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更正登记和》异,议登记
—
】 第七十五条 】房屋登记簿记载的】权利:人,、利害关系人认为】房屋登记《簿,记载的事《项有错误的可—以申请更正登记
!
《 ? 第七十六条— 房屋《登记簿记载的—。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!。的应当提交下列材】。料
:
:
:
《 (一)申!。请书;?
《
】 :(二)身份证明【或者单位负责—人证明、《单位资格证明—;
! 》 (:三)证明房屋登记簿!记载确有错》误的人民法院或【者仲裁委员》会生:效的法律文书—或者行政机》关依法出具》的证明材《料
》。
,
《 房屋登记机构应】当依据人《民法:院或者仲裁委—员会生效的》法律文书或》者行政机关依—法出具的证明材料】予以:更正并向权利人【换,发房屋所有权证【、房屋他项权—证或者登《记证:明
【 第七十七条! 利害关系人申请!更正登记的》。应当提交下列材料】。
《
,
《。 》(一)申请书—;
】 《 (《二)身?份证明?或者单?位负责?人证:明、单位《资格证明;
【
,
? (!三)证?明房屋登记簿—记载确有错误的证】明材料
》
】利害关系人》提交:的证明?材料为人民法院或】者仲裁委《员会生效的》法律文书的》。房屋登记机》构应当予以更正并】书面通知房屋登记簿!记,载的:权利人
《
!。利害关系人提交其他!证明材料并经房【屋登:记簿记载的权利人】书面同?意更:。。正的:房屋:登记机构应当予以】更,正,;房屋登记》簿记载的《权利人不同意—更正的利害》关系人可以申—请异议登记》
?
?。。 第七十八】条 房屋登记【机构:应当自受理申请之】日起十个工》作日:内将申?请更正事项》记载于房屋登记【簿并向权《利人换发房屋所有】权证、?房屋他项权证或者登!记证明
》
【 对申请《异议:登记:的房:屋登记机构》应当:自受理申请之日【起一个?工作日内将申请异议!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!簿
《
? 第》七十九条 —异议登记后申请人在!异议登记之日—起十五日内不起【诉异议登记失效
!
【 第八十《。条, 异议《登记期间《房屋登记簿记载【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!请登记的房屋—登,记机构应当暂—缓办理?
,
《。
权利人】处,分其:。。房屋权利申》请登记房屋登记【机,构受理?后尚未?将申请登记事项记】载,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!三人申请异议登【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!当中止办理原登【记申请并书面通知】权,利人
《
,
,
—第八十?一条 异议登记】期间异议登记申【请人起诉人》民法院不予》受理或者依》法驳回其诉讼—请求的权利人可【以持登记申》请、身份证明或【者单位负责人证明和!单位:资格证、相应的【证明文件《申请注销异议—登记
》
【第八十二《。条 ?异议登记失效—后原申请人以同【一理由就同一—事项再?次提出异议登记【的房:屋登记机构不予【受理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