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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》林市:物业:管,。理条例实施细则【
《
吉林】市物业管理条例【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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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物业管理!。条例实施细则—已经2011—年,9月22日吉—林,市,人民政府14届【62次常务会—议讨论通过》现予发布自201】。1年11月15日起!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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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】11年9《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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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【为贯:彻执行吉林市物业】管,理条:例(以下简称条例】)结合本《市实际制定本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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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,条 城乡》建设、城乡规划【、市政公《用、公安、》环境保护、城—市管理行政执法等】部,门应当按《照条例?第,五条和市《、县(?市)、区人》民政府的《有关规定履行物业管!理活动的《相关:职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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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首次业主大会!会议筹备组成员中业!主代:表人数不得少于筹备!组成员?。总数的二分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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筹备组】成员不得作为—业主委员会委员【的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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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不》。履行业主义务、【欠缴物?业服务费的》业主:不得作为业主委员】会委员的候选—。人
》
? ?第四条 召开业主!大会:会议或者表决事【项应:当采用书《面征:求意见形式将—征求意见材料送达】。每一:位业主;无》法送达的应》当在物业管》理,区域内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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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凡须投票表决的【表决意见应当—由业主本人签名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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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第五条? ,。 按照业主大—。会议事规则》的规: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!业主委员《会委员提议应当在】3日内召开业—主委员会《会议
【
, , ?业主委员《。会,。主任:、副主任无》正当:理由未在规定时【间内召?集会议的物》业所在地的街道办】事处(乡、镇人民政!府)可以《指定业主委员会其】他委员召集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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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条 业【主委:员会不履《。行召开业《主大会定期》会议、临时会—议职:责或者不组织业主】对某一?管,理事项进行表决【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!事处(乡、镇人【民政府)可以责令】业主委员会限期召】开会议或者表—决;:逾期:未召开会《议或者?。未表决的物业所【在地的社区居民委】员会可以在街道办事!处(:乡、:镇人民政《府)指导监督—下组织?召开会议《或者组织表决—
! 第七条 业主】大会未能选举产【生业主委《员会或者业主—。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!总数的50%不能】依法履?行职责时物业所在】地的: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街!道办事?处(乡、镇》人民政府)的指导】和监督下可以—代行业主委员—。会的职?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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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业主委《员会成立后社—区居民委《员会代行的业—主,委,员会:职责: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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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 】业主委员会》会议作出的决定【和,业主大会会议决议、!业主共?同,表决事项情》况实行?备案制度《业,主委员会《应当在决定或者【决议公布前持决定】、决议、《业主委员《会会议记《录、业主大》会会议召开的过【程等资料到物—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!(乡、?。镇人民政《府)备?。。案
! 街道办事处(乡!、镇人民政府)【应当对业主》委,员会会?议决定、业主大会】。会议决议形成的【过程和结果进行【审查业主委员—会、业主大会召【开程序?或者决定违反相关】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街道办事处(乡】、,镇人民?政府)可以责令限期!改正逾期不改正的】街道办事处(—乡、:镇人民政府)—有权撤销决定或【者决议并在物—业管理区《域内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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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《 社区居民》委员会?应当建立物业管【理工作联席会议制】度每季?度召:集一次物业》管理联席会》议联席会议由业主】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!业,、公安派出所组成并!可以邀请街道办【事处(乡、镇—人民政府)派员【参加
【
第十条】 物业《服务企业取得资【质,证书后方可》从事物业管理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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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物?业服务企业应当【接受市?。、县(市)、区物】业管理行政主—管部门?的定:期和日常监》督检: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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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!期监督检查每3年】进行一次定期监督检!查结果在资质—证书:副本上?予以:记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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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一条 】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!部门核发的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!书有效期为3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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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物,业服务?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!有效期满前》3,0日内?向原资质审批—。部门或者《承担:原审批职《。能的:部门申请等级核定】或者换发资质—证,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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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条】。 物业服》务,企业聘用的物业管理!专业:人员必须取得—职业资格证书并【接受市、县(—市)、区《物业管理《行政:主管部门《。。的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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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!资格证书不得—涂改、出租、—出,借、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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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】、,。县(市)物业管理】行政:主,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!管,理专业人员簿册【取,得职业资格》证,书的物业管理专【业人员必《须在一个物业服务企!业从事?物业管理工作物【业管理专业人员调整!时应当及《时在簿册上予—以标: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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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物业管理【专业人?员是指企业经理、部!门经理、项目—经理及其他》管理人员不包括【工程技术人》员和财务人员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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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条 物业服—。务企业取得资质证】书后不?得有下?列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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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一—。)物业管理专业人】员达不到物业服务企!业相应?的资:质等:级规定的人》数;
! 【(二)聘用未取【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!证书的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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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三)出租、》出借、?转让资质《证书;?
《
: ? ? (四)未按照规!定办理资质变更手】续;
【
!(五)提供》虚假的?资质申报资料—
】 第十四条 物!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!。理,活动中不得有下列】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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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? ,(一)挪用》。、套用和《侵占:物业专项维修资金;!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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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收】。取,物业:服务费用不向业主】出具发?票;
【
》。 (》三)滥收《、多:。收物业服务》。费用;
!。。 : (【四)将?一,个物业管理区域【内,。的全:部物业管理业—务一并?委托给他人或者从其!他物业服务企—业承接一个物业管】理区域?全部物业管理业务】;
! 》 (五)擅》自改变物业服—务用房用途;—
,
— 《 ?(六)擅《。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!内,。。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!
》
: 建筑和公共设!施用:途;
《
,
【 ?。 (:七)擅自占》用、挖掘、破—坏、拆?除、移动物》业管理?区域内的共用—。设施设备《。。(包括物《业服:务企业?在履行合同期间从】物业服务费》用中:。列支增加的共用【设施设备和办—公,设备等);
】
,
— 《(八)擅《自利用物《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!施,设备进?行经营或者允许他】人经营;
【
:
— ?(九)物业》。服,务合同终止或者业】主,大会会议《决定提前终止物业】服务合同时不撤【。。出服务项《目或:者不移交物业服务】。用房等共用设—施设:备,。及有关资料;—
! 《 (十?)未按照规定程序提!前撤出物业服务项目!或,者撤出时未向业主】返还服务期限以【外的物业服务费用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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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: — (十一)以部分!业主拖?欠物业服务》费,用为:由减少服务人—员、:服务:项,目,降低物业服务—标准或者停止物业服!务,;
》
】 (十《二,)实施物业综—合服务的未按照【规定时限清》除物业管理区域【内残冰积雪;
!
:。
, — :(十三)与物—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!他物业管理投—标人相互串通以【不正当手段谋取中】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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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条 !市物业管理协会【可,。以制定物业服务企业!信用等级《评定办法《定期进行物业—服务:企,业信用?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!。果向:社会公布
】
》 第十六条 业】主、业主大会—选聘的物《业服务企业应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!。。订之日起《30日内持下列资料!到县(市)》、区物?业管理行政》主管:部门备案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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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业【主大会会《议选聘物业服—务,企业:。决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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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【。(二)物业服—务,合同;
》
! (三)物【业服务企《业营业执照;
【
,
?
》 (四)【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!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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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?。(五)缴交物业服务!保证金证《明
【 房改售【房单位、物》业产:权单位、社》区居民委员会—代行业主委员会【职责:选聘物业服务企业】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!
,
》 第十七条】 外?。埠物业服务企业在】本市城区内从事【。物业管?理活动的应当持【营业执照等相关资】料到市物业管—理行政?主管部门《办,理备案并接受市【、区物业管理行【政主管部《门的监督检》查
! 第?十八:条 : 物业服务企—业应当于每年6月、!12月?。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!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!并在履?。行条: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义!务,的,。同时将组织架构、】服务项目和》标准、收费标—准、报修服务电话】等内容在《物业管?理区域内显著位【置,或者办公地》。点予以?。公,示
】 第十九条 】 建设?单位应当按照—规划配套建设物业管!理区域内各种—基础设施、公共服】务设:施及:共用设?施、设备并与—建设项目同步建【设、同步交付使【。用
! 消防设施的【规划、建设、—验收、监督检查【、,管理按?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消,防法的有关规定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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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 建!设单位向县》。。(市)、区物业管】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!。确认物业管理区域】内,的物业服务》用房时必须提—供房产测绘》。机构出具的》测绘:结果
】 第》二十:一条 依据条例第!四,十七条规定实—施综合?服务、封闭管理【项目的?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应!当以该?项目:封闭围栏或者周【。边楼体外立面为界线!
— 第》二十二条 危旧房!改建、棚《户区改造项目—的建设?单位:应当:按照安置建》筑面积1%但最【低不得少于50【平方米的标准提供经!营用房
】
《。。 经营用房产—权属于政府》。所有:由县:(市)、区物业管理!行政主管部门代管】委托物业服》务企业经营所得收】益用于弥补》物业服务费用不足】部分
—。
《 建设单位—必须:按照规定提供经【营,用房未按照本条第】一,款规定执行》的应当补足经—营用房面积或者交纳!与应当补足经营用房!面积等值的》房款(?该房款以物业—交付:验收之?日的房屋市场—销售价格《计算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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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三条 【建设项目具备—下列条件时建设【单位和物业服务企】业应当进行物—业查验接收:
【
【 《 (一)》。建设工程已》竣工且经建》设,。。工程质量监》督,机构备案;
【
— (二)!规划配套《。的各类设施设—。备已全部落实—验收合格能正常使用!经有关?单位确认并》办,理,移,交手续;
》
?
,
【。 (三《)新建工程按照规划!要求分期《。建设的?在,。建部分与交付使用】部分已?。采,取安全隔离措—施,;
】 《 (四)建【筑渣土、垃》圾、施?工机具和《各类临时建筑—。清理完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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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 《 ,(五:)建设单《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!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并!已,。签订:。。前期:物业服?务合同;
》
— ? (六)有符!合规定的物业服务】用房、经营用房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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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法—律、法?规、规?章规定的其他条【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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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!。物业管理协会—。应当制定物业查验接!收规范指导建设【单位和物业服务【企业做好物业—查验接收工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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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四条 — 建设单位、物业】服务企?业应当成立验收小】。组按照?下,列规定进行物业查】验,:
《
! (一)查—。验房屋及设施—设,备作好查验记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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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二)建设单位应【当对查验中发现的】问题书面向物业服】务企业承诺修复【的时间、责》。任,部门和?修复:。达到:的标准;
》
— (三!)验收后《建设单?位应当?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!条
?
】例第四十四条—规定的?资料:并与物业服》务企业签订》物业查验接收协议物!。业查验?接收协议包》括下列?内容:
】
1、项】目,名称、查验接收【的内容;
!
?。 2、房屋和配套!设施:设备验?收情况及存在—的问题、解决方【法,;,
》
3—、参与验收的人【。员、:验收时间;
【
?
, 4、—其他有关事项的【约定:及移交?的资料明细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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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二十五条 依据条!例第四十四条第【二款规定建设单【位与物业服务企业】在物:业项目查《验接收?后应当向县(市)、!。区,物业管?理行政主《管部门申请办—理物业项目查接验收!资,料查验备案
!
:。 对未办理查!接验收资料查验备】案,的物业项目建设单位!或,者物业服务企业不】。得为业主办理—入住:手续
《
《 第》二十六条 —建设单位在办—理商品房预(销【)售许可前应当【依据吉?林省物业维修资金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!除全:额代交业主的专项维!修,资金:外还应当缴存以下】。。三种专?项维修资金:
】
》 — (一)有》电梯的?房,屋每平方米》30元的《电梯专?项维修资《。金;
—
】 (二)本细【则第二十二》条规:定提供的经营用房】的专项维《修资金;《
《
— (三)【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!用房的专项》维修:。资金
! , 业主不承担前】款规定的三种—专项维?修资金
】。
》第二:十,七条 建》设单位按照规定代收!。的物业专《项,维修:资金的?税收:事宜按?照国:。税发[20》04]?69号文件规定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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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—十八条 物—业保修期内建—设,单位拒不履》。行保:修责任?的,业主、?业主委员会可—以书面向县(—。市,)、区物业》管理行?政主管部门》投诉县(《市)、区物业—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书面告《。知建:设单位限《期履行?保修责任
—
:
建设单!位逾期不履行保修责!任的业主《、业主委员会可以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】起诉:讼同时区物业管理行!政主:管部门应《当及时将建设单位】。不履行保修责—任情况书面》报市物业管理—行政主管部门市【、县(?市)物业管理行【政主管部门按—照10%的比—例扣:减,建设单位的物业【维修保证金并将【扣减的物业维修保证!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!资金: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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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九条 —物业项?目保:修期满后建设单【位应当持下列资料】到县(市)、区物】业管:理行政?主管部门办理—物业维修保》证金(本息)返【还手续
《
,
】 , (《一)物业《项目竣工验收证明】;,
:
— (【二)物业维》修保证金交存证明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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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: (三)扣》减维修保证金情况】等其他资料》
】 县(市)、区物!业管理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同意后—市、县?(市)物业管理【行政主管部门将【物业维修《保证金(《本息)返还建—设单:位
! :。第三十?条 房改售—房单:位或者承《。担,其,权利义?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条!例第五十三条的规】定履行?。房屋本?体共用部位、共【。用,设,施维护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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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。 第三十一条 】。。实行综合《服务的物业项目物】业服:。务企业?应当按照条例第五十!八条规定《的物业服《务成本构成或者【物业服务支出—。。构成专项列支物业】共用部位《、共用设施设备【的日常运行、—维护费用年度支【出额:度不:得低于?年度物?业服务费用的20%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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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二》条 物业项目【交付使用资料—查验备案后建设单位!向,业主发出入》住通知?之日即?。视为物业交付物【业买:。受人
】 业》主接到入《住通知后应》当办理入住手续物业!服务费用从办理入住!手续之日《。当,月起算;业主在通】知时限内未办—理入住手续的物业】服务费用《从通知截《止之日当月起算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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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【服务费用应当—按照业主《房屋所有《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!积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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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三十三条 物【业服务企《业与建设单位—。签订物业服务—合同之日至物—业交付物业买受【人前物业服务—企业早期《施工介入、》物业承接查验、编印!业主入住资料、【物业服务用房装修】等费用由建设单【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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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四条 依据!条例:第六十?条规定物业服—。务费用结清后办理】物业所有《权转移手续具体【办法由市住房保障】和房地产管理局【另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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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五条【 , 依:据条例第六十八【条第二?款规定环卫部门不】得向物业《服务企?业收取?业主产?生的生活《。。垃圾处理《费用
! 第《。三十六条 业【主产生的建筑垃圾等!非生:活垃圾可《以自行清运》或者书面委托物【业服:。。务企业清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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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自!行清:运的应当服从物业服!务企业统一管理;书!面委托物《业服务?企业清运的清—运费用由《双方按照市场价【格协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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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七条 !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!管理活动中为—业主提供服》务所使用的水、电】、气、热费用价格】按照吉林省物—。业管理?办法的有关》规定: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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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!条 物业服—。务企业违反本细则】第十:条、第十《一条第二款、第十三!条(一)、第—十四:条(九)、(十)】、(十?一)、(《十,二)、(《十三)、第》十六条之规定—由县(市)、—区物业管理行政【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改正并【。处以:。300?00元的罚款逾期】未改正的由市物业管!理行政主管部门注销!资质或者《建议有权《机关依法注销资质、!降低物业服》务资质等级》并建议工商行—政管理部《门依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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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》九条 ?。 物业服务企业【违反本?细则:第,十三条(二》),、(五)《、第十?四条(?一)、(四)、(五!)、(?七)、(八)—。之规定由《县(市)、区物【业管理行政主—管部门依据物—业管理条例、吉【林市物业管理条例、!建设部?物业服务《企业资质管》理,办法:等相:关规定予以处罚
】
【 第四十条 【 违反本细》则,第十:七,条规定?未经备案《。擅自从事物业管【。理活动的由区物业管!理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改正并【按照物业管》理面积每1》平,方米处以1》元的标准进》行罚款
! 第》四十:一条 违反本【细则:第十八条规定—物业服务企业—未按照规定》。向业主公布》物业:服,务费用收支情况的由!县(市)、区物业】管理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限《期改正并处以—10000元的罚】款,
— : :第四十二条》 违反《。本细则第二十—二条第三款规定【危旧房改建、棚户区!改造:项目的建设单位未】按照标准提供经营用!房的由县《(市)、区物—业管理行政主—管部门?责令限?期改正并处》。以3:0000《元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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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四十三条 违!反本细则第二十五】条第二款规》定,。。对未:办理查接验收资料】查验备案的物业【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物!业服务企业为业主】办理入?住手续的由县—(市)、区物业管理!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并—处以办理入住—户数每户1000元!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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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四十四条— 违反本细则【第二十六《条第:二款规定建》设单位?向业主收取电梯、经!营用房、物业—服务用房等配—套用房专项维—。修资金的由县—(市)区物业管理行!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改正并—处以已收《金额10%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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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五条 违反本!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房!改,售房单位《或者承担其权利义】务的单?位不履行房屋—本体共?用部位、共用设【施维护?责任的由县》(市)、区》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!门责:。令限期?。。改正并处以300】00元的罚》款
【 ? ,第,四十六?条 当事人对【行政处罚不服—的可以依法申请【行政:复,议或:者,提起行?政诉讼行政复议或】者行政?诉讼期?间行政处《罚决定?不停止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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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七条 】。本,细则由?。市,住,房保障和《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实!施并负?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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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—。十,八条 本细—则自2011年【。1,。1月15日起施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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