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:第,一章 总则》
?
【 第一条 【。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残疾《。人保障法(以下简称!残疾人保《障法:)和国家有关法【律、: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我:。省,实际情?。况制定本办法—
?
? 《第二条?。 , 残疾?人是指在心》理、生理、人—体结构上某》种组织、功能丧失】或,者不正常全》部或者部分丧—失,。以正常方式从—事某种活动能力的】人
:
》。 《残疾:人包括视力残—疾、听力《残疾、?言语:残疾、肢体残疾、】。智力残疾、》精神残疾《、,多重:残疾和其他》残疾的人
【
:
第三条 ! 残疾人《享有同其他公—民平等的权利和国】家给予的《特别扶助
】
《 残?疾人必须遵守—。法,律履行应尽》的义务遵守》公共:秩序尊?重社会?公,德
《
》 残疾人应当发扬!乐,观进取精神自尊、】自信、自强、自立】为社会主义建设【贡献力量
!
《 第四条《 , ,国家和社会对—伤残军人、因公致残!。人员以及其他为维】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!残,的人:员,实行特?。别,。保障给予优待和抚】。恤
《
,
—第五条?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,。。当加强对残疾人【。事业的领导县级以】。。上人民政府》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!构负责组织、协调、!。指导、督《促有关?部门:做好残疾人工作研究!解,决,残疾人工作中的【重大问题协调—、,督,促、:检查残疾人保障【法和本办《法的贯?彻实施
! ? 有关行政管理部】门应当履《行各自的职责—执行残?疾,人保障法和本—办法以及其他法律、!。法规、规章中—有,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!。规定
】。 第六—条 : 各级人《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!事业纳入国民经【济和社会发展规【划纳入决策》。目标、?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!体系建立稳定的经】费保障机制经—费列入本级财政【。预算安排康复、就】业、教?育、维?权、扶贫、文—体等专项经费并随着!经济和社会的—发展:逐,年增:加
》
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按】照彩票?公益:金的使?。用宗:旨逐步加大彩票【公益金支持残疾【。人事业的《。力度:省级统筹《彩票公益金用—于,专项助残的资金应】当逐步增加
【
,
【第七条 《 残疾人联》合会代表残疾人的共!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!合法:权益团?结教育残疾人广【泛动员?。社会:力量为残疾人服【务;承担残》疾人工作机构的日常!工作协助人民政府】。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!业
?
?
残疾【人联:合会可以依法募【集,资金募集资金的管】理和使用情况—接受财政、审—计部门的监督并定】。期向社会公开
】。
【 第八条 全社】会应当发扬》。社会主义的》人,道主义精《神理解、尊重、关】心、帮助《。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!业
:
】 机关、团体—、企业事业》单位和?村(居)民委员会应!。当做好?所属范?围内的残疾人—工作从事残疾人【工作的国家》。工作人员和其他人】。员应当?履行各自的职—责努:力为残?疾人服?务
:
】 鼓励?企业事?业单位?、社:会团体等《组织或者《个人为残疾人提【供捐助和服务—。开展志愿者助残等公!益活:动
【。 残疾人的】亲属及监护》人不:得虐待?和遗弃残疾人—
【 第九条 【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?府应当加强对残疾预!防工作?的领导组《织有:关部门宣传》、普及母婴保健和】残疾预防的知识【建立健全出》生,缺陷预防和早—期发现、早期治【疗机制?针对遗传、》疾病:、药:。物、事故《、灾害、环境—污染和其他》致残因素采取—有效措施预防—和控制残疾的发生】
:
:
第【十,条 各级人民政】府和有关《部门对在社会主义建!设中做出突出—贡献的残疾》人对维护残》疾人合?。法权益、《发展残疾人事业、为!残疾人服务做出【显著: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!予表彰和奖励
!
第十!一条 《鼓励和支持残疾人】参与国家政治—。生活保障残疾人【的选举?权和:被选举权
!
: : ,第,十二条 本省境】内的机关、团—。体,、企:业事业单《位及其?。他组:织和公民均应—遵守本办法》。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