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六—章 法律责任
!
》 第四十二】条,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的?行为法律、》行,政法:规,有行政处罚规定【的从其规定;造成】损害的依《法承担民事责任;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【。究,刑事责任《
《
《 第四《十三条 高速公】。。路企业项《。目法人违《反特:。许经营?协议以及《其他双方《约定:造成高速公路项【目不能满足开工【条件、?资金不能及时足【额到位、工程—不能:。按期进展、高速公路!不能:如期投入使用等严重!后果又不《请求解?除特:许经营协议的省人】民,政府有权撤回特许经!营权:
【 第《四十四?条 违反本—条例:规,定,高速公》路经营管理者未【按照国家技术规【范和操作规程进【行公路养护,影响高!速公:。路安全运行的由省高!速公路管理机构【责令限?期改正;逾期—未改正的,由省【高,速公路管《理机:构指定其《他单:位进行养《护所需养《护,费用由高速公路经】营管理者承担—;拒不承担的—,,由省:高速:公路管?理机构从其通行费】中直接抵付或—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!。执行
》
《 第四十—五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少交、逃交!、拒交高速公路车】辆通行费的》。高速公路经营—管理:。者有权拒绝其通【。行并要求其补—。交应交车辆通行费省!高速公路《。管理:机构:可处以本省路网最远!站,至,本站:全程通行费2倍的罚!款,;故意堵塞》收费车道的》实行强制牵移—由此造成的损失和】产生:的相关?费用由当事人承【担第:。四十六?条违反本条》例规定高速公—路未:建立联网收费—系统或者联网收【费系统?未经检测合格就收】取车辆通行费的由】省高速公路管理【机构责令高速公路】经营管理者限—期改正;逾》期,未改正?的没收其通行费收入!并可处以通行费收】入所得?1倍的罚款
【
,
《 ?高速公?路经营管理者未按】规定上缴通行费影】响全: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!统一结?算的由省高速公路】。管理机构责令限【期上缴;逾期不上缴!的按日收取千分【之一的滞纳》金
【 《第四十七条 【高速公路经营管【理者违反本条—例规定有《下列情形之》一的由?省高:速公路管理》。机构责令《。限期改?正;逾?期未改正或者有其他!严重情?节的可处5000元!。以,上2万元以下—的罚款
! , (】一)未开《通足够?数量的收费道口【。造成车辆堵塞的;
!
】 (二)擅!自减免车辆通行费的!;
】。 《 (三)随意停!止,使,用照明、通风—等设:施影响车辆安—。全,通行的;
】
【 ?(四:)未按照规定—。设置电子信息设备】及时向社会发—布交通状况、施工】作业等相关服务信】息的;
—
】 (五)养【护作:业擅自半幅封闭道路!或者:中断交?通的
【
》第四十?八条 ? 违反本条》例,未按规定开通—。或者随意关闭服务区!的由省高《速公路管理机构责】令限:期改: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由省高速公》路管理机构》强制开通有关费用】由高速?。。。。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!
,
:
,。
,
, 第四十【九条 违反—本,条例规定未经批准】在高速?公路建筑《。控制区内架设杆【线等设施、设置【非公:路标志标牌的—由省高速公路管【理机:构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、限期拆—。除并可?处5000》。元,以上:2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逾期不拆除的由省!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强!制拆:除拆:除费用由违法—者承担并可》处2:。万元以上《5,万元以下《的罚款
】
, 第五十【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《在高速公路上检修】车辆未对《高速公路《及其附属设施采取】保,护,措施的由《省高速?公路管理机构责令】改正;?拒不改?正,的可处100元以上!300元以》。。下的罚款
】
第五】十一条 清障【施救:服务单位违反—清,障施救服务标准【和规程的由》省高速公《路管理机构责—令改正并可处1【000元《以上:500?0元以下的》罚款;情节严重的】取消清?障施救服务资格
】
— 第五十—二条 国家—工作人员《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有权机关给【予行政处《分(一)不依法实】施行政许《可的:;,
,
,
】 , ?。(二:)扩大罚款范围、变!更罚款标《准的;
】
【 (三)收—取高速公路路产损】坏赔(?补)偿费《或者罚?款不开具合法票据的!;,(四)利用》职务上的便利收【受他人财《物或者谋取其他【。利益的;
!
《 《 (五)《滥,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!故意刁难管理相【对人或者强制他【人接受有偿服务【的;
》
? ? 》(六)玩忽职守使】国家、?集体财产遭受重大】损失的?;
?
! (七)发现违!。法行为不依法查处】的;
! (】。八):其他违规《违法行为《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