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, ?第一章 总则 】 ?     第】一条  《为了加强《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防止和减少生【产安全?事故保障人民群众】生,命和财产安全促【进经济社会和谐【发展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安全生】产法等有关》法律、行政法规结】合本省?实际制?定本条例 》 ?     第二】条 : 本:省行政?区,域,内从事生《产,经营活动《的单位(以下统称】生产经营《单,位):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!督,管理活?动适用本条例—有,关法律、法规对消】防、道路交通、铁】路交通、水上—交通、民用航空安】全以及核与辐射安】全、特种设》备安全另有规—定的从其规定 】 : ,。   ?  第三条  安全!生产管理坚持安全】第一、预《防为主、综合治理】的方针 《  —。   第四》条 : 各级?人民政?府应当加强对—本行政区域内安全】。生产工作的领—导将安全生产—工作纳入《本地区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展—规,划,加大:安全生产经》费投入加强安—全生产基础设—。施建设鼓《励和支持安全生【产科学技术研—究和先?进技术的推广应用】及时协?调,解,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!重大问题 —   —  第五《条  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府:安,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!依法对本行》政区域内的》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!合监督管理监督【、指导、协调同级人!。民政府有《关部门和下级—人民政府《的安全生产工作 】 ,    【 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其他:负有安全《生,产监督?管理职责的部门依】照有关法律法规的】规定在各《。自职责范《围内对有关的安【全,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!理   !  第六条  乡镇!人,民,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安!。全生:。产,监督管理机》。构或者安全生—产监察员按照本条】例规定和县级—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!督管:理部门的委托负责】本辖: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的:具体工?作  】  :。 第七?条  村(居)民】委员会?。。应当对其所》在区域内的》安全:生产违法行》为予以劝阻并向当地!。人民政府《或者有关《部门:报告协助当地人民政!府,和有关部《门做:好生产安全事—故隐患排查、—整治和?事故善后《工作 》 ,     第八条! , ,工,会应当依法组织【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!生产工作的》。民主管理和民主【监,督提出保障安全生】。产的建议督促—整改:事故隐患参与生产安!全事故的调》。查维护职工的合法】。权益 】    第》九条  《各级人民政府和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有?关部门的主要负【责人分别对本地【区,、本:部门、本系统—安全生产工作—负全面领导责任;】其他负?责,。人对各自分管工作】范围内?的安全?生产工作《负领导责任 — ?。     生【产经:营单位是《本单位安全生产的】责任主体《其,法定:代,表人或者实》际控制人对》本单位?的安全生产工作【负全面责任》其他负责人》对各自?职责范围内的—安全生产工作负【。责,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】条,  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!部门应当采取各【种形式加强》对,。有,关安全生产法—律法规和《安全生产《知识的宣《传增强职工》和全社会的安全【生产意识和》。安全防范能》力 :  —   广播、电视】。。。、网络、《报刊等媒体单—位应当履行》安全生产宣》传教育的义》务对安全生产违【法行为进行》舆论监?督客观、真》实报道生产安全事故! , 》    第十—一条  《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!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改!善,安全生产条件、防止!生产安全事故、参加!抢,险救援、报告事故隐!患、:。举报安全生产违【法行为等方面做出】显著成绩的》单位:和个人给予表彰【、奖励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