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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烟草!专,卖管理若干》规定 ? 《 ,    》。 第一条  为加】强烟草专卖》管理规范烟草专【卖秩序?维护消?费者利益保》。证国家和地方财【政收: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烟草专卖》法和中华人民—。共和国烟草专卖【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!律、法规的规定【结,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规《定   !  第二条  凡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!事烟草专卖品生【产、经?营和专?卖管理活动的—单位:和,。个人均须《遵守本规定 【   —  第三条 — 市、县(市)人】民政:府依法领导本—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!行政管理工》作组:织有关部门贯彻实施!。烟草专卖法律、法规!治理、整顿》和规范?烟草专卖市场—秩序 — , ,  :  第四条  【市,、县(市)烟草专卖!行政主管部门主【管本行政区》域,内烟草专卖行政管理!工作受上级烟草专】卖行政主《管部门和市、县(市!)人民政府的—双重:领导以上级烟草专】卖行政主管部—门的领导为主负【责对:本行政区域内烟草专!。卖品:生产、经营》活动:实施监督管理 】   —  :公安、工《商、物价、质量技术!监督、城管、交通、!铁路、民《航、海?关、邮政等有—关部门按照各自【职责做好烟》草,专卖行政管理工作】 ? ?    第五条 】 烟草专卖实行许可!。证制度从事烟—草专卖?品生产经营活动的】单位和个人》必须依法申》请并取得相应—的烟草专卖许可【证 : :     未】取,得烟草专卖许可【证的工商行政—主管部门不予核准登!记相应的烟草—。专卖品生产、经营】项目 》    — 对:烟草专卖零售—许可:证实行年《检制度取《得烟草专卖零售【许可:证,的,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!定进行?年检 《 ?     第六条 ! 市烟草专卖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》本,市市区?烟草专?。卖零售许可证—的审核、发放与【管理;县(市—)烟草专卖行—政主管部门负—责本:行政区域内烟草专】。卖零售许可证—的审核、《发放与管理 】  《   第七条  】申领:烟草专卖零售—许可证应《当向市、《县(市)烟草专卖】行政主管《部门提出申请 【 :   》  市、县》(市:)烟草专卖行政主管!部门应?当自受理申请之【日起15日内作出】是否准予许可的【决定并告《知申请人 》   【  第八条》  申请《。和发放烟草》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!具备下列条件—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(一)】有与:经营烟草《制品零售业务—相,适应的资金在城镇】从事烟草制品—零,售业:务的单位和》。个人:应具备5000元以!上的资金;》在乡村从事烟草【。制,品零售业《务的单位和个—人应:具备100》。0元:以,上的资金; !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?),有,固定的经《营场所和相适应【。的营业?面积从事烟草制品】。。零售业务的综合性】商,。店营业面积应在【20平方米》以上并设立》烟草:制品专?营柜:台;宾馆、酒店、】餐饮、娱乐、洗浴等!场所经营烟草制【品零售业务必须设立!烟草制?品专营柜台》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符合》烟草制品零售店(】点)合理布局的要求!烟草:制品零售店(点【)应按不超过人口密!。度3:‰的比例设置; ! , , :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其他【。条件: :  》   第《。九条  《。市、县(市)烟草】批发企业批发的【烟草制?品应当标有能够追溯!其供货渠道的—标识:(以下简称供货【标识)不得批发无】供货标识的烟草制】品和非法《生产的烟草制品【    !。 供货标识由市【烟,草,。专卖行政《主管部门负》责监制任《何,。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!自生:产、:销售、使用供货标识!    !。 第十?条  ?取,得烟草专卖》零售许?可证的单位和个人】必须在当《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!业进货不得通—。过其他渠道进—货不得销售无供【货标识?、非:法生产和《其他渠道进货的烟】草制品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【一条  取得—烟草:专,。卖零售许《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!须在烟草专》。卖零售许可证注明的!地点经营并将烟草】专卖零售许可证【。摆放在其经营—场所内的指定—位置 ?  —   第《十二条 《 经:营,烟草制品的零—售,店(点?),不得在同一》店(点)内经营或者!存放易燃易爆危险】品和有毒有害产品】。   】  第十三》条,  市?、县(市)》烟草:专卖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加强烟草专卖!市场的?监督检查对储存和】销,。售烟草?专卖品的可对其储存!、销售场所进—行检:查被检查者》不得拒绝《对可能灭失证据的非!法生产?、经营和运输的【烟草专卖品可采取】。异地登记保》存的措施进行—处,理 《     第十!四条  违反本规定!的由烟草专》卖行政主管》部,门、工商行政主【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!予,以处:罚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,任 ?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,一)违反第》。五,条规:定无:烟草专卖生产—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!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!政主管部门》责令关闭没收违法】所得处以《所生产?。烟草制品标》值1倍以上》2倍以下罚款—并将其?违法生产的烟草制】品、生产设备公【。开销毁 】   ?。   ?   (《二)违反第五条【规定无?烟草专卖批发—企业许可证从事烟】草制:品批发业务》的由烟草专卖—。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关闭《或停止经《营烟草制品》批发业务其涉案烟】草,制品:。一律由烟草专—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!的烟:草公:司依法予以》。收购收购价格按【。照,该烟草制品当地【市场批发价》格的70%计算没收!违法所得(违—法所:得,。难以确定的按照【10000元以【上500《00元?以下:。追缴:违法:所得)并处以涉【案烟草?制品价?。值,。50%以《上1倍以下罚—款 《。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三【。)违反第五条规定无!烟草专卖零售许【可证从事烟草—制品零售业务—的由工商行政主【管部门或《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停止经【营烟草制《品零售业《务其涉?案烟草制《品一律由烟草专【卖,行政主管部门指【定的烟草公司依法予!以收购收购价格【按照该烟草》制品当地市场—批发价格的70%计!算没收违法》所,得(违法所得难【以确定的按照—500元以上100!。0元:以下追缴违法所得)!并处以违法》经营总额20—。%以上50%以【下罚款?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违反第九【条规定市、县—(市)烟草》批发企?业批发销售非法生】产的烟?。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销售没收涉案【非法生产的烟—草制品?和违法?所得(违法所得难】以确定的按》照1:0000元以上【50000元以【下追缴违法所得【)处以违《法销售总额20%】。。以上50%以下【罚款并将没收的【烟,草制品公开销毁 !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五)违》反,。第十条?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!售许可?证,的单:位和个人销售非法】生产的烟草制—品的由烟草》专卖: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停止销售没收涉案!的烟:草制品和违法所【得(违法所得难以确!。。定的按?照10?。00元以上》50:00元以下追缴违法!所得)处以进货【总额20%》以上50%以下罚】款并将没收的—烟草制品公开—销毁 ?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(》六,)违反第十》条规: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!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!在当:。地的烟草《专卖批发企业以外】渠,道进货的其涉案烟草!制品一律由烟—草专:卖,行政主管部》。门指:定的烟草公司依法予!以,收购收?。购价格按照》该烟草制品》当地市场批发价【格的7?0%:计算没收违法所【得(违?法所得难以》确定:的按照?200元以上1【。00:0元以下追缴违【法所得)并处—以进货总《额5%以上10%以!下,罚款 【   ?  违反本条第(】五,)、(?六)项?规定情?节严重的《由烟草专《卖行:政主管部门注—销其烟?草专卖零《售许可证 —    【 第十五条》  违反本规—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烟草专卖》行政主管部》门注销其烟草—专卖零售《许可证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未—按照规定进行烟草】专,卖零售许可》。证年检或《者经年检不合格的】; 》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《。未在:烟草专卖《零,售许可证《。注明的地点经营的】; :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)拒】绝接受烟草专卖行】政,主管:部门依法检查经【。教育拒不改正—的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四)?对烟草专卖行—政主管部门依法检查!实施暴力抗》拒的 》 ,     第【十六条?。  被?。烟,草专卖行政主—管部:门注销烟草专卖【零售:许可:证的由工商行政主】。管部门取消》其烟草制品经营项】目 :  —   第十七条  !本规定由吉林市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。员会负?责解释? ? :     第—十八条  本规定】自2:。004年《10月?1日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