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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 总!则 ? 》     》第一条  为—了加强和规范法律援!助工作保障》经济困?难公民和其他—符合法定条》。件,的公民获得法律【服务和帮助》促进社会公平—正义与和谐社会建设!根据有关法律、【行政:法,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条:例   !  :第二条  本省行】政,区域内的《法律援助活动适【用本条?例 —     本条【例所称法律援助【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在司法行政》部门设立《的法律援《助机构?组织法律服务机构】或者法律《服务人员依法为经】济困难公民和其他】符合:法定:条件的?公民,无偿》提供:法律咨询、代—理,、刑:事,。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!动 【    《法律服务机构包括】。律,师事务所、基层【法律服务《所,、,公证:机构、司法鉴—定机构等 !     法律服】务,人员包括法律援助专!职律:师,、,律师事务所律—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!作者、公证员、【司法鉴?定,。人和法律援助志【愿者 】  :  受援人是指依】法获得法律援助的】公民 —。    》 第三条  —法律援助是政府的】责,任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将法律【援助作为《社会建?设的重要内》容纳入?国民: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规划建立》健全覆盖城》乡的:法律援助服》务体系加《强法:律援助队《。伍,建设;按照》。政,府统一领《导、:部门配合、各负【其责:的原:则建立完《善法律援助工—作协调?机制和目标》管,理,责任:制;将法律援助经费!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!步增:加投入保《障法律援助事—业与经济社会协调】。发展 》   》  第四条  【省财政按照国—家有关规《定设立法《律援助?专项补助资金扶持】农村贫困地》区、少?数民族地区和—革命老区开展法律援!助   !  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通过设【立法律援助专项【资金多渠《道筹集吸收社会捐助!资金:。和,社会公益资金鼓【励企业事业单位、】其,他社会组《织和个人《。为法律援助》事业提供《。捐助  !   法《律援:助经费以及》相关专项《资金应当专》款专用经费使—用情况接受财—政、审?计等部门的监督【并向社会公示 !    —。 第五条  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司法行】政部:门监:督管理本行政—区域:的,法律援助工作 】  》   ?法律援助机构具体】负责受理、审查法律!援助申请指派法律】服务机构或者法【律服务人员为—符合:。条件的公《民提供法律援助并】对其开?展法律援助》活动进行《指导:和监督 【  ? , , ,第六条  人民【法院、人民检—察院以及《。公安、财政》、民政、人力—资源和社会保障、】卫生:、,工,商行政?管理:、质量?技,术监督?。、信访?等国家机关根—据各自职责做—好有关法律援助工】。作 《 :   ? , 乡:镇人民政府》、街道办事》处以及社区》、村(居)》民委员会应当支持】配合法律《。。。援助机构做好法律援!助工作并为辖区内需!要法律援助的公【民提供帮《助,   】  第?。七条  工会、共】。青团、妇联》。、残联?等,社会:团体应?当结合工作实际【为相关群体》提供有?。关的法?律服务?法,律援助机构应当予以!支持:和,帮助 ?   【  鼓励、支—持高等?院校、企业事业单】位,以及其?他,社会组织《利,用自身资源》依法:开展法律《服务活动鼓励、支持!具有法律职业资【格和法律《专业知识《、法:律工作经验的—人,员,参与法律《援助活?动, ,     !第八条  各级【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!部门应当加强法【律援助制度宣—传普及法律援助【知识提高公民依法】维,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!能力 《   —  新?闻出版、广》播电:视、网?络等公众媒体应【当将:法律援助作为公【益,性宣传的重要内【容为法律《。援助工?作营造?良好的社会氛围 】    】 第九条  县级】以上:。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!政部门对在法律援助!工作中?作出突出《贡,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!表彰奖励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