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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》林市烟草专卖管理若!干规:定 【  ?   第一条  】为加强烟《草专:卖,管理规范烟草专卖】秩序维护消》费者利益保证—国家和地方财政【收入根据中华—。人民共和国烟草专】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!国烟草专卖法—实施条例等有—关法律、法规的【。规定结?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规定 !     第二条!  凡在本市—行政区域内》从事:烟,。草专卖?。品生产、经营和专】卖管理活动的单位】和个人均须》遵守本规定 【。     】第三:条  市、县—(市)?人民:政,府依法?领导本行政》区域内烟草专卖行】政管理?工作组织有关部【门贯彻实施烟—草专卖法律》、法规治理、整顿】和,规范烟草专卖市场】秩序  !。 ,  第四《条  ?市、县(市)烟草】专卖行政主管部【门主:管本:行,。政区域内《烟草专卖《行政管理工作受上】级烟草专卖行政主】管,部门:和市、县(市)【。人民政府《。的双重领《导以上级烟草专【卖,行,政主管?。部门:的领导为主负责对】本行政区域》内烟草专卖》品生:产,、经:营活动实施监督管】理  】   ?公安:、工商、物价、【质量技术监督、城管!、交通、铁》路、民?。航,、,海关、邮政等有关】部,。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做好烟》草专卖?行政管理工作 】    【 第五条  烟【草专卖实行许可证】制度从事烟》草专:。卖品生?。产经营活动的单位】和个人必《须依法?申请并取得相—应的烟草专》卖许可证 】  ?  :。 未取得烟草专卖许!可证的工商行政主】。管部门不予核准登记!。相应的烟草专卖品】生产、经营项—目 ?  》。  : 对: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!实行年检制度—取得烟?草专:卖零售许可证的【单位和个《人应按照《规定进?行年:检 —  :   第六条  】市烟草专卖行政【主,。管部门负责本市市区!烟草专?卖零售许可证—的审:核、发放与》管理;县(市)烟】。草专卖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?区域内烟草专卖零】售许可证的审—核、发放与管理 】 , ,    — 第七条  申领烟!草,专卖零售许可证【应当向市、县(市】)烟草专卖行政主】。管部门提《出申请 【   《  市、县(市)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自受理【申请之?日起15日》内,作出: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!并告知申请人 】    【。 第八条  申请和!发放烟草专卖零【售许可证应当—具备下?列条件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有与经营!烟草制品零售业务】相适应的资金在【城镇从事烟》草制:。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!个人:应具备500—0元以上的资金;在!乡村:从,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!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!1000元以上的】资金; 】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?(二:。),有固定的经》营场所和相适应【。的营业面《积,从事烟草制品零【售,业务的综合》性商店营《业面积应在20平方!米以上并设立烟草】制品专?营柜台;宾》馆、酒店、餐饮、】娱乐、洗浴等—场所经?营烟草制品》零售业务必须—设立烟草《制品:专营柜台《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三)符合烟草制品】零,。售店(点)合理布局!的要求烟草制品零售!店(:点)应按不超—过人口密度3‰的】比例设置; — 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  (四》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条件 ! ,。 ,    第》九条:  市?、县(市)》烟草批发《。企业:批发的?烟草制品《应当标有能够—追溯其供货渠道的】标识(以下简称【供货标识)不—得,批发无供货标识的烟!草制品?和非法生产》。的烟草制品 【 :    》 ,供货标?。识由市烟草专卖【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监制任何》单位或者个》人不得擅自生产【、销售、使用供【货标识 — : ,  :  第十条  取】得烟草专《卖零:售许:可证的单位和个【。人必须在当地的【烟草专卖批》发企业进货不得【通过其他渠道进货不!。得销售无供货标识】、,非,。法,生产:和其他渠道进货的烟!草制品 《    】 第十一条 — 取得?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!的单位?和个人必须在烟草】专卖零售许可证【注明的地《点经营并将烟—草专卖零售许—可证摆放在其经【营场所内的指定位置! 》     》第十二?条  ?经营烟草制》品,的零售?店(点?)不得在同一店【(点)内经》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!危险品?和有毒?。有害产品 !     》第十三条《  市、《县(市)烟草—专卖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加强【烟草专卖市场的【监督检?查对储存和销—售烟草专卖》品的可对其》储存、销售场所进行!检查被检《查者不得拒绝对可能!灭失证据的》。非法生产、经营和运!。输的烟草专卖品可采!取异地登《记保:存的措施进行处【理 【    第》。十四条  违反本规!定的由烟草专—卖行政主管部门【、工商?行政主管部门—。按照下列规》定予以?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,究刑事责任 ! ,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:)违:反第五条规定无【烟草:专卖生产企业—许可证生产烟草制】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!主,管部门责令关闭没】收违法?所,得处以所《。生产烟?草制品标《值1倍以上》2倍以下罚款—并将其违法生产的】烟草制品、生—产设备公开销毁 !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。。。。  (二《。)违反第五条—规定无烟草》专卖批发企业许可】证从事烟草制—品批发业务的由烟】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关闭或停止【经营烟草制品—批发业务其涉—案烟草制品一律由烟!。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!指定的烟草》公司依法予以收购】。收购价?格按照该烟》草制品当地市场批】发价格的70—%计算没收违—。法所得(违法所【得难:以确:定的:按照:100?00元以上50【0,00元以下追缴【违法:所得)并处以—涉案烟?草制品价值50%以!上1倍以下》罚款 ?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—。)违反第五》条规定无烟草专【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!草制品零售业—务的由工商行政【主管部门或者烟【草专卖?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停止经《营烟草制品零售【业务其涉《案,烟草制品《一律由烟草专卖【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!烟草公司依法予以】收购收?购价格按照》该烟草?制品当地市场—批发价格的》70%计算没收违法!所得(违法》所得难以确定的按照!500元以上1【000元《以下追缴违法—所得)并处以—违法:经营总额20%【以上50%以下罚】。款 : 》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)违】反第九条规》定市、县(》市)烟草批》发企业批发销售非法!生产的烟草制—品的:由烟草?专卖:。行,政主管部门》。责令停止销售没【收涉案非法生产的烟!草制品和违法所得】(,。违法所得《难以确定的》按照:。10000元以上5!000?0,元以下追缴违法【所得)处以》违法销售总额2【0%以上50%以下!罚款并?将没收的烟草制品公!开销毁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)—违反第十条规定取得!烟草专卖零售许【。可证的单位和个【人销售非法生—产的烟草制品的由烟!草专卖行政主管【部,门责令停止销—售没收涉案的—烟草:。制品和违法所—得(违法所》得难以确定的按【照1000元以上5!000元以下追缴】违法:。所得)处以》。进货总额20%以】上50%以下—罚,款并将没《收,的,烟草制品公》开销毁 《     ! ,  : (六)违反第十】条规定取《得烟草专卖零售【许可:证的单位和个人在】当地的烟《草专卖?批发企业以》外渠道进货的其涉】案,烟草制?品一:。。律,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!部门指定的烟草公司!依法予以收购收购价!格按照该《烟草制品当地市【场批发价格的70】%,计算没收违》法,。所得(违法所得难】以确:定的按照《200元以上1【00:0元以下追缴—违法所得)并处【以进货总额》5%以上10%以下!罚,款,  【   违反》本,条第(五《)、(六)项规定情!节严重的由》烟草专卖行政主【管部门注销其烟草专!卖零售许《可证 《 ,  《。 ,  第十五》条  违反》本规定有《下列行?为之一的《由烟草专卖行政【主管部门注销其烟】草专卖零售许—可,证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一)】未按照规定进行【烟草专卖零》售许可证《年检或者经年—检不合格的;—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未!在烟:草专卖零《售许可证注明的【。地点经营的; 】 :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拒—绝接受烟草专—卖行政主管部门【依法检查经教育拒】不改正?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?四,)对烟草《专卖行政《主管部?门,依法检?查实:施暴:。力抗拒的 】 ,    《 第十六条  【被烟草专卖行政【主管部门注销烟草专!卖零售许可》证,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!。门取消其烟草制【品经营?项目 》 ,   《  :第十七条  本规定!由吉林市《人,民代表?大会常务《。委员会负责解释 】 ?  ?   第《十八条  本—规定自2《004年1》。。0月1日起》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