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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—贯彻工伤保险条【例若干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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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各市(地)》、县:。(市)人民政府【(行署)省政府【各直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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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现将修订后》的黑龙?江,省贯彻〈工伤保险】。条例〉若干规定【印,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!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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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【一,一年二月十》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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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贯】彻工伤?保险条例若干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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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! 根据201—0年12月2—0日国务院关—于修改?〈工伤保险条例〉】的决定(国务院令第!586号)修订【后的工伤《。。。保险条例(以—下简称新条例)有关!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!定本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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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【 工伤保险基金】在,设区的?市(地)《实行全市(地)【统筹农?垦、森工《系统的工伤保险按】照市(地)级—统筹层次自行管理】铁路、煤炭、石【油系统应当依—照规:定参加工《伤保:险工伤保险基金【。可,自,行,管理待条《件,。成熟后纳入统—筹地区统一管理【。
! ,第三条 企业、】事,业单:位和社会《团体(参照》中华人民共》。和国公务员》法管理的事》业单:位和社会团体除外下!同):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!。基金会?、律师事务所、会】计师事务所等组【织和有?雇工的个体工商户】(以下统称》用人单?位):应为本单位全部职工!或,雇工(?。含事:实劳动关系人—员,以下统称职工)【办理工伤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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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四条 ?。 事业单位》按照职工工资—总额:。的0.3%至—0.5%《缴纳工伤保险—费,未缴纳工伤保险费】的事:业单位职工发生工】伤的:由用人单《位按新条例规定的】工,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!准支付?费用:驻哈尔?滨市的中省直事【业单位的工作—人,。。员原则上《在省社?会医疗?保险局参《加工伤保险其工伤】认定、劳动》能力:鉴定由参保地人力】资源社会保》障行政部门作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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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:条 工《伤保:险,费,的征缴按照国—。务,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!行条例和黑》龙江省社会保险费】征缴办法关于基【本养老保险费、【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!业保险费的征缴【规定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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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条《 统?筹地区社会保—险经:办机构首次》确定用?。人单:位的缴?费费率?时以用人单位法人营!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!经营范围以及—实际经营《。范围所对应行业差别!费率表确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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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第七《条 统筹地—区社会保险》经办机构根》据用人单位》。上,年度工伤保险费【的收缴、支付、【工伤发生率等情况按!行业内费率》的相应档《次确定和调》整用:人单位缴费费—率
】。 第《八条 统筹地【区社会保险经办机】。构按当年工》伤,保险基?金收缴总额的1【0%至30%提取储!备金:存入:社会保障《基金财政专户用于】突发重大事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】支付储?备金不足支付—时由同级财政垫【付并列入下年工伤保!险基金预算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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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—条 : ,因交:通,事故、失踪、因【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!伤害及受其他—条件限制《暂时:不能按新《条例:第,十七条规定时—限提出工伤认定申】请的:。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!行政部门《同意:申请时限可延长1】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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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工伤职工在!停工留?薪期用人单位不得与!其解除或《终止劳动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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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一条 》申请工伤待遇应【。向统筹地区》社会保险经办机【构提交工伤》认定结论通知—书、劳动能力鉴定】结论、?工伤待遇《申请审批《表,;申请享受》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!根据申请的待遇项】目,提交以下相关—补充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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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一)被供》养人户口簿、身份】证、公安《户籍管理的》生存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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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二】)街:道办:事,处、乡镇《政府的无《生活来源证明;【
— , — (三)在校学生】的学校?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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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四【)民政部门出—据的孤寡老人或孤儿!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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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 《 (五)养子女【。的公证?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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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六)由【劳动能力鉴》定,委员会作《出的供养亲属完全丧!失,劳,动能:力的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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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二条 !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!。受理职工或者—其直系亲《属提出?的工:伤认定申《请要求用人单位限】。期提:交有关材料》而,逾期未提交的—或用人单位不认为是!工伤又未按规定时】间履行举《证责任的《社,。会保险?行政部门可以依【据职工或者其直系】亲属:提供:的,材料:作出认?定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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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十三条 五级】至六级伤残职—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!人单:位解除?或终止?劳,动关系的七》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!动聘用合《同期满终止或者职】工本人提出解—除劳动、聘用合【同的由?工伤保险基金—支付:一次:性,工伤医?疗补助金由用人【单位:。支,付一次性伤残就【业补:。助金
】 ? : , (一)五级至】十级伤残职》工一: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!标准分?别为工伤职工离岗】前,30、2《5、20、1—5、10《、5个?月的本人工资;五】级,至十级伤残职—工一次性伤》。残,就业补助金标准分】别为工伤职工—离岗前16、14】、12、10、8、!6,个月的本人》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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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伤残职工】距法定退休》年龄: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!残就:业补助金按》每减少1年递减【20%?的标准支付距法定】退休年龄不》足1年?的按全额《的10%支付工【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!或者办理退休手【续,的不享受一次性工】伤医疗补助》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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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条 】伤残津贴由》统筹:地,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!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!职工月平均工资【和生活?费,用变化等情况—与用人单位退休人员!养老金调《整,同步同比例》进行;?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!恤金根据《统筹地?区职工工资和生活】水平变化等》情况做适《当调整?。;,生活护理费按—统筹地?区上年度职工月平】均工资水平进行调】整
【 , 第十五—条 已按照—新条:例第四?十一条规定执行失踪!后又重新出现并经法!。院撤消死亡宣告【的职工?其领取的工》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社!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!
— 第十六条】 用?人单位实行租赁、承!包经营租赁》、承包给《有营业?执照:一方生?产,。经营的应当由租赁、!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!责任;租赁》、承包给《。不具有营业》执照一方生》产,经营的应由发包方】承担工伤保险—。。责任需?要追:偿经营者责任的由】用人单位负责—追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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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七条 【。已参加?工伤保险的》用人单位依》法破产、解散—、关:闭时由原用人单【位为一级至四级【伤残职工、享受【供养亲属《抚恤金待遇》的人员办理》到社会保险经办【机构领取《工伤保险待遇—的手续?;为达到《退休年龄《的一级至四》级伤残人员办理退休!手续:
【 第《十,八条: 由于交通—事故造成的工伤应】。当首先按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道路【交通安全法实施【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!再按工?伤保险有关规—定,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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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一)交通!事故:赔偿:标准低于工伤保【险待遇标准的由工】伤保险基金和—用人单?位,补足:差额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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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】)由于?交通:肇事者逃逸或其他】原因致使受伤害职工!不能获得交》通事故?赔偿的由工伤保险基!金支付工《伤职: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!待遇事故《责任人归案后由【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!知社会保险经—办机构向事》故,责,任人追?偿
!。 , 第十九《条 ?工伤事故兼有—第三者民《事赔偿责任的先按】民事赔偿处理赔偿】低于工伤保险待遇】的,由工伤保《险基:金补足?差额;用人单位或】者社会保《险经办机构》已,垫付了?。工伤医疗费及其【他费用的当事人【获得民事赔偿后应当!。偿还垫付的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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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条》 工伤职工在【工伤保险定点医疗】机构住院或配置辅助!器具的费用符合【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!。录、:药品目录、住院【服务标准费用和【辅助:器具费用的由社【会保险经办》机构:。直接结算《。按规定应当自—费,或不由工伤》保,险基金?支,付的治疗费》用,由工伤保《险定点医疗机构【。或工伤保险辅—助,器,。具配置机构》直接向本人》。收取工伤保险基【。金不予支付职工在】。工,伤确认?。之前发生的》。医疗:费用先由用人单位】支付职工工》伤,。确认:后符合工伤保—险诊:疗项目目录、药品目!录、住院《服务标准的费—用,由社会保险》经办机?构予以报销门诊、】急诊、?急诊:。留观的工伤》医疗费用先》由用人单位或—个,人垫:。付认:定为工?伤并符合《工伤:医疗目录的费—用按规定到统筹地区!社会:保,险经办机构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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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一】条 用人单—。位应将?受伤职工及》时送往工伤保险定】点,医,疗机构就医;情况紧!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!院,抢救脱离危险后【。仍需治疗的转—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!机构:就医企业《。发生事故《。后须在24小—时内向社会》保险行政部门报告】;在外埠医院—抢救治疗的用人单】位应当自《伤害之日起7—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!保,险经办机《构报告?经抢救脱《离危险后转到工伤保!险定点医疗》机构治疗未》及时转到工》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!治,。疗及未按规定向【。。社,会保:险经:办机构报告的其【工伤: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!。办机构不予支付工伤!职工日常就医或【回原籍居住就医【的应在本人长—期居:住地选择一家—工伤:保险定点医疗机【构作为?医治工伤的》。医,院,由用人单位到统筹地!区社会保《险经办机构》办理审批手续—;未经审批同意【所发生的《。工伤医?疗费:用不:予支付
! 第二—十二条 用人单位!未按规定要》求及时足《额缴纳或停》缴工伤保《。险,费或未按照规定【时限报告工伤、申请!工伤:认定和核准工伤【保险待遇致使—工伤职工或供养亲】属未能及时享—受工伤保险待遇或造!成待遇?降低的由用人单【位承担工伤职—工的工伤待遇—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!门有权依据相—应法规给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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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三条【 统筹地》区要制定出台住院治!疗工伤的职工伙【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!区以外就医所—需的交通、食—宿费用标《准
【 第二十四条! 本?。规定实施前一级【至,四级伤残职工伤残待!遇、工亡《职工供养亲属抚恤】金不属基《本养:老保险金支付—范围而由用人单【位支付的如用人单位!已参加工伤保险统】。筹自本规《定实施之日起—统筹地区社》会保险经办机—构可将其待遇—。。纳,入工伤?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】
】 第二十五条 】。 用人单《位对接触职业危【害作:业的职工在劳—动关:系终止、解除前或】者办理退休手续前】应当进?行职业健康检查并】将检查结果》告知职工被确—诊患有职业病—的,。应,认定为工伤》并按本规定》享受相关待遇诊断】为疑似职业病的职】工退休后确诊为【职业病的仍认定为工!伤享受?工伤:。待遇用人单位未对职!工进行离岗前职业】健康检查后期被【确诊患有职业病的由!用,人单位承担职工【的工伤保险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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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《十六条 2—010年12月31!。日前受到《事,故伤害或取得职业病!诊断证明书在—2011年》。按照新条例认定为工!伤的职工其工伤保险!待遇按照《原工伤保险条例(国!务院令第375号】)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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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七条 本规!定与新条例同步实施!自,2,。011年《1月:1日起执行黑—龙江省人《。民政府关于印发黑】龙,江,省贯彻〈工伤—保险:条例〉若干规—定的通知(黑政【发〔200》3〕89《号)同时废止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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