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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社会】抚养费征收管—理办法?
】 第一条【 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!法、国务院社会【。抚养费征收管理【办法、?河南省人口》。与计:划,生育条例(以—下简称?条例)?及有关法律》法规结合《我省:实际特?制定: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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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 对不符合条】例,第三章第《十七条、第十八条规!定生育第二》个及以上子女的公】民征收社会抚—养费:
— 第三条【 社会抚养—。费的征收由县级人】民政府?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!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!定;县级人民政【府人:口和计划生》育行政部门可以委】托乡(?。镇,)人民政府或者街】。。道,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!决定
】 《未设县?(市、区)的省辖】市由市本级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!。部门作出书面征【收决:定,;市:本级人口和》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!以委托乡(镇)【人民政府或》者街道办《。事处:作出书面征》收决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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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。四条 《对不符合《条例规定生育子女】。的公民从发》现其违法行为之日】起按照如《下规定征收男—女双方的社会抚【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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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一)不符》合条例规定生育第】二个子?女,的分别按男方—和女方所在地—。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】年人均可支》配收入或《农村居民年人均【纯收入的三倍征收】社会抚养费个人实】际收高于《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!均可支配《收入或农村》居民年人均纯收入】一倍以?上的按其实际收入】的,三倍计征社》会,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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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)不符合【条例规定生育三个】以上:子女的分《别按男?。方,和女方所在地上【一年度城镇居民【年人均可支配收入】或农村?居民年人均纯—。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!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!高于所在地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】支配收入《或农:村居民年人均收【。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!际收入的六倍—计征:社会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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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 《违法:收,养子女的《按以上两款的规定征!收社会?抚养: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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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第五条 【对不符合条例—。规定生育子女的【流,动,人口社会抚养费的征!收按照下列 规【定办理?
】 》 (一) 当事【人的生育行为发【生在其现《。居,住地的由现居住【地,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!计划生育行政—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!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!定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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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(二) 当事人的】生育行为发生—在其户籍所在—地的由户籍所—在地县级人民政【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!政部门按照户—籍所在?地的征收标》。准作出征收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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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三【) 当事人的—生育行为发生时【。其现居住地或者户】籍所在地县》级人民?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!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!此后:由首先发现》。其生育行为的—县级人民《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】育行政部《门按照当地的征【收标:准作出?征收:决定:。
— , 当事人—。在一地?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!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!一,事实再次被》征收社会抚养—费
】 第六条 】社会抚?养,费,的征收决定》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!生效当?事人应当自收到征】收决定之日起3【0日内一《次,性缴纳社会抚养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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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—事人一次性》缴纳:。社,会抚养费确有困难】的应当自《收到征收决》定,之日起30日内向作!征,收决定的县》。。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!。。划生育?行政部门或受委托】作出征收决》定的乡(镇)—人民政府或者—街道办?事处:提出:。分期缴纳《的书面申请》并提供有关》证明材料《县级人?民政府人《口和计划生育行政】。部门:或受委托《作出征收决定的乡(!镇)人民《政府或者《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!到当事人《的申请之日起30】。日,内作出?批准或者《不批准?分期缴纳的决定并】书面通知当事人经】批准分期《缴,纳的当?事人可?自收到批准决—定通知书之日—。起按:。照通知书规定的【时,间、次数《、数额分期缴纳社会!抚养费未批准的当事!人仍应一次性—缴纳但缴纳》的时间自收到通【知书之日起重—。新计算期限仍为【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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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国家机关、社会!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!职,工未缴清社会抚养】费而调动工》作,的办理调动手续前】应缴清欠缴的社会】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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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条 征—收,社会:。。抚养:费时征收《人员:必,须出示河南省人民政!府制发的行政执【法证:应当向当《事人出具《河南省行政事业性】收费基金《专用票据(》社会抚养费专—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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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河南省?行政事业性收—费基金专《用票据(《社会抚养《费专用)由省财【政厅统一《。印,制省辖市、县级财】政部门负《责管理县级人口和】计划生?育行政部门负责【领取、?登记、发放》使用时必须加—盖县级人《民政府人口》和计划生育》行政部?门社:会抚养费征收专用】章
【 《第八条 当事【。人,未在规定的》期限:。内(包括《一次性缴纳的—期限和?分期缴纳规定的期】限)缴纳社会—抚养费的自欠—缴之日起每月—加收欠缴社会抚【养费千分之二—的滞纳金;仍不【缴,纳的由作出征收决】定的人口和计划生】育行政部门依法【申请人民法院—强,。。。制执行
! ? 第九条 有【下列情况《之一的当事人有权拒!。绝缴纳社会抚养费】
【 (一!) 征收单位—未向当事人送—达规:范的社会《抚养费书面征收决】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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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!二) 征收人员未出!示河南省人民政【府统一制发的河南】省行政执法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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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三) 代收代缴【单位:或金融机《构未出具河南省财政!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!行政事业性收费基】金专用票据(—社会抚养费专用)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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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十条 【当事人对征收—社,会抚养?费的决定不服的【可以依法申请行【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!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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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行政复议或—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!。决定不停止执—行;行政《复,议,法、:行,。政诉讼法另有—规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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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条 【社会抚养费及—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!国库按照国务院【财,。政部门的规定纳【入,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任!何单位和个》。人不得?。截留、挪用》、,贪污、私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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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!条 ?社会抚养费》纳入财政预算后计】划生:育工作必要》的经费各《级人民政府财政予】以保: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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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条】 社会抚养费及】滞纳金?上缴:。国库应当由当事人】直接到指《定的代理国库—。业务的金融机构缴】纳,;确有困《。难不便?直接缴纳《的可由乡(镇)【人民政?。府、街?道办事?处代缴其具》体办法和要求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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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, (一) 县级人民!政府人口《和,计划:。生育行政《部门或受托的乡【(镇)人民》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作出:社会抚养费》征收决?定后向当事人填开“!一般缴款《书”由当事人—在规定期限内持“一!。。般缴款书”直接【到指定的代理国库】业务的金融》机构缴纳社》会抚养费;交款后】由当事人持金融机】构,加盖收款印章的【“一般缴款书”到作!。出社会抚养费征收】决定的单位开具河】南省行政事》业,性收费基金》专用票据(社会抚养!费专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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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】 县级人民政府人】口和计划生育—行政部门或受委【托的乡(《镇)人民《政,府,。。、街道办事处作出】社会抚养费征收【决定后由乡(—镇)人民政府、街】道办:事处代收《代缴社会抚养费的】该乡(镇)人—民政府?、街道办事处—向缴:纳,社会:抚养费的当》事人出具河南省【行政事业性收—费基金专用票据(社!会抚养费专用)【乡(镇?)人民政府、街【。道办事处应》自取得收入》之日起3《日内:填开:。“,。一,般缴款书”到—指定的代理国—库,业务的金融机—构,缴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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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三) 填开缴纳【社会抚养费“—一般缴?款书”在“》收入机关《”,栏填写“××县【(市、区)》财,政局”;在“预算级!次”栏填写“县级】”;在“收》款国库”《栏填写“××县(】市、:。区):支,库,”;在“科目—”栏填写“第422!8款计?划生育行政性收【费收入”其他—项目: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!家金库条例及—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!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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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十四条 《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!育行政?部门和受委》托,的乡(镇)人—。民,政府:或者街道《办事处要加强对【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管!理,建,立社会抚养》费,征收辅助帐簿凭“】一般缴款书”有关】联和河南省行—政事业性收费基金】专,。用票据?(社会?抚养费专《用)记帐联登记辅助!帐及时掌握征收【情况:保证征收《到位真正发》挥社会抚养费制【度调节生育行为的功!能
【 各级—人口和计《划生育、财》。政、:计,划(物?价):。、审计、监察等部】门应:当加:强对社?会抚养费征收—管理的监《督、检查保证—征收社会抚养费工】作健康、顺利的【进,行
! 第十五》条 : 当事?人所在单位或—。者,村,民委员会、城市居民!委员会应当依法【配合征收单位—做好社会抚养费【的征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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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十六条《 违反法律、【。。法规的规定》擅自增设与计划【生育:有关的收费项—目,或者:。。擅,自提:高、降?低社会抚养》费征收标准的—依照违反行政事业】性收费和罚没—。收,入收支两《条,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!。暂,行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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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《七条 ? ,截留、挪用》、贪污、私》。分,社会抚养费的—依照国务院社—会抚养费征收管【理,办法(?第357号令)【的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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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条 本办!。法自二〇〇三年七月!一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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