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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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,十九条 违反本】办法的规定有下【列,情形之一的,依【照,有,。关法:律,、行政法规》的规定予以处—罚
】 ? 《(一)擅自作出税收!的开征、停征或者】减税、免税、退【税、补税《、税收返还、—。预征:以及其他同》税收法律、行政法】规相抵触的决定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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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将不符合【规定的发票》作为财务支出—、报销和扣税凭证等!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!人未缴、少缴或者】骗取税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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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条 违!反本办法的规定【被委托代征单位和个!人延滞入库税—收的由委托》的税务?机关依法责令限【。期入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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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三?十一:。条 违反本—办法:的规定县《级以上人《民政府有关》部门未履行税收行】政协:助职责造成税收损】失的:,由上级《行政主管部门—或,者监:察机关责令改—正,对直接》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!处分;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。刑,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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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,十二条 税—务机关及其》税务人员有》下列:行为之一《。。的由上级税务机【关或者监察机关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?他直接责任》人员依法《给予:。行政:。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依《。法追究?刑,。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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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一)将涉税!信息用?。于与税收征》收管理无《关的事项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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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二)未按规定—履行为纳税人—、扣缴义务人保守】商业秘密《和个人隐私》等保密义《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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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 , (三)违【反规:定收取费用、—强迫接受有偿服务等!增加或者变》相增:加纳税人、扣缴【义务人负担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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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(四)—滥用职权刁难—纳,税人、扣《缴义务人收受—、索取财《物或者谋取不正当利!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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