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八章《 法律责任
!
】第六十?四条 违反本条例!的行为法律、行政】法,规有行政《处罚规定的从—其规:。定;造?成损害的《依法承?。担民事责任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
!
【第六十五条 违】反,本条例第十六—条规定未经水路交】通管:理机构审查》批准擅自《建设拦河、跨河【、临河建筑物—。或者设施或》者未按照《批准的技术要求【建设的由水路交【通管理机构责令停】工、:限,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《正的责令限期—拆除并处1万—元以上5万元以下】罚款;情节》严重的处5万—元以上10万—元以下罚款;逾期】拒,不拆除?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!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!。拆除
—
? 违反本条例】第十六条规定未按】照,规定设置、维护助】。航设施和安全—设施的由水路交【通管理机《构,责令限期《改正处2《。000元以上1万】元以:下罚款;逾》期不改正的》由,水路交通管理机构】依法:代履:行
:。。
— 第六十六条 ! ,违反本条《例第二十《。二条第(一)、【(二)项规定—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!构责令限期清除处】。1000元以上1万!元以下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处1万—元以上5《。万元以下罚款;逾】期不清除的由水【路,交通管理机》构依法?。代履行
—
【违反本条例第—二十二条第》(三)、(四)、】(五)、(六)、】(,七)项规定的由水】路交通管《。理机构责令停止【违法行为处100】0元以上2》万元以下罚款
】
】第六:十七条? 违反《本条例?第三十七条第二【款规定的由》水,路交通管理机构【责令:其限期足额补—缴并依法收取滞纳】金
—
第六【十八条 《 违反本《条,例第四十三》条第三款规定—载客船舶未》按照规?定足额?配备救生衣和救【生浮具的由水路交】通管:理机构对负有责任】的船舶所有》。人或者经《。营,。人,处1000》元,以上5000—元以下?罚款对负有责任【的,船员处200—元以上1《000元《。以下罚?款;情节严重的暂扣!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!证,件三个?月至六个《月;情节特别严重的!吊销责任船员船员适!任证:书或:。者证件
》
《 《第六十九条》 , 违反本《条例:第四十四《条第二款规定使【用无船名、无船【。籍港、无船舶—证书的船舶航行【、,作业的由水》路交通管理机构【责,令停止?航行或?。。者作业;拒不停止】的暂扣?船舶;?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!
:
【 ,第七十条 —违反本条《。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!规定船舶未按照【。规定设置油污水处理!(储纳)和生—活,垃圾收集设施的由】水路交通管》理机构给予警—告责令?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处1000【元以:上5:00:0元:。以下罚款
【
— 第七十一条 】国家工作人员—违反本条例规定在】水路:交通工作中滥用职权!、玩忽职守、徇【私,。舞弊的由其所—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!部门给予行政处【。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:究刑事责任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