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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湖北省【各级人?民,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规范性文】件,备案:审查工?作条例? 《 》 (:2013年9—月26?日湖北?。省第十二《届人民代表》。。大,会常务委员会—第五次会议通过)】 ?     !第一条  为了【加强规范《性,文件备案审查工【。。作维护法制统—一保障公民、—法人和?其他组织的合—法权益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各级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:监督:法、:中华人民共》和国立法《法、中?华人民共和》国地:方,各级人?民,代表大会和地—方各级?人民:政府组?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!结合本省实际制定】本,条例 》     第】二条  本省—。各级人民代表—。大会常务委》员会开?展规范?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!适用本条例 — ?     —第三条  》本条:例所称规范性—文件:是指各级人民代表】大会及其常务委员】会作出或者》县,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发布的涉【及公民、法人—或者其他组织—。。的,权利和义务在—本行政区域内具【有普遍?约束力并可反—复适用的《文件 》 ,。 ,  :   各级》人,。民,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!员会和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的内部工作管理制】度、人事任免决【定、向上级机—关的请示《和报告等文件不【。属于本条《例,所称:的规范性文件 !。。     第四!条  规《范性文件备案—。审查工作《应当做到有件—必报、有备必—审、有错必》纠   !  第五条  下列!。规范性?文件:应当报送《。本级: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》。备案 》。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一?) 省人民政府【、武汉市人民政府制!定的规章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二,)县级以上》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!、命:令、规定、细则、】办法等 ! ,   武汉市—人民政府制》定的:。规章应当同时—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备—案 : : :。  :   第六》条  下列规范【性文件应当报送上一!级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:)县级以上人—民代表大会及—其常务委员会—作出的决议、决定等!;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【乡、民族乡》、镇:人民:代表:大会:作出:的决议、决》定等  !   有解》释权:。的机关对《省人民政府的规章】武汉市的地方性【法,规和规章恩》施土家族苗族自【治州、长阳土—家族自治县》。、五峰土《家族自治县的—自治条例、》。单行条?例,作出的解释报省【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!   】  第?七条 ? 人:民,代,。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!。当设立规范性文件】备案审查专门工作机!。构(以下简称备【案审查工《作机构?)备案审查工作机构!的主要职《责是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》),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!审查:的,相关法?律、法?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二)承办规范性文】。件备案的接》。收登记、提出办理建!议、分送、归—档、综合信息收集】与研究和规范—性文:件上报备案等—工作; —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三)对审查要求和】审查建议以及—。常务委员会主—任会:议,。交办审查的规范性文!件提:出,办理建议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)负责规!范,性,文件备案审查的联】系、协调、指导等】日常:工作:  【 ,  第八条  【人民代表《大会专门委员会、常!务委员会工作机构】按照职责分工承【担相关规范》性文:件的:审,查工作 !   ? 规范性文件—的内:容涉及?两个以上人》民代表?大会专门委员会【、常务委员会—工作机构职》责范:围的有关人民代表】大会专门委员会、】常务委?员,会,工作机构应当分【别进行审查 【  》   ?第九条  对规范】性文件?主要审查是否存在】下列情形 【  《 , ,。     (一)】超越法定《权限限制或者—剥夺公民、法人【和其他组织的合【法,权利:或者增加公》民,、法人和其他—组织的义务; 【 》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》二)同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相》抵触;?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三【)同上级或者—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!其常务委员会的【决议、决定相抵【触;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四)制定》违背法定程序; 】   【 ,   ?  :(五)要求公民、】法,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!的行政措《施,明显不合理、—。不公平; —。。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六)其他】不适当应当予以【撤销、废止或者修】改,的情:形, :。 ?  :   第十》条  规范性文件制!。定机关应当将规范】性文件自公布之日】起三十日内报送【备案  !   ?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!应当按照统》一,格式:提交:备案报?告、规范性文件【。标,准文:本及其说明材料并同!时,报送电子文本—   】  规范性文件【制定机关应当—于每年一月底前将其!上一年度制》定、修改和废—止的规?范性文件目》录报送接受》备案的机关备查 ! :     第十一!条  备案审—查工作机构对—。报送备案《的规:范性文件统一接收】登记并?提出办理建议—按照相关程序—和,职责分工《及时转送人民代表】大会有关专门—委员会或者》常务委员会》工作机构《进,。。行,审查: 》     第—十,二条 ? 人民代表大会专】门委:。员会、常务委—员会工作机构在【审查工作《中可以通过召—开座谈会、论证会】、听证?会、联合审》查会和书面征—求意见等形式广【泛听取意见 —    】 人民?代表大会专门—委员会、《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!在审查规范性文【件工作?中需要了解相关情】况的规?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!当,按照要求说明情况或!者提交补《充材料 》     第!十,三条  人民代【。。表大会专门委员会】。、常务?委员会工作机—构应:当自收到规范性文件!之日起三十日内提】出书面审查意见【   】  人民代表大会专!门委员?。会、常务委员会工】作机构经过审—查认为规《范,性文件存在本—条例第九《条所列情形之一【的应当向规范—性文件制定机关提】出建议修改或者废】止的初步审》查意见由备》案审:查工作机构交规范性!文件制定机关办【理 ?     规!范性文件制定机【关应当自收到—初步审查意》见之日起《三十日内书》面向备案审查工作】机构告知是否—修改或者《废止的意见并说【明理由?备案审查工》作,。机构自收到》书面意见之日起七】日内向提出初步审查!意见的人民代表大会!专门:委员: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!作机构?予以:反馈 【     第十四条!  规范《性,。文件制定机》关认为规范性文件】需要修?改或者?废止:的应当自《告知备案审查工作】。机构之?日起三十日内自【行修改或者废—止 :    】 规范性文件制定】机关应当将修改【后的规范性文件或者!。废止:的规范性文》件名称向社会公布】并按:本条例有关规—定报送备案》 ?     【第十五条 》 人民代《表大会专门》委员会、《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!认为规范性》文件制定机关提出的!不予修?改或者废止的意见】。不当的人民代—表大会?。专门:委员会可以提—出撤:销该规范《性文件的议》案由:常务委?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!请常务?。委员会会议审—议;常?务委员会工作—机构、备案审查【工作机构可以提出撤!销该规?范性文件的建议【报经常务委员会主】任会:议研究常务委员会主!任会议认为必—要时可以提出—。撤销:该规范性文件—的议案?提,请常务委员会—会议审议 !。     第十六】。条  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对撤销规范性文件的!议案进行审议时规】范性文件制定—机关可以书面陈述】意,见并应?。当派人到会听取【意,见回答?询问;人民代表大会!常,务委员?会会议经过审议认】。。。为,应予撤?销的应?当作出撤《销该规范性文—件的决定并向—社会公布 !     第十七】条,。  省人民代—。表大会?专门:委员会、常》务委员会工作机【构经过审查认—为武汉市人民政府】。制定的规章存在【本条例第九条所列情!形之一需要修改【或者废止的应当提出!初步审查意见交由武!汉市人民政府处理】并于三十日》内报告处理结—果;:省人民代《。表大会?专门委员会、—常务委员会工作机】构认为武汉市人民政!府提出的不予—修改或者废止的【意,见不当的可》以向常?务委:员会主任会议—。。提出:建议修?改或者废止的审【查意见由常务委【员,会主任会《议研究决《定交省人民政—府或者武汉市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!究处:理,;省人民《政府或者《武汉市人《民代表大会常—。。务委员会应当在【三个月?。内向省人民代表【。大,会常务?委员会报告处—理结果 】     》第,十八条  》审查工作终结后三】十,日内人民代表大会】专门委员会或—者常务委员会—工作机构应当—将,办理结果和相关【材料交由备》案审查工作机构统】。一归档 《 ?     —第十九条  —县级以上人民代表】大,会常:务委员会、人民【政府、人民法院、】人民:检察:院认为规范性文件存!在本条例第九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!以向有权进》行备:案审查的同》级或者?上一级人《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书面提出】审查要求备》案审查工《。作,机构:应当接收登记、【提出办理建议并【按本条例第十一条】至第十六《条的规?定处理 《    】 前款?规定以外的其—他国家?机关、?社会团体《、企业事业》组织以及《公民认为规》范性文件存在本条】例第:九条所?列情形之一的—可,以,向有权进行备案【。审查的?同级或者上一—级人民?。代,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书面】提出审查建议备案审!查工作机构应—当接收登记》对审查建议进—行研究?必要时提出》办理建议并按本条例!第十一条《至第十六条的规定】处理 【。   ?  :备案:审查工作机构应当】。在办理审查要求或】。者,审查建议结束后七日!内将:办,理结果?书面告知有关单位或!者,。个人 —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】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!、企业事《业组织以及公—民,书面提出审查要求】或者审查《建议应当写明要【求或者建议审查的规!范性文件名称、审查!。。的事项和理由 !     备】案审查工《作机构对不属于本级!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备《案审查范围的审查】要求或者《审查建议应》当自收到《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!。提出:的单位或者》个人向有权进行【备案:审查的机关提—出 《 ?    第二十一】条  国《家机关、社》会团体、企业事业组!织以:及公民?认为:人民法院《、人民检察院在【审,。判、检察工作中制定!的涉及公民、法人或!者,。其他组织《的权利和义务具【有普遍?约束力并可反复【适用的?文件存在本》条例第九条所列情】形之一的可以向本级!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书》面提出审查建—议备案审查工作机】构应:当接收登记对—审查建议《进行研?究必要时《提出办理建议交【由,人民代表《大会:有关专门《委员会、常务委【员会有关工作机【构进行审《。。查 ? 《    人》。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!会,、,。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!经过审查认为本条】第,一款所涉相关文【。件需要修《改或:者废止的《应当向常务委员【会主任会议提出【书面审?查意:见,由常务委员会—主任会议研究决【定交制定机》关,处理制定机关应当在!三个月内报》告,处理:结果 》。     人】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认为【本条第一款所—涉相关文件应当修】改或者废止制定机关!不予修改《或者废止的由本【级人民代表大会【。常务委员会通—过其他监督》方式责令其》改正:或者报告上一级人民!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!。。。。理,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二条 ! 人民代表大会【专门委员会、—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!发现本级人民政府】所属工作部门和机构!制定的文件存—在本条例第九条所列!情形之一的应当【提出审?查意见报经常务委】员会主?任会:议同:意后转本级人民政】府法制?工作机构《办理:。并要求六十日—内,报告办理结》果,;发:现本行?政,区域内其他国家【机关或者不》属,于,本级人民政》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!政机关以及具有【社会管理职能的【其他组织的文件【存在本条例第九条】所,。列情形之一》的由备案审查工【。作,机构提出办理意见】报经:常务委员会主—任会议同意后可以】向有关机关提出【或者通过上一级人】。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向制定—机关的上一级主【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! 《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《三条  县》级以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应当将【规范:。性文件备案审查工】作纳入常务》委员会年度工作【要点每年的常务委】员会工作报告—应当报告《规范性文件》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接!受,人民代?表大会监督 【 ?     》。备案审查工作机【构应当在每年第一季!度向本级人》民代表大《会常务?委员会书面报告上】一年度规《范性文件《备案审查情》况并向社会公布【。年度:规范:性文件?备案:审查目录和审查【情况 《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四条》。  县?级以: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应当:采取多?种形式?宣,传规范性文》件备:。案审查有关的—法律、法规以及备】案审查工作》情况 【     县—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:委员会?应当建?立和完善规》范性文?。。件备案审查的联系】沟通、?人大:代,表参与、听证论【证、信息《共享等工作机制 !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五条  【规范性文件》制定机关未按—照本条例规》定迟报、《漏报、瞒报应—当,。上报备案《的规范?性文件及目录或者】报送的?文件材料不齐全【的备案?审查工作《机构应当通知—其限期报送或—者补充报送;—逾期仍不报送的【备案:审查工作《机,构应当提《出处理意见经常务委!员,会主任会《。议决定后责成规范性!文,件,制定机关《作,出说:明,并限期改正、对相】关责:任人员给予批评教】育;:拒不:向人:。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报,送应当备案》的规范性文件—的备案?审查工作《机构应当提出处理】意见经常务》委员会主任》。会议决定后责—令规范性文件制【定机关限《期改正并作》。出书面检查同时【建议规?。范性文件制》定,机关对相关责任人】员依法?给予行政处分 !    —。 第二十六》条  承《担,规范性文件备案审】查的工作《人员未?按照规定履》行,职责:的常务?委员:会机关应《当责令其改》正,并对相关责任—。人员给予批评—教育;仍不改—正的常?务委员会机》关应当对相》关责任人员依法【给予:行政:处,分  】 ,  第二十七条【  本条例自20】14年1《 月1日起》施行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