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规!划与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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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【 高速公路规划】与建设应当》。遵守相关法律—法规节约用地—保护:耕,地、文物古迹—和生态环《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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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本省高速【公路规划《应当根据国家—。高速:公路网规划以及本省!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!符合土?地利用总体》规,划和城乡规划并与其!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!展规划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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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省高—速,公路:规划由省《人民:政府交通运输—。。主管部门《。会同:有关部?门,并商高速公路沿【线设:区,的市、自治》州人民政府编—制经省人《。民政府批《准后报国务》院交通运《输主管部《门备:案并:。。向社:会公布高速公—路规划的修改—。应当按照编制程【。序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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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 第:八条 &n— bs?p,;编制高速公路建设!计划、确定高速公路!建设项目应当—以高速公路规—划,。为依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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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九》条 高速公路【。建,设应当遵循基—本建设程序执行国】家规:。定的工程设》。计、施工和监理规】范以及技术标准保】证合理设《计施:工周期确保》。。工,程质量本省高速公】路初步设计》应当经?省人:民政府?。交通运?输主管部《门审查批《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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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高速公路建】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!。标制度、《项目法人负》。。责制度、工》程监理?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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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:条 高速公—路建设可以采—取政府投资》、社会?投资等方式》筹集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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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鼓励、引导国内】外经济组《。织按照特许经营的】方式:依法投?。资建设高速公路【投资:者的合?法权益受法律—保护
《
【 ,高速公路特许经营】项目应当依法采【。取招标投标方—式选定投资》。经营者;需》要转让高速公路特】许经营?权的应当经省—。人民政府批准—
【 第十》。一条 高速公路服!务区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标准》。统筹规划、合理【。布局和建《。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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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高速—公路服务区应当建设!下列基本设施
【
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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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短暂休】息区、停《车场、饮用水—供应点、厕》所等公共设》。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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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。。(二)?加油、购物、住【宿、饮食、汽—车维修等设施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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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三)绿—。化、水?土保持、夜间照明、!给,排水、?污水处理、备用【电源等设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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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十二条 高速【公路通信、监—控、:收费系统《和超:限运输检测、交【通量:观测、路政管理、交!通安全管理》等设施?应当与高速公—。路建设项目》同,步设计、同步建设、!同步验收《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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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】例实施前已通—。车的高速公》路,未建设前款规定的】系统和设《施,的由高速《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!补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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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高速公路通过—居民聚居区》的应当按《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!隔音设施《
【 第十三条 】 高速公路》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及其?有关主管部》门,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!。。法做好高速公路建】设征地补偿安置和】协,调工作
! , 高速公—路征地补偿安置【费用支付标准和方式!依照法律法》规和省人民政—府的规定执行任何】部门和单位不得截】留、挪?用征地补偿安置【费用
】 第十四条】 高速公路—建设需要临时用【地的应?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律!法规的规《。定进:行审批;能》够利用其他土—地的不得占用耕【地;:临时用地期限届【满应当恢复原—。状
! 第十五条 】高速公?。路建设应当》。避免:损坏:其他公路和设—施;确实《无法避免的高速公路!建设单位应当—按照不低于该公路和!设施原?有的技术标》准予以修复或者给】予相应的《经济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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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】 省人?民政府交通运—输,主管部门及其—高速公路管理机构】应当加强对高—速公路项目建—设工:程质量?的监督?。检查:督促高速《公路建设单位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建!设过程中的》工程质?量问:题
【 第十—七条 ? ,高速公路建设项目】。未按照国家有关规】。定进行交工验收或】者交工验收不合格的!不得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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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高速公路—项,目,竣工验收后》高速:公路:建设单位《应当依照档案管【理法律?法规和国务》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的规:。定向档案馆和高速】公路管?理机构移《交建设项目档—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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