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黑龙江?省,。物价监督管理—局黑:龙江省司《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!务收费政府》。指,导价标准的通—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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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!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!局 黑龙江省司法】厅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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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关《于基层?法,律服务?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!。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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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价!联〔2016—〕23号
】
》 各市(地)—、县(市)物价【局、司法局省—垦区、森工物价局】、司:法局
【
为—维护:。基层法律《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!。促进基?层法律服《务业:健,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!。委关于放开部分【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!(发改价格〔—2014《〕2755号)和黑!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!收费管理办法(黑价!联〔2016〕22!号)有关规定—现将我省基层法【律服:务收费标准及有关】问题通知如下
!
一】、下:列基层法律服—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!价
【 《。 (一)【担,任公民请求支付劳】动报酬、工伤赔偿】。请求给付赡养—费、抚养《费、:扶养费请求发给抚】恤金、救济金请求给!予社会保险待遇【或最低生活保障待】遇的民事诉讼—、行政诉讼的代理人!以及担任涉及安全】事故、环境污染、】征地拆迁赔偿(补偿!)等:公共利益的群体【性诉讼案件的代【理人;
】
?。 (二)!。担任:公民请求《国,家赔偿案件的代理】人
【 《二、实行《政府指导价的—基层法律服务收费】标准:
—。 【 (一)《不涉:及财产关《系的每件收费2【。001000元【;
! ? , (二)涉及财产!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!段累计?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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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【。.标的额10万【元及:以下的?。按标的额3%收费;!
】 2.标的额【10:万元以?上至50《万,元的按2《%收费?;
:
】 3.标的额—50:万元以上至100】万,元的按1%收费【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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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:4.标的额100万!元以上至50—0,万元的按《0,.5%收《。费;
【
《 5.标的额500!万元以上的按—0.2%收费基层】法律服务所》应,当在以上标的额比例!范围内与委托—。人,协商:确定具体的收费标】准每:件法律服务费—最,低收:费额:500元最高收【费额不得《超过8万《元
! 三、实》行政府指《。导,价的基层法律服【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!收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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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【代理:疑难、复杂的法律事!务,基层法律服务所【可与委托人单独签】订委托?服,务协议共同明确疑】难、复杂法律—事务的项目和内【容收:费,标准可由《双,方在政府指导价基】础上协?商确定
! ? 五、本《通知自2016年7!月,1日起执《行至2020年6月!30日黑龙》江省物价监督管【理局黑龙江省司法】厅关于印《发<黑龙江》省基层法律服务【收费管理办法>【的,通知(黑价联〔【。20:13〕1号)中有】关黑:龙江省基层法律【服务政府指》导价收费项目及【标准同时废止
】。
《。 黑龙江【省物:价监督管理局 黑】。龙江省?司,法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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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【16年5月1—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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