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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【专,业技术人《员继续教育》规定 ? — 吉林》省专业技术人员【继续:教育规定已经—。2018《年11月19日【。。省,。政,府第22《次常务会议审—议通过?,现予公布,自20!19年2月1—日起施?行 】 省长 景俊海!。 》 20【18年?11:。月26日 ! , 吉林省专】业,技术人员继续教【育规定 】     【第一条 《。 为了提高专—业技术人员素质,保!障,专,。业,。技术人员权益,【规范继续教》育活动,《根据法律《、法规?的有关?规定,结《合本省实际,制定】本规定 《 ,   —  第二《条  本省行—政区域内机关、企业!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!团体等组织(以下】简称用?。人单位)的》专业技术人》员继:续教育(以下简称继!续教育?),:适用本规《定   !  本规定所—称专业技术人员【,是指按照国家规定!取得专业技》术,职业资格或者初级】以上专业技术职【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!员,以及专业技【术类:公务员 】     本规定】所称继续教育—,是指对专》业技术人员进行【补充、更新、拓展相!关专业知识和技【能,完善知识—结,构,提?高综合素质,增【强,创新能力的教—。育  】。   第《三条  继》续教育应当以经【济社会发展和科技】进,步为:。导向,?以能力建设为核【心,突出针对性【、实用性和前瞻性】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!。、按需施教、讲求】实效、培养与—使用相结合的—原,则 【    第四条  !继续教育应》当建立?。政府、社会、用人】单位:和个:人共同投入机制【。。 : 《。    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应当将—继,续教育?工,作经:费列入财政预算,保!。障继续教育的—需要 】   ? 企业、事业单【位应当按照不少于职!工,工资总额的1.【5%足额提》取职:工教育经费,—其,中,用于继续教育经!费的比例,不低于专!。业技:术人员占本单—位职工总《数的比例 【   》  鼓励社会—组织和个《人,参与、资助或者捐助!继,续教:育事业 【     第五条!  :继续教育工作实行】统筹规划、》分级负责《、分类指《导,的管理体制 【 ?     县级【。以上:人民政府人力资源】社,会保障行《政,部门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继续《。教育的综合》。管理、指导和监督】工作;县《级以上人《民政府有关行政部】门按照各《自职责负责本—系统、?本行业继续教—育的组织《管理工作;行业组】织具:体负责本《行业:继续:教育的规划》制定、组织实—施及相关工作— :    【 第六条  县【级,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加强对继》续教育工作的—指,导扶持,提供政策】、项目?和,信息:等服务?,激励和促》。进用人单位和专【业技术人员参—。加继续教育,保障】继续教育《公共服务的可持【续发展 !    第七条【  用人单位应当】履,行下列职责: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一)执】行继续教育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和—政策,接受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!社会保障《行,政部:门的监?督检查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二)按照继】续教育规划,制定】本单位继续教—育计划并组织—实施;? , ? , 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(—三)保证专业—技,术人员参加继—续教:育的时间和相关经费!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四)保证!。专业技术人员在脱】产或者半脱产接【受继续教育期间【享受与?在,岗人员同《等的:工资、福利待遇;】 , ?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(五)【检查、考核专业技术!。人员接受继续—教,育的:有关情况《  【   第八条 【 专业技术人员【有接受继《续教育的权利—和,义务  !   专业技—术人:员享:有下:列继续教育的权利:!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接受继】续教:育,。期间:依照法律、》法规规定享受在岗】人员的同等工资、福!利待遇; 》。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对继续!教育:工作提出意见—和建议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)对!侵害其接受》继,续教育?权,利的:行,为提:出,投诉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法》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他权利? : ,     专】业技术人员应—当履行下列继续教】育的义务: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遵守继续—教育的法律、法规】、规:章; 【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《。(二)服《从所在用人》单位统一安排—,遵守学《习纪律和有关制度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完《成,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!;   !。   ?。   (四)承担与!所在用人单位协商确!定,的、应当由个—人支:付的继续《。教育费用 —     】。第九条  继续教育!内容:包括公需科目和专】业科目?。 《     公【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!人员应当普遍掌【握,的法律?、法规、《理论政策、职业道德!、技术信《息等基?本知识?专业科目包》括专业技《术人员从《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!的新理论、新—知识、新技术、新】方法等?专业知识 》    】 第:十条  公》需科目培训由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!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!。门结合本行政区【域实际统筹组织【,专业科目》培训主要由》本系统、本行业【。和本:单位组织《实施 【 ,。   ? 第:十一条  专—业技术人《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!间,每年累计—应当不?少于90学时,其】中,公需科目一般不!少于30学时—,,专业科目一般不少】于60学《。时  】  : 专业技术》人员通过下列方式】参加继续教育的,】。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!育学时: 【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一)参加《培训班、研修班或】者进修班学习—; ?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参加相【关的继续教育实践】活动; —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(三)参!加远程?教育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,。(四)?参加学术会》议、学术讲座、学术!访,问等活动《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)符合规定的【其他方式 —     继!。。续教育方式》和,。学时的具体认定办】法,由省人》力资源社会保障【行政部门制定— 《     —第十二条  —依法成立《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!所、企业单位的培】训机构等各》类教育培训机—构(以?下,简称继续《教育机构)可以面】向专业技术人—员提供继续教育服】务 【    继续教【。育机构应当具备【开展:继续教育《的场所、设施、【教材和教学管—理人员,建》立健全?相应的组织机构【和管理制度 【   —  继续教育机构应!当制定实施继续教育!教学计划,向社会公!开继续教育》的内容、培训范【围,、时间地点、收【费项目及标准—等情况?,建立教学档案【。,根据考试考核结果!如实出?具专业技术人员参】加继:续教育的《证明 — ,。    《 ,第十三条  继续】教育机构《应当建立师德高尚、!业,务精:良、结?构合理、既有理论水!平又有实践经验的】高,素质:师资队伍 【 : ,    继》续教育机构应—当聘请?教学经验丰》富、社会信誉好【、有一定学术研【究成果的专家学者】和业:务骨干任《专兼职教师 !     第十四!条  用人单位【、继续教育机构应当!对专业技术》人员参加《继续:教育的种类、内容、!时间:和考试考核结果【等情:况进行登《记, 》     第十五条!  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】保障行政部门应当】会同有关行政部【门、:行业组织《规范继?续教育机构的—继,续教育?行为,建立》。。继续教育《机构信?用管理数据库—,对参与实施继续】教育的?机构和人《员建立信用档案,加!强继续?教育活?动的监督管理 【 《     第—十,六条  县级以上人!。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!保障行政部门—和行业主《管,部门按?。照规:定遴选培训质量高、!。社会效益好》、,信誉度高《、在继续教育—。方面起到引领和【示范:作用的继续教育机构!,建:设成区域性、行业】性继续教育基地 】 《     第—十七条  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【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!政,。。部门、?行,。业主管部门》、用人?单位应当建立健【全专业技《术人员接受继续教】育的考?核和激励机制—    ! ,专业技?术人员参加继—续教育?情况:。应当作?为考:核评价、岗位—聘用的重要》依据,作为》聘任专业《技术职?。务或者申报评—定上:。一级资格的重—要,条件有关《法律、法规规定专业!技,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!作为职业资格—登记或?者,注册的必要条件的,!从其规?定 ? ?   ?  第十八》条  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人力】资源社会保障行【。。政部门?应当建立健》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!体系,提供下—列公共服务: !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制定】发布继续教育政【策、公需科目指【南,统筹《协调指导继续—教育工作《; 《 :  :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二)整!合继续教《育资源,建立继续教!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!。平,。台和师资库、教材】库、:项,目库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围《绕国家?和省重大发》展战:略,组织实施继【。续,教育专项工程;【。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)促】进发展远程继—续教育;《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五)其】他方式的继续教育公!共,服务 ? ?     第十】九条  有关行【政部门、行》。业组织?应当为继《续教育提供下列公】共服务: 》。 ,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制定或】者发:。。布专:业科目指南;— ,。 《。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,建设本?系统、本行业—专业技术人员—继续教育《。信息管?。理平台,开发—继续教育《资源,为本系—统、本行业专—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!提,供服务?; —  : ,      (三)!组织举办学》术,研讨会、技术交流会!等继续教育活动【; :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四):提供其他方式的继续!教育:公共服务 !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条  《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!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!管部门直接举办继】续教:育,。活动的,应当突出】公益:性,:不得收取《费用 》  《 ,。  :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人力资源社】会保:。障行政部门和行【业主管部门委托继】续教:育机构举办继—续教育活《动的:,应当依法通过招标!等方式?选,。择,并与《继续教育机》构签订政府采购合】同,,明确?双方:权利和义《务 【    鼓励和支持!。企业、事业单位、行!业组织等举办—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!  【   ?第二十一条 — 用人单位违反本规!定第四条《第三款、第》七条、第十四条、第!十七条规《定的,?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人力资源【社会保障行政—部门或者行业主【管部门责令改—正;对?专业技术《。人员:造成损害的,—依法承担赔偿—责,任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二】条  专业技—术人:员违反本规定第【八条第三款、第十】一条第一款规定的】,用人单位可以【视情节给予批评教】育、:不,予,报销或者要求退还】学习费用《 ?     【第二:十三条 《 继续教育机构违】反,本规定第十二—。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】、,第十四条规》定的,由县》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人?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!部门或者行业主【管部:。门责令限期改正,】给予警告;情节严重!的,责令《停止继续教育活动 !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四【条  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府人—力资源社会》保障行?政部门、行业—主管部门及》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!育管:。理工作中不认—真履行职责或者【徇私舞弊、滥用【职权、玩忽职守的】,由其上级》主管部门《责令改正,并按【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!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,人员:依法予以处理 】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五】条  本《规定自2019年】。。2月1日起》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