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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章 法律责任 !。 ?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二条 — 违法生育子—女的由县级人民【政府人?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或者受其》委,托,的乡(镇《。)人民政府》、街道办事》处按:下列规定《。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!养费: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一)符合再生】育一个子女的条【件未:。取得生?育证生?育的按照上》年,度总收入《。。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!收社会?。抚养费后补办生育】证 :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违》法多生育一个子女】的按照上年度总【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!其中重婚生育—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!生育的按照六—至八:倍征收;每再多生】育一个子女的依【次增加三《倍征收 《 ? :    符合结婚】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!记怀孕第一个子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】生前补?办结婚登记和生【。育证非婚生育—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!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!第(二)项规定【标准征收《。社会抚养费》 , ,   —  本条所称总收】入按:违法生育者或—者违:法收养?者的双方实际收【入计算县级人民政】。府人:口和计?划,生育行政部》门调查违法生育【者或者违法收养【。者实际收入需—要税务、公安、【统,计、劳动《保障:、房产、价格等有关!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!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!民的实际收入—低于本乡(镇)上】年度农村居民人均】纯收入城市居民【的实:际收:入低于本市、县上年!。。度人均可支配—收,入的农村居民—以本:乡(镇)上年度【。农村居民《人均:纯收入计算城市居】民以本市、县上【年,度城镇?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!。计算: :    【 第四十三条 【 有:下列行为《之一的所发生—育证作废并不再安排!生育;违法生育【的按照本条例第四】十二条?。第一款?第(二)项》规定标准的二倍征收!社会抚养费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?责任 ?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。一)施行非医学【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!工终止妊娠的;【  【  :   ? , (二)谎报婴儿】死亡的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遗弃、买卖—、残害婴幼》儿的 》  《   第四十—四条  对依—照本条?例规定被征收社【会抚养费《的公民还应当按【照下列规定处理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【)是国家工作人员的!依法:给予: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!生育子女的依法【。给予降级、撤职直至!。开除的行政处—分,;其他人员由所在单!位或者组织给予纪】律处分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二)节》育手术费用》。自理;女职工—孕期检?查、分娩《、产褥期的医药费】自理产假《。期间停?发工资、奖金—和福利待遇 —  —  : ,   ? (三)违法多生】育,子女的不得录用、招!用为国家工作人【员;不得晋升国家机!关,、人:。民团体、事业—单位、国有企业【领导职务 【     在推!荐和介?绍人大代表、—政协委员、村—。(居)民委员会成员!候选人时被推荐人或!者,候选人如果有违反】人口与计划生—育法:律法规的《情况:。应当如实介绍不得】隐瞒: 》 ,   ? 第:四十五条  对有】一定证据《证明违法生育的【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人口和计—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!组织调查;》当事人拒《不承认?。。的可以要求》当事人进行技术【鉴定并做好保密工作!。当事人应《当配合 【    》 技术鉴定结果【证明当事人违法【。生育的?技术鉴定费及当【事人因技术鉴—定发生的交通费【、误工费由当事【人承担;技术鉴【定,结果证明当事人未】违法生育的上—述费用由人口和计划!生育:行政部门承》担  】   第《四十六条 》 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!部门或?者卫生行政部门【依据职权《责令改正给》予,警告没收违法所得】;违法所得》。一万元以上的处【违法所得二倍以【上六倍以下罚款;】没有违法所》得或者违法所—得不足一万》元的处一万元以上】三,。万元以?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!由原发证机关吊销】执业:证书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一)非法为他人】。施行计划生育手术】的; 《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利用超声【。技术和其他技术【手段为?他人进?行非医学需要的胎】儿,性别鉴定或》者选择性别的人工】终,止妊娠的; — 《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?)实施假节》育手术、进行假医学!。鉴定、?出具假生育》证明:的   !  有前款》所列行为之一的【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!部门:对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?和直接?责任人员给予纪律】处分 【     第—四十:七条  伪造、变】。造、买卖《生育证、计划生育手!术证:明、病残儿》鉴定:证明等计划生育证】明的由县级以上人】民,政府人口和计划【生育行政部》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!得违法?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!违法所得二倍以上】十倍:。以下罚款;没有【违,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!不足五千元的—处五千元以上二万】元以下罚《款   !  以?。。欺骗、隐瞒、行【贿等: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!生育证?。明,的所:取得的计划生—育证明无效出具证】明的单位有过—错的对直接负责【的主管人员》和,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给?予行政处分 】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:。八条  违反本条】例规定假冒他人或】者组织他人》。冒名顶替参加孕【。情检查、《病残:儿鉴:定、:计划生育手术及手术!并发症鉴定伪造计划!生育证明的由县级】以上人民《政,。府人口和计划—生,育行政?部门责令改》正处二千元以上【。一万:元以下罚款;有违法!所得的没收》违法所?得,    ! 第四?十九:条  社会抚养费、!罚没款应当全—部上缴国库纳入【地方财?政预:算管:理;:任,何,单位和?个人不得截》留、挪用、贪污、私!。分 《     第】五十条  国家【机关工作人员在计】划,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!为之一尚未》构成犯罪的依法【给予行政处分;【有违法所得》的没收违法所—得 :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侵犯—公民人身《权、财产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!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(二?)滥用?职权:、玩忽职守》、,徇私舞弊的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三)索取、收受贿!。。赂的; 】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(四)贪污、挪】用、截留、》克扣计划生育经费或!者社会抚养费的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,(,。五,)虚报、《瞒报、伪造、—篡改、拒报人—口与计划生育—统计数据或者严【重干扰计《。划生育调查的 !。 ,    》 第五十《一条 ? 有下列行为之一尚!未,构成犯罪的由—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人口】和计划生《育行政部门给—予批评?教育并予以制—止情节严重的由【所在单位或》者上级主管》部门给予行政处分;!其中违反治安管理处!罚条例的由》公,安机关依法》处,罚 :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一:)拒绝落实避孕【节,育措施拒绝》接受孕情检查以及阻!碍育龄夫妻采取避】。孕节育措施、—接受孕情《检查的?;,。   】 , ,   ? (二)为违—法生育人《员提供躲避场所【或者为其逃避检【查提供其他便利条件!。。的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三)拒绝、阻碍计】划生育行政》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!法执行?公务的?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四)侮辱!、威胁、《殴打或报复》计划生育工作—人员的 !    第五—十二条 《 违反本条例—。。规定:不履行本条例规【定的计划生育协助管!理义务的由当—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!并给予?通报批评;对直【接负责的人员—和直接责任人员【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