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吉林:省专业技术人员继】续教育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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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?林省专业技》术,人员继续教》育规定已《经2018》年11?月19?日省政府第22次常!务会议审议通过,】现予公布《,,自2019年2月1!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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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长 景俊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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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2018年11【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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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!专业技术《人员继续教育规【定
! 第一条 】 ,为了提高专业技术】人员素?质,保障《专业技术人员权益】,规范继续教—育活动,根据—法律、法规》的有关规定,—结合本省《实,际,制定本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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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条 本省行!政,区域内机关、企【。业、事业单位以及社!会团体等《组,织(以下简称用人单!位)的专业技术人】。员继续教《育(:以下简称继续教育】),适用《本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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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本规—定所称?专,业技术人员,—是指按照国家—规定取得专业技【术职业资《。格或者初《级以上?专业技术职》务任职?资格的在职人—员,以及专业技术类!。公务员
! 本规定所】称继续教育,是【指,对专:业技术?人员进行补充、更】新、拓展相》关专业知识和技【能,:。完善知?识结构,提高综合素!质,增强创新—能力的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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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》条 继《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!会发:展和科?技进步?为导:。向,以能《。力建设为核》心,突出针对—性,。、实用性《和前瞻?。性,坚持理论联【系实:际、:按需施教、讲求实】效、培养与使用【相结合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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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 》 继续教《育应当建《立政府?、社会、用人—单,位和个人《共同:投入机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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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将继续教育—工作经?费列入财政预算【,保障继续教育的需!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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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《 ,企业、事业》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!职工:工资总额的》1.5?%足额提取职工教】育经费,《其中,用于继续教】育经费的比例,【不低于专《业技术人员占本【单位职工总数—的比例
》
【 鼓励社会组织和】个人参与、资助或者!捐助继续教育事【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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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条 继续教育工作!实,行统筹?规划、分级负责【、分类指导的—管理体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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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县级?以上人民政》府人力?资源社会保》障行政?部门负?责本:行政区域内继续教】育的综合管理—、,指导和监督工作;】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有关行政部门【按照各自职》责负责本《系统、本行业继续教!育的组织管理—工作;行业组织具体!负责本?行业继续教育的规】划制定、组》织实施及相关工【作,
— 第六—条 县级》。以上:人,民政府应当》加强对继续教育工】作的指导扶持,提供!政策、项《。目和信?息等服务《,激励和促进用人】单位和专《业技术?人员参?加继续教育,保障】继,续教育公共服务【的可持续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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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条 用人单!位应:当履行下列》职责:
! 【。 (一)执行继续】教育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和政策《,接受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人力资【源,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!监督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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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—)按照继《续教育规划,—。。制定本?单位继续教育—计,划并组织实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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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《。(三:。)保证专业技术【人员参?加继续教《育的:时间和?相关经费;》。。
! ? (四)保—证专业?技术人员在脱产或者!半脱产接受继续【教育期间享》受,与,在岗人员同等的【工,资、福利待遇;
】
》 — (五)》检查、?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!受继续教育的—有关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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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专《业技术?人员有接受继续【教育的权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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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下!列继续教《育的权利:
【
《。。。。 ? : (一》)接受继续教—育,期间依照《。法律、法规规定享受!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!、福利待遇;—
】 ? (《。二)对继续教育【。工作提?出意见和建议;【
】 (三】),对侵害其接》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!为提出投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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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四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,的其他?权利
【
专—业,技术人员应当履行】下列继续《教育:的义:务:
】 : 》 (:。一)遵守继续教育的!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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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》(二)服《从所在用人单位统】一安排,遵守—学习纪律和有—。关制度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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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完【成规定?的继续教育学—时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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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!)承担与所》在用:。人单位协商确定【的、应当由》。个人支付的继续【教育费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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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继续【教,。育内:。容包括公需科目和】专业科目
》
!公需科目《包括专业技术—人员应当普遍—掌握的?法律、法规、理论政!策、职业道德—、技术信息》等基本知《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!技术: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!当掌握?的新理论、》。新知识?、新:技术、新方法—等,。专业知识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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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条 ! ,公需科目培训—由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人力【资源社会保障—。行政部门结合—本行政区《域实际统筹组—织,专业科目培【训主要由本》系统、本行业和本】单位组织实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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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】条 专业技术人】员参加继续》教育的?时间,每年》累计应当不少于90!学,时,其中,公需科】目一般不少于30学!时,专业科目一【般不少于60学时】
】 专业技术—人员通过下列方式】参加继续教育的,】计,入本人当年继续教】育学:时::
【 , : : (一)参加培】训班、研修班或【者进修班学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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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二)参—加相关的继续教育】实践活动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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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参加远!程教育?;,
! (四【)参加学术会—议、学术《讲座、学术访问【等活:动;
【
【 (五)符合规】定的其他方式
】
《 继续教【育方式和学》时的具体认》定办法,由省人力资!源社:会保障行政部—门制定
【
《 第十二》条 依法成—立的高等院校、【科研院所、》企业单位的培—训机构?等各类教育培—训机:构,(,以下简?称,继续教育机构—)可以面《向专业技术人员【提,。供继续教育服—务
【 继续教育机!构应当具备开展继续!教育的场《所、设施、》教材和教学管理人员!,建立健全相应的组!织机构和《管理制度
】
继续教!。育机构应当制定实施!继续:教育教学计划,向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!内容、培训》范围、时间地点【、收费项《目及:标准:等情况,建立教学档!案,,,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!实出具专业技—术人员参加》继续教育的》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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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: 继续教育机构应】当建立?师德高尚、业务精】良、结构合理—、既有理论水平又】有实践经验的高素】质师资队伍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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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继续教》育机:构应当聘《请教学经验丰—富、:社,会信誉好、有一定学!术研究成果》的,。专家学者和业—务骨:干任专兼职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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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 — 用人单位》、继续教育机构应】当对专业技术人员参!加继续教育的种类】。、内容?、时:间和考试考核—结果等情况》进,行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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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 县级!以,。上人民政府人力【资源社?会保障行《政部门应当会—同有关行政部门【、行业组织规—范继续教《育机构的继续教【育行为,《建立继续教》。育机构信用》管理数据库,对【参与实施继续—教育的机构》和人员?。。建立:信用档案,加强继续!教育活动的》监督:管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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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—六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人》力资源社会》。保障行?政部门和行》。。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!遴选培训质量高、社!会效益好、》信,誉度高、在继续教育!方面起到引领和示范!作用的继《续教:育机构?,建设成《区域性?、行业性继续—教育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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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!条 县级》以上:。人民政府人》力资源社会保—障,行政部门《、行业主《管部:门、用人单位应当建!立健全?专,业技术人员接受【继续教育的考核和】激励: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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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专业技《术人员参加继—续教育情况应—当作为考核》评价、岗位聘用的】重要依据,作为聘任!。专业技?术职务或者》申报:评定上一级资格的】重要条件有关—法,律、法规规定专【业技术人员参加【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!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!要条:件的,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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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八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人】力资源社会保—障行政部门》应当建立健全—继续教育公》共服务体系,提供】下列公共服务: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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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一)制定发布继续教!育,政策、公需科目指】南,,统:筹协调?。指导继续《教,育工作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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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—二)整合继》续教育资源,建立】继续教育公共—信息综?合服务平台和师资】库、教材库、项目库!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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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三)围》。绕,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!略,:组,织实:施继:。续教育?专项工程;
】
》 : (》四)促进发》展远程继续》教育;
! 【 (五)其他方式】的继续?教育公共服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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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】条, 有关行政—部,门、行业《组织:应当为继续教—育提供下列公共服务!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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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一)制—定,或者:发,布专:。业,。科目指南;》
】 (【。二)建设本系—。统、本行业专业技】术人: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!平台:,开发继续》教,。育资:源,为本系统—、本:行业专业技术人【员继续教育》提供服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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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组织举办!学术研讨《会、技?术交流?会等继续教育活【。动;
】 《 ? (四)提供其他】方式的继续》教育公共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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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条 【 县级以上》人,。。。民政府人力资—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!和行业主管部—门直接举办继—续教育活动的,应当!突出公益性,—不,得收取?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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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县级—。以上人?民,政,府人力资源》社会保?障行:政部门和行》业主:管部门?委托继续教育机构举!办,继续教育活动的【,应当依法通过【招标等方式选择,并!与继续教《育机构签订》政,。府采购合同,—明确双方《权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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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和支!持企业、事业单位】、行业组织等—举办公益《性,继续教育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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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条 !用人:单位违反本》规定第四条第三款】、第七条、第十【四条、第十七条规】定的,由《县级以上人》。民政府人力资源社】会保障行政部门或】者行业主管》部门责令改正;对】专业:技术人员造成损害的!,依法承担》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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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—二条 专业—技术人员违反本【规定第八《。条第三款、第—十,一条:。第,一款规?定的,用人单位可】以视情节给予批评教!育,、不予报销》或者要求退还—学习费用《
【 第二十—三条 继续教育】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!二,。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!。第十:四条规定的,由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!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!。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!责令:限期改正,给予【警,告;情节严》重的:,责令停止继续【教育活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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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四条 【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人力资源【社会保?障行:政部:门、行业主管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在【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!不认:真履行职责或者【徇私:舞弊、滥用职权、】。玩忽职?守的,由《其上级主管部—门责令改正,并【按照管?理权限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:责任:。人,。。员依法予以处理【
— ? 第二十五条 】本规定自2019年!2月1日《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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