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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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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 【 为了保护进城务工!人员(?以下:简,称务:工人员)的合法【权益促进《经济发展和社会和】谐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劳动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,国劳动合《同法以及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结合—本,省实际制定本条【。例,
! 第二条 本条例!所称的进城务工人】员是指农村》劳动者到城》市务工的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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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 各》级人民政《。府和劳?动保障等有关—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按照公平对待【。、合理引导》、完善管理》、搞好服务的原则】建立务工人员权益保!护工作协《调机制和管理服务工!作经费?保障机制《切实保障务》工人员依法》享有:的,各项权?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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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四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将统筹城乡】就,业和促进农村劳动】力转移纳入国—民,经,。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!规划和年《度计划编《制城:市发展?规划、制《定公共政策、—建设公用设施—。等应当统筹考—虑务工人员对公共服!务,的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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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务工人《。。员就业所在地—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!管部门对《。在工作?中做出突出贡献【。的务工人员应当给】予表:彰奖励
! 第五条 】 务工人员有权【依法参加和组织工】会用人单位应—当依法保障务工【人员参?加工会的权利各级工!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!。维护:务,工人员的合法权益】并对用人《单位依法监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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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共青《团,、,妇联组织《应当:积极主动地维护【务工人员的合法【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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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六条 》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!法,律、法规和本条【例,规定建立和》完,善规章制度保障【务工人员的合法【权益:
【 : 务工?人员应?当,遵守法律、法—规的有关《规定和用人单位【依法制定的规章制】度自觉履行应尽的】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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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条 务—工人员户籍所在地】村民:委员会在组织换届选!举或者决定涉及【务工人员权益的【重大事务时应—当,保障务工人员充分行!使,民,主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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