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—省各级人民》代,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—规范性文件备案【审查工?作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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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【3年9月26—。日湖北省《第十二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五次—会议通过)
!
】第,一条 为了加强规!范性:文件备案审查工【作维护法制统一保障!公,民、法人《和其:他组织的合法权【益根据中华人—民,共和:国各级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监《督法: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立法法、中—。华,人民: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!代表大会《和地方各级人民【政府:组,织法等?有关: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!。际制定本条》。例
】 第二条 】。本省:各级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开展规范》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!适用本条例
】
《。 第三条 【 本条例所称—规,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!民代:表大会及其常—务委:员会作出或者县级】以,上人民政府发—布的涉及公民、【法人或者其》他组:织的权利和》义务在本《行政区域内》具有普遍约束力并】可反复适用的文【件,
:
—。。 各?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!常务委?员,会和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的内部工作管】。。理制度?、人事任免决定、】向上级机关的请示】和报告等文件不【属,。于,本,条例所称的规—范性文件
【
,
《 第?四,条 : 规范性文件备案】审查工作应当做【。到有:件必报、有备必【审、:有错必纠
【
,
《 第五条 【下列规范性》文件应当报送本级】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备《案
《。。
》 《 (一) —省人民?政府、武汉市人【民政:府制定的《规章;
—
— 《 (二)县》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发布的—决定、命令、—规定:、细则、办法—等
》
? 武汉市人【民政府制定》的规章?应当同时报送省人】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备案
【
《。
第—六条:。 :下列:规范:性,文件应?当报送上一级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备案
—
》 (!一)县级以上人民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】。委员会作出的—决议:、决定等;》
!。 (二)】乡、民族乡、—镇人民代《表大会?作,出的决议、决—定等
《
【 有解释权的机【关对省人民政府的】规章武汉市的地方】性法规和规章恩施土!家族苗族自治州【、长阳土家》族自:治县、五峰》土家族?自治:县的:自治:条例:、单行条例作出的】解释报省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备案
! ? 第七条 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应:当设:立规范?性,文件备案《审查专门工作机构(!以下简称备案审查】工作机构)备—案审查工作机—构的主要职责是
】。
— 【(一)贯彻规—。范性文件备案审查】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】;
》
,
: — (二)承》办规:范性文件备案的接收!登记、?提出办理建议、【分送、归档、综【合信息收集与研究和!。规范性文《件上报?备案等工作;
【
— — (三)《对审查要求》和审查建《议以及常务委—员会主任会》议交办审查的规范】性文件提出办理【建议;
》
! (《四,)负责规范性—文件备案《审查的联系、—协调、指导等日常】工作
【
, 《第,八条 人民代【表,大会专门委员会【、常务委员会工作机!构按照职《责分工承担相关规】范性文件的审—查,工作
】 规》范,性文件的《内容涉?及两个以上人民代表!。大会:专门委员《会、常?务,。委员会?工作机构职》。责范围的有》关人民代表大会专】门委员会、常务【委员会工作机—构应:当,。分别进?行审查?
! 第九条 》 对规范性文件主要!审查是否存》在下列情形
—
—。 【(一)超越法定权】限限制或者剥—夺公民、法人和其】。他组织的合法权【利或者增加公民、法!人和其他组织的【义务;
—
《 《 ?(二)?同法律、法规规定相!抵触;?
】 :。 : , (三)同上—级,或者本级《。人民代表大会及【其,常务委员会的决【议、决定相》抵触;
】
!(四)制《定违背法定》程序;
】
? ? : (五)要求公【民、法人或者—其他组织遵守的行政!措施明显不合理、】不公平;
】
!。 (六)其他不【适当应当予以—撤销、废止或者【修改的情形
!
? 第十》条 规范性—文件制定机关应【当将规范性》文件自公《布之日起三》十日内报《送备案
》
?
》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】案应当按照统一格式!提交备案《报告、规范性文件标!准文本及其说—明材料并同时报送电!子文本
】
》。规范性文件制—。定,机关应当于》。每年一?月底前?将其上一年度—制,定、修改和废—止的规?。范,性文件目《录报送接受备案的机!关,备查:
! ,第十:一条 备案审查工!作机构对报送备案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接!收,登记并提出》。办理建议按照相关】程序和?。职责分?工及时转送人民代】表大会有关专门【委,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!工作机构进行审【查
》
》 ,第十二条《。 :人民代表大会专门】委员会?、常务委员会—工,。作机构在审查—工作中可以》通过召开座》谈会、论证会、【听证会、《联合审查会和书面征!求意见等形式广【泛听:取,意见
】 ,。。 人民代表大会!专门委员会》、常务委员会工作机!构在审查规》范性文件工作中需】要了解相关情况的】规范性文件制—定机关应当按照要求!说明:情况或者提交—补充材料《
》
, 第》十,。三,条 人《民代:表大会专门委员会、!常务委员会》工作机构《应当:自收到规范性文【件之:日起三十日内提出】书面审查意见
】。
】人民代表大会专门】委员会、常务委员会!工作机?构经过审查》。认为规范《性文件存《在本:条例:第九条所列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】规范性文件》。制定机关《提出建议修改或者废!止,的初:步审查?意见由备《案审查工作机—构交:。规范性?文件制定机关办理
!。
》 规》范性:文,件制定?机关应当自收到初步!审查意见之日起三十!日内书面向》备,案审查工《作机构告知是—。。。否,修改或者废止—的意见并说明理由】备案审查工作机构】自收到书面意见之】日起七日《内向提?出初步审《查意见的人民代表大!会专门?委员会或者常—。务委员会工》作机构予《以反馈
《
— 第十四条 】 规范性文》件制定机《关认为规《范性文件需》要修改或者废止的】应,。当自告知备案审查工!作机构之日》起三十日内自行修改!。或者废止
!。
:。 , :规范: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!将修改?后,的规范性《文件或者《废止的规范性文【件,名称向社会公—布并按本条例有关规!定报送备案》
:
《 《。第十五条《 人民代表—。大会专门委员—会、常务委》员会工作机》构认:为规范性《文件制定机关提【出的不予修改或者废!止的意?见不当的《人民:代表大会《专门委员会可以提出!。撤销该规范性—文件的议案由常务】委员会?主任:会议决定提》请常:务委员会会议—。审议;常务委员会工!作机构、备案—审查工?作机:构可:以提出撤销》该规范性文件—。的建议报经》。常务委员《会主任会《议,研究常?务委员会主任—会议认为必要—时可以提出撤销该规!范性文件的》议案提请常务—委,员,。会会议审议》
— 第十—六条 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对】撤销规范《性,文,件的议案进》行审:议时规范性文件制定!。机关可以书面陈【述意见并应当派人】到,。会,听,取意:见回答?询问;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:委员会会议经过审议!认为应予撤》销的应当作出撤销该!规范:性文:件的决定并向—社会:公布
! 第十》七条 《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!委员会、常务委员会!工,作机构经过审查【认为武汉市》人民政府《制定的规章存—在本:条例第九条所列情形!之一需?要修改或《者,废止的应《当,提出初步审查—意见交由武汉市【人民政府处》理并于三十日内报告!处理结?果;省人《民代表大会专门委】员会、常务委员会】。工作:机构认为武汉—市,人民政府提出的不予!修改或者废止—的意:见不当的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主!任会议提出》建议修改或者废【止的审查《。意见由常务委员【会主任会议研—究决定交《省人民政府》或者武汉市人民【代表大会《。常务委?员会研究处理—;省人民政府或【者武汉市人民代表】。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应当在三个》月内向省《人,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—会,报告处理结果—
,
】 第十八条 审查!。工作终结《后三十日内》。。人民代表《大会专?门委员会或者常务】委员会工《。作,机构应当将办理结】果,。和相关材《料交由备案》审查工作机构统一归!档
】 第《十九条 《 县级以《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,委,员,会、人民政府、人】民法院?、人民检察院—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!本条例第九》条所列情形之一的】可以向有权进行备】案审查的同级或者上!一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《员,会书:面提出审《。查要求备案审查工】作机:构应当接收登记、】提出办?理建议并按本条例第!十一条至第十—六条的规定处—理
:。
!前,款,规定以外的其他【国家机关、社—会团体?、企业事《业,组织:以及公?民认为规范性文件存!在本:。条例第九条所列【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!权进行备案审查的】同级:或者: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?员会书面提出—审查建?议备:案审查工作》机构应当接收登记】对审查建议进—行研:究必要时提》出办理建议》并,按本条例《第十一条《至第十六条》的规定?处理
—
备【案审查工《。作,机构应当在办—理审查?要求:或者审查建议结束】后七日内将办理结】果书面告《知有关单位或者个】人
【 《第二十条 国家机!关、社会《团体、企业事业【组织以?及公民书面提出【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!议应当写《明要求或者建—议审查的规范性文】件名称、审》查的事项和理由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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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】案审查工作机—构,对不属于本级人民代!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备案审【查范围的审查要【。求,或者审查《建,议,应当:。自收到之《日起十五《日内告?。。知提出的单位或者】个人向有权进行【备案审查的机—。关提出
《。
【 第二十一—条 国家机关、社!。会团体、企业事业组!织以及公民认为人】民,。法院、人《民检察院《在审判、检》察工作中制定—的涉及公民、法人或!。者,。其他组织《的权利和义务具【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!复适用的文》件存:在本条例《第九条所列情形之】一的可以向本级人民!代,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书》面提出审查建议备案!审查:工作机构《应,当接收登记》对审查建议进行【研究必要时提出办】理建议交由人民【。代表大会有关专门】委员会、常务委员会!有关:工作机构进》。。行审查
【
》 人民代表大会专】门委员会、常务【委员会工《。作机构经过审查认为!本条第一款所涉相】关文:件需要修改或者废止!的,应当向常务委员会】主任会议提出书【面审查?意见由常务委员【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!交制定机关处理制定!机关应当《在三个?月,内报告处理结果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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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!。为本:。条,第一款所《涉相关文《件应当?修改或者废》止制:定机关不予修—改或者?废,止的由?。本级人民《。代表大会《常,务委:员会通过《其他监督方式责令】其,改正或者《报告上?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!。务委员会处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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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二:条 人民代表【大会:专门委员会、常务】委员会工作机构发】现本级?人民政府所属工【作部门和机构制定】的文件存在本—条例第九条所列情】形之一的应》当提出审查意见【报经常?务委员会主》任会议同意后—转本级人《民政府法制工作【机构办理并要—求六十?日内报告办理结果】;,发现本行《政区域内其他国家机!。关或者不属》于,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!理的国家行政机关】以及具有社会—管理:职能的其《他组织的文件—存,在本条例第九—。条所列情形之一的】。由备:案审查工作》机构提出办理意【见报经常务委员【会,主任会议同意后【可以:向有关机关提—出或者通过上一【级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》员会向制定机关【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!出,处理建?议
《
《 第二十三【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,会应当?将规范性文件—备案审?查工作纳入常务委员!会年:度工作要《点每年的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】告应当报告》规范性文件备—案审查工作》情况接受人民代【表大会?监督
》
,
—备,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!在每年第一季—度向本级人民—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书面报】告上一年度规—范性文件《备,案审查情况并—向,。社会:公布年度规范—性文件备案审查目】录和:。审查情况
!
第二十四!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应】当采取多种形式宣】传规:范性文件备案审查】有关的法律、法规】以,及备案审查工作情】。况
! 县级以上—人民代表大》会常:务委员会应当建【立和完?善规范性文件备案】审,查的:联系沟通、人大【代表参与、》。听证论证、信息共享!等工作机制
【
》 ?第二十五《条 规范性—文件制定机关未按照!本条例规定迟报、】漏报、?瞒报应当上报备【案的规范《性文件及目》录或:者报:送的文?。件材料不《齐全的备案审查【工作机构应》当通知其限期—报送或者补充报【送;逾?期仍:。不报送的备》案审查工作机构【应当提出《处理意?见经常务委员会主任!。会议决定后责成规】范,性文件制《定机关作出说明【并限期改《。正、对?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!评教育;《拒不:向人: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报送应当备案【的,规,。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!工作机构应》当提出处理意见经常!务委员会主任会【议决定后责令—规范性文《件,制定机关限期改正】并作出?书面检查同》时建议规范》性文件制《定机关对相关责任】人员依法给予—行,政处分
》
】第二:十六条 承担规】范性:文,件备案审《查的工作人员未按】照规:定履行职责的常【务委员会机》关应当?责令其?改正并对《相关责任人员给【予批评教育;—。仍不改正的常务委员!会机关应《当对相关责任人员】依法给予行政处分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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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《十七条 本条例自!2014年》1 月1《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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