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社】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!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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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条 根据!中华人民共》和国人口《与计划生育法、【国务院社会》抚,养,费,征收管理《办,法、河南《省人:口与计划《生育条例《(以:下简称?条例)及有关法【律,。法,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!。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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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:条 对不符合【条例第三章第十七】条、:第十八条规定生育】第,二个:及以上子女的—。公民征?收社会抚《养费
! 第三》条 ?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!县,级人民?政府人口《和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作出?书面征收决》。定;县级人》民政府?人口和计《划生育行政》部门可以委托乡【(镇)人民政府【或者街道办事处作】出书面征收决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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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设!县(市、区)的省辖!市由市本级人—口和计划《生育行政部门作出】书面:征收决定;市本级】人口和?计划生?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!乡(镇)人民政【府或:。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!面征收?决定
】 《第,四条 对不符合】条例规定生育子女】的公民从《发现:其违法?行为:之,日起:按照如下规》定征收男女双方【的社:会抚养费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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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一)不符合条例规定!生育第二个》。子女的分别按男方】和女方所在地上一】。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!可支配收《入,或农村居民》年人均纯《收入的三倍征收【社会抚养费个人【实际收高《于所在?地,城镇居民年人均【可支:配收入或农》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!一倍以上的按其实】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!会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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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:(二)不符合—条例规定生育—三,。个以上子女的分别】按男方?。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!。度城镇居《民年: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!村居民年人》均,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!会抚养?费个人?实际收入高于所【在地城镇居民年人】均可支配《收入或农《村居民年人均收【入一:倍以上的按》其实际收入》的,。六倍计征社会抚养】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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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 违法收】养子女的《按以上两《款的规定征》收社会抚《养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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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五条 对【不符合条例规定生】育子女的《流动人口社会抚养】费的征收按照下列 !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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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。(一) 当》事人的生育》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!地的由现居住地【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!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按照现居住地的征】收标准作《出征收决定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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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二:) 当事《。人的生育行》为发生在其户籍【所在地的由》。户籍所在地县—级人民政府人—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按照?户,籍所在地的征收【标准作出征收决【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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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—三) 当事人的【生育行为《发生时其现》居住地或者户籍所】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!口和计划《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!现的此后由首先【发现其生《育行为的县级—人民政府人口—和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按照当地的征收】标准作出征》收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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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【人在一地已》经被征收《社会抚?养费:的在:另一:地不因同一事—实再次被征收社会】抚养费?
— : 第六条 【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!定,自送:达当事人之》日,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!收到征收决定之【日起3?0日内一次性缴【纳社会?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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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当事人—。。一次性?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!困难的应当自收到】。征收决定之日起【30:。日内:向作: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!。政府人口《和计划生育》行政部门或受委【托作出征收决定【的乡(镇《)人民?政,府,或者街道办事处【提出分?期缴纳的《。书面申请并提—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!人民政府人口和【计划生育行》政部门或受委托作出!征,收决定的乡(镇)人!民政府或者街道【办事处应当自—收,到当:事人:的申请之日起30】日内作出批》准或者不批》准分期缴《纳的决定并》书面通知当事人经批!准分期缴纳的当事人!。可自收到批准—决,定通知书之》日起:按照通知书》。规定的时间、次数、!数,额分期缴纳》社会抚养《费未:批准的当事人仍【应一次性缴纳但缴】纳的时间自收到通知!书,之,。日起重新计算期【。。限仍:为3: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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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!、企事业单位的职工!未缴清社会抚养【费而调动工作—的办理调动手—续前应缴清欠缴的】社会抚?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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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七条 《征收社会抚》养费时征收人员必须!出示河南省人民政府!制发:的行政执法证应当】向,当事:人出具河南省行政事!业性收费《基金专用《票据(社会抚养费】专用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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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河南省行政【事业性收费基金专】用票据(社会抚养】费专用)由省财【政厅统一《印制省辖市、县【级财:政部门负责管理县级!人,。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负责?领取、登记、发放】使用时必须加盖【县级人民《政府人?口和计划《生育行政部》门社会抚养》费征收专用章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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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,条 当事人未在】规定的?。期,限内(?包括一次性缴纳的】。。期限和分期》缴纳规?定的:期限)缴纳社会抚】。养费的自《欠缴之日起每—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!费千分之二的滞纳】金,;仍不缴纳》的由作出征收决定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】行政:部门依法申》请人民?法院强制《执行
《。
第!九条 ? 有下列情况之【一的当事人有权【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!。
—。 ? 《 (一) 征—收单位未向当事人送!达,。。规范的?社会抚养费书面征收!决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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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(二) 征收人员未!出示河南省人民【政府统一制》发的河南省行政【执法证的;》
! (三) !代收:代缴单位或金—融机构未出具河南】省财政厅统一—印制的河南省—行政事业性收费基】金专用票据(社【。会抚养费专用—)的
】 第》十条: 当事人对征收】社会抚?养费的决《定不:服的可以依》法,申请:行政复议《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】
】 行政复议或者】行政诉讼期》间征收决定不—停止执行;》行,政,复议:法、行政诉讼法另】。有规:。。定的除?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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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一条【 社会抚养费及滞!纳,金应当?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!务院财?政部门的规》定纳入县《级财政?。。预算管理《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截留、挪!用、贪污、》私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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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十二条 社会】抚养费?。纳,入财政预算后计【划生育工作》必要的经费各级人】民政府财政予以保】障
【 : :第十三条 社【会抚养费及滞纳金上!。缴国库应当由当【事人直接到指定的】代理:。。国库业务的金融机】构缴纳;《确有:困,难不便?直接缴纳《的,可由乡(镇)—人民政府、街道【办事处代缴其具体】办法和要《求是
! 》 (一) 县级人!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!育行政部门》或受:托的乡(镇)—人民政府、街道【办事处作《出社会抚养费征收】决,定后向当《事人填开“一般缴】款,书,”由当?。事人在?规定期限内持—。“一般?缴款:书”直?接到:指定的代理国库业务!的金融机构》缴纳:社会抚养费;交【款后由当事人持【金融机构加盖—收款印章的“一般缴!。。款书:”到作?出社会抚养费—征收决定的单位【。开具河南省》行政事业性》收,费基金专《用票据(社会—抚养:费专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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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!),。。 县:。级人民政府人口【和,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,或受委托的乡—(镇)人民政府、街!道办事处作出社会抚!养费征收决定后由乡!(镇)人民政府、街!。道办事处代收代缴】社会抚养费的该乡(!。镇)人民《政府、街道》办事处向缴纳社【会抚养费《的当事人出》具河南省行政事业性!收费基金专用票据】(,社会抚养费专用)】乡(镇)人民政府】、街道办事》处,应自取得收》入之日起3日内填开!“,一般:缴款书”到》指定的代理国库【业务的金融》机构缴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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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,三,) 填开缴》纳社会抚养》费“:一般缴款《书”在“收入机关】”栏填?写“××县(—市、区)财》政局”;在“预算】级,次”栏填写“—县级”;在》“,收款国库《”栏填写“××县(!市、区)支库”;在!“科:目,。。”栏填写“第422!8款计划生育行政】性收费收入”其【他项目按《中华人?民共和?国国:。家金:库条例及《其,。实施细则《的规定填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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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条 — 县级人《口和计划生育行【政部门和受委托的】乡(镇)人民政府或!者街道办《事处:。要加强对社会抚养费!征,收的管?理建:。立社:会抚养费征收辅助】帐簿凭“《一般缴款《。书”:有关联和河南省【行政事业性收费基】金专用票据(社会】。抚养费专《。用)记帐联登—记辅:助帐及?时掌握征收情况保证!征收到位真正—发,挥社会?抚,养费制?度调:节生育行为的功【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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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各级人口》和计划生育、—财政、计划》(,物价)、审计、监察!。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!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!监督、检查保—证征收社会抚养【费工作健康》、顺利?的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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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【 当事人所在单】位或者?村民:委员会、城市居【民委:员会:应当依法配合征收单!。位做:。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!工,作
【。。 , : 第十六条 违反!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,擅,自增设?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!费项目或者》。擅自提高、降低【社会:抚养费征收标准【的依:照,违反行政事业性【收费和罚没收入收】支两条线管》理规定行政处—分暂行规《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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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: 截留、挪用—、贪污、私》分社:。会抚养费的依照国务!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!理,办法(第357号令!)的规定处罚—
— ? 第十?八条 本办法【自二〇?〇三年七月》一日起施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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