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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专利!保护条例《 — ,。   ?  第一条  【为,了加强?专利保护维护—专利权?人和:公民的?合法权益《促进科学技术进【步和创?新根据中华人—。民共和?。国专利法、中—华人民共和国专【利法实施细则和其他!有关法律《。、法规的《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!定本条例 【   》  第二条》。  凡在本省行【政区域内《。从事与专利保护【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!例  】   第《三条  《省、设区的市、自治!州人:民政府管理专利工】作的部门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!专利保护工作—科,学,技术、教育、工【商行政、《公安、广播电—视、新?闻出:。。版、质量技术—监,督等有关部》门,在,各自职责范围—内做好?。专利保护工作—   】  第四条》  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及其有】关部门?应当按照国家和【本省有关规定对科】学技术含《量高:的专利项目给—予扶持?对有重大贡献的【专利发明人或者【设计人?给予奖励 !     第五【条  职务发明创】造专:利权:被授予?后专利权人应当对发!明人:或者设计人发给【奖金一项发明专【利的奖?金最低?不少于二千》元一项?实用新型专利—或者:外观设计专利的【奖金最低不》少于:五百:元 —   ?。  职?务发明创造专利权】。人在专利权的—有,。效期限内实施—其发明创造专—利后: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!或者实用新型专利】销售收入中》提取不?少于:百分之?零,点五或者从实施【外观设计专利—销售收入中》提取不少于百分之】零点零五作为报酬】支付给发《明人或者设计人;或!者,参照上述《比例发给发明人【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!酬  】   职务发明【创造专利权》人许可其《他单位或者个人【实施其专利的—应当从许可实—施该项专利》收取的使《用,费纳税后提取—不少于百分之二【十作:为,。。报酬支付《给发明人或者—设计人 】   ?。  采?用股份形《式的企业对》发明人或者设—。计人的奖励》、报:酬可以采取折算为股!份或者出资比例的】方式 】  :  专利《。权人同发明人或【者设计人对奖励、】报酬依法另有书【面约定的《从,其约定 !    第六—条  鼓励单—位或者个人将其具备!。。申请专利条件的发】明创造?成果及时依法—向国内外申请专【利 ?  》   在《专利申请公》布或者公《告前与发明创造技术!方案有关的》人员对?该发明创造负有保密!责任 【     第—。七条  《任何单位或者—个人不得阻碍—非职:务发明?创造的?发,明人或者《设,计人申?请专利 !    任》何人不得将依法属于!单位的职务发—明创造以《个人的名《义申请?专利但单《位与发明人或者【设计人依法另有【书面约定的除外 】 》    第》八条:  利用《报刊、广播、电【。视,、图:书、互联《网等传播媒体宣【传、推销专利产【品和专利技》术的必须提供国务】院专:利行政部门或者省人!民政:府管理专利工作【的部门出具的该【专利权有效》的证:明文:件有关媒体》。传播单位应当—按照规定审验证明文!件 》     第【九条  《。。任何单位和》。个人不得非法实施他!人,专利不得假冒他人专!利,或者冒?充专利不得为他人】侵犯专利权、—假冒他?人专利、冒充专利的!行为:印制专利标记—或者提供制》造、:销售、许诺销售、使!。用、仓储《、运输、《隐匿:等便利条件 —   【  :第十条  》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应当进行专利文!献检索并向》有关主管部门—提交检索报》告, :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《 (:一)新技术、—新产品的研究—、开发;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涉及专利】的技术、设备的进出!。口贸:易;: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三)以专利技术、设!备作为投《资申办?。合资、合作企业;】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涉【及专利?的国内技术》。贸易; 》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五》。)其:。他依:照国:家规定应当》进行专?利文献检《索,的 》  ?   第十一条【  国有资产—。占有:单位有下列情—。。形之:一的应当由》依法成立的资—产评估机构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进行—专利:资,产评估 《     !  : , (:一)转?让专:利申请权、专—利权的; 》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具有法!人资格的国有—企,业事业单位在变更】或者终止前需—。要对:其专利资《产作价的;》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三)以国有专利资!产与国外或者香港、!澳门、台湾》地区的?公司、企业及其【他经济组织、个人】合,资、合作实施—的或者许可国外、】。香港、澳门、台湾】地区的公司、—。企业:及其他经济组织、】个人:。。。实施的; !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?以专利资产作价出】资成立有《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!有限公司的》; —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)《从国:外,引,进专:利技术?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六)其他依照国】家规定应当进行【专利资产评估的 ! ? ,    非》国有资?产占:有单位和个》人参照前款规定申】请对其?专,利资产进《行评估 》。     】第十二条  专【利代:理机构应当》与委托人签订—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合!同约定行使代理权】专利代?理机构不《得利用?代,理之便侵害委—托人的合法》权益 《     专!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!规定将可《以减缓的《收费:项,目在醒?目位置公布 !     专利代!理机构应《当接受管理专利工】作的部门的》监,督检查? —   ?。 第:十三条  有下列】情形:之一:的专利纠《纷当事人可以请求省!、设区的市、自【治,州人民政府管理专】。利工作?的部门调《解和处理或者直接向!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!起诉;符合仲裁【条件的可以依法【申请仲裁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一)专利!侵权纠纷; 【 :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专利申请权】和专利权归属纠【纷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三)发明人、【设计人资《格纠纷; —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在发明专利【申请公?布,后专利权《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!支付适当费用—的纠:纷; ?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五》)专利合同纠纷; !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六)职务发明【的发明?人、设计人的奖【励和报酬纠纷;【 《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七)其他《专利纠纷《 《     —第,。。十,四条  请求—省、设区的市、【自治:州人民政府》。管,理专利?工作的部门调—解,和处理专利纠纷应当!符合:下列条件《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(一)【请求:人与专利纠纷有直】接利害?关系; 【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—有明确的被请求人】和具体的请求事【项,、事实和理由; !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无仲裁【协议或者未向人民】法院起诉; 】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: (四)属》于省:、设区?的市、自《治州人?民政府管理专利工】作的部?门的管辖范围 【  —   请求省、设】区,的市、自治州人民】。政府:管理专利工作的【部,门调解和处理专利】纠纷应当递交请求】书 :  —   第十五条【  省、设区的市、!自治州人民政府管】理专利工《作的部门《收,到调解和处理专【利纠纷请求》书后应当在十日内】作出:。是否受理的决—定并:书面通知请求—人 【    《省、设区的市、自治!州人民政《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!门受理专利纠纷立案!后应当自立案之日起!七日内将请求—。书副本送达被请求人!被请求人应》当自:收到请求书副本之】日,起,十五日内作》。。出书面?答辩被请求》人不答辩的》不影响案件》的审理?    ! 第十六条  在处!理专:。利侵权纠纷过程中】被请求人提出无效】宣告请?求并被专利复审委】员会受理并》以此申请中止—审理的应《当向省、《设区:的市:、自治州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】工作的?部门提交宣告专【。利权无效请求书的】副本和专利复审委员!会的受理证明 】 , :     省—、设区?的市、?自,。治州:人民政府管理—专,利工:作,。的部门应《当自收到中止审【理申请书及有关材料!。之日起十五日内【作出是否中止审【理,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!事人 —   《  第十七条—  省、设区的市】、自:治州人民政府—管理:。专利工作的部门处】理专利纠《纷应当自立案—之日起三《。个月内作出处理【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!延长期?限的延长《期限最长不》得,超过二个月设区【的市、?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!专利:工作:的,部门: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!。期限的?应当报省人民—政府管?理,专利工作的部门【批准 】    《第十八条  省、】。设区的市、》。自治州人民》政府管理专利工作】的部:门在处理专利纠纷】时根据当事人申【请或者案件》审理需要可以—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专!家进行技术检测【和鉴定 【     —第十九条 》 下:列行为属于》假冒他人《专利的行为 —   【 ,   ?  (一)未—。经许可在其制造【或,者销售的产品—、,产,品的包装上》标注他人的专利【号,; :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《未经许可在广—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!。中,使用他人的》专利号使人将所【涉及的技术》误认:为是:他人:的专利技术; 【。。 》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(三)【未经许可在合—同中使用他人—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!。涉及的技术误认【为是他人的专利【技术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。(四)伪造或者变造!他人的专利证书【、专利文《件或者专利》申请文?件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条  下列行为属!于以非专利》产品冒充专利—产品、以非专—利方法冒充专—利方法的行为—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制造或者】销售有专利标记的非!专,。利产品;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)专!利权被宣告》无效后继续》在制造或者销—。售的产品《上标注专利标记;】 , ?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在广告或者其他【宣传材料中将—非专利技术》称为专利技术;【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四)?在合同中将非—专利技术称为专利】技术; 》 ,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五)伪造【或者变?造专:利证书、专利文件】或者专利申请文【件 》    》。 第二十《一条  省、设区】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!。府管理专利工—作的部门应当—对假冒?。他人专?利、:冒,充专利的行为—依法进行查处 !  《  : 省、设区的市【、,自治州人《民政府管理专利【工作的部门接受【对假冒?他人专利、》冒充专利《行为的?举报或者发》现假冒他人专—利、:。冒充专利行为—的应:当在七日内作—出是否立案查处的】决定 《   — , 省、设区的市【、自治州人民政府】管理专利工作—的部门应当为举【报者保密;对举【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!励 》   《  :第二十二条  省、!设区的?。市、自?治,州人民政府》管理专利工作的【部门:查处假冒他人专利】、冒充专利行为应】当自立案之日起【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决!定 ?  》   第《。二十三?条 : 省、设《。区的市、自》治州人?民,政府管?理专利?工作的部门》处理专利侵权纠纷】、查处假《冒他人专利、冒【充专利行为可以行使!下列职权 【     【。 ,   (《一,)询问当事人—和证人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二)查阅》、复制、《。登记保存与专—利侵权、假冒他人专!利、:冒充专?利行为?有,关的档案、图纸【、合同?、标记、账册和【其,他物品等《原始凭证; — 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勘验、检查与专!利侵权、假冒—他人专利、冒充【专利:行为有关的》物品和现场 】。。     省】、,设,区的市?、自治州《人民政府《管理:专利工作《的部门在《处,理专利?侵权纠纷或》者查处?假,冒,他人专利、》冒充专?。利行为案件》。过程中发现》当事人有明显—转移、隐匿》、销毁涉案财产等】。情况导致案件难以】查处或者难以执行时!可以封?存或:者暂:扣与专利侵权、假】冒,他人专利、》冒充专利行为有关】的货物、《材料:、,专用工具、设备等】物品:经审查事实证明当事!人没有专《利侵权、假冒他【人专利、冒充专利行!为的应当《赔偿:因封存或者暂—扣使当?事人的合法利益遭】受的损失《 :     第!二十四条 》 省:。、设区的《市,、自治州人民—政府管?理专利?工作的部门》和有关人《员在调查取证时对应!当,保,密的证?据负:。有保密义务》  【   从事专利管理!工作的?人员在调《查取证时应当出【示执法证件 —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五条】  凡侵占专—。利申请权的》侵权人?应当予以归》还,并协助办理著录项目!。变更手?续;造?成被侵权人损失的】应当予以赔》偿 ? :    》 侵夺发明人或者】设计人非职》务发明创造专利【申请权的《由侵权人《所在单位或者—上级主管部门对直】接,。责任人依法》给予行政处分并由】。侵权人依法》承担民事责任 】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【六条  将职—务发明创《造作为非职务—发明创造申》请专利的由其—所在单位或者有【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。对国:。。有企业事业单位的】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!行政处?分;造成损》失,的应当依法》予以赔?偿 《     第二!。十,七,条,  违反本条例第】九条规定明知对方】是侵犯专《利权、假冒他人专】利、冒充专利的【。行为而为《其,印制专利标记或者】提供制造、销—售、:。许诺销售、使用【、仓储、运输—、隐匿等便利条件的!由,省、设区的市—、自治州人民—政府:管理专利《工作的部门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!得可:以并处违法所得【。二倍以下的罚—款;没有违》法,所得的可《以处三万元》以下的罚款 【 《  :  第二《十八条  未经【专利权人许可实【施其:。专利即?侵,犯其专利权引—起纠纷的由当事人】。协商解?决,;不愿协《商或者?协商不成的专利权】人或者利《害关系?人可:以向人?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!求省、设区的—市、自治州》人民政府管理专利】工作的部门处—理 【    省、设【。区的市、自》治州:人民政府管理专【利工:作的部门处理专利】侵权纠纷时认定侵】权行为成立的可以】就侵:犯专利权的赔偿数】额,进行调解赔偿数额】可以按照权》利人因?。被侵权所受到的实】际经济损失或者【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!的全部利润确定也可!以按照正常许—可使用费的一—至三倍?确定 —     第【。二十:九条 ? 假冒他《人专利的应》当依法赔偿实际经】济损失由省、设区】的,市、自治州》人民政?府管理?专利工作的部—门责令?。停止假冒行为没【收违法所《得处:违法所得一》至,。三倍:的罚款;没》有违法所得的处【。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!款  】   因假冒专利】给他人造成的损失难!以计算的可在下【列,范,围内确定赔偿额【假冒发明专利权的】损失赔偿额》为五千元至三—十万元最高不超过五!十万元;假》冒外观?设计:、实用?。。新型:专利:权的损失赔偿额为五!千元至?十五万元 》  — ,  第三《十条 ?。 ,以非专利产品—冒充专利《产品、以非》专利方法冒》充专:利方法的由》省、设区的市、【。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!专利工作《的部门责《令,停止冒充行为—处一万元至五万元】的罚款 【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一条 】 对专利侵权、假】冒他人专利、冒充专!利的违?法行为省、设区【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!府,管理:专利工作的》。部门应当将》侵权人?、假:冒人、冒充人的姓】名、:地址、受害人的情】况,以及被侵权》、,假,冒,、冒充的《专利号?等在违法行为影响】地的新闻媒》体上予?。以公告公开侵—权事实消除影响所】。需费用?由侵权人、》假冒人、冒充人【承担: ?   》  第?三十二条  —对被认?定侵犯专利权—并经:依法:。处,理后继续侵犯专利权!的由省、《设区的市、自治【。州,人民政府管理—。。专利工作的部—门责令侵权人—立即:停止侵?权产品的生》产,和销售并收缴侵权】产品和直《接用于专利侵权的工!具、模具、》设备 《 《    第三十【。三条  从》。事专利管理》工作的人员以—及其他有《关工作人《员,玩忽职守《、徇私舞弊、滥用】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!或者有?关,主管部门依法给予】。行政处分;》。给当事人《的合:。法权:益造成损害的应当】依,。法予以赔偿 !。 :    第三十四】条  本条例自20!01年10月1【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