其产生》的收益?十次或?者三次且价值总【额达到5万元的;】。    (》3)掩饰、隐瞒的】犯罪所得系电力【。设备、交通设施【、广播电视设—施、公用电信—设施、军事设施【或者救灾、抢险、】优抚、扶贫》、移民、救济款物】价值总额达到5万】元的;    【(4)掩饰、隐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!无法及时《查处并造成公—私,。财物:。。重大损失无法挽【回,或其他?严重后果《的,;    (5)实!施其他?掩饰、隐瞒》犯罪:所得及其产生—的收益行为》严重妨害《司,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!以追究的;》。   ? (6)明知是非法!获取:计算机信息系统【数据犯罪所获—取的:数据、非《法控制计算机信【息,系统犯罪所获取的】计算机信《。息系统控制权而【予,以转移、收购—、代为销售》。或者以其《他,方式掩饰、》隐瞒违法所得—数额达?到5万; 》   (7)—掩饰、隐《瞒盗:窃、抢?劫,、诈骗?、抢夺?的机动车五辆—。或者价值总额达到】50万元的》    在三年至】四,。年有: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《量刑起点 【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: (1)犯》罪数:额每增加3万元增】加,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;    (2)!掩饰、?隐瞒犯罪所得及【其产生的收益十次】以上且价值总额不满!10万?元或者三次以上且价!值总额达《到5万元不》满1:0万元?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一!个月: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    】(3:)掩饰、《隐瞒:的,犯罪所?得系电力设》备、交通设》施、广播电视设【施、公用电信设施、!军事设施或者—救灾、抢险、优抚】。、,扶贫:、,移民:、救济款《物的:每增:加1.?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!期确定基准刑;  !  :(4)每增加前款第!(,4)、(5)项情】形之一的增加—四个月至《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,;    》(5)明《知是:非法获取《。。。计算机信息系统【数据犯罪所获取的】数据、非《法控制计《算机信息系》统犯罪所获取的【计,算,机信息?系统控制权而予以】掩,饰、隐瞒《。违法所得数额每增加!1.5万元增加【。。一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:; :  : (6)掩饰、隐瞒!盗窃、抢《劫、诈骗、抢夺的机!动,车数量每增加一辆】或价值总额每增加】1,0万元?增加三个月至六个】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:;,  :  (7)其—他可以增《加刑罚量的情形 】   在确定量刑起!点的基础《上,。根据犯罪数额等其】他影响犯罪构成的】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!确定基准刑》;已根据相关情节确!定量刑起点的除外 !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,1)多次掩》饰、隐瞒犯罪所【得、犯罪所得收【益或以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得、犯【罪所得?收益为业《的;:    (2)【一年内曾因掩饰、隐!。瞒犯罪所得、犯【罪所得收《益受:过行政处罚的; 】   ?(3)曾因掩饰、】隐瞒:犯罪所?得、:。犯罪所得《。收益:罪受过刑《。事处罚的《;  ? , (4)明知上游】犯罪行为较重—的;:    (5)犯】罪对象涉及国—。家安全、公》共安全?或重大公《众利益的;   】。 (6?)其他可以从—重处罚的情形—  :    具有左表情!。形之一的《可增加基准刑2【0%以下但已—根据相关情节—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!刑的除外;》同时:具,有,两种以上情形—累计不得超》过基准?刑的100% 【    】 ,符,合最高人民法院<】关于审?理掩饰、隐瞒犯【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!益刑事案件适用【法,律若干?。问题的解《释>第?一条:规定的(如下)  !  (?一)掩饰、隐瞒【犯罪所得及其产生】的收:益价值三《千元至一万元—以上;    【(二)一年内曾【因掩饰、《隐瞒犯罪所得及【其产生的收益行【为受过行政处罚【又实施掩饰、—隐瞒犯罪所》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!为的;    (】三)掩饰、隐瞒【的,犯,罪所:得,系电力设《备、交通设施、【广播电视设施、公用!电信:设,施、军事设施—或者救灾、抢—险、防?汛、优抚、扶—贫、移民、救—济款物的;》  :  (?四)掩饰、隐瞒【行为致?使上游犯罪无法及】时查处?并造成公私财物损】失,无,法挽回?的;    (【。五)实施其》他掩饰、隐瞒犯罪所!得及:其产:生,的收益行《为妨害?司法:机关:。对上游犯罪进行【追究的    明】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!动物而收购数量达】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!饰、隐?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!。罚   《 认罪、悔罪并退】赃,、退:赔且具有下》列情:形之一的可认定情】节轻微免予》。刑事处?罚;:。。确有必要判处刑罚】可减少基准刑的【20%-50%【   ? (:1)具有法定从宽】处罚情?节;(2)》为近亲属掩饰、隐】瞒犯罪?所得及其《收益且?系初:犯、偶犯的;—(3)其他情节轻】微情形?    行为人为自!用而掩饰《、隐瞒犯罪》所,。得刚达到6000元!标准认罪、悔罪并】退赃、退赔一般可不!认为是?犯罪;确《。有必要追《究刑事责任》可减少基《。。准,刑的20%-60%!    ! ,走私:、贩卖、运》输、制造毒品罪【    《  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、》制造毒品犯》罪在下列相》应的幅度内确—定量刑起点    !具有:刑法第347—条第二款规定的五种!情形:。之一    (一】)走私、贩卖—、运输、制造鸦片一!。千克以上、海洛因】或者甲基苯丙胺五】十克以上或者其【。他毒品数量大 【(二)走私、贩卖】、运输、制造毒品集!团首要分子; (三!)武装?掩护走?私、贩?卖,、运:输、制造毒品—的; (四)以【暴,力抗拒检《查、拘留、逮—。捕情节严《重的; (》五)参?与有组?织的:国际贩毒《活,动的 ?   量《刑起点?为有期徒《刑,十五年?依法: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!。上刑:罚的除外 》 》    走私、贩卖!、运输、制造—鸦片二百克、—海洛因或者》甲基:苯丙:胺十:克或者其它毒品【。。数量:较,大的    —在7:至8年徒刑幅—度内确定《量刑起点《 《   《  以下《情形之一应》当认定为刑》法第三百《四十七条《第四款规定的—“情节严重”   ! (:。一)向多人贩卖毒】品或:者多次走私》、贩卖、《运输、制造》毒品的;    (!二)在戒毒场—所、监?管场所贩卖毒品的】;    (三)向!在,校,学生贩卖毒品的; !   (四)—组,织、利?用残:疾,人、严重疾病患【者、怀孕或者正在】哺乳自己婴儿的【妇女走私、贩卖、】运输、制《造毒品的; —   (五)国【。家工作人员走私、贩!卖、运输《、制:造,毒品;    (六!)其: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!  : 在三年至四年有期!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点《  【   走私》、贩卖、运输、【制造鸦片四》十克:海洛因、甲》基苯丙胺《二克以?下或者?其它相当《数量毒品的   】 在三?个,月拘:役至九个《月,有期徒?刑 ?。     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!根据犯罪次数、【人次、毒品》数量等增加刑罚量确!定基:准,刑    海—。洛因、甲基苯丙胺】十,克以上不满五十【克的    每【增五克增《加1年 !    二》克以上不满十—。克的 ?   每《增一:克增加4个月 ! :    《 情节严重》的,。。    每增加一克!增加五个《。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每增加一人、】一次或者一种情节】严重情形的增加六个!月 《     鸦片!。二百克以上不满【一千:。克的    每增一!百克增加《1年 《 ,     【四,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!的 :   每增二—十克增加4个月 】 ,     情!节严重的    】  增加五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每】增加一人、一—次或:者一种情节严重情形!的增加六个月 】 : ,     其—他可以增加刑—罚量的情形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1】)具有解释第四条】规定情形《之一的; 》   (2》)组织、利用—、教:。唆未成年《人走私?、贩卖、运》输、制造毒品的;】   ? (3)向未成年】人出售毒品的;  !。  (4)毒品再】犯;:    (5—)其他可以从重处罚!的情形   —。。 ,具有左表情形之【一的增加基准刑【。的10-30%但已!。认定为“情节严重”!的除:外;同时具有两【种以上情形》的累计不得》超过基准刑的10】0%: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:(1)受雇运输毒品!的;    (2)!有证据证《明毒品含《量明:显偏低的;   】 (3)存在数量引!诱,情形的;    】(,4)其?他可以从《。轻处罚的情形   ! 有下列情节之一】的可减少基准刑的】30%以下 【 ?     走私【、贩卖、运输、制】造其他毒品》的按:比例折算为海洛因的!数量后根《。据前述规定确定【量刑起?点和基准刑涉及【两种以上毒品的可将!不同种类的毒品【分别折算为海—。洛,因的数量《。以折算后累加的【毒品总量作》为量刑的依据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