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政!府性债?务的监督问》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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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!条 全市各—级人民政府及其【部门应?当加强政府性债【务统计监《控,、考核评价、信息公!开,、,考核问责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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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五条 — 健全政《府性债务统计制度】债务:信息作?为债务?风险预?。警、规?模控制、考》核评:价的基本依据债务单!位及:其主管部门应当【对信息的真实性负】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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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?债,务,单位应当及时—将债:务举借?、偿还、使用—等相:关信息逐《笔录:入全市政府性—债务信息《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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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, (二)主管部【。门负责审核汇—总本:部门政府债务—。和或有债《务情况并向》本级财?政部门?报送统计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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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六条 — 建立完善政府【债务考核机制市【政府:将政府债务管理情】况纳入对县级人【民政府的绩效考核】。范围:市财政部《门将政府债务—管,理情况纳入县级财】。政部门运《行绩效考核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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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【七条 最》。终债务?人的法定代表—人发生变更时—其主管部门应—当,按照干部管理权【限,委托审计机关依法】进行离任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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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】计,机关应当《在使用政府债—务资金项目实施期】内对最终债务人【。的债:务资金使用情况和偿!债计划的落实情【况,进行定期或》不定期审计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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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最终债务人应当!在使用政府债务资金!项目完成后》3,0日:内向本级财》政部门?、审计?机关提交使用—政府债务《资,金项目终结》报,告
》。
政府】及其所?属部门的政》府债务情况应当列】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!审计范?围其结果《作为对领导》干,部,的考核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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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八条! 违反《本办法规《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按照国》务院财政违》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!有,关规定予以处理【
— — (一)政府【债务:不纳入预算管理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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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二)超过债—务限额举债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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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,。 :(,三)不?按规定方《式举借政《府债务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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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!违,法对单位和个—人举借债务》提供担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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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: :(五)挪用债务【资金或改变资金【用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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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》(六)不公》开或提供虚假政府】债务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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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对恶意转嫁或逃【废债务?强制金?融机构提供》政府性融资以—及其:他,违反政府债》务管理相《。关法律法《规,的行为依照财政违】法行为处罚处分【条,例有关规定》对相关单位和责【任人予以处罚处分;!构成犯罪《的,依法追?究刑事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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