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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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 》 为了保《障因工作遭受—事故伤害或者—。患职业病《的职:工获得?医疗救?治和经济补》偿促进工伤》预防和职业康复【分散用人《单位的?工,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社《会保险法《、工伤?保险条例等法律【、法规结合》本省实际《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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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本省行政区【域,内的企业、》事业单位《、社会团体》、民办非企》业单位、基金会、律!师事务所《、会计师《事,务所:等组织和有雇工的】个体工商《户(以下称用人单】位):应当参加工》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!职工或者雇工(以下!称职工)缴纳工伤保!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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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【工依法享受工伤【保,险待遇不缴》纳工伤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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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, 工伤保《险工作应当坚持预】。防、救治《、补偿、康复—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!经济社会发展相适】应的工伤保险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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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加强对》工,伤保:险工作?。的领:导将工伤《保险纳入政》府,公共服务事业范围】完善工作制度和【服务平台推进—工伤保险工》作制度化《、规范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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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!以上人?民政府?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!责本行政区域内【的,。工伤:保险工作其社会保险!经办:机构:(以下称《经办机构)具体【承办工伤保险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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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公安:。、,民政、财政、住房城!。乡建设、《交通运输《、,卫生:计生:、审计、税务、工】商、安全生产—监督管?理及工会等部门【和,组织按照各》自职责协助社会保险!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!险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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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》 用人单位按照】。属地原则参》加注册地《所在统筹地区工伤】保险依?。照社会保险登记办】法办理工伤保险登】记
【 用人—单位有异地分支机】构,的分支机构》可以作为独》立的缴费《单位向其《注册地经办机构【申请办理参》保登记;用人单位跨!统,筹地区的可以—采取相对集》中的方?式选择?其中一个统筹地区参!加工:伤,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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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统筹地区可以探】索建立用人单位自愿!参加的多层次补充】。工伤保?。险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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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第六《条 ?用人单位《和职工应当》遵,守有关安全生产和】职,业病:防治的法律》。、法规执《行安:全卫生规《程和标准预》防工伤?事,故发生避免》和减:。少职业病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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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工,会组织?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!合同制度协调—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工!伤,职,工合法权益》对用人单位的工伤】。保险工作实》行监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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