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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:道路通行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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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十八?条 ?道,路主管部门、道【路建设?养护:单位以及道》路经营?管理单位《应当根据《道路等级、交通流】量、安全状况、交通!管,理的需要以及—规定的职责按照【国家标准在道—路上设置和完善相应!的交:通安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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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道路交通】安全:设施应当按照国【家标准与道路同时设!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!投入:使用交?通,安全设?施达不到相关标【准未经验收》。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!路不得交付》使用
】 : 乡村、集镇、居!民区、旅《。游,区道:路,以及其他由》个人或者组织自建】的供机动车通—行的道路应当按【照国家?有关标准设置交【通标:志、交通标》线等:交通安全《设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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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条 道路!平面交叉路口、通道!、出入?口之:间的: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!准未经?道,路,主管部门《。和公安机关交通【管,理部门同意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—在已:建成的道《路,两,侧增设或者》封闭平面交叉路【口、通道、出—入口
】 ? 城:市道路平面交叉路口!除设置机动车—通行信号灯外一般】应当设置行人通【行信号灯《没,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!应当设?。置规范的警示标志、!让行标?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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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农村公【路,穿越集镇、市场的】路段或者路口应当设!置交通?信号灯、《道路照明灯》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!隔离: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没!有设置交通信—号灯的?应当设置规范的【警示标?志、让行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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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】校、:。。幼儿园、医院、养老!院周边?地区和?居民聚居《区等容?易发生危险的路【段应当?依,照规定?。设置交通安全设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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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二十?条 道路主管部门!、道路建设养—护单位以及道路【经营管?理单位应《当经常对道路及【其配:套设施进行检查【发现存在交通—安,全隐患的《应当及时采取治【理、改进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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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!位或者?个人:发现道路及其—配套:设施存在交》通安:全隐患的《可以向道路主管【部门、公《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或者对—。道路及其《配套设施负有—养,。护管理?责任的单位报—告接到报《告后有关部门或者单!位应当先行采取警示!和防护措《。施并及时治理、消除!交通安全隐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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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一—条 改建或者【扩建:道路应当采取机动车!通行疏导措施设置警!示标志并保》障,。非机动车和行人安】全通:。。。行
】 , :。第二十二条 — 遇有大《型群:众性活动、大—范围施工需》要采取限制》或者禁止通行措施】或者作出与公众【道路:交通活动直接有关】。的决定时公安机关】交,通管理部门应当【提前七日向社—会公告?因工程建设》需要中断国道、省】。道,或者高速公路的【应当在省内或—者省以上《影响较?大的新闻媒体—上公告?施工时间、期限及】交通疏?导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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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十三【条 : 城市道路沿线的大!型建:筑,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建!。。设,应当符合《道,路交通安全规—划规划部门审批【。时,认为可能对道—路交通安《全、畅?通造成重大不利【影响的应当》。征,求,公安机?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!见
! 城市道路沿线的!大型建筑依法改变为!商业:、会展、娱乐、【餐饮、教《。育培训机构等用途】的或者在城市—道路:沿线建设加油—(,气)站、《停车场等《公共服?务设施的建》设或者经营管理【单位应当在改建前向!公安机关交通—管理部门通》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认为可能—对道:路交通安全》、畅通造成不—利影响?的应当与建设单位会!商采取相应的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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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二十四条 — ,城市停车场建—设应当?与,。。城市建设和改造同】步进行公《共停车场、公交停车!。场(停车站)、公】路,客运车辆停靠站的】建设应当《纳入城市总》。体规划依法保障停车!场建设?。用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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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、】改建、扩建公共建筑!、商业?街区、居民区—、旅游区《、大(中)》型建筑?等应当按照》标,。准配建、增》建停车场配》建的停车场》应当与主体》工,程同:时投入?使用不得《擅自停用或者挪作他!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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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【关、团体《、,企业事业单》位应当?。按,照规划?。和标准建设停—车场或者配置专门】的场地供本单位及】其职工的《车辆和外来办—事车辆停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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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鼓励单位】、个人?兴办停车场或—者出:。租自有场《地供其他单位或者个!人停放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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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公共停车场必须在!明显位置设置残疾人!车辆停放专用泊位建!设配备必要的—。无障碍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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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五条 【机动车?停车位不足的城【市街区在不影响【行人:、车辆通《行的情况《。下公安机《关交通管理》部门:会同道路主管—。部门可以在道路上】施划机动车、非【机动车停车泊位【其他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!置、占用、撤除【道路停车泊位—施划道路《停车:泊位不得占》用盲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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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按,照,前,款规定施《划的道?路停车泊位的—停,车收费标准》由省人民政府价【格、财政部门核定收!取的费用《全部用于道》。。路停:车设施的建设、维】。护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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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因紧急《情况或者举办大型活!动,。公安:机,关交:。通管理部门可以在】道路范围内确—定临:时停车区《或者暂停道路停【车泊位?的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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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:二十六条 》 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。当,制定和?实施公交发展规划采!取有:效,措施优?先发展公共交通城市!道路具备条》件的应当设置公交】车辆专用《车道和?港,湾式停靠站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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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辟!。或者调整城市公交车!辆、:。公路客运车》辆在城?市道路上的行驶路】线、站点有》关部门应当》征求公安机关交【通管:理部:门的意见广泛听取】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!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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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七条【 公安《机关交通《管理部门、城市【客运主管部门应当】按,照科学合理、方便群!众的原则在城市道路!范围内设置出租车临!。时停:靠站点在没有设置】出租车临时停靠站】。点的道路上出—租车应?当遵守机动车临时】停车:的规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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