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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苏省高级人—民法院关于常见【犯罪的量《刑指导意见实施【细则 》 :    — 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】。院,关于常见犯》罪的:量刑指导意见实施】细则  !   苏高法〔【2017《〕148号 !    》 各市中级人民【法院:、徐州铁《路运输法院》、,各基层人《民法院 【 :    今》。年最高人民》法院:对关于常见犯—罪,的,量刑指导意》。见(以下简称量【刑指导意见》)进行?了修订?根据最?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我!院根据?刑法修正案(九【。),及近年来新出—台的司?法解释、规范性文】件结合修订后的量】刑指导意见在全面总!结经验的基础—上修订完善了—江苏省高《级人:民法:院,く关:于常见?犯罪的量刑指导【意见〉实施细则(以!下,。简称:实施细则)经我院】审判委员会》研究并报《最,高人民?法院备案现将修订后!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!们请各级法院高度】重视量刑规范—化,工作认真《组织好?。修订后实施细则的】学,习培:训,和贯彻实施实施中遇!到的重大疑难—问题:要及时层报我—院 》     江苏省!高级人民法院—   】   ?2017年8月7日! 》  :   为进》一步规范《刑,罚裁量权实现量刑】均,衡公正提升刑事司】法公信力《根据刑法、刑—事司法解《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!〈关于常见犯罪的量!刑指导意见〉等规】。定结合我省审判工作!实际制定《。本实施细则 】 , :。。    一》、量刑的指导原则 ! 》    1.量刑】应当以事实》为根:据以法律为》准绳根据犯罪的事】实、:。。性质、?情节和对于社—会,的危害程度决定【判处:的刑罚 》     】。2.量刑既要—考虑被告人所—犯罪行的轻重又【。要考虑被告人—应负刑事《责任的大小》做到罪责刑》相适应实《现惩罚和预防—。犯,罪的目的 — 《  :  3.量刑应当贯!彻宽严相《济的刑事政策—。做到该宽则》宽当严则严》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!保梭判法律效果和】社,会效果的统一 !     4.!量刑主客《观、全面《把握不同时期不同】地区的经济社会【发展和治安形势【的变化?确保刑?法任:务的实现《;对于同《一地区同一时期案】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!所到处的刑罚应当】基本均?衡   !  二、量刑的【。基本:方法:   】  量?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!主定量分《析,为辅:依次确定量》刑起点、《基准刑?和宣告刑《  【   1.量刑【步骤 》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1)根据!基,本犯罪构成事实【在相应的法定刑【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省法院在一—定时期内可根据治】安形势?。和经济发展状况的】需,要在关于常》见犯罪的量刑指【导意见规定的—幅度范围内》适当调整量刑起点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2)根据其他影响犯!。罪构成的犯》罪数额、犯》。罪次数、犯罪后【果等犯罪《事,实在量刑起点的基】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!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3)根—据量刑?情节调节基准刑并】综,合考虑全《案情况依法确定宣】告刑  !   ?2.量?刑情节调节》。。基准刑的方法 ! 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1)具有单个量【刑情节的根据量刑】情节的调节比例【直接对基准》刑进行调节 】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2)具!有,多种量?刑,。情节的?一般根据各个—量刑情节的调节【比例采用同向相加】、逆向相减》的方法?调,节基准刑但对于同】时具有刑法总—则规定的未成—年,人犯罪、老年人【犯罪、限制行为能】力的精神病》人犯:罪、又?。聋又哑的人》或者盲人犯》罪防卫过《当、避险过当—、犯罪预备、—犯罪未?。遂,、犯:罪中止从犯、胁从犯!和教唆犯《等量刑情节的先【适用该量刑情节对基!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!。础上再适用其—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!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3,)被告人《犯数罪同时具—有适用各《个罪:的,立,功、累犯等量—。刑情节的先用各【个量: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!准利: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!刑罚再依法》实行数罪并罚决定】执行的刑罚 【 ?     3—.确:定宣告刑的方法【 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? (1)量刑—情,节对基准刑的—调节结果在法—。。定刑幅度内且罪责】刑相适应的》可以依法《确定为宜告》刑;如果具有应当】。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!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!定宣告刑《 》  :   ? ,   (2》)量刑情节对基【准刑的调节》结果在法《。定最低?刑以:下具有法定减轻处】罚情节且罪责—刑相适?应的可以依》。法确定为《宣,告刑:;只有从轻处罚【情,节的可以《确定法定《最低刑为宣》告刑但是根据案件的!特殊情况经最高人】民法院核准也—可以在法《定刑以下判处—。刑罚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3)量【刑情节对基准刑的】调,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!以上的可《以依法确定法—定最高刑为宣告【刑 —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4)综—合考:虑全案情况独任审】判,员或:合议:庭可以在20%的幅!度内对调节》结果进行《调整确定宣告刑调节!后的结果仍然罪【责刑:不相适?。应的可以提交审【判委员会讨论决【定,宣告刑 —。 ,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5)综合全】案犯罪事《实,和量刑情节、依法】应当:判处无期徒》刑以上刑罚、—管制或者单处附加】刑的应?当依法适用》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6)】宣告:刑为三年以下有【期徒刑、拘役并【符合缓刑适用—条件的可《以依法宣《告,缓刑;犯罪》情节轻微不》需,要判处刑《罚的可以《免,予刑:事处罚 —  《。   4.从—。宽处罚限定规则 】  —   ?除本细则《。有明确?规定或具备法律规定!的减轻处《罚情节外最终确定的!宣告刑一般不—应低于基准》刑,的40% —     】三,、常见量刑》情节的适用 !  ?。   量刑时—要充分考虑各—种法定和酌定—量刑情节《根据案?件的:全部犯罪事实—以及量刑《情,节的: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!刑情节?的适用?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!暴力犯罪、》毒品犯罪等严—重危:害社会治安犯罪在】确定从?宽的幅度时应当【从严:掌握;对《。犯罪: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!。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!定各个量刑情节的】调节比例时》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!度与实际增减刑【罚量的关系确保【。。罪责刑相适应对于基!准刑在三《年,以,。下,的可适?用相应幅度内的较高!比例;对于基准刑】在,。十年:以上:的可:适,用相:应幅度内的较低比例! —    1》.对于未成年—人犯罪应当综合【考,虑未成年人》对犯罪的《认识能力、》实施:犯罪行?为的动机和目的、】犯罪时的年龄是否】初,犯、偶犯、》悔,罪表:现、: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!表,现等情况《。予以从宽处罚 】 :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1—)已满十四周岁不】满十:六周岁的未成—年人犯罪减少基【准刑的30%-【60%;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,2)已满《十六:周岁不清十八周岁】的未成年人犯罪减】少基准刑的10【%-50%;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3)未成》。年被告人多次—实施违法行为—的或酗酒、赌博屡】。教不改的或曾因淫乱!、色:情、吸毒等违法行为!披处罚或教育过【的一般透用从宽幅度!的下限; 】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4)未成》年被告人一贯—表,现良好无不良习惯】的或被教唆》、利用、诱》骗,犯罪的一般》适用:从宽幅度《。的上限; 】。 ,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5)?。未成年被《告人身心成长曾【受严重?家庭暴力等其它客观!因素:影响的可《以在本条规定—从宽幅度的基础上】再减少基准》刑的10%以下【但减少基准》刑的最终幅度不得高!于6:0% 】。    2.对于】已满:七,十五周岁的》人故意犯罪的根据】犯罪:时的:年龄、?犯罪性质《、情节和《社,会危害程度等情况】可,以减少基准刑的3】。0%以下;过—。失犯罪的可以—减少基准刑的2【0%-50% 】  》。   3.》对于限制《刑事责任能力的【精神:病人综合考虑—。犯罪性质《。、精:神疾:病,的严重程度以及【犯罪:时精神障碍影响辨】认,控,制能力等情》况可以减少基准刑】的3:0%以下《   】  4.对》于,又聋又哑的人—或者盲人《犯罪综合考虑犯罪的!性质、情《。节、后果以》及聋哑?或视力残《疾影响其辨认控制能!力的程度《决定从轻幅度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1)又聋又哑的人】或者盲人犯》罪的可以减》少基:准刑的40%以下;!犯罪情节《较,轻的可以减少基准】刑的40%以—上或者?免予刑事处》罚 :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2)聋、哑、视力】或听力存在严—重,障,碍的可以减少基准刑!的2:0,%以下 】     5—.对于防卫》过当或?紧急避险《过当的综合考虑危】害后果的大小、【危害:后果与?必要限度的》差,距、被?防卫行?为或被避险情况危害!性程:度等因素确定从宽幅!度 《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1)轻微过当的可!。以减少?基准:刑的50%》-70%;一—般过:当的可以减少—基准刑?的40?%-60%》;严重过当的可【以减少基准》刑30%-5—0%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2)轻微—过当或一般过—当并具有其他法定从!宽处:。罚情节?。。。的,可以免予刑》事,处罚 —     —6.对于预备犯【综合考虑预备—犯罪的性质》、手段、准备程度等!情,况确定从宽的幅度】 :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1)实施故意】杀人、故意伤—害,(致人重伤、死亡)!。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!毒品、?放火、爆炸、投放】危险物质、绑架【等严:重破坏?社会:秩序犯罪的可以减】少基准刑的》4,0-:60%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,2)实?施,其,他犯罪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50%—-70%;其—中没有造成损害后】果不:需要判处刑》罚的可以《免予刑事处罚 】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3)预备】。行为情节显著—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!认为是犯《。。罪 【   ? 7.对于未遂犯】综合考虑犯罪行为】的实:行程度、《造成损害的大小、】犯,罪未得逞《的原因等情况可【以比照既遂》犯确定从寬的幅度】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《(1)实行终—了的未遂犯》造,成损:害后果?的,可,以比:照既:遂犯减少《基准刑的20%【以下;未造成损害】。后果或者《犯罪情节《轻微: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】减少:基准刑的《。10%?-3:0% 【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2)未实行【终了的未遂犯造【成损害后果的可以】比照既遂犯减少基】准刑的10%-30!%;未造成损—害后:果或者?犯事情节《轻,微的可以比照既【遂犯:减少基准刑的—20%-50% !  》。   8.》对于中?止犯综合考》虑中止犯罪》的阶段、是否自动】放弃犯罪、是否【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!生、自动《放弃犯罪的》。原因以及造成的【危害后果大小—等情况确《定从宽?的幅:度 《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(?1)在犯《罪预备?阶段自动放》。弃犯罪的可》以减少基准刑—。的60?%-80《%; 】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2)在】犯罪实行阶段自动放!弃犯罪钓可以减【少基准则的30%】-,60%; —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3)中【止犯罪?并且没?有造成损害后果的应!当免予刑事处罚 !   —  9.对于共同犯!。罪应当綜合考虑被】告人在?共,。同犯罪中的地—位、:作用等情况确—定,增减基准刑的幅度】 》。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1)对—于共同犯罪中作用相!对较小的主犯—一般可以减少基准】刑的20《%以下;共同犯【罪中有数《个主犯的对各—被告人可《依其:作用相对《大小确定不同的【等次比?照本条规定》。。分别量刑每》。等次相差幅度不超过!10% 【。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(2【),对于从犯根据—其在共同犯罪—中的:地位作用等》情况可以臧少基准刑!的20%-5—0%;犯罪较—轻的减少基准刑【的50?%,以上或者《依法免除处罚 【 ,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3)同一《案件中?有数个从《。犯的可依其作—用大:小确:定不同的等次比【照本条规定分—别,量刑每?等次相差《。幅度不?超过10%即—出现:多个从犯时各个【从犯之间从轻幅度】的选择差异不—超过10% 】 , :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4)教唆不满十八】周岁的人犯罪所犯罪!。行较轻或《者未造成严重—损害的?可以增加《基准刑的1》。0%-?30%;所犯—。罪,行,较重或者造成严重损!害的可以《增加基准刑的20】%-40%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5)对》于胁从犯《可以根据犯罪性【质、被胁迫的程度】、实行犯罪中—的作用等情况减少】基准刑的4》0%-60%;【作用较小并具有【其他:法定从?。宽处罚情《节不需要判处刑【罚的可?以免:予刑事?处罚  !   10.对于】自首情节应当综合】考虑投案的动机、时!。。间、方式、罪行轻重!以及:悔罪表现等情—况确定从宽的幅【度犯罪情节特—别恶劣?、犯:罪后果特别》严重、被告》人主观恶性深、【人身危?险性大?或者在犯罪》前即:为规避法律》。、逃避处《罚而准备自首等可以!不从宽处罚的除外】 ? , 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1?)犯罪事实》或者:犯罪嫌疑人》未被司法机关—发觉主动、直—接投案构成自首【的可以?减少基准刑》的20%《-40%; 【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2)!犯,罪事实或者犯罪嫌】疑人已?被司法机《关发觉但犯罪—嫌疑人尚未受到【调查:。谈话、讯《问、未被宣布采【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!措施时主动、直【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!以减少?基准刑的10%-3!0,%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3)犯—罪嫌:。疑人被?。告,人如实供述司—法机关尚未掌握的】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!。。握的或判决确定的】罪,行不同以自》首论的可以减少基】。准刑:。的20%《以下; 】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4)并非出于被】告人主动而》是经亲友规劝、陪同!投案或者亲友送去】投案:等情形构成自首的】可以减少基准—刑的:20%以下; 【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5》。)罪行尚《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!因形迹可疑被有【关组织或司法机【关,盘问教育后主动交】待自己的罪刑构【成自首的以及其他】类,。型的自首可以—减少基准刑的—20%?以下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(6)犯罪嫌疑】人自动投案并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】行后又翻《供,但在一审《判决前又《能如实供《述的: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10%以下; 】 :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7)自首情】节减轻比例根据基准!刑折合的刑期—一般不超《过4年依《法,免除处罚的》不受此?限;:。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8)有本—条第(1)》至(5?),项自首情节且犯罪较!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形!的40%以上或【者,依法免除处罚 】  》   11.对于坦!。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!。供述罪行《的阶段?、程度、《罪行轻?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!况确定从寬》的,幅度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1)如实供述自】己罪行的《可以减少基准刑【的20%以》下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2)如实供述司】法机关尚《未掌握的同种较【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!准,别,的10%一30%;!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3《)因其?如实供?。述自己罪行》避免特别严》重后果?发生的可以减少【基,准刑的30%-50!%   !。。  12.》 对于当庭自愿【认罪的?根据犯罪的性—质,。、罪行的《。轻重以及悔罪—表现等?情,。况确:定从宽的幅》度可:以减少基准》刑的:10%?以下依?法,认,定自首、坦白的【除外 》     1】3. 对于立—功情节应《当综合?。考虑立功的大小、次!数、内容《、来源、效果—以及罪行《轻重等情况确定从】宽的幅度犯罪情【节特别恶劣、犯罪后!。果特别严重》、被告人《主观恶性深、人身危!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!即为规?避法律?、逃避处罚而准备】。立,功等可以不从寬处罚!的除外?。 ,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1》)一般立功的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10%以下;具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可,以减少基《。准刑的10%—-20%一般—不超过二《。年,  【   ①被检举【人可:能判处十《年以上有期徒—刑经:查证属实的; !     【②揭发?多人犯罪《经查证属实的;【  【   ③提供侦破多!个案件的重》要线索经查证属【实的; — ,  ?   ④协助司法机!关抓获多名犯罪【嫌疑人的《。; 【    ⑤同时具有!揭发他人犯罪、提】供,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!索,、协助?司法机?关抓:获犯罪嫌疑人等多个!立功:情节经查证属—实的 ?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2)重大】立功的基《准刑在三年以下可】以减:少,基准:刑的:3,0,%-50%;基准】刑在三年以上—十年以下可以减【少基准?刑的30%》-40?%;基准《刑在:十年以上可以减【少基准刑的2—0%-30%;所犯!罪行:较轻的可以》械少基准《刑的:50%以上或者【依法免除《。处,罚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:3)重?。大立:功线索系犯罪嫌疑人!。、被告人在》彼羁押?期间从他人处获得】的可适当减》少本条规定的从宽】幅度 【  :  : 14.《。对于退赃、退赔的】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!赃、退赔行》。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!补的程度退赃—、退赔的《数额及主《动程:度等情况确定从寬的!幅度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1):退,赃、退?赔的可以减少—基准刑的30—%以下?;其中?抢劫等?严重:危害社?会治安?犯罪的应从严掌【握一般?可以减少基准刑的】20%?以下 《     】 ,。   ?(2)?积极:配,合办:案机关追《缴赃:款赃物未造》成较大经济损失的】可以减少基》准刑的10%以下;!司法机关依职权追缴!赃款、赃《。物一般不予从—轻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,(3)共同犯—罪中部分被告人退】。赃、退赔的仅—对退赃、退》赔的被告人予—以从:宽 :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4,)主动退赃、退赔的!一般适用《从宽幅度的上限【;被动退赔》的,一般适?用从宽幅度的下限 !     !1,5,. 对?予积极赔偿被害人】经济损失并》取得谅解的综合【考虑:犯罪性?质、赔偿数额、赔】偿能力以及认—罪、悔罪程度等【情,况确定从宽的幅度】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!法笫二百七十—七条达成《刑,事和:解协议的除外 【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:(1)积极赔—偿全部经济损失【并取得谅解基—准刑在三年》以下的可以》减,少基准刑的40%】以下;基准刑在三年!以上:十年以下的可—以减少基准》刑的2?。5%以?。下;基准刑》在十年以上的可以】减少:基准:利的1?5%以下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2):。积极赔偿部分经【济损失?并取得谅《解的可以按赔偿数】额的比例减少—基准刑?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3)被—。告人经济能力有限】但,能多方筹款、借【款积: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!失并取得谅解—的可在相《应幅度内靠》近上限?从轻 》    — ,。    (4)【积极赔偿但没有取】得谅解的《基准刑?在三年以下的—可以减少基准—刑的30%以下;】基,准刑在三《年以上十年》以下的可以减少【基准刑的20%以】下;基准《刑,在十年以上的—可以:。减少:基,准刑的10%以【。下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5《。)尽管没《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!可以减少《。基准刑的20%以下!;犯罪较《重,的,可以减少《。基准刑的10%【以下;但黑恶势力犯!罪,的除外 《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6)有能力!赔偿而拒《不赔偿的可以—。增加基?准刑的30》%以下 》 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: (7?)其中抢《劫、强奸《。等,严,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!的应从?严掌:握 【    《。16.对《于,当事人根据》刑事诉讼法第二【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!和,解协议的综合考虑】犯罪性?质、赔偿数额、赔礼!道歉以及真诚悔罪】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50%以下;】。犯,。罪较轻?的可以减少基—准刑的50%以上】或者依?法免除处罚 —    】 17.对于—。累犯应当综合考【虑前后罪的性质【、刑罚执《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!再犯罪时间为—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!大小等情况可以增】加,基准刑的1》0%-4《0%但一般不少于三!个月后罪与前罪属同!种罪行或《者比前罪性》质严重的可》以在前款基》础上再?增加基准刑的10】%以下但增加基准】别的:最终幅度不》得高于40》% 》     18.!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!。虑前科的性》质、次数、时—间间隔?长短、?处罚轻重等情况【可以:增加基准刑的10】。%以下但前科犯罪】。为过失犯罪》和未:成年:人犯罪的《除,外对于既构成—累犯同时《另有前科《的,应依:照本细则規定—分别适用 】。  ?。   19.对【于犯罪对象为老年人!、未成年《人、残疾人》、孕:妇,等弱势人《員的综合考虑犯罪的!性质、犯罪的—严重程?度,等情况可以增加【基,准刑的20%—以下常见罪名个【罪,中对此另《有特别规定的依【照个罪規定》适用  ! ,  20.对—于在重大《。自然灾害、预防、】。。控制突发传染病疫】情等灾害期间故【意犯罪的《根据案件的具体【情况可以增》。加基准?。刑的:20%?以下同时《以救灾款物》等为犯罪对象的增】加,基准:刑的20% —。。    】 四:、常见犯罪的量刑】 《。 ,。    《 在根?据本细则规定确定】。量刑起点《的基础?上要根据具体犯【罪,。构成事实的社—会危:害,程度准确确定—所应增加的刑—罚量和基准刑;【对于同时具有两种】以上犯罪构成—要件事实《的一般应当以危【害较重的一种犯罪构!成,要件事实作为确【定量刑起点的基本】犯罪构成事实其余犯!罪构成事实则作为增!加刑罚?。量的事实在量刑起点!的基础上确定基准】刑 :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一)交通—。肇事罪 —  《   1.具有最高!人民法院く关子审】。理交通肇事刑—事案件具《体应用法律若干【问题的解《释〉(以下简称解释!)规定的《下列情形《之一依?法,应当在三《年有: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!起点:和,基准刑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1)《死亡一人成重伤三人!。。负事故?全部责任的在一【年六个?月至二年有期徒刑】幅度:内确定量刑起—点;负主要责任的在!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!期徒刑幅度内—。确定量?刑起点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2【)重:伤四人负事故全【都责任的在二年至二!年六个?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!定量刑起点》;负主要责任的在二!年六个月至二年【有期徒刑幅度确定】量刑起?。点 《 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3,)死亡三人》负事故同等责任的】在一年六个月至【二年有期徒刑幅【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!。亡人數每增加一人增!加三:个月刑?期确定基准》刑 《     【。。    (》4)造?成公共财产》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!失负:事故主要或者全【部,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!在30万元》的,在一年以下》有期徒刑、拘役幅度!内确定量刑起点无能!力赔偿数额每增【加1万元增加一【个月:刑期确定基准刑 】 :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5)重伤一人【负事故全部责任井】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!。款第(?一)至(六)—。项,规定的情形》之一的在一年至一年!六个月有期》。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?点;负主《要,责任的在一年以下】有,期徒刑、拘》役幅度内确》。定量刑起点 — :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(6)具有!上,述,笫(1)《至,(5)种情形—之一:重伤人?数,每增加?一人增加三个月【至六个月《刑期确定《基准刑 》  》   2.具有【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!之一、依《法应当在三》年以上七年》以下有期徒》刑,幅度内确定量—刑起:点和基准刑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1)交通【运输肇事造成死亡】一人或者重伤三【人,负事故全部》或者:主要责任又逃逸的;!或者死?亡三人负《事故同等责任又逃】逸的;或者造—成公共财《产或者?他人财?产直接损失负—事故主要或者—。全部责任无能力【赔偿数额在3—0万元?又逃逸的;或—者造成重伤一人、负!事故全部或者主【要,责任:并具有解释中—。第二条第二》款第(一)至(五】)项规定情》形之一又逃逸的在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】六个月有期徒刑【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, ,(,2)死亡二》人,负,事故全部责任的在】四年至?。五年:有期: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!起点;负主》要责任的在》三年至四年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!。量,刑起点死亡人数每】。增加一人增加—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!刑  】  :   ?  (3)》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!责任的在三年六个月!至四年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;负《主要责任的在三年】至,三年:六个月有期徒刑幅】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 》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4)死亡六人负】事故同等责任的在四!年至五年有期徒【刑幅:度内确定《量刑起点死亡人【數每增加一人—增加三?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5)—造成公共财产或者】他人财产直接—损失负事《故全部或者主要【责任:无能力?赔偿数额在60万】元,的在三年至四—年,有期徒刑幅度内确】定量刑起点》无能力?赔偿数额每增加2】万元增加《一个月刑期确定【基准刑?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6!)具有上《述第:(1)至(5—。),种情形之一重伤人】数每增加一人增【加三个月《至六个月刑》期确定基准刑 【 ,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7)!具有上述第(2)至!(5)种情形—之一:又具有逃逸情节【的增加一《年刑期确定基—准刑: —    3.—犯交通肇事罪因逃】逸致一人死亡—。的在:八年至九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确》定量刑?起点每增加一人死亡!。增加:二年至?四年刑期《确定基准《刑,;每增加一人—重伤增?加六个月至一年刑】期确定基准》刑   !  4?.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》可,以增:加基准刑的》10%?以下:但已: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!刑起点和基准刑的】除,外;同时具有两【种以上情形的累【计不得超过》基准刑的50% 】 ?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1)酒】后、吸食毒品后驾】驶机:动车辆的或者在道】路,上驾驶机动车追【逐竟:驶情节恶《劣的; 《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2)无驾驶—。资格:驾驶机?动车:辆的;?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3)—明知是安全》装置不?全,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!旧机:。动车辆而驾驶—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4):明知:是,无牌证或者已—。经,报废的机动》车辆両驾《驶的;?。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5【)严重超载驾—驶的; 》 ,。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6)交通》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!响的: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7》),其他可以从重处罚】的情形 !    5.交【通肇事后保》护现场、抢救伤者】的可以减少》基,准刑的?2,0%以下《同时向?公安:机,关报告构成自—首的减少基准刑的】。30%以下 【  》   6.交—通肇事逃逸》后自动投《案如实供《。述自己罪行认定为自!首,的视:情况决定减》少基准刑的10【%以:。下, ?   》。  7.对于—被告人积极》赔偿被害人经—济损失的《应当综?合考:虑被告人交通—肇事:犯罪情?节、伤亡人数、【违章的原因及—严重:程度:、赔偿数额以—及被害人谅解—程度等情况确定从】款幅度 》 《    8.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!般不适用缓刑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1)交通【肇事后逃《逸未主动投》案的; !    《。 ,  :。 (2)不积—极,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!赔偿被?害方经济《损失:的;: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。(3:)醉酒?驾车(即行为人血液!酒精浓度超过80m!g/100ml)致!使,发生重大《交通事故《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4》)多次违《反道:路交通安全法—规被行政拘留的; !。   【  : , ,  :(5)曾《因交通肇事犯—罪被刑事处》。罚的; — :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:(6:。)共他?不适用缓《刑的情形 —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。二)故?意伤害罪 —   —  1.构》成故意?伤,害罪的接下列不【同情形在相应的【刑罚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点 》 , 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1)故意伤害他】人身体致一人轻【伤二级的在一—年以下?有期徒刑、拘役幅度!内确:定量刑起点;致一】人轻伤一级的在一年!至,二年有期徒》刑幅度?内确定量刑》。起点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)故《意伤害他人》身,体致:一人重伤二级的在】三年至四《年有期徒刑》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;致一?人重伤一《级的在?四年至五年有期徒】刑幅度内《确定量刑起点 !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:3):以特别残忍》手段致一人重伤造】成六级严重残疾【的,在十一年至十—三年有期徒刑幅【度内确定《量刑起点依法应【当判处无期》。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! 》     2—.在量刑起点的基础!上根据伤害后果、】。伤残等级、》手段:的残忍程度等其他】影响犯罪构成的犯】罪事实增加》刑罚:量确定基准刑有下】列情形?之一的在以其中最重!伤情确定量》刑起点?的基础?。上增加相应刑期确定!基准刑 【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1,),增加轻微伤一人【的增加一《个月至二个》月刑期确《定基准?刑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2)增加轻伤二级一!人的增?加三个月至六个月】刑期确定基准—刑;增加轻伤一级一!人的增加六个—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 —  《  :   ?  (3)增—加重伤?二级一人的增加一年!至二年刑《期,。确定基?。准刑;增加重伤【一级一人的增—加二:年至三年刑期确【定基准?刑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4)造成被害—人六级?。至三级残疾每增【加一级残《疾增加六《个月至一年刑期确】定基准?刑;造成被害人残】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!增,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!至二年到《期确定基准刑 【。 :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5)其他可以增加!。刑罚量的情形 】 , :   ?  3.《。有下列?。情形之?一的可以增加—基准刑的20—%以下;基》准刑在十年有期【徒,。刑以上的可以—增加基准刑》的10%以下;【同时具有两种以上】情形的累计不得超】过基准刑的100】% 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1)持枪支、管!制,刀具或者其他凶器伤!害他人?的; —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(2】)因实施《其他违法活动二故】意伤害他人身体的】; 《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3)《伤,害他人身体要害【。部,位的;? —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4)—事先有预《谋的; —   》 ,。 ,    (5)雇】。佣他人实施伤—害行为的《; :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6)报复伤害他人的!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7)造成两处】以上:重伤或轻伤》的;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8)?其他可以从重—处,罚的情形 !     4.有】下列:情形: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!刑的20%》以下;基准刑—在,十年有期徒刑以【上的可以《械少基准刑的1【0%以?下 —。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?1,)因婚?姻家:庭、:邻,里纠纷等民》间矛盾激化》引发的; 》 ? ,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2)因被害人对引】发,犯罪有过错或对【矛盾激?。化引发犯罪负有责】任,的; 《 ,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:3,),。犯罪后积极抢救【被害:人的:;, , 》  :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4)其他可】以从轻处罚的情形】 ?    — 5.存在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》一般不适《用缓刑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。。1)不积极主—动,赔,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!害,方经济损失的;【  【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2!)持具?有杀伤性《凶器伤害他人身体】致,人重伤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3)致二【人以:上重伤或者多人轻伤!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。(4)其他不适用】缓刑的情形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三)强奸罪—。 :     】。1.构成强奸—罪的根据下列—不,。同,情形在?相应的幅《度内确?定量到?起点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1,)强奸妇女一人的在!三年至六《年有期徒刑》幅度内确定量—刑起点奸《淫幼女一人的—在四年?至七年?有,期徒刑?幅,度内确?定,量刑起点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2)强—奸妇女?情节恶劣、强奸妇女!三人或者轮奸—妇女的在《十年至十《二,年有期徒刑》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;在公共场所当!众强奸妇女或—者强奸造成被害人】重伤、精《神失:常、自杀《等其他?。严重后果的在十【一年至十三年—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?定量刑起点》。依法应当判处—无期徒刑以上—刑罚的除外》 —    奸》淫幼:女情节恶劣或者奸淫!幼女三人的在—。十二年十三年—有期徒刑幅》度内确定量刑起【。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!徒刑以?上刑罚的除》外 【    2.在【量刑起点的基础上】根据强奸妇女、【奸淫幼女情节恶【劣程度、强奸人数】、致人伤亡后果【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!。的犯罪事实增—。。加刑罚量确》定基准刑 》 :   》。   ?   ?。(1)强奸妇女或者!奸淫幼女每增加【一人增加二年—在三年?刑期确定基准刑 】 :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2)每增!加轻微伤一》人增加六《个月以下《刑期确定基准刑【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3)【每增加轻伤》一人增加一年至二】年刑:期确定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4—)每增加刑法—第二百三十六条第】三,款第(一)至(五)!项,规定情形之》一的增?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!定基准刑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5)?造成被害人六—。。级至三级残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!加一年至《二年: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造成被害人!残疾程度超》过,三级的每增》加一级?残疾增?加二年至三年刑【期确定基准》。刑,。 》 ,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(6】),造成未成年被害人】轻,。伤、怀孕、感染性病!等后果的每增加一人!增加二年至三年刑】期确定基准刑 【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7)其》他可以增加刑罚【量的情形 —     3!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可以增加基准刑的】20%以下》;同时?具有两种以上—情,形的累计不得—超过基准刑》的100%》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1)强奸怀孕的】妇女或巳满十四周】岁不满十八》周岁的少女的—。;,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2)强奸《。残疾妇?女、:无性防卫能》力的妇女及老年妇女!的;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3)利用教养、监护!、职务、亲属关【系强奸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(:4):对同一妇女多次实施!强奸犯罪的; 【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5!),携带凶器或》者采:取非法?拘禁:、,捆,绑、:侮,辱、虐待等方式【作案:的,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6》)其他可以从重处】罚的情形《 ?     4】.强奸未成年—被害人并《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可以】增加基准刑的—30%以下;同时具!有两种以上情形的】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!的100% 【 :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《 (1)对未成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!。人员、与未成年人】有共同家庭生活【关系的人员、国家工!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!工作人员《实施强奸犯罪的;】 ?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)进入未成【年人住所、学—。生集体宿《舍实施强奸》犯罪的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3)采取暴力、!胁迫、麻醉等强制手!段实施奸淫》幼女犯罪的;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4)对?不满十?二,周岁的儿《。童、农村留守儿【童、严重残疾—或者精神智力发【育迟滞?的未成年人实施强】奸犯罪?的; 【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?5)对同一未成年】。被害人多次实施强奸!犯罪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6)?有强奸犯罪前科的】;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7)其他—可以从重《处罚的情形》   】  5.《对,强,奸,未成年人的》成年被告人》判处刑?罚时一般《不适用?缓刑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?非,。法拘禁罪 】  ?  : 1:.非法拘禁》。一人犯罪《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!后果的在一年以【下有期徒刑、—。拘役幅度为》确定量刑起》点 : , , , :    《2、非?法,拘禁犯罪情》节一般致一人重伤二!级的在三年至四年有!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;致一人重!伤一级的《在四年至五年—有期徒刑《幅度内确定量—刑起点 !    3.非法拘!禁致一人死亡—的在十一《年至十?二年有期徒》刑幅度?内确:定量刑起点 !     4【。.,在量刑起《点的基础《上根据非《法拘禁人数、拘禁时!间、致人死亡后果】等其:他影:响犯罪?。构成的犯罪事—实增加刑罚量确定】基准刑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1)被害《人每增?加一人增《加三个月刑期—确定基准刑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2)非法—。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!。时增加一个月至二】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3?)每增加轻微—伤一人?。。增加一个《月至三个《月刑期确定基准则】 , :  《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,4)每增加轻伤一】人增加三个》。。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刑 【 :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5)每?增加重伤一人增【加九个月《。至一年六个月刑【期确定?基准刑 》  》 ,   ? ,  (6《)每增加死亡一人】增加: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!期确定基准刑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(7)《造成:被害人六《级至三级残》疾每增?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!月,至一年刑《期确定基准刑;造】成被害人残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】每增:。加一级残疾》增,加一年至《二年刑期确定—基准刑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8)其他【可以增?加刑罚量的情形、】   】  5.《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!。罚;同时《具有两种以上情【形的累计不得超【过,基准利的100% !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1—)具有殴打、侮辱、!虐,待情节的增加基准】刑的1?0%-2《0%; !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。 (2)国家机【关工作人员利用职】权非:法拘禁他人》的增加?基准刑?的10%-》20:%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3)多次非》法拘禁他《。人,的增加基《准别的20%以下;!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4)冒《充军警人员、司法人!。员非:法扣押、拘禁他人的!增,加基准?刑的20%以下;】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5)为索《取高利贷、赌债等】法律不予保护的【债务二非法》拘禁他人的增—加基准刑《。的20?%,以下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6)?持枪支、管制刀【。具或者其他》。凶器非法拘禁他【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!0%以下;》 ,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7)因参与传销非】法拘禁他人的增加】。基准刑的2》0,。%以下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8《)其他可以从重处罚!。的,情形 —  ?   6.》为索取合法债务【争取合法《权益而非法扣—押、拘?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!准刑的30%—以下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五)抢劫》罪   !  1.构成—抢劫:罪,的在四?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!度内确定量刑起【点 《。 :     2.具有!刑法第二百六十【三条第(一)—至(八)项规定情】形之一的在十一年至!十三年?有期徒?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依法《应当判处《无期徒刑以上—刑罚的除外 】     3.!在量刑起点的基【础,上,。根据抢劫情》节严重?程度、?抢劫次数、数额、致!人伤害后果等其他】。影响犯罪构》成的犯罪事实—增加刑罚量》确定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1)每增《加轻:微伤一人增加—三,个月至?六个月?刑期确定基准刑 】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2)每增加—轻伤一人增加六个】月至一年刑》期确定?基准刑 】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3)每增加重伤一人!增加:一年至三年刑期确定!基,。准刑;构成残疾【的每:。增加一级再增—。加三:个月刑?期确定基《准刑 【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4,。)每增加一次抢【劫犯罪行为》的增加?二年至?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!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5)犯罪数额每【增,加10?00元增加一个【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;量刑》起点在十年以上有】期徒刑的《犯罪数每每增—加400《0元增加一》。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?。刑 ? , ,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6》)每增加刑法第二】百六十三条第—(一)至(》八,)项规定情形之【一的增?加,。二年刑期确定—基准:刑 》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,(7)其他可以【增加刑罚量的情形】 ?    — 4.有下》。。列情形之一的可【以增加基《准,刑的20《%以下?;基准刑《。在,十年有期徒刑以上】。的可以增加》基准刑的10%【以下;同时具有两】种以上情《形的累计不得超【过基准刑的1—00% 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1)?。使,。用管制刀具等危险】性工具抢劫的;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2)抢》劫后为?便于逃脱而使他【人身体受到强制【的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3)【预谋抢劫、流窜作案!。或者结伙抢劫的; ! ?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4)为实!施其他违《法活动?而抢劫的;》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5!),在公共场所当众【抢劫的; !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6)其他可以【从重处罚的情—形   !  5.有》下列情形《之一的?可以减少基准—别的20%以下;基!准刑在十年》有期徒刑以》上的可以减少基【准,刑的:10%以下 【 :。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1)抢劫家庭—成员或者近》亲,。属财物的《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2)》。转化型抢劫仅以暴】力或:语,言相威胁的》; : :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3)因生活所迫、】学习、治病急需【而实施?抢劫的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,4,)其他可《以从轻处罚的—情形: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六)盗【。窃,罪 ? 《    1.根据】盗窃数?额和相关情节在【下列:对应的?刑罚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!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1)入【户盗窃?、多次盗窃、携带凶!器盗窃、扒》窃数额未达较大起】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!九个月有期徒刑【幅度内确《定量:刑起:。。点每增加一次作案或!。者一种情形增加二个!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!     !盗窃数额达》20:0,0,元,。的在:三个月拘役至九【个月有?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!刑起:点数额每增》加150《0元增加一》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刑 《    【 盗窃?数额达1000【元不满2《0,00元?并具有?最,高人:民法院、最高人【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!盗窃:刑事案件《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!解释(?以下简称解释)【第二:条第(一《)至:(八)项规定—。情形之一的在三【个月拘役至》九个月?有期徒刑幅度内【确定量刑起点 【 《     盗窃国有!馆蔵一般文》物的在三个月拘役】至九个月有期徒刑】幅度内确定量刑【起点注?目国有馆藏》一,般文物二件的—增加:九个月至一》年刑期确定基准刑】 ,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(2)盗】窃数额?。达5万元的在三年至!四年有?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数额每》增加5?。00:。0元增加《。一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 ?  —   ?盗窃数额达2.5】万元并?具有解释第二—条第(三《)至(八)项规定】情形:之一或者入户盗窃、!携带凶器盗窃的在】三年至四年有期【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点数》额在2.5万—元以上未达》。5万元的每増加【。5000元增加一个!月,刑期:确定基准刑 】  《。   ?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!物三件或者》三级文物一件的在】三年至四《年有:期,徒,刑幅度为确定量刑】起点盗窃国有馆藏】一般文物超过三件的!每增加一件》増加九?个月至一年刑—期确定?基准刑?;盗窃国《家三级文物二件的】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!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到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3)盗窃数额!达40万元的—在十年至《十一:年有期?徒刑幅?度,内确定量刑起—点,数每每増加3万元】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定基准刑依法应当】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! —    盗窃数额达!。20万元并具有解】释第二条第(三【)至(八)项规【定情形之一》或者入户盗窃、携带!凶器盗窃的在十【年至十一年有期【。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,刑起点数额在—20万元以》上未达40万元【的每增加《2万元增加一个月】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!应当:判处无期《。徒刑的除外 】  《 ,  盗窃国有馆藏三!级文物三件或者【。二,级文物一件的—。在十年至十一—年有期徒《刑幅度内确定—量刑起点盗窃—国有馆藏《三级文物《。超过:三件的每增加—一,。件增:加一年至一年六个】月刑期确《定基准刑《盗,窃国有馆藏二级【文物超过一》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!一年六个月至二【。年刑期确定基准刑;!盗窃的文物中—包含一般《文物的每增加—。一件增加三个—月至四个月刑—期确定基准刑依【。法应当判处》无期徒刑的除外【。  【   2《.以数?额巨大或《特别巨大的财物、珍!贵,文物:为盗窃?目标或者具》有其:。他情节严《重的情形但盗窃未】。遂的应根据相应的犯!罪数额和情节—确定量刑起点和【。基准刑综合》考虑: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!后决定宣告刑 !     【3.有下列情形之】一,。的可以?增加基准刑的20】%以下?但已根据相》关情节确定量—刑起点和基准—刑的:除,外,。;,同时具有两种—以上情形的累计【不得超?过基准刑的1—00%?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1》。)盗窃数额达到较】。大以上以盗窃—数额确定量刑起点并!具有多次盗窃、入户!。。盗窃、携《。带凶器盗窃或者【扒窃等情形的;【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2!)组织、控制未成】年入盗窃《。。的; —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(—3)自然灾害、事故!灾害、社会安全事件!等突发事《。件期:间,在事件发生地—盗窃的; — 《。   ? ,  :  :(,4)盗?窃残疾人、》孤寡老人或》者丧失劳动能—力人的财物的; 】。 ?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5?)在医院盗窃病【人或其亲友》财,物的: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6)盗窃救灾、】抢,险,、防汛、优抚—、扶贫、移》民、救济款物的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7】)因盗窃造成严重】后果的;《 ?    — ,  :  (8)采取【破坏性手段盗—窃造成?公私财产损失—的 《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9)为违》法犯罪活动》而盗窃或将盗—窃的财物用于违法】犯罪活动的; 【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1《0)其?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!形, , :。。  《   4.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可—适当减少基准刑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1)因!生活、治病急—。需而盗窃的可—以减少基准》刑,。的30%以下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。2)在案发前自动】将赃物?放回原处《或归还被害》人的可以减》。少基准刑的50【%,以下:;将:部分赃物《。放回原?处或归还《。被害人的可按比例减!少刑期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3】)盗窃家庭成员或】者近亲属财物的一】般可:不按犯罪处理;确有!必要追究《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!家属、近亲》属的谅解程度减少基!准刑:的20%-》50%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4)其他可以】从轻处罚的情形 】 ?     5【.盗窃犯罪既有【既遂又有《未遂分别达》到不同法《定,刑幅度的《先决定未遂部—分是否减轻》处罚确定未》遂部分对应》的量刑幅度再—与既:遂部分进《行比:较既遂部《分所对?。应的量刑幅度较【重或:者既、未遂》部分所对《。应的量刑幅度—。。相同的以《既遂部分确定—基准刑未遂部分【作为酌情《从重处罚情节增加】基准:别的40《%,以下:;,未,。遂部分?对应的量刑幅—度较重?的以未遂部分—确定基?准刑既遂部分作为】酌情从重《处罚情节增加基准】刑的50%以下【   】   ?。   ?(七)诈《。骗罪 —     1【.根据?诈骗数额和相关【情节在下列对应的】刑罚幅度《内确定量《刑起点和基准刑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1,)诈骗数额达—600?0,。元的:。在三:个月拘?役至九个月有—。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】量刑起点数额每增】加,1,50:0,元增:加一个月刑期—确定基?准刑 【。   ? , 利用电信网络技】术手段实《施诈骗数额达30】00元的《在三:个月拘役至》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!每增加100—0元增加一个月刑】期确:定基:。准刑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2)》诈骗:数额达6万元的在】。三年至四年有期徒】。刑幅度内确定量刑】起点数每每增加6】00:0元增加一》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? , , 《 ,。  : ,诈骗数?额达4.8万—元并具?有最高人民》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!院〈关于办理诈【骗刑事案件具体【。应,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!释〉(以下简称解释!),第二条第《一款第(一》。。)至(五)项规定情!。形之一的在》三,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!度内确定量》刑起点数额在—4.8万元以上未达!6万元的每增—加,3000元增加【一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,刑 【 ,   利用电信网络!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!额达3?。万,元的在三年至四【年有期徒刑幅度内】确定:。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!6000元增—加一个月刑期确定】基准:刑 》    》 利用电信网络技术!手段实施诈骗—。数额达2《.4: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!法院、最高人民【检察院、公安部〈关!于办理?电,信网络诈骗等刑【事案件适用》法律若?干问题的意见—〉(以下简称意见)!第二:。条第(?二)项规定十种【。情,形,之一的在《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!幅度:。内确定量刑起点【数额在2.》4,万元以?上未达3万元—的每增?加150《。0元:增,加一个月刑期确【定基准刑 【  《 , ,     (3)诈!骗数额达50万元的!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!徒刑幅度《内,确定量刑《起点数额每增—。加5万元增加—一个月刑期确—定基准刑依》法应当判处》无期徒刑《的除外?   】 , ,诈,骗,数额:达4:0万元并具有解释】。第二条第一》款第(?一,)至(?五)项?规定情形之一的【;实施电信》网络:诈骗犯罪数额达4】0万元并具》有意见第二条第(】二):项,规定十种情》形之一的在》十,年至十一年》有,期徒刑幅《度为确定《量刑起点数额—。在40万元以上未】达50万元的每增加!1万元增加一—个月刑期《。确定基准刑依—法应当判处无—期徒刑?的除外 !    2.以数额!巨,大或特别巨大的财】物为诈骗《目,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!重,情节、?特别:严,重情节?诈骗未遂的应根【。据相应的犯》罪,数项和情节确—定量刑起点和—基准刑综合》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!情节后决定》宣,告刑 【   ?  3?.有下列《情节或意见》第二:条第(二)项—规定十种情形之一】的可以增加基准【刑的20%以下、】但已根据相》关情节确《定量刑起点》和基准刑的除外;同!。时具:。有两种以《上,情形的累《计不得超过基准刑】的,100?% :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1)多次《诈骗的; 】 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2)诈骗集团【的首要分子; 】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3《。)通过发送》短信、拨打电话【或者利用互》联网、广《播电视、報》刊杂:志等发布虚假信息】对不:特定多数人》实施诈骗的;— , ? 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(4)【诈,骗救灾?、抢险、防汛—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!、,。救济、医疗款物【的 【  :。   ?   (5)以赈】灾募捐名义实施诈】骗的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6【)诈:骗残疾人、老年人】。或者丧失劳动能力】人的财物《的;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。7)导致《。被害:人自杀、精神失【常或者?其他严重《后果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8)挥霍诈骗!的财物致使诈—骗的财物无》法返还的;》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9)为违法!犯罪活动而诈骗或】将诈骗的财物用于违!法犯罪?活动的;《 ,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10)其他—可以从重处罚的情】形   !  4.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可适》当减少基准》刑 : ?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1)在案发前自动将!赃款赃物归还—。被害人的可》。以减少基准刑的50!%以下; 》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2)诈骗家庭成】。。员,或近亲?属财物确《。。有必要追《究刑事责任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】的20%《-50%;》 《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3)因生】活所迫?、学习治病急需而诈!骗的:可减少基准刑—的30%的以—下; ?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4)其他可以!从轻处罚的情形【   】  :5.诈骗犯罪既有既!遂、又有《未遂分别达到不同法!定刑幅度的先—决定未遂部分—。是否减轻处》罚确定未遂部分【对应的量刑幅度再】与既遂部分》。进行比较《既遂:部分所对应的量刑】幅度较重或者既【。、未遂部分》所对应?的,量刑幅度相同—的以:既,遂部分确定》基准刑未遂》部分作?为酌:情从:重处罚情节增—加基准刑《的40%以》下;未遂《部分对应的量刑【幅度:较重的、以未遂【部分确定《基,准刑既遂部分作为酌!情从重处罚情节增】加基准刑的50%以!下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八》。)抢夺罪 】     1.】根据抢夺数额和【相关情?节在下列对应的【刑罚幅度内确—定量刑起点》和基准刑 !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1):。二年内三次抢夺【数额未达较大起点】的在三?个月:拘役至?九个月有期徒刑【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!每增:加一:。次作案?增加:二个月刑期》确定基?准刑 》。     【抢夺数?额达1500元【的在三个月拘役【至九个月有期—徒,刑幅度内确定—量刑起点数额每【增加1000—元增加一个月刑期】确定基准刑》。    ! 抢夺数额》达750元不满15!0,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!法院、最高人—民检察院<关于【办理:抢夺刑事案件—适用法律若》干问题的解》释>(以下简—称解释)第二条第(!一):至(十)项规定【情形之一的在三【个月拘役《至九个月《有期徒刑幅度为确】定量刑?。起点 《 :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2)《抢夺数?额达4万元的—在,三年至四年》有期徒刑幅度—内确定量刑》起点:数额每增加350】0元增?加一个月刑期确【定,基准:刑 :    】 抢夺导致他—人重:伤、自杀《或者:数额达2万元并【。具有解释第二条第】(三)?至(十?)项规定情形之一的!在三:年,。至四: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!定量刑起点》数额在?2万元以上未达【4万:元的每增加》350?。。0,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!。定基准?。刑 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3:),抢夺数额达30万元!的在十年至十—一年有期徒刑幅度】。内确定量刑起点、数!额每增?加2万元增加一【个月刑期确定—。基准:刑依:法应当?判处无期《徒刑的除外》。    ! 抢夺导致他人【死亡或?者数额?达15万元并具有解!释第二条第(三【)至(十)》项规定情形》之,一的在?十年至?十一年有期徒刑【幅度内确定量—刑起点数额在1【5万元以《上未达?30:万元的每增加1.5!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!。确定基准刑》 , 》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(4《)抢夺致人受伤每增!加轻:微伤一人增加二个】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;每增加轻伤【一人增加《三个月至六》个月刑?期,确,定基准刑;每—增加:重伤:一人或?者自杀一《人,增加六个月至—一年刑期确定—基准刑;每增—加死亡一人增—加,一年至二年刑期确】定基准刑 》    】。 2.?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可《以增加基准》刑的20%以下但】已根:。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!起点和基准》刑的除外;同时具】有两:种以上情形的累【计不得?超过基准刑》的100% 】 ,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1)曾因抢劫、【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!过刑事处罚的;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2)一年《内曾因抢夺或者哄】抢受过行政处—罚的; 【 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3)一年内抢夺三!次以上的;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4,)驾驶机动车、非】机动年?抢夺的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5)组织、控【制未成年人》抢,夺的;? :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6)抢夺老年人【、,未成年?人,。、孕妇、携》带嬰幼儿的人、残疾!人、丧失劳动能力】。人的财?物的;? ? :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7)在》医院抢夺病人或【者其亲友财物—。的;  !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8):。抢夺救灾、抢—。。险、防汛《。、优:抚、扶贫、移—民、救济款物的;】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9!)自然?灾害、事故灾害、】社会安全事件—等突发事件期间在】。事件:发生地抢夺的;【。 —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10)导致【他人精神失常—等严重后果的—; —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11?)为:违法犯罪活动而抢】。。夺或将抢《夺的财物用》于违法犯罪活动的】; ?。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12)其他可!以从重处罚》的情形 】 ,    3.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!基,准刑的30%以下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1【)因生?活所迫、学习—、治病急需而抢夺】的; 》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(2)在】案发前?自动归还被害—人财物的;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3)其!他可以?。从轻:处罚的情形 【 : 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九!)职务侵占罪 【     !1.构成职务侵占罪!的按下述职务侵【占,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!确定量刑起点和基】准刑 《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1)职务侵占数额达!6万元的在三个月拘!役至一年有》期徒刑幅度》内确定量刑》起点数额《每增:加2万元增加一个】月,刑期确定《基准刑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, (2)职》。务侵:占数额达100万】元的在五年至六年】有期:徒刑幅度内确定【量刑起点数额不满】900万元的每【增加15万元增加】。一个月?刑期确定基准刑【。;数额?超过90《0万元的超》过部分?每增加30万—。元增加一个月—。刑期确?定基准刑 】    》 2.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可以》增加基?准,刑的20%以—下;同?。时具有两《种以上情形的累【计不:得,超过基准刑的1【。00% —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1):侵占用于预防—、控制突《发,传染病疫情等灾【害,的款物的《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:)侵占救灾、抢险、!防汛、优《抚、扶贫、》移民、救《济、医疗款物—的; 《 :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3)侵占行为【。严重影响生》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!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!劣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4:)多次职务侵占【的; 《   — , ,    (》5)在企业改制、】破产、重组过—程中进?行职务?侵,占的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6)为违—法,犯,。罪活:动而实施职务侵【占或将职《务侵占?的财物用于违法【犯罪活动的;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7,),其他可以《从重:处罚的情形 【 ?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十!)敲诈勒索》罪 》     1【.构成?敲诈勒索罪的按下述!敲诈勒索数额—。。对应的刑罚幅度确定!量刑起点和基准刑】 ?  《  :   ?  (1《)二年内三次敲诈】勒索数额未达较大起!点的在三个月—。拘役至九个月有【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刑起【。点每增?加一次作案》增加:二个月刑期确—定基准刑《   】 , 敲诈?。勒索数额达40【00元的在》三,个月拘役至》九个月?有期徒刑幅度—内确:。定量刑起《点数:额每增加1500】元增加一个月刑【期确定基《准,刑,  【   敲诈勒索【数额达200—0元不?满,40:00元并《具有最高人》民法院、最高人【民检察院<》关于办?理敲诈勒索刑事案】件适用法律若干【。问题的解释》>(:以下简称解释)【第二条第(》一)至?(七)项规定—情形之一的在—三,个月拘役至九个月】有期徒刑幅》度内:确定量刑《。起点 ?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2)敲诈勒索数!额达6?。万元的在三年至四】年有期徒刑幅度【内确:定量刑起点数额每】增加:5000元增加一】个月刑?。期确定基《。准刑  !   敲诈勒索数】额达4.《。8万元井具有解祥】。。第二:条,第(三)《至(七)《项规定情形》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!。。有期徒刑幅度内【确,。定量刑?起点数额在4.8】万元:以上未达《6万元的《每增加300—0元:增加一个月刑期确】定基准刑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3)?敲诈勒索《数额达?40万元的在—十年至十一年有【期徒刑幅度内确【定量刑起点》数额每?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!。月刑期确定》。基准刑 】。     敲诈勒】索数额达32万元并!具有解释第二—条第:(三)至(七)项】规,定情形之一的在【十年至十《一年有期徒刑—幅度:内确定量刑起—点数额在3》2万元以上未达4】0万元的每》增加1万《元增加一个月刑【期确定基准刑 】。。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4)—。敲诈勒索致人受【伤每增加轻微伤一】人,增加二个月》刑期确定基准刑【;每增加轻伤一【人,增加三个月》至六:。个,月刑期确定基—准刑 《。     2!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可以增加基准刑的】2,0%以下但已根据】相关情节确定量刑】起,。点和:基准刑的除外;同时!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!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!的,10:0% 《。   — , ,    (1)以】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!私勒索他《人财物的; 【 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2)《以危险方法制造【事端进?行敲诈勒《索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3)敲诈勒索!数额达到较大以【上以犯罪数额确定】。量刑:。。起点并具有多次【敲诈勒索情形的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,(4)曾因敲—诈勒索受过刑事【处罚的; —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: (5?)一年内曾因敲诈勒!索受过行《政处罚的; —。 》  :  :。 ,   (《6)对未《成年人、残疾—人、老年人或者【丧失: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!的;  !   ?   ? (7)《以将要实施放火、】爆炸等危害公—共,安全犯罪《或者故意杀人、绑架!等,严重侵犯公民人身】权利犯罪相》威胁敲诈勒索的; ! :。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。。 (8)以黑—恶势力名义》敲诈勒?索的; —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9)利用或者冒!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!、军人新闻工作者】等特殊?身份敲诈勒》。索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10)造成—其他严重后果的;】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11《)为违法犯罪活【动而敲诈勒索或将】。敲诈勒索的财—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!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12)其他可以】从,重处罚的情形 !     【3.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可适—当减少基准》刑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1)敲诈勒—索近亲属的财物获】得谅解仍有必—要认:定,为犯罪的《可,。以减少基准》刑的1?0%-?50%; 【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2)—被害人?对敲诈勒索的发生】存在过错的》可以减少基准—刑的30%以下【;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3)因【生活所?迫、学习、治病【急需而?敲,诈勒索?的可:以减少?基准刑的20—%以下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。4)其他可以—从轻处罚的情形 !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十一—),。妨害公务《罪 ?。    【。 1、?构成妨害公务罪【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!个月有期徒刑幅度】内确定量刑起点 】 ?    》 2:.在量刑起点—的基础上《、根据妨害公务【造成的后果、—犯罪情节严重程【度等其他影响犯罪】构成:的,。犯,罪事实?。。增加:刑,罚量确定基》准刑 ?。。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1)每增加轻—微伤一?人增: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!期确定?基准刑;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2《)每增加轻伤一【人、:增加三个《月至六?个月刑期《确,定,基准刑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3)毁【损财物数额每增加二!千元增加一个月至】二个月?刑期:确定基准刑; 【   【。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4?)妨害公《务造成较大社会影】响或:严重后果的增加【六个月至一年—刑期确定基准刑; !。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5《)其他可以增加刑罚!量的情形 》    】 3.有下》列情形?之,一的可以增加—基准刑的20—%以下 【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1):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!; 【  : ,     》(2:)煽动?群众阻碍依法执【。行公务、履行职责的!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3】)采取持械、聚众围!攻等暴力、威—胁手段的; — 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4)妨害公务造!成恶劣社会》影响的; 【 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5)其他可以从】重处罚的情形— , ? :    4》.暴力袭击正在依】法执行职务的人【民警察的增加基【。准刑的10%-3】0%  !   5.公—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!。不规范的《。可以:减少基准刑》的20%以下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(:十二)聚众斗殴罪 !     !1.: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!节一般的在一年至】一年六个月有期【徒刑幅度内》确定量刑《起点在量刑》起点的基础上—根据聚众《斗殴:人数、次数、伤害】后,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!成的犯罪《事实增加《。刑罚:量,确定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1)每【增加轻微伤一人增】加,三个月至六》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《;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(2:)每增?加轻伤一《人,增加六?。个月至一年刑—。期确定基准刑; ! :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: (:3)每增加聚—众,斗殴一?。次增加六个月至【。九个月刑期确定【基准刑?; ? ?。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4)【聚众:斗殴:。双方参与人数达五人!的每增加三人增【加一个月《至二: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刑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5)—聚众斗殴《造成交通秩序混乱】。的增:加六个月至一年刑】期确定?基准刑; 》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6)其《他,可以增加《刑罚量的情形 】    【 2.具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!刑,幅,度,内确定量刑》起点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1)多次聚众—斗殴:的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2)】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!大社会影响恶劣的】; 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:3):在公众场所或者【。交通要道聚》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!严重混乱《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:4)持械聚众斗【。殴的 》。。     在量!刑起点?的基础上根据聚众】斗殴人?数、次数、伤害后】果等其他《影响犯罪构成的犯】罪事实增加刑罚量】确定:基准刑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1【。)每增加上述—一项情形或》同种情形一次—的增加六个月刑【期确定基准刑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2—)每增加《轻微伤一人增加【三个月至六个月【刑期确定《基,准刑; —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3)每增加—。轻伤一人增》加六个月至一—年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4)每增加聚众斗!殴一次?增加六个月》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!准刑;? ?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5)聚众斗殴!单,方人数超《。过十:人的每增加三—。人增:加一个月至》三个月刑《期确定基准》刑;: —    《 , ,  (6)聚众斗殴!严,重扰:乱社:。会秩序造成恐劣社会!影,响的增加《六个月至一年刑【期确定基准刑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:。(7:。)其:他可以?增加刑罚《量的情形 ! ,    《3.有下《。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!加基准?。刑,的20%以下;同时!具有两种以》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!过基准刑《的1:00% 《。 , ,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1)聚!。。众斗:殴一方?十人以上的首要分子!; 【。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(2)》。聚众: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!直,。接经济损失》数额较大、巨大【的首:要分:子和积极参加者【;  】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(:3,)斗殴一方没有互】。。殴故意有斗殴故意一!方的首要分子和积极!参加者;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4)组!织,未,成,年,人聚:众斗:殴的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5)聚众斗》殴带有黒社会—性质的;《。 ?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6)其他】。可以从重处罚的【情,形   !  4.因》。民同纠?纷引发的聚众—斗殴可以减少—基准:刑的20%》以,下 — ,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:十三)寻衅滋事罪】 《     —1,。.有下列《寻衅滋?事,。行为之一构成寻【衅滋事?犯罪的在一年至【。二年有期《徒刑幅度内》确定量刑起点—。   】 ,   ?。  (1)随—。意殴打他人情节【恶劣的;《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)追逐、拦【截、辱骂、恐吓他】人情节?恶劣的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3】)强拿硬要》。或者任意毁损、【占用公私财物情【节严重的; !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4)在公众【场所起哄《闹事造?。成公共场所秩序严】重混乱的纠》集他人三次实施前】款犯罪行为严重破坏!社会秩序《的在五年至六—年有期?徒,刑,幅,度内:确定量?刑起点 】     2—.根据寻《衅滋事次《数、伤害《后果、强《拿硬:要他人?财物或任意损毁、占!用公私财物数额【等其:他影响犯罪构成的】犯罪事实增》加刑罚量确定基准】刑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1)每!增加轻微伤》一人增?加,二个月至三个月【刑期确定基准刑【; 》。 ,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2:)每:。增,加轻伤一人增加三】个月至九个月—刑期:确定基准刑;— 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3)每增加引】起精神?失常一?人增: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!。确,定基:准刑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4)每?增加引起《自杀:造成重伤、》死亡一人增加一年】至,二年刑期确定—。基,准刑; 《 :  《 ,。   ?   (5)随意】殴打他人追逐、拦】截、辱骂、恐—吓他人强拿硬—要或任意毁损、占】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!的,每增加?。一次: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!刑期确定基准刑;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6)强《拿硬要他人财物【或者:任意毁损、》占用公私财物—价値每增加200】0元增加一个—月刑期确定基准刑】; ?    【 ,。    (7)每】增加寻衅滋事犯罪一!。次增加六个》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!基准:刑;: —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8)其?他可以增加》刑罚量的情形— :。 :  ?   3.有下列】情形:之一的可以增加基】准刑的?20%以下 —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1!)寻衅滋《事,带有黑社会性质【。的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2《)纠集未成年人寻】衅,滋,事的:;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3)其他—可,以从重处罚的—情形: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十四)!。掩饰、隐瞒犯—罪所得、犯》罪所得收益》。罪  】   1.有下列行!为之:一构成掩饰》、隐瞒?犯罪所得《、犯罪所得》。收益罪的在三个【。月拘役至六个月有】。期徒刑幅度内—确定量刑起点 【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1【)掩饰、《。隐瞒犯罪所得及【其产生的收益数【额达到6000元的!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2)一年—内曾因掩《饰、隐瞒犯》罪,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!行为受?过行政处罚》又,实施掩饰《、隐瞒犯罪》。所得及其产》生的收益行》为的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3)掩饰、】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!力设备?、交通设施、广播电!视设施、公用—电信:设施、军事》设施或者救》灾、抢险《。、优:抚、扶贫、移—民、救济款》物的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(4)掩饰、【隐瞒行为《致使上游犯》罪无法及时查处并】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!法挽回的 !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《 (5)《实施其他掩饰、【隐瞒犯罪所得—及,其产生的收益—行为妨?害,司法机关对上游【犯罪:进行追究的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6)明—知,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!息系统数《据,犯罪所获取的数据】。、,非法控制计算机【信息系统犯罪—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!系统控?制权而予以转—移、收购《、代为?销,。售或者以其他方法】掩饰、隐瞒违法所得!数额达到5000元!的 》 :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(7)》明知是非法狩猎的】野生动物《而收购数量达到【50只的 —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8)明知是盗窃】、抢劫、诈骗、抢夺!的机动?车而实施下列—掩饰、隐《。瞒行为之一的买【。卖、介绍买卖、典】当、:拍卖、?抵押或者用其抵【债;拆解、》拼装或?。者组装;修改—发动机?号、:车,辆识别代号;更改车!身颜:色或者车辆外形;提!供或者?出售机动《车来历凭证》、整车合格证、号】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!其他:证明和凭《证;提?供或者出《售伪造、变造—的机动车来历凭【证、整车合格—证、号牌以》及有关机动车—的,其他证明和凭证【 —。。    在确定量】刑,起点:的基础上根据犯罪】数额等其他影响犯】罪构成的犯罪—事实:增加刑罚量确定基】准刑;已根据相【关情节确《定量刑起《点的除外 !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1)犯罪数—额每增加3000元!。增加一个月刑—期,确定基准刑》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2】)掩饰、隐瞒—。的犯罪所得系电力】设备、交通设施、】广播电?视设施、公》用电信设施、—军事设施或》。者救灾、抢险、优】抚、扶?贫、移民、救济款】。物的犯罪数》额每增加150【0,元增加一个月刑【期确定?基准刑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3)每增加!前款第(4)、【(5)项情形之【一的增加一》个月至三个月—刑期确定基准刑; ! :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4)明!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!信息系统数》据犯罪?所获取的数据—、非法?控,制计算机信息系统】犯罪所获取的计【算机信息《系统控制《权,而予以掩饰、隐瞒】违法所得数额每增】加1500元增加】一个:月刑期确定基—。准刑; 》 ?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?5,)收购非法狩猎的】野生动物超过—50只的每增加3】0只增加一个月刑期!确定基?准刑;? :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6)掩!饰、隐瞒盗窃—、,抢劫:。、诈:骗、抢夺的机—动车数?量每增加一辆或价值!总额每增《加1:0万元增加三个月】至六个月刑》。期,确定基准刑;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7)其他可》以增加?刑罚量的情形 】 ?     》2.掩饰、》隐瞒犯罪《所得及其《。产生的收益》具,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《在三:。年至四年有期徒刑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 :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1)!掩饰、隐瞒犯—罪所得及其产生的】收益价值总额达到1!0万元的; !  ?。 ,  :   ? (2)掩》饰、隐瞒犯罪所【得,及其产生的收益【十次或者《三次且价值总—。额达到5《万元的; —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3)掩饰、隐—瞒,的,犯罪:所得系电《。。力设备交通设施【、广播电视设施【、公:用电信设施、军事设!。施或者救灾》、抢:险、优抚、扶—贫、移民《、救济款物价值总额!达到5万元的; ! 《    《 , ,  (4《)掩饰、隐瞒行为】。致使上游犯罪无【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!私财物重大》。损失无?法挽:回,或,其他:。严重后果的;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5)实施其他掩饰!、隐瞒犯罪所得及其!。产生的收益》行为严重妨》害司法?机关对上游犯罪【。予以:追究:的;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6)》明知是非法获—取计算机信息—系,统数据犯罪所—获取的数《据、非法控制计【算机信?息,系统犯罪所获取【。的计算机信》息系统控制权而【予以转移《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!者以其他方式掩【饰、隐瞒违法所得数!额达到?5,。万元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7)《掩饰、?隐瞒盗窃、抢—劫、诈骗、》抢,。夺的机动车五辆或者!价值总额《达到50万元—的 》   《  在确定量刑【起点的基础》上根据犯罪》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!构成的犯罪》事实增加刑》罚量确定基准刑;已!根据相关《情节确定量》刑起:点的除外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1【),犯罪数?额每增加3万元增加!一,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!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2】)掩饰?、隐瞒犯罪所—得,及其产生的收益【十次以上且价值总额!不满10万元或者三!次以上且价》值总:额达:到5:万元不满《10万元的每增加一!次增:加一个月刑期—确定基准《刑;: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:3)掩饰、隐—瞒的犯罪所得系【电力设备、》交通设施、广播电视!设施、公用电信设】施、军?事设施或者救灾【。、抢险、优抚、【扶贫、移《民、救济款物—的每增加1》.5万元增加—一个月?刑期确定基准刑;】 《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4—)每增加《前,款第:(4)、(5)项情!形之一的《增加四个《月至六个《月刑期确定》基准刑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:(5)明《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!信息系统数》据犯罪所获取的【数据、非法控制计算!机信息系统》犯罪所茯取的计算】机,信息系统控》制权而予以掩饰【、隐:瞒违法所《得数额每增加1.】5万元增加一个月】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 —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6)】掩饰、隐瞒盗窃、】抢,劫、诈骗、抢夺的机!动车数量每增—加,一辆或?价值总额每增加1】。0万元增《加三个?月至六个月刑期确】定基准刑; 】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7,)其他可以》。增加刑罚量的—情形  !   3.有下到】情形:之一的可《。以增加基准刑—的20%以下但已根!据相关情节确定【量,刑起点和基准—。刑的除外;同时具】有两:种以上情《形的累计不得超过】基,。准刑的10》0%:? 《  ?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1《)多次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得、犯【罪所得收益或以掩饰!、隐瞒犯罪所得、】犯罪所得收益为【业的;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2】)一年内曾》因掩饰、隐瞒—犯罪所得、犯—罪所得收益行为受过!行政处罚的;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3)曾因掩饰、隐!瞒,犯罪所得、犯—罪所得收益罪—受过刑事《处罚的?;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4)《明知上游犯》罪,行为较重的;— : 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(5)【犯罪对象《涉及国家安全、公】共安全或重大公【众利益?的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6)其他》。可,以从:重处罚的情》形. 【     4.掩饰!、隐瞒犯罪》所得及其《产生的收益行—为符合?最高:人民法院〈关于【审理掩饰《。。、隐:瞒,犯罪所得、》犯罪所得《收益:刑事案?。件适用法律若—干问题的解释〉第一!条的规?定认罪、悔罪并退】赃、退赔且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!节轻微免《予刑:事,处罚;确有必—。要判处刑《罚的:可以:。减少基准刑的—20%-5》0%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1)具有法定从宽!处罚情节的; 】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2)为《近亲属掩饰、隐【瞒犯罪所得》及其:产生:的收益且系》初犯、偶犯的;【 ,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3):有,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!; 《     【行为人为自》用,而,。。掩饰、?隐瞒犯罪所得—财物价值刚达到6】000元标准认罪、!悔,罪并退赃、退赔的】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!;确有?必要追究刑事—。责任的可以减少【基准刑的2》0-60% 】   》。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。(十五)走》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!造毒品罪 】   《  1.走私—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!毒品犯罪在下列相】应的刑罚幅度内【。确定:量,刑起点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1)具有《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!第二款规定的五种】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!为有期徒刑》十,五年依?法应当判处无—期徒刑?以上刑罚的》除外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2)走私、贩卖【、运输?、制造?鸦片二?百克、海洛因—或,者甲基苯丙胺十克】。或者其它毒》品,达到数量《较,大起:点的在七年至八年有!期徒:刑,幅度内确定量刑起】点, 》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3!),走私、?贩卖、运输、—制造:毒,品具有最高人民法】院,く关于审理毒—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!若干问题的》解释〉?(以下简称》解释)第四条规定】的下:到情形之《一的应?当认定为刑法第【三百四十七》。条第四款规定的“情!节严重”在三—年至四年有期徒刑】幅度内?确定量刑《起点 —     —①向多人贩》卖毒品或者多次走】私、:贩卖、运输、制【造毒:品的  !   ②在戒—毒场所、监管场所】贩卖毒品的》。; 【。    《③向:在校学生贩卖毒【品的;? —    ④组—织,、利用残疾人—、严重?疾病患者、怀孕【或者正在哺乳自【己婴儿的妇女走【私,、贩卖、运》输制造毒《品的:; : ?     ⑤国家!工作:人員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《、制:造毒品?的; 《 , :   ?  ⑥其他情节严】重的情形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4)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、制—造,鸦片四十克以下、】海洛:因或者?甲基:苯丙胺二克以下【或者其?他相当数量毒品的在!三个月?拘役至九个月有【。期徒刑幅《度内确定量刑—起点 【     》2.在?量刑起点地》基础:。上根据毒品》犯罪次数《、人次、毒品数量等!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!犯罪事实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!刑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1)海洛因、】甲基笨丙《胺,十克以?上,不满五十《克的每?增加五克增加—。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!;,二克:以上不満十克的、】每增加一克增—加,四个月刑《期确:定基准刑情节严重的!每增加一《克增加五个》月刑期确定基准刑】每增加一《人、一?次或者?一种情?节,严重:情,形的增加六个月刑】期确定基准刑 】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2)《鸦片二百克》以,上不满一千克的每】增加一百克增—加一年刑期确定【基准刑?;四:十克以?上不满二百克的每增!加二十?克增加四个月—。刑期确定基准刑;】情节严重的每—增加二十克增加五】个月刑期确定基【准刑每增《加,一人、一次或者一种!。情节严重情形的增】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!准刑 ? ,     】。。 ,  : (3)其他可【以增:加刑罚量的》情形 《     】3.走?私、贩卖《、运输?、制造其他毒品的】按比例折《算为海洛因的—数,量,后根据前述规定确】定,量刑起点和基—准刑:涉及两种《以上毒品《的可将不《同种类?的毒品分《别折算为海洛—因的数量《以折算后累加—的毒品总量作—为量刑的依据—   】  4.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、增加】基准刑的10-【30%?。但,已认:。。定为“情节严—。重”的?除外;?同时具有《两种以上情》形的累计不得—超过:基准刑的100%】 —。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1》)具有解释》第四条规定》情形之一的; 【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(2)—。组织、利用、教唆】未成:年人走私、贩—卖、运输、制—造毒品的; —。   【  : ,。   (3)—向,未成年人出售—毒品的; — 《 , ,      (4)!毒品再犯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5)其他可【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!  —   5.有下【列情:形之:一,的可以减少基准刑】的30?%以下?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。 (1)受雇运输】毒品的;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2—)有证据证明毒品】含量明显偏》低的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3)存》在数量引《。诱情形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4)《其他可以从轻—处罚的情形 】  《   五、附—则  】。  : 1.本细则适用于!上列十五种判处有期!徒刑、?拘役的刑事案件【其他判处有期—徒刑、拘《役的案件可以参【照量刑的指导原【则、基本方法—和常见量刑情—节的适用规》范量刑 【    》 2.本《细则所称《以,上、以?。下,。均包括?本数: —    《3.新?颁布的法律、司法解!释与本?细则不一致的—适用新颁《布的法律、》司法解释 【 ,     4.】本细则自发》布之日起施行原【江苏省高级人民【法院〈关《于常见犯罪的量【刑指:导意见〉实》施细则同时废止 !     】附表(江苏省最【新量刑?指导:意,见一览表)》    ! ,江苏省最新量刑【。指导意见一览—表 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2017年8【月):    ! 罪名 《   情形 —。。  : ,基准刑 !    《交通肇事罪    !。具有<关于审理【交通肇事刑事案【件具体应用法律【若干问题的解—释>的下列情形【之一依法应当—。在三年以下》确定量刑起》点  ?  :死亡:一人或重《伤三人 《   全部》责任1年6个月【--2年《;,    《主要责任1年1【年6个月 【     重伤!四人  《  全部责》任2:年至2年六个—月;主要《责任1年6个月至2!年 —     》死亡三人《    同等责【任,1年6个月》--:2年死亡《人数每增加1人增加!3个月 《     !。。造成公?共、:他人财产直接损失】主要或全部责—任无:能力:赔偿数额在3—0万元  》  1年以》下无能力赔偿每【增加1万元增加一】。个,月 ?    【 重:伤,一人并?具,有,。解释第2条第2款】第1至6项规定情形!之一的    1、!酒后、吸《。毒后驾驶车辆2、】无驾:。驶资格; 3、【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!或,安全机?件失灵 4、明【知是无?牌证或者已报废【的机动车辆》 5、严重超载 】。   ?6、为逃避法律追】究逃离?事,故现场的    】全部责任1》年至1年6个月【;    主要责任!1年:以下、拘《役 :    】 ,具有上述第1至【5种情形之一   ! 1、酒后、吸毒后!驾驶机动《车辆 ?2、无驾驶资格驾驶!机动:车,辆的; 《3、明知《是安全装置》不全或者安全机【件失灵的机动车【辆而驾驶的;— 4、明知是—无牌证?或已报废车辆而驾驶!。 5、严重超—载驾驶?的;:    重伤人数】每增加?一人增加3-6【个月 【。   ?  具有解释—。规定的下列》情形之一依法应【当在3-7年内确】定量刑起点    !死亡1人或重伤3】人全部或《主要责任《又逃逸的;死亡3】人同等责任又逃逸】的或造成《公共财产或他—人财产直接》损失主要或全部责】任无能力赔偿30万!元又逃逸《的;或造成重伤一】人全部?或,主要责任并有解释第!2,条第2款第1—至5:项又逃?逸的   》 3年6《个月--4年6个】月   !  死亡二》人,    全部—责任:4年5年;》    主》要,责任3年4年  】  死亡每增—加1人增加6个【月  】   重伤五人  !  :全,部责任3年》。6个月至4年—。;主要责任3年【至3年6《个月 】    死亡六人 !   同等责任4年!5年  《  死亡每增加1人!增加3?个月 》  《  : 造成?公共:、他人财产》直接损失负全部或主!要责任无《能力赔偿数额在6】0万元   — ,3,。年4年无能力赔偿数!额每增加2万元【。的增加1个月 【 ,  》  : 具有上述第(【1)至(5)种情形!之,一,    重伤每【增一人增加》3-6个月 — 《。     具—有上:述第:(2)?至(:。5)种情形之—一又具有逃》逸情:节的  《  :增加1年 !     犯交通】肇事罪?因逃逸致一人死亡】的    8年9年!每增加1人》。死亡增加2-4【年;每增加1人【重伤增加6个月至】1,年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1)酒后、吸食【毒品后驾驶机—动车辆的或者—在道路?。上驾驶机动车—追逐竞驶情节恶【劣的;    (】2)无驾驶》资格驾?驶,机动车?辆的;    (3!)明知是安全装【置不全或安全机件】失灵的车辆而驾驶的!。;    》(4)明《知是无牌证或—者已:报废: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!;    》(5:)严:重超:载驾驶的《(6)造成恶劣社】会影响的;(—7):其他   》 可增加基》准刑的?10%以下;—同时具有两》种以上?情形的?累计不得《超过基准刑的—50%但已根—据相关情《节确定?量刑起点《和,基准刑的《除外  !   肇事后保【护,现场、抢救伤者 】   可减少基【准刑2?0%以下   【 ,同时向公安报—告构成自《首的减少基准刑【。。30%以下 】  《  : 肇事逃逸后自动投!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!。认定为自首的—应依法以较重法定】刑为基准 》 ,  :视情决定减》少基准刑的1—。0%以下 【     对于!被告人积极赔偿【被害人经济损失的】应当综合《考虑被告《人交通肇事犯罪情】节、:伤亡人数《、违:。章的原因及严重程度!、赔偿数额以及被害!人谅解程度等情【况确定?从宽幅度 — ,     【有列情?形一:般不适用缓刑—(1:)事后逃《逸未主动投》案的;(《2)不积《极主动赔《偿或未尽力》赔偿被?害方经济损》失的;(3)醉酒驾!车(:。即血:液酒精浓度超过80!m,g/100ml)】致使发生重大—交通事?故的;(4》)多:次违反道路》交通安全法规被行政!拘留的;(5)曾因!交通肇事犯罪被刑】事处罚(6)其他 ! ,     故!意伤害罪 》   一人轻伤二级!    1年以下、!拘役 《 :  ?   ?一人轻伤一》级    》12:年 ?。     一!人重伤?二级    3--!4年  !   ?一人重伤一级  】  4--5年 】  —   特别残忍手】段致:一人重伤造成六【级严重残疾》的   《 11年13年【。(,依法应?判处无期《徒刑除外) — 》  :  在量刑》。起点基础《上根据伤害》后果、伤《。残等级、手段—的残忍程度等其他犯!罪事实?增加刑罚量确—定基准刑有下—列情:形之:一的在以其中—最重伤情确定量刑起!点的基础上》增加相应刑期确定基!准刑    —。增,加轻微伤《。1人: ,   增《。加1-2《个月 ? : , ,     》增加轻伤二级1人】    增加3【-6个月《 : 《   ? 增加轻伤一级1人!    增加6-】9,个月 【    《 增加重伤》二,级1人?  : , ,增加1-2》年 ?     】增加重伤一级—1人  《  增加2-3【年 》     被【害人六?至,三级残疾《    每》增加一?级残疾增加六—个月:至一年 》。 ?     》被,害人残疾超过—三,级    每—增加一级残疾—增,加1-2年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1》)持枪支、管制【刀具或者其他凶器伤!。害他人    【(2)?因,实施其他违法—活动而故意伤害他】人  ?  (3)伤害他】人要害部《位(4)事先有预谋!    (5)雇佣!他人实施伤》害,行,为(6)报》复伤:害他人    【。(7:。。)造成两处以上重伤!或轻伤的(8—)其他可以从重的 !   可增》加基准刑《的20%以下;【 ,   基《准刑在1《。0年以上的可增加基!。准刑的?。10%以下;—  :  :。同时具有《两种:以,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!过基准刑的》10:0,。%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1)因婚姻—家庭、?邻里纠纷等民—间矛盾激化引发  ! , ,(2)?因被害人有过—错或:。对,矛盾激化《负有责任    (!3)犯罪后积极抢】救被害人的(4)其!他可以从《轻的    可【减,少基准刑的20%】。以下;  》。  基准刑在10】年以上的可减少基】准刑的10%以下】    !。 存在下列情形【之一的?一般不?适用:缓刑    (1)!不积极主动》赔偿或?未尽力?赔偿被害方经—济损失 《   (《2)持有杀伤性凶器!伤害他人《致人重伤(3)致二!人以上重伤》或多人轻伤(4【)其他?。  【。   强奸罪—  :  妇女1人—  :  3?--:6年  !   幼女1—人    4—--7年《  【。 ,。  情节恶》劣、:强奸妇女3人以上】或轮奸妇女   】 1:0--12年 】   —  幼女3》人以上?。、情:节,恶劣  《。  12--13年!依法:判处无期除》外  】 ,  公共场所强奸妇!女或造成《重伤、精《神失常、自杀等【。    11--1!3年依法判处—无期除外 —    【 妇女、幼女每【增加:1人    —增加2-《3年 【    《 每增?加轻微?伤1人    增】加6个月以》下  】   每增加轻伤】1人  《 , 增加1-2年 !  》。 ,  每增加以下情】节之一(刑法23】6条)   — 1、?强奸妇女、幼女情节!恶劣 2、强奸妇女!、幼女多人   】 ,3、在公共场—所,当众强奸《妇女4、二人以上】轮奸的;    】5、被害人》重伤:死亡或其他严重后】果(造成未成年被】害,人轻伤、《怀孕、感染性病等】后果的?)    增加2-!3年 【     》造成被?。。害人:六级至三级》残疾:每增加一《级残:。疾    增加【1-2年 】     造成】。被害人?残疾:程度超过三级—的每增加一》级残疾   — 增加2-3年 】 ,     造!。成未成年被害—人轻:伤、怀孕、感—染性病等每》增1人?    增加23】。年,  【   1、强奸怀孕!。。。的妇女或已满14周!岁不满18岁的少女!    2、—强奸残疾妇》女、无?性防卫能力的—妇,女及老年妇女 【。   3、利—用教养、《监护、职务、亲属】关系强奸《    4、对同】一妇女多次实施【强奸:犯罪    5【。、携带凶器》或者采取非法—拘禁、?捆绑、?侮辱、虐待等方【式作案 6》。、其他    增加!基准刑的20—%以:下;    同时具!。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!计不得超过基准【。刑的1?00%?  【   1、对未成年!。人负有特殊》职责的人员》、与未成年人有【共同家?庭生活关系》的人员、国家—工作:人员或者冒充国【家工作人员实施强】。奸犯:罪    2、进】入未成年人住所、学!生集体宿舍实施强】奸犯罪 《   ?3、采取暴力、【胁迫、麻醉》等强:。制手段实施》奸淫幼?。女犯罪    4、!对不满十二周岁的】。儿童、农村留守【儿童、严重残—疾或者精神智力【发,育迟滞的《。未成年?人实施强奸犯罪【    5》。、对同一未成年被害!人多次实施强奸犯罪!的;    6【、,有强奸?犯罪前?科,的;7、其》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!。。。形 :   强奸未—成年被害人》并有下列情节之一】的可增加基》准刑的30%以下】;    》同,时具有两《种以上情形的累【计不得超过》基准刑的1》00% 】     》对强奸未成年人的成!年被告人判处—刑罚时一般不—适用:缓刑 》 :   ?  非法《拘禁 ?   非法拘禁【一人犯罪情节一般】未,造成伤害后果的【 ,  : 1年以《下、拘役 !     一人【。重伤二级   【 3年4《年, 》     一—人重伤一级》    《4,年5年 《  —  : 致一人《死,亡 :   11--【12年 《 《     在量刑起!点的基础上根据【非法拘禁《人数、拘禁时间【、致人伤亡后果【等其他影响犯罪构】成的:犯罪事实增加刑罚】。量确定?基,准刑 ?   被害人每增】加1人    增加!3个月 【     每【增加24小》时, ,   增加1-【。-2个月 !     每—增,加,轻微伤1人   】 增加1--3个】月, ?    — 每增加轻伤1人】    增加3--!9个月 【     每增】加重伤1人》  :  :增加:9个月--1年6个!月 》     每增】加死亡1人  【  增加1年—6,个月:--2年 】    》 被害人六级—至三级残《疾每增加一级—残疾    —增,加6个月--—1年刑期确定—基准刑 《     !。造成被?害人残疾程度—超过三级的每增加】。。一级残疾 》   ?增加1--》2年: 》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1)具《有殴:打,、侮辱、虐》待情节的增加基准刑!的1:0%-?20%; 》   (2)国家】工作:人员:利,用职权非法拘禁【他人的增加基—准刑的10%-20!%;    —(3)?多,次非法?拘禁他人的》增,加基准刑的20%以!下;    —(,4)冒充军》警人员、司法人员】非法:扣押:、拘禁他人》的增加基准刑的20!%以:下;   》 ,(5)为索取高利】贷、:赌债等?。。法律不予保护的【债,务而非法拘禁—他人的增加》基准刑的2》0%以?下;   》 (6)持枪支、】管制: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!法拘禁他《人的增加基准刑的】20%以下;   ! (7)《因传销非法拘—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!的20%《以下;  》  (8)其—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!形    可以从重!。。处,罚;同时具有两种以!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!。过基准刑的10【。0%  !   ?为索取合法》债务争取合法—权益:而非法扣《押、:拘禁他人    】可减少基准刑—的30%《以下 ? 》    抢劫罪【    构》成抢劫?    4--【6年 【。     1、入】户抢劫    2】、,在公共交《通工具上抢劫 【   3、抢劫【。。银行或者其他—金,融机构 《   4、》多次抢劫或抢—劫数:额巨大    5】、抢劫致人重伤【、死亡?    6》、冒充军警人员抢】劫 :   7、持—枪抢劫    8、!抢劫军用《。物资或者抢险、【救,灾、救?济物资 《 ,  111》3年依法应当判【处无期?徒刑:以上除外 】 :    在量刑起】点的基础上根据抢】劫情节严《重程度、抢劫—次数、数额、致人】伤害后果等》其,他影响犯罪构成的】犯,罪事实增《。加刑罚量确定基【。准刑    每【。增,加轻微伤一人 【   增加3--6!个月 《 ?     每增加】轻伤一人《 ,   增加6—--12个》月 《    — 每增加重伤一人】。   ?。 增:加1--3年 【。     !构成残疾的每增加一!级    增加3】个月 】。    每增加【一次抢劫犯》罪,行为 ?   增加2—--3年 — ?  :   犯罪数—额,每增加?1000元    !增加1个《月 【    量》刑起点在《十年以上《有期徒刑的犯罪【数额每增加400】。0元 ?   增加1个月】 :    【 每增以下情节【之一(?刑法第263条)】。    1、入户抢!劫    2、【。在公: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!   3、抢劫银行!或者其他金融机【构    4、【多次抢劫或抢—。劫数额巨《大    5、抢劫!致人:重,。伤、死亡  —  6、冒充—军警人?员抢劫   — 7、持《枪,抢劫    —8、抢劫军》用物:。资或抢险救灾、【救济物资  —  增加2年 】 :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1?)使用管制刀具等】危险:性工具?抢劫;    (2!),。。抢劫后为便》。于逃脱而使他人【身体受到强制的【;  ?  :(3)预谋抢劫、】流窜作案或者结伙】抢劫:的;    (4】)为实施其》。他违法?活动而抢劫的—;  ?  (5)在公共场!所当众?抢,劫的;    (】6):其,他可以?从重的    增】加基准刑的》20:%以下;《基,准,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!上的可增加基准刑】。的10%以》下;同时具》有两种?以,上情形的《累计不?得超过基准刑的10!0%: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1)抢劫家!庭成员?。或者近亲属财—物的:; :   (2)—转化型抢劫》仅以暴?力或语言相威胁的;!    (3)因】生活:所迫、学习、治病】急需而实施抢劫的;!  : , (:4)其他《可以从轻处罚的 】。   减少基准【刑的20%以下;】基准刑在《十年有期徒刑以【。上的可减少》。基准刑的1》0%以下 】    》 盗窃罪《    入户盗窃】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!窃、扒窃数额未达较!大起:点量刑起点为3个月!拘役9个月有期徒】刑    每增加】。一次:作案或一种》情形增加2》个月刑期确定—基准刑 】  :   ?盗窃数额达2—000?元    3个月拘!役9个?月,有期徒刑《每增加1《500增1个月 】 》。    盗窃数额达!10:00元不满2—000元具有下【列,情,形(解释第二条【第1至8项规定【情形)  》  1.曾因盗窃受!过刑事?处罚2.一年内曾因!盗窃受过行政处【罚;:3.:组织、?控制未成《年人盗窃4.—自然灾害、》事,故灾:害、社会安》全事件等期》间在事件发生—地盗窃;5.盗窃】残疾人、孤寡—老人、丧失劳—动能力人的》财物;6《.在医院盗窃病人或!其亲友财《。物7.盗《窃,。救灾、抢险、—防汛:、优:。抚、扶贫《、移民、救济款物】;8.因盗窃造成】严重后?果  ?。  量刑起点为【3个月拘役9—个月有期徒刑—。  【。   盗窃数额【达5万?元的 ?   3年4年【 《     —数额每增加5000!元    增加1个!月确定基准》刑 》 ,   ?  盗窃数》额达2.《5万元?有下列情《形    》1组:织、控制未成—。年,人盗窃 2自—然,灾害、?事故灾害《、,社会:安全事件等事—。。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!盗窃 3《盗窃残疾人、—孤寡老人、丧失劳动!能力人的财物的【 4在医院盗—。窃病人或《者其亲友财》物 5盗窃救灾抢险!、防:汛、:优抚、扶贫》、移民、救济款物 !6因盗窃造成—严重后果《的    7入【户盗窃    8】携带凶器盗窃—   ?。 3年?4年 ?  —   数额在2.】5,万元:。以上未?达5:万元的每《增加:5000元    !增加1个《月 》     盗【窃数额达40万【元的    —1011年.每【增3万增加1—个月依法《应,当判处无期徒—刑除外 【     盗【窃数额达20万元并!有,解释:第二条第(三—)至(八)项规定情!形之一?或者入户《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!的    10【。年11年数》额,在20万元以上未达!。40万元的》每增加2《万元增加1个月确定!。基准刑?依法应当《。判处无?。期徒刑?的除外 !    盗窃国【有,。。馆藏一般文物的 】   量刑起点为3!个月拘役9个月【有期徒刑 —     】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!。物二件的    增!加九个?月至一年《   】。  盗?窃,国有馆藏《。一般文物三》件或者三级文物【一件的  》 , 量:刑起点为《。3年4?年;:  【   盗窃》。国有馆藏一般文物】超过三件的每增【加,一件:   ? 增加9个月至1年!确定基准刑 】。     盗】窃国家三《。级,文物二件的》    《增加1年至1—年6个月 —  》   盗《窃国有馆藏三—级,文物三件或者—二级文?物一件?的    10年1!1年 》     盗窃!国有馆藏三级文物】超过三件《的每增加一件  】  增加《一年至一《年,六个月?    !。 盗窃国有馆—藏二:级文物超过一—件的每增加一件【   ? 增加?一年六?个,月,至二年 【   《  盗窃的》文物中包含一般【文物的每增加一【件   《 加3-4个月【依法应当判处无期】。徒刑的除《外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 (1)盗窃—数额达?到,较大以上《以盗:窃数额确《。定量刑起点并具有多!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】、携带凶器盗—窃或者扒《。窃等情?形    (2)组!织、控制未成—年人盗?窃    (3【)自:然,灾,害、:事,故灾害?、,社会安全事件—等突发事《件期间在事件—发生地盗窃 —。   (4)盗窃】残疾人、孤》寡老人或丧》失劳:。动能力人的财物  !  (?5):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!。亲友财物的  【 , (6)盗窃救【灾抢险防汛、—优抚、扶贫移民、救!济款物?    (7)【。因盗窃造成严重后】果,的;    (【8)采取破坏—性,手段盗?窃造:成公私财产损失的;!    (》。。9)为违法犯罪【活动或将盗窃财物】用于违法犯罪活【动; ?   (10)其他!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! ,   可增加基准】刑的20%以下;】同时: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!累计不?。得超过基准刑的1】0,0%但已《。根据相关《情节确定《量刑起点《和基准刑的除外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1)因生【活、治病急》需而:盗可:减少基准《刑,30%以下;   ! ,(2)在《案发前?自动:将,赃物: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!人的可减少基准【刑的50%以下;】将部分赃物放—回原处或归还被害】人的可按《比例减少刑期;  !  (3)盗窃【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!财物的一般可不【按犯罪处理;—对确有追究刑事【责任必要的可以根据!家属、近亲属的谅解!程,度减少基《。准刑的20》%,-50%;    !(4)其他》。可以从轻处罚的情】形    可—适当减少基准刑【 —    以数额【巨大或特别巨大的】。财物、珍贵》。文物为盗窃目标或】者具有其他情节【严重的情形但盗窃未!遂的应根《据相:应的犯罪数》额和情节确定量【刑起点和基准—刑综合?考虑犯罪未遂等量】刑情节后决》定宣告刑 】     盗【窃犯罪既有》既遂又有《未遂分别达》到,不同量刑幅度既遂】部分所对应的量【刑幅度?较重或者既、未【。遂所:对应的量刑幅度【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!定基准刑未遂部分】作,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!可,增加基准刑的—4,0%以下;未遂【部分对应《的量刑幅度较重【的以未遂部分确定】。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!酌情从重《处罚情节可增加基】准刑的50%以下】 :     诈!骗罪    60】。00元    三个!月,拘,役,9个月?有,期徒刑每增》。150?0,元增:加1个月 【   》 , 利用电信》网络技术《诈骗达?3000元   】 3个月拘》役9个月有期徒【刑数额每增加1【,000元增加一】个月 ?。  —   6《万元   》 3年4年数额【每增加6000元增!加1个月 】 ,     诈骗数】额达:4,.8万元并具有【<关于办理诈骗【刑事案件具体应【。用法律若干问—题的解释>第二条规!。定,情形之?一  ?  (一《),通过发送《短信、拨打电话【或者利用互联网、广!播电视、《报刊杂志《等发布虚《假信息对《。不特:定,多数人实施诈骗 】(,二)诈骗《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!优抚、扶贫、—移民、救济、医疗】。款物的;《 (三)以赈灾募捐!名义实施《诈骗的; 》(四)?诈骗残疾《人、老年人或丧【失劳动能力人—的财物? ,(五)造成》被害人自杀、—精神失常或者—其他严重《。后果   》 34年数》额在4.8万元以上!未达6万元的每【增加6000元【增加一个《月刑期?确定基准刑 【 《 ,   利用电信网络!技术诈骗达3—万元    3年4!年有期徒刑数—额每增加6》000元加一个【月 ? :。     利用】电信网?。络技术诈骗达—2,.4万?元并:具有关于办理电【信,网络:诈骗等刑事案件适】用法律若《干问题的意见—第二条第二项—10条规定  【  1. 造—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!自杀、死亡或者精神!失常等严重后果的;! ,   2. —。冒充: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!工作人?员实施诈《骗的;    【3. 组织、指【。挥电信网络诈骗【犯罪团伙《的;:   ? 4. 在境—外实施电信网—络诈骗的; —   5《. 曾因电信网络诈!骗犯罪受过刑事处】罚或者?二年内曾《因电信网络诈骗【受过:行政处罚《的;   》 6. 诈骗残【疾人、?。老年:。人、未成年人—、在校学生、丧【失劳动能《力,人的财物《或者诈骗重病患【者,。及其:亲属财物的;—    7.— 诈骗救《灾、抢险、防—汛、优?抚、扶贫、移民【、救济、医疗—。等款物的;    !8. 以赈灾、募捐!。等,。社,会公益、慈》善名义实施诈—骗的;    9】. 利用电话追呼】系统等技术手段【严重干扰《公安机关等》部,门工作的; —   10》。., 利用“钓鱼—网站”链接、“木】马”:程序:链接、网络渗透等】隐蔽技术手》段实施?诈骗的   — ,34年数额在—。。2.4万元以上未达!3万每增150【0增加1个月 !     【诈骗数?。额,达50万元的  】  10年1—1年;数额每—增加5万元增1个】月依法判《处无期徒刑》除外  !   ?一、诈骗数额—达40万元并具【有解释第二》条第一款第(一)至!(五)项规定情形】之一的(一)—通过:。发送短信、拨打电】话或者利用互联【网、广播电视、【报,刊杂志等发》布虚假信息对不【特定多?。数人实施诈骗 (】二)诈骗救灾—、抢险、防汛、优】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!。济、医疗《款物的; (三)】以赈灾募捐名义实】施诈骗的; —(四)诈《骗,残疾人、《。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!力人的财物; (】五)造成被害—人自杀、精神失常或!者,其他严重后果 【   二、实施电信!网络诈骗数额—达40万并具有【意,见第二条《第二项10条—规定    —量,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!011年数》额在40万元以上未!达50万元的—每,增加:1万元增加》1个月依法应当判处!无期徒刑的除外 】   【。   ?  : (1)多次诈骗】犯罪的;   【 (2?)诈骗?集团的首《要分子;   【。 (3)通过发送】短信、拨打电话或】。者,利用互?。联网、广《播电视?、,报刊杂志《等发布?虚假:信息对?不特定?多数人实施诈骗的】; :   (4)—诈骗救灾、抢险、】。防汛:、优抚、《扶贫、移民、救济、!。医疗款物的;   ! (5)以赈灾募捐!名义实施诈骗的【;   《。 (6)诈骗残疾人!、老年?人或者丧失劳动能】。力人的财物   】 (7)导致—被害:。人自杀、精》神失常或者其他【严重:。后果的;   【 (:8)挥霍诈骗的财】物致使诈《骗的财?物无法返还的;【    (9)为违!法犯罪活动而诈骗或!将诈骗财物用于违法!犯罪活动《    (1—0)其他可》从重的?    可》增加基准刑》的20%以下;同】时具有两种以上情】。形的:累计不得超》过基准刑的》100%《但已根据《相关情节确定量刑】起点和基准刑—的除外? 《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1)案【发前自动归还被【害人可减少基准刑】50%以下》。;   《 (:2,)诈骗家庭》成员或近亲属—可,减少基准刑20【%-50%》。;   《  3)因生—活所:迫、学习、治—病急:需,而诈骗的《减少:基准刑的《30%以下》;(4)其他可【以从轻处《罚的情?形    可适【当减少基准刑 !     以】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!的财:物为:诈骗目标的或者具】有,其他严重情节、【特别严重情节诈骗】。未遂的?应,根据:相应的犯罪数—额和:情节确定《。量刑起点和基准刑】。综合考?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!节,后决定?宣告刑 — ,     —诈骗犯罪既》有既遂又有》未遂分?别达到?不同量刑幅度既遂】部分所对应》的,量刑幅度较》重,或者既、未遂所【对应的量刑幅—度相同的以既遂部】分确定基准》刑未遂部分作—为酌情从重处罚情】节可增加基准刑【的40%以下;未】遂,部分对?应,的量刑幅度较重的】以未遂部分确定【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!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!增加基准《刑的50%以下 ! 《    抢夺罪  !  1500元【以上    起【点刑拘役《3个:月,至九个月徒刑—每增加?1千增加1个—月 《  《  : 二年内三次抢夺】。且数额未达15【00元 《   起点》刑拘役3个月至【九,个月:徒刑每?增加1次《增加:2个月? : ?     抢夺数额!达750元不满【1500元并有<】关于办理抢夺—刑事案?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!的解释>第二条规定!。之,一    (一【)曾因?抢劫、?抢夺或?者聚众哄抢受过【刑事处罚的; (二!)一年?内曾:因抢夺?或者哄抢《受过行政处罚的; !(三)一年》内,抢,夺三:次以上?的,; :(四)驾驶机—动,车、非机动》车抢夺的;》 (五)《组织:、控制未成年人抢夺!的,; (六)抢夺老】年人、未《成年人、孕妇、携带!。婴幼儿的《人、残?疾人、丧失劳动【能力人的财物的; !。。(七:)在医?院抢夺病《人或者?其亲友财物的; (!八,)抢夺救灾、抢险、!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!移民、?救济款物的; 【(九)自然灾害、】事故灾害、》社会安全事》件等:突,发事件期间在—事件:发生地抢夺的; (!十)导致他》人,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!严,重后果的《    量》。刑起点为拘役三个】月 ? :     抢夺数!额达4万元》的    起点3】年至:4,年,;,数额每增加35【00元增加一个【月 : , ?     》抢夺导致《他人重伤 、自杀或!者,数额达?2万: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!第(三)至(—十)项规定情形之】一的    (【。三)一年内抢夺三】次以上?的; (四)驾驶】机,动,车、非机动车抢夺的!; (五)组织、】控制:未,成年人抢夺的; 】(六)抢夺老—。年人、未成年人【、孕妇、携带婴幼儿!的人、残疾》人、丧失《劳动能?力,人的财?物的; (七)在医!。院抢夺病人或者【其亲:友财物的;》 (八)《抢夺:救灾:抢险:防汛、优抚、扶【贫移民救济款物的;! (九)自然—灾害、事《故,灾害、社会》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!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!夺的;?。。 (十)导致他人】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!严重后果的    !。起点3年至》4年数额在2万元以!上未达4《万,元的:每增加3500【 元增加一个月 】 》    抢》夺数额达《30万元的   】。。。 起:点刑10年至—11年;每增加2】万元增加一个月【 》     》抢,夺,导致:他人死亡或者数额达!15:。万元并具有解—释,第二条?。第(三)至》(十)项规定情形之!。一的    —起点刑10年—至11年数额—。。。在15万元》以上未达30万元的!每增加?1,.5万元增加一个月! :  》   抢夺致人受】伤每增加轻微伤一】。人   《 ,。增加二?个月 《     】每增加?轻伤一人  —  增加三》个月至六个月 ! :。     每增【加重:伤一人或者》自杀一人    】增加六个月至1年 !     !每增加死《亡一人 《   增加》1-2年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1)【曾因抢劫、抢夺或者!聚众哄抢受》过刑事处罚的; 】。   ?(2)一年内曾【因抢夺或者哄抢【受,过行政处罚的; 】。   (3)一年内!抢夺三次以上的;】    (》4)驾驶机动—车、非机动车—抢夺的;   【 (:。5)组织、》控,制未成年人抢夺的】;    》(6:。)抢夺老年人—。、未成?年人、孕妇》、携带婴《幼儿的人《、残疾人、》丧失劳动能力人的】财物的?;  ?  (?7)在医院抢夺病】。人或者?其亲友?财物的;    】(8:。)抢:夺救灾抢险防—汛、优?抚、扶贫移民—、救济?款物:的; ?   (9)—自,然灾害、事》。故灾害、社会安【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!间在事件《发生地?抢夺的;   【 (1?0):导致他?人,精神失常等严—重后果的《;    》(,11)为吸》毒、:赌博:等违法活动而抢【夺的;    【(12)其他可以】从重处罚的情—形    可增【加基准刑的20%以!下;同时具有两【种以上?情形的累计》不得超过基准刑【的100%但已根据!相关情节确定量【。刑起:点和基准刑的除外】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1)因生【活所迫、学习—、治病?急需而抢夺的; 】   (2》)案:发前自动归还被害人!。财物(3《。)其他可《以从轻的    】可,减少:基,准,。刑的30%以—下  】  : 职务侵占罪   ! 数额?6万元    起】点刑:拘,役3个月至1年【。徒刑增加《2万增加1》个月 ?     !数额100万元 】。   起点》刑5至?6年数额不满90】0万元增加15万】元增加?1,个月;数《额超过900的超】过部分增加》30万?元增加1个月 】 ?    《 有下列《情形之一 》   (一)侵【占用于预防、—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!等灾害的款》。物,。的; ?   (二)侵【占,救灾、抢险、防【汛、优抚、扶贫、】移民:、救济、医》疗款物; 》。。   (三)—严重影响生产经【营或者造成》其他严重损失或者】影响恶?劣的:;    (—四)多次《职务侵?占的;?   ?。 (五)在企业改制!、破产、重组过程】中进行职务侵—占的:;   《 (六)为违法【犯罪活动而实施或将!职务侵?占的财?物用于违法活动【的;    (七)!其他可以从》重处罚的情形   ! ,增加基准刑20【%;同时具有—两种以?上,情形的?。累计:不得超过基准刑【的100% 【    【 敲诈勒索罪   ! 二年内三次—敲诈勒索《且数额?未达4?0,00元   — 量刑起点是刑【拘役3个月至9【个月徒?刑增加一次增加2】个月:。 》     40【00元    【量刑起点是》刑拘役3个月—至9个月增加1【500元增加1个】月 【。    数额达2】0,00不满4》。0,00:元并具<关于办理敲!诈勒:索刑事案件适用【法,律,若干问题的解释>第!二条情?形之一的    】(一)?曾因敲诈勒》。索受:过,刑,事处罚的; (【二)一年内曾—因敲:诈勒索受《过行政处罚》的; (三)对【幼、残?、老或者丧失—劳动能力人》敲诈勒索的;—。 (四)以将要实】。施放火、爆炸等危】害公共安全犯罪或】者故:意杀人、绑架等严】重侵犯?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!威胁敲?诈勒索的;   】 (五)《以黑恶势力》名义敲诈勒索—。的,;, (六)利用或者冒!充国家机《关工作人员、军人、!新闻工作者等—特殊身份《敲诈勒索; —   (七》)造:成其:他严重后果的   !。 量刑起《点是刑拘《役3个月至9个月】徒刑:  【 , , 敲诈?勒索数额达6万元的!    起》。点,刑3年至4年;【每增加5000【元增:加1个月. 【 ?   ?。  敲诈勒索—数额达?4.8万《元并具有解》释第二条《第(:三)至(七》)项规定情形之一的!    (三—)对:未成年人《、残疾人、老—年人或者丧》失劳动?能力人敲诈勒索【的; (四)以将】要实施放火》、爆炸等危》害公共安全》犯罪或者故意杀【人、绑架《等严重侵犯》公民人身权利犯【罪相:威胁敲诈勒索—的;(五)以黑恶势!力名:义敲:诈勒索的; (六】),利用或者冒充国家】机关:工作人员、军人、新!闻,工作:者等特殊身份—敲诈勒索;(七)造!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】    《。量刑:起,点是3至《。4年徒刑《数额在4.8万元】以上未达《6万元的每增加3】000元增加一个月!刑期确定基准刑 】   【  :敲诈勒索数额达【到40万元的—    量刑—起,点是10至1—1,年;每增加2万元】增加1个月》    ! 敲:诈,勒索数额《达32?万,元并具有解释第【二条第(《。。三)至(七)项规】定情形之一的— ,   量刑》起点是1《0至:。11年数额在3【2万元以上未达【40万元的每增加】1万元增《加1个月《. ?。 《    敲诈—勒索致人受》伤每:增加轻微《伤,。一人    增加】。二个月 】。     每增加轻!。。伤一人   — 增加?3,-6个月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1)以非法】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!。。索,他,人财物的《。;    (2)以!危险方法《。。制造事端《进行敲诈勒索的; ! ,  (3)敲诈勒索!数额达到较大以【上以犯罪数》额确定量《刑起点并具有多次敲!诈勒索情形的;  !。。  (4)曾—因敲:诈勒索受《过刑事处罚》的,;    (5)一!。年内曾因《敲诈勒索受过—行政处罚《的;    (【6)对未成》。年人、残《疾人、老年》人或丧失《劳,。。动,能力人敲《。诈勒索的;   】 (7)以》。将要实施放火、爆炸!等,危害公共安全犯罪】或者故意杀人、【绑架等严重侵犯【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!威胁敲诈勒索的;】    (8)以】黑恶势力名义敲诈】勒索的;《    (9)【利用或者冒充—国家机关工》作人:。员、军人、新闻工】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!勒索的?;    》(10)造成其【他严重?。后果的; 》  : ,(1:1)为违法犯罪活动!而敲诈勒索或将敲】诈勒索的财物用于】违法犯罪活动—的;    —(12)《其他    可增加!基准刑的《20:%以下    同】时,具有两种以上情【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!准刑的1《00%但已根据相关!情节确定量刑起【点和:。基准刑的除外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1)敲诈勒【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!谅解仍?有必要认《定为犯罪的可—减少:基准刑的10%-】50%;  —  (2)被害人对!敲诈勒索发生—存在过错可减—少基准刑的》30%以《。下;(3)因生活所!迫、学习、治病急需!而,敲诈勒索的可减少】基准刑?的20%以下;【(,。4):其他    可【适当:减少基?准,刑  】   妨害公—务罪      】构成妨害《公务罪在《3个月拘《役至9个月有—期徒: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!点 《 :     在量刑起!点基:。础上根据妨害公务】造成的?后果:、情节严《重,程度等其他》犯罪事实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!刑    每增【。加,轻微伤一《。人   《 增加1-3个【月确定基准刑 【  — ,  :每,增加轻伤一人   ! 增加3-6个月确!定,基,准刑: ,   【  毁损财物数【。额每增加《二千元    增加!1-2个月确定基】。准刑 — :    妨害公【。务造:。成较大社会影响或】严重后果的 —   增加六个月】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!刑 【  :  其他可以增加刑!罚量的?情形: 》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1)严重扰乱—公,共,秩序的;    】(,2,)煽:。动群众阻碍依法【执行公务、履—行职责的;    !(3:),采取持?械、聚众《围攻等?暴,力、威胁手段的; !   (4)妨【害公务造《。成恶劣社《会影响的;》 ,。   ?(5)其他   】   ?可增加基准刑2【0%以下 》 :     公】务人员执行公—务行为不规范的可】减少:基准刑20%以下 ! 》    《聚众斗殴罪》    聚众斗殴一!。。次,犯罪情节一般的量刑!起点为有期徒刑1年!至1年6个月 【  —   在量刑起点基!础上根据聚》。。众斗殴人数》、次数、伤》害后果等《。其,他影响犯罪构—成事实增加刑罚量确!定基准刑    】每增加轻微伤一人】  :  增加3至6个月!确定基?准刑: 《 ,     》每增:。加轻伤一《人    增加6】个月至1年 【 《    每增加聚】众斗殴?。一次 ?   增加》6,-9:个月确定基准—刑  】   双方人数【达到5人   【 每增加《3人增加1-—2个月? ,   【。  聚?众斗殴造成》交通秩序混》乱的    —增加6个月至—1,年 —     其他可】以增加刑罚》量的情形 】 ,    《 1.多次聚斗; !。2,.人数?多,、规模大、社会【。。影响恶劣;   】。 3.在公共场所】或交通要道》造成:社会秩?序,混乱的;  —  4.持械聚众】斗殴的    【量刑起点为3至4】年徒刑幅《度内确定《量刑起点 ! ,   ? ,上述情形中在量【刑,起点:的基础?上根据人《。数、次?。数、:伤害后果等增加刑罚!量确定基准刑 【   每增》。加上述一项》情形或同种》情,形一次    【增加:六个:月刑期确定基准【刑   !  每增《加轻:。。。微伤一人   【 增加3-6个月确!定基准刑 【     每增!加轻伤一人    !增加6个月至1年】   】  :每增加聚《众斗殴一次》    增加6【-9个月确定—基准刑?    ! 聚众斗《殴单方人《。数超过1《0人 ? ,  每增加三人【增加:1-:3个:月 【    严重扰【乱社会秩序造成恶】劣社会影响》 ,   ?增加六个月至一年】 : :   《  :其他可以《增加刑?罚量的?情形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1)聚众斗殴—一方10人以上的】首,。要分子?。;    (2)】聚众:斗殴:致公私财《物损毁直《接经济损失数额【较大、巨大的—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!者;:    (》3)斗殴一方没【有互殴故《意,有,斗殴故意一方的首要!分子:和,积,极参加者;(—4)组织《未成年人《的;(5)带有黑社!会性质的;(6【。),其他    —可增加基准》刑的20《%以下;《    同时具有两!。种,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!超过基准刑的—100% !     4—、因:民间纠纷引发—的聚众斗殴可以减】。少基准刑的2—0%以?下,  【   寻衅滋—事罪    (1】),随意殴打他人情【节恶劣的;   】 (2?)追逐、拦截—、辱骂、恐吓他人情!节恶劣?的;    (3】)强拿硬要或—任意损毁、占用公】私财物情节》严重:;  ?  (4)在公【共场:所,起哄闹事造》成场所?秩序严重《混乱的  》  构成寻》衅滋事犯罪》的在:1年至?。2年有期《徒刑:幅度内确定》量刑起点 】 ,     纠集【他人3次以上实施前!款犯罪?严重破?坏社会秩序》    5至6【年徒刑幅度》。内确:。定量刑起点 【。。 ,。。 ? ,   根据次数、】伤害后果《、强拿硬要他人【财物或任意损毁、】占用:公,私财:物数额等犯》罪事实增加》刑罚量确定》基准刑?: :   每增加轻【微伤一人    】。增加2-3》。个月确定基》准刑; !。 ,   每增》加轻伤一人》    《。增加3?-9个月确定基【准刑 》   》 , 每:。增,。加引起精神失常【一人 ?   ?增加6个月至1年确!定基准刑 【 :。。  :。   每引起—。自杀造?成重伤、死亡1人 !   增加一年至二!年确定基准》。刑 》。 :。  :  随意殴打他人】追逐、?拦截、辱骂、恐吓】他人强拿硬要或任】意毁损?、占用公私财—。物三次以《上的:   ?。 每增加一次—。增加1-3个—月,确,定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 —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!者,任意损?毁、占用公》私财物价值每增加】2000元    !。增加1个月确定【基准刑; —。。    【 每增加寻衅滋事犯!罪一次    增】。加6-9《个月刑期《。确,定基准刑 】     其他】可以增?加刑罚量的情形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1)【带有黑?。社会性质的;—    (2)纠】集未:成年人?寻衅滋事的;(3)!其他    —可以增加《基准刑?的20%以下 】     掩!饰隐瞒?犯罪所得《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】    具有下列】行为之一构》。。成掩饰?、隐瞒犯罪》所得、犯《罪,所得收益罪》的    (—1,),。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!及其产生的收益【数额达到60—0,0元的 《   (2)一【年内曾因《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!及其产?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!政处罚?又实施掩饰、—隐,。瞒犯罪所《得及其产生》的收:益行为的 》 ,  (3)》掩饰:。、隐瞒?的犯罪?所得系电力设备、交!通设施、《广播:电视设施、公用电】信设施、军事设施】。或者:。救,灾、抢险、优抚、】扶贫、移民、救【济款物   — (4)掩饰、【隐瞒行为致使—上游犯罪《无法及时查》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!失无法挽回的   ! (5)《实施其他掩饰—、隐瞒犯罪所—得及其?产,生的收益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!上游犯罪进行—追究的?。。    (6—)明知是非法获【取计算机信息数据犯!罪获取的《数据:、非:。法控制计算》机信息系统犯—。罪所:获取的计算机—信息系?统控制权而》予以:转移、?收购、代为销售或】者以其他方法掩【饰、隐瞒违》。法所得数额达—到5000》元的 ?   (7》)明知是非法—狩猎的野生动—物而收购数量—达到:50只的    】(8)明知是盗窃、!抢劫:、诈骗、抢夺—的,。机动车而实》施,下列掩饰、隐瞒行】为之:一的买卖《、介绍?买卖、典《。当、拍?卖、抵押或者用其】抵,。债;拆?解、拼装或者组装】;修改发动机号、车!。辆,识别代号;更改车】身颜色或者车辆外】。形;提?。供或者出《售机动?车来历凭证、整【车合格证、号—牌以及有关机—动车的其他证明【和凭证;提供—或者出售伪造、【变造的机动车来历】凭证、整车合—格证、号《牌以及?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!明,和凭证  》  在3个月—拘役至?6,个月有期徒》刑幅度内确定—量,刑起点 《 ?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1)犯罪数额】每增加?3000元增加【一个月刑期确定【基准刑?;    (2)】掩,饰、隐瞒的犯—罪所得系电》力设备、交通—设施、广《播电视设《施、公用电信设【施、军事设施或【者救灾、抢险、【优抚、?扶贫、移民、—救济款物的犯罪数额!每增加15》00元增加》。一个月刑期确定基】准刑;    (】3)每增加》前款第(4》)、(5《)项情形之一—的增加一《个月至三个月刑【期确定基准刑; 】。。。   ?(4)明知是非法】获取计?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!罪所获取的数据、非!法控制计算》机信息系统犯罪【所获取?的计算机信息—系统控制《权而予以掩》。饰,、隐瞒违法》所得数额《每增加1500元】增加:一个月刑期》确定基准刑》;    (5【),收购非?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超!过50只的》每,增加:30只增加一个月】刑期:确定基准刑;—    (6)掩饰!、隐瞒盗窃、—抢劫、诈骗、—抢夺的机《动车数?量每增加《一辆或价值总额每增!加10?万元增加《三个月至六个月【刑期确定《基准刑;    】(7:)其他?可以增加《刑罚量?的情形  》  在?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!上,根据犯罪数额—等其他影响》犯罪构?成的犯罪事》实增: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!。;已根据相关情节】确定量刑起点的除】外 【    掩饰、【隐瞒犯罪所得—及其产生《的收益具有下—列情形之一  【  (1)掩饰【、隐瞒犯罪所得及】其产生的收益—价值总额达到10】。万元的; 》   (《2)掩饰、隐瞒【犯罪所得及其产【。生的收益十次或者三!次且价值总额达到】5万元的;    !(3)掩《饰、:隐瞒的犯罪所—得系电力设备、交】通设施、广播电视设!。。施、公?用电:。信设:施、军?事设施或《。者救灾、《抢险、优抚、扶【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!价值总额达到5【万元的;《    (4—)掩饰、隐瞒—行为致使上游犯【罪无法及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】财物重大损》失无法挽回或其他】严重后果的;— ,   (5)实【施其他掩饰》、隐瞒犯《罪所:得,。及其产生《的收益行为严—。重妨害司法机关对】上游犯罪予以追【究的;?    (6—)明知?是非法获《取计算机信息系【统数据?犯罪所获《取的数据、非—法控制计《。。算机信息系统犯【罪所获?取的计算《机信:息系统?控制权而予以转【移、收购、代为销】售或者以其他方【式掩:饰,、隐瞒?违法所得数额达到】5万;   — (7)掩饰、【隐瞒盗窃、抢—劫、诈骗、抢夺的机!动车:五辆或?者价值总额》达到50万元的 】   在三年—。。。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!内确:定量:刑起点 —  《 , , , ,   (1)犯【罪数额每增加3【万,元增加一个月刑期】确定基准刑;  】  (2)掩饰【、隐瞒犯罪所—得及其产生的收益】十次:以上且价值总—额不满10万—元或者三次以上且价!值总额达到5万元】不满10万元的【每增加一次增加【一,个月刑期《确定:基准:刑;    (3)!掩饰:、隐瞒?的犯罪所得系电【力设:备、交?通设:。施、广播电》视,设施、?公,用电信设施、军事设!施或:者救灾、抢险—、优抚、扶贫、移】民、救济款物的每增!加1.5万》元,增加一?个月刑期确》定基准刑;    !(4)每增加前款第!(4)、《(5)项《情形之一《的,增,加四个月至》六个月刑《期确定基《。准刑;    (】5)明知是非法获】取计: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!罪所获?。取的数据、非法控】制计算机《信息系统犯罪—所获取的计算机【信,息系统控制权—而予以掩饰、隐瞒违!法所得数额》每增加1.5—万元增加一个月【刑,期确定基准刑; 】   (6)掩饰】、隐瞒盗窃、—抢劫、?诈骗、抢夺的机动车!数量每增加一辆【。或价:值总额每增加10万!元增:加三个月至六个月】刑期:确,定基准刑《。;    (7【)其他?可以:。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!   在确定量【刑起点的《基础上根据犯罪数】额等其他影响—犯罪构成的犯—罪事实增加刑罚【量确定基准刑;已】根据相关情节确【定量:刑起点的《除外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1)?。多次掩饰、隐瞒【犯罪所得、犯—罪所得收益或以掩】饰、隐瞒犯罪—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!为,业的:;    (2【)一年内《曾因掩饰、隐瞒犯】。罪,所得、犯《罪所:得,收益受过行政处罚的!;    (—3):曾因掩饰、隐—瞒犯罪所得、犯罪】所得收益《罪受过?刑事处罚的;   ! (4)明知上游犯!罪行为较重的—;,    (5)犯】罪对:象涉及国家安全、公!共安全或《重大公?众,利益的;    (!。6)其他可以从【重处罚?的情形     】 具有左表情—形之:一的可增加基准刑】20%以下但—。。。已根据相关情—节确定量刑》起点:和基准刑的》除外;同时》具有两?种以上情形累计不】得超过基准刑—的,100% 》  —   ?符合最高人民—法院<关于审理掩】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!犯罪所得收益刑【事案件?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!解释>第一条规【。定的(如《下)    (一】)掩:饰、隐瞒《犯罪所得及》其产生的收益价【。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!。上;    (【二,)一年?内曾因?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!及其产?生,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!处罚又?实施掩饰、隐—瞒犯罪所得及—其产生的收益—行为的;  —。  (?三)掩饰《、隐瞒?的犯罪所得系电【。力设备、交通—设施、广《播电视设施》、公用电信设—施、:。军事设施或》者救灾、抢险、【防汛:、优抚、扶贫、移】。民、救济款物的;】  :  (四)掩饰、】隐瞒行为致使—上游犯?罪无法及《时查:。处并造成公私财【物损失无《法挽回的;  【  (五)实施其】。他掩:。饰、隐?瞒犯罪所得及其产】生的收益行为妨害】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!进行追究的    !明,。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!动物而?收购数量达》到,五十只以《上,的以掩?饰、隐?瞒犯罪所得》罪定罪处罚    !认,罪、:悔罪并退赃、退赔】且具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【。可认定情节轻—微免予刑事处罚;确!有必:要判处?刑罚可减少基准刑的!20%-5》0%    (1】)具有法定从—宽处罚情节》;(2?),为近亲属掩饰—、隐瞒犯罪所得【及其收益且系初犯、!偶犯的?;(3)其他情节】轻微情形    行!为人为自用而掩【饰、隐?瞒犯罪所得》。刚达:到6000元标准认!罪,、悔罪并退赃、【退赔一?般可不认为是犯罪】;确有必要追究刑】事责任可减少—基准刑的20%【-60%《  【   走私、—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】毒,品罪      走!私、贩卖、运输【、制造毒品犯罪【。在下列?相应的幅《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!   具有》。刑法第347条第二!款规定的五种—情形之一  —  (一)走—私、贩卖、运—输、:制造鸦?。。片一:千克以上、海洛因或!者甲基苯《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!。其他毒品数量—大 (二)》走私、贩卖、—。运输、制造毒品集团!首要分子; (三】)武装掩护走私、贩!卖、运输《。、制造毒品的; (!四)以暴力抗拒【检查、?拘,留,、逮捕情节严—重的; (五)参与!。有,组织的国际贩—毒活动的    量!刑起:。点为有期徒刑十【五年:依法:应当判?处无期徒《刑以上?刑罚的除外 【 ?     走私、】贩卖、运输、—制造鸦片二百克、海!洛因或者甲基—苯,丙胺十克或》者其它毒品数—量较大的《    在7至8年!徒刑幅度内确定【。量刑起点《 —    以下情【形之一应当认定为】刑法:第,三,百四十七《条,第,四款规定的“情【节严重”    】。(一)向多人贩卖】毒品或者多次—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】、制造毒《品的;    【(二)在戒》毒场所?、监管场所贩—卖毒品的;  【  (三)向—。。在校学生《贩卖毒品《。的,; :   (四)—组织:、利用残疾人、严重!疾病患者、怀孕或】者正在哺乳自己【婴儿的?妇女走私、贩卖、运!输、制?。造毒:品的;?    (五)国家!工作人员走》私,、,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】毒品;    (六!)其他情节严重【的情形 《   在三年—至四:年有期徒刑幅—度内确?定量刑?起点 《    【。 走私、贩卖、【运输、制造鸦片【四十克海洛因、甲】基苯丙胺二克—。以下:或者其它相当数量毒!品的   》 在三个《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!徒刑: , ?     在量】。刑起点的基础上【根据犯?。罪次数、人次—、,毒品数量等》增加刑罚量确定基】准刑:    《海洛因、甲基苯【丙胺十克以上—不满五十克》的    每增五克!。增加1年 】    》 二克?以上不满十克的  !  每?增一:克增加4个月— :  》  : 情节严重的—    每增—加一克增加》五个月刑期确—定基准刑每增加一人!、一次或者一—种情节严重》情,形的增加六个月【 ,    】 鸦片二百克以上不!满一:千克的    【每增一百克增—加1年 《    】 四十克以》上不满?二百克的    每!增二十克《增加4个月 【     情!节严重的 》     》增加五?个月刑期确定基准】刑每:增加一人、一次或者!一种情节严》重情形的《增加六个月》   】  其他可以增加】刑罚量的情形 !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1!),具有:解释第四条规定【情,形之一的《;    (2【)组织、利用、【教,唆未成年人走私、贩!卖、:运输、制造》毒品的?;    (3)】向未成年《。人出售毒品的; 】   (4》)毒品再犯;  】  (5)其他可以!从重处罚的情形【。。    具》有左表情形之一的】增加基?准,刑,的10-30%【但已认?。定为“情《节严重”的除外;】同,时具有两种》以上情形的累—计不得?超过基准刑》的100%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1)受雇运输!毒,品的; 《   (2)—。有证:据证明毒品含量明】显,偏,低的; 《   (3)—存在数?。。量引诱情形的;【    (4)其】。他可以从轻处—罚的情形    有!下列情节之一的【可减:少基准刑的》。30%以下 【     】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】、制造其他毒品【的,按比例?折算为海洛因的【数量后根据前—述规定?确定量刑起点和【基准刑涉及两种以】上毒品的可将不同种!类的毒品分别—折算为海洛因—的数量以《折算后累加》的毒品总量》作为量刑的》。。依据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