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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:苏省高级人》。民法院关于常见【犯罪的量刑》。指导意见实》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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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江苏?省高:级人民?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!量,刑指导意见实施【细则
》
【苏高:法〔:2017〕》148号
【
各市!中级人民法院—、徐州铁路运输法院!、各基层《人民法院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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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最!高人民法院对—关于常?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!见(以下简称量刑指!导意见)进行—了修: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!的要求我院根—据刑法?。修正案?(九:)及近?年来新出台的司法】解释、?规范:性文件?结合修订后的—量刑:指导意?见在全面总结经【验的基础《上修订完《善了江?苏,省高级人民法—院く关于常见犯【罪,的,量刑指导意见—〉实施细则》。(以:下,。简称实施细则—)经我院《审判委?员会研究并报最【高人民法院备—案现:。将修:订后的实施细则【印发给你们请各级法!院高度重视量刑规范!化工:作认真组织好修订后!实施细则的》学习培训《和贯彻实施》实施中遇到的重【大疑:难问题要及时层报我!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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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】苏省高级人民—法院
】
2017!年8月7日》
】 为进一》步规范刑罚裁—量权实现《量刑:均衡公正提升刑事司!法,公信力根据刑法【、刑事司法解—释以及最高人民法】。院〈关于常见犯罪的!量刑指导意》见,〉等规定结合—我省:审判工作实际制【定本实?施,细则
《
】一、量刑的》指导原则
【。
【1.量刑应当以【事实为?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!据犯罪的事实、性】质、情节和对于社】会的危害程度决【定判处的刑》罚
【 , 2《.量刑既要》考虑被告人》所犯:罪行的轻重又—。。要,考虑被告人应负刑】事责任的大》小做到罪责》刑相适应实现惩罚】和预防犯罪的目【的
】 3.》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!。济的刑?事政策做到该宽【则宽当严《则严宽严相济—罚当:其罪确保梭判法【律效果和社》会效果的统一—
》
4—.量:刑主客观、全面把】握不同时期不同地】。区的经济《社,会发展?和治安形势的—。变化确保刑法—任务的实现》;对于同一地区【同,一时期案《情相近或相似—的案件所到处—的,刑罚应当基》本均衡
! 二、量刑的!基本方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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量】刑时应以定性分【析为主定《量分析为辅依次确】定量:刑起点、基》准,刑和宣告刑
【
1!.量刑步骤》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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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。1)根据《。基本犯罪构成—事实在相《应,的法定刑《幅度:内确定量刑》起点省法院》在一定时期内—。可根据治安形势和经!济发展状况》的需要在关于—。常见犯罪的量刑【指导意见规》定,的幅度范围内适当】调整量刑起点
!
,
— (2—)根据其他影响犯】罪构成的犯罪数【额、犯罪次》数、犯?罪后果等犯罪—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!础上增加刑罚—量确定基准刑
【
— ? (3—)根据量刑情—节调节基《准刑并?综合考虑全》案情:况依法确定宣告刑】
》
, 2.量刑】情节:调节:基准刑的方》法
—
, (!1)具有单个量刑】情节的根据》量,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!接对基?准刑进行调节
!
】 ?(2)具有多种【量刑情节的一—般根据各个量—刑,情节的调节》比例采用同向—相加、逆向相减的】方法调节基准刑但】对于同时《具有刑法总》则规定的未成年人】犯罪、老年人犯罪、!限制行为能》力的精?神病人犯罪、又聋又!哑的人或者盲人犯】罪防卫过当、避险过!当、犯?罪预备、犯罪未遂、!犯罪中止从犯、胁】从犯和教《唆犯等量刑情—节,的先适用该量刑情】节,对基准刑进行调【。。节在此基础》上再适用其他—。量刑情节进行调【节
】 , 》 (3)被告人犯数!罪同时具有适—用各个罪的立功【、累犯等量刑情节的!先用各个量》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!准利确?定个罪所应判处的】。刑罚再依法实行【数,罪并罚?决定执行《的刑罚
》
:
3.确!定宣告刑的方法
!
! (1)量刑情!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!。果在法定《刑幅度内且罪责【。刑相适应的可以依】法确定为宜》告刑;如果具有应】当减:轻处罚情节的应【当在法定最》低,刑,以下确定《宣告刑
】。
: : ? (?2)量刑情节对基】准,刑的调节结果在法】定,最,。低刑以?下具有法定》减轻处罚《情节:且罪责刑相适—。应的可以依法确【定为宣告刑;只有】从轻:处罚情节《的可以确《定法定最低刑为宣】告刑但是根据案【件,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!民,。。法院核准《也可以在法》。定刑以下判处刑罚
!
— 》。 (3)量刑【情节对基准》刑的调节结》果,在法定最高刑以【上的:可以:依法确定法定—最高刑为宣告刑
!
《。 ?。。 《 (4?)综:合考:虑全案?情况独任审》判员或合《议庭可以在》20:%的幅度《内对调节结果—。进行调整确定宣【告刑调节后的结【果仍然罪责》。刑不相?适应的可以提交审】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!告刑:
! 《 (:5)综合全案犯【罪事实和《量刑:情节:、依:法应当判处无期【徒刑以上刑罚—、管制或者单处附加!刑的应当依法适用】。。
! : (6)宣【告刑为三年以下【有期徒?。刑、拘役并符—合,缓刑适?用,条件的可《以依法宣告缓刑【;犯罪情节》轻微不需要》。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!。刑,事处罚?
【。。 , 4.从》宽处罚限定规则【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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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本细】则有明确规》定或具备法》律规定的减轻处罚】情节外最终确定的宣!告刑一般不应—低于基准刑的4【0%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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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三、常见量》刑情节的适用
!
— 量刑时要充分【考,。虑各:种法定和酌定—量刑情节根据案【件的全部犯罪事【实以:及量刑情节的不【同情形依法》确定量刑情节的【适用及其《调节: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!、毒品犯罪等严重危!害,社,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!宽的:幅度时应当从—严掌握;《对犯罪?情节较轻的犯罪【应当充分体》现从宽具体》确定各个量刑情【节的调节比例时应】当综合平衡调节【幅度与实际增减【刑罚量的关系—确保罪责《刑相适应对于—基准刑在《三,年以下?的可适用相应幅度】。内的:较,高比例?;对于基准》刑在十年以上的可适!。用相应幅度内的较低!比例
【
《 1.对于未—成年人犯罪应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】人,对,犯罪的认识能—力、:实施:犯罪:行为的?动机和?目的、犯罪》时的年龄是否初【犯、偶犯、悔罪表现!、个人成长经历和】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!从宽处罚
》。
,
,
! , (1)已满—。。十四周岁不满十六】周岁的未成年人犯】罪减少基准刑的3】。0%-6《0%:;
】 【(,。2,)已满十六周岁不】清十八周岁》的未成年《人犯罪减少基准【刑的1?0%:-50%;
】
! (3《)未成年被》告人多次实》施违:法行为的或》酗酒、赌博屡—教不改的《。或曾因淫乱、色情】、吸毒等违法—行为披处《罚或教育过》的一般透用从宽幅度!的下限;
【
,
? (】4)未成《年,被告人一贯表现【。良好无不良》习惯的或被教唆【、利用、诱》骗犯罪的一般适用】从宽幅度的上—。。限;
》
? 【 (5)未成年【被告:人身心成长曾受【严重家庭暴力—等其它客观》因素:影响的可以》在本条?规定从宽《。幅度:。的,基础上再减少—基准刑的1》0,%,以下但?减,少基准刑的最终幅】度不得高于60%】。
,
】 2.对于已满七十!五周岁的人故意犯】。罪的根?据犯罪时的年龄、】犯罪性质、》情节和社《会危害程《度等情况《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30%以下;过【失犯:罪的:可,以减少基准》。刑的:2,0%-50%—
— 3.对【于限制刑《事责任能力》的精神病人综合考】虑犯:罪性质、精》神疾病的严重程度以!及犯罪时精神—障碍影响《辨认控制能》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30%—以,下
! 4.对于—又聋又哑的人—或者:盲,人犯罪综《合考虑犯罪的性质、!情节、后果》以及聋哑或视力残】疾影响其辨认—控制:能力的程度决定从轻!幅度
?
!。 (1)【。又聋又哑的》人或者盲人犯罪【的可以减《少基准刑《。的40%以》下;:犯,罪,情节较?轻的可以减》少基准刑的40%】以上或者免予刑事处!罚
】 (2!。。)聋:、哑、视力》或听力存在严重障碍!的可以减少基准刑】的,20%以下
【
—。 5.对于防卫过!当或紧急避险过当】的综:合考虑危害后果的】大小、危害后果与必!要限度的差》距、被防卫行为或】被避险情况危害性】程度等?因素确定从宽幅度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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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— (1)轻微】过,当的可以《。。减,少基准?刑的50%-7【0%;一般过当的】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40?%-60%;严重】过当: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30%》-50%
】
,
《。 (2【)轻微?过,当或一般过当—并具有其他法定从宽!处罚:情,节的可以免予刑【事处罚
—。
— 6.对于预备犯综!合考虑预备犯—罪的性质、手段、】准备程度《等情况确《定从宽?的幅度
《
】。 》(1)?实施故?。。意杀人、故意伤害(!致人重伤、死亡)、!强奸、抢劫、—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!炸、投?放危险物质、绑架等!严,重破坏社《会秩:序犯罪的《可以:减少基准刑的4【0-60《%
《
【 (2)实施!其他犯?罪的可以减少—基准刑的50%【-7:0%;其中没有造】成损害后果不—。需要判处刑罚的可】以免:予,刑事处?罚
?
《 《 《。。(3)预备》。行为:情节显著《轻微危害不大的可】不认为?。是犯罪
《
《
《 7.?对,于未遂犯综合—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!。。程,度、:造成损害的大—小、犯罪未》得逞的原因等情【况可:以比:照既遂犯确定从寬的!幅度
】 — :(1)实行》终了的未遂犯造成】。损害后果的可以比】。照既:遂犯减少基准—刑的20%以下;】未造成?损害后果《或者犯罪《情节轻微《的可以?比照既遂犯减少【基准刑的10%-】30%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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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2)未实行—终了:的未遂?犯造:成损害?后果:的可以比照既遂【犯减少基《准刑:的1:0%-30%;【未造成?损害后果或者—犯事:。情节轻微的》可以比照既》遂犯减少《基准刑的20—%-:50%
! 8.对于中!。止犯综合考虑—中止犯罪的阶—段、是否自动放【弃犯罪、是否有【效防:止犯罪结果发生、】自动放弃犯罪的原因!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!。大小:等情:。。况,确定从宽的》幅度
【
— ?(1)在犯罪预【备阶段自《动放弃犯罪》的可以减少基—准,刑的60%-80】%;:
:
,
:
】 (2)在》犯罪实?行阶段自动放—弃犯罪钓可以—减,少基准则的3—0%-60%—;
—
《 《 (3)中止—犯罪并?且没有?造成损害后果—。的应当?免,。予刑事?。处罚
【。
9.对于!共同:犯罪应当綜》合考虑被《。告人在共同》犯罪中的地位、作】用等情况《。确定增减基准—刑的幅度
【。
》 (1】)对于共同》犯罪中?作用相对较小的主】犯一般可以》减少基准刑的20%!。以,下;共同犯罪中有】。。数个:主犯的对各被告人可!。依其作用《。相对:大小确定不同的等】次比:照,本条规定分》别量刑每《等次相差《幅,度不超过10—%
—
, 【 (2)对于从犯根!据其在共《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!等情况可以臧—少基:准,刑,的20%-50%】;犯罪较轻的减少】基,准刑的50%以【。上或者依法免—除处罚
】
, , 《 :。 (3)《同一案件《中有数个《从犯的可依其作【用大小确定不同的】等次比照《本条规定分别量刑每!。等次相差《幅,度不:超过:10%即出现多个】从犯时各个从犯之】间从轻?幅,度的选择《差,异不超过《。10%
【
】 (4)》教唆:。。不,满十八周《岁的人犯罪所—犯罪行?较轻:或者未造成严—重损害的《可以增加基》准刑的10%—-3:0%;所犯》罪行较重或者—造,成,严重:损,害的可以增加基【准刑的20%-【40%
》
! (5)对于胁!从犯:可以:根据犯罪性质、【被胁迫的程度—。。、实:行犯罪?中的作用等》情况减少基准刑的4!0,%-60%;作【用较小并具有其【他法:定从宽处罚》情节不需《要,判处刑罚的可以免】予刑事处罚
—
【 1?0,.,对于自首情节—应当综合考虑投【案的动机、时间、方!式、:罪行轻重以及悔【罪表现等情况—确,定从宽的幅度犯罪】情节特别恶劣、【犯,罪,后果特别严重、被告!人,主观恶性深、人身】危险性大或者—在,犯罪前即为》规避:法律:。、逃:避处罚?而准备自首等可以不!从宽处罚《的除外
】
— (1)犯【罪事实或者犯—罪嫌疑人未被司法】机关发觉主动、直接!投,案构成自首的—。可,。以减少基准刑的20!。%-40%;
【
《
— (《2,)犯罪事《实或者犯罪嫌—疑人已被司》法机关?发觉但犯《罪嫌疑人尚》未受到调《查谈话、讯问—。、未被宣布》。。采取调查措施或者】强制:措施时主动、直接】投案构成自》首的可以《。减少基准刑的10%!-30%;》
! (3【)犯罪嫌疑人被告人!如实供述司》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!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!的或判决确定的罪】行不同以自首论【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20%以下;
【
— — ,(4)并非出于被告!人主:动而是经亲友规劝】、陪同投案》或者:亲友:送,去,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!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的20》%以下;
!
? (【。5)罪行尚》未被司?法机关发《觉仅因形迹可疑【被有关组织或司法】机,关盘问教育后主【动交待自己的罪【。刑构成?自首的以《及其他类型的—自首可以减少基【准刑的20》%,以下;
】
《 《 (6)犯罪—嫌疑人?自动投案并》如实供述自己的【罪行后又翻供但在】一审判决前又能如】实供述的可以减【少基准刑《的10%以下;【
【 : (7)自!。首情节减轻比—。例根据基准刑折【合的刑期一》般不超过《4年依?法免除处罚的不受】此限;
】
!(8:)有本条第》(1)至(5)【项,自首情节且犯罪较】轻的可以减》少基准形《的40%以上—或者依法免除处【罚
【 , 11》.对于坦白情—节综合考《虑如实供《述罪行的阶段、程】度、罪行轻》重以及悔罪程—。度等情况《确定从寬《的幅度
! 《 , ?(1)如实供述【自己罪行的可—。以减少基准刑的20!%以下;
【
》 》 (2)如》实供述司法机关【尚,。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!行的可以减少基【准别的10%一30!%;:。
,。
》 【 (3)《。因其如实供》述自:己罪行避免特别【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!减少基准刑的3【0%-50%
】
《 1》2. ?对,于当庭自愿认—罪的根据犯罪的【。性质、罪行的轻重】以及悔?罪表现等情况—确定从宽的幅度可以!减少:基准刑的1》0%以下依法认定自!首、坦白的除外
!
?
《 13. 对于立】功情节应当综合考】虑立功的大小—、次数、内容、来】源、效?果以及?罪行轻重等情况确】定从宽的幅度犯罪情!节特别?恶劣、犯罪后果特别!严重、被告人主【。观恶性深、人身【危险:性大或者在犯罪前】即为规避法律、逃】避处罚而准备—立,功等:可以不从寬处罚【的除外
】
? (1)!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!基准刑?的10%以下—;具有下《。列情:形,之一的可《以,减少:基准刑的10%-】20%一般不超过二!。。。。年,
《
: : ①被检举人可】能判处?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】经查证属实的—;
《
,
《 ②揭发多人犯罪!经查证属实的;
】
— ③提》供侦破多个》案件的重《要线索经查证属实】的;
【
《 ④协助司法机【关抓获多名犯罪嫌】疑人的;
【
— ,⑤同时具《有揭发他人》犯罪、提供侦破其】他案件重要线索、协!助司:法机关抓获犯罪【嫌疑人等多个立【功情节经查》。。证属实?的
—。。
》 《。。(2)重大立功的基!准刑在三年以下【可以:减少基准刑的—30%-《50%;基准—刑在:三年以上《十,年以下?可以减少基准—刑的3?0%:-40%;基—准刑在十年》以,上可以减《少基准刑的20【。%-30%;—所,犯罪行?较轻的可以械少【基准刑?的50%以上或者】依法免除处罚—
:
】 ? (3)重大立功】线,索系犯罪嫌疑人、被!告人在彼羁押—期间从他人处获得】的可适当减少本条】规定的从宽幅度
!
】14.对于退赃、】退,赔,的综合考虑犯罪【性质退赃、退赔【行为对损害》结果所?能弥补的程度退赃、!退赔的数额及—主动程度等情况【确定从寬的幅—度,
! (—1)退赃、退赔的】可以减少《基准刑?的30%以下;其】中抢劫等严》。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!的应从严掌握一【般可以减少基准【刑的20《%以下?。
?
:
— (2)—积极配合《办案机关追缴赃【款赃物未造》成较:大经济损失》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的10%以下】;司法机关依职权追!缴赃款?、赃物一般不予【从轻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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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!(3)共同》犯罪中部分被告【人退赃?、,退赔:的仅对退赃》、退赔?。的被:告人予以从宽
】
!。 ?(4)主动退—赃、退?赔的一般适用—从宽:幅,度的上?。限;被?动退赔的一般适用】从宽幅度的》下限
【。
, 1》5. 对《予积极赔《偿被害人经济损失】并取得谅解的—综合考虑犯》罪性质、赔偿—数额、赔偿能力以】及认罪、悔罪程度等!情况确定从宽—的幅度当事人根【据,刑事诉讼法笫二百七!十,七条达?成刑事?和解协议的》除外
【
: 》 (?1):积极赔偿全》部经济损失并—取得谅解基》准刑:。在,三年以下的》可以减少基准—刑,的40%以下—;,。基准刑在三年以上十!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25》%以下;《基,准刑在十《年以上的《可以减少《基准利的15—%以下
【
!。 ,(2:)积极赔偿部—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!解的可?以按赔偿数额的比】例减少基准》刑
》
】 (?3)被告人经济能】力有限但能多方【筹款:、借款积《极赔偿被害》人经济损《失并取?得谅解?的可在相《。。应幅度内靠近上限】从,轻
《
】。 (4》)积极赔偿但没有】。取得谅解的基准刑】在三年以下的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30%以下;—基准刑在《三,年以上十年以下【的可以减《少基准刑的2—0%:以下;?基,准刑在十年以—上,的可以减少基—。准刑的10%以【下,
【 (5!。),尽管:没有赔?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!。减少:。基准:。刑的2?0%:以下;犯罪较—重的可以《。减少基准刑的—。1,0%以下;但黑【恶势力?犯罪的除外
【
! (6)—有,能,力赔偿而拒不赔偿的!可以增加《基准刑的30—%以下
》
?。
】 (7)其中抢劫】、强奸等严重危害】。社会治安犯罪的【应从严?掌握
《
【 16.《对于当事人根据刑】事诉讼法第二百【七,十七条达成》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!。考虑犯罪《性,质,、赔偿数额、赔礼道!。歉以及真诚悔—罪等情况《可以减少《基,。准刑的5《0,%以:下;犯罪较轻的可以!减少基准刑》的50%以上—或者依法《免除处罚
!
17.对!于累犯应《当综合考《虑前后罪的性质【、刑罚执《行完:毕或赦?免以后至再》犯罪时?间为长?短以及前《。后罪罪行大小等情】况,可以:。增加基准《刑的:10%-《40%但一般—不少:于三个月《后罪与前《罪属同?种罪行或者比前【。罪性:质严:重的:可以在前款基础【上再增加基准刑的】1,0%:以下:但增加基准》别的最终《幅度不得高于—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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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8.对于有前科】的综合考虑前—科的性质、》次数、?时,间间隔长短、处罚轻!重,等,情况可?以增加基准刑的10!%以:下但前科《犯罪:为,过失犯罪和未成年】人犯罪的除外对【于既构成累》。。。犯同时?。另,有前:科的应依照》本细则規《定分别?适用
【
1—9.对于犯》罪对象为老年人【、未成?年人、残疾人、孕】妇等弱势人》員的综合考虑—。犯罪的性质、犯【罪,的严重?程度等?情况可以增》加基准刑的20%】以下常见罪名个罪中!对此:。另有:特别规定的》。依照个罪《規定适用《。
《
》 20.对》于在重?大自然灾害、预防】、控制突发》传染:病疫情等灾害期【间故意犯罪的—根据案件的具—体情况?可以增加基》准刑的20%以下】同时:以救灾款物等为犯】罪对象的增加—基准刑的20%【
》
四、【常见犯罪的量刑
!
《 在根—据本细则规定确【定量刑起《点的基础上》。要根据具体犯罪构】成事:实的:社会危害程度准确】确定:所应:增,加的刑罚量》和基准?刑;对于同时具有】两种:以上:犯罪构成要件事【实的一般《应当以危害》较重的?一种犯罪构成—要件事实作为确【定量:刑起:点,。的基:本犯罪构成事—实其余犯罪构成事】实则作为增》加刑罚量的事—实在量刑起》点的基础上确—定基准刑
【
】。 (一)交通】肇事罪
【
—。1.具有《最高人民法院く关】子审理交《通,肇事刑事《案件:具体应用法律若干】。问题的?解释〉(以》下简称解释)规【定的下?列情形之《。。。一依:法应: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!下确定量刑起点和】。基准刑
—
! (1)死亡【一人成重伤三—人负事故全》部责任的在一年六】个月至二年有—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,起点;?负主要责任的在一年!至一年六个月有【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】
【 :。 (2【)重伤四人负事故】全,都,责任:的在二?年至二年六个月【有期徒?。刑幅度内确》定量刑起点;—负主要责任的在【二年六个月至二年】有期徒刑幅》度确定量刑起点
】
】。 (3)】死亡三人负事故同】等责任的在一—年六个月《至二年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定《量刑:。起,点,死亡人數每增加【一人增加三》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
,
:
【 , (《。4)造成公共—财产或者他人财产】直接损?失负事故主要—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!赔偿:数额在30》万元的?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!、,拘役幅?度内确定量刑起【点,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!加1万元《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
! — (5)重—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!任井具有《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!。。(,。一)至(六)项规】。定的情形《之一的在《。一年至一年六—个,月有期徒刑幅度【内,确,定量刑起点》;负:主要责任的在一【年以:下有期?徒,刑、拘?役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
】 ? (—6)具有上》述笫(1)》至,(5)?。种情形之一》重伤人数每》增加一人增加—三个月至六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【
:
《 2.具有解!释规定的《下列情形《之一、依法应当在】三年以上《七,年以下有期徒刑【幅度内确定量—刑起点?和基准刑
【
:
《 (—1)交通运输肇事造!成死亡?一人或者重伤—三人负?事故全部或》者主:要责:任又逃逸的;或【者死亡三《人负:事故同等责》任又:逃,逸的;或者造成公共!。财产或者他》。人财产直《接损失负《事故主?要或者全部责任【无能力赔偿数额【在30万元又逃【逸的;或者造成重】伤一:人、负事故全部或】者主要责任并具【有,解释中第二条第【二款:第(一)至(五)】项规:定情形之一又逃【逸的在三年六—个,月至: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!幅度内?确,定量刑起点》
! (2【)死亡二人》负事: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!至五年有期徒—刑幅度?内,确定量刑起点—。;负:主要责?任的在三年至四年】有,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,刑起点死亡》人数每增加一人【增,加六个月刑期—确定基准《刑,。
,
?
? 》 (3《)重伤五人负事故】全部责任的在三年】六个月至四年—有期徒刑幅度内【确定:量刑起点;负主要】责任的?。在三:年至三年六》个月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定量刑》起点
》
— 《 (4)死亡—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!的在四年至》五年有?期徒刑幅度》内确定量刑起点【。死亡人數每增—加,一,人增加三个》月,刑期确定基准刑
】
— ? (5)造】成公共财产或—者,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!事故全?部或者主要责任【无能力赔《偿数额在6》。。0万元的在三年【至四年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无!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!2万元增加一个月】刑期确定基》准,刑
【 — (?6):具有上述第(1)】至(5)种情形之一!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!增加三个月至—六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:
《
》 (7【)具有上述第(【2)至(5》)种情?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!节的增加一年刑【期确:定基准刑《
》
? 3.犯交通【肇事:罪因逃?逸致一人《死亡的?在八年至九年有【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,起点每增加一—人死:亡增加二年至—四年刑?期确定?基,准刑;?。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!六个月至一年—刑期:确定:基准刑
》
》 4.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!准刑的?10:%以:下但已根《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!起点:和基准刑的除—外,;同时具有》两种以上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!基,准刑的50%
】
?
— , (1)酒—后、吸食毒品—后驾驶机动车—辆的: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!动车追逐《竟驶情节《恶劣的?。;
】 (】2)无驾驶资—格,驾驶:机动车辆的;
】
:
: 《 ,。 (3》)明知是《安,全装置不《全或者安全机—件失灵的《旧机动车辆而驾【驶的;
! : , , (》4)明知是无牌证或!。者已经报废》的机动车辆両驾驶】的;
! 【(5)严重超载驾驶!的;
! (】6)交通肇事造成恶!劣社会影《。响的;?
! (7)其!他可以?从重处罚的情—形
【 5.交通】肇事后保《护现:场、抢救伤》者的可以减少—基准:刑的20%》以,下同时向公》安机关报《告构成自首的—减少基准刑》。的30%以下
】
【 6:.交通肇事逃—逸,后自动投案如—。实供:述自己罪行》认定为自首》的视:情况:决定减少基》。。。准刑的10%—以下
》
《 : 7.对于》被告:人积极赔偿被害【人经济?损失的应《当综合考《虑被告?人交:通肇事犯罪情节【、,伤亡人数《、违:章的原?因及严重程度、赔】偿数额以及》被害人?谅,解程度?等情况确定从款幅】度
—
8—.有下列《情形之?一的一般不适用缓】刑
! ?。 : (1)交》通,肇事后逃逸未主动】投案的;
!
: : 》(2)不积极—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!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!的,;
—
? (【3)醉酒驾》车(即?。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!超过80mg/1】00ml)致使【发生重大《交通事故的;—
! ? (4)多—次违反道路交通【安全法规被行—政,拘留的;
!
】 (5?。)曾因交《通,肇事犯罪被刑事【处罚的;
—
:
》。 , : (6)共他不适!用缓刑?的,情,形
:
?
】 (二)故意伤】害罪
! 1.构成故】意伤害罪的接下列不!同情形在《相应的?刑罚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点
】
,
》 ? (1)《故意伤害他》人身体致《一人轻伤二级—的,在一年以下》有,期徒:刑,、拘役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;致一人轻伤!一,级的在一年》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刑起点【
《
》 ? (2)故意【伤,害他人身《体致一人《重伤二级的在三【年至:。。四年有期《徒刑幅度内确—定,量刑起?点;致一人重伤一级!的在四年《至五年有期徒刑【幅度:内确定量刑》起点
》
】 ?(3:)以特别残忍—。手段致一人重伤造成!六,级严重残疾的在十一!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依?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!以上刑罚的除—外
】 : 2.在《量刑起点《的基础上《根据伤害后果、伤】残等级、手段的残忍!程度等其他影响【犯罪:构成的犯罪》事,实,增加刑罚《量,确定基准刑有下列】。情形之一《的在以?其中最?重伤情确《定量:刑起点的基础—上,。增,加,相应刑期确》定基准?刑
】 : : (1)—增加轻微《伤一人的增加一个月!至二:个,月刑期确《。定基准?刑
?
》 【(2)增加轻—伤二级一人的增加】三,个月至六个》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增加轻伤】一级:一人的增加六个月至!九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《刑
! 》 (3)《增加:。重伤二级《一人的?增加一?年至二?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增加重伤一级!。一人:的增加二《年至三年刑期—确定基准刑》
】 —(4)造成》被害人六《。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!一级残疾增加六个】月至一年《。刑期确?定基准刑;造成被害!人残疾程度》超过三级的》每增加一级残—。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到!期确定基准刑—
】 (【5)其他可以增加】刑罚量的情》。形,。
【。。 3.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可以增加】基准刑的20—%以下;基》准刑在十年有—期徒刑以上的可以】增加基准刑的10%!以下;同时具有两种!以上情形的累—计不得?超,过基准?。刑的100%—
! : (1)—持枪支、《管制刀具或者其【他凶器伤害他人【的;
—
》 (2)因!实施其?他违法?活动二故意伤—害他人身体的;【。
】 《 (3)》伤害他人身体要【。害部位的;
!
】 (4)》事先有?预谋的;
】
: 【 (5)雇》佣他人实施伤害【行为的;《
》
》 《(6)报复伤害【他人:的;
》
】 (7》)造成两处》以上重伤或轻伤的;!
:
?
《 (8)其!他可:以,从重处罚的情形
!。
4!.,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可】以减少基《准刑的?。20%以下;基【准刑在十《年有期徒刑以上的】可以械少基准刑的】10:。%,以下
! , ? (1)因【婚姻家庭、邻里纠】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!发的;
》
》 (2!)因被害人对引发犯!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!化引发犯罪负有【责任的;
】
》 《 (3)犯罪—后,积极抢救被害—人的:;
—
》 (》4):其他可以从轻处【罚,的,情形
—
《。。 5.存在—下列情?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!。缓刑
《
?
》 (》1)不?。积极主动赔》偿或者未《尽,力,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!的;
—
《 》 (2?)持具有杀伤性凶】器伤害他人身—体,致人重伤的;
!
《 》 (?3)致二人以上重】伤或者多人轻—伤的;
—
— ? , (4)《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!形
:
》 】(三)强奸罪
【。
,。
》 ?1.:构,成,强奸罪?的,根据下列不同情【形在相应的》幅度内确定量—到,起,点
:
?
》 《 (1)《强奸妇女《。一人的在《三年至六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奸淫幼女—一人的在四年至【七年有期《。徒刑: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
?
【 (2【)强奸妇《女,情节恶劣、强奸【妇,女三人或者轮奸妇】女的在十年至十【二年有?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刑起点;!在公共场所当众【强奸妇女或者强奸造!。成被害人重伤、精神!失常:、自杀等其他严重后!果,的在十一年》至十三年有期徒【刑,幅度内?确定量?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!无期徒刑以上—刑罚:的除外
—
【奸淫幼女情》节恶劣或者奸—淫,幼,女三:人的在?十二年十三年有【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依法应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!刑罚的除外》
:
— 2.在量刑【起,。点,的基础上根据强【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!节恶劣程度、强【奸人数、致人—伤亡后果等》其他影响《犯罪构成的犯罪事】实增加刑罚量—。确定:基准刑?
《
《 》 (1)《强奸妇女《或,者,奸淫幼女每增—加一:人增加二年在三年】刑期确定基》准刑
》
?。 》。 (2》)每增?加,轻微伤一《人增:加六个?月以下刑期确定基】准刑
】 : (3)!。。每增:加轻伤?一人增加《一,年,至二年?刑期确定基》准刑:
?。
】 (《4)每增加》刑法第二百》三十六条第三款【第(:一):至(五)《项规定情《形之一的增》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!定基准刑《
:
?
!(5)造成被害人】六,。级至三级残》疾每增加一级—残,疾增加一年》。至,二年刑?期确定基准刑;造成!被害人残《疾程度?超过三级《。的每增加《一级残?疾增加二年至—三年刑期确》定基准刑
》
— (6!)造成未成年—被害人轻伤》、怀孕、感染—性病等后果的—每增加一人增加二】年至三年《刑期确定基》。准刑
】。。 : : , (《7)其他可以—增加刑罚量的—情形
! ?3.有下《列情形?之,一的可以增加基【准刑的20%以【下;同时具有两种以!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!过基准刑《。的100%
—
【 (【1)强奸怀孕的妇】女或:巳满十四周岁不满十!八周岁的《少女的;《
!。 :。 (2》。)强奸残疾》妇女、无性防卫能】力的妇?女,及,老年妇女的;
】。
— (3)!利用教养、》监,护、:职务、亲属》关系强奸的》;
】 (】4)对同一妇—女多次实施强奸犯】。罪的;
《
《。
? : (5)携带!凶器或?者采取非法拘—禁、捆绑、侮辱、虐!待等方式作案的【;
》
— : (6)其他可】以从:重处罚的情》形
】 ?4.强奸未成年被】害人并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可以增—。。加基准刑的30%】以,下;同时具有—。两种以?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!过基准刑的1—。00%
《
《。
, — (1)》对未成年人》负,有,特殊职责的人员【、,。与未成年人有共同】家庭生?活关系的人员、国家!工作人员或者冒充】国家工?作人:员实施强奸犯罪的;!
! 》(2)进入未成年】。人住所、《学生集?体宿舍?实施:强,奸犯罪的;》
! (3)采!取暴力、胁迫、【麻醉等?强制手段实施奸【淫,幼女:犯罪:的;
【
》。 ? (:4)对不满十—二,周岁的儿《。童,、农村留《守,儿童、严重残疾【或者精神智力—发,。育迟滞的未成—年人实施强》奸犯罪的;》
?
》 (【5)对?同一未?成年被?害人多次实》施,强奸犯罪的;
【
?
【 , , (6)有强奸【犯罪前科的;—
— — (7)其他可以!从重处罚的情—形
:
:
5】.对强奸未成年人的!成年被?告人:判处刑罚时一般【。不适用缓刑
】
? 】(四)非法拘禁【罪
—
: 1.非—法拘禁一人犯罪情】节一般未造成—伤害后果的在一年以!下有:期徒刑、拘役幅【度为确定量刑起点
!
— 2、》非法拘?。禁犯:罪情节一般致一人重!伤二:级的在?三,。年至四年《有,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:点;致?一人重伤《一级的在四年—至五年有《。期徒刑幅度》内确定?量刑起点
【
3】.非法拘禁致一人】死亡的在十一—。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》量刑起点
!
4.在量!刑起点的基础—上根据非《法,拘禁人数、拘禁【时间、致人》死亡后果等其他【影响犯罪构》成的犯罪事实增加】。刑罚量?确定基准《刑
—
— : (1)《被害人每增加—一人增加三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
!
?
?。 》 (:2,)非法拘禁每—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!一个月至二个—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
《
:。
【 《(3:)每增加《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!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:则
—
— (4)每增加!轻伤一人增加三【个月至九《个月刑期确定—。基准刑
—。
— 《。 (5?)每增加重伤一人增!加九:个月至一年六—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刑,
,
!。 (6—。)每增加死亡一人增!加一年六《个月至二年刑期确】定基准?刑
【 , 《 (7)造成】被害人六《级至三级残疾每【增加一级《残疾:增加六个月至一【年刑期?确定:。基准刑;造》成,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!三级的每增加一级】。。残疾增加《一年至二年刑期确】。定基准刑
》
】 ? :(8)其他可以增】加刑罚量的情形、
!
,。
》 5.有下列情!形之一?的可以从重处—罚;同?时具:有两种以《上情形的累计—不得超过基准利【的100%
!
? (1!)具有殴打、—侮辱、虐待》情节:的增加基准》。刑的10%》-20%;
】
,
【。 (2)国家机!。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!非法:拘禁:他人的?。增加基准刑》的10%-2—0%;
【
? : , ? (3)多次非法拘!禁他人的《增加:基准别的20%以】下;
《
,
:
,。 (!4)冒?。充军警人员》、司法人员非法扣】押、:拘禁:。。他人的?增加基准刑》。的2:0%以下;
—
,。
,
— : : (5)为》索取高利贷》、赌债等《法律不?予保护的债务二非法!拘禁他人的》增加基准刑的—20%?。以下;
—
》 (【6)持枪支、管【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!。非法拘禁他人的增】加基:准刑的20%以【下,;
?
《 — :(7)因参与传销】非法拘禁他人—的增:加基准刑的20【%以下;
【
,
【 ?(8)其他》。可以从重处罚的情】形
》
? 6.为索取合!法债务争取合—法权益而非法—扣押:、拘禁他人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】。的30?%以下
【
【 : (五?)抢劫罪
—
:
1.】构成抢?劫罪的在《四年至六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
】 ? 2.具有刑—法第二百六十三【条第(一)至—(八)项规定情形】之一的在十一年至】十三:年有:期徒刑?。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!期徒刑以《上刑罚的除外—
! 3.在量》刑,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!劫情节严重程度【、抢劫次数、—数额、致人伤—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!。罪构成的犯罪事实】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!刑
《
,
】 (1)每增加轻!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!。至,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
—。
? (2)!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!六个月至《一年刑期确定基【准刑
》
【。 (3)【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!一年至?三年刑期确定基准】刑;构成残疾的每增!加一级?再增加?三个:月刑期确定》基,准刑:
:
?
》 (4)每】增加一次抢劫—犯罪行为《的增加二年至三【年刑期?确定基?准刑
《
! (5》)犯罪数额每增加1!000元增加一【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;量刑—起点在十年》以,上有期徒刑》。。的犯罪数每每增加】4000元增加一】个月刑?期确定基准刑
!
— 》(,6)每增加》刑法第二百》六十三条第(—一)至(《。八)项规定情形【之一的增《加二年刑期确—定基准刑
【
,
: (!。7,)其他?可以增加刑》罚量的情形
【
《 ? ,4.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可以增加基准刑【的,。2,0,%以下?;基准刑在》十年: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!。增加基准刑的10%!以下;同时》具有两种以上情形】的累计不得超过基】准刑的100%【
》
》 : (?。1)使用管制刀具】等危险性《工具抢劫的;
】
》 (2!)抢劫后为便于逃】脱而使他《人身体?受到强制的》;
《
:
《 (3)】预谋抢劫、流窜作】案或者结伙抢劫的】;
》
? (】4)为实施》。其,他违法活动》而,抢劫:。的;
《
?
》 (5)在】公共:场所当众抢劫的;】
,
【 ? (6)其他可!以从:重处:罚的情形
》
,
?
5.有】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可以减少《基准别的20%以】下;基准刑》在十年有期徒刑【。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:1,0%以下
—
— ? (1)抢劫】家庭:成员或?者近亲属财物—的;
》
》 》 (2)转化型抢劫!仅以暴力《或语言?相威胁的;
—。
— 》 (3)因生活所!迫、学习、治—病急:需而实施抢劫的;】
【 : , (4)其他!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!
【 ? (》六)盗窃罪
【
:
—1.根据盗》。窃,数额和相关》情节在下《列对应的《刑罚幅度内确—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!
— (!1)入户盗》窃、多次盗窃、【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!数额未达较大起【点的在?三个月拘役至九【个月有期徒刑幅【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】每,。增加一?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!增加: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
?
,
盗窃!数额达?2000元》的在: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!有期徒刑幅度内【确定:量刑起?点数额每增加150!0元:增加一个《月刑期确定》基准:刑,
:
— 盗窃数额—达1000元不满2!0,00元并具》有最:高人:民法院、最》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!办理盗窃刑》事案件适用法—律若干问题》的,解释:(以下简称》解释)第二条第(】一):至,(八:)项规定《情形之?一的在?三个月?。拘役至九个月有期】徒刑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—点
】。 ?盗窃:国有馆蔵一般—。文物的在三个月拘】役至九个月有—期徒刑?幅度内?确定量刑起点注【目国有馆藏一般文】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!至一年刑期确定【基准刑
【
— (2—)盗:窃,。。数额达?5万元的《在三:年至四?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!定量刑起点数—额每增加5000元!增加:一个月?刑期确定基准刑
】
?。
》 盗窃数《额达2.5》万元并具有解—释第二?。条第(三)》至(八?)项规定情》形之:一或者入《户盗窃、携》带凶:器盗:窃的在三年至四【年有期徒刑》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数额在2—.5万元以上未【达5万元的每—増加5?000元增》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—刑,
】 盗窃国有—馆藏一般《文物三件或者三级】文物一?件的在三年至四年有!期徒刑幅《度为确?定量刑起点盗窃国】有馆藏?一般:文物: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!件増加?九个:月至一年刑期—确定基准刑;—盗窃国家《。三级文物二件的增加!一年至一年六—。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到
】
? 》 (3)盗窃数【额,达40万元的在【十年至十一年—。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数每每増】加3万元增》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《。基准刑依法》应,当判处?。无,期徒刑的《除外
! 盗《窃数额?达20万元并具【有解:释第二条第》(三)至(八)项规!定情形之一或—。者入户盗《窃、携带凶器—盗窃的在《十年至十一年有【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数额在—20万元《以上未达40万元】的每:增加2?万元增加一个—月,刑期确?定基准?刑依法?应当判处《无期徒刑的除外
!
【 盗窃国有》馆,藏三级?文物三件或者二【级文物一件的在十年!至十一年有》期徒刑幅度内—确定量刑起点盗【窃国有?。馆藏三级文物超【过三件的《每增加一件增—加一年至一年六【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!物超过一《件的:每,增加一件增加—一年六个月》至二年刑《。期确定?。基准刑;盗窃—的文物中《包含:一般文物的》每,增加一件增加三个月!至四:个月刑?期确定基准刑依【法应当?判处无期徒》刑的除外
【
【2.以数额巨—大或特别巨大的财】物,、,珍贵:文物为盗《。窃目标或者具有其】他情节严重的情【形但盗窃未遂的应根!据相:应的犯罪《数额和情节确定量】刑,起点和?基准:刑综:合,考,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!节后决定宣告—刑
:
,
《 : :3,.有下列情》。形之一的可以增加】基准刑?的20%《以,下但已根据相关【情节确定量》刑起:点和基准刑》的除外?;,同时具有两种—以上:情形: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!刑的10《。。0%:
【 (1!),盗窃数额《达到:较大以?上以盗窃数额确【。定量刑?起点并具有多次【盗窃、入户盗窃【、携带凶器盗窃或】。者扒:窃等情形的》;
【 】(2)组织》、控制未成年入【盗窃的?。;
—
, 【 (3)自然灾害、!。事故灾害、》社会安全事件等【突发事件《期间在?事件发生地盗—窃的;
《
,
! ?(4)盗窃》残疾人、孤寡老人或!者丧失劳《动,能,力人的?财物的;
【
,
》 (5)】在医院盗《窃,病人或?其亲友财物的;【
《
,
】 (:6)盗窃救灾、【抢,险,、防汛、优抚、扶】贫、移?民、救济款》物的:;
【。 》。 , (?7)因盗窃造成【。严重后果的;
】
! (8)采取】破坏性手《段盗窃造《成公私财产损—失的
! ? (》9)为违法犯—罪活动而盗窃或将盗!窃的财物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】的;:。。
:
【 , 《(10)其他可以】从重:处罚的情形
【
》 4.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!少基准?刑
:
,。
《 》 (1)因【。生活、治《病急需而盗窃的【可以减少基》准刑的30%—以下
《
》 【(2)在案发前【自动将赃物》放回:原处或归《。还被害?人的可以减》。少基准刑的》50%以下;将部】分赃物?放,回原处?或归:还被害人的》可,按比例?减少刑期
》
》 ? (—3,)盗窃家《庭成:员或者近《亲属财物的一般【可不按犯罪处理;】确有必要追究刑【事责:任的可以根》据家属、近》亲属:的谅解程度减—少基准刑的2—。0%-50%—
》。
【 (4)》其他可以从轻处罚】的情:形
—
:。 ?5.盗窃《犯罪既有既遂又有】未遂分别达到不同法!定刑幅度的》先,。决定未遂部分是否减!轻处:罚,确定未遂部分—对,。。应的量?刑幅度再《与既遂部分进行【比较既遂部分所【。对应:。的量刑幅度》较重或者既、—未,遂部分所对应的量】刑幅度相同的—以既遂?部分确定基准刑未】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!处罚情节《增加基准《别的40%》以,下,。;未: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!度较重的以未遂部】分确定基准刑既【遂部分?作为酌情从》重处罚?情节增?加基准刑的》50%以《下
》
》 (七)诈!骗罪
?
,。
》 1.根—。据诈骗数额和相关情!节在下列对应的刑】罚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点和基准刑【。
! (1)】诈骗:。数额达6000【元的在三个月—拘,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数额每增加150!0,元增加一个》月刑期确定基准刑
!。
— 利用电—信网络技术手段【实,施,诈骗数额达3—000?。元的在?三个月拘《役至九个月有期徒】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起点数额】每增加1000元】增,加,一个:月刑期确定》基准:刑
】 【(2)诈《骗数额?达6万?元的在三年至—四年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定?量刑起点数每—每增加6000【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!定基:准刑
》。
》 诈骗数额达4.!8万元?并具:有最高人民法院【、最高人民》。检察院〈关于办【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!应用法律若》千问题的解释〉【(,以下:简称解释)第二条】第一:款第(一)至(五】)项规定情形—之一的在三年至【四年有期徒》刑幅:度,内确:定量:刑起点?数额在?4.8万元》以上未?达6万?元的每增加3—000?元增加?一,个月:刑期确定《基准刑?
】 利用电信网【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!数额达3万》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!期徒:刑,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数额每增加60】00元增加》一,个月刑?。期,确定基准刑
】。
:
利用【电信网?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!数额:达2.4万元并【。具有最高人民法院、!最,高人:民检察院、公安【。部〈关于办理—电信:网络诈骗等刑—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!问题的意见〉(以】下简称意《见)第?。二条第(二)项【规定:十种情形之一—。。的在三年《至四年有《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:刑,起点数?额在:2.4万元以上未】达3:万,元的每增《加1500元增加一!个月刑期《。确,定基准刑
—。
?
— (3》),诈骗:数额达50》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一!年有: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数额每增【加5万元增加一【个月刑?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!。当判处?无期徒刑的除外
】
】 诈:骗数:额达40万元—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!一款第(一)至(五!)项规定《情,形之一?的,;,。实施电?信网络?诈,骗犯罪?数额达40万元【并具有意见第二条第!(二)项规定十种情!形之一的《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!徒,刑幅度为确定量刑】起点数额在40万】元以上未达50万元!的每增加1万—元增加一个月刑【期确定基《准,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!徒,刑的除?外
》
》 2:.以数额巨大或特】别巨大的《财物为?诈骗目?标的或者具有其【。。他严重情节、特别】严重情节《诈骗未遂的应根【据,相,应,的犯罪数项》和情节?确定量刑起点—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!罪,未遂等量刑情节后】决定宣告刑
!
3【.有下列《情节或?意见第二条第(【二)项?规,。定十种情形之一的可!以增加基《准刑的20%以下、!但已根据相关情【节确定量《刑起点和基准刑【的,除外:;同时具有两种以上!情形的累《计不得超过基—准刑:的100《%
! ? ?。(1)多次诈骗的】;
》
— (2)诈】骗集团的首要分子】;
?
:
: 【 (3)通过—发送短信、》拨打电话《。或者利用互联—。网、广播电》。。视、報刊《杂志等发《。布虚假信息对—不特定?多数人实施诈骗的;!
?
? : ? (4)诈骗】救灾、?。抢险、防《。汛、优?抚、扶贫、移民、】救济、医疗款物【的
》
,
, , 【(5)以《赈灾募捐名义—实,施诈骗的;
—
】 (6)】诈骗残疾人、老【年人或者丧失—劳动能力人的财【物的;?
】 (7】)导致被害人自杀、!。精,神,失常或者其他—严重后果的》;
《
,
! (8)《挥霍诈骗《的财物致使》诈,骗的财?物无法返还的;【
【 :。 (9)为!违法犯罪活动而诈骗!或将:诈骗的财物用—于违法犯罪》活动的;
!
: ? 《(10)其》他可以从《重处罚的情形—
,
!4.:有下列情形》之,一的:可适当减少基—准刑
》
】 (1》)在案发前自—。动将赃款赃物归还】。被害:人的可以减少—基准刑的5》0%以下《;,。
?
— 《 (2)诈骗家庭成!员或近亲属财—物确:有必要追究》刑,事责任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?。20%-50%;
!
— : ? (3《)因:生活所迫、学—习治:病急需而《诈,骗的可减少基准【刑,的30?%的:以下:;
】 《 (4)—其他可以从》轻处罚的情形
【
!5.诈?骗犯罪既《有既遂?、又有未《遂分别达到》不同法?定刑幅度的先决定】未遂部分是否减轻】处罚确定未遂部【分对应的《量刑幅度再》与既遂部《分进行比《较既遂部分所对【应的量?刑幅度较重或—者既、未遂部分【所对应的量刑幅度】相同的?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!刑未:遂部分作为酌—情从重处罚情节增】加基准刑的4—0%以下;》。未遂部分对应—的量刑?幅度较重《。的、以未《遂部分确《定基准刑既》遂,部分作为酌》情从:重处罚情节增加基】准刑的50%以下】
】 (八)!抢夺罪
【
? 1.根据【抢夺数额和相—关,情节在下列对—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和》基准刑
! : (【1)二年内三次抢】夺数:额未达较大起点的】在三个月拘役至【九个月有期徒—刑幅度内确》定量刑起点每增【加一次作案增加二个!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
【
》 抢夺《数额达150—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!至,九个月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?定,。量刑起点数额每【增加1000元增】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!准刑
?
:
抢】夺数额达750元不!满1:500元《并具有最高人民法】院,。、最高人《民,检察院?<关于办理抢—夺,刑事案件适用法【律若干?问题的解释>(以】下简称解释)第【二,条第(一)至(十)!项规定情《形之:一,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!个,月有期徒刑幅—。度为确定量刑起【点
》
《 (2】)抢夺数《额达4万元的在三】年至四年有期徒刑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数额每增加—3500元增加一】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刑:
:
,
:
抢—。夺导:致他:人重伤?、自杀或者数额达2!万,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!第(:三):至(十)项》规定情形之一的在三!年至四年有》。。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数额在2】万元以上未达—4万元的《。每增加35》00元增加一—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
—
》 (】3):抢,夺数额达3》0,万元的在十》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,点、数额每》增,加2万元增加一【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刑依法?。应当判处无期—徒刑的除外
—
:
— 抢夺导致他人死亡!或者数额达15万】元并:具有解释第二条【第(三)至(—十)项规定情形之一!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!期徒刑幅度内—确定量刑起点数【额,在15万元以上【。未达30万》元的每增加》1.5万元增加【一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刑
【。
《 , 【(4)抢夺致—人,受伤每增《加轻微伤一》人增加二个月刑期】确,。定基准?刑;每增《加轻伤?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!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;每增加!重伤一人或者自【杀一人增加六—个月至一年》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每》增加死亡一人—增,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!定,基准刑
—
《 2.》有下列情形》之一:。的可以增加基准刑】的2:0%以下但已—根据:。相关情节确定量刑】起点和?基准刑的除外—;同时具有两种以】上情:形的累计不得超【过基准刑的100】%
! : : (1)曾因【抢劫、抢夺或者【聚众哄抢受过—刑事处罚的》;
【 , (2!)一:年内曾因《抢夺或者哄抢受【过行政处罚的;
!
】 《(3)一《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!;
! ? (4)驾驶】机动车、非机动年抢!夺的;
》
,
【 (5)【组织、?控,制未成年《人抢夺的;
!
— , (6)抢夺】老年人、未成年【人、:孕妇、携带嬰—幼儿的人、残疾人】、丧失劳动能力人的!财物的;
—
】。 《(7)在医院抢夺】病人或者其亲友财】。物,的;
《
,
! (8)抢夺救灾!、抢:险、防汛、优抚、】扶贫、?移民、?救济款物的;
!
! (9)自然【灾,。害、事故灾害、社会!安全事?件等突发《事件期?间,在事件?。发生地抢夺的—;
! (【10:)导致他人》精神失常等》严重后?。果的:;
?
,
— , (》11)?为,违,法犯罪活动》而抢夺或将抢夺【的财物用于违法【犯罪活动的;
】
《 】(1:2)其他可以从重】处罚的情形
【
】3.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可以》减少基准刑》的,30%以下
【
《 (!1)因生活》所迫、学《习、治病《急需而抢夺的;【
《
— (》2):在,案发前自动》归还被害人财物的】。。;
《
— , ? (3)其他可以】从轻处罚《的情形
》
,
:
, 《 《(九)职务侵占【罪
—
》1.构成职》务侵占罪的按下【述职:务侵占?数,额,。对应的刑罚幅度确定!量刑起点和基准【刑
?
,
,
,
— ?(1:)职务侵《占数额达6万元【的在三个月拘役【至一年有《。期徒刑?幅,度内确?定量:刑起点数额每增加2!万元增加一个月【刑期确?定基:准刑
! ? (2—)职务侵占数额达1!00万元的在五年至!六年有期徒刑幅【度内确?定量刑?起点数额《不满900万元的】每增加15万元增】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刑【;数额超《过900万元的超过!部分每增加30【万元增?加一个?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
! 2.有下】。列情形之一的—。可以:增加基准《刑,的20%以》下;同时具有两种】。以上:情形的?累计不得超过基【准刑的100—%
【。 《 , : (1)侵占用于预!防、控制突发传染病!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!;
! (2】)侵占救灾、抢险】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!、移民?、救济、医疗款物的!;
:
— (3!)侵占行为》严重:影响生产《经营或者《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!者影响恶劣的—;
—
【 (4《)多次职务》侵占的;
】
《 ? (5)—在企业改制》、破产、重组过【。程中进行职务—侵占的;
!
: , , (—6)为违法犯罪活动!而实施职务侵占或将!。职务侵占的财物用】于,违法:犯,罪,活动的?;
:
,
— , ? , (7)其他可【以从重处《罚的情形
】
《 (【十)敲?。诈勒索罪《
— : :1.:构成敲?诈勒:索罪:的按下?述敲诈勒索数额对】应的刑罚《幅度确定量》刑起点和《基准刑
》
! (1)二【年内三次《敲诈勒索《数额未?达较大起《点的在三个》月拘:役至: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《刑起点每《增加一次作案增加二!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
《
《 敲诈勒索数【额达40《00元?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!个月有期《徒刑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—点数额每增加150!。0元增加一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
】。
】 敲诈?勒索:数额达20》00元不满400】0元并具有最—高人民法院、最【高人民检察院—<关于?。办理敲?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!法律若干《问,题的解?释>:(以下简称解释)】第二条第(一)至】(七)?项规定?情形之一的在三【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!。。期徒:刑幅度内《。确定量刑起》。点
》
? 》 (2)》敲诈勒索数》额达6万《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!期徒刑幅度内—确定量刑起点数额】每增加50》00:元,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。定基准刑
—。
《 《敲诈勒?。索数额?。达4:.8万?元井具有解》祥第:二条第(三)至(七!)项:规定:情形:之一的在《三年至四年》有期:徒刑幅度内》确定量刑起点数额】在4.8万元—以上未达6万元【的每增?加3000元增加一!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刑
《
— (3)!敲诈:勒,索,数额达40万元的在!十年至十一年有期】徒刑幅?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!额每增加2万元增】。加一个月刑期确【定基准刑
》
【 敲诈《勒,索,。数额:达32万元》并具有解释第二【条第(?三)至(七》),项规定情形之—一的在十年至十一年!有期:徒刑:。幅度内?。确定量刑《起点数额在》32万元以》上未达40万元【。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!一个:月刑期?确定:。基准刑
】
? 《 (?4)敲诈勒索致人】受伤每增加轻微【伤一人增加二个月】刑期确?定基准刑;》每增加轻伤》一人:增加三个月至六【个月:刑期确定基准刑【
:
?
, 《2.: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可以增加基—准刑的?20%以下》但已根据相关情【节确定量刑》起,点和基准刑的除外;!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!形的累?计,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!00%
—
! (1《)以非法手段获取】。他,人隐私勒索他人【财物的;
】
: ? (2)】以危险方《法制造事端进行【敲诈勒索的;
【
【 ? (3)敲诈】勒索数额达》到较大以上以犯【罪数额确定量刑起】点并具有多次敲【诈,勒索情形的》;
?
《 【 (4)曾因—敲诈勒索受过刑事】处罚的;
—
【 (5)一!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!过行政处《罚的;
—
— (6【)对未成年人、【残疾人、老年人或】者,丧失:劳动能力《人敲诈勒索的—;
! 《 (7)以将要】实施放火、爆炸等危!害公共安全犯罪或】者故意杀人、绑架等!严重侵犯公民人【身权利犯罪相威胁】。敲诈勒?索的;
—
? , 》 (8《),以黑恶势《力名:义敲诈勒《索的;
】
, 《 《(9)利用或者冒充!。国,家,。机关工作人》员、军人新闻工作者!等特殊?身份敲诈勒》索的;?
,
,
,
》 》 (10)造成其他!严重后果的;—
,
【 —(11)为》违法:犯,罪活动而《。敲诈:勒索或将敲》诈勒索的《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!动的;
【
》 《 (12《)其他可以从重处罚!的情形
! 3.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可适【当减少基准刑
】
— : ,。 , (1)敲诈勒索!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!解仍有?必要认?定为犯罪的可—以减少基准刑的10!%-5?0%;
【
【 ?(2)被害人对敲】诈勒索的发生存在】过错的可以减—少基准刑的30%以!下;
—
,
】 (3)因生活所迫!、学习、治》病急需而《敲诈勒索的可以【减少基准刑的20】%以下;
—
— , 》(4)其他可—以,从轻处罚的情形
】
《
》 (》十一)妨《害,公,务罪
《
— 1、构成妨害公!务罪的在三个月拘役!至九个月有》期徒刑幅度》内确定量刑起点
!
】。2.在量刑起—。点的基?。。础上、根据妨害【公务造成的后果、】犯罪:情节严重程》度等其他影响—犯罪构?成,的犯:罪事实增加刑罚【量确:。定基准?刑,
! : (1)每增】加轻:微伤一人《增加一个《月至三个月刑期【确,定基准刑《;
!。。 (2)!每增加轻伤一人、】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!刑期确定基准—刑;
!。 : (—3,),毁损财物数》额每:。增加二千元增加一】个月至二个月刑期】。确,定基准刑;
!
— (4)妨害!公务:造成较?。大社会影响》或严:重后果的《增加六个月至—一年刑期确定基准】刑;:
! : (5)其他可!以增:加刑罚量的》情形
【
《 ,3.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可以增【加,基准刑的20%【以下
【。
【 (1)严重【扰乱公共秩》序的:;
》
》 (2【)煽动群众阻碍依法!执行公务《、履:行,职责的;
】
》 (3)】采取持械《、聚众围《攻等暴力、》威胁手?段的;?
?
,
】 (4)妨—。害公务造成》恶,劣社会?影响的;
】
》 : (5》),其他可以从》重处:罚的:情形
】 4.—暴力:袭,击正:在依法执行》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增!加基准刑的10%】-30%
【。
— ,5.公务人员—执行公务行为—不规:范的: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20%?以下
?
! (十二)聚!。众斗殴罪
》
【 1?.聚:众斗殴一次犯罪情】节一般的《在一:年至一年六个—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!定量刑?起点:在量刑起点的—基础上根据聚—众斗殴人数、次【数、伤?害后:果,等其他影响犯罪【构,。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!罚量确定基准刑
!
】 (1)每增!加轻微伤一人增【加,三个:。月至六个月刑期【确定基准刑;
【
,
?
? (【。2)每增《加轻伤一人增加【。六个月至一年刑【期确定基准》刑;
》。。
? 】。。(3)每《增加聚众斗殴一次】增加六个月》至九: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;
【
】 , (4》)聚众斗殴双方参】与人数?达五人的《每增加三人增—加,一个: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:刑;:
】 : (5)聚】众斗殴造成交通【秩序混乱的增加六】个月至一《。。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
《
! (6)其】他可以增加》刑,罚量的情形
【
,
2】.,具,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在三》年至四年有期—徒刑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—点
《
》 ? (1》。)多次聚《众斗殴?。的;
】 , (2!)聚众斗殴人数【多,规模大社会影响【。恶,劣的:;
》
,
《 : (3)在【公众场?所或:者交通要道聚众【斗殴造成社》会秩序?。严重混乱的;
】
— —(4:)持械聚众斗殴的】
:
:
:。 《。在,。量刑起点的基础上】根据聚众斗殴人数、!次数、伤《害,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!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!。刑,。罚量确?。定基准刑
》
! 《(1)每增加上【述一:。项情形或同种情【形一次的增》加,六个月?刑期:确,定基准刑《;
【 】(2)每增加轻微伤!一人增加三》个月至六个月刑【。期确定基准刑;【
《
! (3?)每增?加轻伤一人增加【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!定,基准刑;
】
》 : (4)每增加!聚众斗殴一次增加】六个月?至九个月刑期—确定基准刑;
【
】 (5【)聚众斗《。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!的每增加三人—增加一个月》。至三个月刑期确【定基准刑;
—
】 (6)聚!众斗殴?。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!成恐劣社会》影响的?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!期确定基准》刑;
》
》 —(,。7):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!的情形
! 3.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可以增】加基准?刑的2?0%以下;同时具】有两种以上情形的】。。累计:。不得超过基准刑【。。的100%
!
】 (1)聚—众斗殴一方十人【以上的首要分子;
!
! (2)【聚众斗殴致公私【财物损毁直》接经济损失数—额较大、巨大—的首要分子和积极】参加者;
【。
,
: — (3《)斗殴一方没有【。互殴故意有斗殴【故意一方的》首,要分子?和积:。极,参加者?。;
【 》 (4》)组织未成年人聚众!斗殴的;
》
— 【。(5)聚《众,斗殴带?有,黒社:会性质的《;
:
【 《。 (6)其他可】以从重处罚的情形
!
】 4.因民》同纠纷引发的—。。聚众斗?殴可以?减少基准刑的2【0%:以下
《
】 (十三)】寻衅滋事《罪
【 1.有【下,。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!构成:寻衅滋?事犯罪?的在:一年:至二:年有期徒《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
《
,
! (1)随—意殴打他人情节【恶劣的;
!
: 《 : ,(2)追逐、拦截、!辱骂、恐吓》他人情节恶劣的;
!
:
:。
【 (3)强拿硬要!或者:任意毁损《、占用公私财物【情节严重《的;
—
,
【 (4)》在公众场所起哄闹】事造成公《共场所秩序》严重混乱的》纠集他?人三次?实施前款犯》罪,行为严重破坏社会】秩序:的在五年至六年【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
! 2.》。根据寻衅滋》事次数、伤》害后:果、强拿《。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!损,毁、占?用公私财《物数:。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!成,。的犯罪事《实增加刑罚量确定】基准刑
! : , (1)】每增加轻微伤一人】增加二个月至—三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;
》。
【 《 (2)每增加轻伤!一人:增加:三个月?至九个?月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
【 (!。3)每增加引起精神!失常:一人增加《六个月至一年刑期】确定基?准,刑,。;
?
—。 (4】)每增加引起自杀】造成重伤、死亡一】人增加一年》至二年?刑期确定基准刑【;
【 , (5!)随意殴打他人【追逐、拦截、—辱骂、恐《吓他:人强拿硬要》或,任,意毁:损、占用公私财物】三次以上的每增【。加一次增《。加一个?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;
—
【 ? (6《)强拿硬要他人【财物或者《任意毁损、占用【公私:财物价?値每增加200【0元增加一》个,月刑期?确定基准刑;—。
》
, 》。 ?(7:)每增加寻衅滋事】犯罪:一次:增加:。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!确定:基准刑;
—
》 》 (8)其他【可以增加《刑罚量的情形
!
3.!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可《以增加?基准刑的《20%以《下
! 《。 (1)》寻衅滋事带有黑社会!性质的;
!
【 (2)》纠集未成年人寻衅】滋,事的;
! 】(3)其他可以从重!。处罚的情形
—
】 》。(,十四)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得》、犯罪所得》收益罪
—
【1,.有下列行为之【一构成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《得、犯罪所得收【益罪的在《三,个月拘役至六个【月,有期徒刑幅度—内确定?量刑起点
】
【 (1)—掩饰:、隐瞒?犯罪:所得及?其产生?的收益数《额达到600—0元的
—
】 ?(2:。)一年内曾因掩饰、!隐瞒犯?罪,所得及其产生的【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!罚又实施《掩饰、隐瞒犯罪所】得及其?产生的?收益:行,为的
?
】 《 (3)掩饰、隐瞒!的,犯罪所得系电力【设备、?交通设施、广播【电视设施、公用电】。信设施、军事设施】或者救灾、抢险【、优抚、扶贫、移】民、救济《款,物,的,。
》
!(4)掩《饰,、隐瞒行为致—使上游犯《罪无法及时查处【并造成公私》财物损?失无法挽回的
【
】。 《 (5?。),实施其他掩饰、隐瞒!犯罪所得及》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!害司法机《关对上游《犯罪进行追究的
!
《 — (6《。。)明知是非》法获取?计算:机信息系统数据【犯罪所?获取的数据、—非法:控制计算机信息系】统犯:罪所获取的计算【机,信息: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!移、:收购、代为》销售或?者以其他方法—掩饰、隐瞒违法所】得数额达到500】0元的
—
《 【(7)明知是—非法狩猎的》野生动物而收—购数:量达到50只—的
—
》 (》8)明知是盗窃【、抢劫、诈骗、【抢夺的机动车—而实施下《列,掩饰:、,隐瞒行为之一的买卖!、介绍买卖》、典当?、拍:卖、抵押或》者用其抵债;拆解】、拼装?或者组装;修改【发动机?。号、:车辆识别代号;更】改车身颜色》或者车辆外形;提】供或者出售机动【车来历凭证、—整车合?格证、号牌》以及有关机动车的】其他证明和凭—证;提供或者出【售,伪,。造、变造的机—动车:来历凭证、整车【合格证、号牌以及有!关机动车《的其他证明》和凭证
《。
?
: 在确—定量刑?起点的基《础上根据《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!犯罪构成的犯罪事】实增:加刑罚量确定基【准刑;?已,根据相?关情节确定量刑【。起点的除外
【。
,
:
】 (1?)犯罪数额》每增加?3000元增加一】个月刑期《确定:基准刑;
》
?
,
《 : (2)掩【饰、隐瞒的》犯罪:所得系电力》设备:、,交通设施《、,广播电视设施、公用!电信设施、军—事设施或者救灾、抢!险、优?。抚、扶贫、移民、】救济款物的犯罪数额!每增加1500【元增加一个月刑期】确定:基准刑;
!
!(3)?每增加?前款第(4)—、(5)项情—形之一的增加一【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;
】
】 , (4)明知是】非法获取计》算机信息系统数【据犯罪所获取的数】据、非法《控制计算机》信息系统犯罪—。所获:取的计算机信息【系统控制权而—予以掩饰、》隐瞒违法所得数额每!增加:1,500?元增:加一个?。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
》
【 , , 《(5)收购非法狩猎!的野生?动物超过50只的】每增加30》只增加一个月刑【期确定?基准:刑;
》
! , ,(6:)掩饰、《隐瞒盗窃、》抢劫:、诈骗?、抢夺的机动—车数量每增加—一辆或价《值总额?每增加?10万?元,增加三个《月至六?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;
—
【 ? (7)—其,他可以增《加刑罚量的情—形
《
》 :2.掩饰、隐瞒【犯罪所得及》其产生的《收益具?有下列?。。。。情,形之一的在三年【至四年有期徒刑【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,
!。 (—1)掩饰、隐瞒【。犯罪所得及其—产,生的收?益价:值总:额达到10万元【的;
《
:
:。 — (2)掩—。。饰、隐瞒犯罪所得及!其产生的收》益,十次:。。或者三?次且:。价值总额《达,到5万元的;
【
】 (3)掩!饰,、隐瞒的犯罪所【得,系电力设备交通【设施、广播电视设】施、公?用电信设施、军事设!。施或者?救灾:、,抢险、优抚、—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】款物价值总额达到】5万元的;
【。
?
》 (4—)掩饰、隐瞒行【为致使上游犯罪无】法及时查处并—造成公私财物重【大损失无法挽回【或其他严重》后果的;
【
【 ? ,(5)实施其他掩饰!。、隐瞒犯《罪所得及其产生的】收益行为严》。重妨害司法》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!追究的;
】
【 (6)明【。知是非法获取计算】机信:息系统数据犯罪所】。获取的数《据、:非法控制计》算机信息系》。。统犯罪所获取—的,。计,算机信息系》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!、收购?、代:为,销售或者以其—他方式掩饰、—隐瞒违法所得数额达!到5万元《的;:
【 (】7):掩饰、隐瞒盗窃【、抢:劫,、诈骗、《抢夺的机动车五【辆或者价值总额达】到50万元的—
! 在确定《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!据犯罪数额等其【他,影响犯罪《构,成的犯罪事实增加】。刑罚量确定基准刑】;已根?据相关?情节确定量刑起【点的除?外
》
》 》(1)犯罪数—额每增加3万—元,增加一个《月刑期确定基准刑;!
【 — (2?)掩饰、隐》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!的收益十次以上且】价值:总额不满10万元】或者三次以》上且价值总额达到5!万元:不满1?0,万,。元的每增加一—。次增加一个月—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
【
】 (3》)掩饰、隐瞒的犯】罪所得系《。电力设备、交通设施!、广:播电视设施、—公用电信设》施、军事设施或者】。救灾、抢险、优【抚、:。扶贫、移民、—救济:款物的?每增加1.》5万元增加》一个月?刑期确定基》准刑:;
?
《。 《 : (?4)每增加》前款第(4)、(5!)项情形之一—。的增加四个月—至六个月刑期—。确定:基准刑;
【
】 (5》。)明知是非》法获取计算机—信息系?统数据犯罪所获【取的数据、非法控】制计算机《信,。息系统犯《罪所茯取的计算【机信:息系统控制》权,。而予:以掩饰、隐瞒—违,法所得数《额每增?加1.5万元—增加一个月刑—期确定基准刑;
】。
》 :。。 》。 (6?)掩饰、隐》瞒盗窃、《。抢劫、诈《骗、抢夺的机动车】数量每增加一辆或】价值总额每增加1】0万元增加三—个月至六个》月刑期确定》基准:刑,;
】 【(7)其他可以【。增加刑罚量的情形
!
— 3《.有下?。到情形?之一的可以》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下?但已根据相关—情节确定量》刑起点和基准刑【的除外;同》时具有两种以上情】形的累计《不得超过基准—。刑,的1:00%:
【
《 — (:1)多?次掩饰、隐瞒犯【罪所得、犯》罪所得收益或以掩】饰、隐瞒犯罪所【得、犯?罪所得收《益为业的;
!
: 】(,2,)一年内《曾,因掩饰、隐瞒—犯罪:所,得、犯罪所得收益行!为,。受,过行:政,处,罚的;
【
,
— , (3)曾因【掩饰、隐瞒》。犯罪所得、犯—罪所:得收益?。罪受过刑事》处罚的;
》
《
】 (4)《明知上游犯罪行为较!重的;
【
? (】5)犯?罪对象涉及国家【安全、公共安全或重!大公众利《益的;?
】。 (【6)其?他可以从重》处,罚,的情形.
》
《
, 4》.掩饰、隐瞒犯【罪所得?及,其产生的收益行【为符合最高人民法】院〈关于审》理掩饰、隐瞒犯罪】所,。。得、犯罪所得收【益刑事案件适用【法,律若干问题的—解,释〉第?一条的规定认罪、悔!罪并退?赃、退赔且具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!认,定,为犯罪情节轻微【免予刑事处罚;确有!必要判处《刑罚:的可:以减少基准刑—的,20%-50%
】。。
:
:
【 (1)》具有法定从》宽处罚情节》。的;
】 (!2)为近亲属掩饰】、隐瞒犯《罪所:。得及其?产生的收益且—系初犯、偶犯的【;
《
【 , : (3)有其他【情,节轻微情《形的;
—
》 :行为人?为自用而掩饰—、隐:瞒,。犯,。罪所得财物价—值刚达到《6000元标准认】罪、悔罪并退赃、】退赔的一般可—不认为是犯罪;确】有必要追《究刑事?责任的可以减少基】。准刑的?20-60%
【
》 】(,十五)走私》、贩卖、运》输、:制造毒?品罪
【
1.【走私、?。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】毒,品犯罪在下列相应的!刑罚:幅度:内确定?量刑起点
—
【 (1)】具有:刑,法第三百《四十七条第二款规】定的五种情形之一】的量刑起点为有期】徒刑十五年依法应】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!刑罚的除外
【
! (2)走私】、,贩,卖、运输、制造鸦】。片二百克《、,。海洛因或者甲—基苯丙胺十克或者】其它毒品达到—数量较大《起点的?在七年?至八年有《。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
—
— : (3)走!私、:贩卖:、运输、《制造毒品具》有最高?人民法院《く关:于审理毒品犯罪【案件适用法律若【干问题的《解释〉(《以下简称解释)第四!条规定的下到情【形之一的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!百四十七条第四【款规:定的“情节严重”在!三年至四年有期【。徒刑幅?度内确定量刑起点
!
!①,向多人贩卖毒品【或者多次走私、贩】。卖、运输《、制造毒品的
【。
:
? ②》。在戒毒场所、—监管场所贩卖毒品】的;
—
? ③向在校【。学生贩卖毒品的;】
?
④组!织、利用《残疾:人、严重《疾病患者、》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!己婴儿的《妇女:走私、贩《卖、运输制造—毒品的;
】
,
⑤—国家:工作人?員走:私、贩卖、运输【、制造毒品》的;
?
】 ⑥其他情节严重的!情形
—
:。 《 (4)【走私、贩卖、运【。。输、制造鸦片四十克!以下:、海洛因或者甲【基,苯丙胺二克以下或者!其他相当数量毒品的!在三个月拘》役至九个月有期徒】刑幅:度内:确,定量刑起点
!
》 2.在量刑—起点地基础》上根据毒《品犯罪?次数、人《次、毒?品数量等《其他影?响犯罪构成》的犯:罪事实增加刑—。罚量确定《基准刑?
,
,。
】 , (《1):海洛因、《甲基笨丙《。。胺十克以上不—满五十?克的每增加五克增】加一年刑《期确定基准》刑;:二克:以上不満十克的、】每增加一《。克增加四个月刑【期确定基准刑—。情节严?重的每?增加一克增》加五个月刑期确【定基准刑《每增加一人、一次或!。。者一种情节》严重情形的增—加六个?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
:
《
!(2)鸦片》二百:克,。以上不?满一千?克的每增加一百【。克增加一年刑—期确定基准刑;四十!。克以上不满二百克的!每增加二《十,。克增加?四个月刑《期确定基准》刑;情节严重的每增!加二十克《增加五个月刑期【确定基准刑每增加】一人、一《。次或者一《。种情节严重情形的增!加,六个月刑期确—定基准刑
》
— : (3【)其:他可以?增,加刑罚量的情形
】
— : 3.走私、贩【卖、运输、制—造其:他毒品的按比例折算!为海洛因的数量【后根据前《。述规定确定》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涉!及两种以上》毒品的?可将不同种类的毒品!分,别折:算为海洛因的数量以!折算:后累加的毒品总【量作为量刑的依据】
,
— ?4.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、增加基《准,刑的:10-30%但【已,认定:为“情节严重”【的除外;同时具有】两种以上《情形的累计不得【超过基?准刑:的100%
】
《 (】1)具有解释—第四条规定》情形之一《的;
《
! (2》)组织?、利用、教》唆未成年人》。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】。、制造毒品的—;
:
—。 (】3):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!的;
】 】(4)毒品》再犯;
【
】 (?5,)其他可以从—重处罚的情形
】
,
【5.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30%以下
】
,
》 , (1)受!雇运输毒《。品,的;
》
— (—2)有?证据:证,明毒品含量》明显偏低的;
【
【 》 (3)存在数量引!诱情形的;
】
—。 , (4)其】他可以从轻处—罚,的情形
】
五、附则!
《
《 1.本细则适】。用于上列十五—种判:处有期徒刑、拘【役,。的刑事案件其他判】处有期徒刑、拘役的!案件可以参照量刑】的指导原则、基本方!法和常见量刑情【节的适?用规范量刑
】。
《。 2.本细则所!。称,以上、?以下:。均包:括,本数
】 3.新颁布!的法律、司法解【释与本细则》不一致的适用新【颁布的法律、—。司法解释
【。
4】.本细则自发—布之日起施行—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!院〈关于《常见犯罪《的量刑指导意—见〉实施细则同时废!止
—
, 附表(江】苏省最新量刑指导】意见一览表)—
?
江】苏,。省最新量刑指导意】见一览表
】
:。 —。 (2《0,17年8月)
】
,
? : , 罪:名 情形 】。 :。 基准?刑
【。 交》通肇事罪 — 具有《<关于审《理交通肇事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】法律若?干问:题,的解释>的下—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!在三年?以下确定量刑起【点 死亡【一人:或重伤三《人 全部责任!1年:6个月--2—年;: 主要责任】1年1年6》个月:
?
— 重伤四人》 全部责任2!。年至2年六个月;】主要责任《1年:6个月至《2年
?
!死亡:三人: 同等责任】1年6个月-—。-,。2年死亡人数每增】加1人增加3个【月
《
《 造成公共、他!人财产?直接损失《主要或全部责—任无能力赔偿—数额:在30万元 】 1年以下无能【力赔偿每《增加:。1万元增《加,一个月
】。
重伤一人!并具有?解释第2《条第2款第1—至6项?规定情形之》。一的 1【、酒后、《。吸毒后驾驶》车辆2?、,无驾驶资《格;: 3、明知是安全装!置不全或安全机【件失灵 4、明【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!废的机动车辆 【5,、严重超载》 ? 6:、为:逃避法律《追究逃离事故—现场的 全部!责任1年至1年【6个:月; 主【要责任1年以下【、拘役
】
具有上述!第1:至5种情形之一【 《。。1、酒后、吸毒后】驾驶机动车辆 2、!无驾驶资格》驾驶机动车辆的; !3、明知是安—。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!机件失灵的机—动车辆?而驾:驶的:; :4、明知是无—牌证:或,已报废车辆而驾驶 !5、严?。重超:载驾驶的《; 重伤人数!每增加一人增加3】。。-6:个月:
】 具有《解释:规定:的下列情《形之一依法》应当在3-7年【内确定量刑起—。点 死亡1】人或重伤3》人全部或主要—责任又逃逸的—;,死亡:3人同等责任又逃】逸的或?造成公共财产—或他人财产》。直,接损失主要》或全部责任无能【。力赔偿30万元又】逃逸的;或造成【重伤:一人全部或》主,要责任并有解释第2!条第2款第1至5】项又逃逸的》 3年6【个月--《4年:6个月
《
《
, 死亡二【人 全—部责任4《年5年; 主!要,责任:3年4?年 死亡【每增加?。1,。人增加6个》月
《
《 ,。 :重伤五人 【 ,全部责?任3年6个月至【4年;?主,要责任3《。。年至3年6个月
!
死!亡六:人 同等责】任4年5年 】 死亡每《增,加1人增加3个月】
】 造成公共—、,他人财?产直接损《失负全部或主—。要责任?无,能力赔?偿,数额在6《0万元?。 3》年4年?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!加2万元的增—加1:个月
【
具有上述!第(1?)至:(5)种情》形,之一: 《重伤每增一人增加】。3,-6个?月
—
《 具有上述第—(2)至(5—)种情形《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!的 增加1年!
?
》 犯?交通肇事《罪,因逃逸致一人死【亡的 ? 8年9—年每增加1人—死亡增加2-4年】;每增?加1人重伤增加6个!月至1年
】
: : 《 (1)酒后、】吸食毒品《后驾驶?机动车辆的或—者在:道,路,上驾:驶机动?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!。的; 《。 (2)无驾【驶资格驾《。驶机动?。车辆的?; (—3)明?知是安全装》置,不全或安全》机,件失灵的车》辆而驾驶的;— (》4)明知是》无,牌证或?者,已报废的《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! (5)【严,重,超载驾?驶的(6)造—成,恶劣社?会,。影响:的;(7)其—他 可增加】基准刑的10—%以下;同时具有两!种以上情《形的:累计不得超》过基准刑的50【%但已根据相关情】节确定量刑》。起点:和基:准刑的除外
】
《 肇事后保【护现场、抢》救伤者 — 可减少基准刑【2,0%以下 — 同时向公安报告!。。构成自首的减少基准!刑30?%以下
!。 《肇,事逃:逸后:自动投案如》实供述自己罪行认定!为自首的应依法以】较重:法定刑为基准 】 视情决定—减,少基:准刑的10》%以下
》
:
对于】被告人积极赔偿被】害人经济损》失的应当综合考虑】被告人?交通肇事犯罪情节】、伤亡人数、违章的!原因及严重程—度、赔偿数额以【及被害人《谅解程度等情况确】定从宽幅度》
【 有列情形【一般不适用》。缓,刑(1?)事后逃《逸未主?动投案的;(—2):不积极主动赔偿或】未尽力赔偿被害【方经济?损失的;(3)醉酒!驾,车(即血液酒精浓】度超过80mg/1!00ml《)致使发《生重大交通事—故,的;(4)多次【违,反道:路交通安《全法规被《行政拘留的》;(:5)曾因《交通肇事犯》罪被刑事处》罚(6)其他
】
— 故意《伤,害罪 《 一?人轻伤二级》。 1年以下】。、,拘役
》
— 一人轻伤一级 ! 12年
【
》 ?一人重伤二级— , 3--—4年:
! 一:人重伤一《。级 》4--?5年
—
—特别残忍手段致【一人: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!。疾的 1【。1,年13年(依法应判!处无期徒刑除外)】
— 在》量刑起?点基础上《根据伤害后》果、伤残等》。级,、手段的残》忍程:度等其他犯罪—事实增加刑罚量确】定基:准刑有下列》情形:之一的在以其中最】重伤:情确定量刑起点的】基础上?增加相应刑期确定基!。准刑 增加轻!。微伤1人 增!加1-?2,个月
】 , 增加》轻伤二级1人 】 增加3-6个月!
— 增加—轻伤一级《1人 增加6!-9个月
—
?
增加重】伤二级?1人 增【加1-?2年
】。。 增加重伤一!级1人 【增加2-3》年
—
被—害,人六至三《级,残疾 每【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!个月至一年
】
【被害人残疾》超过三?。级 《 每增加一级残【疾增加1-2年
】
— — (1?。)持:枪支、管制刀具【或者其他凶器—伤害他人 — (2)》因实施其《他违法活《动而故意伤害—他人 》 (:3)伤害他人要害】部位(4)事先有预!谋 (5)雇!佣他人实施》伤害行为(》6,)报复伤《害他人? 《(7)造成两处【以上重伤或轻伤的】(8)其他可以【从重的 — ,可,增加基准刑的20%!以下; 【基准刑在10年以上!。的可增加基》准刑:的10?%以下; — 同时具有两种以!上情形的累》计不得超过基准刑】。。的100%
—。
— , ? (1)—因婚姻家庭、邻里纠!纷等民间矛》盾激化引《发 》(2)因被害人有】过错或对矛》盾激化?负有:责任: (》3,)犯罪后积》。极抢救被《害人的(4》)其他可以》从轻的 — 可减少基》准刑的20%—。以下; 基准!刑在10年》以上:的可减少基准刑的1!。0%以下
【。
《 存在下—列情形?之,一的一般不适—用缓刑 《。 : (1)不积—极主动赔偿》或未:。尽力赔偿《被,害方经济损失 !。 ,(2)持有杀伤【。性凶器伤害他人【致人重伤(3—)致二人《以,上重伤或《。多人轻伤(》4):其他
—
? : 强奸罪《 《妇,女1人 》 3--6年
!
— 幼女1人 ! 4--《7年
《
,。
:
情节恶劣!、强奸妇女3人以上!或轮奸妇《女 》1,0--12年
!
幼女!3人以上《、,情节:。。恶劣 《。 12-》-13年依法判处】。无,期,除外
?
】 公共?场,所强奸妇女或造【成重伤、精神失常】、自杀等 1!1-:-13?年,依法判处无期除【外
:
】 妇女、幼女—每增加?1人 》 ,。增加2-3》年
?
?
每增【加轻微伤1人 】。 , 增加6《。。个月以下
】
,。
《 每增?加轻伤1人 !增加1-2年—
?
》 每增加以下【情节之一(刑—法236条)— : 1、强奸妇【女、幼女情节—恶劣 ?2、强奸《妇女、幼女多人 ! , 3、?。在公共场《所当众?强奸妇女4、二人】以上轮奸《的; 5【、被害人重伤死亡】或其他严重后—果(造成未成年被害!人轻伤?、怀孕、感染性病等!后果的?) 增加2】-3年
】
? :。造成被?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!每增加一级残疾 ! 增加1-2年
!。
!造成被害《人残疾?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!加,一级残疾 》 , 增加2》-3年
—
:
? 造成未成—年被害人轻伤、怀孕!、感染性《病等每增1人 【 : 增加23年
!
》 ,。 1、?强奸:怀孕的妇女或已【满14?周岁不满18岁的】少女 ? 2《、强奸?残疾妇?女,、无性防卫能力的妇!女及:老年妇?女 3、利用!教养、监护》、职务、亲属关系】强奸 《 4、对》同一妇女多》次实:施强奸犯罪》 《5、携带凶器或【者采取非法拘—禁、捆绑、侮辱、虐!待,等方式作案 6、】其他 增加基!准刑的2《0%以下; 】 同时?具有两?种以上情形的累【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!100%
【
【1、对未成年—。。人负有特殊职责的】人,员、与未成年人【有共:同家庭生《活关系?的,人员、?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】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!施强奸犯罪 【 2?。、进入未成年人住】所、学生《集体宿舍实施强奸】犯罪 》。 3、?采取暴力、胁迫【、麻醉等《强制手段《实施奸淫幼女犯罪 ! 4、》对不满十二周岁【的儿童、农》村留守儿《童、严重《残疾:或者精神智力发【育迟:滞的未?成年人实《施强奸犯罪 【。 5、对同一【未成:年被:害人多?次实施强奸犯罪的】; 6、有】强奸犯罪前科的;】。7、其他可》。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! ?强奸未成年被害人并!有下列情《节之一的可增加基】准刑:的30%以》下; 同【时具有?两种以上《情形的累计不得【超过基准刑的1【00%
【
对【强奸未成年人的【成年被告人判—处刑罚时一般不适用!缓刑
【
, 非法—拘禁 ? 非法拘禁一】人犯:罪情节一般未造成】伤害后果的 — 1年以—下、:拘役
【
《 一人重伤二级 ! 3年4》年
《
《 一人》重伤一级 【 ,4年5年
》
!致一人?死亡 《 11--—12年
—
,
? ?。在量刑起点》的基础上根》据非法拘禁人—数、:拘禁时间、致人伤亡!。后果等其他影响犯】罪构成的犯罪事实】增加刑罚量确—。。。定基准刑 】被害:人每增加1人 ! 增加3个月
】
:
《 每增加24小】时 : ?增加:1--2个月
!
》 , 每增加轻微伤1人! 《增加1--3—个月
! 每增加轻【伤1人 【增加3--9个月
!
《
每—。增加重伤1人 【。 :。 增加9《个月--1年—6个月
—
每】增加死亡1人— , 增《。。加1年6《个月--2年
】
?
被害【人六级至《三,级残疾每增加—一级残?疾 》。。增加6个月--1年!刑期确定基准—刑,
】 造成被害人残】疾程度?。超过三级的每—增,加,一级:残疾 增【。加1-?-2年?
— 【 (1?)具:有殴打、《侮辱、虐待情节【的增加基准刑的1】0%-?20:%,; ?。 (2)》国家工?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!拘禁他人的增加【基准:。刑,的,10%-20%【; 《 (3)多次非【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!准刑的?。20%以下; 【 (4)冒充军!警人员、司法人员】非法:。扣押、?拘禁他?人,的增加基《准刑的20%以下;!。 : (5)为—索取高?。利贷、?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!的债务而非法—拘禁他人的》增加基?准刑的20》%以:下,; 《 (6)持枪支、管!制刀具或者其他【凶器非法拘禁他人】的增:加基准刑的》20:%以下; (!7)因?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!增加基准《刑的20%以下; ! (8)其他可!以从重处《罚的情形 可!以,从重处罚;同时具有!两种以上情形—的累计?不得超过基准刑的】。100%
【
为索!取合法债《务争取合法权益而】非,法扣押、《拘禁他人《。 《。可减少基《准刑的3《0%以下
】
《 :抢劫罪? 《。构成抢劫 》 :。 4--6年—
?
,
?。 1、入户抢】劫 2、在公!共交通工具》上抢劫 》 3、抢劫—银,行或者其《他,金融机构 【。 4、?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!巨,。大 5、【抢劫致人重伤、死】亡 6、冒】充军警人员抢劫 ! 7、持枪抢劫 ! 8《。。、抢劫军用物资【或者抢险、救灾【、救济物《资 1—113年依法应【当判处无期》。。徒刑以上除外—
:
》。 在量》刑起点的基》础上根据抢》劫情节严重程度、】抢劫次数《、数:。额、致人伤害后【果等其他影响—犯罪:。构成的犯《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!定基准刑 》 每增》加,轻微伤一人 】 增加?3,--6个月
】
每增!加轻伤一人 】 增:加6--12个【。月
! 每?增加重伤一人 】 , 增加1--3【年
?。
《。 构》成残:疾的每?。增加一级 》 增加3个【月
?
?
? 每增《加一次抢劫犯罪【。行为 —增加:。2--3年
】
:
:。 犯罪数—。额每增加100【0元: 增加1【个月
【
《 量刑起点在十年】以上:有期徒刑的犯—罪数额每增加400!0元 增加】1个月
!。 每增以下】情节之一(刑法第2!63条?) 1、【入户抢劫 【 2、在公共交通】工具上抢《劫 》3、抢劫银》行或者其《他金融机构 【。。 :4,、多次抢劫或抢劫】数额:巨大 》。。 5、抢劫致人重】。伤、死亡 【 6、冒充军警人员!抢劫 —7、:。持枪抢劫 】8,、抢劫军用物资【或抢险救《灾、救济物资— 增加2年】。
】 : (1)【。使用管制《刀具等?危险性工具》抢,劫; 《 :(2)抢《劫后为便于逃脱【而使他人身体受【到,强制的; 【 (3)《预谋抢?劫、流窜《作案或者结伙抢劫】的; (4)!为,实施其他违法活【动而:抢劫的?;, (》5)在公共场所当】众抢劫的;》 ? (6)其他可以】。从,重,。的 《 增加基准刑的2】。0,%,以下;基准刑—在十年有《期徒刑以上的可【增加基准刑》的10%以》下;同时《具有两种以上情形】的累计不得》超过基准刑的100!%,
【 ?。 (1)【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!亲属财物的; 】。。 (?2)转化型抢劫仅】以暴力或语言相威】胁的; 》。 (3)因生【活所迫、学习—、治:病急需?而实施抢劫》的; —(4)其他可以【从轻处罚的 !减少基?准刑:的20?%,以下;基《准刑在?十年:有期徒刑以上的【可减少基准刑的1】0%以?。下
】 盗《窃罪 》 入户盗《。窃多次?盗窃:携,带凶器?盗窃、扒窃数额【未达较大起点量【刑起:点为:。3个月拘《役9个月有期徒刑 ! 每增加一次作!案或:一,种情形?增加2个月刑期确】定基:准,刑
《
,
—盗窃数额达2—000元《 《3个月拘役9个月】有期徒?刑每增加《1500增》1个月
】
盗窃【数额达10》00:元不:满2:000元具有下列情!形(解?释第二条《第1至?8项:规定情形)》。。。。 《1.曾?因盗窃受《过刑事处罚2.【。一,年内曾因盗窃—受过行?政,处罚:;3.?组织、控制未—成年人盗窃4.自】然灾害、事故灾【害、社会安》全事件?等期:间在事件发生—地盗窃;《5.盗?窃残疾人、孤寡老人!、丧失劳动能力【人的财物;6—。.,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!亲友财物《7.盗窃救灾、抢】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!贫、移民、救济款】物,;8.因盗窃—造成严重后果— ?。 量刑起点》为3个月拘役9个月!有期徒刑
—
》 盗窃数—。额,。达5万元的 !3年4年
】
? 数《额每增加500【0元 增加】1个月确定基准刑】
:
?
》盗窃数额达2—.,5万元有下列—情形 —1组织?、控制未成年—。人盗窃 2自然【灾害、事故灾害【、社会?安全:事,件等事件期间—。在事件发《生地盗窃 3—盗窃残疾人、孤寡老!人、丧失《劳动能力人的—财,物的 4在医院盗】窃病人?或者其亲友财物【 5盗窃救灾抢【险、防汛、优抚【、,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】款物 6《因盗窃造成严—。。重后果的 》 7入户盗【。窃 8携带凶!器,盗窃 《 3年4年
】
》。 数额》在2.5万元以上未!达5:万元的每增加50】00元 【增加1个月
【
,
:。
, 盗窃数额】达40万《元的 —10:11年.每增3【万增:加1个月《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!刑除外
】
: 盗窃数额达】20万元并》。有解释第二条第【(三)?至(八)项规—定情形?之一或者入户—。盗窃、?携带:凶,器盗窃的 】10年11》年数额在2》0万元以上未达4】。0万元的每增加2万!元增加1个月确定基!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!期徒刑的除外
!
》 盗窃《国有馆藏一》般文:物的 》 量刑起点为3个月!拘役9个月》有期:徒刑
—
—盗窃国有《。馆藏一?般文:物二件的 增!加九个月至一年
】
》 《。盗窃国有《馆藏一般文》物,三件或者三级—文物一件的 】 量刑起点为3【年4年;
—
,
— 盗窃国有馆藏一】般文:物超过三件》。的每增加一件 ! 增:加9:。个月至1《年确定基《准刑
【
盗窃【国家三级文物二【件的 ? ?增加1年至1—年6个月
【
,
》 盗窃?国有馆藏三级—。文物三件《或者二级《文物一件的 】 10年1》1年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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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窃【国有馆藏三级文【物超过三件》的每增加一件 ! 增加一年至一【年六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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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盗窃《国,有馆藏二《。。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!增加一件 增!加一年?。六个月至二年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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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盗,窃的文物中包含一】。般,文物的每增加—。一件 加【。3-4个月依法应】当判处无期徒刑【的,除,外
?
】 (1)盗】窃数:额达到较大以上【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!起点并具有多次【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!带凶器盗窃或者扒】窃等情形 (!2)组织、控制未成!年人盗窃《 ?。 (3)自》然灾害?、事故灾害、—社会安全事件—等突发事《件期间在事件—发生地盗窃》 (4)盗窃!残疾:人、孤寡老》人或丧失劳动能【力人的财物 — (5)在医】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!。财物的 (】6)盗窃救》灾抢险防汛、—。优抚:、扶贫移民、救【济,。款物 —(7)因盗窃—。。造成严?重后果的; 【 :(8)采取破坏性】手段盗窃造》成公私财产损失的】; 》(9)为违》法犯罪活《动或将?盗窃:财物用?于违法犯《罪活动; — (1《0)其他可以—从重处?罚的情形 》 ,。 可增加基准刑】的20%以下;同时!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!累计不得《超过:基准刑的《。10:0%但?已根据?。。相关情?节确定量刑起—点,和,。基准刑的除外—
,
】 ? (?1)因生活》、治病急需》而盗可?减少基?准刑30%》以下; — (2?)在案发《前自动将赃物放【。回原处或《归还被害人的可减少!基准:刑的5?0%以下;将部【分赃物放回原处【或归还被害人—的,可按比例减少刑【期; ? , , (:3):。盗窃家庭成员或者】近亲属财《物的:一般可不按犯—罪处理;对确—有追究刑《事责任?必要的可以根据【家属、近《亲属的?谅解程度《减,少基准刑的20%-!50%; 】(4)?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!情形 可适当!减少基准刑》。
》
? 以数《额巨大或特别巨大】的财物、《珍贵:。。。文物为盗窃目标或者!具有:其他情节《严重的?情,形但:盗窃未遂的应根【据,。相应的犯罪数额和】。情节确定量》刑,起,点和基准刑综合【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!情节后?决定宣告刑
—
— : 盗窃犯《罪既有?既遂:又有未遂分》别,达到不同量刑—幅度既遂部分所【对应的量《刑幅度较重或—者既、未遂所对应】的量刑?幅度相同的》以既遂部《分确定?基准刑未遂部分【作,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!可,。增加基准刑的4【0,%,以下;未遂部分对】应,的量刑幅度》较重的以《未遂部?分,确定基准刑既—遂部分作为酌情从】。重处罚情节可—增加基准《刑的50%以下【
— 诈骗—。罪 6000!元, 《三个月拘役》9个:月有期徒刑》每增:1500《元增加1《个,月
】 ?利用电信网络—。技术:诈骗达30》00元 3个!。月拘:役9个月有》期,。徒刑数额每增加【1,0?00元增加》一个月
】
6万【元 3年【4年数额每增加【6,000元增加—1个月
【
,
, 诈骗数额达!4.8万元并具有<!关于办理诈骗—刑,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!若干问题的解—释>第二条》规定情形之一—。 ? (一)通》过发送短信、拨【。打电话或者利用互】联网、广播电视、】。报刊杂志《等发布虚假信息【对不特定《。多数人实施诈骗 (!二)诈骗救灾、抢险!、防汛、《优,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!济、医疗《款物的; (三)】以赈灾募捐》名义实施诈骗的【; :(四)诈《骗,残疾:人、老年《。人或: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!物 (五)造成【。被害人自杀、—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!重后果 《 34年数额在!4.8?万元以上未达6【万元的每增加60】00元增加一个【月刑期确定基准刑
!
!利用电信网络—技术诈骗达3万【元 3年4年!有期徒?刑,数,。额每增加6》000元《加一:个月
》
【。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诈!骗达2.4万元【并具有关于办理电】信网络诈《骗等刑事案》件适用法律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【第二条第二》。项10条规定 【 1. —造成被害人或其【近,亲属自杀、》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!。严重后?果,的; —2. 冒充司法机关!等国家机关工—。作人员实施》诈骗的; 》 3. 组织】、,指挥电?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!的; —4. 在境》外实施电信》网络诈骗的》; 5. 】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!罪受过刑《事处:罚或者二年》内曾:因电信?网络:诈,骗受过?行政处罚的;—。 : 6. 》诈骗残疾人、老年人!、未成年人、—在,校学生、丧》失,。劳动能力人的财物】或者诈骗重病患者】及其亲属《财物的; 7!., 诈骗?救灾、抢险、—防汛、优《抚、: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】、医疗等款物的; ! 8.》 ,。以赈灾、募捐等社会!公,。益、慈善名义实【施诈骗的;》 , 9. 利用】电话追?呼系统等技术手段】严重:干扰公安《机关等部门》工作:的;: , 10.— 利用“钓鱼网站】”,链接、“《木马”程《序链接、网络—。渗透等隐《蔽技术手段》。实施:诈骗的 》 34年数额在】。2.:4万元?。以上未达3万每增】15:00增加1》个月
】 诈》骗数额达《。50万元的 !10:年11年;》数额每增加5万元增!1,个月依法判》处无期徒刑除—。外
?
?
》。一、诈骗数额达4】0,万元并具有解—释第二?条第一款第(一)至!(五)项规定情【形之一的《(一)通过发送【短信:、拨打电话》或者利用互联网、广!播电视?、报刊杂志》等发布虚假信息对】不特定?多数人实施诈骗【。 (二)诈骗救【灾、:。抢险、?。防汛、优《抚、:扶,。贫、移?。民、救济《、,医疗:款物的; 》(三)以赈》灾募:捐名义实施》诈骗的; (四)诈!骗残:疾人、老年人或丧】失劳动能力人—的,财,物; (五)造【成被害人自杀、【精神失常《或者其?他,严重后果《 : :二、实施电信网络】诈骗数额达40万并!具有意见第二—。条第二项《10条规定 — 量刑起点【为有期徒刑10【11年数《额,在40万元以上未】达50?万元的每《增加:1,万元增?加1个?月依法应当判处无】期徒刑?的除外?
?
《 : , , (1)多次诈!骗犯罪的; — ?(2)诈骗集团的首!要分子; 】(3)通过发送短信!、拨打电话或—。者利用互联网、广】播电视、报》刊杂:志等发布虚》假信息对不》。特定多数人》实施诈骗的; 【 : (4)诈骗救【灾、抢险、防—汛、优抚、扶贫【、移民、救济、【医疗款物的;— 《(5)以赈灾—募,捐名义实施诈骗的;! ?。 (6)诈骗残疾人!、老年人或者丧失】劳动能力《人的财物 【 (7)导》致被害人自杀、精】神失常或《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! 《(8)挥霍诈骗【的财物致使》诈,骗的:财物:无法返还的;— (9)【为违法犯罪活动而】诈骗或将诈骗财【物用于违法犯罪活】动 (1【0)其他可从重【的 》可,增加基准刑的2【0%以下;同—时具有?两种以上《情形的?累计:不得超过基准—刑的100%但已】根据相关情节确定】量刑起点和基—准刑的除外》
,
! , (1》。)案发前自动—归还被害人》可减少基准刑—50%?以下; 《 : (2)《诈骗家庭成》员或近亲《属可减少基准刑20!%-50%;— 3)【因生活所《迫,、学习、治病—急需而?诈骗的?减少基准刑的—30%以下;—(,4,)其他可《以,从轻处罚的情形【 可适当【减少基准刑
!
—以数额巨大》或特别巨大的—财,物为诈骗目标—的或者具有其—他严重?情节、特别严—重,情,节,诈骗:未遂的应根据相【应的犯罪数》额,和情节确定量刑起】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!犯罪未?遂等量刑情》节后决定宣告刑
!
?
诈骗【。犯罪:既有既遂又有未【遂分别?达到不同《量刑幅?度既遂部分所对应的!量刑:幅度较重《或者既、未遂所对】应的量刑幅》度相同的《以既遂部分》确定基准刑未遂部】分作为酌情从重处】罚情节?可增:。加基准?刑的40%以下【;未遂部分对应的量!刑幅度较《重,的,以未遂部分确定基】准,刑既遂部分作为酌情!从重处?罚情节可《增加基准刑的5【0,%以下
【
》 抢夺罪 1!500元以》上 《 起点?刑拘役?3个:月至九个月徒刑每增!加1千增加1个【月
】 二年内—三次:抢夺且数额未—达1:500元 起!点刑:拘役3个月至九个月!徒刑每增加1—次,增加2个月》
— 抢夺—数额达750元【不满150》。0元并有<关—于办理抢夺》刑事:案件适用《法律若干问》题的解释>第二条】规定之一 【 (一)曾因抢【劫、抢夺或者聚【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!的; (二》)一年?内曾因?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!政处罚的; (三)!一年内抢夺三次【以上的?。;, (四)驾驶机【动车、非机动车抢】夺的; (》五)组织、》控制:未成年人抢夺—的; ?(六)抢夺老年【人、未成年人—、孕妇、携》带,婴幼儿的人、残疾人!、,。丧失劳?动能力人的财物【的; (七)在医】。院抢夺病人》或,。者其亲友财物的; !(八)抢夺》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】、优抚?、扶贫、《移民、救济款物的;! (九)自然—灾害、事故灾害【、,社会安全事件等突】发事:件期间在事》件发生地抢夺—的; (十)导【致,他,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!。等严重后果的 】 :量,刑,起点:为拘役三个月—
! 抢夺数《额达:。4万:元,的 起点【3年至4年;数额】每增加3500元】。增加一个月
】
? 抢夺—导致:他人重伤 、自【杀或者数额达—2万元并具有解【释第二条第(三)至!(十)项《规定情形之一—的 (三)】一年内?抢夺三次以》上的:;, (四)驾驶—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抢!。夺的; (五)【组织、控制未成年人!抢夺的; (六)】抢夺老年人、未成】年人:、孕:妇、携?带婴幼儿的人、残疾!人、丧失劳动—能力人的财》物的; (》七)在医院抢夺病人!或,者其亲友《财物的; (八【)抢夺救灾》抢险防汛、优抚、扶!贫移民救济款物的】; (九《)自然灾害、—事故:灾,害、社会《安,全事件等突发—事件期间在》事件发生地抢夺【的; (十)—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!。神失常等严重后果】的 》起点:3年至4年数额【。在2万元以上未达4!万元:的每增加3500 !。元增加一《个月
】 抢夺数额】达30万元的 ! ,起点刑1《0年至1《1年;每增》加2万元《增加一个月
—
!抢夺:导致他?人,死亡:或者数额达15【万元并具有》解释第二《条第(三)至—(,十)项规定情形【之一的 》 起点刑10【。年至11年数—额在15万元以【上未达30万元的每!增加1.5万元【增加一?个月
?
】 抢夺?。致人受伤每增加【。轻微伤一人 】 增加?二,个月
?
【 , 每增加轻伤一人 ! ?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!
! 每增加重伤一人】或者自杀《一人 《。 增加六个月至1!年
《
《 每增》加死亡一人 【 增?加1-2年
】
,
【 ?(1)?曾因抢劫《、抢夺或者聚众【哄抢:。受过刑事处罚的;】 (2—)一:年内曾因抢夺—或,者哄抢受《过行政?处罚的;《 , (3)一年内!。抢夺三次以上的【;, (4)【。驾驶机动车、非【机动:车抢夺的;》 (5—)组织、《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!; ? (6)抢夺【老年:人、未成《年,人、孕妇、携—带婴幼儿的人—、残疾人、丧失劳】动能力人的财物的;! : (?7)在医院抢夺【病人或?者,其亲友?财物的; — (8)抢夺救】灾抢险?防汛、优抚、—扶贫移民、》。救济款?物的; — (9)自然灾【害、事故灾》害、社会安全事【件等突?发事件期间在—事件发生地》抢,夺的; (1!。0)导致他人精【。神失常等《严重后果的; 】 (11)为吸毒!、赌:博等违法活动而抢夺!的; (【12)其他可以【从重处罚的》情,形 可—增加基准刑的—。20%以下;同时】具有两种以上—情形的累计不得【超,过基准?刑,。的100%但已根】据相关情节确定量】。。刑起点和基》准刑的除外
】
《 ? (1)因生!活所:迫、学习、治病急】需而:抢夺:的; (2)!案发:前自动归还被—害人财物《(3)其他可—以从轻的 — 可?减少基准刑的30】%以下
】
《 ,职务侵占罪 !。数额6万《元 起点刑】拘役3个月至1【年徒刑增加2万增加!1个月
《
【 数额100万】元 起点刑5!至6年数额不满90!0万:元增加?15万元增加1【个月;数《额超过?900的超》过部分?增加30万元增【加1个?月
?
?
? , 有下列情形—之一 (一)!侵占:用于预防《、控制突发传染【病疫情等灾害的【款物:。的; ? (二)侵占】。救灾、抢《险、防?汛、优抚、》扶贫、移民、—。救济、医疗款物【。; 《 (:三)严重影响生产经!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!损失:或者影响恶劣—的,; ? (四)多次职】务侵占的《。;, (五)在】企业改制、破—产、重组过程—中进行?职务:侵占的; 【 (六)为违—法犯罪活动而实施或!。。将职务侵占的财【物用于违法活动的;! (七)其他!可以从重处》罚的情形 —。 增加基准刑20!%;同时具有两种以!上情形的累计不【得超过基准刑的【100%
》
:
敲诈!。勒,索罪 —二年内三次敲—诈勒索且数》额未达?400?0元 量刑】起点是刑拘役3【。个,。月至9个《月徒刑增加一次增】。加2:个月
】 ? 4000元 】。 量?刑起点是刑》。。拘役3个月至9【。个,月增加1《500元增加1个月!
【 : 数额达20—00不满40—00元并具<—关于办理敲》诈勒:索刑事案件适—用,法,律若干问题的—解释>第二条—情,。形之一的 】(一)曾因敲诈【勒索受过《刑,事处:罚的; (二)一】年内曾因敲诈—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!; (三《)对幼、残、老【或,者丧失劳动》能力人敲诈》。勒索的; (—四)以将要实施放】火、爆炸等》危,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!故意杀人、绑架等严!。重侵犯公民人身【权利犯罪相》威胁敲诈《勒索的; 】(五:)以黑恶势力名义】敲诈勒索的;— (六)利用—或者:冒,充国家机《关工:作人员、军》人,、新:闻工作?者等特殊身份敲诈】勒索; (七!)造成其他》严重:后果的 【量刑起点是刑拘【役3个月至9个月徒!刑
《。
敲诈!勒,。索数额?达6万元的》 起》点刑3年至4年【;每:增加5000元增加!1,个,月.
! ?敲诈勒索数额达4.!。8万元并具有解释第!二条:第(:三)至(七》)项规定情形之【一的 ?。 (三)对未】成年人?、残疾人《、老年人或者丧【失,劳动能力《人敲诈勒索的—; :(四)以将要实施放!火、爆炸等危—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!故意杀人、绑架【等严:重侵犯公民人—身权利犯罪相—威胁敲?诈勒索的;(—五)以黑恶势—力名义敲诈勒索【。的; (六》。),利用或?者冒充国《家机关工作人员、军!人、新闻《工作者?等特殊身份》敲诈勒索;》(七)?造成其他严重—后果的 【量刑起点是3至4年!徒刑:数额在4.8—万元以上未达6万】元的每增加30【00元?增加:一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刑
—
,
》。 敲诈》勒索数额达到4【0万元?的 ? 量刑起点是1】0至11年》;每增加2万元增】。加1个?月
《
【敲,诈,勒索:数额:达32万元并具有解!释第二?条第(三)至(【七)项规《定情:形之:。一的: ? 量刑起点是10至!11年数额》在32万元以上未】达40?万元的每《增加1万《元增加1个月.
】
!敲诈勒索致人—受伤每?增加轻微伤一人 ! :增,加二个月
!
每增【加轻伤一人 !增加3-《6个月
—
? 《 (》1)以非法》手段获取他人隐【私勒索他《人,财物:的;: (2)以危!险方法制造事—端进:行敲诈勒索的;【 《(3)敲《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!以上以?犯罪:数额确定量刑起【点并具有多》次敲诈勒索情—形的; (】4)曾因敲》诈勒索受过刑事处】罚的; 》 (5)一年【内曾因?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!罚的; (】6)对?未成年人、残疾人、!老年人或丧》失劳动能力人敲诈】勒索的; — (7)以—将要实施放火、爆】炸等危害公共安全】犯罪或者《故意杀人、绑架等】严重侵?犯公:民,人身:权利犯罪相威胁敲】诈勒索?的; 《 (8)以—黑恶势力《名义敲诈勒索的;】 , (9)—利用或者《冒充: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!。军人、新闻》工作者等特殊身份】敲诈勒索的; 【 (10)造成!其他严重后果的; ! , , (11《)为违法犯罪活动】而敲诈勒索或将敲诈!勒,索的财?。物用于违法犯罪活】动的; —。 (12)其他 ! 可增《加基准?刑的2?0%以下《 同时—具有两种以上—情形的累《计,不,得超过基准刑的10!0,%但已根据相—关情节确定量刑【起点和基准》刑的:除外
】 — , (1)敲诈勒索近!亲,属的财物获》得谅解仍有必要认定!为犯:。罪的可减少基准【刑的1?0%-50%; ! ,。 (2)被害—人对敲诈勒索—发生:。存在过错可减—少基准刑的30%以!下;(3)因生活】所迫、学习》、治病急需》而敲诈勒索的可减】少,基准:刑的20%以下【;(4)其他 】 , 可适当减少基准刑!
【 , 妨害《公务罪 】 构成妨害》公务罪在《3个月拘役至—9个月有期徒—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!点
《
》 , 在:量刑起点基础上【根据妨?害公务造成的后【果、情?节,严重程度等》其他犯?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!定基准刑 —。 每增加轻—微伤一人《 :。 :增加1-3个月【确定基准刑
!
每【增,。加,轻伤一人 增!加3:-6个月《确定基?准刑
》
,
毁损财!物数额每增》加,二千:元 《 增加1-2个【月确定?基准刑
】
》妨害公务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】或严重后果的— : 增加六个月至】。一,。年刑期确定基准刑】
《
: ? 其他?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!形
! —(1)严《。重,扰乱公共秩序的【;, :。 (2)煽—动群众?阻碍依?法执行公《务、履行《职责的; 【 ,(3)采取持—械、聚众围攻等暴力!、威:胁手段的; 【 (?。。4)妨害公务造成】恶劣:。社会影响的; 】 , (5)其他— 可增】加基:准刑20%以下
】
— 公务》人员:执行公务行为—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!刑20%以下
【
,。
《 , 聚众斗殴罪】。 聚众斗殴一!次犯罪情《节一般的量刑—起点为有期徒—刑1年?至1年6个月—
【 :。 在量刑起》点基础上根据—聚众斗殴人数、次】数、伤害后果—等其他影响犯—罪构成事实增加【。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! 每增加轻微伤!一人 》 ,增加3?至6个月《确定基准刑
【
】每增:加,轻,伤一人 增加!6个月至1年
【
:
? , : 每增加聚众斗殴一!次 增加6】-9个月确定基准】刑
《
,
双【。方,。人数达到5人 【。 每增加3人】增加1?-2个月
!
? 聚众斗殴造成交!通,。秩序混乱《的 》增加6个月至1【年
【 《其他可以增加—刑罚量的情形
【
《
, 《1.多次聚斗;【 2.人《数多、规模大、社】会影:响恶劣;《 3》.在公共场所—或交通要道造成【社会秩序混乱的;】 4.—持械聚众斗殴的【 : 量刑起》点为3至4年徒刑幅!度内:确定量刑起点
【
【 上述情形中在量!刑起点的基础上根】据,人数、次数、伤【害后果等增加刑罚量!确定基准刑 — , 每增加上述一】项情形或同种—情形一次 》 : 增加?六,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
【
》 每增加轻微—伤一人 《 增加》3-6个月确定基准!刑
【 《每增加轻伤一人【 : 增加6个—月,至1年
《
:
:
每增加聚!众斗殴一次 【 增加《6-9个月确定【基准刑
! 聚众斗殴】单方人数超过—10人 每增!加三人增加1—-3个月
【
严】重扰乱社会秩—序造成恶《劣社会影响 【。 增加《六个月?至一年
【。。
—其他可以增加刑罚】量的情形
》
【 (1】)聚众斗殴一方10!人以上的首》。要分子; (!2,)聚众斗殴致公私】财物:损毁直接经济损失数!额较大、巨大—的首要分子和—积极参加者; 】 (3)斗殴【一方没有互殴—故,意有斗殴故意一方】的,首要分子和积—极参加者;(4)组!织未成年人的—;(5)带有—黑社:会性:质的;(6)—其他 可【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:下; ? 同《时具:有两种以上情—。形,的累计不得超过【基准刑的100%
!
!4、:因民间纠纷》。引发的聚《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20%以—下
【 寻衅滋事】罪, : (1)随意【殴打他人情节恶【劣的; 》 :(2)追逐、拦截、!。辱骂、恐吓他人情】节恶劣的; !。(3)强拿》硬要或任意损毁【、占用公私财物情】节严:。重; (4)!在公共场《所起哄闹事造成【场所秩序严重混【。乱的 》 构成寻衅滋—事犯罪的在1年至2!年有期徒刑幅—度内:确定量刑起》点
》
》 纠集他人》3次以上实施前【。款犯罪严《重破坏社《会秩序 》 5至6》年,徒刑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点
】
:
:
根—据次:数、:伤害后果、强拿【硬要他?人财:物或任?意损:。毁、占用公》私财物数《额等犯罪事实增加】。刑罚量确定基准刑】: 》每增加轻微》伤一人 【。增加2?-3个月确定—基准刑?;
《
? : 每增加轻伤一人!。 : 增?加3-9个月确【定基准刑
!
《 每增加引起—精神失常一》人 《 增加?6个月?至1年确《定基:准刑
?
!每,引起:自杀造成重》伤、死亡1人 ! 增:加一:年至二年《确定基准刑
—。
!随意殴?打他人追《逐、拦截、》辱骂、恐吓》他人强拿硬要或任】意,毁损、占用公私财】物三次以上的 ! 每增加一次增【加1:。。-3个月确》。定,基准刑
】
: 强拿》硬要他人《财,物,或者任意《损毁、占用公私【财物价?值每增加2》0,00元 增加!1个月?确定基准刑;
!
【每增加寻衅滋—事犯罪一次》 ? 增加6-9个月】刑期确定基》准刑
!。。 其他可—以增:加刑罚量的》情形
《
》。 (1!),带有黑社会性质【的; 《 (2)纠集未】成年人寻《衅滋事的;(3)其!他 可以增】加基:准刑的20%以下】
【 掩饰隐瞒犯罪!所得、犯罪所得【收,。益罪 具【有下:列行为之《。一构成掩饰、隐瞒犯!罪所得、犯罪—所得收益罪》的 (—1)掩饰、隐—瞒犯罪所得》及,其产生的收益数【额,达到6000元的 ! , (2)一—年内曾因掩饰、【隐瞒犯罪所得及其】产生的收益行—为受过行《政处罚又《实施掩?饰、隐瞒《犯罪所得《及其产生的》收益行为的 】 (3)掩饰、隐】瞒的:犯罪所得系》。电力设备、》交通:设施、广播电视设施!。、公用电信设施、】。。军事设施《或者救灾、抢—险、优抚《、扶贫、《移民、救《。济款物 (4!)掩饰、隐瞒行【为致使上游犯—罪无法及时查处【并造成公私财物损】失,无法:。。。挽回的 【(5)实施》其他掩?饰、隐瞒犯罪所【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!为妨害司《。法机关对上游犯【罪进:行,追究的 — (6)明知是非法!获取计算机信息数】据犯罪获取的数据】、,非,法,控制计算机》信息系?统犯:罪所:。。获取的?计算机信《息系统控制权—而予以转移、收购、!。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!方,法掩:。饰、隐瞒违》法所:得数:额达到5《000元的》 :。 (7)明知是非!法狩猎的野》生动物而收购—数,量达:到50只《。的 (8)明!知是盗窃、抢劫、】诈骗、抢夺的—机动车而实施下【列掩饰、隐瞒行为之!一的买卖、介绍【买卖、典当、拍【卖、抵押或者用其】抵债;拆解、拼装】或者组装;修—改发动机号》。、车:辆识:别代号;《。更改车身颜色或者】。车辆外形;提供或者!出售机动车》来历凭证《、整车合格证—、号牌以及有—关机动车的其—他证明和凭》证;提供或者出售】伪造、变《造的机?动车来历凭证—、整车合格》证、号牌以及有关】机动车的其他证【明和凭证 】在3个月《拘役至6个月有【期,徒刑幅度《内确:定,量刑起点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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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1)犯》罪数额每增加30】00元增加》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; (2】)掩饰、《隐瞒的犯罪》所得系电力设备、】。交通设?施、广播电视设施】、公用电信设—施、军?事设:施或者救灾、抢险、!优,。抚、:扶贫、?移,民、救?济款物的犯罪数额】每增加1500【元,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定基准刑;》 ? (3)每》增加前款第(—4)、(5)项情】形之一?的增:加一个月至三个【月刑:期,确定基准刑; 【。 (4)明知是!非法获取计算—机信息系统数据犯】罪,所获取的数据、【非法控制计算机【信息系统《。犯罪所获取的计算】机信息系《统控制权而予以掩饰!、隐瞒违法》。所,得数:额每增加1500元!增加一个《。月刑期确定基—。准刑;? , : ,(5)收购非法狩猎!的,野生:动物超过50只的每!增加30只》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。。定,基,准,刑; —(6)掩饰》。、隐瞒盗窃》。、抢劫?、,。诈,骗、抢夺《。的机动车数量—每增加一辆或价【值,总额每?增加:1,0万元增《加三个月至六个【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 【(7)?其他可以增加刑【罚,量的情形 》 在确》定量刑起点》的基础上《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!影响犯?罪构成的犯罪事实】增加刑罚《量确定基准刑;已】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!刑起点的除》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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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掩《饰、隐瞒犯罪—所得及其产生的【收益:具,有,下列情形之一— (1)掩】饰、隐瞒犯》罪所得及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】总额:达到10万》元的; (】2)掩饰、隐—瞒犯罪所《得及其产生》的收益?十次或?者三次且价值总【额达到5万元的;】。 (》3)掩饰、隐瞒的】犯罪所得系电力【。设备、交通设施【、广播电视设—施、公用电信—设施、军事设施【或者救灾、抢险、】优抚、扶贫》、移民、救济款物】价值总额达到5万】元的; 【(4)掩饰、隐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!无法及时《查处并造成公—私,。财物:。。重大损失无法挽【回,或其他?严重后果《的,; (5)实!施其他?掩饰、隐瞒》犯罪:所得及其产生—的收益行为》严重妨害《司,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!以追究的;》。 ? (6)明知是非法!获取:计算机信息系统【数据犯罪所获—取的:数据、非《法控制计算机信【息,系统犯罪所获取的】计算机信《。息系统控制权而【予,以转移、收购—、代为销售》。或者以其《他,方式掩饰、》隐瞒违法所得—数额达?到5万; 》 (7)—掩饰、隐《瞒盗:窃、抢?劫,、诈骗?、抢夺?的机动车五辆—。或者价值总额达到】50万元的》 在三年至】四,。年有: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《量刑起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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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: (1)犯》罪数:额每增加3万元增】加,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; (2)!掩饰、?隐瞒犯罪所得及【其产生的收益十次】以上且价值总额不满!10万?元或者三次以上且价!值总额达《到5万元不》满1:0万元?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一!个月: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 】(3:)掩饰、《隐瞒:的,犯罪所?得系电力设》备、交通设》施、广播电视设【施、公用电信设施、!军事设施或者—救灾、抢险、优抚】。、,扶贫:、,移民:、救济款《物的:每增:加1.?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!期确定基准刑; ! :(4)每增加前款第!(,4)、(5)项情】形之一的增加—四个月至《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,; 》(5)明《知是:非法获取《。。。计算机信息系统【数据犯罪所获取的】数据、非《法控制计《算机信息系》统犯罪所获取的【计,算,机信息?系统控制权而予以】掩,饰、隐瞒《。违法所得数额每增加!1.5万元增加【。。一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:; : : (6)掩饰、隐瞒!盗窃、抢《劫、诈骗、抢夺的机!动,车数量每增加一辆】或价值总额每增加】1,0万元?增加三个月至六个】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:;, : (7)其—他可以增《加刑罚量的情形 】 在确定量刑起!点的基础《上,。根据犯罪数额等其】他影响犯罪构成的】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!确定基准刑》;已根据相关情节确!定量刑起点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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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,1)多次掩》饰、隐瞒犯罪所【得、犯罪所得收【益或以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得、犯【罪所得?收益为业《的;: (2)【一年内曾因掩饰、隐!。瞒犯罪所得、犯【罪所得收《益受:过行政处罚的; 】 ?(3)曾因掩饰、】隐瞒:犯罪所?得、:。犯罪所得《。收益:罪受过刑《。事处罚的《; ? , (4)明知上游】犯罪行为较重—的;: (5)犯】罪对象涉及国—。家安全、公》共安全?或重大公《众利益的; 】。 (6?)其他可以从—重处罚的情形— : 具有左表情!。形之一的《可增加基准刑2【0%以下但已—根据相关情节—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!刑的除外;》同时:具,有,两种以上情形—累计不得超》过基准?刑的100%
【
】 ,符,合最高人民法院<】关于审?理掩饰、隐瞒犯【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!益刑事案件适用【法,律若干?。问题的解《释>第?一条:规定的(如下) ! (?一)掩饰、隐瞒【犯罪所得及其产生】的收:益价值三《千元至一万元—以上; 【(二)一年内曾【因掩饰、《隐瞒犯罪所得及【其产生的收益行【为受过行政处罚【又实施掩饰、—隐瞒犯罪所》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!为的; (】三)掩饰、隐瞒【的,犯,罪所:得,系电力设《备、交通设施、【广播电视设施、公用!电信:设,施、军事设施—或者救灾、抢—险、防?汛、优抚、扶—贫、移民、救—济款物的;》 : (?四)掩饰、隐瞒【行为致?使上游犯罪无法及】时查处?并造成公私财物损】失,无,法挽回?的; (【。五)实施其》他掩饰、隐瞒犯罪所!得及:其产:生,的收益行《为妨害?司法:机关:。对上游犯罪进行【追究的 明】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!动物而收购数量达】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!饰、隐?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!。罚 《 认罪、悔罪并退】赃,、退:赔且具有下》列情:形之一的可认定情】节轻微免予》。刑事处?罚;:。。确有必要判处刑罚】可减少基准刑的【20%-50%【 ? (:1)具有法定从宽】处罚情?节;(2)》为近亲属掩饰、隐】瞒犯罪?所得及其《收益且?系初:犯、偶犯的;—(3)其他情节轻】微情形? 行为人为自!用而掩饰《、隐瞒犯罪》所,。得刚达到6000元!标准认罪、悔罪并】退赃、退赔一般可不!认为是?犯罪;确《。有必要追《究刑事责任》可减少基《。。准,刑的20%-60%!
! ,走私:、贩卖、运》输、制造毒品罪【 《 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、》制造毒品犯》罪在下列相》应的幅度内确—定量刑起点 !具有:刑法第347—条第二款规定的五种!情形:。之一 (一】)走私、贩卖—、运输、制造鸦片一!。千克以上、海洛因】或者甲基苯丙胺五】十克以上或者其【。他毒品数量大 【(二)走私、贩卖】、运输、制造毒品集!团首要分子; (三!)武装?掩护走?私、贩?卖,、运:输、制造毒品—的; (四)以【暴,力抗拒检《查、拘留、逮—。捕情节严《重的; (》五)参?与有组?织的:国际贩毒《活,动的 ? 量《刑起点?为有期徒《刑,十五年?依法: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!。上刑: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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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走私、贩卖!、运输、制造—鸦片二百克、—海洛因或者》甲基:苯丙:胺十:克或者其它毒品【。。数量:较,大的 —在7:至8年徒刑幅—度内确定《量刑起点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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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以下《情形之一应》当认定为刑》法第三百《四十七条《第四款规定的—“情节严重” ! (:。一)向多人贩卖毒】品或:者多次走私》、贩卖、《运输、制造》毒品的; (!二)在戒毒场—所、监?管场所贩卖毒品的】; (三)向!在,校,学生贩卖毒品的; ! (四)—组,织、利?用残:疾,人、严重疾病患【者、怀孕或者正在】哺乳自己婴儿的【妇女走私、贩卖、】运输、制《造毒品的; — (五)国【。家工作人员走私、贩!卖、运输《、制:造,毒品; (六!)其: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! : 在三年至四年有期!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点《
【 走私》、贩卖、运输、【制造鸦片四》十克:海洛因、甲》基苯丙胺《二克以?下或者?其它相当《数量毒品的 】 在三?个,月拘:役至九个《月,有期徒?刑
?。
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!根据犯罪次数、【人次、毒品》数量等增加刑罚量确!定基:准,刑 海—。洛因、甲基苯丙胺】十,克以上不满五十【克的 每【增五克增《加1年
! 二》克以上不满十—。克的 ? 每《增一:克增加4个月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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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情节严重》的,。。 每增加一克!增加五个《。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每增加一人、】一次或者一种情节】严重情形的增加六个!月
《
鸦片!。二百克以上不满【一千:。克的 每增一!百克增加《1年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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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四,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!的 : 每增二—十克增加4个月
】
,
情!节严重的 】 增加五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每】增加一人、一—次或:者一种情节严重情形!的增加六个月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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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其—他可以增加刑—罚量的情形
】
》 (1】)具有解释第四条】规定情形《之一的; 》 (2》)组织、利用—、教:。唆未成年《人走私?、贩卖、运》输、制造毒品的;】 ? (3)向未成年】人出售毒品的; !。 (4)毒品再】犯;: (5—)其他可以从重处罚!的情形 —。。 ,具有左表情形之【一的增加基准刑【。的10-30%但已!。认定为“情节严重”!的除:外;同时具有两【种以上情形》的累计不得》超过基准刑的10】0%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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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:(1)受雇运输毒品!的; (2)!有证据证《明毒品含《量明:显偏低的; 】 (3)存在数量引!诱,情形的; 】(,4)其?他可以从《。轻处罚的情形 ! 有下列情节之一】的可减少基准刑的】30%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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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【、贩卖、运输、制】造其他毒品》的按:比例折算为海洛因的!数量后根《。据前述规定确定【量刑起?点和基准刑涉及【两种以上毒品的可将!不同种类的毒品【分别折算为海—。洛,因的数量《。以折算后累加的【毒品总量作》为量刑的依据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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