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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【。。专业技术人员—继续教?育规定? 《 : , 吉林省专业】技,。术人员继续教育规】。定已经2《018年1》1月19日省政府第!22次常务会—议审议通《过,现予公》布,:自2019》年2月1日起施行】 】 :省长 景俊海 】 《 ? 2018年1【。1月26日 ! —吉林省?专业技术人员继续】教育规?定 】     第一条 ! 为了提高专业技】术人员素质,保障】专,业技术人《。员权益,规范—继续教?育活动,根据法【律、法规《的有关规定,—。结合本省实》际,制定本规定 】 》 , ,  第二《。条, , ,本省行政《区域内机关》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以!。及社会团体》。等组织(以下简称用!人单位)《的专业技术人—员继续教育(以下简!称继续教育)—,适用本规定— 》。     本规【定所称?专,业,技术人员,是指按照!国家规定取》。得专业技术职业【资,格或者初《级以上专业技术职】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!员,以及专》业技术类公务员【 》     本规定所!称继续教育,是【指对:专业技术人员—进行补充、更新、】拓展相?关专业?知,识和技?能,完善知》识结构,提》高综合素《质,增?强创新能力的教育】 —   ? 第三条  继续】教育:应当以经《济社会发《展和科技进步为【导向:,以能力建设为核】心,:突出针对性、—。实用性和前瞻性【,坚持?理论联系《实际:、按需施教》、讲求实《效、:培养与使用相结合】的原则 【 :    《第四条  继续教育!应当建立政府、【社会、用人单—位和个人《共,同投入机制 】   》  县?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将继续教育工作!经费列入财》。政预算,保障继续教!育的需要 【。 ?    企业、【事业单位应当—按照不少于职工工】资总额的1.5%足!。额提取职工教育【经费,其中,—用于继续教育经费的!比例,不低于—专,。业,技术:人员占本《单,位职工总《数的比例 !     鼓励社会!组织和个《人参与、资助或【者捐助继续教育事业! —    《第五:条  继续教育工】作实行统筹》规划、?分级负责、分类指】导的管理体制 】 《  :  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人《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!。。部门负?责本行政《区域内继续教育的综!。。合管理、《指导和监《督工作;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府有:关行政部门按照各】自职:责负责本系统、本】。。。行业继?续教:育的组?织,管,理工作;行》业,组织具体负》责本行业《继续教育的规划制】定,、组:织实施及相关工作】 :   —  第?六条 ?。。 县级以《。上人民?政府应当加强对【继续教育《工作:的指导扶持,提供】政策、项目和信【息等服务,激—励和促进用人—。。单位和专业技术【人员参?加,继续教育《,,保障继续教》育公共服务的可持续!发展 】    第七条 】 用人?单位应?当履行下列职—责,: ?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一)执》行继续教育》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!政策,接受县级【。以上人民政府—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!政部门的监》督检查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二)按照继续教育】规划,制《定本单位继续教育】计划并?组织实施; 】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保证专业【技术人员参加继【续教育的时》间和相关经费;【 ? , 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保证专【业技术人员》在,。。脱产或?。。。者半:脱产接受继续教【育期间享受与在【岗,人员同等的》工资、福利待—遇; —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五)检查!、考核专业技术人】员接受继续》教育:的有关?情况  !   ?。第八条  专—。业技术人员有接【受继续教育》的权利和义》务  】   专《业技术人《员,享有下列继续教育的!权利: —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一)接》受继续?教育期间依照法【律、:法规规定享》受在岗人员的—。同等工资、》福利:待遇; 】。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二):对,继续教育工》作,提出:意见和建议;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—。)对:侵害其接受》继续教育权利的【行为提出投诉; !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四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其他权利 ! ? ,    《专业技术人》员应当履行下列【继续教育的义务: !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: (一)遵》守继续教《育,的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;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:二)服?从所在用人单—位统一安排,遵【守学习纪《。律和有关《制度; 】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完成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】时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承担与】所在用人单位协商】确,。定的、应当由个人】支付的继《续教育费用 】     【第九条?  继续教》育内容?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!科目 《 《  :  公需科目包括】专业技术人》员,应当普遍掌握的法】律、法规《、,理论政?策、职业道德、【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!专业科目包》括专业?技术人员从事专【业工作应当》掌握:的新:理,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!、新方法等》专业知识 》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。条  公需科—目培训由《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人力—资源社会《保障行政部门结合本!。行政区?域实际统《筹组织,专》业科目培训主要由本!系统、本行》业和本单《位组织实施 !     —。第十一?条  专业技—术人员参加》。继,续教育的时》间,每年累》计应当不少于9【0学:时,其中,》公,需科目一《般不少于《30学时《,专业科目一般不少!于60学时 】    — 专业技术人员通】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!教育的,计入—本人当年《继续教育学时:【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—)参加培训》。班、研修班或者【进修班学习; 【。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二》)参加相关的继续教!育,实践活动; 】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。)参加远程教育; !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)参加!学术会议、学术讲】座、学术访问—等活动; !。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五)符合】规定的其他方—式   !  继续教育方式和!学时的具体认—定办法,由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!。行政部门《制定 —   《  第十二条 【 依法成立的高等院!校、:科研院所、企业【单位的培训机构等】各类教育培训机构(!以下简称《继续教?育,机构)可以面—向,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!续教育服务 !     继【续教育机构应当【具备开展《继续教育的场—所、设施、教—。材和教学管理—。人,员,建立健》全,。相应的组《织机构和管》理制度? 》     继续教】。。育机:构应当制定》实,施继续教育教学【。计划:。,向社会公开—继续教育《的内容、培训—范围、时《间地点、收》费项目及标准等【情况,建立教—学档案,根据考试考!核结:果如实出具专业技】术,人员参?加继续教《育的证?。明 ?  》   第《十,三条  继续—教育机?构应当?建,立师德高尚、业【务精:良、结构合理—。、既有理论水平【又有实?践经验的高》。素质师资《队伍 《  》   继《续,教育机?构应当聘请教学【。经验丰?富、社会《信誉好、《有一:定学术研《究成果的《专家学者和》业务骨干任》专兼职教师 【 : :    第》十四条?  用人单位、继】续教育机构》应当对专业技—术人:员参:加继续教育的种类、!内容:、时间和考试考核】结果等情况进—行登记 !    第十—五条  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人力】资源社会保障行【政部门应当会同有】关行政部门、行业】组织规范继续教育】机构的继续教育行】为,建立继续教育机!构信用管理数据库】,对参?与实施继续教育【的机:构和人员建立信用档!。案,加强继续教【育活:动的监督管理— , ?    》 ,第十六条  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人力【资源社会保》障行政部门和行业】主管部门按照规定遴!选,培训质量高、社会】效益好?、信誉度《高,、在继续教育方【面起到引《领和示范作用的【继续教育机构—,建设成区域—性、行业性继续【教育基地 —   —  第十七条  】县级以?上人:民政府人力资—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!、,行业主?管部门、用人—单位:应当建立健》全专业技术人员【接受继续教》育的考核和激励【机制 ? 《     》专业技术人员—。参,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!作为考核评价、【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!,作为聘任专—业技术职《务,。或者申报评定上一】级,资格的重《。要条件有《关法律、法规规定专!业技术人《员参加继《续,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!记或者?注册的必要条件【的,从其《规定 》 :     第十八条!  县?级以上人民政—府人力资源社会保】障行政部《门应当建《。立健: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!体系,提供》下列公共服务—: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一)《制定发布继续—教育:政策、公需科目【。指南,统筹》协调指导继》续教育工作; 【 《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:)整合继续教育资源!,建:立继续教育公—共信息?综合服?务平台和师资库【、教材库《、项目库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三)围绕国家和省重!大发展战略》,组织实施继续【教育专项工》程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促进》发展远程继》续教育; 】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五:)其他方式的继【续教:。育公共服务 !  ?。   第十九条【 , 有关行政部门、】行业组?织应:当,为继续教《育提供下列公共【服务: —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一)制】定或:。者发:布专业科目指南;】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二)《建设本系统、本【行业专业技》术,人员继续教育信息】管理平台《,开:发继续教育》资源,为本系—统、本行业》专业技?术人员?继续教?育提供服《务; 《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三—)组织举办学术【研讨会、技术—交流:会等继续教》育,活动; !   ?。   ?。 , (四)提供—。其他方式的继续教育!公共服务 — :     第二十!条  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?人,。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!部门和行业主管部】门直接举办继续教育!活动的,应》当突出公益性,不】得收:取费:用,   】  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人】力,资源社会保》。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!管部门委《托继续教《育机构?举办继续教育活【动的:,,应当依法通》过招标等《方,式选择,并与继续教!育机构签订》政府采购合同—,明确双方权—。利和义?务 — ,    鼓励和【支持企业、事—业单位、行业组【织等举办公益性继】续教育?。活动:  【。   第二十一条】  用人《单位违反本规—定第四?条第三款《、第七条《、第十四条、第十】七条规定的,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人力资《源社会保《障行政部门》或者行业主管部门】责令改正;对专业】技术人员《造成损?害的,依法承担【赔偿责任 — :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二条—。  专业技》术人员违反本规【定第八条第三—款、第十《一条第一款规定的,!用人:单,位,可以视情《节,给予批评教育、不予!报销:或者:。要求退还学习费用】   】  第二《十,三条  继续教【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第!十二: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!第十:四条规定的》,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人力资源社【会保障?行政部门或》者行业主管》部门责?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!告,;情节?严重的,责令停【止继续教育活动 !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四条 —。 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人》力资源社会》保障行政部门、【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!作人:员在继续教》育管理工作中—不认真履行职—责或者?徇私舞弊《、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守:的,,由其上级主管部】门责令改正,—并按照管理权限对】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》其,他直接责任人—员,依法予以处理 !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》五,条,  本规定自2【019年2月1日】起施行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