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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六章 法律责任 !。 —   ?。 第三?十七条  违法生育!子女的?由县级人民》政府人口和》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或者受其《委托的乡(镇)人】民政府、街》道办事处按下列【规,定对:生育:者征:收,社会抚养费 !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?(一)符合再生育】。一个子?女的:条,件未:取,得,生育证生育的按照】上年度总收入的百】分之三十征收征收】社会:抚养费?后,补办生?育证  !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二)】违法多生《育,。一个:子女的?按,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!至六倍征收其中【经责令限期终止妊】娠未及时终止妊娠】的,应当从重征收—;重: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!人生育?一个子女《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!;每再多生育一个子!女的依次增加—三倍:征收: 《     符【合结婚条件》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!孕第一个子女—的应当在《子女出生前补办【。结婚登记非婚生育】和非法?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!量按本条前款第(】二)项规定标准征收!社会抚养费》 :     】本条所称总收入按】。违,法,生育者或《者违:法收:养者的双方实际【收入:计算县级人》民政:。府计划生育行—政部门调《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!法收养者实》际收入需要税务、】公安、统计》。、劳动?保障、房《产、:价格等有关部—门协助的有关—部,门应当予以协—。助农村居民》的,实际收入低于本【县(市?、区)?。上年度农村》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!城市居民的》。实际收入低于本县】(市:、区)上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】可支配收入的农【。村,居民以本县(—市、区)《上年度农《村居民?人均可支《。配收入?计算城市居》民以本县(市、区】)上年度《城镇居民人均—可支配收《入计算 《     !第三十八条  有】下列:行为之一的所—发生育证作》废并不再《安排:生育;违法生育的】。。按照本条《。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!第(二)项规定标】准的二倍征收社【会抚养费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》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《)施行非医》学需:要的选择性别—的,人工终止妊娠的【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谎报婴儿死亡】的,;, 《    》。。     (三)遗!。弃、买卖、残害【婴幼:儿的 ?    】 第:三十九条  —对依照?。本条例?规定被征《收社:会抚养费的公—民还应当按照下【。列规定处理 】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是国家工!作人员的《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其中》违法多生育》子女的依法给予降】级、撤职直至开【除的行?。政处分;其他人员】由所在单位或者组织!给予纪律处分 !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节育手术费用【自理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:(,三)违法多生育【子女:的不得录用、招用】为国家工作人员;】不得晋升国》家机关、人民团【体、:事业单位《、国有?。企,业领:导职务? —。    在》推荐和介《绍人大代《表、:政协委员《、村(居)民—委员会成员》候选:人时被推荐人或【者候选人《。如果有违反人口与】计划生育法》律法规的《情况应当如实介绍】不得隐瞒 !     第四十条!  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!行,政部门应当对涉【嫌违法生育的—投诉和举报进行【。调查对有明显证【据证明涉嫌违—法生:育且拒不承认的可以!要求当事人进行技术!鉴定并做好保密【工作当事人应—当配合 —     技】术鉴定结果证明当】事人:违法生?育的技?术鉴定费及当事人】因技术鉴定发生的】交通费、误》工费:。由,当事人?承担;技术》鉴定结果证明当事】人未违法生育—。的上述费《用,由人:口和计划生育—行政部?门承担 《 ?     第四十!一条  有下—列行为之《一的由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人【口和计?划生育行政》部门:。或者卫生行政部【门依据?。职权责令改正给【予警:告没收违法》所得;违法》所,得一万元以上的【处违法?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!下罚款;没有违【法所得或《者违法?所得不足《一万元的处一万元】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!;,情节严重的》由原发证机关吊销】执业证书 》。 ?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一)非法—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!手术:。的,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二)利用—超,声技术和其他技术】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!学需要的胎儿性别】鉴定或者选择性别】的人工终止》妊,娠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进行假》医学鉴定、出—具假生育《证明:的   !  有前款所—列行为之一的由所】在,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!直接负?责的主管《人员和直接责任【。人员给予纪律—处分:    ! 第四十二条  伪!造、变造、》买卖生育证、计划】生育手术证明—、病:残儿:鉴定证明等计划生育!证明的?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。。人口和?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没收?证件和违《法,所得违?法所得五千元以上】的处违法所得二倍】以上十倍以下罚【款;没有《。违法所得或》者违:。法所得不足五千【元的处五《千元以上二万—元以下罚款 】 , ,     以—欺骗、隐瞒、行贿】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计!划生育证明的所取得!的计:划生:育证明无效;出【具证:明的单位有过—错,的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给予行政【处分 【  :。。   第四》十三条  违—反本条例规定假冒】他人或?者,组织他人冒》名顶替参加》孕情:检查、?病,残儿鉴定《、计划生育》手术及手术并发【症鉴定骗取计划生】育,证明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人口和计划》生育行政部门取【消其计?划,生育证明 】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四条 — 社:会抚养费、罚—没款应当全部上缴国!库纳入?地方财政预算管理;!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不得截留、》挪用、?贪污、私分》 ?  《   ?第四:十五条  国—家机关工《作人员在《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!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!犯罪的依法》给予行政处分;【有,违法所?得的没收违》法所得 》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:(一)侵《犯公民人身权、【财产权和其他合法】权益的; 【。 :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》)滥:用职权?、玩忽职守、徇私】舞弊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三,)索取、收》受贿赂的; — 《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贪污?、挪用、截留、克扣!计,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!。抚养费的; 】。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五【。)虚:报、瞒报、伪造、篡!改,、拒报人口与—计划生育统计—数据或者严重—干扰计?划,。生,育调查的 】 ,     第—四,十六条  》有下列行为之一尚】未构成犯罪的由县级!以,。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!划生育?。行政:。部门给予批评教育】并予以制止情节【严重的由所在单【。位或者?。上级:主管:部门给予行》政处分?;其中违反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!管理处罚法的由公】安机关依法》处罚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一)?为,违法生育人员提供】躲避场所《或者为其逃避检【查提供其他》便利条件的; 】 《。 , ,  :    (二)【拒绝、阻碍计划【生育:行政部门及其—。工作人员依法执行】公务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?)侮辱、威胁、【殴打或报复计划生育!工作人员的 !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七条 — 违反?本条例规定》不履行本条例—规定的计划生育协助!管理义务《的由当地人民—政,府责令改正并—。给予通报批评;对】直接负责《的人员和直接—。责,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