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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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第一》条 ?为加强烟草专卖【管理,规范烟—草专卖品的》生产经营行为,【维护:。。消费:者的合法权益—,保证国《家和地方财政收入】,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!法(以下简称烟草专!卖法)、中华—。人民共?和国烟草专卖—法实施条例(以【下简称实施条—例)等有关法律、法!。规,结合本》市实际,《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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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在本市行政区域!内从事烟《草专卖品生产—经营、专《卖管理活动的单位和!个人,均应遵守【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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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本条例《所称烟草专卖品是】指卷烟、雪茄烟【、,烟丝、复烤》烟叶:、烟叶、卷烟纸【。、滤嘴棒、烟用【丝,束、烟?草,专用机械卷烟—、雪茄烟、烟丝、】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!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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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条 》市、县(市、区)】烟草专卖《行政主管部门—。。主管本行政区域内】的烟草?。专卖管理工作—,负责烟草》专卖:品生产、销》。售、储存、运输活动!的监督检查》
— : , 公安、工》商、质监《、交:通、海关《、,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!职责,协助烟草专】卖行政?主管部门做好—烟草专卖管理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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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—。 , ,本市对烟草专卖品】。的生产、销》售、进?出口依法实行专卖】管理,并实行烟草专!卖许可证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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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—条, 市、县(市、】区):。人民政?府应当加强对—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!领导,组织协—调打击生产、销【售假冒伪劣烟草制】品的活?动,解?决烟草?专卖管?理中出现的重—大问: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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