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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法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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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五十七条— 城市、县人【民政府?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上》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!通报批评;对有关】负责人和《。其他直?。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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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, (一)依法应!组织编?制城乡规划而未【组织编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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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: (?二)未按法》。定权限、依据、程序!组织:编制、审《批、修改城乡规划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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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委托不具】。。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编!制单位编制城乡规】划,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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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八:条 : 县级?以上:地方人民政府城【乡规划主管部门有】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本级人》民,。政府、上级人民政府!城乡规?。划主管部《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!改,正通报?批,评;对有《关负责人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《员依法给予处分
】
】 :。 (一)依法】应组织?编制:城乡规划《而未:。组织:。。编制或委托不具有】相应资质等》级的编制单位编制】城乡规划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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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二)?未按法定《。权限、依《据、程序组织编制】、修改?城乡规划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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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】三)未公布经—依法批准的城乡【规划和经审定—的修建性详细规【划、建?设工程设《计方案?总,平面:图的;
! 《 ?。 (四)未在法定期!限内对符合法定条件!的申请人核发建【设用:。地规划许可》证、建设《工程规?划许可?证、乡村建》设规划许可证的【;
》。
【 (《五)未?按照法定职责—对发现的违反城乡规!。划,的违法建设行—为进行查处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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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—六)其他《违反:城乡规划法律、【法规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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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五十九条 有!下列情形《之,一的由上《级,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】通报批评;对有【关负责人和其—他直接责《任人:员,依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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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一)违反城市】、镇总体规划确【定的规划建设—。用地范围《和布:局设立城《市新区?以及开发区、—旅,游度假区、科技园、!产业园?等,各,类工业、服务—业园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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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二)市辖区》、风景名胜区—以及各类工业—。、服:务业园区未》。依法由?城市、县城》乡,规划主?管,部门统一实》。施规划管《理的
】 ? 第六十条 县级!。以上地方人》民政府有关部门【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同级人民政府、!上级人民政府有【关部门或者监察机】关依据职责责令改正!通,报批评;《对有关负责》人和其他《直接责任人员依法】给予处分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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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一)对未—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的建设【单位或者《。个人作出建设工程施!工,许可或者违反—建设:。工程规划许》可证的要求颁—发施工许可证的;】
! ? (二)对未依】法取得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—的建设?单位颁发商品房【预(销)售许可证】明或者擅自改—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的:内容颁?发商品?房预(销)售—许可证明的;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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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对】未,经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核【实或者经核实不符】合规划条件》和规划许可》。内容的建设工—程办理竣工验—。收备案手续的;【
【 : ? (?四)对未《经城:乡规划主管部—门,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!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!可内容的建设工【程办理房屋产权登】。。记或者擅自》改,变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?证、乡?村建设规划许—可证的内容进行房屋!产权:登记的
—
《 第《六十:一条 《城乡:规,划编制单位》或者勘察设计单【。位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项目所在地城!市、: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。。责,令限期改《正处以?合,同约定的规划编制】费、设计费一倍以】上二倍?以下的罚款》;情节严重的—责令停业整顿由【。原发证机《关降低资《质等:级或者?吊销资?质证书;造成损【失的依法《承担赔偿责任—
】 (一)!违反:国家和省有关标准】编制城乡《。规划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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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 (二)】违反城乡规划—。主管部门核发—的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、乡村?建设规划许可证提】供施工图《纸的
【
, 省外的城】乡规划编制》单位在本省行—政,区域内承担规划【编,制任务未《备案的由城乡—规划主管《部门:责令补办备案手【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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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十二条 在—城市、镇规划区内】。未取得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进行建设—或者未按《照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!容进行?建设或?者利用失效的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!行建设的《。由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责令停止建设;尚!可采取改正措施消】除对规划实施的【。影响的限期改—正,处以:建设工?程,造价百分之五以【。上百分之十以—下的罚款;无法采取!改,正措施?消除影响的限期拆】除不能拆除》的没收?实物:或者违法《收入可以并处建设】。工,程造价百《分之五以《。上百分之十以下【的罚款
【
? ?前款所称《无法:采取改?正措施?消除影响应当限【期拆除的《情形包括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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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一)占用【城市:道路、广场、绿地、!河湖水面、地—下工程、轨道交通】设施、通讯》设施或者压占城市】。管线、永《久性:测量标志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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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二)!占用各级文物保【护单:位保护范围用—地进行建设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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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三)违反建筑间距】、建:筑退让城市道路【红线:、建筑退让》用地边?界等城市规划管理】技术规?定或者控制》性,详细规划确定—的强制性内容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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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四【)擅自在建》筑物楼顶《、退层平台、住宅底!层院内以及配建【的停车场地进行建】设,的;
】。 【 (五?)其他无法采取【改正措施消除影【响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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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:。条第一款所称建【设工程造《价是指违法建—设工程整体造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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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第六:十,三条 违反【本条例第《三十条规定》在城市、镇地下【空间开发利用中建】设单:位或者个人》有下列行《。。为之一?的由城乡规划主管】。部门责令停止建【设限期?改正处以建设工【程造价百分》之五:以上百分之》十,以,下,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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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一)未?依法办理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!。续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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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【)在经?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《核实后的建筑内擅自!新建地下《建筑物、构》筑,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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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三)擅自】改变:经规划审批的—地下空间的使—用功能?。。、层数和面积的【
!。 前款第(二)项、!第(三)项》所列行为同时违反有!关,。民防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!。法律、法规》。的规定执行》
】 第?六十四?条 ?未经验线建设单位或!者个人?擅自开工的》由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!期改正可以处以一千!元以上五《千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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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六十五条 》 违反本《条例第五十条—第二款规定未—经,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批准擅自将住宅改变!为经营性用房的【由城乡规划》主管部?门责令限期改正【逾期不改正的可以】处以一万《元以: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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