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—省高级人民》法院关于常》见犯罪的量刑—指导意见《实施细则《
?。
《
: 江苏》省高级?人,民,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!量刑指导《意,见实施细则》
,
【 苏高法〔20】17〕14》。8号:
【。 , 各市中级人【民法:院、徐州铁路运【输法:院、各基层人民法院!
,
,
》。 今年最—。。高人民?法院对关于常见犯罪!的量刑指导意—见(以?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!。)进行了修订根据】最高人民法院—的要求我院根据刑】法修正案(九)及近!年来新出台的司【法解释、规》。范性文件《结合:。修,订后的量刑》指导意?见在全面总结经验的!基础上?修订完?善了江苏省高—级人民法院く关于】常见犯罪的量—。刑指导意见》〉实:。施细则(以》下简称实施细则)经!我院审判委员会研】究,并报最高人》民法院备案现将修】订后的实施细则印】发,给你:们,请,各级法院高度重视量!刑规范化《工作:认真组织好修订【后实施细《则的:学,习培训和贯》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!。重大疑?难问题要及》时层:报,我院
【。
: 江苏省高级】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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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2017》年8月7日》
》
: 为进一步规范!刑罚裁量权实现量】刑均衡公《正提升刑事》司法公信力根—据刑法?、刑事司法解释以及!最高人民法院〈关于!常见犯?罪的:。量刑指导意见〉等规!。定结合我省审判工】作实际?制定本实《施细则
! 一、量刑的!指导原?则
! :1.量刑《应当以事实为—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!据犯罪的事实、【性质、情节和对【于社会的危》害程:度决定判处》的刑罚?
— ? 2.量刑既要考】。虑被告人所犯罪行】的轻重又要考—虑被告人应负刑【事责任的大小—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!现惩罚和预》防,犯罪的目《的,。
,
【 3.量刑应当贯!彻宽严?相济的刑《事政: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!则严宽严相》济罚:当其罪确保》。梭判法律效》果和:社会效果《的统一
【
4.】量刑主客观、全【面把握不同时—期不同地《。区的经济社》会发展和治安—。。。形势的变化确保【刑法任务的实—现;对?。于同一地区同一【时期案情相近或相】似的案件所到处【的刑:罚应当基本》均衡
】。 二、量刑】的,基本方法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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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量刑: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!定量:分析为?辅依:次确定量刑起点、】。基准刑和宣告刑【
《。
,
《 1.量《刑步骤
—
! (?1)根据基本犯【罪构成事实》在相应的法定—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《起点省法院在一【定时:期内可?根据治安形势—和经济发展状—况的需要在关于【。常见犯罪的量—刑指导意见规定的】幅,度范围内适当—调整量刑《起点
》
】。 (2)根【据其他影《响犯罪构《成的犯罪《。。数额、?犯罪次数、犯罪【。后,果等犯罪《事实在?量刑起点的基础上】增加刑罚量确定基】。准刑
【
【 (3)根—据量刑情节调—节基准刑《并综合考虑全案【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!
— 2.—量,。刑,情节调节基》准刑的方法
!
《 (1)!具有单个量刑情节】的根据量刑情节的】调节比例直接对基】准刑进行调》节
?
,
,
《 《 (?2)具有《多种:量刑情节的》一,般根据?各,个量刑情节的调【节比例采用同向相】加、逆?向相减的方法调节】基准刑但对于同时】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!未成年?人犯:罪、老年人犯罪、】限制行为能力的【精神病人犯罪、【又聋: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!罪防卫过当、避险】过当、犯罪预备【、犯罪未遂、犯罪】中止从犯、》胁从:犯和教唆犯》等量刑情节》。的先:适用该量刑情节【对基准刑进行—调节在此基础—上再:适用:其,他量:刑情节进行调节【
,
》 【 (3)被告人犯】数罪同?时具有适用各个【罪的立功、》累犯等量刑情—。节的先用各个量刑情!节调节个《罪的基准利》确定个罪所应判【处的刑罚再》依法实?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!的刑罚
《
》 3》.确定宣告刑—的方法
—
? 》 (1)量刑】情,节对基准刑》。的调节结果在法【定刑:幅度内且罪责—刑相适应的可以【依法:。。确定为宜告刑—;如:果具有应《。当减轻处罚》。情节的?应当在法定最低刑以!下,确定宣告刑
—。
《
《 : ?(2)量刑情—节对基准刑的调【节结果在法定最【低刑以下具》有法定减轻处—。罚情节且罪责刑相】适应的可以依法确定!为宣告刑;只有从轻!处罚情节的可以【确定法定最低刑为】宣告刑但是根据【案件的特殊情况【经最高?人民法院《核准:也可:以在法定刑》以下判处刑罚—
!。 《 (3?。)量刑情节》对基:准刑的调节结果【在法:定最高刑以上的可】以依法确定法定【最高刑为宣告—。刑
】 《 (4》)综合考虑全案情况!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!可以在20%—的幅度?。内对调节结果进【行调:整确定宣告》刑调节?后的结果仍然—罪责:刑不相适应》的可以提交》审判委员会讨—论决定宣《告刑
】 】(5)综合全案【犯罪:事实:和量:刑情节?、依法应当判处【。无期徒?刑以上?刑罚、管制》。或,。者单处附加刑的【应当依法适用
】
?
】 (6)宣》告刑:为三年以下》有期:徒刑、拘役并—符,合缓刑适用条件【的可以依法宣告缓】。刑;犯?罪情:节轻微不需要判【处,刑罚的可以》免予刑?事处罚
】
4.从】宽处罚?限定规则
—
,
? 除》本细:则有明确规定—或具备法律规定的减!轻处罚情节外—最,终确:定的宣?告刑:一般不应低于基准刑!的40%《
,
【 , 三:、常见?量刑情节的适—用,。
《
? : 量刑?时要充分考虑各【种法定和酌定—量刑:。情节根据案件的【全部:犯罪:事实以及《量刑:情,节的不同《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!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!例对严重暴力犯罪、!毒品:。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!治安犯罪在》确定从宽《的幅度时应当从严】掌握;对《犯罪情节较轻的犯】罪应当充分》体现从宽《具体确定《各,个量刑情节》的,调节:比例时应当》综合平衡调节幅【。度与实?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!确保罪责刑相适应】对于基?准刑在三《年,以下的可《适,用相应幅度内的较高!比例;对《于,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!可适:用,相应幅?度内的较《低比例?。。
】 1.对于未成】年人犯罪《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!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!。、实施犯罪行为【的动机和目》的、犯罪时的—年龄是否初犯、【。偶犯:、悔罪表现、个【人成长经《历和一贯《表现等情况》。。予以从宽处罚
!
》 (1】。)已满?十四周岁不满十六】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!减少基准刑的3【0%-60%—;,
:
【。 (2【),已满十六《周岁不清十八周岁】的,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!准刑的10%-50!%;
! : (—3)未成年》被告人多次实施违】法行为?的或酗酒、赌博屡】教,不改的?或曾因淫乱》、色情、吸毒等违】法行为披处》罚或教?育过的?一般透用《从宽幅度的》下限:;
【 《 (》4)未成年被告人一!贯表:现良好无《不良习惯的》或被:教唆、利用、诱骗】犯罪的一般适—用从宽?幅,度的:上限;
》
:
—。 , (5)—未成年被告人身心】成长:曾受:。严重家庭暴力等其它!客观因素影响的【可以在?。本条规?定从宽幅度的—基础上?再减少基准刑—的10?%以下但减》少,。基准刑的最终—幅度不?得高于60%
!
【2.对于已满七十】。五周:。岁的人故意犯—罪的根据犯》。罪,时的年龄、犯罪性质!、情节和社》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可!以减少?基准:刑的30%以下【;过失犯罪的—。可以减少基》准刑的2《0%-50》%
:
】 3.?对于:限制刑事责任—能力的精《神病人综合考虑犯罪!性质、精神疾病的严!重程度以及》。犯罪时精《神障碍影响》辨认:。控制能?力等情况可以减少】基准刑的30%【以下
! : 4.?对于又聋《又哑的人或者盲【人,犯,罪综合考虑犯罪的】性质、情节、后【。果以及聋《哑或视力残》疾影响其辨认控制能!力,的程度决定》从轻:幅度
】 【 (1)又聋又哑】的人或者《盲人犯罪的可以减】少基准刑的4—0%以下;》犯罪情节较轻的【可以减少基准—刑的40%》。以上或者《免予刑事处罚
!
— : (2)聋、】哑、视力或听力存在!严重障碍的可以减】少,基准刑?的,2,0%以下
》
【 :5.对?于防卫过当或紧急】避险过当《的综合考虑》危害后?果的大小、危—害后果与必要限度的!差距、被防卫行为或!被避险?情况危害《性程度?等因素确定》从宽幅?度
! : (1—)轻微过当的—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5:0,%-70%;—一般过当的可以减】。少基准刑的40%】-60%;》严重过当的可—。。以,。减少基准刑3—0%:-,50:%
《
】 , , (:2)轻微过当或一】。般过当并具》有其他法定》从宽:处罚情节的可以免予!刑事处?罚
》
6.对!于预备犯综合考虑】预备犯罪的性—质、手段、》准备程?度等情?况确定从宽》的幅度
》
》 (】1)实施故》。意杀人、故意—伤害(致人重—伤、死亡)、强奸、!抢劫、贩卖毒品【、放:火、爆炸、投放【。危险物质《。、绑架等《严重破坏《社会秩序犯》罪的可以《减少基准《刑的4?。0,-6:0%
【
!(2:),。实,施其他犯《罪的可以减》少基:准刑的50%-70!%;其中没》有造成损害后果【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!以免予刑事处罚
!
》。 — (:3,)预备行为情节【显著轻?微危害不《大的可不认为是犯】罪
】 7《.对于未《遂犯综合《考,。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!度、造成损害的大小!、犯罪未《得逞的?原因:。等情况可以比—照既遂犯确定从寬】的幅度
》
》 【(1)?实行终了的未—遂犯造成损》害,后果的可以比照既】遂犯减?少基准刑的》20%以《。下;未?造成损害后果或者】犯,罪情节轻微的可以】比照既遂《犯减少基准刑的10!%-3?。0%
?
— 》 (2)未实【行终了?的未遂犯《造成损?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!。遂犯减?少基准刑的10【%-30%;未造成!损害后果或者犯事情!节轻:。微的可以比照—既遂犯减《少基准?刑的20%-—50%
! 8.对【于中止犯综合考虑中!止,犯罪的阶段、是否自!动放弃犯罪、是否有!效,防止犯罪结果—。发生、自动放弃犯】罪的原因以及—造成的危害后果大】小等:情况确定从宽的【幅度
》
《 (1!)在犯罪预备阶段自!动放弃犯罪的可以减!少基准刑的60%-!8,0,%,;
】 (2!)在犯罪实行阶【段自动放弃》犯,罪,钓可以减少基准则】的30%《-60%《。;
?
?
? ? (3》)中止犯罪并—且没有造成损害【后果:的应当免予刑事处】罚
?
,
《 9.》对于共同犯》罪,应当綜?合考虑被告人在【。共同犯罪中的地【位、作用《等情况确《定增减基《准刑的幅度
【
》 , , : (《1)对于共同犯罪中!作用相对较》小,的主犯一《般可:以减少基准刑的2】0%以下;共同犯罪!中有数?个,主,犯的对各《被告人?可依:其作用相对大—小确定?不同的等次比照本】。条规定?分别量刑《每等:次相差?幅度不超过10【%
?
【 (—2)对于从犯根据其!在共同犯罪中—的地位作用等情况】可以臧少基准—刑的20%-5【0%:;犯罪?较轻的?减少基?准刑:的5:0,%以上或者依—法免:除处罚
—
》 (3】),同一案件中有—数个从犯的可—依其作用《大小:确定不同的等次【。比照本条规定分别】量刑每等次》相差幅度不超过【10%即出现多【个从犯时各个从犯之!。间从:轻,幅度的选《择差异不超过1【0%:
,。
【 ? (4)教唆】不,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!所犯罪行较轻或者】未造成严《重,损害的可以增加【基准刑?的,10%-30%【;所犯罪行较—重或者造成》严重损害的》可以增加基准刑【。的2:0%-40%—
】 (5】)对于胁从犯可【以根:据犯罪性《质、被胁迫》的程度?、实行?犯罪中的作用等情况!。减少基准刑的4【0%-60%;作】用较小并具有其他法!定从宽处罚》情节不需《要,判处刑罚的可以免】予刑事处罚
【
》 1《0.对于《自首情?节应当综合考虑投案!的,动机:、时间、方式—、罪行轻重以及悔罪!表现等?情况确定从》宽的幅度犯罪情【节特别恶《劣、犯?罪后果特别》严重、被告人—主观恶?性深:、人身危险性大或者!在,犯罪前?即为规避法》律、逃避处》罚而准备《自首等可《。以不从宽处罚的除外!
《
,
: , 《 (1)犯罪【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!未被司法机》关发觉主动、直接】投案:构成自首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】的20%-》。40%;
】
—。 (2)犯】罪事:实或者犯罪嫌—疑人已被《司法机?关发觉?但,犯罪:嫌,疑人尚未受到—调查谈话《。、讯问、未被宣布】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!制措施时主动、直接!投案构成自首的可】以减:少基准刑的10【%-30《%;
【
,。 (!3)犯罪《嫌疑人被告人如【实供述司法机关【尚未掌握《的罪行与司法机关】已掌握?的或判?决,确定的罪行》不同以自首论的可以!减少基准《刑的20%以—下,;
《
》 , (4)】。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!而是:。经亲友规劝》、陪同投《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!等情:形构成自首》。的可以?减少:基准刑?的20%以下;
】
! (5)【罪行:尚,未被司法机关—发觉仅因形》迹可疑被有关组织】或司法?机关盘问教育后主】动交待自己的罪刑】构成自首《的以及其他类型的自!首,可以减?少基准?刑的20%以下;】
?
— 》(6)犯罪嫌—疑人自动投案—并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】行后又翻供但在一】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!述的可?以减少基准刑的1】0,%以下?;
:
! (7)自】首,。情节减轻比》例根据基准刑折合的!刑期一般不超过4】年依法?免除处罚的不受此限!;
》
! (8)有本条【第,(1)?至(5)项自—首情节且犯》罪较轻?的可以减少》基准形的40%以】上或者依法免除【处罚
【
1—1.对于坦白情【节综合考虑如实【供,述罪行的阶段、【程度、罪行轻重以】及悔罪?程,度等情?况确定从寬的幅【度
【。 》 (1)如实】供述自己罪行—的可以减少基准【刑,的20%以下;
】
《
!(2)如实供述司法!机关尚未掌握的【。同种较重罪行—的可以减少基准别的!。10%一《30:%;
?
! : (?3)因其如》实供述自己》罪行:避,免特别?严重后果发生的可】以减少基准刑的【。30%-《50:%
—
12.】 对:于当庭自愿认罪【的根据犯罪》的性质、罪》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!现等情况确定从宽】的幅:度可以减少基准【刑的10《%以下依法认定自】首、坦白的除外【
! 13. 对—于,立功:情节应当综合考【虑立功?的,大小、次数、内【容、来?源、效果《以及罪?行轻重等《。情况确定从》宽的幅度《犯罪情?节特:。别恶劣?、犯罪后《果特别严重、被【告,人主:观恶性?深,、人身危《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!即为:规避法律、》逃避处罚而准备【立功等可以》不从寬处罚的除外】
【 【(1)?一般立功《的可:以减少基准》。刑的10%以—下;具?有下列情《形之:一的可?以减少基准刑的1】0%:-20%一》般不超过二年
!
》 ①被《检举人可能判处十年!以上有期徒刑—。经查证?。属实的;
【
《 ②揭发多【人,犯罪经?查证属实《的;
】 , ③提供—侦破多个案件的重要!线索经查证》属实的;
【
? : ④协助司法机关!抓,获多名犯罪嫌疑【。人的;
【
,
? ⑤同时具有揭】发他人犯罪、提供】侦破其他案》件重要线索、协助】司法机关抓获犯罪】嫌疑人等多个立功情!节经查证属实的【
,
【 (2)!重大立功的基准【刑在三年《以下可以减少基【准刑的30》%-50%;基准刑!在三年以上》十年以下《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,30%-4》0%:;基准刑在》十年以上《可以减?少基准刑的》20:%-30%;所【犯罪行较轻》的可:以械:少基准刑的5—0%以?上,或者依法免除—处罚
】 — :(3:)重大立《功线索系犯》。。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!彼羁押期间从他人处!获得的可适当减【少本:条规定的从》宽幅度
—。
— 14?.对:于退赃、退》赔的综合考虑—。犯罪性?质退赃、《退赔:行为对?损害结果所能—弥,补的:程度退赃、退赔的】数额及主《动程:度等情况《确定:。从寬的幅度
—
?
? , ? (1)—退赃、退《赔的:可以减少基准—刑的30《%以下;其》中抢:劫等严重危害—。社会治安犯》罪的应从严掌—握一般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2?0%以下
【
》 —(2)积极》配,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!赃物未造成较大经济!损失的可以减少【基准刑?的10%以下;司】法机:关依职权《追缴赃款、赃—物一般?。不予从轻
》。
— : , (3)共同!犯罪中部分被告人退!赃、:退赔的仅对退赃、】退赔的被告人—。予以从宽
—。
!。 (4)主【动,退赃、退赔》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!的上限;被动—退赔的一般适用【从宽幅?。度的:下限
?
:
》 :15. 对》予积极赔偿被害人经!济损:失并取得谅解的【综合:考虑:。。犯罪性质、赔偿数】额、赔?偿能力以及认罪、】悔罪程?度等情况确定从宽】的幅:度当事人根据刑【事诉讼法笫二百七十!七,条达成?刑事和解协议的除外!
【 ? ,。 (1)积极赔!偿全部经济损失【并取得谅解基—准刑:在三: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4《0%以下;基准刑在!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】的可以减《少基准刑的2—5%以下;基—准刑在十年以上的】可以减少《基准:利的15《%以下
【
! (2)积极赔偿部!分经济损失并取得】谅解的可以按赔【偿数额的比例减【少基准刑
—
】 《(3)被告》人,经,济能力有限但能多方!筹款:、借款积极赔偿【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!得谅解的《可在相应幅度内靠】近上限?。从轻
》。
】 , (4《)积极赔《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!基准刑在三年以下的!可以:减少基准刑的—30%以下;基准刑!在三年以上》十年以下的可以减】少基准刑的20%以!下;:基准刑在十年以上】的可以?减少:基准刑?的1:0,%以下
】
【 (5)尽—管没有赔偿但取得】谅解的?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!0%以下;犯—罪较重的可以减【少基准刑的1—0,%以下;但黑恶势力!。犯罪:的除外
】
—。 (6)有能】力赔偿而《拒不赔?偿的可以增加基【准刑的30%—以下
》
】 (7)—其中抢劫、》强奸等?。。严重危害社会治安】犯罪的应从严—掌握:
》。
16.】对于当事人根据【刑事诉?讼法:第二:百,七十七条《达成刑?事和:解协议的综》合考虑犯罪》性质、赔偿数额、赔!礼道歉以《及真诚悔罪》。等情况可以》减少基准刑的50】%以下;《犯罪较轻的可以减】少基准刑的50%以!上或者依《法免除处《罚
:
!17.对于累犯应当!综合考?虑前后罪的性质、刑!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!后至再犯罪》时间为长短以及前】后罪罪行大小等情况!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!0%-4《0%但一般不少于三!个月后?。罪与前?罪属同种罪行或者】比前罪性质严—重的:可以在前款基础上】再增加基《准刑的1《0%以下但增加基准!别的:最终幅度不得高【。于40%
【
18!.对于有《。前科:的综合?考虑前科的》性质、次数、—时间间隔《长短、处《罚轻重?等情: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!1,0%以下但》前科犯罪为过失【犯罪和?未成年人犯罪—的除外对于》既构成累《犯同时另《有,。前科:。的应依照本细则【規定分别适》。用
! 19.对于犯罪!对象:为老年人、未—成年:人、:残疾:人、孕妇等弱势人員!。的综合考虑犯罪的】性质、犯罪的严【重程度等情》况可以增加基准刑】的20?%以下常见罪名个罪!中对此另有》特别规定的依照个罪!規定适用
》
— , 2?0.对于在重—大,自然灾?害、预防、控—制突:发传染病疫情—等灾害期间》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!的具:。体情况可《以增加基准刑的2】0%以下《同时以救灾款—物等为犯罪》对,象的增加基准—刑的20%
!
四【、常见犯罪的量刑】
》
在根【据本细则规》定确定量刑起点的】。基础上要根据—具,体犯:罪构成事《实的:社会危害《程,度准确?确定所应增加的【刑罚量?和基准刑;对于同】时具有两种以上犯罪!。。构成要件事实—的一般应当以—。危害较重的一种【犯罪构成要件事实】作为确?定量刑起点的基【本犯罪?构成事实其余—犯罪构?成事实?则作为?增加刑罚量的—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!础上:确定基准刑
【
! (一》)交通肇事》罪
—
》1.具有《最高人?民法院く《。关子审理交》通肇事?刑事案件《具体应用法律若【干问题?的解释〉(以—下简:称解释)规定—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!应,当在:三年有期徒》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!和基准刑
【
》 : : (1《)死亡一人成重伤】。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!的在一年六个月【至,二,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!定量刑?起点:;负主?要责任?的在一年《至,一年六?个月有期徒》刑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:点
! ? (2)—重伤四?人负事故全都责【。任的在二年至—二年六个月有—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。量,刑起点;负主要责任!的在二年六个月至】二年有期徒刑幅度确!定量刑?起点
?。
《
?。 (【3,)死亡?三人负事故同等【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!至二年有《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?点死亡人《數每增加一人增加三!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。
,
《
》 (4)造成!公共财产或者—他,人,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!主要或?。者全:部,责任无能力赔偿数】额在30《万元的在《一年以下《。有,期,徒刑、拘役幅度内】确,定量刑起点无能【力赔偿数《额每增加1万元【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
】
? ? : (5?)重:伤一人负事故全部】。责,任井具有解释第【二条第?二款第(《一)至?(六)项规定—的情形之一的在一】年至一?年六个?月有期徒刑幅度【内确定量刑起点【;负主要责任的在一!年以:下有期徒刑、拘役幅!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
! 《 ? (6?)具有上述笫(1】。)至(5)种情形】之一重伤《。人数每增加一人【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!刑期确定基准刑
】
【 2.具有解释】规定的下列情形【。之一、依法应当在】三年以?。上七年以下有—期徒刑幅度内—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!刑
—
《 : (1》)交通运输肇事【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!伤三人负事故全【部或者主要责任又】逃逸的;或者死【亡三人负事故同等】责任又逃逸的;或】者造成?公共财产或者他【。人财产直接损失负】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!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!30:万元又?逃逸:的;或者造成—重伤一?人、负事故全部或】。者主要责《任并具有解释—中第二条第二款【第(一)至(五)】项规定情形》之,一又:逃逸的在三年六个】月至四年六个月有】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
! — (2)死》亡,二人负事《故全部?责任的在四年至五】年,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;负主要责!任的在三年》。。。至四年有《。期徒刑幅《度内确?定量刑起点死亡【人数:每增:加一人增加》六,。个,月刑:期确定基准刑
!
? — (3)》。重伤五人《负事:故全部?责任的在三年六个】月至四?年有期徒《。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;负主要责任的!在三年至三年六个】月,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,刑起点
! — (4)死亡【六人负事故同等【责,任,的在四年至五年有】期徒刑幅度》内,确,定量刑起《点死亡人《數每增加《一人增加《。三,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》
》
? (5)!。造成公共财产或【者他人财产直—接损:。失负事故全》部或者?主要责任《无能力赔偿数额在】60万元《。的在三年至四—。年,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》刑,起点:无能力赔偿》数额每增加2万【元增加一《个月刑?。期确定基准刑
!
《 (】。。6)具有上述—第(1)至》(5)?种情形之一重—伤人数每增》加一:人增加三个月至六】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。刑
》。
》 《。 (:7)具有上述第【(2)?至(5)种情形【之一又具《有逃:逸情节的《增加一年刑期—确定:基准:。刑
》
《 3.犯交通【肇事罪因逃逸—致一人死亡的在【八年至九年有期【徒刑:幅度内确定》量刑起?点每增加一人死【亡增加?二,年至四年《。刑期确定基准刑【;每增?加一人重伤增—加六个月《至一年刑期确—定基:准刑
! ?4.有下《。列情形?之一的可以》增加基准刑的—10%?以下但已根据相【关情节确定》。量刑:。起点和基准》刑的除外;同时具有!两种以上情形的累】。计不:得超过?基准刑的50%【
】。 , : (1)酒后、!吸食毒品后》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!在道路上驾驶机【动车追逐竟驶情【节恶劣的;
!
】 , (2)无驾—。驶,资格:。驾驶机动车辆的【;
:
,
,
】 (3)明【知是安全装置不【全或者安全机件【。失,灵的旧机动车辆而】。驾驶的;
!
: 《 , (4)明知是无!牌证或者《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辆!両驾:驶,的,;
】 — (5)严重超载驾!驶的;
—
】 (6)交【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!影响的;
—
! (《7)其他可以从【重处罚的情形
】
?
5.交通!肇,事后保护现》场、抢救伤者的可以!减少:基准刑?的20%以》下同时向公安机关报!告构成自《。首的减少基准—刑的30%以下【
— ? 6.交通肇事逃逸!后自动投案如—实供述自己罪—行,认定为自首的视情况!决定减少基准刑的】10%以下》
《
》 ,7,.对于被告人积极赔!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!应当综合考虑被【告人交?通,肇事犯罪《情节:、,伤亡人数、违章的】原因及严《。重程度?、赔偿数《额以及被害人—谅解程度等情况确】定从款幅度》
,
?
—8.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一,般不适?用缓刑
! (!1)交?通肇:事后逃逸未主动【投案的;
!
【 (2《)不积极主》动赔偿?或者未尽力赔偿【被害方?经济损失《的;
【
》 ? (3)醉》酒驾车?(即行为人血—液酒精浓度超过8】0mg/100ml!)致使发生重大交】通事故?的;:
《
,
: 《。 (4)多次违!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!被行:政拘留的;
【
》 (】5)曾?因交通肇事犯罪【被,刑事处罚的》;,。。
《
! (6)共他—不适用?缓刑的?情形
】 —。。 (二)故意伤害!罪
:
?
《。 1.构成—故,意伤害罪的接下列】不同情形在相—应的刑罚幅度—内确定?量刑起?点
—
《 》(1)故意伤—害他人身体致一人】轻伤二级的在一年以!下,有期徒刑、》拘役幅度《内确定量刑起点;】致一人轻《伤一级的在一年【至二年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?定量刑?起点
》
,
【 (《2)故意伤害他人】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!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!。。徒刑幅?度,内确定量刑起点【;致一人重伤一【级的在四年至—五年有?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《
【 — (3)以特别残】忍手段致《一,人重伤造成六级【严重残疾的》在十一年至十三年】有期徒刑《幅度内确定》量刑起点依》。法应当判处无期【徒刑以上刑罚—的除外
》
【 2:.在量刑起》点的基础上根据【伤害后果、伤残等】级、:手段的残忍》程度等?其他影响犯罪构【成的犯罪《事实增加《刑罚:量确定基准刑有【下列:情形之一《的在以其中最重伤情!确,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!增加相应刑期确定基!准刑
! : 》(1)增加轻微伤】一人的增《加一个?月至:二个月刑期》确定基?准刑
《
?
!(2:)增加轻伤二级【一人的增加》。三个月至《。六个月刑期》。确定:基,准刑:;,。增加轻伤一级—一人的增加》六个月至九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—刑
! —(3)增《。加重伤二级一人的】增加一年至二—年刑期?确,定基准?。刑;增?加重伤一级一—人的增加二年—至,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!
《
《 , 《 (:4):。造成被害人六级至】三级残疾每》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!个月至一年刑期【确定基准刑;造【。成被害人《残疾程度超过三级】的每增加一级残【疾增加一年至二年】到期确定基》准刑
! 《 (5)其他】可以增加刑罚量的】情形
】 《。3.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。。可,以增加?基准刑的20—%以下;基准刑在十!年有:期徒刑以上的—可以增加基》准刑的1《。0%以下《;同时具《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!计不得超过基准刑】的100%
】
,
,
】 (:1)持枪支、管【制刀具或者》其他:凶器伤害他》人,的;
【
【 , (2)因》实施其他违法—活动二故意伤害【他人身?。体的;?
! (3【)伤害?他人身体要害—。部位的;
【
【 (4)【事先:有预谋?的;
【。
《 《 (5)雇佣他人实!。施伤害行为的;【
?
:
!。(6)报复》伤害他人的;
【
— : (7)】造成:两,处,以上重伤或轻伤的;!
【 — (8)《。。。其他可以《从重处罚的》。。情形
《。
:
4.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可】。以减:少基:准,刑的20%》以下;基准刑在十】年有期徒《刑,。以上的?可以械?。少基准刑的10【%以下?
,
》 — (1)因—婚姻家?庭、邻里纠》。纷等民间矛盾—激化引发《的;
《
! (2》)因:被害人?对,引发犯罪《。有过:错或对矛盾激化【引发犯罪负有责任】的,;
—
!(3)犯罪后积极抢!救被害人的》;,
?
》 ? (4)其【他可以从轻处—罚的情形
!
5—.,存在下列情形之一】的一般不适》用缓刑
】
? (1)!不积极?主动赔偿或者未【尽力赔偿《被害方经济损失的】;
【 :。 —(,。2)持具有》杀伤:性,凶器: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!伤的:;
》
》 (—。3,)致:二人以上重》伤或:者多人轻伤的—;
】 (4!)其他不适用缓刑】的,情形
《
— —(三)强奸罪—
?
《。 1.构—成强奸罪的根据下】列,不同情形在相应【的幅度内确》定量到起点》
:
《 【 (1)强》奸妇女一《人的在三年至六【年有期徒刑幅度【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!幼女: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!有,期徒刑?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,点
:
:
,
! (:2,)强奸妇《女情节恶劣、—强奸妇女《三人或者轮奸妇女的!在十年至十》二年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定量刑起点;】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!妇女或者强》奸造成被害人重【伤、精神《失常、自杀等其他严!重后果的在》十一年至十三—。。年有期徒《刑,幅度内?确定:量,刑,起点:依法应当判处—无期徒刑以》上刑罚?的除外
》
?
奸淫幼】女情节恶《劣或者奸淫幼—女三:人的在十二》年十三?。年有期徒刑》。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!徒刑以上刑罚—的除外
】
2.在】量刑起点《的基础上根》据强奸妇《女、:奸淫幼女情节恶劣】程,。度,、强奸人数、致人】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!犯罪构成的》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!。确定基?准刑
《
【 《 ,(1:)强奸妇女》或,。。者奸:淫幼女每《增,加一人增加二—年在三年《。刑期确定基》准刑:
— ? : (2)每【增加轻微伤一—人增:加六个?月以下刑期》确定基准《刑
:
— — (3)每增加【轻伤一人增加—一年至二年》刑期确?定基准刑
—
,
:
《 (4【)每增加《刑法第?二百三十六条—第三款?第(一)至》(五:)项规定情形之【一的增加二年至【三年刑期《确定基准刑》
,
:
【 (5)造】成被害人六级—至三级残疾每增【加一级残疾》增加一年至二年【刑期确定基》准,刑;造成被害—人残疾程度超过三】级的:每增加一《级残疾增《加二年?至三年刑期》确定基准刑
!
】 (6)造成未成!年被害?人轻伤、怀孕、【感,染性病等《后果:。的每增加一》人增加二《年,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!刑
》
】 (7)其他可以!增加刑罚量的—情形
《
?
3.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可以】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下;同》时,具有两?种以上情形的累【计不得?。超过基准刑》。的1:00%
】
, 【 (1)强奸怀孕】的妇女或巳满十四】周岁不满十》八周:岁的少?女,的;:
— — , ,(2)强奸残—疾妇女、无性—防卫能力的》妇女及老年妇女的】;
! —。(,3)利?用教养、监护、【。职务:、亲属关系强奸的】;
!。 (【4)对?同一妇女多次—实施强奸犯罪的;
!
?
》 (5)携!带,凶器或者采取非【法拘禁、捆绑、侮辱!、虐待等《方式作案《。的,;
—
: : ? (6)其他可以!从重处罚的情形【。
【 : 4.强奸未—成年被害《人,并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可以增加基【。准刑的30%以【下;同时具》有两种以上情—形的:累计不?得超过?基准刑的100%】
! (—1)对未成年人【负有特殊职》责的人员、与—未成年人《有共同家庭生活关】系的人员、国家工】作人员或者》冒充: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!奸犯罪的;
!
【 (2》)进入未成年人【住所、学生集体宿舍!实施强奸犯罪的;】
:。
! , (3)采取暴力!、胁迫、麻》醉等:强制手段实施奸淫】幼女:犯,罪的;
! ? (4【),对不满十二周岁【的儿童、农村留【守儿童、严重残【疾或:者精神智力发—育迟滞的未》成年人?。实施强奸犯》罪的;
】
? , , : (5)对同一】。未成年被害》人多次实施强奸犯罪!的;
—
】。 :(6)有《强奸犯罪前科的【;
!。 》 (7)其他可【以从重处《罚的情?形
! 5.对》强奸未成年人的【。成,年,被告人判处刑罚时一!般不:适,用缓刑?
》
, 《。 (四)非】法拘禁罪
】
? 1.非法拘禁!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!造,成伤害后果》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!刑、拘役幅度为【确定量刑起点
】
,
《 ?。2、非?法拘禁犯罪》情节一般致一人重伤!二级的在三》年至四年有期—徒刑: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;致一人重伤一级】的在四?。年,至五年有期徒—。刑幅度?内确定量刑起点
】
:
:
3.非】法拘禁致一人死亡】的在十?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!刑,幅度内确定量—刑起点
—
【4.:在量刑起点的基【。础上根据非法拘禁】人数、拘禁时间、致!人死亡后果等其他影!响犯罪构成的—犯罪事实增加刑【罚量确定基准刑
!
】 (》1)被?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!三个月刑《期,确,。定基准刑《
?
】 :。 (:2,)非法拘《禁每增加二十—四小时?增加一个月至—。二,个月:刑期确定基准刑
!
?
【 (3《)每增加《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!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则
《
,
《 (!4,)每增加《轻伤:一人增加三个月至】九个:月刑期?确定基准刑
—
,
! (5)每【增加重?伤一人增加九个【月至一年六》个,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
】
? : (—。6)每增加死—亡一人增加一年六】个月至二年刑—期确定基准刑—
! :。 (7)—造,。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!残,疾每增?加一级?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!年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造成被害人残疾】程度超过三》级的每?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!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!准刑
! , 《 (8)》其他可以增加—刑罚:量的情?。。形、
—
: 5》.有下列《情形:之一的?可以从重处罚;【同时具有两》种以上情形的累计】。不得超?。过基准利的100%!
! (1【)具:有殴打、《侮,辱、:虐待情节的》。增加基准刑的1【0%-20%;
!
— , (2【)国家机关工—作人:员,利用职?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增!加基准刑的10【%-20%;—
,
?
【 (3》)多次非法拘禁他】。人的增加基》准,别的:20%以下;
【
:
— (4)冒!充军警人员、司法人!员非:法扣押、拘禁他【人的增?加,基,。准刑的2《。0%以下;
!
: (!5)为?索取高利贷》、赌债等法律不【予保护的债》务二非法《拘禁他人《的,增加基准刑》的20?%以下;
】
》。 (—6)持枪支》。、管制刀具或者【其他凶器《非法拘禁他人的【。增加基准刑的—20%以下;
!
:
】 (7?)因参与《传销非法拘禁他【人的: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下;
—
:
,
《 《 (8)其他—可以从重处》罚的情形
》
【 6.为索—取合法债务争取合】法权:益,。而非法扣押》。、拘禁他人的可【以减少基准刑—的30%以下—
—。 ? (五)抢!劫罪:
】 1.构成—抢劫罪的在四年至六!年,有期徒刑幅度—内确定量《。刑起点
—
:
: 2.具有刑法!。第二百六十三条【第,(一)至(》八)项规定情形之一!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!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!法应当判处无期徒】刑以上刑罚的除外
!
【 3.在》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!据抢劫情节严—重程度、抢劫次数】、数额、致人—伤害后果等其他影】响,犯罪构成的犯—罪事实增加刑罚量】确定:基准:刑
】 》 (1)每增加】轻微伤一人增加【三个月至《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
?
— , (2)每!增加轻伤一人增加】六,个月至一年》刑期:确定基准刑
—。
【 —(3)每增》加重伤一《人,增加一?年,。。至三年刑期》确定基准刑;构成】残疾的每增加一【级再:增加三个月》刑期确定基准—刑
《
【 (4)每】增加一次抢劫犯罪行!为的增加二》年至三年刑期确【定基:准刑
》
》 》 (:5)犯罪数额每【增加1000元【增加一个月刑期【确定基准刑;量【刑,起点在十年》。以上有期徒刑的【犯罪数?每每增加4000元!增加:一个月刑期确定基】。准刑
《
《 【 (6)每增加【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!第,(一)至(》八)项?规定情形之一—的增加?二年刑?期确定基《准刑
—
?。 ? 《(,7)其他可以增加刑!罚量的情形
】
4.!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?可以增?加基:准刑的2《0%:以下;基准刑在【十年有期《徒,刑以上的可以—增加:基准刑的10%以】下;同时具有两【种以上情《形,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!刑的100》%
—
《。 (1)】使,用管制刀《具等危?险性工?具抢劫的《;
:
! 《(2)抢劫后为便于!逃脱而使他人身体】受到强?制的;
!。 (!3,)预谋抢《劫、流窜《作案或者结》伙抢劫的;
】
【 (4)为实!施其他违《法活动而抢劫—的,;
》
! (5)在公共场】所当众抢劫的;
!
?
!(6)其《他可以从《重处罚的情形
】
,
《 5.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!基准别的20%以】下;基准刑在十年有!。期徒刑以上的可【。以减:少基准刑的10%】以下
】 (!1)抢劫家庭—成员或者近》亲属财物的;
!
》。 , (—2):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!或语言相威胁—的;
【
: (】3)因生活》所迫、?。。学习、治病急需而实!施抢劫?的;
! , (4)!其他可以《从轻:处罚的情《形
—
》 (六)【。盗窃罪
】
: 1.根据盗】窃数:额和相关情》节在:下列对?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和基准刑】
! ? (1)入户【盗窃、多次》盗窃:、携带凶器盗窃【、,扒窃数额未达较【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!役至九个《月有期徒刑幅度【内确定量刑起点【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!一种情?形增加二《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
【 盗窃数额【。达2000元的【。在三个?月拘役至九》个月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:。定量刑起《点数额每增加150!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!确定:基准刑?
!。 盗:。。窃,数额达10》00元不满2—000元并具有【最,高人民法院、—最高人民检察—院,。〈关:于办理盗窃刑事案】件适用法律若干问】题的解释《(以下?简称解释)第二【条第(一《)至:(八:)项规定情形之【一的在三个》月拘役至九个月【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?点
:
:
:
盗窃国】有馆蔵一般文物【。的在三个月拘役【至九个月有期徒【刑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:点注目?国有馆藏一般文物】二件:的,增加九?个月至一年刑—期确定基《准刑
【
《 (2)】盗窃数额达5万元的!在,三年至四年》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数额《每增加5000元】增加一个月刑—期确定基准刑
】
》 盗《窃数:额达:2,.5万元《并具有解《释第二条第(三)至!(八)项规定情形】之一或者入户盗窃】。、携:带凶器盗窃》的,在三年至四年—。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?数额在2.5万元以!上未达5万》元的:每増加5000【元增加?。一个月?。刑期确定基准—刑
【 : :盗,。窃国有馆藏一般文】物,三件或者三级文物】一,件的在三年至—。四年有期徒刑—幅度为确定量刑起点!盗窃国有馆藏一【般文物超过》三件的每增加一件】増加九?个月至一年》刑期确定《。基准刑;盗窃国家三!级文物二《。件的增加一年至一年!六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到
【
:
: 【 (3)盗窃数额】达,40万元的在十年】至十一年《有期徒刑幅度内【确定:量刑起点数每—每増加3万元—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定,基准刑依法应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!外
【 盗窃数额】达20万元并具有】解释第二《条第(三)至—。(八)项规定情形】之一或者入户盗【窃、携带凶器盗窃的!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!徒刑幅度内》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!20万元以上未达4!0万元的每增加【2万:元,增加一?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?依法应当判处—无期徒刑的除外
!
,
:
》盗窃:国有:馆藏:三级文物三》件或者二级文物一】件的:在十年至十》一年有?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。量,刑起点盗窃国—有馆:藏三级文《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!一件增加一年至【一年六?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盗窃【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!过一件的每》增加一件增加一年】六个月至《。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!;盗窃的文》物中:包含:一般文物的每增加】。。一件增加三个—月至四个月刑—期确定?基准:刑依法?应当判处无期徒刑】的除外?
】 2.以数—额巨大或《特别:巨,大的财物、珍贵文物!为盗窃目标》或者具有其他—情节严重的情形但】盗窃未遂的应根据相!应的犯罪数额—和情节确定量—刑起:点和基准《刑综合?考虑犯?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!决定宣?告刑
】 , 3.》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!基准:刑的20%》以下但已根据相【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!和基准刑《的除外;同时具有两!种以上情形的累计】不得:超过基准刑的—100%
!。
— , (1《)盗窃?数额达到较大以【上以盗窃《数额确定《量刑起?点并具有多次—盗窃、?入户盗窃、》携,带凶器盗窃或者扒】窃等情形的;—
?
? 《 (2)组】织、控制《未成年入盗窃—的;
【
》 (3—),自然灾害、事故【灾害、?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!。事件期间在事—。件发生地盗窃—。的;
【
, 【 (:4)盗窃残疾人、】孤寡老人或》者丧失劳动》能力人?的财物的;
【
,
— (—5)在医院盗窃【病人或?其亲友财物的;
!
?
, — (6《)盗窃?救,灾、:抢险:。、防汛、《优抚、?扶贫、移民、—救济款物《的;
》
《 【(7)因盗窃—造成严重后果—的;
》
《 — (8)采取破坏】性,手段盗窃《造成公私财产损失】的
:
,
】 (9—)为违法犯罪活动】。而盗窃或《将盗窃?的财物用《于违法犯罪活—动的;
! (!10)其他》可以从?重处罚的情形
】
《 4.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可【适当减少基准刑【
《
! ,(1)因生活、治】病急需?而盗窃的《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!0,%以下
】
: 《 (2)在案发!前自:动将赃物放回—。。原处或归《还被害人的可—以减:少基准?刑的50%以下;将!部分: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!被害人的可按比例减!少刑期
》
】 , ?(3)盗窃家—。庭成员或者近亲【属,财物的?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!;确有必要追究刑】事,责任:的可以根据》家属:、近亲属的谅解程】度,减少:基准刑的2》0,%,-50%
!
【 (4)其他可】以从:轻处罚的情形
】。
:
》 5.盗《窃犯罪既有》既遂又有未遂—分,别达到不同法定刑幅!度的先决定未遂【部分是否减》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!对应的量刑幅—度再与既《遂部分进行比较既】遂部分所《对应的?量刑幅度较重—或者:既、未遂部分所对】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!以既遂部分确定【基准刑未遂部分作】为酌情从《重处罚?情节:增加基准别的—40%以下;未【遂部分对应的量刑】幅度较重的以未【遂部分确定基—准,刑既:。遂部分作为酌情【从重处罚情节增加基!准刑的50》%以下
—
】 (《七,。)诈骗?罪
【 1.—根据诈骗数额和相关!情节在下列》对应的刑罚幅度内】确定量刑起点—和基准刑
【
】 : (1)《。诈骗数?额,达,6000元的在三】个,月拘: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数额每?增,加,1500《元增加一个月—刑期确定基》准刑
—
利用】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!施诈骗数额达—3000元的在【三个月拘役至九个】月有期徒刑幅—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!额每增?。加1000元增【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刑【
】。。 (2)!诈骗数?额达6万元的—在,三年至四年有期【徒刑幅度内确—定量刑起点数每【每增加6000【元增加一《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
《
:
— 诈:骗数额达4》.8:万元: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!、,最高人民检察院〈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】案,件具体应《用法律若千问—题的解释《〉(以下《简称解释)第二【条,。第一款第(一)【至(五)项》规,定情形之一的在三年!至四:年有: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数额在【4.8万《元以上未达6万【。。元,的每:增,加30?00元增《加一:个,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
》
,
【 利用电信网—络技:术手:段实施诈骗数额【达3万元的在三年】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刑起点【数额每?增加6000元增】加一个月刑期—确定基准刑
—
【 , 利用?电信:网络技术《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达!2.4万元并具【有最高人《民法院、最高人【民检:察,院、公安部〈关【于办理电信网—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!用法律?若干问?题的意见〉(以下简!称,意见)第二条—第(二)项规—定十种情形》之一的在三》年至四年有期徒【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起点—数额在2.4万元以!上未达3《万元的每增加150!0元增加一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【
《
,
《 》(3)诈《骗数额达50万元的!。在,十年至十一年有期】徒,刑幅度内确定—。量刑起点《数额每增加》5万元增加》一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刑依—法应当判处无期徒】刑的除外《
— 诈骗数【额,达4:0万元并具有解释第!。二条:第一款?第(一)至(五)】项规定情形之—一的;实《施电信网《络诈骗犯罪数额【达40万元并—。具有意见第二条【第(二)项规定十种!情形:。之一的在《十年至十《一年:有期徒刑幅度为确】定量刑?起点数额在》。40万元以》。上未:达50万元的每增】加,1万元?增加一个月刑—期确定基《。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!期徒刑?的除外
】
》2.以数《额巨:大或特别巨大—的,财物为诈骗》目标的?或者具有其他—严重情节、特别严重!情节诈骗《未遂的应《根据相应的犯罪【数项和情节确—定量:刑起点和基》准刑综?。合考虑犯《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!决定宣告刑
【
【 3.有下列情节或!意见第二条》第,。。(二)项《。规定十种情形之一】的可:以增加基准》。刑的2?。0%以下、但已【根据相关情》节,确定量刑起点和【基,准刑:。的除外;同时具有】两,。种以上情形的—累计不得超》过基:准刑的100%
!
】 ? (1)《多次诈骗的;—
! (—2,)诈骗集团》的首要分子;
!
,
》。 , : (3)通过发】送短信、拨打—电话或者利用互联】网、广?播电视?、報刊杂志》等发布虚《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!人,实施:诈骗的?;
—
— (4)诈骗】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】、优抚、《扶贫、移《民、救济、》医疗款物的
】
《 : 》(5)以赈灾募捐】名义实施诈骗的;】。
【 (6!)诈:骗残疾人、老—。年人:。或,者丧失劳动能力【。人的财物《的;:
?
,
— (》7)导致被害人自杀!、,精,神失常?或者其?他严重后果的;
!
:
【 (《8)挥霍诈骗—。的财:物致使诈骗的—。财物无?法返还的;
【
! : (9)为违—法犯罪活动》而诈:骗或:将,。诈骗:的财物用《于违法犯罪活动的;!
】 ? : ,(10?),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!情形
?
?
—4.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可适【当减少基准刑
【
— 《 , (?1,)在案发前自动【将赃款赃物》归还被害人的—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50%以下;【
?
,
》 , : (2)诈—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!财,。物确有必要追究刑】事责任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2《0%-?50:%;
》
【 , (3)因【生活所迫、学习【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可!。减少基准《刑的30《%的以下;
】
! (4)其他【。可以从轻处罚的情】形
! 5.诈》骗犯罪既有既遂、又!有未:。遂分别达到不—同法定刑幅度的先】决定未遂部分是否减!轻处罚确定未遂部】。分对应的量刑—幅度再与既遂—部分进行《比较既遂部》分所对应《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!既、未遂部分所【对,应,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!既遂部分确定基【准刑未遂《部分作为酌情—从重处罚情节增【加基准刑的40%】以下;未遂部分【对应的量刑幅—度较重的、以未遂部!分确定基准刑—既遂部分作为—酌情:从重处罚情》节增加基准》刑,的5:0%以下
》
】 (八【)抢夺?罪
【 ? 1.根据》抢夺数额和相关情】节,。在,下列对应的》刑罚幅度内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!刑
》。
【 (1)—二,。年内三次《抢夺数额未达较大】起,点的在三《个月拘?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每增加?一,次作案增加二个【月,。刑期:确定基?准刑
】。。 抢夺数【额达1?500元的》在,三个月拘役》至九个月有》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数额【每增:加,1000元增加一个!。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
》
】抢夺数额《达,750元不满1【500元并具有【最高人民法院—、最高?。人民检察院<关于】办理抢夺《刑事:案件适用法律若【干问题?的解释>(以下简】。称解:释,),第二条第《(一)至(十)项规!定情形之一的在三个!月拘:役至九个月有—期徒刑幅度为确定】量刑起点
!
? 《 (2)抢—。夺数额达4万元的】。在三:年至四年有》期徒:刑幅:度内确定量刑—起,点数额每增加—3,500元《增加一个月刑期【确定基准刑
【
》 , 抢夺导致他人重!伤、自杀或者数额】达,2万元并具有解释】第二条第(三)【至(十)项规定情形!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!有期徒刑幅度内确】定量刑起点数—额在2万元以—上未达4万》元的每增加》3500元增加一】个月:刑期确定基准刑【
?
:
—。 (3)抢夺数!额达3?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!一,。年有期徒刑》幅度内确《定,量刑起点、》。。数额:每增:加2万元增加一【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!。判,处无期徒刑》的除外
】
, 抢夺导致】他人:死亡或者数额—达15万元并具有解!释第二条第(—三)至(十)项【规定情形之一的在】十年至十一年有期】徒刑幅度内确定量】刑起点数额在1【5,万,元以上未达3—0万元的每》增加1.5万元【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
【
,
? ? (4)抢【夺致人?受伤每增加轻微伤】一人增加二》个月刑?期确定?基准刑;每增加轻】伤一人?增加三?个月至六个月刑【期确:定基准刑;每—增加重伤一人或【者自杀一人增加六个!。月,至一:年,刑期确?定基准刑;每增加】死亡一人增加—一年至?二年刑期确定基【准刑:
】 , 2.有下》列情:形之一的可以增【加基准刑的20%以!下但已?。根据:相关情节确》定量刑?起点和基准》刑的除外《;,同时具有两》种以上?情形的累计不得超】过基准刑《的100《。%
《
》 ? (1)曾【因抢劫、《抢夺或者聚众—哄抢受过刑事—处罚的;
》
【 《 (2)一—年内曾因《抢夺或者哄》抢受过行政》处罚的;
—
:
】 (3)一—年内抢夺三次—以上的;《
?
:
《 , (4—)驾驶机动》车、非机动年抢【夺,的;
》。
! , (5)组织、控】制未成年人抢—夺的;
】
? (【6)抢夺老年人【、未成年人、孕【妇,、携:带嬰幼儿的人、【残疾:人、丧失劳动能【力人的财物的;
】
】。 (7)】在医院抢夺》病人:或者其亲《友财:物的;
】。
【 :。(,8,)抢夺救灾、抢险、!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】、移民、救》济款物的;
!
— (》9)自然灾》害、事故灾害—、社会安全事件等】突发事件期间在【事件:发生地抢《。夺的;
】
》 : (10》。)导致他人精神【失常等?严重后果的;
】
》 (】11)为违法—犯罪:活动而抢夺或—将抢夺的财物用【于违法?犯罪活动的;
【
! (》12)?其他可以从重—处罚的情形
—
】 3:.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可以减少基】准刑的30》%以:下
?
,
,
,
: (】1)因?生活所?迫、:学习、治病急需【而,抢夺:的;
?
】 ? (2《)在案发前自动归还!被害人财物的;
】
—。 【(,3)其他可以从轻处!罚的情形
!
, (!九)职务侵占罪
】
《。
: 1.》构成职务侵占罪【的按下述《职务侵占数》额对应的刑罚幅度确!定量刑起点和—基准刑?
— ? 《 (:1)职?。务侵占数额达6万元!的在三个月拘役【至一年?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数额每增】加2万?元增加?一个: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,
》
《 , : :。(2)?职务侵占数额达10!0万元的在五年至六!年有:。期徒: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起点数【额不满900万元】的每增加15万元】增加一个月刑—。期确定?基准刑;数》额超:过900万元的超】过部分?每,增加30万元增加一!个,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
! 2.有下列情形!。之一的可以增—。加基准刑的20%】以下;同时具—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!。计不得超过基准【刑的10《0,%
—。
》 : ,。 (1)侵占用【于预防?、控制突发传—染,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!的;
—
? (2!)侵:占救灾、抢险、防汛!、优抚、扶贫—。。、移:民,、救济?、医疗?。款物的;
】
》。 《 (3)侵占行为】严重影响生产经营】或者造成其他严【重,损,失或者影响恶劣的;!
— 《 (4—)多次职务》侵占:的,;,
【。 【。(5)?在企业?。改制、破产》、重组过程中—进行:职务侵占的;
!
【 :。 (?6)为违法犯—罪活动而《实施职务《侵占或将职》务侵占的财物用于违!法犯罪?活动的;
》
【 《 (7)其他可】以从重处罚》的情形
《
:
【 : , (十)敲诈勒索】罪
!。 1?.构:成敲诈勒索》。罪的按下《述敲:诈勒索数额对应的刑!罚幅度确定量刑起】点,和基准刑
》
【 《 (1)二年内三!次敲诈勒索数额未达!较大起?点的在三个月拘【役至:九,个月有期徒刑—幅,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】每,增加一?次作案?增,加二个月刑期确定】基准刑
】
敲诈【勒索数额达40【00元的《。在,三个月拘役至九个】月,有期徒刑幅度—。内,确定量刑《起点数额每增加15!00元?。增加一个《月刑期?确,定基准刑
—
《 敲诈—勒索数额达》2000元不满40!。。。0,0元并具有最高【人民:法院:、最高人民检察院<!关,于办理敲诈勒索刑】事案件适用法—律若干?问,题,的解释>(以下【简称解释)》第二条第(一—)至(七)》项规定情形之一的】在三个?月拘:役至九个月有—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,量刑:。起点
?
【 , (2【)敲诈勒索数额【达6:万元的?在三年至四年有期】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?。点数额每增加500!。0元增加一个月刑】期确定?基,准刑
! 敲诈勒—索数:。额达4.8万元井】具有解?祥第二条第(—三)至(七)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!三年至四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:点数额在4.—8万元?以上未?达6万元的每增加】3000元增加一个!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
! 《 (3)敲诈】勒索数额《达,40万?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!有期:徒刑幅?度内确?定量刑起《点数额每增加2【万元增加一》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
! ,敲诈勒索数额达【。32万元并具有解】释第:二,条第(三)至(七)!项,规定情形《之一的在十年至十】一年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定量《刑,起点:数额在?。3,。2万元?以上未达40万元】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!一个月?刑期确定基》准刑
》
!。 (4)敲—诈勒索致人受伤每增!加轻微?伤,一,人增加?二个月刑期确定【基准刑?;每增加《轻伤一人增加—三个: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
—
《 2.有下列情!形之:一的可?以增加基准刑—的2:0%以下但已根据相!关情节确定量刑起】。。点和:基准刑?的除外;同时具【有,。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!不得超过基准刑的】10:0%
《
! , (1)》。以非法手段获取【他人:隐私勒索他人—财物的;
》
— 【(2)以危险方法】制造事端进行—敲诈勒索的;
【
:
? 】(3)敲诈勒索数额!达到较大以上—以犯罪数额确定量刑!起点并具有多次敲诈!勒索情?形的;
! : 》 (4)曾因敲诈勒!索,受过刑事处罚的;】
《
,
— (《5)一年内》曾因敲诈《勒索受过行政处【罚的;
! 《 (6)对未!成年人、残疾人、老!年人或者丧》失,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!的;
—
: , : ? (7《。)以将?要实施?放,火、: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!犯罪或?者,。故意杀人、绑架等严!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!。犯罪相威胁敲—诈勒索的《;,
《
! (8?)以:黑,。恶势:力名义敲诈勒索的】;
! (9)!利,用或者冒充国家【机关工作人员、军人!新闻工作者等特【殊身份敲诈勒—。索的;?
》
— (10)【造,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】;
》
: — , (11)为—违法犯罪活动而敲诈!勒索或将敲》诈勒索的财物用于违!法犯罪活动的;
】
! (12【)其他可以从重处】罚,的情:形
【 3.有下列!情,形之一的《可适当减少基准刑】
《
? ,。 , ? (1《)敲诈?勒索近亲属的财物】获得谅解仍有—必要认定为》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10%-—。50%;
—
《 , —。 (2?)被害?人对敲?。诈,勒索:。的,发生存在过》错的可?以减少?基准刑的《30%?以下:;
! —(3)因《生活所?迫,、学习、《治病急需而敲诈【勒索:的可以减少》基准刑的20—%以下?;
:
!。 (4)【其他可以从》轻处罚的情形
】
— ? ,。 (十一》),妨害公?。务罪
】 , : 1、构成妨害公】务罪的在三个月拘役!至九个月有》期徒:刑幅:度内确定量刑起【点
【 《2,。.在量刑起点的基础!上,、根:据,妨害公务造成的【后果、犯罪情节【严重程度等其他【影响犯罪构成的犯】罪事: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!准刑
?。
》 —。 , ,(1)每《增加轻微《伤,一人增?加一:个月至?三个月刑期》确定基?准刑;
—。。。
:
? ? ?(2)每增加轻【伤一人、增加—三,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;
!
【 ?(3)毁损》财,物数额每增》加,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!二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;
《
】 , , (4》)妨害?公务造成较大社会影!响或严重后果的增加!六个月至一年刑【期确定基准刑;【
】 (【5)其他可以增【。加刑罚量的情—形
—
3.有】。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!20%以下
—
【。 (1】)严:重扰:乱公共秩序的—。;
—
, 【 (:2)煽动群》众阻碍依法》执行:公,务、履行职责的;
!
! (3—。)采取持《械、聚众《。围攻等暴力、威胁手!段的;?
,
,
— (【4)妨害公务造成恶!劣社会?影响的;《
《
! (:5)其他可以—从重处罚的情形
】
?
4.】暴力袭?击正在依法执—行职务的人民警察】的增加?基准刑的10—%-30%
!
—5,.公:务人员执行公务行】为不规范《的可以减少基准【刑的20%以下
!
《 — (十二》),聚众斗殴罪
【。
》。。 1.聚众斗殴!一次犯?罪情节一般的在【一年至一年六个【月有: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》在量刑?起点的基础》上根:据聚众斗殴》。人数:、次数?、伤害后果》。等其他?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!事实增加刑罚—。量确定基准刑
】
【 : , (1《。)每增加轻微伤一】人增加三《。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;
】
【 (2)每】增加:轻伤一人增加六【个月至一《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
】
【 (3)每增加聚!众斗殴一次》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!刑期确?定基:准,刑;
! : : (4)聚众斗!。殴双方?参,与人数达五人的每】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!至,二,个,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?;
:
】 , ? (5)聚》众斗殴造《成交通秩序混乱的】增,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!确定基准刑》。;
《
》 : (6)【其他可以《增加刑罚量的情形
!
《。。
》2.具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在三—年至四年有》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
—
— (1)多!次聚众斗殴的;
】
,
— ? , (2)》聚众斗殴人》。数多规模《大社会影响恶—劣的;
【
【 ?(3)在公众场【所或者?交通要道聚众—斗殴造成社会秩序】严重混乱的;—
】 (4】。)持械聚众》斗殴:的
—。
》在量刑起点的基础】上根据聚《众斗:殴人数、次数—、伤害?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!构成的犯罪事实【增加刑罚量确定基】准刑
?
】 (1)每!增加上述一项情【形或同?种情形一次的增加六!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;
—
! ?(2)每增加—轻微伤?一人增加三个—月至六个月刑期确】定基准刑《;
! —(3)?每增加轻伤一人增】加六个月至一年【刑期确定基准刑;
!
?
】 (4)每增加聚!众斗:殴一次增加》六个月至九个月【。刑期确定基准刑;】
】 : (5)聚】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!十人的每增》加三人?增加一个《月至三个月刑期【确,定基:准刑;
】
: ? (》6)聚众斗殴严重】。扰乱社会秩序造【成恐劣社会影响的】。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!期确:定基准刑;
!。。
! (7)其他可以增!。加刑罚量的情形
!。
《 3.有【下列:情形之一的》可以增加基准刑【的,2,0%以下;同时【具有两?种,以上情形《。的,累计不得超》。。过基准刑的》100%
》
【 (1)!聚众斗殴一方十人】以上的首《要分子;
【
【 , (2)—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!损,毁直接经济损失数】额较大、巨大的首要!分子和积极》参加者?;
》
【 (3)—斗殴一方《没有互殴故意—有斗殴故意一—方的首要分》子和积极《参加者;
【
? 《 (4—)组织未成》年人聚众斗殴的;
!。
《。。
? 《 :(5)聚众斗殴带有!黒,社会性质的;
!。
》 《 , (:6)其他可以从重处!罚的情形
!
《 4.因民》。同纠纷引发》的聚众斗《殴可以减少基准刑】的20%以》下
《
! (十三)寻衅滋!事罪
?
:
》。。 , 1:.有下列寻》衅滋事行《为,之一构成寻衅滋【事犯罪的在》一,年,至二年有期》徒刑幅度内确—定量刑起点
—
《。
, 《 : (1)随意殴】打他人情《。节,恶劣的;《
《
— (2—)追逐、《拦截、辱骂、—恐吓他人《情节恶劣《的;
】 【 (3)强》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!。、占用?公私:财物情节严重—的;
【
【 , (4)在公众场】所起哄闹《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!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!三次实施前款犯【罪,行,为严重?破坏社会秩序的在】五年至六年》有,期徒刑?幅,。度内确定量刑起点
!
— 2.根据【寻衅滋事次数、伤】害后果、强拿硬要】他人财物或任意【损,毁,、占用公私财—物数:额等其他影响犯【。罪构成的犯罪事【实增加?刑罚量确定基准【刑
! (【1)每增《。加轻:微,伤一人增加二—个月至三个》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;
】
《 : ? (2)每—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!个月至九个月刑【期确定?基准刑?;
】 , (【3)每增《加引起精神失常【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!。年刑期确定基准刑;!
— 【 (4)每增加【引,起自杀造成重伤【、死亡一《人增加一年至二【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
! 【 (5)随意殴【打他:人追逐、拦截、辱】骂、恐吓他人强拿】硬要:或,任意:。毁损、占《用公私财《物三次以上的每增】加一次增加》一个月至二个月【刑期确定基》准刑;
《
【 (6】)强: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!任意毁损《、占用公私财物价値!每增加20》。00元?增加一个《月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
【 ? ,。 (》7)每增加寻—衅滋事犯罪一—次增:。。加六个月至》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;
】 》 , (8)其他【可以增加《刑罚量的情形—。
,。
:
【。3.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》可以增加基准—刑的20《%以下
【
,
: 》 (1《)寻衅?滋事带?有黑社会性质的;
!
】 《 (2)纠集未成年!人,寻衅滋事的;
】
《 》 ?(,3)其他可以从重处!罚的情?形
?
:
:。 《 : (?十四)掩饰、隐瞒】犯罪所得、》犯罪所得收》益,罪
《
1.!。有下:列行为之《一构成掩饰、隐瞒】犯罪所得、犯罪所】得收益罪的在三个月!拘役至六个》月有期徒刑》幅度:内,确定量刑起点
!。
— (1)掩!饰、隐?瞒犯罪所得》及其产生的收—益数额?达到6000元的】
— : : : (2)》一,年内曾因掩饰、隐】瞒犯:罪,所得及其产》生的收益行为受【过行政处《罚又实施掩饰、【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!生的收益行为的
!。
— (3)!掩饰、隐瞒的—犯罪所得系》电力:设备、?交通设施、广播电】视,。设施:、公用电信设施、军!事设施或者救灾【、抢险?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!、救:济款物的
】
: ? (4)】掩饰、隐瞒行为【致使上游犯罪无法】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!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!
【。 — (5)《实施其他掩饰、隐瞒!犯罪所得《及其产生的收益【行为:妨,害司法机关对上【游犯罪进行追究的】
— — (6)明知是非!法获取计算机信息】系统数据犯》罪所:获取的数《。据、:非法:控,。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!罪,所获取?的计算机信息系统】控,制权而予《。以转:移、:收购、代为销—。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!饰、隐瞒违》法所得数额》达到5000元的
!
】 (7【)明:。知是非法狩猎的野】。生动物而《收购数?量达到50只—的
! 《 (8)明知【是盗窃、抢》劫、:诈骗、抢夺的机【动车而实施下列【掩饰、隐瞒行为【之一的买卖、—介绍买卖、典当、拍!卖、抵押或者用【其抵债?;拆解、拼装—或者组装;》修改发动机》号、车辆识别代【。号;更改《车身颜色或者—车辆外形;提供或者!出售机动车》。来历:。凭证、?整车合格证、—号牌以?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!证,明和:凭证;提供或者出售!伪造、变造》的机动车来历凭【证、整车合格证【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!车的其他证明和【凭证
—
《 在确定量刑起点!的基础上《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!影响:犯罪构?成的犯罪事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】基准刑;已》根,据,相关情节确定—量刑:起点的除外
】
— (1)】犯罪数?。额每增加3000元!增,加一个月刑期—确定:基准刑;
—
《 【 (2)掩》饰、隐?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!设备:、交通设施》、广播电视设施、公!用电信设施》、军事设施或者救】灾,、抢险、优》抚、扶贫《、,移民、救济款物的犯!罪数:额每增加15—00元增加一个【月刑:期确定基准刑;【
《
,
: (】3)每增《加前款?第(4)、(—5)项情《形之一的增加—。一个月至三个—月刑期确定基准刑;!
:
?。
: —。 (4)明》知是非法获取—。计,算机信息系》统数据犯罪所获取】的,数据:、,非法控制计算机【信息系?统犯罪所获取的【计算:机信息系《统控制权《而予以掩《饰、:隐瞒违?法所得数《额每增加150【0元增加一个月刑】期确定基准刑—;
》。
: 》 , , (5?),收,购非法狩猎的野【生动物超过5—0只的每增加—3,0只增加一个—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;:
》
《 (—6):掩,饰、隐瞒盗窃、抢劫!。、诈骗、抢夺的机动!车数量每增加一辆】或,价值总额每》增加10万元增【。加三个月至六—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刑;
! , (7!。)其他可以增加刑罚!量的情形
!。
2—。.掩饰、隐瞒犯罪所!。得及其产生》的收益具有》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在三年?至四年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定量刑起【点
! (【。。1)掩饰、隐—瞒犯罪所《得及其产生的—收益价值总额达到1!0万元?的;
—。
》 》。(2)掩《。饰、隐瞒犯罪—所得及其《产,生的收益十》次或者三次且价【值总额?达到5万《元的;
【
— ?。 (3?)掩饰、隐》瞒的犯罪所得系电】力设:备交通设施、广播】电视设施、公用【。电,信设施、军事设施或!者救灾、抢险—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!、救济款物》价值总额《达到5万《元的;
! 》 ?(4)掩饰、—隐瞒行为《致使上?。游,犯罪无法及》时查处并《造,成,公私: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!回或其他严重—后果:的;
?
?
? ? : (5《)实施其《他掩饰、《隐,瞒犯罪所得及其产】生的收益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】机关对上《游犯罪?予以追究的;
【
! (6—),明知是非法获取计】算机信息系统数【。。据犯:罪所获取的数据、非!。法控:。制计算?。机信息系统犯罪【所获取的计》算,机信息系统》控制权而予以—转移、?收购、代为》销售:或,者以:其他方式《。掩饰、隐瞒违法所得!数额达到5》万元的;
》
! , (7)—掩,饰、隐瞒盗窃、【抢劫:、诈骗、《。。抢夺的机动车五辆】或者:价值:总,额达到?50万?元的
! 在《确,定量刑起《点的基?础上根?据犯:罪数额?等其他影响犯罪构】。成,的犯罪事实增—加刑罚量确》定基准刑;已根据相!关情节?确定量刑起点—的,除外
》
—。 (1)】犯罪数额每增—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!刑期确定基》准刑;
】
? 《。 (2)掩—饰、隐瞒《犯,罪所得?及其产生的收益十】次以上且价值总【额不:。满10万元或者三次!以上且价《值,总额:达到5万元不—满10万元的每增】加一次增加一个【。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
》
】 , (3)掩【饰、:。隐瞒的犯罪所—得系电力设》备、交?通设施、广》播电视?设施、公用》电信设施、》军事设施或者—。救灾、抢险、优抚、!扶,贫、移民、救济【款物的每《增加1.5万元增加!一个月刑期确定【基准刑;
】
】 (4)每—增加前?款第(4)、(【5)项情形之—一的增加《四个月至《六个月?。刑期确定基准刑;】
】 (5)!明知:是非法获《取计:算机信?息系统数《据犯罪?所获取的《数据、非法控制计】算机信息系》统犯:罪所茯取的计算机信!息系统控《制权而?予以掩饰、隐瞒违】。法所得?数额每增《。加1.?。5万元增加一个月】刑期确定基准刑【。;
《
? 《 ? ,(,。6)掩饰、》隐瞒盗窃《、抢劫、诈骗—、抢夺的机动—车数量?每增加一辆或—价值总额每增—加10万元增加【三个月?。至六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刑;
!
:
》 (【7)其他可以增加】刑罚量?的情形
】
《 ,3.有下到情形之】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!的20%以》下但已根据相关【情,节确定量刑》起点和?基准刑的除外;【。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!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!准刑的?100%:
【
《 【 (1)《多次掩饰、隐瞒犯】罪所得、犯罪所【得收益或《以掩饰、《隐瞒犯罪所得—、犯罪所得收—益为业的;
【
:
— (2)一年!内曾因掩《饰、隐瞒《犯罪所得、犯罪【所得收益行》为,受过行政处》罚的;
【。
,
》 (3)曾因!掩饰、隐瞒犯罪所】得、犯罪《所得收益罪受过刑】事处:罚的;
】
【 (?4,),明,知上游犯罪行为较】重的;
】
: (5!)犯罪对象涉—及国家安《全、公共安全或重大!公众利益《的,;
:
:
,
:。 (!。6)其他《可以从重处罚的情】形.
《
》 4.掩饰【、隐瞒?犯,罪所得及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!合最:高人民法院》〈关:于审理掩饰、隐瞒】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!收益刑事《案,件适用法《律若干问题的解【释〉第一条的—规定认罪、悔—罪并退赃《、退赔且具》有下列情《。形之一的可以认【定为犯罪情》。节轻微?免予刑事处罚;【确有必要判处刑【罚的: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20%?-50%
】
: 《 (1—)具有法定从—宽处罚?情节的;《
— 【。 (2)《为近亲属掩饰、隐瞒!犯罪所得及其产【生的收益且系—初犯:、偶犯的;
】。
— 《 (3)《有其:他情节轻微》情形的;
!
《 行为?人为自用而掩饰【、隐:瞒犯:罪所得财物价值刚】达到6000元【标,准认罪、悔罪并退赃!、退赔的一般可【不认为是犯罪;确】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!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的20-60%!
《
】 (十《五,)走私、贩卖、运输!、制造毒品罪
【
《
1.走私!、,。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!品犯罪在下列相应】的刑罚幅度》内确定量刑起—。点
】 ?。 : (?。1)具?有刑法第三百四十】七,条,第二款规定的五种】。情形之一的量刑起】点为有期徒》刑,十五年依法应当判】处无期徒刑以—上刑罚的除》外
】 — (2)走私、贩】卖、运输、制造鸦片!二百克?、海洛?因或者甲基苯丙胺】十克或者《其它毒品《达,到数量较大起点【的在:七年至八《年有期?徒,刑,。幅度内?确定量刑起点
】
【 ? (3)走私、】贩,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!具有最?高人民法院く关于审!理,毒品犯罪案件—适用法律若干—问题的解《释〉(以下简称解释!),第四:条规:定的下到情形—。之一: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!。三百四十七条第【四款规?定的“情节严重”】在三年至四年—有,。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
【
《 ①向多人贩】卖毒品或者多次【走私、贩《卖、运输、制造毒】。品的
】 :。 ②在戒》毒场所、监管场所】贩卖毒品的;—
?
,
,
③向在】校学生贩卖毒品的;!
,
—。 : ④组织、利用【残,疾人、严重疾病患者!、,怀孕:或,者正在?哺乳自己《婴,儿的妇女走私、贩卖!、运输制造毒品的】;
《
:
⑤—国家工作人員走私】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!毒品的;
!
, , ?⑥其他情节严重的情!形
》
《 ? : (4)走私、【贩卖、运输》、制:。造鸦片四十克以【下、海洛因或者甲基!苯丙胺二《克以下或者其他相】当数量毒《品的在三个月拘【役至九个月有期【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?点
—
2.在】量刑起点地》基础上根据毒品犯】罪次数、人次、毒】品数量等其》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!罪,事,实增加刑罚》量确定?基准刑
】
!。(1)海《洛因、甲基笨—丙胺:十,克以上不满五—十克的每增》加五克增加一年刑】期确定基准》刑;二克以上—不,満十克?的、每增《加一克增加四个月刑!期确定基《准刑情节严重—的每增加一克增【加五个月刑期确定】。基,准刑每增加一—人、一次《或者:一种情节严重情形】的,增加六个月刑—期确定基准刑
】
?。
》 (2)鸦片!二百克以上不满一】千,克的每增加一百【克增加一年刑期确】。定,基,准刑;四十克—以,上,不满二百克》的,每,增加二?十克增加《四个月刑《期确定基准刑—;情节严重》的每增加二》十克增?加五个月刑期—确定基?准刑每增加一人【、一次?或者一种情》节,严重情形的增加【六,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
【
:
【 (3)其他可!以增加刑罚量—的情形?
,
—。 ?3.走私《、贩卖、运输—、制:造其他毒品的按比例!折算为海洛因的数量!后,根据前?。述规定确定》量刑起点和基—准刑:涉及:两种以上毒品的【可将不同种》类的:毒品分?别折算为海》洛因的数《量以折算《后累加?的毒品总量作为量】刑的依据《。
:
?
4.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、【增,加基准刑的》。10-?30%但已认定为】“情节严重》”,的,除外;同时具有【两种以上《情形的?累计不得超过基【准,刑,。的1:00%
《
,
《 《 : (1)具—有解释?第四条规定情形【之一的;
【
,
【 (2》。)组织、利》用、教唆未成年人走!私、贩卖、》。运输、?制造:毒品的;
》
》 ? 《 (3)向未成【年人出售毒》品的;
《
》 】(,4)毒品再犯—;
:
,
【 : (5》。)其他可以从重处】罚的情形《
《
《 , 5:.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可以减—少基准刑的30【%以下
—。
,
《 (【1)受雇运输毒【品的;
】
!(2)有《证据证明毒品—含,量明显偏低的;【
【 (】3)存在数量引诱】情,形的;
《
—。 (】4)其他可以—从轻处罚的情形【
】。 五、附则
!
— 1.本细》则适用于上列十五种!判处有期徒刑、【拘役的刑《事案件?其他判处有期—徒刑、拘役的案件】。可以参照量刑的指导!原则、?基本方?法和常见《量刑情?节的适用规范量刑
!
《
, : 2.本》细则所?称以:上,、以下均包括—本数
》
:
3—.新颁布的》法律、司法解—释与本细则不一【。致的适用新颁布的法!律、:。司法解释《
,
:
4】.本:。细则自?发布之日《起施行原江苏省高级!人民法院〈关于【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!意见〉实施》细则同时废止
】。
:
,
《 附表(江》苏省最新《量刑:指导意见一览—表)
—
》 江苏省最新量刑】指导意?见一览表《
【 【。。(2017年8月)!
!。 罪名? 情形 ! 基:准刑
—
—交通肇事罪 】 具:有<:关于审理交通肇事】刑事案?件具体应《用法律若干问—。题的解释《>的下列情形—之一依?法应当在《三年以?下确定量刑》起点 《 死亡一人或重伤!三人 ? 全部责任1】年6个月-》-2年?; 》主要责任1年1【年6:个月
》
《 重伤四人 】 全部责任【2年至2年六个月;!主要责任《1年6个《。月至2年
!
《 死亡三人 】 同等责任1—年6:。个月--2年死亡】人数每?增,加1:人增:加3个月
!
, ? 造成公共》、他人财产直接【损失主?要或全部责》。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!3,0万元 【1年以?。。下无能力赔偿每增加!1万元增加一—个月
《
《 重伤—一人并具有解释【第2条第2款—。第1至6项》规定情?。形之一的《 1、酒后】、吸:毒后驾驶车辆2、无!驾驶资格;》 3、明知》是安全装《置,不全:或安全机件失灵 】4,、明:知是无牌证或者已】报,废的机动《车辆 5《、严重?超载 》 6、为逃避法律追!究逃:离,事故现场的 【 全部责》任1:年至1年《6个月?; 主要责】任1年以《下、拘役
》
— 具有上述第1!至5种情形之—。一 》1、:酒后、吸毒》后驾:驶,机动车?辆 2、无驾—驶资:格,驾驶机动车辆的;】 3:、明知是安全装置】不全或者《安全机件失灵—的机动?车辆:而驾:驶的:; 4、《明知是无牌证—。或已报废车辆而驾驶! 5、严重超载【驾驶的?; 重伤人数!每增加一人》增加:3-6个月
—。
— 具有解—释规定的下列情形】之一依法《应,当在:3-7年内确定量】刑起点 死】亡,1人:或重:伤3人?。全部或主要责任又逃!逸的;死亡3人同】等责:任又逃逸《。的或造成公共—财产或他《人财:产直:接损失?主要或全部》。责任无能力赔偿30!万元又逃逸的—;或造成《重伤:一人:全部或主要责—。任并有解释第2条第!2款:第1至5项》又逃:逸的 《 3?年6:个月-?-4年6《个月
?
,。
:
?。 死亡二人 ! 全部责任4年5!。年; 》 主要责《任3年4年》 , 死亡每增【加1人?增加:6个月?
《
: 重伤—五人 ? 全部责—任3年6个月至4】年;主要责》任,3年至?3年6个月
【
?
死—亡六人 同】。等责任4年5年【 :。 死亡每增加1】。人增:加3:个月
【
造成公】共、他人财产—直接损失负》全,部或主要责任无【能,力赔偿数额》在60万元 【 3年《4年: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!。加2万元的增加1】个月
! 具有上述【第,(1)至(5—)种:情形之一 》 , 重伤每增一人增!加3:-6个月
—
?
, 具》有上述第(2)【至(:5,)种情形之一又具有!逃逸:。。情节的 【增加1?年
! 犯交通肇事罪】因逃逸致一》人,死亡的 《 8年9—年每增加1》人死亡?增,加2-4年;—每增加1人重伤【增加:6个月至1年
】
》 (】1):酒后、吸食毒品后】驾驶机动车辆的【或,者在道路上驾驶【机动车追逐》。竞驶:。情节:恶劣的;《 : (2)》无驾驶资格》驾驶机动车辆的; ! (3)明知是!。。安全装置不》全或安全机件失灵】的车辆?而,。。驾驶的; 》 ?(4)明知是无牌证!或者已报《废的机动车辆—而驾驶?的;: (5)严】重超载驾驶的(【6)造?成恶劣社会影响【的;(7《)其他? 可增加基】。准刑的10%以下】;同时具有两种以上!情形的累计》不得超过《基准刑的50%但已!。根据相?。关情节确定量刑起】点和:基准刑的除外—
【 , :肇事后保护现场【、抢救伤者》。 可减少【基准刑20%—以下 —同时向?公安报告构成—自首的减少》基准刑30》%以下
—
肇事!逃逸后自动》投案如实《供述:自己罪行认定为自】首的应依《法以较重法定—刑,。为基准 【视情决定减少基准刑!的10%以下
【
— ,。 , 对于?被,告人:。积极赔偿被》害,人经济损失的—。应当综合考虑被【告人交通肇事—犯罪情节、伤—亡人数、违章—的原:因及严重程度—、,赔偿数?额以及被害人谅解程!度等情况确定从宽】。幅度
《
有!列情形一般不适【用缓刑(1)事后逃!逸未主动投案的【。;(2)不积—。极主动赔《偿或未尽力赔偿【被害方经济损失的】;(3?)醉酒驾车(—即血液酒精》浓度超过8》。0mg/《100?ml)致使》。发生重大交通事【故的;(4)多次】违反道?路交通安全》法,规被行政拘留的【;(5)曾因交通肇!事犯罪被刑事处罚】(6)其《他
》
》 故意伤害罪 【 一人轻伤二】。级 》1,年以下、拘》役,
》。
一人轻】。伤,一级: 12年
】
:。。
— 一人重伤》二级 —。3--4《年
【 : 一人重伤—一级 》 4:--5年
】
特别残!。忍手段致一人重【伤造成六级严—重残疾的 】11:。年13年(》依法应判处》。无期徒?刑除外)
》
?
在【量刑起点基》础上:根据伤害后果、【伤残等级、手—。段的残忍程度—等其他犯罪事实增】加刑罚量确定基【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在:以其中最重伤情确】定量刑起点的基础】上增加相应》刑期确?定,基准刑 增】加轻微伤1人 ! 增加1-》2个月?
?
》。 , 增加轻《伤二级?。1人 增加】3-6个月
【
》。 :。 增加?轻伤:一级1人 增!加6-9个》月
》
增加重!伤二级1人》 增》加1-2年
!
: , 增加》重伤一级1人 】 增加2-3年
!
— 被害人六【至三级?残疾 每【。增加一级残疾增加】六,个月至一年
!
: 《。被害人?残疾超?。过三级 【。每,增加一级残疾增加】1-2年
!
】 (1)持》枪支、?管制刀?具或者其他凶—器伤:害他人 (2!。)因实施其他违【法活动?而故意?伤害他人 (!3)伤害他》人要害部位(—4)事?先有预谋《 , ?(5)雇佣他人实】施伤害行为(6)报!复伤害他《人 (7)】造成两?。处以上重《伤或轻伤《的(:8)其他可以—从重的 《 可增加基【准刑的20%以下】;, : 基准刑在—10年以上的可增加!基准刑的《10%?以下;? 同时具【有两种以《。上情形的累计不【得超过基《准刑的100—%
】 》 (1)》因婚姻家庭、邻【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!化引发 》 (2)因—被害人有过错或【对矛盾?激化负有责任 】 (3《)犯罪后积极抢救被!害,人的:(4)其他可以从轻!的, 可减少基准!刑的2?0%以下;》 基准刑在1!0年以上《的可:减少基准刑的—10%以下
!
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!。一般不适用缓刑【 (》1)不?积极主动赔偿或未】尽力赔偿被害—方经济损《失 (2【),持有杀伤性凶器伤】害他人致人重伤(3!)致二人以》上重伤或多人—轻伤(4)其他
!
,
,
强【奸罪 《 ,。 妇女?。1人 《 3--6—年
》
幼【女1:人 《 ,4--7年
—
!情节恶劣、》。。强奸妇女3》人以上或轮奸妇女】 , 10--12!年
! 幼女3人以上】、情节恶劣》 ? ,。12:--1?3年依法判处无【期除外
—
公】共场所?强奸妇女《或造:成重伤、精神失常】、自杀等 》 11》。--1?3年依法判处无期除!外
【 , 妇《女、幼女每增加1人! 增加—2-3年《
! 每增?加轻微伤《1人 》 增加6《个月:以下
! 每增加轻【伤1人 《 : 增加1-》2年
! 每增加以下】情节之?一(刑?法,。236条)》 1、—强奸妇女、幼女【情节:恶劣 2、强奸【妇女、幼女多人【 3》、在公共场》所当众强《奸妇女4、》二,人,以上轮奸的; 【 5《、被害人重》伤死亡或其他—严重后果(造成【未,成年被害人轻伤、怀!孕、感染性病等后果!的,) : 增加》2-3?年
—
造成【被害人六级》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!级残疾 》 , 增加1-2年
!
— 造成被害—人,残疾程度超过三级】的每:增加一级残疾 】 , ,增加2-3》年
!。 造成未成年被害!人轻伤、怀孕、【感染性病等每增【1人 》 增加23年—
】 1、强奸怀孕的!妇女:或,已满:14周岁《不满:18岁的少女 】 2?、,强奸残?疾妇女、无性—防卫能力的妇女及老!年妇:女 》3、利用教养、监护!、职:务、亲属关》系强奸 》 4、对》同一妇女多次—实施强奸犯》罪 ? 5、携带凶器】或者采取非》法拘禁、捆绑、侮辱!、虐待等《方式作案 6、其他!。 : 增加基准刑的】20%以下》。。; 同—。时具:。有两种以上情—形的:累计不得《超过:基准刑的《1,00%
《
》 , ?1、对?未,成年人负有特殊【职,责的:。。人员:、与未成年人—有共同家《庭生活关系》的人员?。、国:家工作人员或者【。冒充:国家工作人员实施】强奸犯罪 》 2、进入未成!年人住所、》学生集体宿》舍实施强奸犯—罪, 3、采取】暴力、?胁,迫、麻?醉,等,强制手?段实施奸淫幼女犯罪! 4、对【。不满十二周》岁的儿童、农村留守!儿童、严重》残疾或者精神—智力发?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!。施强奸犯《罪 ? 5、对同一未】成年被害人》多次实?施强:奸,犯罪的; 》 6《、有强奸犯罪前科】的;7、其他—。可以:从重处罚的情形【 强奸未成】年被害人并》有下列情节》之一的?可增加基准刑的3】0%以下; !同时具有两种—以,上情形的累》计,不得超过基》准刑的100—%
! 对强奸未—成年人的成年被告】人判处刑《罚时一般不适—用缓刑
《
》 非法拘禁】 , : 非法拘禁一人犯】罪情节一般未—造成伤害后》果,的 1年以下!、拘役
】
一—人重伤?二级 —3年4年
!
《 一人?重伤一级 【 4年5《。年
?
《。 《致一:人死亡 【11--12—年
! 在量刑起—点的:基础上根《据非法拘禁人数【、拘禁时间、致人伤!亡后:果,等其他影《响犯罪?构成的犯罪事—实增加刑罚量—确定基准刑 — 被害人每增】加1人 【增加3个月
【
每!增加24小时 【 增《加1:--2个月》
— , 每增》加轻微伤1人 ! 增加?1--3《个月:
! 每增加轻》伤1人 《 增加3--】9个月
《
,
【 每增加重伤1人】 增加9个】月--1《年,6个月
【。
《 每增加》。死亡1人 — , 增加1年6个【月-:-2年
》
【。 被害人六级—至三级残疾每增【加一级残疾》。 : 增加6》个月--1年刑【期确定基准》刑
?
》 造成被害人残!疾程:度超过三级的每增】加一级残疾 !增加1--2年【
,
《。
!(1)具有殴打、】侮辱、虐待》情节的增加基—准刑的10%-【2,。。0,%; (2】)国家工作人员利】用职权非法拘—禁,他人的增加基—准刑:的10%《-20%; 【。 (3)多次非】法,拘禁他人《的增加?基,准刑的20%以下;! (4)冒】充,。军警:人员、司法人—员,非法扣押、拘禁他人!的增加基准刑的20!%以:下,; 》(5)为索取高利贷!、赌债等法》。。律不予保《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!他人:的增加?基准刑的20%以】下; (【6)持枪支、管【制刀具?或者: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!人的增?加,基准刑的20%【以下;? ? (7)因传—销非法拘禁他—人的增加基准刑【的20%以下—; (8【)其他可以从—重,处罚的情形 】 可以?从重处罚;同时具有!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!不得超过基准刑的】100?。%,
:
为!索取合法债务争【。取合法权《益,而非:法扣押、拘禁他人 ! ?可,。减少基准刑的3【0%以下
【
:
: 抢劫罪 ! 构:成抢劫 》 4--6年
】
《
1、入户!抢劫: 2、在公共!交通:工具上抢《劫 ? , 3、抢劫银行或】者其他金《融机构 4】、多次抢劫或抢劫】数额巨?大 ? , 5、抢劫致人【重伤、死《亡 《 6、冒充军—警人员抢劫 !7、:持枪抢劫《 8、抢【劫军用?物资或者《抢险、救灾、救【济物资 1】113?年依法应当》。。判处无期徒刑以【上除外?
《
》 ,。。在量刑起《点的基础上根—据,。抢劫情?节严重程度》、抢劫次《数、数?额、致人伤害后【果等其他《影响犯罪构》成的犯罪事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】基准刑 》 每增加》轻微伤一人 — 增加3—。--:6个月
】
》每增加轻伤》一人 》 增加6--12个!月
》
每【增加重?伤,一人 》 增加1--3年】
【。 构成残—疾的每?增加一级 增!。加3个月
【
:。
, 每增加一次!。抢劫犯罪行为 ! 增加?2--3年
【。
:
》 ,犯罪数额每增—加1000元 】 增加《1个月
! : 量刑起》点在十年以上有期】。徒,刑的犯罪《数额每增加4—0,00元? 增加1个】月
】 每增以下【情节之一(》刑法第263条)】 《1、入户抢》劫 》2、在公共交通工】具上抢劫《。。 3、抢劫】银行或者《其他金融机》构 : , 4、《多次抢劫或》抢劫数额巨大 】 5、抢劫致人重!伤、死亡 】。6、:冒,充军警人《员抢劫 7】。、持枪抢劫 !8、抢劫军》用物资或抢险救【灾、救济《。物资 —增加:2,年
—
: : (1【)使用管制刀具等危!险性工具抢劫—; (2【)抢劫?后为便于《逃脱而使他人身体】受到强?制,的; ? (3)预谋】。。抢,劫、:流窜作?案或者结伙抢劫的;! (4)【为实施其《他违法?活动而?抢劫的; — (5《)在公共场所—当众抢?劫的; 【(6)其他可—。以从:重的: 《增加基准刑的—20%以下;基准刑!在十:年有期徒刑以上【的可增加基准刑的】10%?以,下;同时具有两【种以上情形的累计】不得:超,过基准刑的10【0%
【
, 》 (1)—抢劫家?庭成员或者近亲【属财物?的;: ? ,(2)转化型抢劫】仅以暴力或语言相】威,胁的; 》 (3)因生活所!迫、学习《、治病急需而—实施抢劫的; 】 (4)其他可】以,从轻处罚的 】 减少基准刑的20!%,。以下;基准刑在【十年有?期徒刑以《。上的可减少基准刑】。的10%以下—。
:
】盗窃罪 — 入户盗窃》多次盗窃携带凶【。器盗:窃、:扒窃数额未达较大起!点量刑起点为3个月!。拘役9个《。月有期徒《刑 》每增加?一次作?案或一种情形—。增加2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
《
!盗窃数额达200】0元 3个】月拘役9个月有期徒!刑每增加《1500增1个月】
! 盗窃?数额达?1000《元不满?2000《元具有下列情形【(解释第二》条第1?至8项规定情形)】 《1.曾因盗窃受【过刑事处罚》2.一年内》曾因盗窃受》过行:政处罚;3.组织、!控制未成年人盗窃】4.自然灾害、【。事故灾?害、社会安全事件】。等期间在事件—发,生地盗窃;5.盗窃!残疾人、孤寡老【人、丧失劳动—能力:人的财物;6.在医!院盗窃病人或其亲】友财物7.》盗窃:救灾:、抢险?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!、移民、救》济款物;8》.因盗窃造成严【。重后:果 量刑起】点为:3个月拘役》9个月有期徒刑
!
盗!窃数额达5》万元的 《 3年4年
!
【 数额每增加500!。0元: 《增加1个月》确,定基:准刑
—
? ?盗窃数额达2.【5,万元有?下列情?。形 1组织】、控制未《成年人?盗,窃 2自然》灾害、事故灾—害、社会《安,全事件等事件—期间在事件发生地】盗窃 3盗》窃残疾人、孤—寡老人、丧》失劳动能力人的【财,物的 4《在医院?盗窃病人或者其【亲友财物《。 5盗窃救灾抢险】、防汛?、优抚、扶贫、移】民、救济款物— 6:因盗窃造成严—重后果的 7!入户:盗窃 《 :8,携带凶器盗》窃 3年4】年
》。
《 :数额:在2.?5,万元以上《未达5万元的每增】加5000》元 》增加1个月
!
》 盗窃数额达4【0万元的 1!0,11年.每增3万】增加1个《月依法?应当判处无期徒刑】除外:
,
》 盗窃—数额达20万—元并有解释第二条第!(三)至(八)项规!定情形之一或者【入户:盗窃、携带凶—器盗窃?的 10【年11年数额在20!万元以上未达4【0万元的每增加2万!元增加1个月—确定基准刑依—法应:。当判处无《期徒刑?的除外
—
盗窃!国有馆藏一般文物】的 : 量刑起—点为3个月拘役【9个月有期徒刑
】
!。盗窃国有馆》藏一般文物二件的】 增加九【个月至一年
【
— 盗?窃国有馆藏》一般文物三件或【者三级文物》一件:的 ? 量刑《起点:为,3,年4年;
】。
盗【窃国有馆藏一般【文物:超过三件《的每增加一件— ? 增加9个月至1年!确定基准《刑
—
: 盗窃国—家三级文《物二件的 增!加1:。年至1年6个月【
,
,
》 盗窃国有馆藏!三级:文,物三件或者二—级,文物一件的 !10年11年—
】。 盗窃国有馆藏三!级文物?超过三件的每增【加一件 — 增加?一年至一年六—个月
! , 盗窃国有—馆藏二级文物—超过一件的每增加】一件 》 增加一年六个【月至:二年
! , 盗窃的文物中】包含一?般文物的每增—。加一件? 加3—。。-4个月依法—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!除外
【
— , , (1)盗》。窃数额达《到较大以上以盗窃数!额确定量刑》起点:并具有多《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!携,带凶:器盗:窃或者扒窃等情形 ! , (2)》组织:、控制未成年人盗窃! :。 , (3)自》然灾害?、事故灾害、—。社会安全事件等【突发事件期间—在事:件发生?地盗窃 —。 (4)《盗窃残疾人、孤寡老!人或丧?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! (》。5)在医院盗窃病】。人或其亲友财物【的 (6【)盗窃救灾抢—险防汛、优抚—、扶贫移民、救济】款,物 ? (7)因盗【窃造成严《重后果的;》 《(8)采取破坏【性手段盗窃造—成公私财产损—失的; 【(9)为《违法犯罪活动—或将盗窃财物用于】违法犯罪活动; ! (10)其他可!以从重处罚的情【形 : : 可增加基准刑的2!0%以下;同时【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!累计不得超过基【准刑的?100%但已根据相!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!和基准刑的除—外
《
? (!1)因生《活、治?病急需而《盗可减少基准刑3】0%以下《; 《 (2)在案—。发前:自动将赃物放回【原处或归还被害人】的可减少基准刑的5!0%以下《;将部分赃物放【回原:处或归还被害人的】可按比?例减少刑期;— , (3)盗窃家!庭成员?或者近亲《属财物的《一般可不按犯罪【处理;对确有追究】刑事责任必要的可以!根据家?。属、近亲属的谅解】程度减少基》准刑的20%-50!%; (4)!其他可?以从轻处罚的—情,形 《 可适当减少基准刑!
【 ?以数额巨《大或特?别巨大的财物—。、珍贵文《。物为盗窃目标或者】具有其他情》节严重的情形但盗窃!。。未遂的应根》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!情节确?定量刑起《点和基准刑综—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!刑情节后决定宣告】刑
—。
》。盗窃犯罪既有—既,遂又有未遂分别【达到不同量刑幅度】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!刑幅度较重》或者既、未遂所【对应的量刑》幅度相同的以既遂】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!部分作为酌情—从重处?罚情节可增加—基准刑的40—%以下;未遂—部分对应《。的量刑幅度较重【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!准刑既?遂部分?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!节可增加基准刑的】50%以下
!
诈骗罪! 60—00元 三个!。月,拘役9个月有—期徒:刑每增1500【元增加1个月
【
?
—利用电信网》络技术?诈骗达30》。00元? 3个月【拘役9个《月有:期,徒刑数额每增加1,!000元增》加一个月
—
】。6万元 》 3年4年数【额每增加6000元!。增,加1个月
【
— 诈:骗数额达4.8【万元并具有<关于】办理:诈骗刑事案》件具体应用法律【若干问?题的:解释>第二条—规定情形之一 ! (一)通过—发送短?信、拨打电话或者利!。。用互联网《、广播电视、—报刊杂志等发—布虚假信息对—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!骗 (二)诈骗【救灾、抢险、防【。汛、优抚《。。。、扶贫、移》民、救济、医疗款】物的;? (三)以赈—灾募捐名义》实施诈骗的;—。 (:四)诈骗残疾—人、老年人或丧【失劳动能力人的财】物 (五)造成【。。被害人自杀、精神失!常或者其《。他严重后果 !34年?数额在4.8万元以!上未达6万元的每增!加6000》元增加?一个: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
》
【 利用电信网络】技术诈骗达》3万元 【3年4年《有期:徒刑数额每》增加6000—元加一个月
】
? : :。利用电信网络—技术诈骗达2.4】万元并具有关于【办理电信《网络诈骗等刑事【案件适用法律若干】问题的意见第二条】第二项10》条规定 1.! 造成被害人或【其近:亲属自杀、死亡或者!精神失常等》严重后果的; 【 , ,。 2. 冒》充,司法: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!人员实施诈骗的; ! : 3. 组织、【指挥电信网络诈骗】犯罪:团伙的; 》 : 4.? 在:境外实施电信—网,络诈骗的; 【 5. 曾因电】信网络诈骗犯—罪,受,过,刑事处罚或》者二年?内曾因电信》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!罚的; 6】。. 诈?骗残疾人、老年【人、未成年人、在校!学生、丧失》劳动能力《人的财物或》者诈骗重病患者【及其亲属财物的;】 ,。 , 7. 诈骗【救灾、抢险》。、防汛、优》抚、扶贫、》移民:、救济、医疗—等款:物的; 【8,。. :以赈灾、募捐—。等社会公益、慈善名!义实施诈骗的; ! 9. 利用电话!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!严重干扰公安机【关等部门工作—。的,;, 《。10:。. 利用“钓鱼网】站”链接、“木马】”程序链《接、网络渗透等【。隐蔽技术手段实【施诈骗的 【 34年数额在2】.4万元以》上,未达3万每》。。增1500增加1个!月
【。 诈骗数额】达5:0万元的 》 : 10年《11年;《数额每增加5—万元增1个月依法】判处无期徒刑除外】
《
《 , 一、诈骗数—额达4?0万元并具》有解释第《二条:第一:款第(一)至(五】)项规定《情形:之一的(《。一)通过发》送短信、拨打电话或!者利:用互联网《、广播电视、报【刊杂志?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!特定多数人实—施诈骗 (二—)诈:。骗救:灾,、抢险、防》。汛、优抚、》扶贫、?移,民、救济、》医疗款物的; (】三)以赈灾募—捐名:义实施诈骗的—; :(,四)诈骗残》疾,人、老年人或丧失】劳动能力人的财物】;, (五?)造成被害人自【杀、精神《失常:。或者:其他:严重后果 二!、实施电信网络诈】骗数额达4》0万并具有意见第二!条第二项10条【规定 量【刑起点为有期徒刑】1011年数—。额在40《万元以上未达50万!元,的每增加1万元【增加1个《月依:法应当判处无期【徒刑的除外》
?
:
? (1)!多次:诈骗:犯罪:。的; (2】)诈骗集《团的首要分子; ! :(3)通过发送短】信、拨打电话或者利!用互联网《、广播电视、报【刊杂志?等发布?虚假信?。息对不特定多数人】实施诈骗的; 】 (4《)诈骗救灾、抢【险、防汛、优—。抚,、,扶贫、移民、—救,济、医疗款物的【。。; (5)】以赈灾募捐名义实】施诈骗的; 】 (6)诈骗残疾人!、老:年人或者丧失劳【动能力人的财—物 ? (7)导致被害!人自杀、精神失常或!者其他?严重后果的; ! (8?)挥:霍诈骗的财》物致使诈《骗的财物《无法返还《。的; (9)!为违法犯罪活—动而诈骗或将诈【骗财物用于》违法犯罪活动 【 (10—)其他?可,从,。重的 ? 可增加—基准刑的20%【以下;同时具有两】种,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!。超过基准刑的—100%但已根据】。相关情节确定—量刑起点和基准【刑的除外
【
! (1)案发前】自,动归还被害人可减】少基:准刑50%以下;】 (2—)诈骗家庭成员【或近:亲属可减少基准【刑20%-50【%,; 《 , 3)?。因生活?所迫、学习、治病】急需而诈骗》的减少基准》刑的:30%以下》;(:4)其他可以—从,轻处:罚的情?形 《 可适当减少基【准刑
—
? ?以数: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!财物为诈骗目标的】或者具有其他—严重情节、》特别严重情节诈【骗,未遂的?应根据相《应的犯?罪,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!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!虑犯罪未遂等—量刑情节后决定【宣告刑
】
诈骗【犯罪既有既遂—又有未遂《分,别,达,到不同量《刑幅度既《遂部分所对应—的量刑幅度》较重或者既、—。未遂所对应》的,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!遂部分确定》基准刑?未遂部?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!情节可增《加基准?刑的40%以—下;未遂《部分对应的》量刑幅度较重的【以,。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!既遂部?分作为?酌情从重处罚—情节可增《加基准刑《的50%《以下
【
, , , :。抢夺罪 》 1?。。5,。00元以上 】 起点?刑拘役?3个月至九》个月徒刑每》增加1千增加—1个月
—
:
《。 二:年内三次抢夺且数额!未达15《00元 起点!刑,拘役3个《。月至九?个月徒刑每增加1次!增,加2个月
》。
?
抢夺】数额达7《50:元,不满1500元并有!<关于办理抢夺刑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!问题的解释>—第二条?规定之一《 (一—)曾因?抢劫、抢夺或—者聚众哄抢受—过刑事处罚的;【 (二)一年内【。曾因抢夺或者哄抢】受,。过行政处罚的;【 (三)一年内抢夺!三,次以上的; (【四)驾?驶机动车、非机动】车,抢夺的?; (五)组织【、,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!; (六《)抢夺老年人、未】成年人、孕妇、携带!婴幼儿的《人,、残疾?人、丧失《劳动能力人的财【物的; 《(七)在医》院抢夺?病人或者其亲友财】物的; (》八)抢夺救灾、【抢险、防汛、—优抚、扶《贫、移民、救济款】物的;? (九)自》然灾害、事故灾害】、社会?安全事件《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!件发生地抢夺—的; (十)导致他!人轻:伤或者精神》失常等严重后果的】。 量刑起【点为拘役三个—月
! :抢夺数额《达,4万元的《 起点3【年,至4年;数》额每增?加3500》。元增加一个月
【
《
?。 抢夺导致—他人重伤 、自杀或!者数额达2万—元并具有《解释第?。二,条第:(三)至(》。十)项规定情形之】一的: 《(三)一年内抢夺三!次以上的; (四】)驾驶机动车—、非机动车抢夺【的; (五)—组织、控制未成年人!抢夺的;《 (六)抢》。夺老年人、》未成:年人、孕妇、携【带婴幼儿的人—、残疾人、丧失【劳动:能力人?的财物?的; (七)—在医院抢夺》病人:或者其亲友财物的】; (八)抢—夺救灾抢险》防,汛、优抚、扶—贫移民救《济款物的; —(九)自然灾害【。、事故灾害、社会安!全,事件等突发》事件期间《在事件发生地—抢夺的; (—十)导致他》人轻伤或者精神失】常等严?重,后果的 》 起点3年至4】年数额在2》万元以上未》达4万?元的每增《加3500 —元增加一个月—
:
抢!夺数额达30万元】的, ? 起点?刑10年至11年;!每增加2万元—增加一?个月:
》。
, ? 抢夺导致他—人死亡或《。者数额达《15万元并具—有解:释第二条第(三)至!(,十)项规定情形【之一的 《。 起点》。刑10年《至11?。年数:额在15万元—以上未达30万元的!每增加1.5万元】增加一?个月
】 , 抢夺致人受】伤每增加轻微伤【一人: 《。增加:二个:月
?
:。
,
,。 《每增加轻伤一人 】 增加三个月】至六个月《
【 , :每增加重《伤,一人或者自杀一人】 ? 增加六个》月至1?年
?
每!增加死亡一人 】 , 增加?1-2年
!
】 (1?)曾:因抢劫、抢夺—或者聚?众哄抢受过刑事【处罚的; (!2)一年内曾因抢】夺或者哄《抢,受过行政处罚的【; 《 (3)一年内抢】夺三:次以:上的; 》 (?4)驾驶机动车、】非机动车《抢,夺的:; (—5)组织、控制【未成年人抢夺—的; (6】)抢夺老年人、未成!年人、孕妇、携带】婴幼儿的人、残【疾人、丧失劳动能力!人的:财物的;《 , (7)在【医院:抢夺病?人或者其亲友财【物的:;, 《(8)抢夺救灾【抢险防汛、优抚【、扶:贫移民、救济款【物的:; ? (?9)自然灾》害、事?。故灾害、社会安【全事件等突发—。事件期间在事—件,发生地抢夺的;【 : (10》)导致他人》精神失常等严重后】果的; 《 (11)为】吸,毒、赌博等违法活】动,而抢夺的; — (1》2)其他可以从【重处罚的情》形 可增加】基准刑的《20%?以下:;同时?具有两种以上情【形的累?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!100%但已根据】相关情节《确定:量刑起点和》基准刑的《除外
》
— : (1)—因生活所《迫、学习、》治病急需而》抢夺的;《 , , (2)案—发前自?。动归还被害人财物】(3)其他可—以从轻的《 可》减少基准刑》的30%以下
】
》 职务侵占罪 ! 数额》6万元 》 起点《刑拘役?3个月至1年—徒刑增加2万增加】1个月
】
数额1】00万?。元 ? :。起点刑?5至6年《数额不满90—0万元增加》15:。万元:增,加1个月;数额【超过9?00的超过部—分增加30万元增】加1个?月
!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 《 :(一)侵占用于预防!、控制突《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!的款物的;》 (二)侵占!。救灾、抢险、防【汛、:优抚、扶贫、移【民、救济、医—疗款物; — (三)严—重影响生产经营【。或者造?成,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!响恶劣的;》 , (四)多次】。职务侵?占的; 【(五)?在企业改制、破产】、重组过程中进【行职:务侵占的; 】 (六)为》违法犯?罪活动而实施或将职!务,侵占的?。财,物用于违法活动的】; ? (七)》其他可?以从重处《罚的情形 】增加:基准刑20》%;同?时具有两种》以上情形《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!刑的:100?%
【 ? 敲诈?勒索罪 》 二年内三—次敲:诈勒索且数》额未达4000【元 量—刑起点是刑拘—役3:个月至9个月徒刑】增加一次增加2个月!
【 4《000元 【 量刑起点》是刑拘?役3个月至9—个月增加1500】元增加1《个月
【
《 ,数额达2000【不满4000元并具!<关于办理敲诈【勒索刑事案件适用】法律若干《问题的解释>第【二条情?形之一的 【 (一)曾因敲诈勒!索受过刑《事处罚的; (二】)一年内曾因敲诈勒!索受过行政》处罚的; 》(三)对幼、—残、老或者丧失劳】动能力人敲》诈,勒索的; (四【)以将要实施放火】、,爆炸等危害公—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!杀人、绑架》。等严重侵犯公—。。民人身?权利犯?罪相威胁敲诈勒索】的; (五)!以黑恶势力名义敲】诈勒:索的; (六)利】用或者冒充国—家机关工《作人员、军人、【新闻:工作者等特殊身份】敲诈勒?索; 《 (七)造成其】他严重后《果的 量刑】起点是刑《拘,役3个月至9个月徒!刑
—
敲诈勒】索数:额达6?。万元的 —。 ,。起,点刑3年至4年【;每增加5000】元增加1个月.【
?
《 敲诈勒—索数额达4.—8万元并具有解释】第,二条第?(三)至(七—)项规定情形之一的! ? (三)对未成年】人、残疾人、老年】人或者丧失劳动能】力人敲诈勒》索的; (四—)以将要实施放【火、爆炸《等危害公共安全【犯罪或者故意—杀人、绑《架,等严重?侵犯公民人》身,权利犯罪《相威胁敲诈勒索的】;(:五,)以黑恶势力名【义敲诈勒索的—; (?。六)利用《或,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!。人员:、军人、新闻工作】。者等特?殊身份敲诈勒索;】(七:)造成其他严重【后果的 《 量《刑起点是3》至,4,年徒刑?数额在?4.8万元》以上未达《。6万元?的每增加3》000元增加一个月!刑期确定基准刑
!
》 , 敲诈勒索数额达!到40万元的 】 , 量刑起点是10至!11:。年;每增加2万【元增加?1个月
【
》 敲诈勒索数—额达32万》元并具有解释—第二条第(三)【至(七?)项规定情》形之一的 】量刑起点是1—。0至11年数—额在32万元以上未!达40万元的每【。增加1万元增加1】个月.
《
,
】敲诈勒索致人受伤每!。增加轻微伤》。。一人 增【加二个月
—。
《 每增加【轻伤一?人 《 增加3《-6个月
【
,
《 —(1)以非法—手段获取他人隐【私勒索他人财物的】; (2【)以危险方法制【造事端进行敲诈勒】索的; 【(3:)敲诈勒索数额达到!较大以上以犯罪数】额,确定:量刑起点并具有多】次敲:诈勒索情《形,的,; (4【)曾:因,敲诈勒索《受过刑事处罚—的; (5】。)一年内曾因—敲诈勒索受过行政】处罚的; 【 (6)对》未成:年人、残疾》人、老年人或丧失】劳动能力人敲诈勒】索的:; 《 ,(7)以将要—实施:。放,火、:爆炸等危害公共【安全犯罪或者故【意,杀人、绑架等严重】侵犯公民《人身权利犯罪相【威胁敲诈勒索—的; 《 (8)以黑恶】势力:名义敲?诈勒索的; !(9)利用或者冒】充国:家,。机关工作人员、军人!、新闻工作者等特】。殊身份敲诈勒索的;!。 :。 (?10)造成其他严重!后果的?; (11)!为违法犯《罪,活动而敲诈勒索【或将敲诈勒索的财】。物用于违法》。犯罪活动《的; (【12)其《。他 可—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:下 ? 同时具有—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!不,得超过基准刑的10!0%但已根据相关情!。节确:定,量刑起点和基准【刑的除外《
! : , (1)》敲诈勒索近亲—属的财物获得谅【解仍有必要认定为】。犯罪的可减少基【准,刑的1?0,%-50《%;: ? (2)被害人【对敲诈勒索发生存】在过错可《减少基准刑》的30%以下;(】3,),因生活所迫、—学习、治病急需【而敲诈勒索》的,可,。减少基?准刑的20%以下;!(4:)其他 可适!当减少基准刑
!
?。 : 妨害公务罪 ! 构成妨害】。公务罪在3个月【拘,役至9个月》有,期,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!起点
》
》 在量刑起点基础!上根据妨害》公务:造,成的后果、情节【严重程度等》其他犯罪事实增加】刑罚:量确定基准刑 】 每增加轻—微伤一人《 增加1-3!个月确定基》准刑
》
【每增加轻伤一人【 增加3-】6个月确定基准刑
!
?
,。
,。 毁损财物】。数额每增《加二千元 】增加1-2个月【确定基准刑
—。
》 妨害公【。务造成较大社—会影:响或严重《后,果的 增【加六个月《至一年?刑,。期确:定基准刑
—
《 其他可以】增加刑罚《量,的情形?
【 : , (1—)严重扰《乱公共秩《序的; 【(2)煽《动群众?阻,碍依法?执行公务、履行【职,责的; — (3)采取持【。械、聚众围攻—等暴力、威胁手段的!; (4)妨!害公:务造成?恶劣社会影响—。的; 《。。。 (5)其他 ! 《可增加基《准,刑20%以下
!
— 公务?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!规范的可减少基准】刑20%《以,下
》
,
》。聚众斗殴罪 】 聚众斗殴》。一次犯罪情节—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!期徒刑1《年至1年6》个月
—
在【量刑起点基础上根】据聚众斗殴》人数、次数、伤害】。后,果,等其他影响犯—罪构成事实》增加刑罚《量确定?基准刑 每】。增加轻微伤一人 】。 增《。加3至6个月确【定基准刑
—
】每增加轻伤一—人 》增加6?个月至1年
【
【 每:增加聚众斗殴一【次 》增加6-《9个月?。确定基准刑》
?
【双方人数达到—5人: ? 每增加3人增加】1-:2个月
【
—聚众斗殴造成交【通秩序混乱》的, 增加6个】月至1年
【
其他!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!形
》
—1.多次聚斗—;, 2.人数多、【规模大、社会—影响恶劣; !3.:在公共场所》或交通要道造成【。社会秩序混乱的【; ? 4.持械—聚众:斗殴:的 ? 量刑起点为【3至4年《徒刑:幅度:内确定量刑起点【。
:
《 上述情形中!在,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!。据人:数、次数、伤害后果!。等增加?刑罚量确定基准刑】 每增加上述!一项情形或同种情】形一次 【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
】
每增【加轻微伤一人 】 增加《3-6个月确定【基准刑
—
【每增加轻伤》一人 ?。 增加》6个月?至1年
】。
? 每增加聚—众斗殴一次 — 增加6-【9个月确定》基准刑?
— 聚众斗殴】单方人数《。超,过10?人 每增加】。三人增加《1-3个月》
— 《严重扰乱《社会秩序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! 增加六—个月至一《年
】 其他可以增加!刑罚量的《情形
》
! (1)》聚,众斗殴一《方10人以上的【首要分?子; (2)!聚众斗殴致公私【财物损毁直接—经,济,损失:数额较?大、:。巨大:的首要分子和积【极参:加者; 《 (3)斗【殴一方没有互—。殴故意有斗殴故意】一方的?。首要分子和积极参】加者;?。(4)组织未—成,年人的;(5)带】有黑社会性质的;】(,6)其他 】可增加基准刑的【20:%以下?; 同—时具有两《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!得超过基准刑的1】00:%
】 ?4、因民《间,纠,纷引: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!少基准刑《的20%以下
【
》 寻》衅滋事罪 — (1)随意殴】打他人情节恶劣的;! (2)【追逐、拦截、辱【骂、恐?吓他人情节恶劣的;!。 (3)强】拿,硬要或任《意损毁?、占用?公,私财物情《节严重; 》 (4)在【公共场所起哄闹事】。造成场所秩序严重】混乱的 》 构成寻衅滋事犯!罪的在?1年:至2年有《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
!
纠—集,他,人,3次以上《实施前?款犯:罪严重破《。坏社会秩序 【 5至6》年徒刑幅度》内确定?量刑起点
》
!。根,据次数?。、,。伤害后果、强—拿硬要他人财物【或任:意损毁、占》用公私财物数—额等犯罪事实增【。加刑罚量确定基【准刑: 《 每增加轻【微伤:一人 增加】2-3?个月:确定基准刑;
】
【 每增加轻伤一人 ! 增加3-9个!月确定基准刑
!
,
每【增加引?起精神失常一人【 , : 增加6个月至【1年:确定基准刑
—
】 每:引起自杀造成重伤】、死亡1《人 增加【一年至二年确定基准!刑
! 随意《殴打他人追逐、拦截!、辱骂、恐》吓他人强拿硬要或】任意毁损、》占用:公私财物三次—以上的 —。 每增?加一次增加1-【3个月确定基准刑
!
:。
:
, ?。。 强拿?硬要: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!。毁、:占用公私财物价值】每增加2《000元《 增加1个】月,确定基准刑;
】
【 ,每增加寻《衅滋:事犯罪一《次 增加6】-9个月《刑,期确定基《准刑
】。 其他可【以增加刑罚量的【情形
】 》 (1)带【有黑社会性质的; ! (2》)纠集未成》。年人寻衅《滋事的?;(3)其他 【 可以增—加基准刑的20【%以下
《
】 掩饰?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!所,得收益罪 】具有下列行为之一】构成掩饰《、,隐瞒犯罪所》得、犯罪所》得收益罪《。的 (—1)掩饰《、隐瞒犯罪所得【及其:产生的收益数—额,达到6?000元的》 : :(2)一年内—。曾因掩饰《、隐瞒犯罪所得及】其产:。生的收益《行为受?过行政处《罚又实施掩饰、隐】瞒犯罪所得》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!的 (3)掩!饰,、,隐瞒:。的,犯罪所?得系电力设》备、:。交通设?施、广播电视设施、!公用电信设施、军事!设,施或者?救,灾、抢险、优抚【、扶贫、移》民、救?济,款物: (4—)掩饰、隐瞒—行为致使上游犯罪】无法及时查处—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!无法挽回的》 ? (5)实施—其他:掩,饰、隐瞒犯罪—所得及其产》生的收益行为—妨害司法机》关对上游犯罪—。进行追?。究,的 : (6)—。明知是非法获—取计算机信息数【据犯罪获取》的数据、非法控制计!算,机信息系统犯罪【所获:取的计算机信—息系统控制权而予】以转移、收》购、代?为销售或者以其【他方:法掩饰、《隐瞒违?法所得数额达—到,5000元的— (7)明知!是非法狩猎的野生】。动物而收购数量达】到50只的 — (《8):明知是盗窃》、抢劫、诈骗、【抢,夺的机动《车而实施《下,列掩饰、隐瞒行为之!一的买卖、》介绍买卖、典—当、拍卖、抵押或者!用,其,。抵债;拆《解、拼装或者—组装;修《改发动机号、—车辆识?。别,代号;更改车身颜色!或者:车,辆外形;提供或【者出售机动车来【历凭证、整车合格证!、号牌以《及有:关机动车的其他证】明和凭证;提供或者!出售伪造、变造的】。机,动车来历凭证—、整车合格》。证,、,号牌以?及有关?机动车的《其,他证明和凭证— 在》3,个月拘役《。至6:个月有?期徒刑幅《度内确?定量刑起《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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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? (1)犯》罪数额?每增加3000【元增加一个》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 — (2)掩饰、【隐瞒的犯罪所—。。。得系电?力设备、交通设施】、广播电视》设施:、公用电《。信设施、军事—设施或者救灾、【抢险、优抚、扶【贫、移民、救—济款物的犯》罪数额每增》加1:500元增加一个】月刑:期确定基准刑; ! (?3)每增加》前款第?(4)、《(5)项情形之一】的增加?一个:月至三个《月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 《 (4)明知是非】法获取计算机信【息系统数据犯罪【所获取的《数据、非法控制计算!机信息系统》犯,罪所获取《的计算机信息系【统控制?权而予以掩饰、【隐瞒:违法所得数额每增加!1500《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《; 》(5)收购非—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超!过50只的每增【加30只《增加一个月刑—期确定?基准刑; 【 (6)《。掩饰、隐瞒盗—窃、抢劫、诈—骗,。、抢夺的机动—车,数量每增《加一辆或价值总额每!增,加10万元增加三个!。月至六?个月刑期确定—。基准刑;《 (7)【其,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!情,形, 在确—定量刑起点的基础】上根据犯《罪数额等《其他影响犯罪构成】的犯罪事实》增加刑罚《。量确定基准刑;已根!据,相关情?节确定量刑起点的除!。外
】 掩饰、隐瞒】犯罪所得及》其产生?的收益具有下列【情形之一 【 (1)掩饰—、隐瞒犯罪所得【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!总额达?。到10万《元,的; (2)!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!及其产?生的收益十次—或者三次《且价值总《额达到5万元—的;: 《(3)掩饰、隐【瞒,的犯罪所得系电【力,。设备、交通设—施、广?。播电视设施、公用电!信设施、军事—设,施或者?救灾、抢险、优抚】、,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】款物价值《总额达到《5,万元的;《 ? (4)掩饰—、隐瞒行为》致使上游《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!造成公私财物—重大损失无》法挽回或《其他严重后果—的;: (5)【实施其他掩饰、隐】瞒犯:罪所得及其产生【的收益行《。为严重?妨害司法机》关对上游犯》罪予以追究的—。; 《 (6)明知是非法!获取计?算机信?息系统?数据犯罪所获取【的,数据、非法控制计】算机信息《系,。统犯罪?所,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!统控制权而予以【转移:、收购、代为—销售或者以其他【方式掩饰《、隐瞒违法》所,得数额达到5—万; (【7):掩饰、隐瞒盗窃、】抢劫、诈骗、抢夺】的机动车五辆—或者价?值,总额达到5》0万元的 在!三年至四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确》定量刑起《点
! (【1):。犯罪数额每增—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!刑期确?定基准刑; — :。 (2)掩饰—、隐瞒犯罪》。所得及其产生的【收益十次以上—且价值总额不满1】0万元或者三次【以上且价值总额【。。达到5万元不满1】0万元的每增加【一次:。增加一个月》刑期确定《。基准刑; 】(3)掩饰、—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!力设:备、:交通设施、广播【电视设施、公—。。。用电信设施、—军,事设施或者》救,灾、抢险《、优抚、《扶贫、移民、—救济款物的每—增加1?.5万元增加一【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; (—4):每增加前款第(【4,)、(5)项情【形之一的《增加四个月至—六个:月刑期确《定,基准刑; 》 , (5)明知是】非法获取计》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!罪所获?取的数据、非法控】制计算?机信息系统犯罪【所获取的《计算机信息系统【控制权而予以—掩饰、隐瞒违法所】得,数额每增加1—.5万元《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?; : (6》)掩饰、《隐瞒:盗窃、抢劫、诈【骗,、,抢夺的机《动,车,数量每增《加一辆?。或价值总额每增加】10万元增》加三个月至六个月】。刑期确定基准刑; ! (7)其【他可以增加刑—罚量的情《形, 在确定量】刑起:点的基础上》根据犯?罪,。数额等其《他影响犯罪构—成的犯罪《事实增?加刑罚量确》定基:准刑;已根据相关情!节确定量刑起点的除!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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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1)—多次掩?饰、隐瞒犯》罪,所得、犯罪所—得收益或以掩饰、隐!瞒犯罪所《得、犯?罪所得收益为业的】;, (2)一年!。内曾因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得、犯【罪所得?收益受过行政处罚的!;, (3)【曾,因掩饰、隐瞒—犯罪所?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!受,过刑事处罚的; ! (4《)明知上游犯—罪,行为较重的; 】 (5)犯罪【对象涉及国家安全】、公共安全或—重,大公众利益的;【 《。(6:)其他可以从重处罚!的情形 !具,有左表?情,形之一的可增加基准!刑2:0%以下但已根据】相关情节确》定量刑起点和—基准刑的除外;【同时具有两》种,以上情?形累计不得超过基】准,刑的100》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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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—合最:高人民法院<—关于审理掩饰—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!罪所得收益刑事案】件适用法律》若干问题的》。解释>第《一条规定的(如【下): : (一)掩—饰,、隐瞒犯罪所得及其!产,生的收益价》值三千元至一万元】以上; 》 (二《)一年内曾因掩【饰、:隐瞒犯罪《所得及其产生的收】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!又实施掩饰》、隐瞒犯罪所—得及其产《。生的收益《行为的; — , (三)《掩饰、隐《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!设备:、交:通,设施、广《播电视设施》、公用电《信设:施、军?事设施或者救灾、】抢险、?防汛、优《抚、扶贫、移民、】。救济款?物的; — (四)掩》饰、隐瞒行为—致,使上游犯罪无—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!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!的;: (五)实】。施其:他掩饰、隐瞒犯罪所!得,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!。。妨,害司法机关对上游】犯罪:进,行追究的 【 明知是非法狩猎】的野生动《物而收?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!上的以掩饰、隐瞒犯!罪所得罪《定罪处罚 】认罪、悔罪》并退赃、《退赔且具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可认定情节》。轻微免?予刑事处罚;确有】。。必要判处刑罚可【减少基准《。。刑的2?0,%-:50% — (1?)具:有法定?从宽处罚情节;【(2:)为近亲属》掩饰、隐瞒犯—罪所得及其收益且系!初犯、偶犯的—;(3)其他情【节,轻微:情,形 行为【人为自用而》。掩饰、隐瞒犯—罪所得刚《达到600》0元标准《认罪、?。悔罪并退赃》、退:。。赔,一般可不认为是【。犯罪;确有必—要追究刑《事责:。任可减?少基准刑的2—0,%-60%》
】 , 走私、贩卖、运输!、,制造毒品罪》 《 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、制—造毒品犯罪在下【列相应的幅度内确】。定量刑起点 !具有刑法第347条!第二款规《定的五种情形之一 ! (一)—走私、贩卖、运【输、:制造:鸦片一千克以上【、,海洛因或者甲—基,苯丙胺五《十克以上或者其他】毒品数量大 (二】。)走:私、贩卖、运输、】制,造毒品集团首要分】。子; ?(三)武装》掩护走私、贩卖【、运:输、制造毒》品的;? (四)以暴力【抗拒检查、》拘留、逮捕情节严重!的; (五》)参与?有组:。织的国际贩毒活【动,的, 量》刑起点为有期—徒刑:。十五年?依法应当《判处无?期,。徒刑以上《刑罚: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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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走?私、贩卖、运输【、制造鸦片》。二百克、海洛因或者!甲基苯丙胺十—克或者?其它毒品数量—较大的 —。 在7至《8年徒刑《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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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—下情形?之一应当认定为刑法!第三百?。四十七条第四—款规定的“情节严】重” (【一):向多人贩卖毒品或】者多次走私、贩【卖、运输、制造【毒品的; (!二,)在戒毒场》所、:监,管,。场,所贩卖毒品的—; (三【)向在校学生贩【卖毒:。品,的; (【四)组织《、利用残疾人、严】重疾病患者》、怀孕或者正在哺】乳自己婴儿的—妇女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、制—造毒品的; 【 (五)国家【。。工,。作人员走私、—贩卖、运输、—制造毒品;》 (六—)其:他情:节严重的情形— , , 在三《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!度内确?定量刑?起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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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】、贩卖、运输—、制造鸦片四十【克海:洛因、甲基苯丙胺二!克以下或者其它相当!数量毒?品的 在三】个月拘役至九—。。。个月有?期徒刑
《
【 ,。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!。上根据犯罪》次数、人次、毒品数!量等:。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!刑 海洛因】、甲基苯《丙胺十克以上—不满五?十克的? 每增—五克增加1》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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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二克以】上,不满十?克的 每【增一:克,增加:4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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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节】严重的 — ,每,增加一?克增加五个月刑【期确定?基准刑?每增加一人、一次】或者一?种情节?。严,重情形的增加—六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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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鸦片二百《克以上不《满一千?克的 每增一!百克增加1》年
! 四十克》以上不满二百克的】。 每增二十】克增加4个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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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节【严重的? 增【加五个月刑期确定】基准:刑每:增加一?人、一次《或者一种情节严【重情形的增加—六,个月
】。。 其他可以】增,加刑罚量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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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1)》具有:解释第四条规定【情形之一的; 】 :(2:)组织、利用、教】唆,未成年?人,走私、贩卖》、运:输、制造毒品的【; 》(3)向未》成年人出售毒—品的; 《 (4)毒【品再犯; (!5):。。其他可以从重处罚】的情形? 《具有左表情形之一的!增加基准《刑,的10?-30%但已认定】为“情节严重”的除!外;同时具》有两: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!得超:。过基准刑的100%!。
!。 》(1)?受雇运输《毒品的;《 (》2)有证据证—明毒:品含量明显》偏低的?; 》(3)存《在数:量引诱?。情形的; 》 (4》)其他可《以从轻?处罚的?情形 ? 有下列情【节之一的可减少【基准刑的30%【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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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、!贩卖、运输、制【造其:他毒品的《按比例折算为—海洛因的《数量后根据前述【规定确定量刑起点】和基准刑涉及两【种以上毒品的可【将不同种类的—毒品分别《折算为海洛因的【数量以折算后累加】的毒品总量作—为量刑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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