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
》
:
? : 第?一条: :为了保护《进城务工人员(【以下简称务工人【员):的合:法权益促进》经济发展和社—会,和谐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劳动:法、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劳动》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!、法规结《合本: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! 第二》。条 本条例所称】的,进城务工人员是【。指农村劳《。动者到城《市务工的人》员
】 第三条 【 各级?人民:政府和劳动保障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!应,当按照公平对待、】合理引导、完善管理!、搞好服务的原【则,建立务工人员—权益保护《工作协调机制—和管理服务工作经】费保障机制切实【。保障务工人》员依法?享有的各项权利
】。
!第四条 县级【以上:人民政府应当将【统,筹城乡就《业和促?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纳!入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中长期规【划和:年,度,计划:编制城市发展—规划、制《定公共政策、建设公!用设施等应当统筹】考虑务工人》员对公共服务的需】要
—
? 务工人员就业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】其行政主管部门对在!工作中做出突—出,贡献:。的务工人员应当给予!表彰奖励
!
第—五条 务》工人员有《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!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!。保障务工人》员参加工会》的权利各级》工会应当按照有【关规定维护务工人】员,。的合法权益并对用】人单位依《法监:督
?
:
? , 共青团、—妇联组织应当积极】。主动地维《护务工人员的—合法权益
!
? 第六条 【用人单位应》当遵:守,法律、法规和本条】例规定建立和完【善规章制度保障务】工人员的合法—权益
—
务【工人员?应当遵守法律、【法规的?有关规?定和用?。。人单位依法制定【的,规章制度自觉履【。行应尽的《义务
?
】。 第七条 务【工人员户籍所在地】村民:委员会在组织换届】选举或者决》。定涉:。及务工人员权—益的重大事务时【。应当:保障务工人员—。充分行?使民:主权:利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