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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吉《。林省专业技》术人员继续教—育规定 【 《 吉林省》。专,。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!规定已?经2018年1【1月1?9日省?政府第?22次常务会—议,审议通过,》现予公布,自201!9年2月1》。日起施行 ! 》省,长, 景:俊海 ! 2018【年11?月26?日 【 《吉林省专业技—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! 】    第一条【  为?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!素质,?保障专业技》术人员权益,规【范继续教育活动,】根据法律、法—规的有关规定,【结,合本省实际,制定】本规定 !    第》二条  本省—行政区域内机关、】。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!社会团体《等组织(以下—简称用人《。单位)的专业技术人!员继续教《育(以下简称—继续:教育),适用—本规:定 【    本规定【所,称专业技术人员,是!指,按照国?家规定取《得专业技术》职业:资格:或,者初级?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】任,职资格?的在职人员,以及】。专业技?术类:公务员 《 , 《  :  本规定所称继】续教育,是指对专业!技术人员进行补充、!更新、拓展》相关专业知识和【技能,完善知识【结构,提高综合素质!,增强?创,新能力的教育 !  《。   第三条  】继续教育应》当以:经济社会发展—和科技进步为—。。导向,以能》力建设为核心,突】出针对性、实用【性,和前瞻性,坚持理】论联:系实际、按需施【教,、讲求?实效: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!的原:则, ?  《   ?第四条  继续教育!应,当建立政府、社【会、用人单位和【个人共同投入机【制 ?     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将继?续教育工《。作经费列《入财:政预算,保障继续】教育的需要 —  —   ?。企业、事业单位应当!按照不少《。于职工工资总额【的,1.:。5%足额提取—职工教育经》。费,:其中,用于继续【教育:经费的比例,不【低于专业《技术:人员:占本单位《职工总数的比例 】 ? :  :  鼓励社会组织和!个人参与、资助或】者捐助继续教育【事业 《 : :    第五条  !继续教育工》作实行统筹规—划、:分级负责、分类指】导,的管理体《。制 : ,。  》   县级以—上,人民政府人力资【源社会保障行政部】门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继续教育—的,综合:管理、指导和监督工!作;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有关行政》部,门按照各自职责【。负责本系统、本行】业继续教育的组【织管理工《作;:。行业组织具体负【。责本行业继续教【育的规划制定、【。组织实施《及相关工作 !     第六】条,  县?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继!。续教育工《作的指?导扶持,提供—。政策、项《目,。。和信:息等服务,激励和促!进用人?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!参加继续教育,保障!继续教育《公共服务《的可持续发展 】 :     —第七条  》。用,人单:位应当履《行下列职责: !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?执行继续教育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和政】。策,接受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人力》。资源社会《保障行政部门—的监督检《查; 《 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: ,(二)按照继续教育!规划,制定》本,单位继续《教育计划并组织实】。。施; 《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三—)保证专业技术人员!参加继续教育的时】间和相关经费; !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保—证专业技术人—员在脱产或者—半脱产接受继续【教育:期间:享,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!工资、福利待遇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检查【。、考核?专业技术人》员接受继《续教:育的有关情况 】 ,     【第八条?  专业技》术人员有接受—继续教育的权利【和义务? ?     专】业技:术人:员享有下列》继,续教育的权》利: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一)接受继续—教育期间依》照法律、法规规定享!受在岗人员的同【等工资?、,福利待遇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二):对继续教《育工作提出意—见和建?议;: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对》侵害其接受》继,。续教育权利的行为提!出投诉;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四)法律、法规!规定的其他权利【 :    【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!履行下?列继续教《育的义务: —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)遵【守继续教育的法律、!法规、规《章; ?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—服,从,所在用人单位统一安!排,,遵守学习纪律和有!关制度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三)完成规定的【继续教育学时; !。 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—。。 (:四)承担《与所在用《人单位?协,商确定的、应—当由个人支付的继续!教育费用 !     第九条 !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!公需科目《和专业科目 !。 :  :  公?需科目?包括专?业技术人员应当【普遍掌?握的法律、法规、理!论政:。策、职业道德、【技术信?息等基本知识—专,业科目包《括专业技《术,人员从?。事专业工作应—当掌握的新理论、新!知识:、新技术、新方法】等专业知识 【  》   第《十条  公》需,科目培训由县级以上!人,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!保障行政部》。。门结合本行》政区域实际统—筹组织,专业—科目:培训主要由本—系统、本行业和本单!位组织实施 【。。 《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一条  专》业技术人《员参加继续》教育的时《间,每年累计应当】不少于90学—时,其中《,公:需,。科目一?般不少于3》0学时,专业科【目一般不少于60学!时, ,。 ,。 : :    专》业技术人员通—过下列方式参加【继续教育的,计入】本人当年继续教育】学时: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参加培训】班、:研修班或《者,进修班学《习;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参加》相关:的继续?教,育实践活动;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三)?参,加远程教《育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》。参加学术会议、学】术讲座、《学术访问《等活动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五)符合【规定的其他方式【 —    继续教育方!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!办法:,由:省人:力资源社会保障行】政部门制定 !   《  第?十二条  依法成立!。的高等院校》、科研院《所、企业单位的培】训机构等各类—教,育培训机《构(以下简称—继续:教育机?构)可以面向专【业技术人《员提供继续教育服】务 《 ?    继续教育】机构应?当具备开展继续教育!的场所、设施—、教材和教学—管理人员,建立健全!相应的组《织机构和管理制度】    ! 继:续教育?机构应当制定实施】继续教育教》学计划,向社—会公开继续教—育的内容《、培训范围、—。时间地点、收费【项目及标准等—。情况,建立》。教学档案,根据【考试考?核结:果如实?出具专业技》术人员参《加继续教育的证明】 》。     第十三】条  继续教育机】构应当?建立师德高》尚、业务精良、结构!合理、既有理论【水平又有实践经【。验的高素质师—资队伍 —   》  继续教》育机:构应:当聘请教学经验丰富!、社会信誉好、有一!定学术研究》成果的专家学者和】。业务骨干《。任专兼职教师 【 ?  ?  : 第:十四条?  用?人单位、继》续教育机构应当对】专业技术《。人员参加继续教【育的种?。类、内容、时—间和考?。试考核结果》等情况进行登记 】 ?     第【。十五条 《。 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。人力资?源社会保《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!有关行政部》门、行业组织规范】继,续教育机构的继续教!。育行为,建》。立继:续教育机构信—用管理数《据库,对《参与实施《继续教育的机构【和人:员建立信《用档案,加强继【续教育活动的监督管!理 : ?    》 第十六《条  ?县,。级以上?人民政府人力资【源社会保障行政部】门和行?业主管部门按照【规定遴选培训质【量高:。、,社会效益好、信誉度!高、在继续教育方】面起:到引领和示范—作用的?继续教育机构,建设!。成区域?性、行业性继续教】育基地 】    《 第十七条  县级!以上:人民:政府:人力资源社》会保障行政部门【、行业主管》部门、用人单位应】当建立健全专业技术!人员接受继续教育】的考核和《激励:机制 —。     —专业技?术人员参加继续【教育情况应当作【为考核评价》、岗位聘用的重要依!据,:作为聘?任专:业技术职务或者申】报评定?上一:级,资格的重要条—件有:关法律?、法:规规定专业技—术人员参《加继续教育作为【职,。业资格登《记或者注册的—必要条件的,从【。其规:定 ?。 ?    《 第十八条 — 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人》力资源社会保—障行政部门》应当建?立健全继续》教育公?共服务体系,提供下!列公:共服务: 》。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(一)制定》发布继续教育政策】、公需科目》指南,统筹协—调指导继续》教育工作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)整!合继续教育资源,】建立继续教育—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!。台和师资库、教材库!、项目库《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?)围绕国家和省重】大发展战《略,组织实施继【续教育专项工—程; 》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四)促!进发展远程继—续教育?; 《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。。 (五)其他方式】的继续教育》公共服务《 《     第【十九条 《 有关行政部门、】行业组织应当—为继续教育提供下】列公共服务:—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一)制定或者—发布专业科目指南】; ? 《  : ,     (二)建!。设本系统、本—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!续教育信息管理平】台,开发继续教育资!源,为本系统—、本行业专业技术】人员继续《教育提?供服务;《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:组织举办《学术研讨会、技术交!流会:。等继续教育活动;】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提供其他方式的继!续教育公共服务 】     !。第二十条  县【。级以上人民》政,。府人力?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!门,和行业主管部门【直接举办继续教育】活动的,应》当突出公益》性,不得收取费用】  【。  : 县级以《上人:民政府人《力资源社《会保障行政部门和】。行业:主管部门委托继续】。教育机?构举办?。继,续,教育活动的,—应,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!式选择,并与继续】教育机构签订政府采!购合同,明确双【方权利和义务 】 :  ?   鼓励和支持】企业、事业单—位、行业组织—等举办公《益性继续教》育活动 《  — , ,。 第二十一》条  用《人单位违反本规【定第四?条第三款《、,第七条、第十—四条、第十七条规】定的,由县级—。以上人民政府人【。力资源社会保障行】。政部门或者行—业主:管部门责《令改正;对专—业技术人员造成损害!的,依法承担赔偿】责任: ? :     第二十二!条  专业技—术人员违反本规定】第,八条第三款》、第十一条第—一款规?定的,?用,人单:。位可以视情》节给予批评教—育、不予报销或者】要求退还学习费【用 《    — 第:二十三条  继续教!育机:构,违反本规定第—十二条第二款和第】三款、第十四条规】定的,由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人力】资源:。。社,会保:障行政部门或者【行业:主管: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,给予警告;情【节严重的,责—。令,停,止继续?教育活动 —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四条】  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人《。力资源社《会保障行政部—门、:行业:主管部门及》其工:作,。人员:在继续教育管理工】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!或者徇私《舞弊、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《守的,?由其上?。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,并:按照管?理权限?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予—以,处理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五】条  本规》定,。。自2:019年2月1【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