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, 黑龙江省制止【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!取,暴利条?例(修正) 】 《     第一条】  为维护社会主】。义市场经济秩序制】止不正当价》格行为?和牟取?暴利保护消费者和经!营者的?合法权益根据中华】。人民共?和国价格法等法律、!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本:省实际制定本条【例,  【   第二条  】本条例关于制止不】正当价格行》为的规?定适用于所有—商品和?。。服务本条例关于制】止牟:取,暴利的规定适用于】对国民经《济和社?会发:。展有重大影响及与人!民生活?有密切关系的实行市!场调:节价的?商品和服务其—具体项目除国家规】定的外省人》。民政府可以根据【本省实际确定并予以!公,布实行政府》定价和政府指—导价的商品和服务按!照有关价格管理的规!定执行 【   《  第三条》  在本省辖区内从!事商品经营和提供服!务的法人其》他,组织和个人(以【下简称经营者)【应当遵守本》条例 》。     第】四条  《经营者的《价格行为应当遵【循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】和诚实信用的—原则维护正常的价】格秩序 【     第五】条  ?本,。条例由各级价格主管!部门: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工!商行政管《理、审计、财政、】税务、技《术,监督、?文,化,、出版、公安、金融!等部门应当在各自】的职:责,范围内配《合价:格主:管部门制《止不正当价格行为】。和牟取暴利 【    【 第六条  —消费:者协:。会和职工物价—监督站、群众物价监!。督站:依法开展物价监督】。活动 ?     !第七条  对经营者!的不:正当:价格:行为和牟取暴利任何!。单位和个《人有权向价格主【管部门申诉或者【举报并?受到保护《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申!诉或者收到举报后应!当及时调查核实【依,照本条例予以—处理并将处》理结果?通知举报者》。对举报?有,功者按照有关—规定给予奖励— :     】第八条  经营者】有下:列情形?之一的属于不正当价!格行:为: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,(一:)相互串通操纵市场!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!或者消费者》的合法权益; 【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在:依法降价处理鲜【活商:品,、季节性商品、积压!商品等商品外为了】排挤竞?争对手或者独—占市场以《低于成本《的价:格倾销扰乱正—常的生产经营秩【序损害国家》利益或者其他—。。经营:者,的合法权《益; 】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《)捏造、散布—涨价信息哄》抬价格推动商品价】格过高上涨的;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利用虚【假的或?者使:人误:解的价格《手段诱骗消费者或】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!行交易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五)提供相同商品!或者:服务对具有同等【交易条件《的其:他经营者实行—价格歧?视; 【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采取抬《高等级或者》压低等级《等手段收购》、,销,售商:品或者提供服务变】相提高或《者压低?价格; !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(七)法—律、行政法规禁【止的其他不正当价】格行为? 》 ,    第九条【 , 有下?列情形?之一的属于牟取暴】利; 《  》    《。 ,  (一)某一商品!或者:服,务的价格《超过同一地区—、同一?期间:、同一档次、同种商!品或者服务的市【。场平:均价格的合理—。幅度:; 《  《   ? ,。   (二)某【一商品?或者服?务的差价率超过【同一地区、同—一期间、同》一档次、同种商【品,或,者服务的平均—差,价率的合理幅—度 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《某,一商品或者服务的】利,润率超过《同一地?区、同一《期间、同一档次、同!种商品或者服—务的平均利》润率的合理幅度但】是,生,产,经营者通过改善经】营管理?。运用新技《术降低?成本:提高效益而实现【的利润率除外— 《    》 第十条  商品】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!格、:。平均:差价率、平》均利润率《及其合理幅》度由市(《行署)?价格主管部门或【者授权?县(市)价格—主管:部门测定和规—定并定期公布报【省价:格主管部《门备案省价格主【管部:门给予指导和协调】 《     —。第十:一条:。 , 价格?主管部门对有不正】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!利的经营者进行检】查行使下列职权【: ? ?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《一)按照规定程【。序,对被:检查的经营者—、利害关系人、【证明人?进行调查、》询问并要求其提【供证明材料或者有】关资料; 】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? (二)查询、复制!与,价格违法行为有【关的账?簿、:单据:、凭证、文件及【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!违法行为《有关:的,银行资料;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检》查与价?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!。物必要时可以—责令当事人暂停【相关营业; 【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(四)在证据可能】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!得的情况下可—以依法先行登记【保存当事《人或:者有关?人员不得转移、【隐匿或者销毁; 】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五)对被》申诉、举报》的经营者提供不出进!货成本?和定价依据的可根据!同一商品和服务【的市场平均价格【认定 》     第】。十,二条 ? 经营?者制定商品价格、服!务价格、《应当有核算价格的成!本资料建立健全【。价格:台账经营者应—当自:。觉,接受物价监》督检查?如实提供检》。查所必需《的成:本、账簿等有关资】料不得拒《绝、阻碍物价—监督检查人员依法】。。执行职务 【     第十!三条  对有本【条例第八条、—。第九条规定行为之一!的,经营:者由价格《主管部门依照—国务院价格》违法行?为行政处罚规定【。给予处?罚 —     第十【四条  对有—本条例第八条、第九!条规定行为》之一的主《管人员和《直接责任《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 ?    【 第十?五条 ? 拒绝、阻碍物价监!督检查人员依—法执行职《务的由公《安机: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治安管理处罚【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!。 ? ,     —第,十六条  物价监】督检查人员玩—忽职守、徇私舞弊】的由其单位或者【上级:主管:部门给予《行政处分 】 :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七条  当事人对价!格主管部门》作出的处罚》决定:不服的应《当先依法申请行【政复议?;对复?议决定不服的—可以依法向人民【法院:提起行政诉讼当事】人逾:期,。不申请行政复议【或者:对行政?复议决定不服—又不向人《民法院提《起行:政诉讼也《不履行行政处—罚决定的由作出【行政处罚决定—的,部,门依法申《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!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【八条  违反本条例!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【 ?    第》十九条  》本条:。例由省价格主管部】。门负责应《用解释 》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条 — 本条例自2—0,00年7月》1,日起施行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