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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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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一条 !为了保?障,失业人员失》。业期间的基本生活】促进其再《就业根?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劳动—。法和国务《院失业保险条例、社!会保:险费征缴暂》行条例?等有:关,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结合本省实【际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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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条 —本,条例所称失业人【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!龄内具有劳动能力】。与用人单位依法解】除劳动关《系而失去工作并已参!加失业保《。险的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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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! :。本条例?适用于本省辖—区内城镇企业、事】业单:位、民办非企—。业单位、《社会团体(以下统】称单位)《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!的劳动者以及社会团!体的专职《人员(以下简称个】人,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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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?条例所称城镇—企业是指国有—企业、城《镇集体企《业、股?份合作企业、联营】企业、有限》责任:公司、股份》有限:公,司、城镇私营企业;!港、澳、台商投资企!业;外?商投资企业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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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本条例所称事业】单位是指国家为了公!益目的由《国家机关举办—或者其他组织—利用:国有:资产:。举办的从事教育、科!技、文化、卫—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!组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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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例所!称民办非企业—单位:是指:企业事业单位、【社会团体和其—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!个人利用非国有【资产: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!。社会服务活动的【社会组?织
】 本条》例所称社会》团体是?指中国?公民自愿组成自【筹经:费为实现会》员共同意愿按—照其章程开展活动】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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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 单位和个—人必须参加失—业保险并按时—、足额缴纳失业保险!费失业保险》。费不:得,减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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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 省劳!动,保障行政部门—主管全省失》业保险工作市—(行署)、县(市】)劳动保障行政部门!主管本?辖区内的失业—保险工作《劳动保障行》政部:门按:。照国家和省规定设立!的经:办失业保险业务的】社会:保险:经办机构(》以下简?称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)依照本条例规】定具体承办》失业:保险工?作
【 地方税【务机关负责失业保】险费:的征收工《。。作,;失业?保险费实《行系统统筹的其征收!和管理?按照国?家,和省: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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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第六条 《 各级?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!失业保险工作—的领导做好组织【协调工作《各级财政、工商、统!。计、民政等行政【部门:。和金:。融机:构以:及,工会:、共青团、》妇联等组《。织按照各自》职责:协,同劳动保障行政【部门做好《失业保?险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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