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烟草专—卖品:的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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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条】 市内跨县(【市,)运输烟草专—卖品,应当持有省烟!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!或者其?委托的市烟》草专:卖行政主管部—门,签发的烟草》专卖品准《运证国家另有规【定的,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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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—草,制品零售经营者在所!在地的县《(,市)地域范围内运】输烟:草制品,应当持有所!在,地的县(市)烟【草专:卖批发企《。。业出具?的有效购货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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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五条《 , 烟草专《卖品:准运证或《者烟:。草制品购货证明应当!随,货同行、货证—相符;所运》输的烟草专卖—品不能使用》同一运输工具—的,应当分》别开具准运》证或者购《。货,。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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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【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!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!或者购货证明—的,运输烟草专【卖品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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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六条 【下列行为属于无【烟草专卖品》准运证?运输烟草专卖品:】
【 (一!),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!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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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二)烟草—专卖品?准运证未随》货,同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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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—)重复使用烟草专卖!品准:运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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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四)》货证不符,》超出或者少于—。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!定数量、品种或者】规格的部分;
】。
】 (五)使用!。过期、?涂改、复印、传【真、伪造、变造【的烟草专《卖品准运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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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(六)利用隐【瞒、:欺骗等?手段:取,得烟草专《卖品:准运证运输烟—草专卖品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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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七?)无烟草专卖—品准运证又无—法提:供在当地《购买烟草《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!;
! —(,八,)无烟草专卖品准】运证运输《烟草专卖品》的其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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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持,有,。。烟草专卖品准—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!地点的,或者运输烟!叶、复烤《烟叶、?卷烟:过程中鉴《章的购销合同原件】(出口合《同除外)没》有,随货同?行的:。,也属无烟草—专卖品准运证—。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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