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吉林市【烟草专卖管理若干规!定 :   !  第一条 — 为加强烟草专卖】管理:规范烟草专卖—秩,序维护?。。消费者利益保证国】家和地方财政收【。入根据中《华人:民共和国烟》草专:卖法和中华人—民共和国烟草—专,卖法实施条例等有】。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规定 】   》  :第,二条  凡在本市行!政区域内从事烟【。草专卖品生产、经营!和专卖管理》活动的单《位和个人均须遵【守本规定 【     第三!条  ?。市、县(市)人民】政府依法领导本行政!区域内烟《草专卖行《政管理?工作组织有关部【门贯:。彻实施烟草专卖【法律:。、法:规,治理、整顿》和规范烟草》。专,卖市场秩序 !。     第四条!  市、县(—市)烟?。草专卖?行政主?。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!域内:烟草专卖行政—管理工作受上级【烟草专卖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和市、县(市)人!民政府的双》重领导以上级烟【草专:卖行政?主管部门的领—导为主负责对—本行政区域内烟草】专卖品生产、—经营活动《实施监督《管理  !   公安、工商、!物价、质《量技术监督、城管】、交通?、铁路、民航、海关!、邮政?等有关部门》按照各自职责做好】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工!作 ? ?    《 第五条  烟草专!卖,实,行许可?证制度从事烟草专】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!单位和个《。人必须依法申请【并取得相《应的烟?草专卖许可证—  【   ?未取得烟草专卖【许可证的工》商行政?主,管部门?不予:核准登记相应的烟草!专,卖品生产《、经营项目 】 ,    》 对:烟草:专,卖零售许可证—实行年检制度—取得烟草专》卖,零售:许可:证的:单位和个《人应按?。照规定进行年—。检 《 ,   《 , 第:六条  市烟—草专卖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》本市市区烟草专卖零!售许可证的》审核、发放与管【。理,;县(市)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本行—政区:域,内烟草?专卖零售许可证【的,审核、发放与管理 !。    】 第七条  申【领烟草专《卖零售许《。可证应当向》。市、县(市)烟草专!卖,行政主管部门—提出:申请 《     市!、县(市)烟草专卖!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!起15日内作出是否!准予许可的决—定并告知申请—人, ,    】 第八条 》。 申请和发放烟【草专卖零《售许可证应》当具:备下:列条件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有与经】营烟草制品》。零售业务相适—应的资金《在城镇从事烟草制】品,零售业务的》。单位和个人应具备5!000元以》上的资金;在—乡村从?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!。的单位和个人应具】备1000元以【上的资金; — , 《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有【固定的经营场所和】相适应的营业面积从!事,烟草制品《零售业务的综合【性商店营业》面积应在20平方米!以上并设立烟草制】品专营柜台;宾【馆、酒店《、餐饮、娱乐、【洗浴等场《所经营烟草制品零售!业务必须设立烟草】制品专?营,柜,台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三)符合—烟草:制,。品零售店(点—)合理布局的—要求烟草制品零【售店(点)》。应按:不超过人口密度3】‰的:比例设置; 【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四)《法律、?。法,。规规定的其他条【件, —    第》九,。条  市《、县(市《。)烟草批发企—。业批发的烟草制品应!当标有能《够追:溯其供货渠道的【。标识(?以,下简称供货标识)不!得,批发:无供货标识的烟【草制:品和非法生产的烟】草,制,品 —     供—货标识由市烟草专】卖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监《。制任何单《位或:者个人不得擅自生】。产、销售《、使用供《货标识 》   —  第?十,条  取得烟草专卖!零售许可证的—单位和个人必须在】当地的?烟草专?卖批发企业进货不得!通过其他渠道进货】不得:。销售:。无供货标识、非法生!产和其他渠道进【。货的烟草制品 】     】第十一条《  取得烟草专卖零!售许可?证的单位和个人【必须在烟草》专卖零?售许:可证注明的地点经营!并将烟草《专卖:零售许?可证摆放在其经【营场所内的》指定位置 】    》 第十?二条  经营烟草】制,品的零售店(点【)不得在同一—。店(点)内经营【或者存放易燃易爆】危险品和有毒—有害产品 【   》  第十三条— , 市、县(市)烟草!专卖行政主》管部门应《加强烟草专卖市场】的,监督检查对储—。存和销售烟》草专:卖品的可对》其储存、销售—场所进行检》查被检?查者不得拒绝对可】能灭失证据的非法生!。产、经营和》运,输的烟草专卖品【可采:取异地登记保—存的措施进行处【理, —  :  :第十四条  违反】本规定的由烟—草,专卖行政主管—。部门、工商行政主管!部门按照下列规【。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》)违反第五条规定无!烟草专卖生产企业】。许,可证:生产烟草《制品:的由:烟,草专卖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关闭没收】违,法所得处以》所生产烟草制品标】值1倍?以上2倍《以下:罚款并将《其违法生产的烟草】制品、生产设—备公开销毁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二)违反《第五条规定》无烟草专卖》批发企业许可—证从事烟草制品【批发业?务的由烟草专卖行】。政主:。管部门责令关—闭或停止经营烟草】制品批发《业务其涉案烟—草制品一律由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】部,门指定的烟草公司依!法予以收购收购价格!按照该烟草制—品当地市场批发价格!的70?%计算没收》违法所得《(,违法所?得难以确定的—按照10000【元以上5《0000元以下追缴!违法所得)并处以涉!案烟草制品价—。值50%《以上1倍以下—罚款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】违反第五《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!售许:可证从事烟草制【品零售业务》。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!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!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!营烟草制品零售【业务其涉案烟—草制品一律》由烟草专卖行政【主管部门指定—的烟草公司依法予以!收,购收购价《格,。按,照该烟草制》品当地?市场批发价格—的,70%计算没—收违法?所,。得(违法所得难【以确定的按照500!。。元以:上10?00元以《。下追缴?违法:所得)并处以违【法经营总《额20%以》上,50%以《下罚款 】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:四):违反第九条规—定市、县(市)烟草!。批发企业批》发销售非法》生产的烟草》制品:的,由烟:草,。专卖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销售没收涉案非】法,。生产的烟草制品【和违法所得(—违法所?得难以确《定,的按照10000元!以上50000【元以:下追缴?违法所得)》处以违法销》售总额2《0%以上50%以下!罚款并将没收的烟】。草制品公开销毁 】。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五)违反第十】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!零售许可《证的单位和》个人销售非法—。生产的?烟草制品的由烟【草专:卖,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停止》销售没收涉案—的烟草制品和违法所!得(违?。法所得难《以确定的《按照1000元以】。上5000元—以,下追缴违法所得【),处以进货总额20%!以上50%以下罚款!并将没收的烟草制】品,公开销毁《。 , ,。 《   ? ,  :。  (六)违—反第十?条规定取得烟草专】卖零:售许可证的》。单位和个人在当【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!业以外渠道进货的其!涉案烟草《制品一律由》烟草专卖行政主【管部门指定的—烟草公?司依:法予以收购收购【价格按照该烟草【制品当地市场批【发,价格的?70%计算》没收违法所得(【违法:所,得难:以确:定的按照200元以!上10?00元以下》追缴:违法所得)并—处以:进货总额5%以上】10%?以下罚款 】   《  :违反本条《第(五)、》(六)项规定情【节严重的《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!。部门注?销其烟草专》卖零售许可证 【 ?     第十】五条  违反本规】定有: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烟草专卖》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!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!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一)未按照—规定进行烟草专卖零!售许可?。证年检或《者经年检《不合格的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二)未在烟草!专卖:零售许可证》注明的地点经营的】; 》 :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拒绝接!受烟草专卖》行政主管部门依【法检查经教育拒不】改正的; 》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四)对烟草》专卖行?政主管部门》。依法:检查实施暴力抗拒】的  】   第十六条  !被烟:草专卖行政主—管部门注销》烟草:专卖零售许可—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!部门取消其》烟草制?品经营项《目 :   【 , 第:。十七条  本规【定由吉林《市人民?代表大会常》。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! , :。  ?   第十》八条  本规定自2!004年10月1】日,起,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