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附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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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十八?条 本条例中【下列用语的含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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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一)高—速公路附属设—施是指为保护—、养:护,高速公路和保障高速!公路畅通《所,设置的公路》防护、排水、养护】、,绿化、管《理、:。通讯、收《费、监控、》服务等?设施、设备以及【专用建?筑物和?构筑物等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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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】高速:公路经营管理者是指!合法取得收费公路权!益的:经济组织包括不【以营利为目的—管理:政府还贷公路的【法人组?。织,;
】 ? ? (三?)高速公路用地是指!高速公路(含匝【道,),两侧边?缘以:外已经依《法征收的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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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—九条: 本条例自201!。1年10月》1日:起施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