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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—。江,省实施城市》居民最低生》。。活保障条例办法【。(2016年—修正本)《 !。 黑龙江《。省实施城《市,居民最低生》活保:。障条例办法(20】16年修正本) 】   !  第一《条  为保》障,城市居民的基—本,生,活规范城市居民最低!生活保障工作根【据国务院城市居【民最低生活保—障,条例结合本省实【际,制定本办法》 ? :    《 第二?条 : 本办法所称城市】居民最?低生:活保障是指对实际生!活水:。平低于当地城—市居民最低生活【保障标准的本省行】政区域内持非—农业户口的》。城市:居民由人民政府【。按照维护其基本【。生活标?准而进?行的差额救助方式】 》。     第三条 ! 城市居民最—低生活?保障工作应当遵循】保障城市居民基【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!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!结合和鼓励劳动自】救的方?针各级人民政府【应当根据当地经【济发展水平确—。定合理的财》政,支出结构确保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!地城市居民》最低生活保》障标准的《城,市,居民:得到最低生》活保障并逐步实施】医疗效助、教育救助!和,法律援助 【 ?    第四条 】。 城市居《民最低生活保—障实行属地化管【理县级以《上各级民政》部门具体负》责本行?政区域?内的城市居民最【低生活保障管理【。工作:  【   ?财政、人力资—源和社会保障、【审计、统《计、物价、》建设、?卫生计生《、教育、工商、税】务等部?门,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!围内负责城市居民】最低生活《保障的有关工作【    ! 第五条  城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】障,资金由县《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列入同级【财政:预算纳入财政社会保!障补:助,资金专户专》。款专用按进度—拨付:;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截留、—挪,用  】   鼓《励社:会组:织和:个人为城市居—民最:。低生活保《障提:。供捐赠、资》助所提供的捐赠、】资助全部纳入—。当地城市居民最低】生活保?障资金 —     第六!条  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根据当地维持】。。城市居民基本生【活所必需《的费:。用确定?城市居民最低生【活保障标准》并定期在新》闻媒体上公》布 【    第七条  !。各级民政《部门应当根据城【市居民最低》生,活保障对象情况提出!城市居民《。最低生活保》障资:金的测?算和分配《意见经与《财政部门《协,调一:致后报同级》人民政府审批并及】。时下拨 》。 ?  :   民《政、财政、人力【资源和?社,会保障部门应—当定期通报相—关情况.做好—城市居民最》。。低生活保障和其【。他社会保《障工作的衔》接,  【   第八条— , 各级人民政府【及其有关《部门应当对享受【城市居?。民最低生活保障待】遇的城市居》民,在就业、《。从事个体经营、【住房、供《暖、:供水、供电、煤气等!方面给予扶持—和,照顾:  【   城市居民【最低生活保障对【象的子女在入学【、入托?时可以享受减免学】费、杂费等待遇【 ? ?    城市居【民最低生《活保障对象在指【定医院就医可—以享受免《收,挂号费、《减收5?0%:门诊诊查费的照顾】 《 ,     第九【条  各级》人民政府应当—为城市居《民,最低生活保障—工作提供组织保【障街道办事》处和任务较重的【镇可以根据需要【设立劳?动保:障和社?会救助事《。务所所需经费由同】级政府解《决 ?   —。  第十条  持非!农业户口的城—。市,居民凡共《同生活的家庭成【员人均收入》低于当地城市—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!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当!地城市居民最—低生活保障待遇 】  — ,  前款所称家庭成!员,是,指家庭?中,具有:法定赡养、扶养或者!抚养关系的人员包】括配偶、父母—、未成年子女、已成!。年但不能《独立生?。。活的子女、户—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!子女、父母双亡且】由祖:父母(外《祖父:母,)作为监护》人的未成《。年的孙?。子,女(外孙子女—)或者依法收养的】其,他人员 》   —  :第十一条《  城市居民的家】庭收入是指共—同,生活:的家庭?成,员,。。。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!物收入具《体包括以下》内容 》 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工》资收:入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各种社》会保障性收入和【破产:企业补偿性收入【; :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(三)【法定赡养、扶养或】者抚养人应》当给付的赡养、扶】养,或者抚养费》;,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四)】利息、股息或—者其他有价证券形成!的收:。入,以及偶然所》得; ?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五)继承的遗—产、:接受的赠予和遗【属补助?。费; ? ?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六)出租或者!变卖家庭财产获得】的收入;《 ,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七:),从事种植《业,、养殖?业以及经商等获得的!经营性?收入;? : , 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(八】)自谋职业以—。及各种?劳务:收入; 】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九)其他应!。当计入的《收入 》  《   第十二条【  家庭人均收入】根据申请享受城市居!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!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!庭人:口确定 】     申请【人,家庭的月总收入按】照其申?请前6个月(含当月!)收入的平均值确定!;对按年计算—收入的申请》人家庭?其月总收入按照年】平均值确定》; : 《   ?  第十《三条  核定家庭人!口的:主要依据是 —居民户口簿》、居民身份》证以及结《婚证等(《。农业:户与非农业户组【成的家庭以非农业户!口为准)未经—法律程序解》除,双方关系《的家庭成《员其:相互之间的赡养、】扶养或者抚养关【系等:应尽义务按照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】姻法的有关规—定执行 《 : , ,     第十【。四条  《因,所,在,企业长?期亏损、停产、半】停产连续6个—月以上?(含6个《月).领不到—或者未足《额领到?工,资或者基本生—活费的在职职—工(包括在岗职工和!下岗职?工,);在?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!活保障待《遇时其?家庭收入《按照实际收入计【算,   】 , 虽共同生活—但已:成年:且丧失?劳动:能力的残疾人—其家庭收入可以与其!父母的收入分开【计算 》     【成年已婚《子女:因离:异、丧偶或者无【住,房等原因而与离、】退,休父母?同住的其家庭收入】应当与其父》母,。的收入分《开计算 !。    夫妻离【婚的家庭中子女的】扶养费和抚》养,费按照离婚判决【(调解)《。书或者离《婚协议书的规定【。。计,入家:庭,收入(法院提—供,无法执行证明的其】费,用,不计入家庭收入)】    !。 ,第十五?条  下列》收入:不计人?家庭:收入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一)优抚对象享受】的抚恤?金、补?助金、护理》费、保健金以及义】务兵家属《优待金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二《)离休人员相符【合国家有关》规定的建国前参【。加革命工作的—退休老工人的护理】费;: :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对国:家,、,社会和人民做—出特殊贡献政府【给,予的一次性》奖金或者省》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】休,后享受的荣誉津【贴; 《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四)独生子!女费和在校学—生临时困难补助金】; 【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五)社】会组织?和个:人给予的小》额临时?性生活?救济金(1000】元以下?),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六)在职人—员以及离退》休,人员:按照规定由所在单】位,代缴:。的住:房公积?金、医疗保险—金以及各项》社会保险统筹费;】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七)因公】负伤、牺牲的职工及!其供养的直》系亲属享《受的津贴;》护,理费、抚恤》金、丧葬《费或者其他不应【计入的收入 ! ,   ?  第十六条  】核算的家庭人均【收,入低于当地城市居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】准的:。家庭有下列情况【之一的不享受—城市居民最低—生活保障待遇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家《庭,。实际生活消》费水平高于当地【城市居民最低—生活保障标准—。的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《)家庭成员》中在法定劳动—年龄内?;有劳动能》。力,且无正当《理由:拒不就业的;—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,三)拥有《汽车、摩托车、手】机、空?调、电脑、宠物【等非生活必》需,高档:消,费品的; 【     【。。    (》四)有购买股票或者!其他投资行为的; ! :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? (五)子女择【校就学、择园—入托的?;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因酗酒【、赌博、《吸,毒等原因《导,致家庭实际生活水】。平低于当地城市【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!。准且仍不悔改的 ! ?     第十七条!  城市《居民申?请享受城市居—民最:低生活保障待遇【应当以家庭为单位】由申:请人(含《户主)向户》口所:在地的街《。道,办事处或《者,镇人民政府》提出书面《申,请出具有关证—明材料并《填,写城市居民最低生】活保障待遇审批【表,  【   第十八—条  街道办事处或!。者镇:人民政府应当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】。序进行审核并将审核!意见和相关》材料报县级民政部】门审批 ! ,   ?第十九条 》 县级?民政部门收》。到,街,道办事处或者镇【人民政府《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!后应当?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!进,行审批 《     !经批准?享受居民最低生活】保障待遇的家庭【应当填写城市—居民最低生活—保障金领取》(停发)登》记,表由县级民政部门发!给城:市居: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!取凭证(《单) 《 ,    — 县级民政》部,门对不符《。合条件、不予—批准: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!。活保障待遇的—家庭应当在》作出审批《决定3?日内以书面形式【通知户主或》。者,申,请人并说明理由 】  —。   第二十条 】 有:关单位?、组织或者》个人应当接受并配】合相关部《门对申请《城市居?民最低生活保障待】遇人:员进行的调查如【实提:供有:关情况?;不得虚报、瞒【报不得出具虚假证】明 —   ?  第?。二十一条  享受城!市居民最低生—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应!。当,履行:下列义?务 ? ,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一)及时报告家【庭,成员及收入变化的】情况;?接受定期复审;【   】  : ,   (二)在就】业年龄内有》劳动:能力且尚《未就业的应当参加】所,。在街道办《事处或者镇人民【政府:和居民委《员会(社区)组织】的公益性劳》动 》。 ,  :  : 街道办《事处或者镇人—。。民,政府和居民委员【会(社区)》对,无正当理《由,拒绝参加《公益性劳《。动的不得收取任【何,费,用以:资抵劳? 《    》 第:二十二条  符合享!受,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!障条件的家庭—按照下列标准享受城!市居民最低生—活保障待遇 !。 ,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一《)无生活《来源、无劳》动,能力又无法定赡【养人、扶《养人或者《抚养人以及虽有法】定赡养人、扶—养人或者抚养—人但无赡养、扶养】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!居民按?照当:地城市居民最—低生活保障标—准的全?额享受?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尚—。有一定收入》的城市居《民,按照家庭《人,均,收入低于当地—。城市居?民,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】的差:额享受 》 ?     》。城市居民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除!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!活保障待遇外可【以按照有关政—策规:定同:时享受社会的临时救!助、:医疗效助、住房【救助和教育救助等其!他帮:困待遇 【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三条?  享受城市居民】最低生活保》障待遇家《庭的人口和收入情】况,发生变化时街道办事!处或者?镇人:民政:府应:当按照原审批—程序及?时办理增发、减【。发,或者停发城市—居民:。最低:生活保障待遇的变】更手续并在城市【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待遇金领取凭证(!单)和城《市居:民,最,低,生活保障《待,遇审批?表、:城市居民《最低生活保障金【领取(停发)登记表!中进行相应登—。记 《  《。 ,  对实际生—活水平达到城—市居民最《。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!的家庭应《当终止其享受城市】居,。民最低生活保—障,待遇及时《。收回城市居》民,最低生活保障—。金领取凭证(—单)  !   第二十四条】  :城市居民最低生活】保,障金由各街道办事】处或者?镇人民政府以货币】。形,式按月发《放享受城市》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待遇的城市—居民:持城市居民最—低,。生活保障《金领取凭《证(:单)按期到指定【地点:领取有条件的地方城!市居民?最低生活《保,障金应当实行社会】化发放 《 ,     】。经县级民政、财政部!门批准城市居民最】低生活保《障可:以通过政府采购给付!实物的方式实施【 》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五条 — ,居民委员《会(社区)应当【建立由群众代表【组成的群《众监督组织完善城市!居民最低生》活保:障金发?放的监?。督,、检查工作公—开保障?对象:、保障资金》和保障?标准接受《群众监督 —    【 公民有《权对不?符合法定条件而享】受城:市居民?最低生活保障—待遇的家庭向民政部!门,。提出意见经民政【部核查?属实的应当》及的纠正 】     第【二,十六:条  城《市,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!行动态管理》对享受城市居—民最低生活保—障,待遇家庭的人口状】况、收入状况和实】际生活水平民政部门!应当坚?持经常性《的监:督检查对就业—年龄内有劳动—能力的?可以随时进行核查掌!握其收入变化和就】业状:况 【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七条  》各级民政《部门应当建立、健】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保障对?象,的档案管理》。制度;促《进城市?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!作,的信息化、社会化管!。理, 》。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八,。条  ?财政、审《计部:门应当依《法监督城市居民最低!生活保?障,。资金的使用情—况   !  新闻《舆论部门《应当加强对城—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!工作的宣传各有【。关部门应当》接受新?闻宣传部《门对城市居民—最低生活保障工【作的舆?论监督 》 ?  :  : 第二十九》条  从《事城市居民最低生】活保障管理工作的】人员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?其所在单位》或者主管部门—给,予批评或者行政处分!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一)明知当事【人不符?。合或者符合享受城】市居民?最低生活《保障待遇的条件【故意为?。其办理或《者不办理《城市居民《最低生活保障手【续的; 《 《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擅自改变城市居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!的,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贪污、【挪,用、扣压;克扣【、,拖,欠城市居民最低生】活保障款物的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)【收受贿赂《。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?)未在规定时间【内完成审批》工作:的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六)玩忽!职守滥用《。职权影?响最低?生,活保障工作正常进行!。造成不?良,社,会影响的; —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七)出具的!证明材料与家—庭收入、医疗、伤】残,等,实际情?况不相符的; ! ?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八)?向保障对象收取【以资抵劳费用的【 , 《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条》。  享受城市—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待遇?的城市居民有—下列行为之一的【;由县?。级人:民政府民政部门【给予批评教育—或者警告停止—待遇或者追》回其冒领的城市【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,款物;情节严—重的处以冒领金【额1倍以上3倍以】下的罚?款,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一,)通过?虚报、?隐瞒家庭实际收入或!者开具?虚,假证明等手段骗取城!市居民最低生活保】障款物的;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在—。享受城市居民—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!。间家庭收入情况【好,转,不按:规定告知管理审【批机关或者委—。托管:理组织继续领—取城市居民最—低,生活保障《款物的 —。  《   不听》劝,阻无:理,取闹:干扰、破《坏城市?居民最低生活—保,障工作秩序的依【法给予相应处罚【    !。 第:三,十,。一条  辱骂、【殴打城市居民最【低生活保障工—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!依法处?罚 ?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二》条  ?。城市居?民对县级人民政【府民政部门做出的不!批准享受城》市居:民最低生活保—障,。待遇或者《减发、停发城市居】民最低生《活保障款物的—决定或者对给—予的行?政处罚不服》。的可以依《。法申请行政复议【。。对复议决《定仍不服《。的可以依法提—起行政诉讼 】  《   第三》十,三条  本办法自】2003《年8月1日起—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