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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湖北省各级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规范性文件备】案审查工作条例 】 : 《 (2》01:3,年9月26日—湖北省第十》二届人?民代表?大会:常务委员会第五【次会议通过》), —。  ?   第一条  为!了加强规范性文件】。备案:审查工作维护法制】统一保障《。公民、法《人和其他组织—的,合法权益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!。人民代表大》会常:务委员会《监,督法、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立法法、中—华人民?共和国地方各级【人民代?表,大会和地方各级【人民政府组织—法等有?关法律规定结合【本省实际制定—本条:例 —  :   第二条—  本省各级—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开展规范性文件【备案审查工》作适用本条例 !     第】三条  《本,条例所称规范—。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!代表大会及其—常务委?员会作出或者县级】。以上人?民政府?发布:的涉及公民》、法人或《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!义务:在本行政《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!力并可反复》适,。用的文?件 【    《各级人民代》表大会?及其常?务委员?会和: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的内部工作》管理制度、人事任免!决定:、向:上级:机,关的请?示,。和报告?等文件不《属于本条例所称【的规范?性文件 】    《 第四条  规【范,性文件备案审—。查工作应《当做到有件必报、】。有备必审、有错【必纠 【 ,   ? ,第五条  》下列规范性》文件应?。当报送本级人—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备案 —   【  :  :  :(一) 省人民【政,府,、武汉市人民政【府制定的《规章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发布—。的决定、命令—、,规定、细则、—办法:等  】   武汉市人民】政府制定的》规章:应当同时《报,送省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备案 !     】第六条  下—列规范性文件—应当:报送上一级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!案 —。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)县级!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!其常务委员会作出】的决议?。、决定等;》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》(二)乡、民族乡、!镇人民代表》大会作出《的决议、决定等 ! :  ?   有《解释权的机关对省人!民政府的规章武【汉市: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】章,恩施土家族苗族自】治,州、:长,阳土家族自治县、】五峰土家族自—治县的自治条例【、单行条例作—出的解释报省人【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备案 】 , ,     【第七条?  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。会应当?设立规?范性文件备案—审查专门工作机构(!以下简称《备案审?查工作机构)—备案审查《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!是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贯彻规】范,性文件备案审—查的相关法律、法】。规; 【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承办规范【性文:件备案?的接收登记、提出】办,理建议、分送、归档!、综合信息》收集与研究和规【。范性文件上报—备,案等工作;》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(三)【对审查要《求和审查建》议以及常务委员会主!任会议交办审查【的规范性文件提出】办理建议《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四)负—责规范性文件备案】审查的联系、协【调、指导等日常【工作 》 ?    第八条【  人民代表—大会专?门委员会、常务委员!会工作?。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承!担相关规范性文【件的审查工作 【 》    规范性文】件的内容涉及两个】以上人?民代表?大会专?门委员会、》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!职责范围的有—关人民?代,表大会?。专门委员会、常务委!员会:工作机构《应当分?别进行审查》    ! 第:九条 ? ,对规范性文件主【要审:查是否存在下列【情形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。 (一)超越法定】权限限制或者—剥夺公民、》法人和其他组织【的,合法:。权利或者增》。加公民、《。法,人和其他组织的义】务,;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同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相抵触—。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同》。上级或者本》级人民代《表大会?。及其常务委》员会的决议、—决定相抵《触; 【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制定违背法定程【序;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》)要求公民、法人】或者其他组织遵【守,的行政措施明显不】合理、?不,公平; ! ,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?(六)其他不适当应!当予以撤销、废【止,或者修改的情形 】 , 《    第十条  !。规范性文《件制:定机关应当将规【范性文件自公布之】。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备!案 ?     报!送规:范性文件备案应当】按照统一格式提交】备案报?告、规范性文—件标准文本及其【说明材料《并同时报送电子文】本  】   规范性文件制!定机关应当于—每年一月底前—将其上一《年,度制定、《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!文件目?录报送接受备—案的机关备查—   】  第?十一条  备案审查!工,作机构对《报送备案的规范性】文件统一接收—登,记并提?出,办理建议按照相关程!。序和职责分工及时】转送人民代表大会有!关,专门委员会或—者常务?委员会工作机—构进行审查 —  — ,  第?十二条?。 , 人民代表大会专】门委:员会、常务委—员会工?作机构在审查工作】中可以通过召开【座谈会、《论证会?、听证?会、联合审》查会和书面征—求意见?等形式广泛听—取意见 《 《。     》。人民代表大会—专门委员会、常务】委员会工作机构在】审查规范性文件工】作中需要了解—相关:情况的规《。范性文?件制定机关应当【按照要求说明情况或!者提交补充》材料 》。     第】十三条  人民代表!大会专门委员—会、常务委》。员会工作机构应【当自收到《规范性?文件之日起》三十日内提出—书面审查意》见 《   》  :人民代表大会—专,门,委员会、常务—委员会工作》机构:经过审查认为—规,范性文?件存在本条例第九条!所列情形之一—的应当?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!关提出建议修改【或者废止《的初步审查意见【由备案审《查工作机构交规【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办!理 —     》规范性文件制—定机关应当自收【到初步审查意见之】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向!备案审查工作机构】告知是否修》改或者?废止的?意,见并说?明,理由备案审查工【作,机构自收《到,书面意见之》日起七?日内向提出初步审查!意见的?人民代表《大会专门委员—会或者常务委—员会工作机构予【以反馈 !    第十四【条  规范性文件】制定机关认为规【范性文件需要修改或!者废止的应当自【告知:备案审查工作机【构之日起三》十日内自行修改或】者废止 【。   《  :规范性文件制—定机关应当将修【改后的规范性—文件:或者废止的规范【性,文件名称向社—会公布并《按本条例有》关规定报送备案【 ? :  :。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 人民代表大—会专:门委员会、常务委】员会工作机构认为规!。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!出的:。不予修改或者废止】的意见?不当的人民代—表大会专门委员会】可以提出撤销—该规范性文件—的议案由常务委员】会主任?会议决?定提请常务委员【会会:议审议;常务—委员:会工作机构、备【案,审查工作机构可以】提出撤销《该,规范性文《件,。的建议报《经常务委员会—主任会议研》究常:务委员会主任会议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】出撤销该规范—性文件的议案提请常!。务委员会《会议审?议 《     【第十六条  人【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,会对:撤销规范性文件的议!案进行审议时规范】性文件制定机—关可以?书面陈述意见并应当!派人到会听》取意见回答询问;人!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—会议经过审议认为应!。予撤销的应当作出撤!销该规范性》文件的决定并向社会!公布 》。     第十!七条 ? 省人民代表大【。会专门委员会—、常务委员会工【作机构经过审查【认为:武汉市人《民政府?制定:的规章存在本条例第!九,条所列情形》之一需要修改或者废!止的:应当提出初步—审查:意,见交由武汉市—人民政府处》理并于三十日内【报告处理结》果,;省人民代表—大会专门委员会、】常务:委员会工作机构认为!武汉市人民》。政府提出的》不予修改或》者废止的意见不当】的可以向《常务委员会主任【会议提出《建,议,修改或者废》止的:。审查意见《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!议研究决定》交省:。人民:政,。府或者武汉市人民】代表:大会:常务委员会研究【处理;省人民政府】或者武汉市》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应当在三》个月内向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《报告处理结果 】   —  第十《八条  审查工作】终结后三十日内【人,民代表大会专门【委员会或者常务【委员会工《。作机构应当》将办理结果和—相关材料交由备案】审查工作机构—。统一归档 【     第十!九条  县级以上人!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》、,人民政府、人民法院!、人民检察院认【为规范性文件存【在本:条例第九条所列【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!权进行备案审查的同!级或者上一》级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—会书面提出审—查要求备案审查【工作机构应当接【收,登记、提出办理建】议并按本条》例第十一条至第【十六条的《规定处理 】   《  前?款规定以外》的其他国家机关【、社会团体、—企业事业组织—以及公民认为规范性!文件:存在本条《例第九条《所列情形之一的可】以向有权进行—备案审查的同级或】者上:一级人?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书面提出审查建】议备案审查工—作机构应当接—。收,登记对审查建议进】行研:究必要时提出办理建!议并按本《条例第十一条至第】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! , 《  :  :备案:审查工作《机构应当在办—理,审查要求或者审【查建议结《束后七日内将办理结!。果书面告知有—关单位或者个人 】   【  第二《。十条  国家—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!业事业组织以及公】民书面提《出审查?要求:或者审查建议应当写!明要求或者建议审】查,的规范性《文件名称、审查【的事项和理》由, 》   ?  备案审查工作】机构对不属于—本级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备案【审查:范,围的审查要求—或者:审,查,建议应当自收—到之日起十》五日内告知提出的单!位或者个人》向有权进行备案审查!的,机关提出《 《 ,  :   第《。二十一条《  国家机关、【社会:团体:、企业?事,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!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!院在审判、检—察工作中制》定的涉及公民、法】人或者其他组—织的: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!。。约束:力并可反复适用的】。文件存在本条例【第九条所列情—形之一?的可以向本级—人民代表大会常【。务委员?会,书面提?出审查?建,。议备案?审查工作机构应当接!收登记对审查建【议,。进行研究《必要时提出办理建议!交由人民代表大会】有关专门《委员会?、常:务委员会《有,关工作机构进—行审查? :。 , ? ,  : 人:民代表大会专—门委员会《、,。常务委员会》工作:。。机构经过审》查认为本条第—一款所涉《相关文件《需要修改或》者废止的应当向【常务委员会》主任会议提出书【面审查意见由常务委!员会主任会》议研:。究决定交制》定机关处《理制定机《关应当在三个月内】报告处理结》。果 —。。 ,    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本!条第一款所涉相关】。文件:应当:。。修改或者废止制定机!关不予修改或—者废止的由本级【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【通过其他监》。督方式责令其—改,正或者报告上—一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?委,员会处理 【     第】二,十二条  人—民代:。表大会?专门委员会》、常务委《员会工作机》。构发现本级人民政府!所属工作《部门和机构制—定的文件《存在本条例第—九条所列《情形之一《的应:当提出审查意—见报经常务委员会主!任会议同意后—转本级人民》政府法?。制工作机构办理【并要求六十日内报】告办理结果;发现】本行政区域内其他】国家机关或者不属】。于本级?人民政府直接—。管理:的,国家行政机关—以及具?。有社:会管理职能的其【他组织的《文件存在《本,条例第九条所列【情形之一《的由备?案审查工作机构提出!办理意见报》。经常务委员会主【任,会议同意《后可以向有关—机关:提,出或:者通过上一级人民】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《向制:定机关的上》一级主管部门—提出处理建》议 》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?三条 ? 县级以《上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。应当将规《。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!作纳入常《务,委员会年《度工作要点》每年的常务委—员会工作《报告应当报告规范性!文件:备案审查工作情【况,接受人民代表大会】监督  !   备案审查工作!机构应当在每年【第,一季度向本级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书面报告上一【年度规范性》。文件:备案审查情况并向】社会公布年度规范性!文件备案审》。查,目录和审查情况 ! 《  : , 第二十四条—  县级以上人【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应【当采取多种形式【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!审查有关的法律【、法:规以及备案审查工作!情况  !   ?县级:以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《会应当建立和—完善规范性文件【备案审?查的联系沟通—、人大?代表参与《。、听:证论证、信息共享】等工作机制 !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五条  —规范:性文件制定机关未按!照本条例规》定迟报、漏》报、瞒报应》当上报备《案的规范性文件及目!录或者报送的—文件材料《不,齐全的备《案审:。查,。工作机构应当—通知其限期报送或】者补充报送》;逾期仍不报送【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!应当提出处理意见经!常务委员《会主任会议决定后】责成规?范性文件制定机关】作出:说,明并限期改正、【。对相关?责任人员给予批评】教育;拒《。不,向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报送】应当备案的规—范性文件《的备案审《查工作机构应当提】出处理?意,见经常务委员会主任!会议决定后》责令:。规范性文件》制定:机关限?期改正?并作出书《面检:查同:时建议规范性文【件制定机关对相【关责任人员依法【。给,予行政处分 — : ? ,   第二十—六,条 :。 ,承担规范性文件备】案审查的《工作:人员未按照规定履行!职责的?常,务委员会机关应当】责令其改正》并对相关责任人【员给予批评》教育;?。仍不改正的常务【委员会机关应当【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!给予行政《处分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七条  本—条例:自2:014年《1 月1日起施行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