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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高级!人民法院关于常见】犯罪:的量刑指导》意见实施细则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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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江苏省高】。级人民?法院关于常见犯罪】的量刑指《导意见实《。施细则?
! ,苏,高法〔20》。17〕148号
】
— 各市中—级,人,民法院、徐州铁【路运输法院、—各基:。层人民法院
!
今年】最高人民《法院对关于常—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!见(:以,下,简称量刑指导意见】),进行了修订根—据最高人民法院【的要求我院》根据:刑法修正《案(九)及近—年,来新出台的司法解释!、规范性文件—。结合修订后的量【刑指导意见在—全面总结经验—的基础上修订完善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!院,く,关于常见犯罪—的量刑?指导意见〉》实施细则《(以下?简称:实施细则)经我院】审,判委员会《研究并?报最高人民法院备】案现将修《订后的实施细则印】发给:你们请各级法院高】度重:。视量刑规范化工作认!真组:织好:修订后实《施,细则的学习》。培训和贯彻实施实】。施中:遇到:的重:大疑:难问题要及》时层报我院
—
】。 江苏省《高级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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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2:017年8》月7日
【。
为进一!步规范?刑罚裁?量权实现《量刑均衡公正提升】刑事司法公信力【根据刑法、刑事司法!解释以?及最高人民法—院〈关于常见犯罪的!量刑指导意见〉【等规定结合我省审判!工作实际制定本【实施细则《
】 一、量》刑的指导原则—
?
1.!量刑应当以》事实为根据以法律】为准:绳根据犯罪的事【实,、性质、情节—和对于社会的危【害程度决定判处【。。的刑:罚
—
2.【量刑既要考》虑被告?人,所,犯罪行的轻重—又要考?虑,被告人应《负刑: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!责刑相适应》实现惩罚和预—防犯罪的目的
!
3.!量刑应?。当贯彻宽严相济的】刑事政策做到—。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!严相济罚当》其,罪,确保梭判法律效【果和社会效》果的:统一
】 ,。 4.量刑主】客观、?全面把?握不: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!济社会?发展和治《安形:势的变化确保—刑法任务的实现;对!于同:一,地区同一时》期案: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!所到处的刑罚—应,当基:本均衡
【
? 二、量刑【的基:本方法?
,
【 :量刑时?应,以定性分《析为主定量分—析为辅依《次确定量刑》起点、基准刑和宣告!刑
《
? 1》.量:刑步骤?
! 》(1)根据基本犯罪!构成事实在相应【的,法定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省法院】在一定时期内可【。根据治安形势和经】济发:。展状况的《。需,要在关于常见犯【罪的:量刑指导意见—。规,定的幅度范》围内适当调整量【刑起点
! : (2】。)根据其《他影响犯罪构成【的犯:。罪数额、犯罪次数】、犯罪后《果等犯罪《事实在量刑起点【的基:础,上增加刑《罚量确定基准刑
!。
》 ? (3)根据!量,刑情节调节》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!案情况依《法确:定宣告刑《
?
:
, 2.量【刑情节调节》。基准刑的方法
】
,
》 —(1)具有单个量刑!情,节的根?。据量刑情节》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!准刑进行调节
!
】 (2)—具有多种量刑—情节的一般根据【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!比例:采用同?向相加、逆向—相减的方《法调节基准刑但【对于同时具有—刑法总则规》定的未成《年人:犯罪、老《年人犯罪、限制【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!犯罪、?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!人犯罪防卫过当、避!险,过当、犯罪预备、】犯罪未?遂、犯罪中止从犯、!。胁从犯和教》唆犯等量刑情节【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】节对:基准刑?进行调?节,在此基础上》再,适用其他量刑情节】进行调节
》
【 《 (3)被告人犯!数罪同时具有适用】。。各个:罪,的立功、累》犯,等量刑?情节的先用》各个量刑《情节调?节个罪的基准—利确定个罪》。所应判处的刑罚再】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!定执:行的刑罚
【
— 3.确《定宣告刑《的方:法
】 : 《 (:1)量刑《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!结,果在法定刑幅—度内:且罪:责刑相适应的可以依!。。法,确定为宜告刑;【如,果具有应当减轻【处罚情节《的应当在《法定最低《刑以下确定》宣告刑
《
】 (—2)量刑情节对基】准,刑的调节结果在【法,定最低刑以》下具有法定减轻处】。。罚情节且《罪责刑相适》应,的可以依法确定为】宣告刑;只有从轻】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!法,定,最低:刑为宣告刑但是根据!案,。件的特殊情况—经最高人民》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!定刑以下判处—刑,罚,。
,
!。 (3—)量刑情《节对基准《刑的调节结果在【法定最高《刑以:上的:。。可以依法《确定: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!
》
《 (4)综!合考虑全案情况独任!审判:员或合议庭可以在】20%?的幅度?内,对调节结果进—行调:整确定宣告刑调【。节后:的,。结果仍然罪责刑不相!适应的可《以提交审判委员【会讨论决定宣告刑】。
?
】 (5)综【合全案犯《罪,事实和量刑》情节、依法应当判处!无期徒刑以上刑罚】、,管制或者单处附加】刑的应当依法适【用
】 【。(6)宣《告刑为三年以下【有期:徒刑、拘役并符合】缓刑:适用条件的可以依】法宣告缓刑;—犯罪情节轻微不需】。要,判处刑罚的可—以免予刑事处罚【
,
,
:。
》 4.从宽处—罚限定?规则
】 , 除本》细,则有明确规》定,或具:备法律规《定的减轻《。处罚情节外最终【确定的宣《告刑一般不应低于基!准刑:的4:0%
—
? 三、常见【量刑情节的适—用
》
量刑时!要充分考《虑各种法《定和酌定量刑情节】根据案件的全—部犯罪事实以及【量刑情?节的不?同情形依法确定【量刑情节的适—用,及其调?节,比例对严《重暴力犯罪、毒品】犯罪等严重危害社】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!宽的幅度时》应当从严掌握;【对犯罪情节较轻【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!从宽具体《确定:各个量刑情节的调】节比例?时应当综合平—衡调节幅度与实【际增减刑《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!刑相适应《对于基准刑在三年】以下的?可适用相应幅度内的!。较高比例《;对于基《准刑在十年以—上的可适用相应【幅度内的较》低比例
【
1【.对于未成年人犯罪!应当综合考虑—未成年人对犯罪【的认识能力、实施犯!罪行为?的动机?和目的、《犯罪时的《年龄是否《初犯、偶犯、悔【罪表现、个人成长】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!况予以从宽处罚
!
— 》 (:1)已满十四—周岁不满十》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!罪减少基准刑的30!%-60%;
】
《 ? (2)】已满十六周岁不【清十八周《。。岁的未?成,年,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!10%-50%;
!
! (3)未成!年被告人多次实施】违法行为《的或酗酒、赌博屡教!不改的或曾因淫乱、!色情、?吸毒:等违法行为披处罚或!教育过的一》般透用从宽幅度【。的下限?;
! ? (4)未成】年被:。告人:一贯表现良好—无不良习惯的或【被教唆、利用、诱】骗犯罪的一》般适:用从宽幅度的上限;!
,
! : (5《),未成:年被告人身心—成长曾受严重家庭】。。暴力等其它客观【因素影响的可以【在本条规定从宽【幅度的基础上—再减少基准》刑的10%以—下但减少基准刑【的最终幅度不得高于!60%
】
2—.对于已满七十【五周岁?的人故意《犯罪的根据犯罪【时,的,。年龄、犯罪性质、情!节和:社,。会危害程《度等情况可》以减少基准》刑的30%以下;】。。过失犯罪的可以减】少基准刑的20%】-5:0,%,
?
3.!对于限制刑事—责,任能力的《精神病人《综合考虑犯罪—。。性质、精神疾病的严!重程度以及犯—罪时精神障碍—影,响辨认控制能力等】情况可以《减少基准刑》的3:0%以下
!
, 4.—对于又聋又》哑的人或者盲人犯】罪综合考虑犯罪的性!质、:情节:、后:果以及聋哑或视力】残疾影响其》辨认控制能》力的程度决定从轻】。幅度
—
》 (—1)又聋又哑的人或!者盲人犯《。。罪的可以减少—基准刑的40—%以:下;:。。犯罪情节较轻的【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!0%以?上或者免予刑事处罚!
》
》 (2—)聋、哑、视力或听!力,存在严重《障碍的可以》减少基准《刑的20%以下
!
?
5.对于!防卫:过当或紧急》避,险过当的《综合:考虑危害后果的大小!。。、危害后果》与必要限度的差距】。、被防卫《行,为或:被避险情《况危害性《程度等?因素确定从宽幅度】
! 《 (:1)轻微过当的可】以减少基准刑的5】。。0,。%-70《%,。;一般过当》的可以减《少基准刑的4—0,%-60《。。%;严重过当的【可以减少基准刑3】。0%-50%
【
】 (2)】轻,微过当或一》。般过当并具》有其他法定从—宽处罚情节的—可以免予刑事处罚
!
:
—。 6.对于预备犯】综合考虑预备—犯罪的?性质、手段、准【。备程度等《。情况确定从宽的幅】度
》
! (1)实》施故:意杀人、故》意伤害(致人重【伤、死亡)、强奸、!抢劫、贩卖毒品、】放火、?爆炸、投《放危险物质》、绑架等严重破坏社!会秩序犯罪的可以】减少基准刑的4【0-60《。%
—
》 (2)实施!其他犯罪的可—以减少基《准刑的50%-7】0%:;其中没有造成损】害后果不需要判处】刑罚的可《以免予刑事处罚
】
》 , ? (3)预备!行为情?节显著轻微危害【不,大的:可不认为是犯罪
】
:
7】.对于未遂犯综合考!虑犯:罪行为的实行—程度、造成损害的】大小:、犯罪未得》逞的原因等情—况可以比照既—遂,犯,确,定从:。寬的幅度
》
《
《 《 (1)实行—终了的未遂犯造【成损害后果的—可以比照《既,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!0%以?下;未造成损害【。后果或者《犯,罪情:节轻微的可以比【照既遂犯减》少基准刑的1—0%-30%
【
【 》 (2)未实—。行终了的未遂—犯造成损害》后果的可以比照【既,遂,犯减:少基准刑的1—0%-3《0%;未造成损害】后果或?者犯事情《节轻微的可以比照】既遂:犯减少基准刑的【20%-5》0,%
》
《 8.对于中止】犯综合?考虑:中,止犯:。罪的阶段《、是否自《动放弃犯《罪、是否有效—防止犯罪结》果发生、自》动放:弃犯罪的原因以及造!成的危害后果大小】等情况确《定从宽的幅度
【。
! (》1):在犯罪预备阶段自】动放:弃犯罪的可以减少】基准刑的60%-8!0%;
【。
? (2!)在犯罪实行阶段自!动放弃犯罪钓可以减!少基准则《的,30:%-60%;
【
?
【 (3》)中止?犯罪并且没有—造成损害后果—的应当免予刑事【处罚
】。 9.对于共!同犯:。罪应当綜《。合考虑被告人在共】同犯罪中的地位、作!用等情况《确,。定增:。。减基准?刑,的幅度
》。
,
《 《 (1)—。对于共?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!小的:主犯一般可》以减少基准刑—的2:0%以下;共同【犯罪中?有数个主犯的对各被!告人可依其》作用相对大小确定不!同,的等次比照本条规定!分别量刑每等—次相差幅度不—超过10%》
?
,
! (2)对》于从犯?根,。据其在共同犯—罪中:的地位作《用等情?况可以臧少基准刑】的20%-5—0%;犯《罪较:轻的减?少基准刑《的50%以上或者依!法免除处罚
!。
,
》 , (3)同【一案件中有数个【从犯的可依其作用】。大小确定不同的【等,次比照本条规定分】别量刑每《等次相差幅》度不超过10%即】出现多个《从犯时各个从犯之】间从轻?幅度的选择》差,异不超过10%【
,
! (》4):教唆: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!罪所犯罪行较轻或】者未造成严重损【害的可以《增加:基准刑的1》0%-30%;【。所犯罪行较重—或者造成严重—损害的可《以增加基准刑的2】。0%:-40%
【
《。 ? (》5)对?于胁从犯可以根据犯!罪性质、被胁迫【。的,程度、实行犯—罪中的作用等情况减!少基准刑的40%】-60?%;:作用较小并具有【其,他法定从宽》处罚:情节不需要判处刑】罚的可以免予刑【事处罚
】。
1—0.对于《自首情节应》当,综合考虑《投案的动机、时间】、方:。式、罪行轻重以及悔!罪表:现等:情况确?定从:。宽的幅度犯》。罪情节特别恶劣、犯!罪后:果特:别严重、被告人主】观恶性深、人—身危险性大或者在】犯罪前?即为规避法律、【逃避处罚《而准备自首等可【以不从宽处罚的除】外
》
】 (1)》犯罪:事实或者《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!机关发?觉主动、《直接投案构成自首】。的可:以减少基准》刑的20%-40】%;
】。 — (2)犯—罪事实或者》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!机关发觉但犯罪嫌疑!人尚未受到调查【谈话、讯问》、未被宣布》采取调?查措施或者》强制措施时》主动、直接投案构成!自首的可《以减少基准刑的【1,0%-30%;【
— — (3)犯罪嫌疑!人被告人如实—供述:司法机?。关尚未掌握的罪【行与司法《机关已掌握的或判】决确定的罪》行不同以自首论【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!20%以下;
【
【 ?。 (4》),并非出于被告—人,主动而是《经亲友规劝、陪【同,投案或者亲友送去投!案等:情形:构成自首的可—以减少基准刑的20!%以下;
!
!(5)罪行尚未【被司法机关发觉【仅因:形迹可疑被》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!盘问教育后主动交】待,自己的罪刑构成自】首的:以及其他类型—的自首可以减少【基准刑的2》0,%,以下;
】
》 (6—)犯罪嫌疑人自动】投案: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!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!判决前又能如—实供述的《可以减少基》准刑:的10%以下;
】
】 (7【)自首情节减轻比例!根,据基准?刑折合的刑期一般】不超过4年》依法免除处罚的不受!此限;
】
!(8)有本条第【(,1)至(5)项【自首情节《且犯罪较轻的可以减!少基准形的40【%以上或者依法免】除处罚
! 《11.对于坦白情节!综合考虑如实—。供,述罪行的阶段、【程度、罪行轻—重以及悔罪程度等】情况确定从寬的【。幅度
!。 : (—1)如?实,。供述自?己罪行的可以减少】基,准刑的?20%以下;
】。
:
: (!2)如实供述司法】机关尚未《掌,握的同种较重罪【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别!的,10%一30%【;
《
,
: : (【3)因其如实—供述:自己罪行《避免特别严》重,后果发生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!30%-50%
】
—。 12. 对】于当庭自愿认—罪的根据《犯罪的性质》、罪行的轻重以及】悔罪表现等情况【确定从宽的幅—度可以减少》基准刑的10%以下!依法认?定自首、坦白的【除外:
】 :13. 对于立【功情节应当综合考虑!。立功的大小、次数】、内:容、来源、效果【以及罪行轻》。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!幅度:犯罪情节特别恶【劣、犯罪后果—特别严重、被告【人主观恶性深、人】身危险性大或者【在犯罪前即》为规避?法律、逃《避处:罚而准备立功等【可以不从寬》处罚的除《外
?
?
:。 (】1)一般立》功的可?以减少基准刑的1】。0%以下《;具有?下列:情形之一的可以【减,少基准?。刑的10%》-20%一般不超】过二年
》
】①被检举人可—能,判处十年以上有期】徒刑:。经查证属实的;
】
】 ②揭?发多人犯罪经查证属!实的:;
! , ③提供侦破多【个案:件的重要线索—经查证属实的;【
》
, ④协助司法!机关抓获多名犯罪嫌!疑人的;
—。
,
? : ⑤同时》。具有揭发他》人,犯罪、?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!要线索?、,协助司法机关—抓获犯罪嫌疑人等】多,个立功情节》经查证属实的
!。
! (2)重大【。立功的基准刑在三年!以下可以减少基【准刑的3《0%:-50%《;基准刑在》三年以上十》年以下可以减—少基准刑的》30%?-40%;基准刑在!十年以上可以—减少:基准刑的20—%-30%;所犯罪!行较轻的《。可以械少基》准刑的50%以上】或者依?法免:除处罚
—
? 》 (3)重大立!。功线索系《犯罪嫌疑《人,、被告人在》彼,羁押期间从他人处获!得的:可适当减少本—条,规定的从《宽幅度
! 14.对于!。退赃、退《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!质退赃、《退赔行为对损害【结果所能弥》补的程度《退赃、退赔》的数额及《主,动,。程度等情况确定从】寬的幅度
》
,
《 】(1:)退赃、《退赔的可以减少基】准刑的?30%以《下,。;其中抢《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!安犯:罪的应从严掌握一般!可以减少《基准刑的2》0%以下
》
》 》 , (2《)积极?配合办?案机关追缴赃款【赃物未造成较大经】济损失的可以减少】。基准刑的《10%以下》;司:法机关?依,职权追缴赃款—、赃物一般》不予从轻
】
】 (3)共同犯】罪中部分被告人退】。。赃、退赔的仅—对退赃、退》赔的被?告人予以从宽
!。
】 : (4)主》。动退赃、退赔的一般!适用从宽幅度—的上限;被动—退赔的一般》适用从宽幅度的【。下限
【。。
? 15.》 对予积极赔偿被】害人经济损失并取】得谅解的综合考虑】犯罪性质、赔偿数】额、赔偿能力以【及认罪?、悔:罪程度等情况确【。定从宽的幅度—当事人根据刑事【诉讼法笫二百—七十七条达》成刑事和解》协议的除《外
! (1)!积极赔偿《全部经济损失—并取得谅解基准刑在!三年以下的》可以减少基》准刑的?40%以下;—基准刑在三年—以上十年以下—的可以减少》基准刑的25%以下!;基准刑《。在十年以上的可【以减少基准利的【15%以《下
《
:
【 (2)积—极赔偿部《分,经济损失并取—得谅解的可以—按赔偿数额》的比例减《少基准刑《
:。。。
?
, 【 (3)被告—人经济能《力有限但《。能多方?筹款、借款》积极:赔偿:。被害人经济损失并】取得谅?解的:。可在相应幅度内靠】近上限从轻
!
,
, : (【4):积极赔偿《但没:。有取得?。。谅解的基准刑在三】年以下的《可以减少基》准刑的30%—以下;基《准刑在三年》以上十?年以:。下的可?。以减少?基准刑的20%以下!;基:准刑在十《年以:。上的可以减少基准】刑的1?0%:以下
《
》 : (5)】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!谅解的可以减少【基准刑的20—%以下;犯罪较重】的可以?减少基?准刑的?1,。0%:以下;但黑恶—势力犯罪的除外
】
— 《 ?(6)有能力赔【偿而拒不赔偿的可以!增加基准刑的3【0%以下
】
— , (7)其【中抢劫?、强奸等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】犯罪:的,应从:严掌握
! 16.【对于当事人》根据刑?事诉:讼法第二百七十【七条达成刑事—和解协议的综合【考虑犯罪性质、赔偿!数额、赔《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!等情况可以减少【基准刑的50%以下!;犯罪较轻的可以减!少基准?刑的50%以—上或者依法》免除处罚
》
》 17—.对于累《犯应当综合考—虑前后?罪的性质、刑—罚执行完毕或赦【免以后至再》犯罪时间为长—短,以及前?后,罪罪行大小等情况可!。以增:。加,基准:刑的10%-—40%?但一般不少于—三个月后罪与前罪】属同种罪行或者【比前罪性质》严重的可以在前【款基础上《再增加基准刑的1】。0%以下但增—加基:准别的?最终幅度不得高【于40%
!
? 18.对—于有前科的》综合考虑前科的【性质:、次数?、时间间隔长短、】处罚轻重等》情况可以增加—基,准刑的1《0%以?下但前科犯罪为过】失犯罪和未》成年人犯罪的除外对!于既构成累》犯同时另有前科的应!依照本细则規定【分,别适用
! : 19.对于犯罪!对象为老年人、【未成年人、残疾人】、孕妇等弱势人員】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!质、犯罪的严重程度!等情况可以增加基】准刑的20%—以下常见罪名个罪中!对此另有《特别规定的依照个】罪規定适用
—
,
— 2?0.对于在重—大自然?灾害、预防、控制突!发传染病疫情等灾】害期间故意犯罪的】根据案件的具体【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!的20%以下同【时以救?灾款:物等为犯罪对象的】增加基准刑的20】%
】 四、》常见犯罪的量刑【
《
: 在根据本】细则规定确定量【刑起点?的基础上要根据具体!犯罪构成事实的【社会危害程度准确】确定所?应增加的《刑罚量和基准刑;对!于同时具有两种以上!犯罪构成要件—事实的一般应—当以危害较重—的一种犯罪构成【要件事实作为—确定量刑起点的基】本犯罪构成》事实其余犯罪构成】事实则作为》增加刑罚量的事实】在量:刑,起点的基《。础上确定基准刑
!
》 —。。。。 (:一)交通肇事罪
!
》 1.具有【最高人民《法院く?关子审理《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!体应用法《律若干问题》的解释〉《(以下简称解释)】规定的下列情形之】一依:法,应当在三年有—期徒刑以《下,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!刑
?
【 , (1—。)死亡一人成重【伤三:人负事?。故全:部,责任:的在一?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!徒刑幅度内确定量】刑起点;《负主要责任的—。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!有期:徒刑幅度内》确,定量刑起点
!
,
: 【(2:)重伤四人负—事故全都责任的【在二年至二年六【个月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:定量刑起点;负主要!。责任的在二年—六个月?。至二:年有期徒《。刑,。幅度确?定量刑起点
—
:
? , (】3)死亡三人负事故!同等责任的在一年】六个月至《二年有期徒》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人!數每增加《一人:增加三个月刑期【。确定基准《刑
?
《 — (4)造—成公:共财产?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!失负事?故主:要或者?全部责任《无能力赔《偿数额?在30万元的—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!。、拘役幅度》内确定量刑起点【无能:力赔偿数额每增加】1万元增加一个月】刑期确定基准—刑
《
— (5)】重伤一?人负:事故全部责任井具】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!第(一)至(—六)项规《定的情形之一—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!月有期徒刑幅度内】确,定量刑起点;—负主要责任》的在一?。年以:下有期?徒刑、拘役幅度内确!定量刑起点
】
》 》 (6?。)具有上述笫(1)!至(5)种》情形之一重伤人数】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!月至六个《月刑期确《定基:准刑
》
— 2.具有解释规定!。的下列情形之一【、依法应当在三年以!上,。七年以?下有期徒刑幅—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!基准刑
】
《 》(1)交《通运:输肇事造成》死,亡一人或者重—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!者主要责《任又逃逸的;或者】死亡三人负事故【同等责任又逃逸的;!或,者造成公共》财产:或者:他人财?产,直接损失负事故【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!能,力赔偿数额在3【0万:元又逃逸《的;或者造成—重伤一人、》负事故全部或—者,主,要责:任并具有解释—中,第二条第二》款第(一)至—(五)项规定情形之!一又逃逸的》在三年六个》月至:四年六?个月有期徒刑幅【度内确定量刑起【点
《
【 (2—)死亡二人负事故全!。部责任的在四年至】五年:有期徒刑幅度—内确定量刑起点;】负主要责任的在【三年: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!人数每增加一人【增加六个月刑—期确:定基准刑
!
》 (3)重伤!五人负事《故全部责任》的在三年六个月至】四,年有:期徒刑幅度内—确定量?刑起点;《负主要责任》的在三年至三年【六个月有期徒刑【。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
! , (—。4)死亡六人—负事故同等》责任的在四年—至五年有期徒—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《起点死?亡人數每增》加一人增《加三: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
】
: : 》 (5)造成—公共财?产或:者他:人财产直接损—失负事故全》部或者主《要责:任无能力赔偿—数额在6《0万元的在三—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!。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无能《力赔偿数额每增加2!万元增加一个月刑】。期确定基准刑—
— ? (6)具!有上述?。。第(1)至》(5)种情形—之一重伤人数每增】加一人?增加三个月至六【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?刑
》
,
《 《 (7)具有—上述第(2)至(】。5)种情形》之一:又具:。有逃:逸情节的增加一【年刑期确定》基准:刑
! 3.犯交通肇事!罪因:逃逸致一人死亡【的在八年至九年有】期徒刑幅度内—确定量刑起》点,每增加一人死亡【。增加:二年:至,四年刑期确定基准刑!;每增加一》人重伤增加六个月至!一年刑期确定基准】刑
】 ?4.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可以】增加:基准刑的10%以下!但已: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!。刑,起点和基《。准刑的除外;同时】。具有:两种以上情》形的:累计不得超过基【准刑的50%
】。。
【 (—1)酒后、吸食毒品!。后驾驶机动车—辆的或者《在道路上《驾驶机动车追—逐竟驶情节恶劣的】;
》
— ? ,(2)无《驾驶资格《驾,驶机动?车辆的;
—。。
【 (3【)明知是安》。。全装置不全或者安】全机件失灵的旧机动!。车辆而驾驶的;【
! : (4)—明知是无牌证或者】已经报废的机动车】。辆両驾驶的;—
《
】 (5)严—重超载驾驶》的;
】 ? , (》6)交通肇事造成】恶劣社会影响的【;
【 — (7)其他【可以从?重处罚的情形
】。
】。5.:。交,通肇事后保护现场】、抢救伤者的可以减!少基准刑的20【%以下同时》向公安机《关报告构成自首的】减少基准刑的30%!以下
?
!6.交通肇》事逃逸?后自动?投案如实供述自【己罪行认定为—自首的视情》。况决定减少》基,准刑的1《0%以下
》。
:
? , : 7:.对于?。被,告人积极赔偿被害】人经济损失的应【当综合考虑》。被告人交通》肇事犯罪情节—、伤亡人数、违章的!原因及严重程度、】赔偿数额以及被害人!谅解程度《等情况确《定从:款,幅度
】 , 8《.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!适用缓刑
【
? (!1):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!动投案的;
】
《。 》 (2)》不积极主动》赔偿或?者,未尽力赔偿》被害方经济损失的;!
,。
】 (3【)醉:酒驾:车(即行为人血液酒!精浓度超过》8,0mg/1》00ml)致使【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!;
?
】 《(4:)多次违反道路【交通安全法规被行】政拘:留的;
》
【 , (5—)曾因交通肇事犯】罪被刑事处罚的【;
—
《。 ? (?6)共他不适—用缓:刑的情形
!
: (二!)故意伤害罪
【
?
—1,.构成故意伤害【罪的接下列不同情】形在相应的刑罚【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
—
, (!。1):故,意伤害?他人身体致一人轻】伤二级的《在一年以下有期徒】刑、拘役幅度内确定!量,。刑起点;《。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在!一年至二年有—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
!
,
】 (2)故意伤害他!人身体致《一人重伤二级的在三!。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!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;致一人重伤一!。级的在四年至五【年有期徒《刑幅度内确定量【。刑起点?
! (—3)以特别残忍手】段致一人重伤—造成:六级严重残疾的在】。十一年至《十,三年有?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,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!期徒:刑以上?刑罚的除外
—
《。
2.在】量刑起点的》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!、伤残等级、手【段的残忍程度等【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!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!确定基?准刑有下列》情形之一《的在以其中最重【伤情确定量刑起【点的基础《上增:加,相应刑期确定—基准刑
》
?
, (!1)增加轻》。微,伤一人?的增加一个月至【。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
! (2)!增加轻伤《二级一人的增—加三个?月至:六个月刑《期确定基准刑;增】加轻伤一《级一人的《增,加六个月至九个月】刑期确定基准刑
】
— (3!)增加?重伤二级一人—的增加一年至二【年刑期确《定基准刑;增加重伤!一级一人的增加【。二年至?三年刑期确定—基准刑
! 》 (《4)造成被》害人六级至三级【残疾每?增加一级残》。疾增加六个月至【。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!;造成?被,害人残疾程度超过】三级的?每增加一《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!年到期?确定基准刑
—
,
《 》 ?(5)?其他可以增》加刑罚量的情形【
》
3—.有:。下,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!加基准刑的2—0%以下;基准【刑在十年有期—徒刑以上的可以增】加基准刑的10【%以下;同时具有两!种,以,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!过,基,准刑的100%
】
— 》 :(1)持枪支、管】制刀具?。。或者其他《凶器伤?害,他人:的;
《
:
,
!。(2)因实施其他】违法活动二故意伤害!他人身体的;
【
— (】。3)伤害他人身【体要害?部,位的;
》
—。 : (》4):事先:有预谋的《;
《
—。 《 (5)雇佣—他人:实施:。伤害行为的;
【
》 《 《(6:)报复伤害他—人的;
》
!。 :。 (7)《造成两处《。以上重伤或轻—伤的;
】
】 (8)其他—可以从重处罚的情】形
?
4!.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!。。0%以下;基准【刑在十年有》期徒刑以上的可以械!少基准刑的1—0%:以下
—
》 (—。1)因婚《姻家:庭、邻里纠纷等民间!矛盾激化引发的;】
!。。 : ?(2:)因被害人对引发】犯罪有过错或对矛盾!激化引?。发,犯罪负有责》任的;
! ? (3)】。犯罪后积极》抢救被害人的;【
》
《 : (4)其他】。。可以从轻《。处罚的?情形
! 5.存在【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!不,适用缓刑
》
! (1)不】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!尽力: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!的;
! 》 (2)持具【有,。杀伤性?凶器伤害《他人身体致人重【。伤的:;
?
— 》 (3)《致二人以上重—伤或者多人轻伤【的;
》
—。。 (4)其!他不适用缓刑的【情形:
】 (三)!强,奸罪
《
】1.构成强奸—罪的根据下列—不,同情形?在相应的幅度—内,确定量到起》点
:
【 : : (1《)强奸妇女》一人的?在三年至《六年有期徒刑幅【。度内:确定:量刑起点《奸淫幼女《一人的在四年至七】年有期徒《刑幅: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】
:
! : (:2)强奸妇女情节】恶劣:、强奸妇女三人或】者轮奸妇女的在十年!至十二年有期—徒,刑幅度?。内确定量刑起点;在!。公共场所《当众强奸妇女或者强!奸造成被《害人重伤、精神失常!、自杀?等其他?严重后果的在—十一年至《十三年有期》徒刑幅?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依法应当判】处无期徒刑以—上刑罚的除外
!
奸淫!幼女情?节恶劣或者奸淫【幼女:三人的在十二年十三!年有期徒刑》幅度内?确,定量刑?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!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!外
! 2?.在量刑《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!奸妇:。女、奸淫幼女情【节,恶劣:程度、强奸人数【、致人伤亡》。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!。构成的犯罪事实增】加刑:罚量确定基准刑【
《
】 (1)强奸【。妇女或者奸淫—幼女每增加一人增】。加二:年在三?年,刑,期确定基《准刑
—
: 》 (《。2)每?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!六,个月以下刑》期确定?基准刑?
【 【(3)?每,增加轻?伤一人?增加一年至二年刑】期,确,定基:准刑
》
【 《(4:)每增加刑法第二】百三:十六条第《三款第(《一)至(五)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增!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!定基准刑
—
— —(5)造《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!残疾每增加》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!二年刑期确定基【准刑;造成被害人】。残疾:程,度超过三级》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!加二年?至三年?刑期确定基准刑【
【 (6!)造成未成》年被害人轻伤、怀孕!、感染性病等后果的!每,。增加一人增》加,二年:至,。三年刑期确》定基准刑
【
】 ?(7)?其,。他可以增加刑—罚量的情形
—
?
3.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!以增加基《准刑的?2,0%以?下;同时具有—两种以上情形的累】计不得?超过基准刑》的100%
!
【 (1)—强奸怀孕的妇—女或巳?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!周岁的少女的—;
》
— (2)强奸!残疾妇女、无性防】卫能力?的妇女及老年妇【女的;
—
? ? ? (3)利用【教养:、监护、职务、【亲属关?系强奸的;
—。
?
,
— (4》)对同一妇女—。多次实施强奸犯【罪的;
! : (5】)携带凶器或—者,采取非法拘禁、【。捆绑:。、侮辱?、虐待等方》式作案的;》。
【 》 (6)》其,他可以从重处罚【的情形
! 4.强奸】未成年被害人并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!加基准刑的3—0%以下;》同时:具有:两种以上情形的【累计不?得超过基准》刑的100%
【
《
!(1)对未》成年人负有特殊职】。责的人员、与—未成年人《有,共同家庭《生活关系的》人员:、,国家工作人员—或者冒充国家工作】人,员实施强奸犯罪【的;
—
? (】2)进入未成—年人住所、》学生集体宿舍实【施强奸犯罪的—;,
】。 》 (:3)采?取暴力、胁迫、麻醉!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!幼女犯罪的;
【
— ? (4)对不!满十二周岁的—。儿,童、农村留守儿【童、严重残疾或者】。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!未成:年人实施《强奸犯罪的;—
【 : (5)】对同一未《成年被害《人多次实施强—奸犯罪的《;
》
】 :(6)有强奸—犯罪:前科的?。。;,
,
【 》 (7)其》他可以从《重处罚的《情形
?
!5.对强奸》未成年人的成年【被告人判《处刑罚时一》般不适用缓刑
!
》 》 (四)《非法:拘禁罪
《。
【 1.非法—拘禁一人犯罪情节】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!的在:一年以下有》期徒:刑、拘役幅度为确】。定量:刑起点?
—。 2、—非法拘禁犯罪情【节一般致一人重伤二!级,的在三年至四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】确,定量:刑起点;致一人重】伤一级的在四年至五!年有期徒刑幅度内】确定量刑起点—
,
】 3.非法》拘禁致?一人死亡的在—十一:。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
:
《 : 4.在量刑起】点的基?。础上:根据非法拘禁—人数:、拘禁时间、—致人:死,亡后果等《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!犯,罪事实增加刑—罚量确?定基准刑
【
《 : (1)】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!加三个月刑期确【定基准刑
!
: , (【2)非法拘禁—每增加二《十四小时《。增加:一个月至二个月【。刑期确定《基准刑?
— : ? (3)每【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!一个月至三》个月刑期确》定基:准则
—
》 (4【)每增加轻伤一人增!加三个?月至九个月刑期【确定基?准刑
《
— —(,5):每增加重伤一人【增加九?个月至一年六—个,月刑期?确定基准刑
—
:
】 (6)—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!一年六个《月至二?年刑期确《定基准刑
】
!。 (7)《造成被害人六—级至三?级残:疾每增加《一级残疾《增加:六个月至一年—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造成被【害人:残疾程度超过三【级,的每增加一》级残疾增加一—。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!准,刑
—
? —(8:)其他可《以增加?刑罚量?的情形、
—
》 5.有下【列,情形之?一的可以《从重处罚;》同时具有两种以【上情: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!准利的100%
!
:
! (1)具有殴打】、侮:。辱、虐待情节的增加!基准刑的10—%-20%》;
?
《 【。 (:2)国?家机关?工作:人员:利用职权非法—拘禁他人《的,增,。加基准刑的10%】-20%;
【
】 (》3)多次非》。法拘禁?他人的增加基准【。别的20%以下;】
— 【 (4)冒充军警】。人员、?司法人?员非法?扣押、拘禁他—人的增加基》准刑的20%以下;!
! (5)为!索取高利贷、赌债】等法律不予》保护的债务》二非法拘禁他人【。的,增加:基,准刑的20%以【下;
】 】(,。。6)持?枪支、管《制刀具?或者其他凶器—非法:拘禁他人的》增加基准《刑的20%以下;
!
《
》 (》7)因?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!人的增加基准刑的】20:%以下;
【
— ,。 (8)其他!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!
?。
6】。.,为索取合法》债务争取合法权益】。而非法扣押、拘【禁他人的可以减少】基准刑的30—%以下
! :。 (五】)抢劫?罪
! 1.构成抢【劫罪的在《四年至六年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。量刑起点
!
: 2.具—有刑:法第二百《六十三条第(一)】。至(:八)项规定情—形,之,一,。的在十一《年至十三年》有期徒刑幅》。。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依法应当判】处无期徒刑以—上刑罚的除外—
】 3?.在量刑起点—的基础上根据抢【劫情节?严重程度《、抢劫次数、—数额、致《人伤害后果》等其他影《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!实增:。加刑罚量确》定基准刑《
】。 (1)!。每增加轻微》伤一:人增加三个》月至六个月刑期确】。。定基准刑《
【 《 (2)—每增加轻《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!一,年刑期?确定基?准刑
?
:
》 —(3)每增》加重伤一人》增加一年至》三,年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构成残【疾的:每增加一级再增【加三个?月刑期确定基准刑
!
,
:
! (4)每》增加一次抢劫犯【罪,行为的?增加二?年至三年刑》期确定基准刑—
【 (】5)犯罪数额—每增:加1000元增【加,一个月刑《期确定基准刑;【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!有期徒刑的犯罪【数,每,每增加?400?0元增加《一个月刑《。。。期,确定基准刑
】
:
, 】(6:)每增加《刑法第二《百六十三《条第(?一):至(八)项规定情形!。之一的增加二年【刑期确定基准刑
!
】 (7—)其他可以增加刑罚!量的情?形
《
? : 4.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可以增加基准—刑的20%以下【。;基准刑在十年有期!徒刑以上的》。可以增?加,基准刑?的1:0%以?下;同时具有两【种以上情形》的累计不得超过【基准刑的100%】
! ? (1)使—用管制刀具等危险性!工具抢劫《的;
—
【。 ?(2)?抢劫后为便》于逃脱而使他人身】体受到强制》的;
—
— (3—)预谋抢劫、流窜】作案或者《结伙抢劫《的;
》。
:
》 (4)为实!施其他?。违,法活动而抢劫—的;
】 《 : (?5)在公共场所当】。众抢劫?。的;
【
? (6)!其他:可以从重处罚的情】形
—
5—.有下列情》。形,之一的可以减少【基准别的《20%以下;—基准刑在十年—有期徒刑《以上的?可,以减:少基准刑的10【%以下
【
】 (1)抢劫【家庭成员或》者近亲?属财物的《;,
:
! , ,。 (2)《转化型?抢劫仅以暴》力或语言相威胁的】;
》
《 : (3—)因生?活所迫、学习—、治病急需而实施抢!劫的;
】
: : (4【)其他可以从轻处罚!的,情形
! (】六):盗窃罪
—
:
1—.根:。据盗窃数额和相【关情节在下列—对应的刑罚幅度【内确定量刑起点【和基准?刑
—
? (1】),入户盗?窃,。、多次盗窃、携【带凶器盗窃、扒窃数!额未达较大起点的】在三个月拘役至九】个月有期徒刑—幅度内确《定,量刑起点每增加一】次作案或者一种情】形增加?二,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,刑,。
:
盗!窃数额达《2,000元的在—三个月?拘役至九个月有期】徒刑幅度内确定量】刑起点数额每增加】1500《元增加一个月刑期】。确定基准刑
!
》 盗窃数额达100!。0元不满2000元!并具有最高人—民法院、最高人民】检察院?〈关于办理盗窃刑事!。案件适?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】解释(以下》简称解?释):第二条?第(一)至》。(八)项规定—情形:之一的在三个—月,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!刑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:点
《
【盗窃国有馆蔵一般文!物,。的在三个《月拘役至九个月【有期徒刑《幅,度内:确定量刑起点注目】国有馆?藏,一,般文:物二件的增加九【。个月:至一年刑期》确定基?准刑:
,。
— 《 : (2)《盗窃:数额达5万元的【在三年?至四年有《。期徒:刑幅度内确定—量,刑,起点数?额每增加5000】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
!
: 盗《窃数额?。达2.?。5万元?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!(三)?至(八)《项规定情形》之一或者入户盗窃】、携带?凶器盗?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!期徒刑?幅度内确定量—刑起点?数额在2.5—万元以上未达5万】元的每増加5000!元增加一《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
】
盗窃国】有馆藏一般文物三】。件或者三级》文物一件的在三年至!。四年有期《徒,刑幅:度为确定量刑—起,点盗窃国有馆藏一】般文物超过三件【的每增加一件増加九!个月:至一年刑《期确定基准刑;盗窃!国家三级文》物二件的增加一年至!一年六?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到
》
— (3)】盗窃数额达40【万元的在十年至十】一年有期徒》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!点数:每,每増加3万元增加一!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刑依法应当判处无】期徒刑的除》外
:
《
盗窃数额!达20万元并具有】解释第二条第(三)!至(:。八)项?规定情形之一—或者入户盗窃、【携带:凶,器盗窃的在十—年至十一年有—期,徒刑: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数额在《20万元《以上:。未达:40:万元:的每增加2万元【增,加一个月刑》期确定基《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!期,徒刑的除外
【
:
盗窃国!有,馆藏三级文物三【件或者二级文物一】件的在十年》至,十一年有期徒—刑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点?盗窃国有《馆藏三级文物超过三!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!一年至一年六—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:刑盗窃国有馆藏二】级文物超过一件的】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!六个:月至二年刑》期确定?基准刑;盗》窃的文物中》包含一般文物的每增!加一:件增加三个月至【。四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依法应当—判处无期徒》刑的除?外
《
2.!。以,数额巨大《或特别巨大的财物、!珍贵文?物为盗窃目标或【者具有其他情节【严重的情形但盗窃】未遂的应根据相【应的犯罪数额和情节!确定量刑起》点和基?准刑:综合考虑犯罪—未,遂等量刑情节后决定!宣告刑
【
》。 3.有下列情形】之,一的可以增加基准】刑的20《%以下但已》根据相关情节确定】量刑起点和》基准刑的除外;同】。时具有两种以上【。情形的累计不得【。超过基准《刑的100%
!
》 《 (1)盗窃【数额达到较大以上】以盗窃数额》确定:量刑起点并》具有多次盗窃、【入户盗窃、携—带凶器盗窃》或者扒窃等情形的;!
》。
, (!2)组织、控制未成!年入盗窃的;
!。
? — (3)自然【灾,害、事故灾害、【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!。事件期间在事件【发生地盗窃的;
!
【。 (4【)盗:窃残疾人、》孤寡老人或者丧失】劳动:。能力人的财物的【;,
】 (5)!在医院盗窃病人或】其亲友?财物的;《
:
】 (》6)盗?窃救灾、抢》险、防汛、优—抚,、扶贫、移民、救】济,款物的;
【
— (7)】因,盗窃造成《严重后果的;
【
】 (8)】采取破坏性手段盗】窃造:成公私财产损失【的
—
】 (9?)为违法《犯罪活动而盗—窃或将盗窃的财【。物用:于违法犯罪活动【。。的;
》
:
: (1!0)其他可以从重】处罚的?情形
【
: : 4.有下》列情:形之一的可》适当减少《基准刑
】。。
— (1)因生活!、治病?。急,需而盗窃的》可以减少基》准刑的30%以下】
?
》 , (—2)在案发前自动】将赃物放回原—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!。以,减少基准刑的—5,0%以下;》将部分赃物放回原】处或归还《被害人的可按比例】减少刑期
》
,
》。 , 《 (?3)盗窃家庭成员】或者近亲属》财物的一般可—不按犯罪处理—;确有必《要追:究刑事责《。任的可以根据家属】、近亲属的谅解程度!减少基准刑的2【0%-5《0%
》
? , , ? (4)—其他可以从轻—处,罚的情形《
】 5.盗窃犯【罪既有既《遂,又,有,未遂分别达到不同】法定刑幅度的先决定!未遂部分是》否减轻处罚》确定未?遂部分?。对应的量刑幅—度再与既遂部—分进行比较既遂部分!所对:应,的量刑幅度较—重或者既、未—。遂部分所对应的【量,刑幅度相同的以既】遂部分确《定基准刑未遂部分】作为酌情从》重处罚?。情,节增加?基准别的4》0%:以下;未遂部分对】。应的量刑幅度较重】的以:未遂部分《确定基?准,刑既遂部分作—为,酌情从?重处罚情《节增加基《准,刑的50%》以下
【
》 , , (七)》。诈骗罪
》
?。
》1.根据诈骗—数额和相关情节【在下:列对应的刑》罚幅度内《确定量刑起点和基】准刑
?
,
】。 : (1)》诈骗数额达600】0元的在三个—月拘役至九个月【有期徒刑幅度内【确定量刑起》点数额每增加150!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!确定基准《刑
—
《 利用?电信网?络技术手段实施【诈骗数额达30【00元的在三个月】。拘役至九个月有期】徒刑幅度内》确定量刑起点数【额每增加《。10:00元增加一—个月刑期确定—。基准刑
》
,
:
!(2)?诈骗数额达》。6万元?的,在三年至四年有【期徒刑幅《度内确?定量刑起点数每【每增加6《000元增》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基》准刑
! : 诈骗数《额达4.8万元并具!有最高人民法院、】最高人民检察院【。〈关于?办理:诈骗刑?事案件?具体应用法律若【千问题的《解释〉(以》。下,简称解释)第—二条第一款第(一)!至(五)项规定情】形之一的在三年【至四年有《期徒刑?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数额?在4.8万元以上未!达6万元的》。每增加?3000元增—加,。一,。个月刑期《确定:基准刑
《
,
,
【利用电信《网,络技术手段实—施,诈骗:数额达3万元—的在三年至》四年有期徒刑幅【度,内确定量《刑起:。点数额每《增加6000元【增加一个月刑—。期确定基准》刑
?
,
利用!电信:网络技术手段—实施诈骗数额—达2.4万元并【。具有最?高人:民法院、最高人【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〈!关于办?理电信网络诈—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!律若干问题》的意:见〉(?以下简称意》见)第二条第(二】)项:规定十种情形—之一的在三年—至四年有《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数额在2】.4万元以上未达3!万元的?每,增加150》0元增?加一个?月刑期?确定基准刑
【。。
,
》 (【3)诈骗数》额达50万元的在十!。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!幅度内确《定量刑起点数额【每增加5万元增【加一个月刑期确定】基准刑依法应当【判处:无期徒刑《的除:外
?。
:
? 诈骗数额【达40万《元并具有解》释第二?条第一款第(一)】至(五)项规—定情形?之一的;实施电信网!络诈骗犯罪数额【达40万元并具有】意见第二《条第(二)》项规定十种情—形之一的在》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!刑幅度?为确定量刑起点【数额在40万—。元以上未达50万元!的每:增加1万元增加【一个:月刑期确定基—准,。刑依:法,应当判处无期—徒刑的?。除外
?
,
?
? 2.以》数额巨大或特—别,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!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!重情节、特》。别,严重情节诈》骗未遂?的,应根:据相:应的犯?罪,数项和情节》确定量刑起点和【。基准刑?综,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!刑情:节后决定宣告刑
】
,
】3.有下《列情:节或意?见第二条《第(二)项规定十】。种情形之《一的:可,以增加?基准刑的20%【以下、但已》根据相关情节确【定,量刑起?点,和基准刑的》除外;同时具—有两种?。以上情形的累计【。不得超过基准刑【的100《%
【 : : (1)【多次:诈骗的?;
?
【。 , 《(2)?诈骗集团的首—要分子;
【
【 : (3)通—过发送短信、拨打电!。话或者利用互联网、!广播电视《、報刊杂志等发布虚!。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!。人实施诈骗的;
!
《 — (4)》诈,。骗救灾、《抢险、防《汛、优抚、扶贫、】移民、救济、—医疗款物的》
】 —。(5)以赈灾募【。捐名义实施诈骗的;!
》
》 (6—)诈骗残疾人、老年!人或者丧失》劳动能力人的财物】的;
】。 ? (7【)导致被害人自杀、!精神失常或者其他】。严重后果的;
】
:
? 【(8:)挥霍诈骗的财物致!使诈骗的财物—无法:返还的;
】。。
! (9)为违法【。犯罪:活动而诈《骗或将诈骗的财物用!于违法犯罪活动的;!
:
! (《10)其《他可以从《重处:。罚的情形《
— 4.有【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可适当减少【基准:刑
《
— (1)】在案发前自动将赃】款赃:物归还被《害人的可以减少基】准刑的50%以【下;
】 ? (2【)诈骗家庭成—员或近亲属》财物确有必》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!以减少基准刑的【20%-50%【;
—
》 ? (3)因生活所】迫、学习治病急【需而诈骗的可减少】基准刑的30—%的以?下;
】。 【 (4)其他可以】从轻处?罚的情形
!
5—.,诈骗犯罪既有既遂】、又有未遂分—别达到?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先!决定: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!。。罚,确定未遂《部分对应的》量刑幅度再与—既遂部分进行比【较既遂部分所对应】的量刑幅度较重【。或者既、未遂—部分所对应的量刑】。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!分确定?基准刑未《遂部分作为酌情【从重处罚情节增【加,基准刑的《40%以《下;未?遂,部分对应的量刑幅】度较重的《、以未?。遂部分确定》基准刑既遂部分【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!节增加基准刑—的50%以下
【
《
【 (八)》抢夺罪?
— : 1?.根据抢夺数额和相!关情节在下列—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!定量刑?起点和基准刑—
,
《
!(1)二年内三【次抢夺数额未达【较大起?点的在三个月拘役】至九个月有》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每增加】一次作案《增加二个月刑—期确定基准刑
!
:
抢夺数额!达,1500元的—在三:个,月拘役至九个月【有期徒?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!点数额?每增加?100?。0元增加一个月【刑期确定《基准刑?
:
【 抢夺数额》达750元不满15!00元并具》有最高人民法院【、最高人民检察院<!关于办理《抢夺刑?事案件适用法律【若干问?。。题的解释>(以下简!称解释)第二—条第:(一)至(十)项】规定情形《之一的?在三个?月,拘役:至九个?月有期徒刑幅度【为确定量刑起—点
:
:
,
》 ? (2)抢夺【数额达4万》元的在?三年:至四年有期》。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!起点数额每增—加35?00元增加》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
—
? 抢夺导》致他人重伤、自杀】或者数额达2—万元并?具有解释第二条第(!三)至(十)—。项规定情《形之一的在三—年至四年《有,期,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!起点数额《在2万元以上未【达4万?元的:每增加3《500元增加一个】月刑期确定基准刑
!
! (3)抢夺!数额达30万元【的在十年至十一【年有期徒刑幅度内】确定量刑《起点、数额每—增加2?万元:。增加一个月刑期【确定基?准刑依法应》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!外
】 抢夺导致他人!死亡或者数额达15!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!条第(?三)至(《十)项规《定情形之一的在十年!至,十,一年:。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刑—起,点数额?。在,1,5万元以上未达【30万元《的每增加1》。.5万元增加一个月!刑期确定《基准刑
《。
【 : (》4)抢夺致人—受伤每增加轻微【伤一人增加二—。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;每增加】轻伤一?人增加?三,个月至六《个月刑期《。确定基准刑;每增】加重伤一人或—者自杀一《人增加六个月至一】年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每增加死亡一人增!加,一年至二年刑期确】定基准刑
!
2—.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可以增加基》准刑的?20%以下但已根据!。相关情节确》定量刑起点和基准】刑的除?外;同时具有—两种以上情形—的累计不得》超过基准刑》的100%》
?
》。 ? (1)曾因抢!劫、抢夺或者—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!罚的;
—
:
《 (2【)一年内《曾因抢夺《或者哄抢受》过行政处罚》。的;
—
《 —(3)一年内抢夺三!次以上的《;
】 《 : (4)驾驶机动】车、非?机动年抢夺的;
】
:。
【 ? (5?),组织、控制未成年人!抢夺的;
》
?
! (6)抢夺老【年人、未成年人、】孕妇:、携带嬰幼儿—的人、残疾》人、丧失劳》动,能力人的财物—的;
》
》 (7)!在医:院抢:。夺病: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!;
》。
《。 (8】)抢夺救《灾、抢险、》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】、移民、救济款【物的;
—
《。 《 : (9)自》。然灾:害,、事故灾害、社会】安全事件等》突发事?件期间?在事件发生地抢夺】的;
?
?
— ? (10)导致他】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!果的;
! 【 (11)为违【法,犯罪活?动而抢夺或》将抢夺的财物用于违!。法犯:。罪活动?的;
?
《
!(12)其他可以从!。重,处罚:的情:形
! 3.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!。刑,的30%以下—
— : ,。 (—1,。)因生活所迫、【学习、治病急需而抢!夺的;
【
】 (2)在案【发前自动归还被害】。人财物的;
【
— (3)!。其,他可以从轻》处罚:的情形
】
? (九)!职务侵?占罪:
《
,
1.构】成职务侵占罪的按下!述职务侵占数额对应!的刑罚幅度确—定量刑起点和—基准刑
《
【 ? (1)职【务侵占数额达6万元!的在三个月》拘役至一年有期徒】刑幅: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数额》每,。增加:2万:元,增加一个月》刑期确?定基准刑
!
!(2)职务侵占数额!达100万元—的在五年《至六年有期徒刑【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数:额不满900万【元的每?增加15万元增【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!准刑;数额超过9】00万元的超过部分!每增加30万元增】加,一,个月刑?期确:定基准?刑
! 2.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可《以增:加基准?刑的20%以—下;同?时具:有两种以上情形的】。。累计:不得超过基准—刑的100》。%
! (【1)侵占用于预防、!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!等灾害的款物的;
!
》 《 : , ,(2:)侵占救灾、抢【险、防汛、优—抚、: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、!医,疗款物的;
】
】 , (3《。)侵占行为》严重影响生产经【营或者?造成其他严重损失】或者影响《恶劣的;
》
《
— ?(4)多《次职务?侵占的?;
】 (】5)在企《业,改制、?破产:、重组过程中进行】职务侵占《的;
—
:。。 (!6)为违法犯罪【活动而实施职务侵占!或将职务侵占的财物!用于违法犯罪活动】的,;
?
《 ,。 《 (7)其他可!以从重处罚的—情,形
》
!。 (十)敲诈—勒索罪
】
1—.构成敲诈勒索罪的!按下述?敲诈勒索数额对【应的刑罚《幅度确定《。量刑起点和》基准刑
—
:
!(1)?二年内?三次敲诈勒索—数额:未达较大起点的在三!个月拘役至九—个月有期徒刑—幅度内确定》量刑起点每增加【一次:作,案增加二个月刑期】确定:基准刑
】
《 敲诈勒索》数额达4《00:0元的在三个—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!徒刑幅度《。内确定量《刑起点数《。额每增加1》。500元增》加一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刑
】
— 敲诈勒索【数额:达,2000元不—。满4:000元《并,具有最高人民法院】、最高?人民检察《院<关于办理敲诈】勒索刑事案》件适用法律》若,干,问题的解释>(以】。下简称解释)第二条!第(一)至》(七:)项规定情形之一的!在三个?月拘役至《九个: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!定量:刑,起点
《
— ,。 (2)敲!诈勒索数额达—6万元?的在三年至四—。年有:期徒刑?幅度:。。内确定量刑起点数】额每增加5》000元增加一个月!刑,期确定基准刑
】
敲!诈勒索数额达4.8!万元井?具,有解祥第《二条第(三》)至:(七)?项规定情形之一的】在三年至四年有期】徒刑幅度内确—定量刑?起,点数额在4.8万元!以上:未达6万元的每【增,加3:000元《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
! , 》。 (3)敲—诈勒索数额达4【0万元的在十—年至十一年》有期:徒,刑幅度内确定量【刑起点数《。额,每增加?2万:。元增加一个》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
》
— 敲:诈勒索数额》达32万元并具【有解释?第二条第(三)至】(,七):项规定情形之一的】在十:年至十一年有—期徒刑?幅度内确定》量刑:起点数额在32万】元以上未达40【万元的每《增加:1万元增加》一个月刑期确定【基准刑
】
— , (4)敲诈【。勒索:致人:。受伤每增加轻—。微伤一人增加—二个月刑期确—定基准刑;》每增加轻伤一人增】加三:个月至六个月—刑期确定基》准刑
【
2—.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可以增》加基准?刑的20%以下【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!定量刑起《点和基准《刑的除外;同时具】有两种以上情形的】累计:不得超过基》准刑的100%【
】 (1)!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!隐私勒索他人—财物的;
!
, 】(2)以危险方【法,制造事端进》行,敲诈勒索的;—
【 — (3)敲诈勒索数!额达到较大以上以】犯罪数额确定量【刑起点并具有多次敲!诈,勒,索情形的;
【
》 【(,4)曾因《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!罚,的;:
— ? 《 (5)一年内曾】。因敲:诈勒索受过行政处】罚的;
【
— , : (6)对》未成年人、残疾【人、老年人或者丧失!劳动能力《人敲:诈勒索的《;
【 (!7)以?将要实施放》火、爆炸等》危,害公共安全犯罪或】。者故意杀《。人、:绑,架等严重侵犯公民】人,。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!诈勒索的;
—。
】。 : (8》)以黑恶势》力名义敲诈勒索【的,;
:
》 — (9)利—用或者冒《充国家机关工作【。人员、军人》新闻工作者等—特殊身份敲诈勒【索的;
! 】(10)造成—。其,他严重后果》的;
【
— : (11)》为违法犯罪活—动而敲诈勒索或将】敲诈勒索的财物用于!违法:犯罪活动的》。;
! —(,1,2,)其他可《以从重处罚的—情形
?
?
》 ,3.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!减少基?准,刑
—
, 《。 , (1)敲诈勒!。索近亲属的财物【获得谅解仍》有必要认定》为犯罪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:的,10%-5》0%;
《
》 《。 ? (2)被害人对】敲诈勒索《的发生?存在过错《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的30》%,以下;?
— 》 ?(3)?因生活所迫、—学习、治病急需而】敲诈勒?索的可以减少基准刑!的20%以下—;
》
: ? , (4)其】他可以从轻处罚的】情形
—
— , , (十《一)妨害公务罪【
!。 1、构成妨害【公务罪?的在三个月》拘役至九个》月有期徒刑幅度【内确:定量刑起点
—
【 2.《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!、根据妨害公—务造成?的,后,果,、犯:罪情节严《重程度等其他影【响犯罪构成的—犯罪事实增加刑【。罚量:确定基准刑
【
:
! (1)每》增加轻微伤一人【增加一个月至三个】月刑期确《定基准?刑;
【
— (2)每【增加轻伤一》人、增加三》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!定,基准刑?;
—
【。 (3)毁损【财物数额每增加【二千元?增加一个月》至二个月刑》期确定基准刑;【
《
《 (4)!妨害公务造成较【大社会影响或—严,重后:果的增加六个月至一!年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
—
?
》 , (《5)其他可以增【加刑罚?。量的:情形
! 3.有—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可以增加基—准刑:的,。2,0%以下
】
— : (1《)严重?扰乱公共秩序的【;
?
】 ? (2?)煽动群众》阻碍依法执行—公,务、履行《职责的;《
—。 ? (3)】采取持械、聚众围】攻等暴力《、威胁?手段:的;
《
— , 》(4)妨害公务造成!。恶劣社会影响的;】
:
【 (5【)其他可《以从:重处罚的情》形
—。
: 4.》暴,力袭击?正,在依法执《行职务的人民警【察的增加《。基准刑的1》0,。%-30%
—
】 5.?公,务人员执行公—务行为不规》范的可以《减少基准刑的20】%以下
】
, : 《 (十二)聚【众斗殴罪
》。
【 1.聚众斗殴一!次犯罪情节一—般的: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!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!。的基:础上根据聚众—斗,殴,人数、次数、伤害】后果等其他影—响,。。犯罪构成的犯罪【。事实:增加刑罚《量确定基《准刑
》
】 (1)每【增,加轻微伤一人增加】三个:。月至六?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刑;
》
》 ?。 (》2)每增《加轻伤?一人:。增加六个月至—一年刑期确定基准】。刑;
》
《 ? (3—)每:增加聚众斗殴—一,次增:加六个月至九—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?;
—
: ? (4)聚】众斗殴双《方参与人数达五【人,的每增加三人—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!刑期确定基准刑;
!
! (5—)聚众斗殴造—成交通秩《序混乱的增》加六个月至一—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
—
》。 》 (6)其》他可以增《。加刑罚?量的情?形
》
》 2.具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!。。年至四年有期徒刑】幅度:内确定量刑起点【
【 , 》 (1)多次聚众】斗殴的;《
!。 (2)】聚,众斗殴人数》多规模大社会影响】恶劣的;
【
,
—。 《(3)在公》众,场所或者交通—要道聚众斗殴造成】社,会秩序严重混乱的】;
?
》。 : 》。(4)持械聚众斗殴!的
】 在量刑起点】的基础上根据聚【众斗殴?人数、次数、伤【害后果等其他影响】犯罪构成《的,犯罪事实增加刑罚】量,。确定基准《刑
—
: 《 (《1)每增加上—述一项?情形或同种情形一次!的增加六个》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
》
! : (2《)每增加轻微—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!六个月刑期确定基】。准刑;
【
,
? (3)!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!六个:月至一年刑期确【。定基准?刑;
《
【 》(4)?每增加聚众斗—殴一次增加六个月至!九个月刑期》确定基?准刑;
《
》 (!。5)聚?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!十人的每增》加三人增加》一个月至《三个月?刑期确定基准刑;
!
》 (!6,)聚众斗殴严重扰乱!社会秩序造成—。。恐劣社会影响的增加!六个月至一年刑【期确定基准》刑;
【
!(7)其他可以【增加刑?罚量的?情形
】 ,。 , 3.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!准刑的20%—。以,下;同?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!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!刑的1?00:%
】 《 (《1)聚众斗殴一方十!人以上的首要分【子;
《
?
? (2】)聚众斗殴致公私】财物:损毁直接经济—。损失数额较大、巨】大的首要分子和【积极参加者;
【
— , —。。(3)?斗殴一方《没有:互殴故意《有斗殴故意一方的首!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!;
】 (4!)组织未成年—人聚众斗殴的;【
,
— — (5)聚众斗殴】带,有黒:。社会性质的;
!
】。 (《6)其?他可:以从重处罚的情形
!
:
4】.因民同纠纷引【发的聚?众斗殴可《以减少基准刑—的20%以下
【
:
? , 《 (十三)寻衅!滋,事罪
》
【1.有下列》寻衅滋事《行为之?一构:。成,寻衅滋事犯罪的在一!年至二年《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量刑起点
—
《 》 : (1)随意殴【。打他人情节》。恶劣:的;
?
:。
,
》 》(2)追逐、拦截、!。辱骂、恐吓他人情】节恶劣?的;
《
《 :。 》 ,(3)?强拿硬要或》者,。任,意毁损、占用公【私财:物情节严《重的;
【
【 (4)在公众!场,所起哄闹事》造成公共场》所秩序?严重混乱的》纠集他?人三次实施前—款犯罪行为严重破】坏社:会秩序的在五年【至六年有《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
】
?。 :2.根据寻衅—滋事次数、伤害后果!、强拿硬要》他人财?物或任意《。。损毁、占《用公私财物》数额等其《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!罪,事实增加刑罚—。量确定基准》刑
?
】 (》1)每增加轻微伤】一人增加《二个月?。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!。准刑;
》
:
: 《 (2)每】增加轻伤一人—增加:三个月至九个月【。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
》
》 : ? (3》。)每增加《。引起精神失常一【人,增加六?个月至一年》刑期:确定:基,。准,刑;
?
》 》 (4)每增加!引起自杀造成—重伤、死亡一人增加!一年至二《年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,
】 》 (5)随》意殴打他人追逐、】拦截:、辱:骂,、,恐吓他人《。。强拿硬要《或任意毁损、占用公!私财物三次以上【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一!个月:至二: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刑;
—。。
! (6?)强拿硬要他人财】物或者任《意毁损、占用公私】财物:价値每增《加2000》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;》
【 《 ?(7:)每增加寻衅滋事犯!罪一次增加》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!确定基准刑;
】
,
《。 (】8,)其他可以增加刑罚!量的情形
—
?
3.【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可以增加【基准刑的《2,0%以下
】
】 , (1)寻衅滋事】带有:黑社会性质的;【
?
? (!2)纠集未成—年人寻衅滋》事的;
《
《
? (3)!其他可以从》重处罚的情》。形
【 ? (十四)!掩饰、隐《瞒犯罪所得》、犯罪所得收益罪
!。
:
1】.有下列行为之一】构成掩饰《、隐瞒犯《罪所得、犯罪所得】收益罪的在三个月】拘役至六个》月有期?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!起点
—
: ? (—1)掩饰、隐瞒犯】罪所得及其》产生的收《益数:额达到6000【元的
》
? — (2)一—年内曾因掩饰—、隐瞒犯罪所得【及其:产生的收益》。行,为受:过行政?处罚:又实:施掩饰、隐瞒犯【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!益行为的
!
》 (3)掩】饰、隐瞒《的犯罪所得系电力】设备、交通设施【、广播电视设施、公!。用电信?设施、?军事设?施或:者救灾?、抢险、优抚、扶】贫、移民、救济款】物的
《
:
】 (4《)掩饰、隐瞒行【为致使上游》犯,罪,无法及时查处并【造成:公私财?物损失无法挽回的】
?
,
— ? (5)实施其他掩!饰、隐瞒犯》罪所得及其产生【的收益行为妨害司】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!行追究的
—
【 (6)明!知是非法获取计【算机信?息系统数据犯—罪所获?取的数?据、非法《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!犯,罪,所获取?的计算机信息系【。统控制权《而予以转移、收购】。、代为销《售或者以其他方【法掩饰、《隐,瞒,违法所得《数额达到5000元!的
》
】 (7)明知【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!物而收购《数量达到50—只的
—。
】 (8)明知是】盗窃、抢劫》、诈骗、抢夺的机动!车而实施下列—掩饰、?隐瞒行为之一的买卖!、介绍买卖、典【当、拍卖、抵押【或者:用其:抵债:;拆解、拼装—。或者组?装;修改发动—机号、车辆识别代号!;,更改车身《颜色或?者,车辆外形;》提供或者《出售机动车》来历凭证《、整车合格证、【号牌以及有关机动】车的其他证明和【凭证;提供或—者出售?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!来历凭?证、整车《合,格证、号《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!其他证明《和凭证
《
,
【 在确定《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!据犯罪数额等—其他影响犯罪构成】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!量确:定基:准刑;已《根据相关《情,。节确:定,量刑起?点的除外
】
? ?。 《(1)犯罪数额每】增加300》0,元,增加一个《月刑:期确定基准刑;
!
】 (》2)掩饰、隐—瞒的犯罪《所,得系电力《设备、交通设施、广!播电视设施、公【用电信设施、军事】设,施或者救灾、抢险、!优抚、扶贫、—移民、救济款—物的:犯罪数额每》增加1?500?元增加一个》月刑期?确定基准刑;
【
,。
:
,
》 《(3)每增加前款第!(4:)、:(5:)项情形之一的增】加,一个月至三》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;
《
— (4)】。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!机信息系统》数据:犯罪所获《取的数据、》非法控制计算机【信息系?统犯罪所获取的【计算机信《息系:统控制?权而:予以掩饰、隐瞒违】法所得数额每—。增加150》0元增加一个月刑】期确定基准刑;【
?
》 (5】)收购非法狩猎【的野生动《物超过50只的【每增加30》只增加一个》月刑:期确定基准刑;【。
— 【 (6)掩饰、隐】瞒盗窃、《抢劫:、诈骗、抢》夺的机动车数量【每增加一《辆或价值总额—每增加10》万元增加《三个月至六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;】。
【 (7!)其他可以增加刑罚!量的情形《
:
,
2.!。掩饰、隐瞒犯—罪所得?及其产?生,的收:。益具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在三年】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《刑起点
—
【 (1)【掩饰、隐《瞒犯罪所得》及其产生的收益【价值总额达》。到1:0,万,元的:;
! (【。2)掩饰、隐瞒【犯罪所得及其产【生的收益十次或【者三次且价》值,。总额达到5万—。元的;
—
,
》 , , : (3)掩饰、【隐瞒的犯罪所得系】电力设备交通设施】、广播电视》设施、公用电信设施!、,军,事设:施或:者救灾、《抢险:、优抚、扶贫、移】民,、救济款物价值总】额达到5万元的;】
! 《 (4)《掩饰、隐瞒》行,为致使上游》犯罪无?法及时查处并造【成公私?财物重大损失无法】挽回或其《他严重后果的;
!
— , ? (5)实施其他!掩饰、隐瞒》犯罪所得《及其产生的收益【行为严重妨》害司法?机关对?上游犯罪予以—追究的;
!
— (6)明知】是非法获《取计算机《信息系?统数:据犯:罪所获取的数据、非!法控制计算机信息】系,统犯罪所获取—的计算机信息—系,统控制权而》予以转移、收购、代!为销售或者以其【他方式?。掩饰、隐《瞒违法所得数—额达到5万》元,的;
《
,
! (7《)掩饰、隐瞒—盗窃、抢《劫、诈?骗、:抢夺的机动》车五辆或者》价值总额达到50】万元的
《
!在确:定,量刑起点的基础上】根据犯?。罪数额等其他—影响犯罪《构,成的犯罪《事实增加《刑罚量确定基准【刑;已根据相关情】。节确定量《。刑,起点:的除外
】
!(1)?犯罪数额《每增加3《万元:增加一个月》刑期确定基准刑;
!
— 【(2)掩饰》、隐瞒犯罪所—得及其产生的—收,益十次以上且价值】总额不满10—万元或者三》次以上且价值总【额达到5万》元不满10》万元的每增加—一次增加《。。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;
! 【(,3)掩饰、隐—瞒的犯罪所得—。系电力?。设备:、交通设施、—广播电视设施、公】用,电信设施《、军事设施或者【救灾、抢险、优抚】、扶贫?、移民、《救济款物《的每增加1.5万】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!定基准刑;》
【 ? (4)每增!加,前款第(《4)、(5)—项情形之《一的增加四个—月至六个月刑—期确定基《准刑;
! : 《 (5)》明知是非法》获取计?算机信?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!取的数据、非法【控制:计算机信息》系统犯罪《所茯取的《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!权而予以掩》饰,、隐瞒违法所得数额!每增加1.5万【元增:加一:。个,月,刑期确定《基,准刑;
《
:
《 , ? (6)掩饰】、隐瞒?盗窃、抢劫》、诈:骗、抢夺的机动车】数量每增加一辆或】。价值:总额每?增加10万元增加三!。个月至六《个,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
! ? (7)】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!的情形
—
? 3.有【下到情形之一的【可以增加《基准刑的《20%以《下但已根据相关【情,。节确定?。。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!除外;同时具有【两种以?上情形的《累计:不得超过基准刑的】1,0,0%:
【
,
— ?(1:),多次掩饰、》。隐瞒犯罪所》得、犯罪《所得收益或以掩饰】、隐瞒犯罪》所得、?犯罪所得收益为【业的;
】
—。 (2)一年】内,曾因掩饰、隐瞒犯】罪,所得、犯罪所—得收益行为受过行政!处罚的;
】
: 】(,3)曾因掩饰—、隐瞒犯罪所得【、犯:罪所得收益罪受【过刑事处《罚的;
【
】 (4)明知上游!犯罪:。行为较重《的;:
?
】 (5)—犯罪对象涉及—国家安全、》公共安全或》重大公众利》益的;
【
,
!(6)其他可以【从重处?罚的情?形.
【
: 4.掩饰、隐!。瞒,犯罪所得及其产【。生的收?益行为符合最高人民!法院〈关于审理掩饰!、隐瞒?犯罪:所得、犯罪所得【收益刑?事案件适用法律若】干问题的解》释〉第一条的规定】认罪、悔罪并—退赃、退赔》且具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可以—认定为犯罪情节轻】。微免予刑《。事处罚;《确有必?要判处刑罚的可【以,减少基准刑的20%!-50%
【
! (1)具有法】定从宽处《罚情节的;
【
《 】(2)为近亲属掩】。饰、:隐瞒犯罪《所得及其产生的收】益且系?初犯、偶犯的;
!
?
? (3】),有其他情节轻微【情形:的;
?
:
,
行【为人为自用而—掩饰、隐瞒犯罪所】得财:物价值刚达》。到6000元标【准认罪、《悔罪:并退:赃、退赔的一般可不!认,为是犯罪《;确有必《要追:究刑事责任的—可以减?少基准刑的2—0-60%
!
》 ? :(十五)走私、贩】卖、运输、》制,造,毒品罪
—
》 ,。 1.走私、贩卖、!运输、制造毒—品犯罪在《下列相应的刑罚【幅,度内确定量刑起【点
】 , : (1)具】有刑法?第三百四十七条第】二,款规定的五种—情形之?一的量刑起点为【有期徒刑十五年依】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!以上刑罚的》除外
》
? 》 (《2)走私、贩卖【、运输、制造鸦片】二百克、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】丙胺十?克,或者其它《毒品达?到,数量:较,大起点?的在七?年至八年有期徒【刑幅度内确定—量刑:起点
《
【 , 《。(,3)走私《。、贩:卖,、运输?、制:造毒品具有最高【人民法院く关于审理!毒品犯罪案件—适用法律若干问【题的解释《〉(:以下简称解释—)第四条规定的下】到情形之一的—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!百四十七条》。第四款规定的“【情节严重”》在三:年至四年有》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点?。
! ,①向多人贩卖—。毒品或者多次走【私,。、贩卖?、运输、制》造毒品的《
《
—②,在戒毒场所、监【管场:所贩卖毒品》的,;
—
《 ③向在校学生贩】卖,。毒品的;
】
》 ④组织、》利,用,残疾人、严重—疾病患者《、怀孕或者正在哺乳!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!。、贩卖、运输制造毒!品,的;
《。。
】⑤国家工作人員走】私、贩卖、》运输、?制造毒品的;
】
,
《 : ⑥:其他情节《严重的?情形
》
!。 (4)走私、】贩卖、运《输、制造《鸦片四十克以下、海!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!二克以?。下或者其他》相当数量毒》。品的在三《个月拘役至九个月】有期徒刑幅度—内确定量《刑起点?
【 2.在量刑起!点地基?础,上根据毒品》犯罪次?数、人次、毒品【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!构成的犯罪》事实: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!刑
?
?
? (【1)海洛因、甲【。基笨丙胺十》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!。每增加五克增—加一年刑《期确:定基准刑;》二克以上不満十【克的、每增加一克增!加四个?月刑期?确定基准《刑情节严重的每增加!一克增加五个月刑期!确定基准《。刑每增加一人、一次!或者一种情》节严重情《。形的增?加六个月《刑期确定基准刑【
,
》 (!2)鸦片二百—克以上不满一千克的!每增加一百克增加一!年刑期确定基准【刑;:四十克以上不满二】百克:的每增?加二十?克增加四个月—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情节严【重的:每增加二十克增【加五个月刑期确定】基准刑每《增加一人、》一次或者一种情节严!重情形的《增加六个《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?
《
? 《 (3)其【他可:以增加刑罚量的【情形
【
, : 3.走私、贩卖!。、运输、制》造其他毒品的—按比例折算》为海洛因的数量【后根:据,前述规定确》定,量刑起点和基—准刑涉及两种—以上毒品的可将不】同种类的毒》品分:别折:算为海洛因的—数量:以折算后累加的毒品!总量作为量刑的依】据
【 4.—。有下列?情形之?一的、增《加基准刑的1—0-3?0%但已《认定为“情》节严重”的》除外;同时具—有两:种以上情《形的累计《不得超过基准—刑的100%
【
,
:
【 ?(1)具有解释【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!的;:
! (2【)组织、利用—、教唆未成年人【走私:、贩卖、运》输、制造毒》品的;
》
】 ? (3)《向未:成年人出售毒品的;!
,
?。
,
】 (4)毒品再【犯;
! —。 (5?)其他?可,以从重处罚》的情形
》
》 5.有下列情!形,之一的可《以减少基准刑的30!%以下
【
】 (1《)受雇运输》毒品的;
】
】 , (2)有证据证明!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!。;
】 (3!)存在数量引诱情形!的;:
— 》 (4)其他】可以:从轻处罚的情—形
《。
五、!附则
—
1.本!细则适?用于:上列十五种判—处有期徒刑、—拘役的刑事案件其他!。判处有期徒刑—、拘役的案件—可以参照量刑的指】导原则、《基本方法《和,常见量刑情节的【适用规范量刑
【
:
:
2.【本细则所称以上、】。以下均包括本—数
:
《
? 3.新颁布的】法律、司法解释与】本细则不一致的适用!新颁布的法律、【司法解释
【
》 4.本细则自发!布之日起施行原江苏!省高级人民法院〈】关,于常见犯罪》的量:刑指导意见》〉,实施细则《同时废止
!
附表(江!苏省最?新,。量刑指导《意见一览表)
】
》 江苏省最新】。量刑指导意见一览表!
?
【 : (2017年】。8月)
【
罪名】 情形 ! 基准刑
】
交【。通肇:事罪 具有<!关,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!案件具体应》用法律若干》问题的解释>的下列!情,形之一依《法应当在三年以【下,确定量?刑起点 死】亡,一人:。或重伤三《人 全部责任!。1年6?。个月--2年—; 主要【责任:1年:1年6个月
—
!重,伤四人 全】部责任2《年至2年六个—月;主?要责任1年6—个月至2年
】
— 死亡三《。人, 同等责任】1年:6个月--》2年死亡人数每【增加1人增加—3个:月,
?
? 造成公【共、他人财产直接】损失主要或全—部责任无《。能力赔偿数额在3】0万元 《。 1年以—下,无能力赔偿每增加1!万元增加一个—月
! 重伤一人—并具有解释第2条】第2款?第1至6项规定情形!。之一的 1】、酒后、吸毒—。后驾驶车辆》2、无驾驶资格【。; :。3、明知是安全【装置不全或安全机】件失灵? 4、明知是无牌证!或者已报《。废的机动车辆 5】、严:重超:载 ? ,。 6、为逃避—法律追究《逃离:事故现场的 】 全部责任1年至1!年6个?。月; 《 主要责任1年以!下、拘役
—
— 具?有上述第1至—5种:情形之?一 1、【酒后、?吸,。毒后驾驶机》动,车辆 2、无驾驶资!。格驾驶机动车—辆的; 3、—明知是安全装—置不全或者安全【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!而驾驶的; 4、】明知是无牌证—或已报?废车辆而驾》驶, 5、严重超载驾驶!的; 《 重?伤人数每《增,加一人增加》3-6个《月
! 具有解释规定】。的,下,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!在3-?7年:内确定量刑起—点, 死亡1人或!。重伤:3人全部或》主要责任又逃逸的;!死亡3人同等—责任又逃《逸的或造成》公,共财产?或他人财产》直,接损失主要》或全:部责:任,无能:力赔偿30万元【又逃逸的;或造【。成重:伤,一人全部或主—要责任并有解—释第2条第2—款第:1至5项又逃逸的 ! 3年6个月】--4年《6个月
【
? 死《亡二:人 全部【责任4年5年—; : ?主要责任3》。年4年 死】亡每增加1人增加】6个月
! 重伤五人 ! , 全部责任3年】6个月至4年;【主要:责任3年至3年【6个月
】。
死—亡六人 》 同等《责任4年5年— 死亡每增】加1人增加3个月】
?
》 造成公共、他人!财产直接损失—负全部或主要责【任无能力赔偿—。数额在6《。0,万元 3年4!年无能力赔偿数【额每增加2》万元的增加1个月
!
【 具有上述第【(1)至(5)【种情形之一 !重,伤每增?一,人增加3《-6个月
】
具有】上述第(2)至(5!),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!逸情节的《。 增加1【。年
》
犯交通!肇事罪因逃逸致一】人死亡的 】8年9年每增加【1人死亡增》加2-?。4年:;每增加1人重伤】增加6个月》至,1年
【
【 (1)》酒,后、吸食毒品后驾】驶机: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!上驾驶机动车追逐】竞驶情节恶》劣的; 》 (2)》无驾驶资格驾—驶机动车辆的; ! (3)明知【。是安全装置不全【或安全机件失—灵的车辆而驾—驶的; — (4)《明知是?无,牌证或者《已报废的机动车辆】而驾驶的; 【 ,。 ,(5)?严重超载驾驶的(】6)造成恶劣社会】影响的;《(7)其他 — ?可,。增加基准《刑的10%以下;同!。时具:。有两种以上情形的】累计不得《。超过基?准,刑的50%但已根据!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!点和基准刑》的除外
—
《 肇事后—保护:现,场、抢救伤者 【 可减》少基准?刑20%以下— 《同时向公安报告【构,成自首的减少基【准刑30《%以下
—
—。。 肇事逃逸》后自动投案》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!定为:自首的应依法—以较重法定》刑为基准《 ? 视情决定》减少基准刑的—10%以《下
《
》 ,。 对于被告人—积极赔偿被害人【经济损失《的应:当综:合考虑被告》人交通肇事犯—罪情节、伤》亡人数、违章的【原因及严重程度、】赔偿数额《以及被?。害人谅?解程度?等情况确定从宽【幅度
?
?
,
《 有列情《形一般不适》用缓刑?(1)事后逃逸【。未主动投案的;(】2)不积极主动【赔偿:或未尽力赔偿被害方!经济损失的;(3)!醉,酒驾车(即血液酒精!浓度超过80—。m,g/100ml【)致:使发生?重大交通事故的【;(4)多》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!。法规:被行政拘《留的:;(:5)曾?。因,交通肇事犯罪被刑】。事,处罚(6《)其他
—
—。 故意?伤害罪 — ,一人轻伤《二级 1【年以下?、拘役
—
【一人轻伤一级— 1》2年
—
一人重!伤,二级 —3--4年》
! 一人重伤》一级 》 4--5》年
?
?
特别残忍!手段致一人》重伤造成六级严重】残疾的 《 11年1【。。3年(依法应判处】。无期徒刑《除外)
! 《。在量刑?起点基础上根—据伤:害后果?、伤残等级、手段】的残忍程度》等其他犯《罪事实增《加刑罚量确定基【准刑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在》以其中最《重伤情确定量刑起】点的基础上》增加相?应,刑期确定基》准刑 增加轻!微,伤1:人 增加【1-2个《月,
?
增加!轻伤二级1人 ! 增:加3-6个》月
! 增加轻》。伤一级1人 【 增加6》。-9:个月
! 增加重伤【二级:1人 增【加1-2年
!
增加重!伤一级1人 】 ,增加2-3年
】
?。
被害人】六至三级残》疾 每增【加一级残疾增加【六个月至一》年
》
被【害,人残:疾超过三级 !每增加一《级残疾增加1-2年!
?
】 : (1)持枪支、管!制刀具或者》其他:凶器伤害他》人 (2【)因实施其他违法活!动而故意伤害他【人 ? (?3)伤?害他:人要:害部:位(4?)事先有预谋 ! (:5)雇?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!(6)报复伤害他人! , (7)造【成两处以上重伤【或,。轻伤的(8》)其他可以从重的 ! ?可增加基准刑的2】0%以?下; 《 基准刑在10】年以上的可增加基准!刑的10%以下;】 同时—。具有两?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!得超:过基准刑的》1,。0,0%
?
?
: ? 》(1)因婚姻家庭】、邻里?纠纷等民间矛—盾,激化引发 (!2)因?被害人有过错或【对矛盾激化》负,有责任? :。 (3)犯罪后】积极抢救被》害人的(4)其他可!以从轻的 可!减少基准刑的20%!以下; 》 基?准刑在?10年以上》的可:减少基准刑》的10?。%以下
《
】。 存在下列》情形之?一的一般不适用缓】刑 (1【)不:积极主动《赔偿或未尽》力赔偿被害》方经济损失 — : (2)持有杀伤性!凶器伤害他》人,致,人重伤(3)致二】。人以上重伤或多【人轻:伤(4)其他
【
》 , : 强奸罪《 妇女1人】 3--6年!
! 幼女1人 !4--7年》
【 ?情,节恶劣、强》奸妇女3人》以上或轮奸妇—女 10--!12年
【
《 幼女《3人以上、情节【恶劣 ?。 1《2-:-13年依法判【处无期除外
—
】 ,公共场所《强奸妇?女或造成重》伤、精神失》常、自杀等 】 11--1—3年:依法判处无期除外
!
?
妇女、!。幼女每增加1人【 : 增加《2-3年
!
每增【加轻微?伤,1人 ? 增加6个月以!下
《
,
,
》每增:加轻伤1《人 ? 增加1》-2年
【
每增加!以下情节之一(【刑,法,236条) 】 1、强奸》妇,女,、幼女情节恶劣【 2:、强奸妇女、幼女】多人 ? 3、在公【共场所当众》强奸妇女4、二人】以上轮奸《的; —5、被害人》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!。后果(造成未—成年被害人轻伤、怀!孕、感染性》病等:后果的) 】增加2-3年—
:
:。
? 造《成被:害人六级至三—级,残疾每增《加一:级残疾 增】加1-2年
—
《
造成被】害人残疾程度超【过三级的每》增加一级残疾— 增加2-】3年
《
— 造成未成年【被害人轻伤》、怀:。孕、感染性》病等每增1人 】 增加《23年
》。
1!、,强奸怀孕的妇女或】已满:1,4周:岁不满18岁的少】女, 《2、强奸残疾妇女】、无性防卫能—力的妇女及老—年妇女 》 , 3、利用》教养、监护》。、,。职务:、,亲属关?系强奸 — 4、对同一妇女】多次:实施强奸犯罪 ! 5、携带凶—。器或者采取非法拘禁!、捆绑、侮辱、【虐待等方式》作案 6、其他 】 , , 增加基《。准刑的20%以下;! ? 同时?具有两种以上—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!基准刑?的,。100%
】
1、对!未,成年人?负有特殊职责—的人员、《与未成年人》有共同家庭生活【关系的?人员:、国家工作人员或】者冒充国家工—作人员实《。。施,强奸犯罪 — 2、进入未成】年,人住所、学生—集体宿?舍实施强奸犯罪 】 3、》采取暴?力、胁迫、麻醉【等强制手《段实施奸淫》幼女犯罪 【 4、对不满十【二周岁的《儿童、?农村留守儿童、【严,重残疾或者精—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!成年人?实施强奸犯罪 【 : 5、?对同一未成》年被:害人多次实施强【奸犯罪的《; 6、有】强奸犯?罪前科的;7、【其他可以从重—处罚的情形 !强奸未?成,年被害人并有下列情!。节之:一的可增加》基准刑的30—%以下; 同!时具有两《种以上情形的累【计不得超过基—准,刑的100%
】
】对强奸未成年人的成!年被告人判处刑罚时!一般不适用缓刑
!。
《 非法拘【禁, 非法—拘禁一人《犯罪情?节一般未造》成伤害后果的— 《1年以下、》拘役
《
—。。 一人重伤二级】 3年—4年
?
— 一《人重伤?一级 》 4年5年
—
!。致一人死亡 !11--12年
!
— , 在量刑起点—的基础上《根据非法拘禁人【数、拘禁《时间、致人伤亡后果!等其:他影:响犯罪构成的犯罪】事实增加刑罚量确】定基准刑 — 被害人每增【加1人 — 增加3《个月
》。
,
》 每增加24小【时 增加【1--2个月—
?
,
《 每?增加轻微《伤1人 — 增加1-》-3个月
】
每【。增加轻伤1人 【 增《加3--9个—月
?。
每!增加重伤1人 】 增加9个月--!1年6个月
—
【 每增加死亡【1人 增加1!年6个月--2年】
【 被害人六级至!三级残疾每增加一】级残疾 增】。加6个月-》-1年刑期确定基】准刑
《
,
:。
造成被】害人残疾《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!加一级残《疾 增加1-!-2年?
【 《 , (1)具有【殴打、侮辱、虐待】情节的?增加基准刑的10%!。-20%;》。 ? (2)国》。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!非法拘禁他人的增】加基准?刑的1?0%-20%;【 ? (3)多次—非法拘禁他人的【增加基准刑》的2:0%以下; !(4)冒充军—警人员、司法—人,员非法扣押、—拘禁他人的》增加基准刑》的20%以下; ! (?5)为索取高利贷、!赌债等?。法律不?予保护的债务而非】法,拘禁他人的增加基】准刑的20%—以下; (6!)持枪支、管制【刀具或者《其他凶器《非法拘禁他》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!。0%:以,下; 《 , (:。7)因?传销非法拘》禁他:人,的,增,加基:准,刑的:20%以下》; (8)其!他,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! 可》以从重处罚;同【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!的累计不得》超过基准刑》的,100%
】
为【索取合法债务争【。。取合法权益而非法】扣押、?拘禁他人 — 可减少》基准刑的30%以下!
》
, 《抢劫罪 【构成抢?劫 4—--6年
】
1、】入,户抢劫 —。 2、在公共—交通工具上》抢劫 —3、:抢劫银行《或者其?他金融机构 — ?4、多?次抢劫?或抢劫数额》巨大 5、抢!。劫致人重《伤、死?亡 6—、冒充军警》人,员抢劫? 7、持枪】抢劫 《 8、抢劫—军用:物资或者抢险、【救灾、?救济物资 》 ?1113年依—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!以上除外
】
,
? 在量刑起点的】。基,础,。上根据抢劫情节严】重程度、抢》劫次数、《数额、致人伤害【后果:等,其他影响犯》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!加刑:罚量确定《基准:刑 每增加轻!微伤一人 增!加3:--6个月
—
】 每增加轻伤一人】 增加—。6--?12个月
】
每增】加重伤一人 !增加1--3年
!。
《 《构成:残,。疾的每增加一级 ! :增,加3个月
》
— 每增加—一次抢劫犯罪行为】 , , 增加《2--3年
—
】 ,犯,罪,数额每增加1—000元 增!加1个月
》
》 量》。刑起点在《十,年以上有期徒刑的】犯,。罪数额每增加—4000《元 增加【1个月
【
每【增以下?情节之一(刑法【第2:63条)《 1、入户抢!劫 2、【在公共交《通工具上抢劫— 3、抢劫银!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! 4、多【次抢劫或《抢劫数额巨》大 5—。、抢劫致人重—伤、死亡 【 6、冒充军警人】员抢劫? 7》、持枪抢劫 】 8、抢劫军用【物资或抢险救—灾、救济物资 ! 增加2《年,
?
《 —。 (1)《使用管?制刀具?等危险性工具抢【劫;: , (2)抢劫后!为便于逃脱而—使他:人身体受到强制的;! (》3)预谋抢劫、流窜!作案或者结》伙抢劫的;》 ? (4)为实施其他!违法活动而》抢劫:。的; ? (5)在公】共场所当众抢—劫的;? : (6)其他可】以从重的 —。 :增加基准刑的20%!以下;基准刑在十】年有期徒《。刑以上的可增加基准!刑的10%以下;同!时具有两种》以上情?形,的累计不得超过基】准刑的?100%
!
【。 (1)抢—劫家庭成《。员或者近亲属财物】的,。; (—2)转化型》抢劫仅以暴》。力或语?言相:威,胁的; 【。(,3)因生活所迫、学!习、治病急需—。而实施抢劫的;【 (4)【其他可以《从轻处罚《的 《。 减少基准刑—。的20%以下;基准!刑在十年有期徒刑】以上的可减少基【准刑的10%以下】
,
— 盗窃罪 】。 入户盗窃多次盗!窃,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!数额未达《较大起点量刑起点为!3个月拘役》9个月有《期徒:刑 ? 每增加一次【作案或一种情—形增加2个月刑【期确定基准刑
】
:
盗窃数!额达2000元 ! 3个月拘役【9个月有期徒刑每增!加1500增1个月!
?
:
盗窃数额!达1000》元不满2000元】具有下列情》。形(解释第二—条第1至8项—规定情形) 【 :1,.曾因盗窃受—过刑事?处罚2.一年—内,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!罚;3.组织、控制!未,。成,年人:盗,窃,4.自然灾害、【事故灾?害、社会安全事件】等,期间在事件发—生地盗窃;5.盗】窃残疾人、孤寡老】人,、丧:失劳动能力人—的财物;《6.在医院盗窃病】人或其亲友财物7.!盗窃救灾、抢—。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!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!;8.因盗窃造成】严重后果 】量刑起点《为,3个月拘役》。9个月有《期,徒,。刑
! 盗窃数》额达5万元的 】 3年4年
】。。
】数额每增加50【00元 》 增加1个月【确定基准刑
】
盗窃!数额达2.5万元】有下列情形 !。1组织、控制未成年!人盗窃 2自然灾害!、事故灾害、社会】安全事件等事件期】间,在事件?发生地盗窃 3盗窃!残疾:人,、孤:寡老人、《丧失劳动能力—人的财物的 4在医!院盗:窃病人?或者其亲《。友财物 《5盗窃救灾抢险【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!、移民、救济—款物 ?6因盗窃造成严重】后果的? 7入户盗】窃, 8携带凶】器盗窃 》 ,。 3年4年
】
数额!在2.5万》元,以上未达5》。万元的每增》加5:。000元 【。 增:加1个月
【
》 盗窃数额—达40?万元的 1】011年.》每增:3万增?加1个月依法应当】判处无期徒》。刑除外
! 《盗窃数额达2—0,万元并有《。解释第二条第(三)!至(八)《项规定?。。情形之一《或者入户《。盗窃、携带凶器盗】窃的 —10:年11年数额在2】0万元以上未达【40万元《。的每增加2万元增】加1个?月确定基准》刑依法?应当判处无期徒【刑的除外《
?
:
: 盗窃国有馆】藏一:般文物?的 量刑起点!为3个月拘》役9个月有期徒【刑
! 盗窃国有馆藏一!。般文:。物二:件的 —增,加九个月至一—年,
:
:
盗窃国!有馆藏一般文物三件!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! 《。。量刑起点为3年4年!;,。。
】 盗窃国有馆【藏一般文物超—过三件的每增—加一:。件 : 增加9个月】。至1年确《定基准刑《
,
— : 盗窃国家三级【文物二件《的 ? 增加1年至【1年:6,个月
】 , 盗《窃,国有馆?藏三级?文物三?件或者?二,级文物?一件的 10!年11年《
— 盗窃国有馆!藏,三级文?物超过三件的—每增加一《。件 》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!月
】 , 盗窃国有馆【藏二级文物超过【一件的每增加一件】 : 增加一年六【个月至二年
【
》 盗窃的文【物,中包含一般文物的每!增加一件 】加,3-4个月依—法应:当判处无《期徒刑?的除外
】
【 (1)盗窃数】额达到较大以—上以盗窃数额确【定量刑起点》。并具有多次》盗窃、入户盗窃【、,携带凶器《盗窃或者扒窃等情】形 (2)组!织、控制未成年【人盗窃 — (:。。3)自然灾害、【事故灾?害、社会安》全,事件等突发》事件期间在事—件发生地盗窃— (》4)盗窃残疾人【、孤寡老人》或丧失劳动能力【人的财物 【 (5)《。在,。医,院盗窃病人或其【。亲友:财物的? : (6)盗窃【救灾:抢险防汛《、优抚、扶》贫移:民、救济款物 【 (7)因【盗窃造成《严重:后果的; — , (8)采》取破坏性手》段,盗窃造成公私财【产损失的; 【 , (:。9,)为违法犯罪活【动或将盗《窃财物用于违法【犯罪活动; !(10)其他—可以从重《处罚的情形 — 可增加基准】刑的20%》以下;同时具有两】种,以上情形的累计不】得超过基准刑—的100%》但已根据相》关情:节确定量刑起—。点和基?准刑的除外
!
】 (?1)因?。生活、治病急—需而盗可减少基准刑!30%以下》。; ? (2《)在案发前》自动将赃物放回原】处或:归还:被害人的可》减少基?准刑的50》%以下;《将部分赃物放回原处!或归还被害人的可】。按比例减少刑期; ! (3)盗窃】家庭成员《或者近亲属》财物的?一般可不按犯罪处】理;对确有追究刑事!责任必要的》可以根据家》。属,、近亲属的谅解程】度,减少基?准刑的?2,0%-50%—; ? (4)其他【可以从轻处罚的情】形 可—适当减少基》准,刑
:
:
— 以数额《。巨大:或特别巨大的财【物,、,珍贵文物为》盗窃目标或者具有】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!但盗窃未遂》的应根据相应的犯】罪数额和情》节确定?。量刑起点和》基准刑综《合考虑犯罪未遂【等量刑?情节后决《。定,宣告刑
! , : 盗窃犯罪既有既】遂,又,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!量刑幅度《既遂部?分所对应的量—刑,幅度较?重或者既、未遂【所对应的《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!遂部分?确定基准刑未遂部】分作为酌情从重处】。罚情:节可:增加基准《刑的40%以下;】未遂:部,。分对应的量刑—幅度较?重,的以未遂部分确【定基准刑既遂部【分作为酌情从重处】罚,情节可增《加基准刑的》50%以下
】。
诈】。骗罪 600!0元 》 三个月《拘役9个月》有期徒刑每增15】00元增加1—个,月
—
利—用电信网络技—。术诈骗达3000元! 3》个月拘役《9个月有期徒刑数】额每增加1,00】0元增加一》个月
?
!6万元 【3,年4年数《额每增加60—00:元增加1个月—
】 诈?骗,数额:达4.8万元并具】。有<关?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!具体应用法律若【。干问题的解释—>第二条规定情【形之一 (】一)通过发送短信、!拨打电话或》者利用互联网、广播!电视、?。报刊杂志等发—。布虚假信息对不【特定:多数人?实施诈?骗 (二)诈—。骗救灾、抢》。。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!贫、移民《、救济、医疗款物】的;: (三)以赈灾募捐!名义实施诈骗的; !(四)?。诈骗残疾《人、老年人或丧【失劳动能力》人的财物 (五【)造成被害人自杀、!精神失常或者其【他严重?后,。果 3—4年数?额在4?.8万元以上未【达6万元的每增【加600《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!确,定基准刑
】
—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诈!骗达3万元 【 3年4》年有期徒刑数额每】增加600》0元:加一个月
】
利用】电信网络技术—诈骗达2.4万【元并具有关》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!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!若干: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!二项10条规定 ! 1?., 造成?被害人或其近亲【属自杀、死》。亡或:者精神失常》等严重?后,果的; — 2.? 冒:。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!关,。工作人?员实施?诈骗:的; 3.】 组织、指挥电信】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!; 《。 4. 在境外实施!电信网络诈骗—的; ? 5.》 曾因电信网络【诈骗犯罪《受,过刑事处罚或者【二年内曾因电信【。网络诈骗受过行政】处罚的; 【。。 6. 诈骗残疾人!、老年人、》。未成年人《、在校学《生、丧失劳》动能力人的》财物或者诈》骗重病患者》及其亲属财物的;】 《7. 诈骗救灾、】抢险、防汛》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!、救济、医疗等【款,物的; 《 : 8. 以赈灾、】募捐等社会公益【、慈善名义实—施诈骗?的; 9. !。利用电话追呼—系统等技术手段【严重干扰公》安机关等部》门工作的;》 10. 利!用,“钓鱼?。网站”?链接、?“木马”程序—链接、网络渗透等】隐蔽技术《手段实施诈》骗的 34】年数额在2》.4万?元,以上未达《3,万每增1500增】加1个月
】
,。
》诈骗数额达》50万元的》 10年1】1年;?数额每增《加5万元增》1个月依法》判处无期徒刑除外
!
【 一、诈骗数【。额达40万元并具有!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!(一)至(五—)项规定情形之【。一的(一)通过发】送短:信、拨打电》。话或者?。利用互联网、广【。播,电视:、报:刊杂志等发》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!多数人实施诈骗 】(二)诈骗救灾、】抢险、防《汛、优抚、》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、!医疗款?物的; (》三)以赈《灾募捐名义实—施诈骗的; (四)!诈骗残疾人、老年】人,或丧失劳动能力人】的财物; (—五)造成被害人自】杀、精神失常或者】其他严重后》果 ? 二、实》施电信网络诈—。骗数额达40万并具!有意见第二》条第二项1》0条规定 量!刑起:点为有期徒》刑1011年数额】在40万元以上未】达,5,0万:。。元的每增加1万元增!加1个月依法应当】判处无期徒》刑的除外《。
:
:
》 : ?(1)多次诈骗【犯罪的; (!2)诈骗《集团的首《要分子; (!3,)通过发送》短信、拨打电话或】者利用互联网、【广播电视、报刊杂】志等发布虚假信息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】施诈:骗的; (】4)诈骗救》灾、抢险、防—汛、优抚、扶贫、】移民、救济、医【疗款物的;》 《(5)以赈灾募【捐名义实施》。诈骗的; 【 (6)诈骗—。残疾:人,、老年?人或:者丧失劳《动能力人《的财物 【(7:)导致被害人自杀】。、精神失常或者【。其他严重后果的; ! (8)挥【霍诈骗的财物—致使诈?骗的财物无》法返:还的:。; 》(9)为违法犯【罪活动而诈骗或将】诈骗财?物用于?违法犯罪活》动 (10)!其他可从重的 【 可增》加,基准刑的20%以下!;同时具有两—种以上情形的累计】不得超过基准刑的】100%但已根据】相关情节《确定量刑起》点和基准《刑的除?外
?
,。。
》 (1)!案发前自动归还【被害人可减少基【准刑50%以下;】 (2)诈】骗家庭成《。员或近亲属可减【少基准刑2》0%-50%—; 《 3)因》生活:。所迫、学习、治病急!需而诈骗的减少基准!刑的30《。%以下;(4—)其他可以从—轻,处,罚的:。情形 可适】当,减少基准刑
【。
】以数额巨大或特别】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!标的或者具》有其他严重情—节、特?别严重情《节诈骗未遂》的应根据相应的【犯,罪数额和情节确定】量,刑,起,点,和,基准刑综《合考:虑,犯罪未遂等》量刑情节后》决定宣告《刑
! , 诈骗?犯罪既有《既遂又?有未遂分别达到【不同量刑幅》度既遂部分所对【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!者既、未遂所—对应的量刑幅—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!确定基准刑未遂部】分作为酌情从重【处罚情节可增加【基准刑的40%以下!;未遂部分对应的量!刑幅度较重的以未】遂部分确定》基准刑?既,遂部分?作,为酌情从重》处罚情节《可增加基准刑的50!%以下
!。 抢夺—罪 1—500元以上 ! 起:点刑拘役3》个月至九《个月徒刑每增加1】千增加1个月
【
,
:
二年内!三次抢夺且数—。。额,未达:1500《元 : : 起点?刑拘役3《个月至九《个月徒?刑每增?加1次增加2个月
!
:
:
》。抢夺数额达75【0元不满1500元!并有<关《于办理抢夺刑事【案件适用《。法律若?干问题的解释—>第二?条规定?之一 《 (一)曾因抢】劫、抢夺或者聚众哄!抢受过刑事处罚【的; (二)—一年内曾因抢夺或】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!的;: ,(,三)一年内抢夺三】。次,以上的; (—四)驾驶机动—车、非机动车—抢,夺的;? (五)组织—、控制?未成年?人抢:夺的;? (六)抢夺老【年人、未《成年:人、孕妇、》携带婴幼儿的人、】残疾人、丧失—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!; (七)在医院】抢夺病人或》者,其亲友财物的; 】(八)抢夺救灾、】抢险、防《汛、优抚、》扶贫、移民、—救济款物的;— (九)《。自然灾害、事故灾害!、,社会安全《事,件等突发事件期【间在事件发生地【抢夺的; (十)】导,致他人轻伤或者精】神失常等严重后果】。。。。的, 量》刑,起点为?拘役三个《月
?。
— , 抢夺?数额达?4万元的 起!点3年?至4年;数额每【增,。加3500》元增加一个月—
:
:
? , 抢夺导致他人】重伤 、自杀—或者数额达2—万元并具《有解释第二条第【(三)至(十—)项规定情形之一】。的 (三【)一年内抢》。夺三次以上的; 】(四)驾驶机—动车、非机动车抢】夺的;? (:五,。)组织、控制未成年!人抢夺?的; (六)抢夺老!。年人、未成年人、】孕妇、携带婴幼【儿的人、《。残疾人、丧失劳动能!力人的财物的;【 (七?)在医?院抢夺病人或者【其亲友财物的;【 (八)抢夺—。救灾抢险防汛—、优抚、扶》贫移民救济款—物的; (九)自然!灾害、事故灾—害、社会《安全事件等突发事】件,期间在事件》发生地抢夺的;【 (十)导致他人轻!伤或者精《。神失常?等严重后果的— : 起点《3,年至4?。年,数额在2万元以上】未达4万元的每增】加3500 元增加!一个月
! 抢夺—数额达30万元【。的 起点【刑10年《至11年;每增【加2:万,元增加一个》月
:
】 抢夺导致》他人:死亡或者《数额达15》万元并具有》解释第二条第(三】)至(十《。)项规定情形之一】。的 起点刑1!0年至11年—。。数额在15万元以】上未达30万—元的每增《加1.5万元—增加一个月
!
抢夺】致人受伤每增—加轻微伤一人 【 增加二个月
!
!每增加轻伤一—人 增加【三个月?至,。六个月
【
? 每《增,加重伤一人或者自】杀一人 【增加:六个月至1年—
】 每增《加死亡?一人 ? 增加1-2】。年
! —(,1)曾因抢劫、抢夺!或者聚众哄抢—受过刑事处》。罚的; (】2)一年《内曾因抢夺或—者哄抢?受,过行政处罚的; 】 : (3)《一年内抢夺三次以】上的; 【(4)驾《驶机动?。车,、非机动车抢—夺的; 》 (5)》组织:、控制?未成年人抢夺—。的; 》 ,(6)抢夺》老年人、《未成年人、孕妇、】携带婴幼儿的—。人、残?疾人、丧失》劳动能力人的财物】的; (【7)在医院》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!财物的; 】(8)抢夺救灾抢险!防汛、优抚、扶【贫移民、救济款【物的; — (9)自然灾害】。、事:故灾害、社会安全事!件等突发事件期【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!。的; (【10)导致他人精神!失常等?严,重后果的; — (11—)为:吸毒、赌博等违法活!。动而:抢夺:的,; (12)!其他可?以,从,重,处罚的?情形 可增加!基准刑的20—%以下;同时具【有,两种:以上情形的累计【不得超过基准刑【的100%但已【根据相关情节—确定量刑《起点和基准》刑的除外
】
》 《 (1)因生—活所迫?。、学习、治病—急需而抢夺的—; : (2)案发前!自,动归还被《害人财物(3—)其他可以从轻的】 可减—少基准刑的3—0%以下
—
【 职务?侵占罪 【数额6万元 】。 起点刑拘役—3个月至1年徒【刑增:加2万?增加1个月
—
【 数额10—0万元 《 起点刑5至】。6年数额不满90】0万元?增加:15万元增加—1个月;数额超【过900的》超过部分增》加3:0万元增《加1个月《
】 有下《列情形之一 】 (:一,)侵:占用于预防、—。。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!等灾:害的款物的; 【 (二)侵【占救灾、抢险、【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!移民、救济、医【疗款物?。; 《 (三)严重影响生!。产经营或者造成其】。。他严重损失或—者影:响恶劣的; — (四)多次职!务侵占的; !(,五):。在企:业改制?、破:产,、重组过程中进行职!。务侵:占的; 《 , (六)》为违法?犯罪活动而实施或】将职务侵占的财物】。用于违法活动—的; 》 (七)其他可【。以,从重处罚《的情形 增】加基准刑2》0%;同《。时具有?两种以上情形的【累计不得超过—基准刑的100%】
— 敲诈—勒,索罪 二年】内三次敲诈勒索【且,数额未达《4000《元 《 量刑起点是刑【拘役3个月至9【个月徒?刑增加一次增加2】个月
! 4000元】 《量刑起点《是刑:拘役:3个月至9》个月增加15—。0,0元增加1个月
】。
【 :数额达2000【不满4000元并具!<,关于办理敲诈勒索】刑,事案件适《用法律?若干问题的解释【>第二条《情形之一《的 《。 (一)曾因—敲诈勒索受过—刑,。事处罚的; (二)!一年内?曾因敲诈勒索受过】行政处罚的;— (三)对幼、残】、老或者丧失—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!的; (四)—以,将要实施放》。火,、爆炸等危》害公共安《全犯:罪或者故意杀人、】。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!人身权利犯罪相【威胁敲诈勒》索的;? (五)以黑!恶势力名义》敲诈勒索的; (六!)利用或《者,冒充国?。家机关工作人员、军!人,、新闻工作者—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!; 《。 (:七)造成其》他严:。重后果的《。 量刑起点是!刑拘役3个》月至9个月徒—刑
—
? :敲诈:勒索数额达6万元的! , 起点》。刑3年至4年—;每增加5000】元增加1个月—.
—。
敲诈【勒索数额达4.8】万,元并具有解释—第二条?第(三)至(七)项!规定情形之一—。的 (三)】对,未成年人、残—疾人、老年》人或:者丧失劳动能力【人敲诈勒索的—; (四)以将要实!施放火、爆》炸等危害公共—安全犯罪或》者故意杀人、绑架】等严:重侵犯公民人身权】利犯罪相威》胁敲:诈勒索的;(五)以!黑恶势?力名义敲诈勒索的】; (?。六)利用或者冒充国!。家机关工作人员、】军人、?新,闻工作者等特殊【身份敲?诈勒索;(七)造】成其他严重后果【的 量刑【。起点是3至4年徒】刑数额在4.—8万元以上未达【6,万元的每增》加3000元—增加一个月刑期【确定基准《刑
! , ,敲,。诈勒索数额达到4】0万元的 【 量刑起点是10】至1:1年;每增加2万元!增加1个月
【
敲!诈,勒索:数额达32万元并具!有解释第二条第(三!。)至(七)项规定】情形:之,一的 量刑起!点是1?。0至11年数额【在32万元以上未达!40万元的》每增加1万元增加1!个月.
—
,
? 敲诈勒—索致:人受伤每增加—轻微伤?一人 《 增加二个月
!
【 每增加轻伤一人 ! 增加3-6】个月
》
? (!。1)以非法手段获取!。他人隐私勒索他【人财物的; 】 (2)以危—险方法制造事端【进行敲诈勒索的;】 , (3)敲【诈勒索数《额达到较大》以上以犯罪》数额确定量》。刑起点并《具,有多次敲《诈勒索情形的; 】 , (4)曾因【敲诈勒索受过刑事】处罚:的; 《 :(5)一年内曾【因敲诈勒索受过【行政处罚的; ! ,(,。6)对未成年人【、残疾人、老年【。人或丧?失,劳动能力人敲诈【勒,索的; 【(7:)以将要实施放火】、爆:炸等: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!者故意杀人、绑架】。等严重侵犯公民人】身权利犯罪相威胁】敲诈勒索的; ! (8?)以黑恶势力名【义敲诈?勒索的; — , ,(,9)利用或者—冒充国家机关—工作人员《。、军人、新闻工作】者等特殊身份敲【诈勒索的; —。 (10)【造成其他严重后【果的; (】11)为《违法:犯罪活动而敲诈勒】索或将敲诈勒—索的财物用于违法犯!罪活动的; 【 (12》)其他? 《可增加基准刑—的20?%以下 》 :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!形的累计不得超过】。基准刑的100【%但已根《据相关情节确—定,量刑起点和基—准刑的除外
】
,
》 , (1)【敲诈勒索近亲—属的财物《。获得谅解仍》有必:要,认,定为:犯罪的?可减少基准刑—。的10%-5—0%; 【(2)被害》。人对敲诈勒索发生】存在过错可减—少基准刑的》30%?。以下:;,(3)因生活所迫、!学习、治病急需【而敲诈勒索的可减】少基准刑的》。20%以下;—(4:)其他 》。 可?适当减少基》准刑:
,
,
:
妨害】公务罪? , 《。 构成妨害》公务:罪在3个月拘役至9!。个月有期徒刑幅【度,。内确定量刑起点【
:
— :在,量刑起点《基础上根据》妨害公务《造成:的后果、情节严【重程度等其他—犯,罪事实增《。加刑罚量确定基准】刑 》每增加轻微伤—一,人 《 增加1《-3个月确定基准】刑
》
每【增,加,轻伤一人 》 : 增加3-》6个月确定基准【刑
【 毁损财【物数额每增加二千】元 增加1-!2个月确定》基准刑
《
?
? , 妨害《公务造成较大社会】影响或严重后—果的 增【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!确,定基准刑
【。。
其他!可以增加刑罚量【的情形
—
? (!1):严重扰乱公共—秩序:的,; 《 (2)煽》。动群众阻碍依—法执:行公务、履行职责的!; (—3)采取《持械、聚众围攻等暴!力、威胁手段的【;, (4)妨害!公务造成恶》劣社会影响》的,; 《 (5)其他 【 可—增加基准刑20%】。以下
—
》 公务人《员,执行公务《行为:不规范的可减少基】。准刑20《%以下
】
聚—众斗殴?罪 : ?聚众斗殴一次犯罪】情节一般的量刑起】点,为有期徒刑1年至】1年6个月》
— , 在《量刑:起点基础上根据聚众!斗殴人数、次数、】。伤害后果《等其:他影响犯罪》构成事实增加刑罚】量确:定基准刑 — 每增加轻微伤】一,人 》增加3至6个月确定!基,准刑
! , 每增加轻伤一人! , 增加6—。。个,月至1年
】
—每增:加聚众斗殴一—次 ? 增?加6-9个月确定基!。准,刑
! , 双:方人数达《到5:人 《 每增加3人增【加1-2个月—
》
》聚众斗殴造成—交通秩序混乱的 ! 增加《。6个月至1年
【
】 其他可以增—加刑:罚量的情形
—
》 1》.多次聚《斗; 2《.人:数多、规模大、【。社会影响《恶劣:; 》3,.在公共场》所或交?通要道造成》社会秩序混乱—的;: ? 4.持械聚—众斗殴的 — 量刑起点—为3至4年徒刑【幅,度内确定量》。刑起点
《
《
: ?上述情形中》在量刑起《点的基础上根据【人数、次数、—。伤害:后果等增《加刑罚量确定—基准刑 《 每增加上【。述一项情形或同【种情:形一次 增加!六个月刑期》。确定基?。准刑:
?
每】增加轻微伤一人 】 增《加3:-6个月确定基准刑!
》
每增加轻!伤一人 《。 ?增加6个月至1年
!
【 每增加》聚众斗殴一次— 增加6-】9个月确定基准【刑
【 《聚众斗殴《单,方,。人数超过10人【 每增—加三人增加1—-3个月
!
《 严重扰乱社会【秩序造成恶劣—社会影响《 增加六【个月至一《年,
】 其他可》以增加刑罚量的【。情形
》
【 (》1)聚?。众斗殴一方》。10人以上的首【要分:子;: (》2,)聚众斗殴致公私】财物:损毁直接经济损失】数额较大、》巨,大的:首要分子和积极【。参加者; 【 (3)斗》。。殴,一方没有互殴故意】有斗殴故意》一方的首要分—子和积极参》加者;(4)—组织未成年人—。的,;(5)带有黑【社,会性质的;(6【)其他 可增!加基准刑的20【%,以下; 《 同时具—有两种以上情形的】累计不得《超过基准刑的1【00%
! 4、—因民间纠纷引发的】聚,众斗殴可以减少基】准刑的20%以下】。
— 寻衅滋事】罪 (—1):。随意殴打他人—情节恶劣《的,; : (2)追逐、!拦截、辱《骂,、恐吓他人情—节恶劣的;》 《(3)强拿硬要或任!。。。意损毁、占》用公私?。财物情?节严重?; (4)在!公,共场:所,起哄闹事造》成场所秩序严重混乱!的 《 构成寻衅滋事【犯罪的在1年—至2年有期》。徒刑:幅度内确《定量刑起点》
,
,
》 纠集他—人3次以上实施前】款犯罪严《重破:坏社会秩序 【 5至6年徒刑】幅度:内确定量《刑起点
—
【。根据次数、伤害后】果、:强拿硬要他人—财物或任意》损毁、占用》公私财?物数额?等犯罪事实增加刑】罚量确?定基:准刑: — 每:增加轻微伤》一人 —增加2-《。3个月确定》基准:刑;
》
》 每增加轻伤一人! 增加3-9!。个月确定基准刑【
,
】 ,每,增加引?。起精神失常一人【 增加6个】月至:1年确?定基准刑
!
《 每引起自杀造成重!伤、死亡《1人 增【加,一年:至二年?确定基准刑
【
:。
—随意殴打他人追逐、!拦截、辱骂》、恐:吓他人强拿硬要【或任意毁损、占【用公:私,财物:三,次以上的 】每增:加一次增加1-3个!月确定?基准刑
—
:
, 强》拿硬要?他人财物《或者任意损毁、【。占,用公私财物价值【。每,。增加20《00元 《 : 增加1个》月确:定基准刑;
】
— 每增加寻》衅滋事犯罪一次 ! 增加6》-9个月刑期确定基!准刑
》
? 其》他可以增加刑罚【量的情形
!
:。 , (1)!带,。有黑社会性质的;】。 (2)【纠集未?成年人寻衅滋事【的;:(3)其他 — 可以增加【基准刑的20%【以,下
—
掩—饰隐瞒犯罪所得【、犯罪所得收—益罪 具有下!列行为之一》构成掩饰、隐—瞒犯罪?所得: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】的 (1【)掩饰、隐瞒—犯罪:。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!数额达到6000元!。。的 (2)一!年内曾因掩饰—、隐瞒犯罪所得及】其,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!行政处?罚又实施掩》饰、:隐瞒犯罪所得及其】产生的收益行为的】。 ? (3)掩饰、隐】瞒,的犯罪所得系电【力设备、交通设【施、广播电视设施】、公用电信设—施、军事设施或【。者救灾、抢险、优抚!、扶贫、移民—、救济款《物 (4)】掩饰、隐瞒行为【致使上?游犯:罪无:法及时查处并造成】公私财物损失—无法挽回《的 (5)】实施:其他掩饰、隐—瞒犯罪所得及其产】生,的收:益行为妨《害司法机关对上【游犯罪进《行,追究的 【(6)明知是—非法获取计算机【信息数?据犯罪获取的数据】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!息系统犯罪所—获取的计算机信息】系统控制《权,而予:以转: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!。或者:以,。其他方法《掩饰、隐瞒违—。法所得?数额达?到,5000《元的: , : (:7)明知是非—法狩猎的《野生动?物而收购数量达到5!0只的? (8)明】知是:。盗窃、抢劫、诈【骗、抢夺《的机动车而实施下】列掩饰?、隐瞒行为之—一的买?卖、介绍《买卖、典当》、,拍卖、抵押》或者:用其抵债;》拆解、拼装或—者组装;修改发动机!号,。、,车辆识?别代号;更改车身】颜色或者《车辆外形;》提供或?者,出售机动车来历【凭证、整车合—格证、?号牌: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!他证明和凭证;【提供或?者出售伪造、变造的!机,动车来历凭证、整】车合:格证、号《牌以及有关机—动车的其他证—明和:凭证 《 在3个月拘役至!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刑起—点
?
— (1】)犯罪数额每增【加3000元—增加一个月刑—期确:定基准?刑; (2】)掩饰、隐瞒的犯罪!。所得系电力设备【、交通设《施、广播《电视:。设施、公用电信【设施、?。军事设施《或者救灾、抢险【、优抚、扶贫、【移民、救济款—物,的犯罪数额每—增加15《00元增加》一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《刑; (3】)每增加前款第(4!)、(5)项情形】之一的增《加一个月至三个月】刑期确定基准刑; ! (4》)明知是非法获取】计算机信息系统数】据犯罪所获取—的数据、非法—控制计算机信—息系统犯《罪所获取的》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!。。权而予以掩饰、【。隐瞒违?法所得数额》每增加1《。500元增加一个】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 】(5)收购非—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超!过50只的每增【。加3:0,只增加一个月刑【期确定基准刑; ! (6)掩饰、隐!。瞒,盗窃:、抢劫、诈骗—、抢夺的《机动车数量每增【加一:辆或价值总额每增】加10万元增—加三个月《至六个月刑期确【定基准?刑,; (7【。)其他可以》增加刑罚量的—情形 《 , 在确定量刑起点】的基础上《根据犯罪数额等其】。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!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!定基准?刑;已根据》。相关情节确定量【刑起点的《除外
《
掩!饰、隐瞒《犯罪所得及其—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!情形之一 (!1)掩饰、隐瞒犯】。罪所得及其》产生的收益价—值总额?达到10万》元的; 《 (《2)掩饰、隐瞒【犯罪所得及》其产生的《收益:十次或者三次—且价值总额》达到5万元》的; —(3)掩饰、—。隐瞒的犯《罪,所,得系电?力设备、交通—设,施,、,广,播,。电视设施、公用电】信设施、军事设施或!者救灾、抢》险、优抚、扶贫【、,移民、救济款物【价值总额达》到5万元的; ! (4)《掩饰、隐瞒》行为致使上游犯罪】无法及?时查处并造成—公私:财物重大《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!严重后?果的;? : (5)实施其】他掩饰、隐瞒犯罪】所得:及其产?生,的收益行为严重【妨害司法机关对上】游犯罪予以》追究的;《 《(6)明知》是,非法获取《计算:机信息?系统数据犯罪所获】取的数据、非—法控制计算机信息】系统犯罪《所获取的计》算机信息系统控【制权而予以转移、收!购、代为销售或【者,以其他方式》掩饰、隐瞒违—法所得数额达到5】万; 》。 ,(,7)掩饰、隐瞒【盗窃、抢劫、诈【骗、抢夺的机动车】五辆或?者价:值总额达到》50万元的》 ?。 在三?年至:四,年有期徒《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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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1)】。犯罪数额每增加3】万元增加一个月刑】期确定基准》刑; (2】。)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】得及其产《生的收益十次以上且!价值:总额不满《10:万元或?者三次以上且价值】总额达到《5万元不满1—0万元的每增加一次!增,加一个?。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《 : (3《)掩饰、隐瞒的犯】罪所:得系:电力:设备、?交通设施、广播【电视:设施、公用电信【设施:、,军事设施或者救灾、!抢险、优抚、扶贫、!移民、?救济款物《的,每增加1《.5万元增加—一个月刑期确定基】。。准刑; (】4)每增加前款第】(,。4)、(5)项情】形之一的增加—四,。。个月至六个月刑【期确定基准》刑; ? (5》。。)明知是非法获【取计算机信息系统】数据犯罪所获—取,的,数据、非法控制计算!机信息系统犯—。罪,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!系统控制权》而予以?掩饰、隐瞒》违法所得数额每增加!1.5万元增加一】个月刑期《确定基准刑;— 《(6:)掩饰、隐瞒—盗窃、抢劫、诈骗、!抢,夺,的机动?车数量每增加—一辆或价值总—额每:增加10万元增【加三个月《至六个月刑期—确定基准刑》; ? :(7)?其他可?以增加刑罚》。量的情形 【 在确定量刑起点】。的,基础上根据犯罪数】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!成,的犯罪?事实增?加刑罚量确》。定,基准刑?;已根据相关情节】确定量刑起点的除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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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(1)多—次掩饰?、隐瞒犯《罪所得、犯》罪所得收益或以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!、犯罪所得》收益为业的》; ? ,。 ,(2)一年内—曾因掩?饰、隐?瞒犯罪所得、犯罪】所得收益受》过行:政处罚的《。;, (3)曾因!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!、犯罪?。所,得收益罪受过—刑,事处罚的; 【 (4)》明,知上游犯罪行为较重!的;: (5)【犯罪对象涉及国家安!全、公共安全或【重大公?众利益?的;: : (?6)其?他可以从重处罚的】情形: ? ?具有左表《情形之一的可增加】基准刑20%以下但!。已根据相《。关情节确定量刑起】。点和基准《刑的除外;同—时具有?。两种以上《情形累计不得—超过基?准刑的1《00%
】
符合最】。高,人民法院<关于审理!掩饰、隐瞒犯罪所】得、犯?罪所得收益刑—事案件适用》法律:若干问题的解释>第!一条:规定的(如下)【 (一)掩】饰,、隐瞒犯罪所—。得及其产生的收【益价值三千元—至一万元以上;【 , (二)一【年,。。内,曾因:掩饰:、隐瞒?犯罪:所得及其产生的收】益行为受过行—政处罚又实施掩饰】、隐瞒犯罪所得及其!产生的收益》行为的; (!三):掩,饰、隐?瞒的犯罪所》得系电力《设备、?交通设施《、,广,播电视设施、—公用电?信设施、军事—设施或者救》灾、抢险、防汛【。、优抚、扶贫、【移民、救济款物的;! (》四):掩,饰、隐瞒行为—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!时,查处并造成公私【财物损失无》法,挽回的?; : (《五)实?施其他?掩饰、隐瞒犯罪所】得及:其产:生的收?益行为妨害司法机】关对上?。游犯罪?进行追究的 】 明: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!动物而收购数量达】到五十只《以上的以掩饰、隐】瞒犯罪所得罪—定罪处罚 — 认罪、》悔罪:。并退赃、退赔—且具有?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可认定《情节:轻微:。免予刑事处》罚;确有必要判处刑!罚可:减少基准刑的20%!-,50% 【(1)具有法定从】宽处:罚情节;《(2)?为近亲?属掩饰?、,隐瞒犯?罪所得及其收益且系!初,犯、偶犯《的;(3)其他情】节轻微情形 【 , 行为人为自用【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!得刚达到6000元!标准认罪《、悔罪并退赃、【。退赔一?般可不认为是犯【。罪,;确有必要追究刑】事责任可减少基准刑!的,20%-60%
】
【。 , 走私、贩卖、运】。输,。、,制造毒?品罪: ? :。 走私、贩卖—、运输、制造毒【品,犯,罪在下列相》应的幅度内》确,定量刑?起点 —。具有刑法第34【7条:第,二款规定《的,五,种情形?之一 《 (?一):走私、?贩卖、运输、—制造鸦片一千克以】。上、海洛因或—者甲基苯丙胺五十】克以上或者》。其他毒品数》量大 (二》)走私、贩卖—、,运输、制《。造毒品集团首—要分子; (三)武!装掩护走私、贩卖、!。运输、?制造毒?品的; (四)以暴!力抗拒检《。。查、拘?留、逮捕情节—严重的; (五)参!与有组织的国际【贩毒活动的 !。。量刑起点为有期【徒刑十五年依法应当!。判处无期徒刑—。以上刑罚的除外
】。
《
走私【。、,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】鸦,片二百?克、海洛因或—者甲基苯丙胺十【。克或者其它毒品数】量,较大:的 : ,。 :在7至8年徒刑幅】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
【
以【。下情形之一应当认】定为刑法第三百【。四十七条《第四款规《定的“情节严重” ! , (一《)向多?人贩卖毒品》或,者多次走私、贩卖】、运输、制》造毒品的;》 ? (二)在戒毒场】所、监管场所—贩卖毒品的; ! (三)向在—校学生贩卖毒品【的; (四】)组织、利用残疾】人、严重疾病患者】、怀孕或者正在哺】乳自己婴儿的妇【女走私、贩卖、运】输、制造毒》品的; (五!)国家工作人员【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】、制造毒《。品; ? (《六)其他情节严重】的情:。形 ? 在三年至—四年有期《徒刑幅度内》确定:量刑起点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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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、贩!卖、运?输、制造鸦片—四十克海洛因—、甲基苯丙胺二【克以下或《者,其它相当数量—。。毒,。品的 在三】个月:拘役至九个月—有期徒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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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在量—刑起点的基》。。础上根据《犯,罪次数、人次—。、毒品数量等增加】刑罚量?确定:基准:刑 : 海洛》因,、甲基苯丙胺—十克以上不满五十】克的 《 , 每增五克增加1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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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—克以上不满十克的】 每增一克增!加4个?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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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情节严?重的 每【增加一克增加—。五,个月刑?期确定基准刑—每,增加:一人、一次或者一种!情节严重情形的增】加六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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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鸦片二百克以—上不满一千克—的 每增一】百克增?加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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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【克以上不满》二百克的 】每增:二十克?增加:4个月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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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节严重!的 ? 增加五个月!刑期:。确,定基准刑每增加【一人、一次或者一】种情节严重情形【。的增加六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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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】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!。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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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1)》具有解释第》。四条规定情形—之一的; 【 (2)组织、利】用、教唆《未,成年人走私》、贩卖、运输、【。。制造毒品《的; ? (《3)向未成年人【出售毒?品的:; : (4)毒品再!犯; (5】)其他可以从重【处罚的情形 【 , 具有左表情形之】一的增加基》。准,刑的10-30【%但已认定为“情节!严重”的除》外;同时具有两种】以上情形的累计不】得超过基《准刑的100%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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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。 (1)受雇【运输毒品的; ! (2)有》。证据证明毒品含【量明显偏低的—; (—3)存在《数量引诱情形的;】 ? (4)其》他可以从轻处—罚的情形 【 有下列《。情节之一的可减【少基准刑的30【%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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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【、,贩卖、运输、制【造其他?毒品的按《比例折算为海—洛,因,的数:量后根据前述规定确!定量刑起点》和基准刑《涉及两种《。以上毒品的可—将,不同:种类的毒品分别折算!为,海洛因的数量以【折算后?累加:的毒品总量作为量刑!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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