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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各级—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: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!查工作条《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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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【3,年9月26日湖北】。。。。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《。委,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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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一条 为了加】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!。查工作维护》法制统一保障—公民、?法人和其他组织【的,合法权益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各级人】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监督法、》。中华人?民共和国立法法【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地!方各:级人民代表大会和】地方各级人》民政府组织法等【有关法律规定结合】本省实?际制定本条例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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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本省各级人【。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开】。展规范?性文件备《案审查工《作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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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第三条 【本,条例所称规范性文件!是指:各,级人民代表大会及】其常:务委员会作出或者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!的涉及公民、法人】或,者其他?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在!本行政?区域内具有普遍约】束力并可反复适【用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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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各级人民《代表大?会及其?常务委员《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府的内部工》。作,管理制度《、,人事任免决定—、向上?级机关的《请示和报告等—文,件,不属于本《条例所称的规范【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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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。条 ?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!工作应当做到有件必!报、有备必审、有错!必纠
】 第五—条 下列》规范性文件应—当报送本《级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备案
! 【 (:一,) 省人民政府、武!汉市人民政府制【定,的规章;
—
】 (二)【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发布的决定【、命令、规定、【细则、办法等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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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武汉市人民政!府制:定的规章《应当同时报送—省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备案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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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六条 《 下列规范性文件】应当报送《上,。一级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备案
《
】 : (一)县【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!。及,其,常务委员会》作出的决议、决【定等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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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《乡,、民族乡、镇—人,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!议、:决定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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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有解释权的机关对】省,人民政府的规章武】汉,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!章,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!州、长?。阳土家族《自,。治县、?五峰土?家,族,自治:县的自治《条例、单行》条,例作出?的解释报省人—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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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七条 【 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应当设立!。规范性?文,件备案审查专—门工作机构(以下简!称,备案审查工作机构)!备案审查工作机构】的,主要职责是
!
: : —(一)贯彻规范性文!。件备:案审查的相》。。关法律、《法规;
! 》 (二)承【办规范性《文件备?案,的接收登《记、提出办理建议】、分送、归档、综合!信息收集与研—究,和规:范性文件上报—。备案等工《作;
】 (!三)对审查要求【和审查?建议以及常务委员会!主任:会议交办《审查的?规范性文件》提出办理建议;
】
,。
— (四)!。负责规范性文—件备案审查的联系、!协调、指导等—日常:。工作
》
— 第八条 —人民:代表大会专门委员】会、常务委员—。会工作机构按照职责!分工承担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】审查工作
!
规—范性文件的》内容涉及两》个,以上人?民代表大会专门委】员会、常务委—员,会工:作机构职《责,范,围的有关人民—代表:大,会专门委员会、常】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!当分别进行审查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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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。九条 对规范性】文件:主要审?查是否存《在下列情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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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】)超越法定权—限限制或者剥夺公】民、法人和》其他组织《的,合法权利或者增【加公民、法人和【其他组织的义务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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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— (二?)同法律《、法规规定相抵触;!。
— 】(,。三)同上《级或者本级人民【代表大?会及:其常务委员》会的决议、决—定相抵触;
!。
《。 (四】。)制定违背法定程序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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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 (五)要求公【民、法人或者其【他组织遵守的行【政措:施,明显:不合理、不公平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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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【)其他?不适当?应当予以撤销、废止!或者修改《。的情形
》
《 第十条 !规范性文件》制定:机关应当将规范性文!件自公布《之日起三十日内【报送备案
【
? : 报送规范—性文件备案应当按照!统一格式提交备【。案报告、规范性文件!标准:文本及?其说明材料并同时报!。送电子文本
!
规范】性,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于!每年一?月底前将其上一年度!制,定、:修改:和废止的规范—。性,文件目录《。报送接?受备案的机关备查】
》
: 第《十一条 备案【审查工?作机构对《报送备案《的规范性文件统一接!收登记并提》出办理建《议按照?相关程序和职—责分工及《时转送人民代表大】。。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!者常务?委,员会工作机构—进行审?。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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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十二条 》。 人:民,代表:大会专门委员会、】常务委?员会:工作机?。构在审查工作中可】以,通过召开座谈会【、论证会《、听证会《、联:合审查会《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!式广泛听取意—见
《
人】民代表?大会专门委员—会、常务委员会工作!机,。构在审查规范性文件!工作中需要了解【相关情况《的规范性《。文件:。制,定机关应当按照要】求说明情《况或者提交补—充材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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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, 第十三《。条, 人民代表大会】专门委员会》、常务委员会—工,。作机构应当自—收到:规范性文件之—日起:三十日?内提:出书面?审查意?见
! , 人民代表大会专门!委员会、常》务委员会工作机【构经过审查认为规范!。性文件存在本—条,例第九条所列—情形之一的》。应当向规范性—。文件制定机关提【出,。建议修改或者—废止的初步审查意】见由备案审查—工作机构交规范【性文件?制定机关《办理:
》
? 规范性文件制】定机关应当自收【到初步审查意—见之日起三十日【内书面向备案审【查工作机构告—。知是否?修改或?者废止的意见并说明!理由备案审》查工作机构自收到】书面意?见之日起七》日内向提出初步审查!意见的人民》代表大会专门委【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!工,作,机构予以《反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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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《条 : 规范性文件—制定机?关认为规范性文【件需要修改》或者废止的应—当自告知备案—审查工作机构之【日起三十日内自行修!改或者?废,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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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】性文件制定机关应】当将修改后的规范性!文件或?者废止的规范—性文件名称向社【会公布并按本—条,例有关?规定报?送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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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五条 《 ,人民代表《大会专门委员会、常!务,委,员,会工作机构》。认为规?范性:文件制定机关提【出的不予修改或【者废:止的意见不当的人】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!会可以提出撤销该规!范性文件《的议案由常务—委员会主任》会议决?定,提请:常务:委,员会会议审议;常务!委员会工作机构【、备案审查工作机】。构可以?。提,出撤:。销,该规范性文》件的建议报》经常务委《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常!务,委员会主任会议认为!必要时可以提出【撤销该规范性文【件的议案提》请常务委员会—会议审议
》
】 第十六《条 人民代表大】会常:务委员?会对撤销规范性文件!的议案进行审议时规!范性文件制定机【关可:以书面?陈述意见并应当派人!到会:听取意见回答询【问;:人民代表《大会:常务委员会》会议经过审议—认为应?予,撤销的应当》作出撤销该规范【。性文:件的决定《并向社会公》布
《
》 第十七》条 省人》民代表大《会专门委员会—、常务委员》会工作机构经—。过审查?。认为武汉市人民【。。政,府制定的规》章存在本条例第【九条所列情形之一】需要修改或者—废止的?应当提出初步审【查意见交由武—汉市人民政府处【理并于三十日内【报告:。处理:结果;省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!员,会、常?务委员会工》作机构认为武汉市】人民政府提出的不】予修改或《者废止?的,意见不当的可—以向常务委员会主任!会议:提出建议修改—或,者,。废,止的审查意见由【常务委员会主—任会:。议研究决定交省人民!政府或者武汉市人民!代表:大会常务委》员,会研究处理;省【人民政府或者武【汉市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应当在】三个:月内向?省人民代《。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报告处理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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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八条《 审查工作终结后!三十:日内人民代》表大会专门委员【会或者常《。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!当将办理《结果和相关材—料交由备案》审查工作机》构统一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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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十九条 《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《。委,员,。会、人民政府—。、人民法院、人【民检察院认》为规:范性文?件存在本条》例第九条所列情【形之一的可》以向有权《进行:备,案审查的同级—或者上一级人民【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—书面:提出审查要》求备案审查工作机】构应当?。接收登记《、,提出:办理:建议并?按本条例第十一【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!处理
《
— 前款规定—以外的其他国家【机关、社会团体【、企业事《业组:织以:及公民认为规范性】文件:存,在本条例第九条【所列情?形之一的可以—向,有,权进:行备案审《查的同级或者上一】级人民代表大会【。常务委?员会:书面提出《审查:建议备案审查工作】机构应当接收登记对!审查:建议进行研究必要】时提出办《理建:议并按本条例第十一!条至第十六条—的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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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审!查工作机构应当在】办理审查要》求或者审《查建:议结束后七》日,内将办理结果书【面告知有关单位或者!个人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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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第二十条 国家机!关、社会团体、企】业事业组《织以及公民书面提出!审查要求或者审查】建,议应当?写,明要求或《者建议审查的规范性!文件名称《。、审查?的事项和《。理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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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备,案审:查工作机构对不【。属于本级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!审查范围的》审查:。要,求或者审查建议【应当自收到》之日起十五日内告】知提出的单位或【者个人向《有权进?行备案审《查的机关提出—
】 , 第二十一》条 国家机—。关、社会《团体、企业事业【组织以及《公民认为人民法【院、人?民检察院在审判、检!察,。工作中制《定,的,涉及公民、法人或】者其:他组织的权利和义】务具有普遍约束【力并可反复适用【的文件存在本条例第!九条所列情形—。之,一的可?以,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!常,务委员会书面—提出审查建议备案审!查工作机构应—当接收登记对审【查建议进《行研究必要时提【出,办理建议交由—人民代表大》会有关专门委员【会、常务委》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进!行审查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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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人民代表大会专门】。委员会?、常务委《员会工作机构经【过审查认为本条第】一款:所涉相关文》件需要修改或—者废止的应当向常】务委员会主任会议】提出书面审》查意见由《常务委员会》主任会议研究—决定:交制定机关处理【制定机?。关应当?在三:个月内报《告处理结果》
— 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》会认为?本条第一《款所:涉相关文件应当修】改或者废止制定机关!不予修改或者废【止的由本《级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?员会通?过其他监督方式责】令其改正或》者报告上《一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—。。处理
》
第】二十二条 —人,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!。会、常?务,委员会工《。作机构发现本级人】民,政府所属《工作部门《和机构制定的文【件存在本《条例:第九条所列》情形之一的应当提】出审查?意见报经常务委员】会主任会议同意后转!本,级,人民政府法制工【作机:构办理?并要求?六,十日内报告办理结】果;发?现本行政区域—内,其他国?。家机关或者不属【于本:级人民?政府直?接管理?的国家行政机关以】及具有社会管—理职能的《其他组织的文件【存在本条例》第九条所列》情形之一的由备案】审查工作机构提出】办,。理意:见报:经常务委员会主任】会议同意后可以【向有:关机关提出或—者通过上一级人【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《会向制定机关的【上一级主管部门【提出处理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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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三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代表【大,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!规,范性文件《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!务,委员会年度工作要】点每:年的常务《委员会工《作,报告应当《报告规?范性文件备》案,审查工?作情况接受》人民:。代表大会监督—。
】 备?。案审查?工作机构应当在每年!第一季度向本级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书面报》告上一年度规—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!况并向社会公布【年度规范性文件备】案审查目录和审查情!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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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四条【 县?级,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?。会应当采《取多种?。形,式宣传?。规范:性文件?备案:审查有关的法律【、法规以及备案审】查工作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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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【级以上?人民代表大会—。。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!和完善规《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!联系沟通、人—大代表参与、听【证论证、《信息共享《等工作机制》
《。
—第二十五条 — ,。规,范性文?件制定机关未按照本!条例规?。。定,迟报、漏报》、瞒报应当上报【备案的规范性文【件及:目录或者《报送:的文件材料不齐全】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!应当:通,知其限期报送或者补!充报送;逾期仍【不报送?的,备案审查工》作机构?应当提出《处理意见经常—务委员会主任会议】决定后责成规—范性文件制》定机关作出说明并限!期改正、对相关责任!人员给予批评—教育;拒不向人【民,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报送应—当备案的规范—性文件的备案审【查工作机构应当提出!处理意见经》。常务委员会主任会】议决定?后责令规范性—文件:制定机关《限期改?正并:作出书面检》查同时建议规—范,性文件制定机关对相!关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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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六条 承担!规范性文件备—案审查的工作人员未!按照规定履》行职责的常务—委,员会机?关应当责令其—改正并对相关—责任人员给予批【评,教育;仍《不改正?的常务委员会—机,关应:当对相关责》任,人员依法《给予行政处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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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七条 本条例】自,2014年1 月1!日起施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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