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黑龙江省贯彻工伤】。保险条例若》干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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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各市(地)、县(】。市)人民政府—(行署)省政—府各直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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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修订》后的黑龙江》省贯彻〈工伤保险条!例〉若干规》定印发给你们—请认真贯彻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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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《○一一年二月十一】。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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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贯彻【工,。伤保险条例若干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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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一,条 根据201】0年12月》20日国务》。院关于修改〈工伤】保险条例〉的决定】(,国务院令第586号!),修,订后的工《伤保险条例(以下简!称新条例)》有关规定结合我【省实际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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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,二,条 : 工伤保《险基金?在,设区的市《(地)实行全市(地!),统筹农垦《、森工系统的—。工伤保险按照市【(地)级统筹层次自!行管理?。。铁路、?。。煤炭、石油系统应当!依照规定参加—工伤保险工伤保【险基金可《。自行:管理待条件成熟【后纳入统筹地—区统一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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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企《业、事?业,单位和社会团体【(参照中《华人民?。共,和国公务员法管【理的事业《单位和社《会团体除外下同)、!民办非企《业,单,位、基金会、律师】事务所、会》计师事?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!的个体工商户(以】下,统称用人《单位)?应为本单位全部职】工或雇工《(,含事实劳《动关系人员以下统】称职:工,)办理?工伤保险《
! 第四条 事业单!位按照职《工工资总额的0.3!%至0.5%缴纳】工伤:保险费未缴纳工伤保!险费的事业单—。位职工发生工伤的】由用人单位按新条例!规定: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!和,标准支付费用驻【哈尔滨市的中—省直事业《单位的工作人员原】则上在省社》会医疗保险局—参加工?伤保:险其工伤认定—。、劳动能力鉴定由参!保地人?力资源?社会保?障行政部门作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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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 工伤》。。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!务院社会保》险费征缴暂行—条,例和黑龙江省社会保!险费:征缴办法《关于:基本养老保险费、】基本医?疗保险费、》。失业保险费的征缴】规定: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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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六条 《统筹地区社会—保险经办机构—首,次确定用人单—位的:缴费费率《。时以用人单》位法人营业执照或营!业执照的经营—范围以及实际—经营范围所对应【行业差别费率表确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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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 ,统筹: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!构根:据用人单位上年度】工伤:保,。险费的收《缴、支?付、工伤《发生率等情况按行】业内费率《。的相应档次确定和调!整,用人单位缴费费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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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! 统?筹地区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?按当:年工:伤,保险基?金收:缴总额的10%至】30%提取》。储备金?存,入社会保障基金财】政专户用于突发重大!事,。故的工伤保险待遇】支,付储备金不》足支付?时由同级财》。政,垫付并列入下年工】。伤,保,险基金预算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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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条 》 因交通事故、失踪!、因公外出》期间发生《事故伤害及受其他】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】。按新条例第十七【。条规定时限》。提出工?伤认定申《请的经统《。筹地: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!同意申请《时限可延长1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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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条? 工伤职工—在停工留薪期用人】单位不得与其—解除或终止劳动关】系
】 , 第十《一,。条 : 申请?工伤:。待,遇应向统筹地区社】会保险经办机构【。提交工伤认定结论通!知书、?。。。。劳动能?力,鉴定结论、工—伤待遇申请审批【表;申请享受供养】亲属抚恤待遇的【根,据申请的待遇—。项目提交以下相【关,补充: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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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被供养!人户:口簿、身份证—、公安户籍管—理的生存证》。明;:
【。 ? : :(二)街道》办事处、乡镇政府的!无生活来源》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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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三)在》校学生的学校证明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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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《 (四)民政—部门出据《的孤寡老人或孤儿】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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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养子!女的公证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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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六)由劳动—能力鉴定委员—会作出的《供养亲属完》。全丧失劳动能力【的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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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二条》 :社会:。保险行政《部门受理职工或者】其直系亲属提出的】工伤认定申请—要求用人单位限期】提交有关材》料而:。逾期:。。未提:交的或用人单—位不认为《是工伤又未》按规定时《间履行?举,证责任的社》会保险行政部门可】以依据职工或者其直!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作!出认定结论》
【 第十》。三条 五级—至六级伤残职—工本人书面提出与】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!。劳动:关系的七级至—十级伤残职工—劳动聘用合同期满】终止或者职工本【。人提出?解除劳?动、聘用《合同的由工伤保险】基金支付一》次性工伤《医疗补?助金由用《人单位支付一次性】伤,残,就业补助金》
】 , 《 (一)五级至【十级伤残《职,工一次性工》伤医:疗,。补助金标准分别【为工伤职工离岗前】30、25、—20:、1:5、10、5个月的!本人工资;五级至】十级伤残职》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!助金标准分别—为工伤职工离岗前】16、?。14、12、1【。0、8、6个月的本!人工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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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【二)伤残职工距法定!退休年龄不》足,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!业补助金按每减少】1年递减2》0%的标准》支,付距法定退》休年:龄不足1《年的按全额的10】%支:付工伤职工》达到退休年龄—或者:办理退?休手:续的不享《受一次性工》伤医:疗,补助金和伤》残就业补助金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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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四条 伤—残津贴由《统筹地区社会保【险,行,政部门根据统筹地】区上年?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】和生:活费用变《化等情?况与用人《单位退?休人员?养老金?调整同步《同比例?进行;工《亡职工供养》亲属抚恤金根据统】筹地:区职工?工资和生活水平【。变化:等情况做适当—调整;生活护理【费按统筹《地区上年度职工【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!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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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【条 已按照新条例!第四十一条规定执】行失踪后又重新【出现并经法院撤【消,死亡:。宣告的职工其领取】的工伤保险待遇【应当由?社会保险经办机【构追回
! 第十六【。条 : 用人单位实行租】赁、承包经营租【赁,、,承包给有营业执照一!方生:产经营的《应当:由租赁、承包方【承担工伤保险责【任;租赁、承包给】不具有营业》执,照一方生产经营的应!。由发:。包方承担工伤保险】责任需要追偿—经营者责《任的由用《人单位负责追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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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十七条》 已参加工伤保险!的用人单《。位依法破产、解散、!。关闭时由《原用人单位》为一级至四》级伤残职工、—。享受供养亲属抚恤】金待遇?的人员办《理到社会《保险经办机》构领取工伤保—。。险待:遇的手续;为达【到退休年龄的一级至!四级伤残人员办理退!休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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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,八,条 由于交—通事故造成的工【伤应:。当首先按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!法实施条《例及有?关规定处理再按工伤!保险: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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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一)交通事!故赔偿标准》低于:。工伤保险《待遇标准的由—工伤保险《基,金和用人单位补足差!额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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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—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!或其他原因》致使受伤害》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!故赔偿的由工伤【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!工应: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!事故:责任人归案后由公安!交通管理部门通【知社会保《险经办机构向事故责!任人追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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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九条 !工,伤事故兼有》第三者?民事:赔偿责任《的先按民事赔偿处】理赔偿低于工伤【保险待?遇的由工伤保—险基金补足差—额;用人单》。位或者社会保—险经办机构已垫付了!工伤医疗费及其【他费用的当事人获得!民事赔偿后》应当偿还《。垫付的费《用
】 ?第二:十条: 工伤职》工在工伤保险—定,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配!置辅助器具的费用】符合工伤保险诊疗】。项目目录、药—品目录?、住院服《务标准费用和辅助器!具费用?的由社会《保险经?办,。机构直接结算按【规定:应当自?。费或不?由,工伤:保险:基金:支付的治疗费用由】工伤保险定点医疗】机构或工《伤保险辅助器具【配置机构直接向本人!。收取工伤保险基金】不予:。支付职工在工伤【确认之前发生的【医疗费用先由用【人单位支付职工工】伤确认后符》合工伤保险诊疗【项目目录、》药品目录、住院服务!标准的费用由社【会保:。险经办?机构予以《报销:门诊:、急诊、急诊留观的!工伤医疗费用先【由用人单位或—个人垫付认定为工伤!并,符合工伤医疗目录的!费用按?规定到统《筹地区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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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二十一条 —用人单位应将受伤】职工及?时送往?工,伤,保险定?点医疗机构就—医;情况《紧急时?可先到就近的医院】抢救脱离危险后【仍需治疗的》转到工伤《保险定点《医疗机构《。就医:企业发生事故后须】在24小《时内向社会》保险:行政部门报告;在】外埠:医院抢救《治疗的用人单位应】当,自,伤害之?日起7?日内向统筹地区社】。会保险经办》机构报告经抢救【脱离危险后转到工伤!。保险定?点医疗机构治疗未】及时转到工伤保险】定点:。医疗机构治》疗及未按规定向社】会保险经办》机构报告的其工伤】医疗费用社会保险】经办机构《不予支付工伤职【工日常就医》或回原籍居住就医的!应在本?人长期居住》地选择一家工伤保】险定点医《疗机构作《为医治工《。伤,的医院由用人单位到!统筹:。地区:社会保?险,经办机构办》理审批手续;未经】审,批同意所发生的工】伤医疗费《用不予?。支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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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?。十二条? :用人单位《未按规定要》求及时足《额缴纳?或停缴工伤》保险费?或未按照规定时限报!告工伤?、,。申请:工伤认定和》。核,准工伤保险待遇致】使工伤职工或—供养:亲属未能及时享受】工伤:保险待遇或造—。成待遇降低的由用人!单位承担工伤—职工的工伤》待遇:责任: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】。有,权依:据,相应法规《。给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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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?三条 统筹地区】要制定出台住—院治疗工伤的—职工伙食补助费和到!统,筹地:区以外就医所—。需的交通、食—宿费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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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条! 本?规定实施前一级【至四级伤《残职工伤残》待遇、工亡职工【供养亲属抚恤金【不属:基本养老《保险金支付范围而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】如,用人单?位已参加《工伤保险统筹自本】规,定实施之日起统筹地!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可将其待遇纳入【工伤保险基》金支:付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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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【五条 用》人,单位:对接触职《业危害作业的职工】在劳动?关系终止、》解除前或者办理退休!手续前?应当进行职业健康】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!知职工被确诊患【有职业病《的应认定为工伤【并按本规定》享受相关待遇诊【断为:疑似职业病》的职工?退休后确《。诊为职业《病的:仍认定为工》伤享受?。工伤待遇用人—单,位未对职工进行离】岗前职?。业健康检《查后期被确诊患有】。职业病的由用人单】位承担职《工的工伤保》险待: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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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六】条 2010【年12月3》1日前受到》事,故伤害或取得职【业,病诊断证《。明书在?2011年按照【新,。条例认定为工伤【的,职工其工伤保险待遇!按照原工伤保险【条,例(国务院令第【375号)执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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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七条《 本规定与新条例!同步实?施自2011年1月!1,日,起执行黑龙江省人民!政,府关:于,印,发黑龙江省贯—彻〈工伤保险条【。例,〉若干?规定的通知》(黑政发〔2—003〕89号)】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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