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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《黑龙:江省实施城市—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】。。条,例,办法:(201《6年修正本) 【 — : 黑龙江省实—施城市居民最低生】活保障条例办法(2!016年修正—本) 【 ?    第一条 】 为保障城市—居民的基本生活【规范:城市居民最低—生活保障工作根【据国务院城》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条例结【合本省实《际制定?本办法 《 :  《   第《二条  本办法所称!。城市居民最》。低生活保障》是指:对实际生《活水平低于》当地城市居民最低】生活保障标准的本省!行政:区域内持《非农业?户口的城《市,居民由人民政府按】。照,维,护,其基本生活标准而】进行的差额》救助方?式 《 ,   《  第三条》  城市《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工作应当遵循保】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!的原则坚持》国家:保障与社会帮扶相】结合和鼓励劳动【自救的方针各级人】民政府应《当根据当地》经,济,发展水?。平确定合理的财政】支出结?构确保?实际:生活:。水平低于当》地城市居民》最低生?活保障?。标准的?城市居民得》到最低生《活保障并逐步—实,施医疗效助、教育】救,助和法律援助 【。   【。  第四条  城市!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实:行属地化管》理县级以上各级【民政:部门具体《负责本行《政区域内的城市居民!。最低生活保障管【理工作 【     财【。。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!保障:、审计、《统计、物价、建设】、卫:生计生、《教育、工商、—税务等部《门应当在各自的职】责范:围内负?责城:市居:民最低生活保—。障的有关《工作 ? ?     第【五条 ? 城市居民最—。低生活保障资金【由县:级以上?。人民政府列入同级】财政预?算纳入财政社会保障!补助资金专》户专款专用按进度】拨付;任何单—位和个人不》。得截留、挪用 !     鼓】励社:会组:织和个人《为城市居民》最低生?活保:障提供?捐赠:、资助所《。提,供的捐赠、资助全】部纳入当地城市居】民最低生活保—障资金 《 ?     第六条!  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应《当根据当地维持城】市居民基《本,生活所必需》的,费用确定城市—居民:最低生活保》障标准?并定期?在新闻媒体上—公布 — :    第七—条, ,。 各级民政部门应】当,。根据城市《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对象情《况提出城市居民最】低生:活保障资金的测算】和分配意见经与财政!部门协调一》致后报?同,级人民政府》审批并及时下拨【   】  民政、财—。政、人力《资,源和社会保障部【门应当?定期通报相关情况.!。做好城市居民最【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!会保障工作的衔接】   】  第?八条  各级人民政!府,及其有关部门应【当对享受《城市居?民最低生《活保障待遇的城【市居民在就业—、从事个体经营、住!房,、供暖、供水、供电!、煤气?等方:面给:予扶持和照顾—  【 ,  :城市居民最低生活】保障对象的子女在】入学、入托时可以】享受减免学费—、杂费等待》遇 【。   ? 城市居民》最低:生活保障对象在指定!医院就医可以享【受免收挂号费、【减收50%门—。诊诊查费的照顾 !     第!九条  各级人民】政府应当为城市居】民最低生活保障工】作提供组织保障【。街道办事处和任务较!重,的镇可以根据—需要设立劳动保障和!社会救助《事务所所需经费由】同级政府解》。决 : ?    》 第十条  持【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!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!成员人均《收入:低于当地城市—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!准的可以《。申请享受当地城市居!民最低生《活保障待遇 — , 《   ? 前:款所:称家庭?成员是指家庭中具】有法定赡养、扶养或!者抚养?关系的人《员包括配偶、父母】、未成年子女、已成!年但不能独立—生活的子女、户口所!在地相同的未—婚子女?、父:母双亡且由祖父【母(外祖父》。母)作为监护—人的:未成年的孙子女(外!孙子女)或者—。依法收养《的其他人员 【 :     第十】一条  《城市居民的家—。庭收入是《指共同生《活的家庭《成员的全《。部货币收入》和实:物收入具体包括【以下内容《 《 ,   ?。。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工:资收入; !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: (二)《各种社会《。保障性收入和破产企!业补偿性收》入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》法定赡养、扶—。养或者抚养人应当给!付的赡养、扶养【或者抚养费; 】 《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四)?利息、股息或者【其他有价《证券形成的收入【以及偶然所》得,。; 》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—五)继承《的遗:产、:接受:的赠予?和遗属补助费—。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六)!出租或?者变卖?家庭财产获》得,的收入; 】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》七):从事种植业》、养殖业以及—经商等获得的经【营性收入; 【 :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八】)自谋职业以—及各种劳务收入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九)其!他应当计入的收入 ! ,。 , ,  ?   第十二条【  家庭人均收【入根据?申请:享受城?市居民最低生活【保障待遇家庭的月总!收入和?家庭人口确定 ! ?    申请人家庭!的月总收入按—照其申请前6个【月(含当月)收【入的平均值确定【;对按年计算收入的!申请人?家庭其月总》收入按照年平均值确!定; —    》 第十三条  核定!家庭人口的主要【依据是 居》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!证,以及结婚证》等(农业户》与非农业户组成的家!庭以:非农:业户口?。为准)未《经法律程序解—除双方关系》的家:。庭,成员其相互之间的赡!养、扶养或者抚【养关系等《应尽义?。务按照中华人民共】。和,。国,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执!行 【    第》十四:条  因《所在企业长期亏损】、停产、半停产【连续6个月以上(含!6个月).领不【到或:者未:足,额领到工《资或者?基本生活费的—在,职职工(包括—在岗职工和下—岗职:工,),;在申请城市居【民最:低生活?保障待遇时其家庭收!入按照实际收入计算! ,  —   虽共同—生活但已成年—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!疾人其家庭收入可以!与其父母《的收入分《开计算 !    《成年已婚子女—。因离异、丧》偶或者无住房—等原因而与离、退】休父母同住》的其家庭《收入应当与其父母】的收入分开计算 !    【 夫妻?。离婚的家庭中—子女的扶养费和抚养!费按:照离婚?判决(调解)书或者!离婚协议书的规定计!入家庭收入(法院提!供无:法执行证明》的其:费用不?计入家庭收》入) 【 ,   ?。 第:十五条?  下列收入—不计人家庭收入 ! 《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》。优抚对象享》受的:抚恤金、补》助金、?护理费、《保健金?以,及义务兵家》。属优待金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二)离休人—。员相符合国》家有关规《定的建国前参加【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!人的护?理费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对国家【、社:会和人?民做出特殊》贡献政府给予—的,一次性?奖金或者省级—以上劳动《模范退休《后享受的荣誉津【贴;: ?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(四)独生子】女,费和在校学生临时】困,难补助金; !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五)—社会组织和个—人给予的小额—临时:性,生活救济金》(1000元以【下);? ,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六)在《职人员?以及离退休人员按照!规定由所在单位代】缴的住房公积金【。、医:疗保险金《以及各项社》会,保险统筹费;—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七)】。因公负伤、牺牲的】职工及其供养的【直系亲属《享受的津贴;—护,理费、?抚恤金、丧葬—费或者其他不—应计入的收入—   】  第?十六条  核算的家!庭人均收入低于【当地城市居民最低】生,活保障?。标准:的家庭有下列情【况之:。一的不享受城市居民!最低:生,活,保障待遇 【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一)家庭实际生!活消费?水平高于当》地城: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标准的;】 》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二)家庭成!员中:在法定劳动年龄内】;有劳动能力且【无正:当理由拒不就业的;! 《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《拥有汽车、摩托【车、手机、空—。调、电脑、宠物等非!生活必需高档—。消费品的; !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四》)有购?买,。股,票或者其他投资【行为的;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):。子女择校就学—、择园入托的;【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六《)因酗?酒、赌?博、吸毒等原—因导致?家庭实际生活—。水平低?于当地城市居—民,最低生活保障—标准且?仍不:悔改的 —    — 第十七《条  城市居民申请!。享受:城市居民最》低生活保障》待,遇应当以家庭为【单位由申请》人(含户主》)向户?口所在地的街—道办事?处,或者镇人民》政府提出书面申【。请出具有关证—明材料并填写城【市居民最《低生:活保障待遇审—批表: ,  —   第《。十八条  》街道办事处或者镇】人民政府《应当按?照国家?规,。定的程序进行审核】。并将审核意》见和相关材》料报县级《民政部门审批 】 ?     第—十九条  县级【。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!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!审核意见和相—关材:。料后应当《按照国家规定—的程序进行审批【 》 ,   ? 经批准享受居【民最低生活保—障待遇的家庭应当填!写城市居民》。最低生活《保障金领取(—停发)登记表由县级!民,政部:。门发给城市》居民:最低生?活保障金领》取凭:证(单) 》 :     县级!民,政部门对不符—合条件、不予批准享!受城:市,居民最低生活—保障待遇的家庭应】当在作出审批决定】3日内以《书面形式《通知户主或者申【请人并说明理—由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条  !有关单位、组—。织或者?个人应当接受—并配合相关部门对申!请城市?居民最?低生活保障待遇【人员进行的调—查如实提供有—关情况;不得虚【报、瞒报不得出具虚!假证明 《 ?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一条  享》受,城,市居民最《低生活保障》待遇的人员应当履行!下列义务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一)及时报告家【庭成员及收入变化】的情:况;接受定期—复,审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二)在就业—年龄内有劳动—能力:且,尚未就业的》应当参加所》在街道办事处或者】镇人民政府和—居民委员《会(社区)组织的公!益性劳?动 《 :  :   街《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!政府和居民委员会(!社区:)对无正当理—由,拒绝:。参加公益性劳动的】不,得收取任何费用以资!抵劳  !。 ,  第二十二—条  符合》享,受城:市,居民最低生活—保障条件的家庭【按照下列标准享【受城市居民最—低生活?保障待遇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无生活来源!、无劳动《能力又无法定赡养】人、扶养《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!有法定赡《养人、扶养》人或者抚养人但无】赡养、扶养或者【抚,养能:力的城市居民按【照当地城市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!准的全额享》受; 【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尚》有一定收入的城【市居民按照家庭人均!收入低于当地城市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】标,准的差?额享受 》 《    城市—居民:最低生活保》障对象除享受—。城市居民《最低:生活保障待》。遇外可以按照—。有关政策《规定同时《享受:社会的临时救助、】医疗效助《、住房救助和教育】救助等其他》帮困待遇 —    【 第:。二十三条 》 ,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!。活保障待遇家庭的】人口和收入情况发生!变化时街道》。办事处?或者镇人民》政府应当按照原审批!程,序及:时办理增《发、减发或》者停发城市居—民最低生活保障【。待遇的变更手—。续并在城市居—民最低生《活,保,。障待遇金《。领取凭证《(单)和城市居民最!低生活保障待—遇审批表、城市【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】金领:取(停发)》登记表中进行相【应登记 《  —   对实际生活水!平达到城市居—民最低?生活保障标准以上的!。家庭:应当终止《其享受城市》居民最?。低生活保《障待遇及时收回城】市居:民最低生活保障【金领取凭证》。(,单) 《。。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四条  城!市居民?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各!街,道,办事处或者镇人【民政府以货币形式】。按月发放享受城市】居民最低生活—保障待遇的城—市,居民持城市居民最低!生活保障金领取【凭证(单《)按期?到,指定地点领》取,有条件的地方城【市居民最低生—活保障金应当实【行社会化《发放 —     —经县级民政、—财政部门批准城市】居,民最低生活保障可】以,通,过政府采购给付【实物的方《式实施 】。  :   第《二十五条  居民】委员会(社区)应当!建立由群众》代表组成的群—众监督组《织完善城市》居民最?低生活保障金发【放的监督、检—查工:。作,公开保障对象—。、保障资金和保障】标准接受群众监督】 ? , :    公民有权对!不符:合法定条《件而享受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!障待遇的家庭—向民:政部门提出意见【经民政部核》查属实的应当及的纠!正 【 ,   第二十六【条 :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保障实?行动态管理对—享受城市居民—。最低:生活:保,障待遇家庭的人口状!况、收入状况和实际!生活水平《民政部门应当坚【。持,。经常性?的监督检查对就业】年,龄内有劳动能力【的可以随时进行核】查掌握?其,收入变?化和就业状》况 》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七条:  各级民政部【门应当建立、健全】城市居民最低生【活保障对象的档案管!理,制度;?促进城市居民最低生!活保障工作的—信息化、社会化【管,理 : :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八条  财政、!审计部门应当依【法监督?城市居民最》。低,生活保障资金—。的使用情况 — , ,    — 新闻舆《论部门应当加强对城!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!工作的宣传各有【关部门应当接受新闻!宣,。传,。部门对城《市居:民,。最低生?活保障工《作,的舆论监《督 ? ,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九条  】从事城市居民最低】生活保障管理工作】的人员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】所在单位或者主【管部门给《予批评或《者行政?处,分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一)明知当事人【不符合?。或者符合享受城市居!民最低生活保障【。待,遇,的条件故意为其办】理或者不《办理城市居》民,最低生活保》障手续的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二)擅自》改变: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!障标准的;》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?三)贪污、挪用、扣!压,;克扣、拖欠—城市居民最低—生活保障款物的【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》四)收受贿》赂的; —    —。。     》(五)未在规—定,时间内完《成审批工作的;【。 ?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六)玩忽【职守滥用职权—影响最低生活保障】工作正常进》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!的; 【 ,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(?七)出具的证—明材料与家庭收入、!医疗、伤残》等实际?情况不相《符的;?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八)向保障!对象收取以》资抵劳费用的 】 ,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《。条  享受城—市居民最低生活【。。保障待遇《的城市居民有下【列行为?之一:的;由县级人民政府!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!育或者警告停止待遇!或者追回其冒领的城!市居民?最低生?活保障款物;情节】严重的处《以,冒领金额《1倍以上3倍以【下的罚款《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通过虚报、隐!瞒家庭?实,际,收,入,或者开具《虚假证明等手—。段骗取?城市居民最》低生:活保障款物的; !。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在享》受城:市居民最低生活【保障待遇期间—家庭收入《情况好转不》按规定?告知管理审》批机关或者委托管】。理,组织继续领取城【市居民最低生活【保障款物的 】     不听!劝阻无理《取闹干扰、破—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。保障工作秩序—的依法?给予相应处》罚 :。 《  :   第三十一条 ! 辱骂、殴打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】。保障工作人员的由公!安机关?依法处罚 —   —  :第,三十二条  城市】居民对?县级人民《政府民政《。部门做出的》不批:。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!生活保障待遇或【者减发、停发城市居!民最:低生活?保,障款物的决定—或者对给予的行政处!。罚不服的可以依法】申请行?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!。不服的可以依—法,提,起行政诉讼 —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三条【  本办法自20】。03年8月1日起】。。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