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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吉?林市烟?草专卖管理》若干规定 】  》   第一》条  为加强烟草】专卖管?理规范烟草专卖秩序!。维护消费《者利益保证国家和】地,方财政?收入根据中华人【民,共,和国:烟草专卖法和中华】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!法实:施条例等有关法律】、法规的规定结合】本市实际制定本规】定 《 ?    第二条【  凡在本市行政】区域: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!产、经营和专卖管】。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!均须遵守《本规:定 —     第—三条  市》、县(市《)人民政府依法【领导本行政区—。域内烟草专》卖行政管理工—作组:织有关部《门贯彻?实施烟草专卖法律、!法规治理、》整顿和规范烟—草专:卖市场秩序 !     —第四:条  市、县(市】)烟草专《卖行政主管》部门主管本行政【区域内?烟草:专卖行政管理工【。。。作受:上级烟?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!和市、县(市)【人,民,政府的双重》领导以上级烟—草专卖行政主管部】。门的领?导为:主负责?对,本行政区域》内烟草专卖品生产、!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!理 【   ? 公安、工》商、物价、质量【技术监督、城管、交!通、铁路《、民航、海关、【邮政等有关部—门按照各自职责【做,好烟草专卖行政管理!工,作,。 —    第五条  !烟草专卖《实行许?可证制度从事烟草】专卖品生产》经营活动的单—位和个人必须依法】申请并取《得,相应的烟草专—。卖许可证 》     !未取得烟草》专,卖许可?证,的工商行《政主:管部门不予核准登记!相应的烟草专—卖品生产、》经营项?目 ?     对!烟,。草专卖零《售许可证实行年检制!度取得烟草》专卖零售《许可证的单位—。和个人应按照—规定进?行年检 】     第六【条  市烟草专【卖行政?主管:部门负责本市市区烟!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!审核、?发,放与管理;县(市】)烟草专卖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本行【政,区域内烟草专—卖零售许可证的【审核、发放与管理】  【   第七条  申!。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!证应当?向,。市、县(市)烟草专!卖行政主《管部门提出申—请 《  《   市、县—(,市)烟草《专卖行政主》管部:门,应当:自受理申请》之日起?。15日内作出是否准!。予许可的决定并【告知:申,请人 《。 ?     第八条 ! 申请和发放烟草】专卖:零售许可证应当【具备下列条件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有与经营烟草【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!的资金在城镇从【事烟草制品零售【业务的单位和个【人应具备5000元!以上的资金;—在乡村从《事烟草制《品零售业务的—单位和个人应具备1!000元《以上的?资金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二:)有固定《的经营场所和相【适应的营业面积从事!。烟草:制,品零售业务的综合性!商店营业面》积应在20平方米以!。上并设立烟草—制品专营柜台—;宾:馆、酒店、餐饮、娱!乐、洗浴等》场所经营烟草—制品零售业》务必须设立》烟草:制品专营柜》台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?三)符合烟》草制:品零售店(》点):。合理布局的要—求烟草制品零售店】(点)应按不超过人!口密度3《‰的比例设置; !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! 》    第九条 】 市、县(市)【烟,草批发企业批发的】烟草制品应当标有能!。够追溯其供货渠道】的标:识(以下简称供【货标识)《不得批发无供货【标识的烟草制品和】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!  【   供货标识由】市烟草专《卖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监制任何单—位或者个人不—得擅自生产》、销售、使用供货标!识 —     第十【条  取得》烟草:专,卖零售许可证—的,单位:和个人必须在—当地的烟草专—卖批发企业进货不】得通过其他渠—。道进货?不得销售无供货【标识、非法生—产和其他渠道进【货,的烟:草制品 —     第十!一条  取得烟【草专卖零售许可证】的单:位和个人必须在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】证注:明的地点经营—并将烟草专》卖零售许《可证:摆放:在其经?营场所内的》指,。定位置 》  》   第十二条【  经?营烟草制品的—。。零售店(点)不得】在同一店(点)内经!营或: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!品和有?。毒有害产品 【。 《   ? 第十三条  市、!。县(市)烟草专卖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加】强烟草?专卖市场的》监督:检查对储《存和销售烟》草专卖品的可—对其:储存、?销售场所进行—检查:被检查者不》得拒:绝对可能灭失证【据,的,非法生?产、经营和运输的烟!草专卖品可采取异地!登记保存的措施进行!处理 【。  :   第《十四条  违反本规!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!主管部门、》工商行政主管部【门按照?下列规定予以处罚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《任 《 ? , ,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违反第五条!规,定无烟?草专卖生产企业许】可证生产烟》草制:。品的由烟《草,专卖行?政主管部门责—令关闭没收违法所】得,处以所?生产烟草制品标值1!倍,以,上2倍以下罚款并】。。将其违?法生产的烟》草制品、生产设备公!开销毁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《违反第五条规定【无烟草专卖批发【。企业许可证从事烟】草制品批发》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!政,主管部门责令关闭】。或停止经营烟草制】品批发业务》其涉案烟草制品一】律由烟草专》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!的烟草公《司依法予以》收购收购价格按【照该:烟,草制品当《地市场批发价—格的70%》计算没收违》法所得?(违:法所:。得难以确定的按照1!00:00元?以,上500《00元以下追缴违法!。所得)并处》以涉:案烟草?制品:价值50%以上【1倍以下罚款 【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?。(三)违反》第五:条规定?无,烟草专卖零售—许可证从事烟草制】品零售业务的由【工商行政主管部【门或者烟草专卖【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停止经】营烟:草制:品零售业务其涉【案烟草制品一—律由:烟草专卖行政主管】部门:指定的烟草》公司依法予以—收购收购价格按【照,该烟草制品当地市场!批发价格《的70%《计,算,没收违法所》得(违法《所得难以《确定的按照50【0元以?上,1000《元以下追缴违法所】得)并处以违法经营!总额20%以上50!%以下罚款 !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—)违反第《九条规定市、—县(市)烟草—批,发企:。业批发销售非—法生产的烟》草制品的由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停《止销售没收涉案【非法生产的烟—草制品?和违法?所得(?违法所得难以确定】的按照100—00元以《上50000—元,以下:追缴违?法所得)处》以违法销《。售总额20%以【上50%以下罚款】并将没收的烟草【制品公?开销毁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五)违反第十条规定!取得:烟草专卖《零售:许可:证,的,单位和个《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!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!行政主管《部门责?令停止销售》没收涉案的》烟,草制品和《违法所得(违—。法所:得难以确定的按【照1000元以【上500《0,元以下?。追缴违法所得)【处以:进货:总额20%以上【50%以下罚款并】将,。没收的烟《草制品公开》销毁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(六)违》反第十条规》定取得?烟,草,专卖零?售许可证的单位和】个人:在当地的烟草专卖】批发企业以》外渠道进货的—其涉案?。烟草:制品一律由》烟,草专卖行《政主管部《门,指,定的:烟草公司依》法予以收购收购价格!按照该烟草制品当地!市场批发价格—的,70%计算没收【违法所得《(违法所得难以确】。定的按照200元】。以上1000—元以下追缴》违法所得《)并处以进货总【额5%以《上10%以》下罚款?   】  违反《本条第(五)、(】六)项规定情节严】重的由烟草专—卖行政主管部—门注销其《烟草专卖零售许【可证 】    第》十五条? , 违: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烟草专【卖行政主管部门【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!许可证 》 《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》一)未按《照规定进《行烟草专卖零售许】可证年检或者经【年检不合格》的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未】在烟草专卖零售【许可证注明的—地点经营的; 】 ,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三)拒绝接受烟【草专:卖行:政主:管部门依《法检查经教育拒不改!正的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对烟】草专卖行政主—管,部门依法检查实施】暴力抗拒的 】  《 ,。。  :第十六?。条  被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!门注销烟草专卖零售!许,可证的由工商—行政:。主管部门取消其【烟草制品经营—项目:。 — ,   ?第十:七条 ? ,本,规定由吉林市—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》会负责解释 】     第十!八,条  本《规定自2004年1!0月1日起施—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