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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—市物:。业管理条例实施【细则 ! ?。吉林市物业管理【条例实施细则— ! 吉林市物业管理】条例:实施细?则已经201—1,年9月22》日吉林市人民政府】14届62次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!予发:布自2011—年11月15日起】施行 — , 201】1年9月28日 ! 》     》第一条?  :为贯彻执行吉林市】物业管理条》例(以?下简称条例)结合】。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! 》 ,    第二条 】。 城乡建《设、城乡《规划、市政公—用、公安、环—境保护、城市管理行!政执法等部》门应当按照条例第】五条和市、县(【市)、区人民政【府的有关规》定履行?物,业管:理,活动的相《关职责 】     第—三条  首次业主大!会会议筹备组成员】。中业主代表人数不】得少于筹《备组成员《总数的?。二分:之一 】    筹》备组成员不》得,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!的候选人 【     不】履行业主义务、欠缴!物业服务费的业主】不,得作:。为,业主:。委员会委员的候【选人 】    第四条 】 召开业主大会会】议或者表决事—项应当?采用:书面征?求意:见形式?将征求意见材—料送:达每一位业主;【无法: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!。理区:域内公告 》  —   凡须投票【表决:的,表决意见应》当由业主本》人签名 — ?   ? 第:五条 ? 按照业主大—会议事规则的—规定或者三分之【一以上业主委—员会委员提议应当在!。3日内召开》业主委员会会—议 》  ?   业主委员会主!任、副主任》无正:当理由?未在规定时间内召】集会议?的物业所《。在地的街道办事【处(乡、镇人民政】。府)可以指定业主委!员会其他《委员召集会》议 》     第【六条  业》主委员?会不:履,行召开?业主大会定期会议、!临时会议职责或者不!组织业主对某一管理!事项进行表决—的物业所在地—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!人民政府)可—以责令业主委员【会,限期召开《会议或者《表决;逾期未召【开,会议或者未表决【的,。物业所在地的社区】居民委员会可—以在:街道:办事:处(乡、镇人—民政府)《指导:监督下组织召—开会:议或:者,组,织表决 《 , ?   ?。。  第七条 — 业:主大会未能选举【产生:业主委员《会或者业主委员【会委:员人数不足》总数的5《0%不能依法—履行:职责时?物业所在地的社【区居民?委员会在街道办【事处(乡、镇人【民政府)的指导【。和监督下可以代行业!主,委员:会的职责 》  —。   业《主委员会成立—后社区居民》委员会代行》的业主委员会职【责终:止, ? ,     第【八条  业》主委员会会议作【。出的决?定和业主大会会议】决议、业主》共同表决事项情况实!行,备案制度业主委员会!应当在决定或—者决议?公布前持决定、决】议、业主《委员会会议记录【、业主大《会会议召开的—过程等资《料到:物业所?在地街道办事处(】乡、镇人民政府【。)备案 —     【街道办事处(乡【、镇人民政府)【应当:对业主委员会会【议决定、业主大【会,会议决议《形成的过程和结果】进,。行审查业主委员会】。、业主大会召—开程序?或者:决定违反《相关:法,律、法规规》。定的街道办事—处(乡、镇》人民:政府)可以责令【限,。期改正逾期不改正】的街道办事处(乡】。、镇:人民政府)有权撤销!决定或者《决,议并在?物业管理区域—。内公:布 : ?     第九】条,  社区《居民委员会应当【建立物?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!制度每季《度召集一次物业管理!联,席会议联席会议由业!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!企业、公安派—出所组成并》可以邀请街》道办事处(乡—。、镇:人民政府)》派员参加 》 》    第十条【  物?业服务企业取—得资质证书后方可】从事物业管理活动】。 ?     物】业服:务企业应当接受【市,、,县(市)、区物业管!理行政主管部门的】定期和日常监督【检查 】  :  定期监督检查】每3年进行一次定】期监督检查结果【在资质证书副本【。上予以记载 【     】。第十一条  —市物业?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!发的物业服》务企业?资质证?书有效期为》3年 【     物—业服务企业应—当在资质《证书有效期》满前30日》内向原资质审批部】门或:者承担原审》批职能的部》门申请等级核—定或者?换发资质证书 】    【 第十二条 — 物业服务企业【聘用的物业管理【专业人员必须取【得职业资格证书并】接受市?、县(市)、—区物业管理行政【主管部门的监督【检查 —    》 职业资格证书【不得涂改、出租【、出:借、转让 【  《   ?市、县(市)物业管!理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—建立物业《管理:专,业人:员簿:册取得职业资—。格证书的物》业管:理专:业人员必《须在一?。个物业?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!理工作物业管—理,专业人员调整时【应当及时在》簿册上予以标注 !     】。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是!。指企业经理、部门经!理、项目经理及其】他管理人员不包括】工程技术人》员和财务人》。员,  【。 ,  第?十三条?  物业服务—企业取得《资质证书后》不,得有下?列,行为: 》  》  :  :   (一)—物业管理《专业:。人员:达不到物业服—务企业相《应的资?质等级规定的人【数; 《 ? ,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二)聘用未取】得物业管《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!员,。; —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出租、出借、转让资!质证书; 》。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? (四)未》按照规定办理资【质变更手《续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五,)提供?虚假的?资质申报《资料 】    第》十四条?  物业服务—企业在?物业管理活动中不得!。有下列行《为,。: ?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(一《)挪用、《套用和侵占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】;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—。收取物业服》务费用?。不向业主出具发票】。;   !。   ?   (三)—滥收:、多收物《。业服务费《用;: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将一个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!部物业管理》业务一并委》托给他人或者—从,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承!接一个物业管—理区域全部物—。业管理业务; !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《)擅自改变物业服】务用房用途;— 《 :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六)】擅自改?。。变,物业管理《区域内按照规划建】设的公共 !     建筑和】公共设施用途—;,   】 , , ,   (七》。)擅自占《用、挖掘、破坏、拆!除,。、,移动物?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!。。设施设备(包括物业!服务企业在履行【合同期间从物—业服务费《。。用中列支《。增加的共用设施设备!和,办公设备等); !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八?。)擅自利用物业【。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。施,设备进行经营—或者:允许:他人经营;》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九)物业服务!合同:终止或者业主—大会会议决定提前终!。止物业服务合同时不!。撤出服务《。项目:或者不移《交物业服务》用,房等共用《设,施设:。备及有关资料—; 》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十)未按】照规定程序提前撤出!物业服务《项目或?。者撤出时未向业主返!还服务期限以外的物!业服务?费用;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十一)以部—分业主拖《欠物业服务费用为】由减:少服:务人员、服务项目】降低物业服务—标准或?者停止物业服务【; :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《十二)实施物—业综合服务的—未按照规定时限清除!物业管?理区:域内残冰积雪—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十:三):与物业管理》。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!管,理,投标人相互》串通以不正当手段】谋取中标 》 》    第》十五条  市物业管!理协会?。可以制定物业服务】企业信用等级评【定办法定期进行物】业服务企业信—用等级评定并将评定!结果向社会公—布 : ,     第!十六条?  业?主、业主大会选聘的!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!物业:服务合同签订之【日起30日内持下】列,资料到县(市)、区!物业管?理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备案: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一):业主大会会》议选聘物业服—务企业决议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)物业!服,务合同; —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三)物业服务企业营!业,执照;? —    《。 ,   (四)—物业服务企业—资质证书;》 : : 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?)缴交物业》服务保证金》证明 【     房改售房!单,位、物业产权单位】、社:区居民?委员会代《行业主委员会职责选!聘物业?服务企?。业的:按照前款规定—执行: —    第十七条】  外埠物业服务】企业在本市城区【内从事物业管理活】动的:应当持营业执照等相!关资料到市》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!门办理备案并接受市!、区:。。物业管?理行政主《管部门的监督检【查, 》     第—。十八条  物业服务!企业应?当于:。每年6月、12月向!业主公布一次物业服!务费:用的收支情》况并在履行条例【第三十二条规定义】务的同时将》组织架构《、服务项目和标准、!收费标准、报修服务!电话等内容》在物业管《理区域?内显著位置或者办】公地点予以》公示: —  :。  :第十九条  —建,设单位?应,当按照规划》配套建设物业—管,理区域内各》种基础设施》、公共服务设—施及共?用设:施、设备并与—建设项目同步建【设、同步交付使用】   】。  消?防设施的规划、【建,设、验收《、监督检查、管理】按,。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!执行 ? :     第二!十条 ? 建设单《位向县(市)—、区物?。业管理行《政主管部门申请【确认物业管》。。理,区域内的物业—。服务用房时必须提】供房产?测绘机构出具—的测绘?结果 】    第二—。十一条  依据【条,例第:四十七条《规定实施综合服务】、封闭管理项目【的物业管理区域范】围应当以该项目封闭!围栏或?者周边楼《体外立面为》界线: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》二,条,  危旧房改—建、棚户区改造项】目的建设单位—应当按?。照安置?建筑面积1%但最低!不得少?于50平方米—的标准提《供经营?用房  !   经营用房产】权属于?政府所?有,由县(市)、区【物业:管理:行政:主,管,部门代管委》托物:业服务企业》经营所得收益用于】弥,补物业服务费—用不足部《分  】   建设单位必】须按照规《定提供经营用—房,未按照本条第一款规!定执行的应》当补:足经:营用房面积或者交纳!与应当?补足:经营用房面积等值】的房款(该房款以】物业交付《验收之?日的房屋市场销售】。价格计算) !。  ?   第二》十三条  》建设项?目具备下列条件时建!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!业应当进行》物业查?验接收?: 【  : ,  :   (一)建设工!程已竣工且经建【设工程质量监—督机构备案; !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《规划配套的各类设】施设备已全部落实验!收合格能《正常使?用经有关单位确认】并办理移交手续; ! ? 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新建工程按【照规划要求分期【建设:的在建部分与—。交付使?用部:分,已采取安全隔—离,措施; 《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四)建筑渣土、【垃圾:、施工机具和各类临!时建筑清理完毕; !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》建设单?位选聘前期》物,业服务企《业,符合:有关规定《并已签订前期物业服!务合同; — ,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六)有符!合规定的《物业服务用房、经】营用房;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七)法《律、法规、规章规】定的其他条件— 》     市物业管!理协会应当制定【物,业查验接收规范指】导建设单位和—物业服务企》。业做好?物业查?验接:收工作 《 , 《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四条 《 建设单位、—物,业服务企业应当成立!验收小组按照—下列规定进行—物业查验:》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一)查》验房:屋及设?施设备?作,好查验记录》; ?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建设单位应当【对查验中发》现的问题《书面向?物业:服务企业承诺—修复的时间、责任部!门和修复达到的标准!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)验!收,后建设单位应当向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条! : , ,  ?   例《第四:十四条规定的资料并!。与物业服务企业【签订物业查验接收】协议物业查验接【收协:议包括?下列:内容: 【 :    1、项【目名称、查验接收的!内容; 】  :   2、房屋【和,。配套设?施设备验收情况及存!在的问?题、解决方法;【  【  : 3、?参与验收的人员、验!收时:间; 【  : ,  :4、其他有关事项的!约定:及移交的资料明细 ! ?     第二十!五条  依据条【例第四十四条第二】款规定建设单—位与物业服》务企业在物业项目查!验接:收后应当向县—(,市)、区物业管理行!政,。主管:部门申请办》理物:业,。项目查接验收资料】查验备案《 , 》 ,   对未办理【查接验?收资料查验备案的物!业项目建设》单位或者物》业,。服务企业不》得为业?主办理入住》。手续 《 :。 :    《第二十六条  建】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!。。预(销)售》许可前?应当:依据吉林省物业维】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!条规:。。定,除,全额代交业主的专】项维修资金外还【应当缴存以下三种】专项维修资金: 】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有电梯的!房屋每平《方,米30元的电—梯专项维修资—金; —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二)】本细:则第:二十二条规定提供】的经营用房的—专项维修资金; ! 《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》)物业?服,。务用房等配套—用房:。。的专项维《修,资金 【  :   业主不—承担前款《。规定的三种专项维】修资金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七条  《建设单位按照规定】代收的物《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税!收事宜按照国—税发[200—4]69号文件规】。定执行 !    第二十八】条,  物业《保,修期内?建设单位拒不—履行保?修责:任的业主、业—主委:员会可以书面—向县:(市:),、区物业管》理行:政主管部《门投诉县(市)、】区物业管理行政【主管:部门应当书面告【知建:设单位限期履行保修!责任  !。。   ?。建设单位逾期—不履行保修责任【的业主、《业,主委员会可》以依:法向: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!时区物业管理行政主!。管部门应《当及时将建设—单位:不履:行保修责《任情况书面》。报市物业管理—行政:主管部门市、县【(市)物业管理行】政主管部门按照【10:%的比例扣减建设】单,位的物业维修保证】金并:将扣减的物》业,维修保证《。金存:入物:业专:项维修资金》账户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九条  《物业项目保修—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!持下列资料到县(】市)、区物业—管理:行政主管《部门办理《。物业维修保证金(本!息)返还《手续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)物业!项目竣工《验收证明; 】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(二)物!业维修保《证金交存证明—。; 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扣减【维修保证《金情况等其他资料 ! , ?     县(市)!、区物业管理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同意后市、县(【市)物业管理—行政主管部门将物业!维修:保证金(本息)返】还建:设单位 《    】 第三?。十条  房改售房】单位或者承担其【权利义务的单位【应当按照条例第【五十三条的》规定履行房屋—本体共用《部位、共用设施【维,护责任 》 《 ,   ?第三十一条  实行!综合服务的物业项目!物,业服务企业应当按】照条例第五十八【条规定的《物业服?务成本构成或—。者物业服务支出【构成:专项列支物业—共用:部位、共用》设施设备的》日常运行、维—护费用年度支出额】度不得低于》年度物业服务—费用:。的20% 】 :    第三十二】条  物业项目交付!使用资料查验备案后!建设:单位向业主发出【入住通知之日—即视为物业交付物】业,。买受人 — :     业主接到!入住通?知后应当办理入【住手续物《业服务费用从办【理入住?。手续之?日当月起算;业主】在通知时限内未办理!入住手续《的,物业:服,务费用从通知截止】。之日:。当月起算 【     物】业服务?。费用应当按照—业主:房屋所有权证书载】明的建筑面积收取】 , 》。 ,   第三十—三条:  物业服务企业与!。建设单位签》订,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至!物业交付《物业买受人前物【业服务?企业:早期施工介入—。、物:业承接查《验、编印业主入住】资料、物业服—务,用房装修等费用由】建设单位承担— —。   ? 第三十四条  】依据条例第六十条】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结!清后办理物业所【有权转移《手续具体办》法由市住房保障和】房,地产管理《局另行?制定 【   ?  :第,三十:五条  依据—条例第六十八—。条第二款规定环【卫部:门不得向《物业服务企业—收取业主产生—。的生活?垃圾处理费用 】     第!三十:。六条  业主产【生的建?筑垃圾等非》生活垃圾可》以自行清运或者书】面,委,托物业服务》企业清运《 《     业主】自行清运的应当服从!物业:服务企业统一管【理;书?面委托?物业服务企业清运】的,清运费用由双方【按照市场《价格协商确》定,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七条  物业服【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!动中:为业:主提供服务所使用的!水、电?、气、热费用—价格按照吉》林省物业管理—。办法的有关规定【执行  ! ,  第三十八条 】 物业?服务企业违反本细则!。。第,十条、第十》一条第二款、第十三!条(一?),、第十四条(九)】、(十?)、(十一)、【(十二)《、(十三)、第【十六:条之规定由县(【市)、区物》业管理行政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并处以30【000元的罚款逾】期未改正的由市物业!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注!销资质或者建议有权!机关依法注销—资,质、降低物业服务】资质等?级并:建,。议工商?行,。政管理部门依法【予以处罚 【 ?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九条  物业!服务企业违反本细则!第十三条(二)、】(五)?、第十四条(一【)、(?四)、(五)、(】七,)、(八)之规定由!县(市)、区物业】管理行?政主管部门依据物】业管理条例》、,吉,林市物业《管理条例、建设部物!业服务企《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相!。关规定?。予以处罚 【    — ,。第四十条  违反】。本细则第十》七条规?。定未经备《案擅自从《。事物业管理》活动的由区物业管】理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改《正并:按照物业管理—面,积每1平《方米:。处以1元的标准进行!罚款 ?  —   第四十一条】  :违反本细则第十【。八条:规定物业服务企业】未按照?。规定向业主公布物】业服:务费:用收:支情况的由县(【市)、区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并处以》10000元的罚】款  】   第《四十二条《  违反本》细则:第二十二条第—三款规定危》旧房:改建、?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!设单位未按照标准提!供经营用房的由县】(市)、区物—业管理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并?。处以30000【元的罚款 】 :    第四十【三条  违反—。。本细则第二十—五条第二款规—定对未办理》查,接验收资《料,查验备?案的物业项目建设】单位或者物业—服,。务企业为业主办理入!住,手续:。的,由县(市)》。、区物业《管理行政《主,。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并处—以办理入住》户数每?户100《。0元的罚款 【 :。 :    《第四十?四条  违反本细】则第二十六条—。第二款规《定建设单位向业【主收:取电梯、经》。营用:房、物业《服务用房等》配套用房专项维修】资,金的由县(市)【区物业管理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并处以已【收金额10%的【罚款: —    第四十五】条  违反本—。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房!改售房单位》或,者承担其权利—义务的?单,位不履行《。房屋本体共用部位】、共用设施》维护责任的由县(】市)、?区物业管《。。理行:政,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,正并处以3000】。。0元的罚款 【 ,    — 第:四十六条  当事人!对行政处罚》不服的?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或者提起行政【诉讼行政《复议:或者行政诉》。讼期间行政处罚决】定不停止执行— —  :  第四十七条 】 本细则由市住【房保障?和房地产管理—局组织?实施并?负责解释《 ?    — 第四十八条—  本细《。则自2011年【11月15日起【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