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安全生产监—。督,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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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【四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?应当建立《健全安?全生产监《督管理体系支持、督!促其:有关部门《和下级人民政府【依,。法履行?安全生产监》督管理职《责督:促落实?安全:生产目标《责任制和行政责【任追究制度组织有】关部门依法查处安全!生产:违,法行为取缔》。非,法生产?经营活动维》。护安全?。生产秩?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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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三十五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安】全生产监《督管理?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!生产监督管理职【责的部门应当定【期分:析安全生产形势并向!同级:人民政府报》告;建立《事故:隐患排查治理和重】大危险源监控—制,度;指?导、督促生产经营】单位建立健全—安,全生产责任制落实】安全:防范:措施排查治》理事故隐患;依【法加强对《生产经?营,单位安全生产—工,作的:检查及时《报告生产安全事【故,并组织、《参与生产安》全事:故应急救《援和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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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?级以:。上人民政府安全生】产监督管理部门负】。责对同级人民政【府有关部门》和下一?级人: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目!标完成情《况进行?考核并?将考核结《果向社会《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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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六条 》乡镇人民《政府、街《道办事处应当—按照管理权限—对本辖区内生产经】。营,单位的安全生产【情,况进行监《。督检查对负有管理】责任的公共设施组】织事故隐患排查落】实,整治措施;及时【向上级人民》政,府及有关《部门报告本辖—区内的非法生产【经营情况、重大【安全生产违法行【为和重大事故隐【患;协?助上:级人民政府和有【。关部门?或者受其委托查【处本辖区内的非法生!。产经营?行为、处置发生在本!辖区内的《。生产安全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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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三十七条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可以?从上年度征》缴,的工:伤保险?。基金中安排一—定,比例的专项》费用用于安全教育】和工:伤,预防:
】 第三十八条【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安全生产】监督:管理部门应当—按照:。国家规?定的条件《配备安全《。生产监察员》并为其执行监督检查!任务提?。。供必要的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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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!生产监察员》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!则秉公执《法,在执行监督检—查任务时《。发,现,生产经营单位存在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】有权当场予以纠正】或者责令限期—改正;’发现事故】。。隐患有权责令立【即排除重《大事故隐患排除前】或者排?除过程中无法—保证安全的》安全生产监察—员有权责令作业人员!从,危险区域内撤—出并:及时向安全生产监】督,管理:部,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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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?九条 省人—民政:府安全生《产监督管理》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!权范围?内将:有关安全《生,产行:政许可、事》项委托设区》的市、自治州、【县,(市)人《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部门实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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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‘》县级: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?部门可以《。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!将简:易,。程序的行政处罚委】托乡镇人民政府【、街:。道办事?处实:施
】 第四十—条,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《府,安全:生产监?督管理?部门根据《需要可以设》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组!。织专家为《安全:生产事故预防—、应急救《援等提?供技术?。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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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一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安全》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!其,。他有关?部门应?当建立安全》生产:举报制度公》布举报电《话、通信地址或者电!子信箱受理有—关安:全生产举《报,对受理的举报—事项应当《。依法及时调》。。查处理并《。为,举报人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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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四十:二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安全生产【监督:管理部门应当—通过公告、新闻发布!会等方式定期—向社会发布本—行政区域内》的安:。全生产状况并建立】。重大危险源监控信】息系:。统和安全《生,产违法行为信息查】询系统及时公开安全!生产:重要信?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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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。。三条 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!强,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!。活动的?监督管理《不得:限定:或者变?相限定生产经营单】位接:受其指?定的安全生产中【介服务机构提—供安全生产中介【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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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承《担安:全评价、认》证,、检测、检验和【安全培训《、考核和咨》询业务的安全生产中!介服务机构应当依照!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!应的资质证书按照】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!范围:从事中介服务活动】为委:托方保守商业—。秘密并对其中—介服务活《动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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