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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【企业负担监督条【例 《     !第一条  为了加】强对企?业负担的监督维【护企业的合法权【益促:进经济发展》根据国家有关法【律,、法规?结合本省实》际制定本条例—   】  第二条  本】条,例所:称企业负担监督是】指对国家机关、组织!、事业单位》及其工作人员—违反法?律、法规和规—章规:定增加企《业人力、财力和物】力负担的行》为的监督 !     第三条】  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加强对企业【。负担监督工》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!企业负担监督的规章!制度,?组织、协调和督【促有:关部门依《法做好企业》负担的监《督工作 】  :   省人民政【府根据?本条例可以制定企业!负担监督的具体办法!    ! 第:四条  省人民政府!的经济委员会—主管全省企业—负担:。监,督工作?市、州、县》(区)人民政府经】济(经贸)委员会(!局):主管:本行政区域内企【业负担监《督工作?(以下简称》企业负担《。监督主管部门) !     企!业负担监督主管部】门履行下列》职责: —  《。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一)监督《。检查涉及企业负担】的法律、法》规、规章以及其他规!范性文件的》执行情?况并:就,企业负担监督工作】向同级人《民政府提出建议;】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受理有关】企业负?担的:举报:、投诉提出意见【移交有?关部门处理并组织查!处重:大复杂的举报、投】诉;  !。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。(,三):督促、协调同级人民!政府有关部门—、下一级人民政府及!。其企业负担监督【。主管部门查处—增加企?业,负,担,的案件 《  —   第五》条,  :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的财?政,、物价、监察、【审计等?部,门应当加《强与:企业:负担监督主管部门】的配合并《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!做,好企业负担监督查处!工作:    ! 第六条  —县级以上人》民,政府及其他国—家机关、组织—。制定:规范性文件》应当以法律、法规为!依据不得作》出,损害企业合法权益】的规定 【 :    《企业认为人民政府及!其他国家机关、【组织制?定的规范性》文件侵犯其合—法权益的可以依法要!求制定机《关和其他有》关机关对规》范性文件予》以审查 】     》第七:条,  下?。列,涉及企业负担的事项!应当有法定》。依据;没有依据的予!以监督纠正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一)涉及企业【的,行政事业性》收费以法律、法规】、国务院及其财政】、物价部门以及省人!民政府的规》定为依据《省人民政府所属工作!部门和市《、州、县(》区,)人民政府及其【所属工作《部门、乡(》镇)人民政府无权自!行,设立; !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二)涉及向】企业收取《的政府性基金以法律!、行政法《规、国务院》及其财政部》。门的规定为依据地方!各级:人民:政府及其《。所,属工作部门无权自行!设立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三)涉及—企业的集资以法【律、行政法规—、国务院规定为依据!地方各?级人民政府》及其所属工作部【门无权自行设—立, ?     【第八条?  省人民》政府企业负担监督】。主管:部门应当会》同省财政、》物价:部,门,定期:或者:不定期对正在实施的!涉及企业的行—政事:业性收费、政府【。性基金、集》。资项目及其标准【进行清理审查—并将依法保留的项目!列出目录向》社会公布;》未列:。。入目录的《项目一律不得实施】,,企业有权拒绝 【 ? ,  :   第九》条  对企业实【施行政?事业性收《费时实施机关工【作人员应当》出示物价《部门颁发的》收费许?可证:及收费?依据并出《具省财政部门统【一印制?的,行政事业性收费票】据 【。 ,   第十条— , 企业?对收费的项目、依据!和标准?有异议的有权要【求实:施收费的机》关,予以说?明也可以向企业负担!监督主?管部门或者财政、】物,价部门查询,—。有关部门应》当提供?便利实施收》费的机关不能提供】合法依据或》者企:。业负担监督》主管部?门,及财政、物价部【门对收?费依据的合法性【予以否?。定的企?业有权拒绝 【 :    》。 ,第十一条  对【。企业实施行政—处罚、行政》。许可应?当,有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依据行】政处罚应《当在法?。定的:行为、种类、—幅度范围内》实施:;实:施行政许可的—除法律?。、行政法规另有规】定外,不得》收,。取费用 !    第十二条】  对企业实施【行政处?罚时实施机》关工作人员应—当出示行政执—法证件及处罚—依据并符合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!处罚法和相关法【律法:规规定的程序;实施!罚款的?应当出具《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!的票据 】 ,    第》十三条  行政【机关对?企业:进行检查《,应当以法律—、法规为《依,据 《    — ,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!部门应?当,建立和完善对企业的!检查制度避》免重复检查》、多:头检查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对【所属工作部门开展】的,检查进行统筹安【排和协调监督;【实行垂直管》理体制?的行政机关的检查】由其:上一:级机关予以协调监督!国,家统一?部,署实施的全国—。性检查?或者处理突发—事件、查处违—法案件?。的除外 】    《 ,。第十四条《  行政机》关对企业进》行检查时执》法人员?应当出?具检查通知书并【出示:行政执法《证,件检查?通知书应《当包括检查的依据、!内容、时限以—及实施检查的人【。员等内容 】 :    行政机关实!施监督检查》不得妨碍企》业正常的生产经营】活动不得索取或【者收受企业的财【物,不得谋取其》他利益 !    企业在生】产经营中应当遵守】法律法规《对行政机关依法实施!的监督检《查应当予以支持配合!不得无理拒绝或【者抗拒?    ! 第十五条  【邮政、?电信、广播电视、】铁路、公路、民航、!供电:、供水、供气等公】用企业事业单位应】。当严:格执行国家和—省物价部《。门批准的价格标准、!价格:政策:不得擅自提高—商品和服《务的价格 — 《    第》十六条  企业【有权自主选择有执】业资格的《社会中介机构为其】提供服务《   】  国?。家机:关不得强制企业接受!其指定的《社,会中:介机构提供的服【务 ? 《    《。社会中?介机构应当严—格执行国家和省物价!部门制定的价格【政策不得《擅自提高收》。费标准 !    第十七条 ! 禁止国家》机,关、:组织、事业单位及其!工作人?员违反?法律、法规实施【下,列增加企业负担的行!为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一)!无偿占有、》使用或者《低价购买《企业的产品、房产】、汽车等财物和劳】务,:拖,欠企:业款项; 【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向企业索要】财物:或者要求《报销各?种费用、提供办案】经费; —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强制或者【变相强制《企业提供赞助、资助!或者捐献财物;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)强!。。制企业刊登广告和】参与有偿宣》传报道或者》订购和?参编报刊、》图书、音《像资料等;》    ! ,。    (五)强】制企:业购买?指定商品或者接受】指,定的检测、咨询【、信息、商业—保险等?。服务; 《。 《。 ,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:。(六)强《制企业参加学—。会、协会、研究会以!及培:训,、展览?、,考核、评比、—达标并支付》费用:等活动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七)《要求企业为其—他单位或者》个人:的,债务提供担》保;  !   ?  :  :(八)违法》增加企业负担的其】他行为 》。 ?    《 第十八《条  对违法增【加企业负担》的,行为企业有》权向县级《以上人民政》。府企业负担监督主】管部门或者财政、物!价、:监察、审《。。。计,等部:门举报、投》诉 —     任何单】位和个人《有权对增加企业负担!的违法行《为进行举报》、投诉? —  :  第十《九条  《。县级以上人民—。政府企业负担监督主!管部门和财政、【物,价、监察、审计等】部门应当建立—和完善受理企—业负担监《。督,举报、投诉》制度,?完,善举:报、投诉《信息网?络,,,加强相互《之间的协调》。、配合 《 》    企业负担监!督主管部门》应当:。向社会公布企业负】担监督举报、投诉】电,。话和网站等》举报、投诉方式 】 : :    《 第:二十条  有关行政!机,关收到举《报、投诉后应—当,在5个工作》日内作出受理或【者不受理的决定决定!受理的应当》限时作?出处:理决定;决定不予】受理的?应,当向:。举报、投诉》者说明理由;—对应当由其》他机关受《理的举报、投诉【一般自收到》举报、投诉》之日起3个工—作日内移送其他【有权受理的》机关 】。    涉及两个以!上行政机关》有权受理的举报、】。。。投,。。诉事项由先收到举报!、投诉的行政机关】处理也可以会同有】关行政机关处理 】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一条  举报!、投诉事项办结后有!关行政机关应当【。将办理结《果以书面或者口头方!式告知举报、投【诉者 》 :     》对重大举报、—。投诉事项的》处理结?果可以通过新—闻媒体及时向社【会予以曝光 】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二—条  举报、—。。投诉者对《举报:、投诉事项的处理】结果有?。异议:。的可以向作》出处理决定机关的】上一级行政机关【申请复查上》级行政机关认为【下级行政机》关对举报、》投诉事项的处理确有!不当的可以重新【处,理或者责令下级行政!机关:重新处理《 : :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三条  !被举报、投》诉的单位及其工【作人员?在接:。受有关?行,政,机关调查时应当如实!反映情况不得阻扰和!拒绝调查《工作不得《打击:报,复举报、投诉者 】 》    《有关行政机关应【当为举报、投诉【者保密 】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四条 【 对违反本条例规】。定违法增加企业【负,担的单位《和个人由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府企业负》担监督主管部门或】者有:关部门责令改正对】单位给予通报批评】并由主管机关或者】监察: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!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直接责任》人员给予《行政处分;》给企业?造成损失的依法【承担赔偿责任—;,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》。。刑事责任 【     第二!十五条 《 妨碍企《业负担监督》主管部门及》有关部门依法查【处违法增加企业负担!行为:的或者对举》报、投诉违法增加】企业负担的单位、个!人进行打《击报复的由主管机】关或者监《。察机:关依法给予行—政处分?;违:反治安管理法—律法规的由公—安机关给予行—政,处罚;?构成犯?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,    ! 第二?十六条  企—业负担监《督主管部门及—有关部门不履—行或者不正》当履行?企业负担监督职【责的:由同:。级人民?政府或者上一—级主:管机关给予通—报批评对负》有,直接责任的》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!分 【 ,   第二十七【条  国《家,机关工?作人员?在,查处:违法增加企》业负担行为时玩【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】、徇私?舞,弊的:由其主管机》关或者监察机关【给,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《任 《 , ,  :   第二十八条 ! 本条例《自2006》年2月1日起施行】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