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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—道路:通行条?件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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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八条 《道,路主:管,部,门、道路建设养【护单位以及道—路经营管理单位【应当根据道路等级】、交通流量、—安全状况、交通【管理的?需要以及规定的职责!。按照国家标准在【道路上设《置和完善相应的交】通安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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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!、改:建、扩建道路—交通安全设施应当】按照国?家标准与《道路:同时设计、同时施】工、同时投入—使用交通《安全设施《达不到相关标准【未经验收《或者:验收不?合,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!用,
】。 , ,乡村、集镇》、,居民区?、旅游?区,道路以及其他由【个人:。或者组织自建的供】机动车通行的道【路应当按《照国:。家有关?标准:设置交通标》志、交通标线等交】通安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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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:。条 : 道:路,平面:交叉路口《、通道、出入口之间!的距离应当符合【国,家标准未经道—路主管部门和—公安机关交通管【理部门同意任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在已建成的道路【两侧增设或》者封闭平《。面交:叉路口、通》道、出入口》
— 城市—道路平面交叉路【口除:设,置,。机动车通行信号灯外!一般应?当设置?行人通行信号灯没有!设置:交通信号灯的应当设!。置规范?的警示标志、让行】标志:。
— 农村公路】穿越集镇、》市场的路段或者路口!应,。当设置交通信—号灯、道路》照明:灯、机动车与—非机动车隔离—栏,等交通安全设施【没有设置交通—信号灯?的应当设置规—范的警示《标志、让行》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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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学,校、幼?儿园、医院、养老】院周边地区和居民】聚居区等容易发【生危险?的路段应当依照【规定设置交》通安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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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?十条 道路—主管:。部门、道路》建设养护单位以【。及道路经营管—理单位应当》经常对道路及其【配套设施进行—检查发现存》在交通安全隐患的】应当及时《采取:治理:、改进措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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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】位或:者个人发现》道路及其配套设【施存在交《通安全隐《患的可以向道路主】管部门?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或者对道路【及,其配套设施负有【养护管?理,责任的单位报告接】到报告后有》关部:。门或者单位应当先行!采取警示和防—。护措施并及时—治理、消除》交通安全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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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二十一条 — 改建或者》扩建道路《应当采取机》动车通行疏》导措施设置警示标】志并保?障非机动车和—行人安全通》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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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二【条 : 遇:有大型群众性活【动、大?范围施工需》要采取限制或者【禁止通?行措施或《者作出与公众道【路交通?活,动直:接有关?的决定时公安机关】交通:管理:部门应当提前—七日向社会公告因】工程建设需要中【断国道、省道—或者:高速:公路的应当在省【内或者省《以,上影响较大的—新闻媒体上公告施工!时间、期限及交通疏!导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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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—十三条 城市道】路,沿线的大《型建筑以及其他重】大项目建设应当符】合道:路交:通安全?规划规?划部门审批时认【为可能对道路交通安!全,、畅:通造成?重,大不利影响的应当征!。求公安机《关交通管理部门的】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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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城市道路》沿线的大型》。建筑依法《改变为?商业:、会展、娱乐、餐饮!、教育培训机构【等用途的《。或者在城《。市道路沿《线建设加《油,(气)站《、停车场《等公共服《务设施的《建设或者经》营管理?单位应?当在改建《前向:公安机关交通—管理:部门通报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《。部门认为可能对道路!。交通安?全、畅通造成不利影!响的应当与建设单】位会:商采取相应的—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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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二十?四条 城》市停车场建设应当与!城市建设和改—造同步进《行,公共停车场、公【交停车场(停车站)!、公路客运车辆停靠!站的建设应》当纳入城市》总体规划依法保障停!车场建设《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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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公共建筑、商业】。街区、?居民区、《旅游区、大(中【)型建筑《。。。等应当按照标—准,配建、增建》停车场配建的停车场!应,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!入使用?不得:擅自停用或者挪作】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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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机关、团体、企】业事业单《位应当按《照规划和标准建设停!车场或者配》置专门的场》地供本?。单位及其职工的车辆!和外:来办事?。车辆停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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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鼓励单》位、个人《兴办停车场或—者出租自有场地供其!他单位或者个人停】放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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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公《共,停,车场必须在明显【位置设?置残疾人车》辆停放专《用泊位建设配备必要!。的无障碍设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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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五:条 机动车停车】位不足?的城市街区在—不影响行《人、车辆通行的情】况,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,门会同道路主管【部门:。可以在道路上施划机!动车:、非机动车停—车泊位其他》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设?置、占用、撤除道路!停车泊位施划道路停!车,泊位不得《占用盲?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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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前!款规定施划的道路停!。车泊位的停车收费】标准由省人民—政府价格、财政【部门:核定收?取的费用全部用于】道,路停车设施的建设】、,。维护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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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【紧急:情况或?者举办大型活动公】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?可以:在道路范围内确【定临时停《车区或?者暂:停道路停车泊位【的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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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。第二:十六条?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府,应当制定和实施公】交发展?规,划采取有效》措施优先发展公共】交通城市道路—具备条?件的应当《设置公交车辆—专用车道和》港湾:式停:靠站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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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开辟或者调!整城市公《交车辆、公》路客运车辆在城【市道路上的行—驶,路线、站点有—关部门应《当征求公《。安机关交《通管:理部门?的,意见广泛听》取公众意见并向社】会公: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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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!条 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:部门、?城市客运主管部门】应当按照科学合【理、方便群众的原则!在城市?道路范围内设置【出租车临时停靠站】点在没有设置出租车!临时停靠《站点:的道路上出租车【应当遵?。守机动车临时停【车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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