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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居!民最低生《活保障条例办法(2!016年修正本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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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实!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保,。障条例办法(20】1,6年修正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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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条 为保障城!市居民的基》本生:活规范城市居民最】低生:活保障工作根据国】务院城市居》。民,最低生活保障条例】结合本省实》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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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条 本【办法所称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!障是指对实》际生活水平低于当】地城市居民最低【。生活:保障标准的本省行】政,区域内持非农业【户口的城市居民由】。人,。民政府按《照维:护其基本生活标准】而进行的差额救助】。方式
! 第三条 【 城市?居民最低《生活保障《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城!。市居民基本生活的】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!社会帮扶相结合【和鼓励?劳动自救的方针【各级:人民:政府:应当根据当地经【。济发:展水平?确定合理的财政支出!结构确?保实际生《活,水平低于《当地城市《。居,民最低生活保障【标准的城市》居民得到最》低生活保障并逐步】实施医疗效助、教育!救助和法律援—助
】 第四条 【。。 城市居《。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!属地化管理县—级,以上各?。级民政部门具体【。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的城市居【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!工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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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!、人力资源》和社会保障、审计、!统计、物价、建【设、卫生《计生、教育》、工商、税务等部门!。应当在各《自的职责范围内【负责城?市居民?最低生?活保障的有关工作】
《。
? 第《五条: 城市居民最【低生活保障资—金由:县级以?上人:民政:府,。列入同级财政预【算纳入?财政社会《保障补助《资金专户专款专用】按进:度拨:付;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截留《、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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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鼓励《。社会组织《和个人为城市—居,民最低?生活保障提供捐赠】。、资:助所提?供的捐赠、资助全部!纳入:当地:城市居民最低—生活保障《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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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,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府应当?根据当地维》持城:市居民基本生—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!城市居?民最低生活》。。保障标准并定期在新!闻媒体上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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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第七条 【各级民政部门—应当:根据城市居民—最低:生活保障对象情况提!出城市居《。民最低生活保障资】金的测算《和分配意《见经:与,财,政部门协调一致【后报同级人》民政:府审批?并,及时下拨
【
民政!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!社会保障部门应当】定期通报相关情【况.做好城市—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】和其他社会保障工】作的衔接
【
第八!条 ?各级人?民政府及其》。有,关部门应当对享受城!市居民最低生活保】障待遇的《。城市居民在就业、从!事个体经营、—。住房:、供暖、供水、【供电、煤气等方面】给,予扶持和照顾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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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城市《居民最低生活—保障对象的子—女在:入学、入《托,时可以享受减免学】费、杂费等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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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居民!最低生?。活保障对象在指【定,医院就医可》。以享受免收挂号费】、减:收50%门诊诊查费!的照:顾
!。 , 第九?条 各《级人民政府应—当为城市居民—最低:生活保障工作提供组!织保障街道办—。事处和任务较—重的镇可《以根据?需要设立《劳动保障和社—会救助事务所所【需经费?由同级政府解—决
!。 第十条 持非!。农,业户口的城》市居民凡共同—生活的?家,庭成:员人均收入低于当】地城:市居民最《低生:活,保障标?准的可?以申请享受》当地:城市居民最低生【活保障待遇
【
《 前款—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家!庭中具有法定赡【养、扶养或者抚养】关系的人员包括【配偶、父母、—未成年?子女、已成年—但不能独立生活的】子女:、户口所在》地相同的未》。婚,。。子女、父母双亡且由!祖父母(外祖父母】)作为监护人的未】成年的?孙子女(外》。孙,子女)?或者依法收养—的其他人《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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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》一条 城市居民】的家庭收《入是指?。共同:生活的?家庭成员的全部【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!。具体包括以》下内容?
》
【 (一)工资收】入,;
! ? ?(二)各种》社会保障《性收入和破产企业补!偿性收入《;
! —(三)法定赡养【、扶养或《者抚:养人应?当给付?的赡:养、扶养《或者抚养费;—
【 (四!)利息、股息—或者其他有价—证券形成的收入以】。及偶然所得;
【
—。 (】五)继?承的遗产、接受的赠!予和遗属补助—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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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六【)出:租或:者变卖家庭财产【获得的收入;
【
—。 — (七)《从事种植《业、养殖业以—及经:商等获得的经营性】。收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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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。(八)自谋职—业以及各种劳务【收入;
】
, 》 , (?九)其他应当—计入的收入
】
? , ,。。 , 第十二条 家】庭人均收《入,。根据申请享》受城市居民最低【。生活保障待遇家【庭的月?总收:入,和,家庭人口确定
【
】 申请人家庭—的月总收入按—照,其申请前6》个月(含当月)收】。入的平均值确定;】对按年计算收入【的申请人家》庭其月总收入—按,照年平均《值,确定;
】
第十【三条 核》定家庭?人口的主《要依据是 居—民,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!以及结婚证》等(农?业户与非农》业,户组成?的家庭以非》。农业户口《为准)未经法律程序!解除双方《。关系的家庭》成员其相互之间【的赡:养、扶养或者抚【养关系等应尽义务按!照中华人民》共,。和国:婚,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!
《
第十四!条, 因所在企—业长:期亏损、停产、半停!产连续6个月以【上(含6个月).】领不到或者未足【额领到工《资或者基本生—活费的在职职工(包!。括在岗?职工和下岗职—工);在《申请城市居》民最低生《活保障待遇时其家】庭收:入按照实际收—入计:。算
】 ?虽共同生活》。但已成年且》丧失劳动能力的残】疾人:其家庭收入可—以与其父母的收入】分开计算
】
—成年已婚子女因离异!、丧偶或者无—住房等原因而与离、!退休父母同住—的其家?。庭收入应当与—其,父母的收入分开【计算
》
夫】妻离婚的家庭中子】女,的扶养?费和抚?。养费按照离婚—判决(调解)—书或者?离婚协议书的规定】计入家?庭,收入(法院提供无法!执行证?明的其?费用不计入家—庭收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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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五条 !下列收入《不计人家庭收入【
】。 《 (一《)优抚对象享受的抚!恤金、补助》金、护理费、保健】。金以及义务兵家属】优待金;
》
《
》 《。(二)离《休人员相《符合国家有关—规定:的建国前参加革【命工作的退休—。老工人的《。护理费?;
【 — (三)对—国家、?社会和人民做—出,特殊贡献《政,府给:予的一次性奖金【。或者省级以上劳【动模范退休后享【受的荣誉津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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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【独生子女费》和在校学生》临时:困难补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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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?(五)社会组织和】个人:给予:的小额临时性生活救!济金:(1000元以【下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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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—(六)?在职人员以及离退休!人员按照《规定由?所在单位代缴—。的住房?公积金?、医疗保险金以【及各项社会保险统筹!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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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—因公负伤、牺牲的职!工及: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享!受的津贴;》护理费、抚恤金、丧!葬费或者其他不【应计入的《收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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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《条 核算的家庭】人均收入低》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!生活保障标》。准的家庭有下列【情况之一的不享【受城市居民最—低生活?。保障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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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一)家庭》实际:生活消费水平高【于当地?城,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标准—。的;
! (】二):家庭成?员中在?法定劳动年龄—内;有?。劳动能力且无—正当理由拒不就业的!;
! (【三)拥有汽》车、摩托《车、手机、空调【、电脑、宠物—等非:生活必需高档消费品!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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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—)有购买股票—或者其?。他投资行为》的;
! (五!)子女择校》就学、择园入托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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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六)因酗》酒、赌博、吸毒等原!因导致家庭实—际生活水平低于当】地城市?居民最低《生活保障标准且仍不!悔改的
! 第十七条 !。 城市?居民:申,请享受城市居—民,最低生活《。保,障待:遇应当以《家庭为?。单位由?申请:人(含户主)向户】口所在?地的街道办事处【或者镇人民政府【提出书?面申请出《具有关证明材料【并填写城市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!遇审批表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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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八条】 街道办事处或】者镇人民政》府,应当按?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!行审核并将审—核意:见,和相关材料报县级民!政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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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九条 县》级民政部门》收到街道办事处【或,者镇人民《政府审核意见和相关!材料后应《当按照国家规—定的程序《进行审批
!
经批准享!受居民最低生—活保:障待遇的家》庭应当填写》城市: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】金领:取(停发)登—记表由县级民—政部门发给城—市居民?最,低生:活保障金领取—凭证(?单)
! , 县级民政—部门对不符合条件、!不予批准享受—城市居民《最低生活保障待遇】的家庭应当在作出】审批决定3日内以】书面形式通知户主或!者申请人并说明理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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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》条 有关》单位、组织或者【个人应当接受—并配合相关部门对】申请城市居民最低】生活保障待遇人员】进行的调查如实提】供有关情况;不【得虚报?、瞒报?不得出具《虚假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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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,二,十一条? 享受《城市居民《最,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!员应:当履行下列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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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》(一)及时报告【家庭成员《及收入变化的情【况;接受定期—复审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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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(二)在就】业年龄内有劳动【能力且?尚未就业《的应当参加所在街】道办事处或》者镇:人民政府和居民委】员会(?社区)组《织的公益性劳动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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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—道办事处或者—镇人民政府》和居民委《员会(社区)对无】正当理?由拒绝参加》公益性?劳动的不得收取任】。何费用以资》抵劳:。
《。
第【二十二条 符合享!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保,障条:件的:家庭:按照下列《。。标准享受城市—居民最低生活—保障待遇
【
《 —。 (一)无》生活来源《、,无劳动能力又无【。。法定赡养人、扶养】人或者抚养人—以及虽?有法定赡养》人、扶养人或者【。抚养人但无赡—养、扶养或者抚【养,能力的城市居民【。按照:。当地城?市居民最《低生活保障》标准的全额享受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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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《 (二《),尚有一定收入的【城市居民按照家【庭人均收入低于当】地城:。。市居民最低生活保】障标准的差额享受】
【 城市居民最低!生活保障对象—除,享受城?市居民最低生活保】障待遇外可以—按照有关《政,策规定同时享受社】会的临?时救助、医疗效助、!住房救助和教育救助!等其他帮困》待遇
》
《 : 第二十三条— 享受城市居民最!低生活保障待—遇家庭的人口和收】入情况?发生变化时街道办】事处或者镇》人民政府《应当按照《原审批程序及—时办理增发、减【发或者停发城市居民!最低生活保障待遇】的变更手续》并在城市居民—最低生?活保障待遇金领取】凭证(?单):和城市?居民:。最低生活保障待【遇,审批表、城市居民最!低生:活保障?金,领取(停《发,)登:记表:中进行相《应登记
! ?。 ,。对实际生《。。活水平达到城—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!标准:以上的家庭应当终止!其享受城市》居民最?低生:活保障待遇及—时收回城市居—民,最,低生:。活保障金领取凭证(!单)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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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四条 城!。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《金由各街道办事处或!者镇:人民政府《以货币形式》按月发放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】生,活保障待遇的—城,市居民持城市居【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!取凭:证(:单)按期到》指,定地点领取》有条:件的地?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。保障金应当》实行社会化发放
】。。。
《
经县级民!政、财政部门批准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】保障可以通过—政,府采购?给付实物的》方式实施
—
— 第二十五—条 居民委员会】(社区?。)应当建《。。立由群众代》表组成的《群,。众监督组织完善【城市居民《最低生活《保障金发放的—监督:、检查工作》公,开保障对《象、保障资金和保】障,标准:接受群?众监督
》。
公!民有权?对不符合法定条【件而享受《城市居民最》低生活保障待—遇的家庭向民—政部门提出意—见经民政部核查属】实的应当《及的纠正
【
第】二十六?条 城《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!实行动态管》理对享?受城市居民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】。家庭的人口状—况、收入状》况和实际《生,活水平民《政部门应当》坚,。持经常性的监督检】查对就业年》龄内有?劳动能力《的可以随时进行核】查掌握其收入变化和!就业状况
》
【 :。第二十七条 各】级民政部门》应当建?立,、健全城市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!象的档案管理制度;!促进城?市居:民最低生活保—障工作的《信息化?、社会化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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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《十八条 》财政、?审计部?门应当依法监督城】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!情况
! 新《闻舆论部门应—当加强对城市居【民最低?。生活:保障工作的宣传各有!关部门?应当接受新闻宣传部!门对:城市:居民:最低生活保障工【作的舆?论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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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》九条: , 从事?城市居民最》低生活保障》管理工作《的人员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其【。所在单?位或者主管部—门,给予批评或者行政】处分
【。
】。 (一)明知—当事人?不,符合或者符合享受】城市居民最低生【活保障?待遇的条件故意为其!办理或者不办—理城:市,居民最低生活—保障手续的;
!。
】 (二)擅自】改变:城市居?民最低?生活保障标准的;】
— (!。三)贪?污、挪用、扣压【;克扣?、拖:欠城市居民最—低生活保障款物【的;
【
《 》(,四)收受贿赂的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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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五)未在规定时间】内完成审批工作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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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六)玩忽职守】滥用职?权影响?。最低生活保障工【作正常进行造成不良!社会影响的》;
【 (!七)出具的》证明材?料与:家,。庭收入、医疗—。、伤残等《实际情况《不相符的;》
【 , (八】)向保障对象收取】以资抵劳费》用的
《
第!三十条 享受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】保障待遇的城—市居民?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;由县级人民】。政府:民,政部门给予批评【教育或者警告停止待!遇或者追回其冒【领的城市居》民最:。低生活保障款物;情!节严重的处以冒领】金额1倍以上3倍以!下,的罚款
】
【 :(一)?通过:虚报、隐《瞒家:庭实际收入或者开具!。虚假:证明等手段骗取城市!居民最低《生活保障款物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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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二)在享受【城,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待遇期间】家庭收入《情况: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!理审批机关或者委托!管理组织继续领取】。城市居民最低生【活保障款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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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不听:。劝阻无理取闹干扰、!破坏城市《居民最低生活—保障:工作秩序的》依法给予《相应处?罚
】 ?第三十一条 辱骂!。、殴打城市居民最低!生活:保障:工作:人员:的由公安机关依【。法处罚?
【 ?。第三十二条 — 城市居民对—县级人民政府民【政部门?做出的不批》准,享受城市居民最【低生活保《障待遇或者减发【、停发?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!障款物的决定或者对!给予的行政》处罚不?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!政复议对复》议决定仍不服—的可:以依法提起行政【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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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三》条,。 本办法自2【003年8》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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