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:
:第五章 道路—运输:相关业务
—
,
!第二十五条 【。各级人民《政府应当将道路【。运输站(场)建【设纳入城乡发展总】体规划?交通主管部门应【当将道路运输站(场!)与公路《建设统一规划,同】步实施
—。
:
运输站(!场,),建成:后,:应当依法经有关【部门组织验收,【验收合格的方可向道!路运:。输管理机构提出经】营申请经许可开【业后:,不得改变》运输:站(场)用途和服务!功能
! 第二十六条】 旅客运输站【。(场:。)经:营者应当为客运【经营者合理安排【班次,公平对—待进:站客运?车辆,不《得拒绝经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】批,准的车辆进站(场)!营运,不得接纳未经!道路:运输管理《。机构批?准的车辆进站(场】)营:运
!。 , 客运经营者与【旅,客运输站(场)经营!者对客运班》车发班方式和发班】时间的安排》发生争议的,由当地!道路运输《管理机构协调,协调!不成的,予以裁定】。
! 第二十七条 道!路运输站(场)经营!者应当对《出站的车辆》进行安全检》查,禁止无》证经营车《辆和有安《全隐患的车辆进站】从,事经营活动禁止【超限超载车辆和【安全:运行技?术条件不符合规【定的车辆出站
!
》 二级以上旅客运!输站应当配》置,并,使用行包安全检查】设备
》
》 第二十八条【。 从事《货物运输信息服【务、货运《代理、联运服务的经!营者应当具备国家规!定的:经营条件,并将受理!。的运输?业务交由具》有相应经营》资格的运输经营者】承运
?
【 从事《货物运输信息—服务的?经营者应当》向服务?对象:提供准?确的信息《,对因信息误差而】。造成的车辆空驶、】。货物延?滞运输等经济损失】,按照约定承担【。赔偿责任《
! 第二十九条 【 搬运装《。卸经营者应当—。按照搬运装卸操作规!程进:行作业从事》危险货物、大型【物件:等特种、专项货物搬!运装:卸作业?的,应当使用专【用搬运装卸工—具和防护设备
】
— 第三十》条 从事》仓储理货的经营者应!当,按照货物的》性质、保管条件【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!类存放,保证货物完!好无损
《。
】 第三十一条 】。汽车:租赁:。经营者应当与—。承租人签订汽车租】赁合同,必须—保证车辆技术状况】良好、证件齐—全
?
:
承租】人租赁汽《。车从事道路》运输经营活动—的,应当依法—取,得道路?运输经营许》可
:
,
》 第《三十二条 机【动车:驾驶员培训经—营,者应当在经营场【所的醒目位》置公示其经营类别】、培训?范围、收费项—目、收费标准—等,使用符合规定条!件的教练车,按【照,国务院交通主管【部门规定的教—学大纲和培训教材】进,行培训,按规定做】好培训记录,建立学!员,档案,并向结—业考核?合,格的学员颁发全【国统一式《样的:机动车驾驶培训【结业证书
】
》 用于?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】。的教练车辆,—应当在车体外—部适当位置喷印经】营者单位名称、监】督,电话,悬挂》。。教练车牌,》安装并使用学时记录!仪
:
【。 第三十三条【 机动车》维修经营者应当按】照国家规定》和有关技术》规范对?机动车进《行维:修,保证《维修质量,按照【核定的类《。别挂牌经营,并公布!维修收费项目—及标准不《得承修报废车辆【,不得使用假冒伪劣!配件维修车辆,不】得利:用配件改装、拼装】车辆,不得擅自改】。变车辆外廓》尺寸及技术参数
!
【 机动车维修—经营者应当向—托修方交付维修【结算清单,不得虚报!作业项目
》
【。 第?三十四条 —机动车综合性—能检测经营者应【当根据国家标准和行!业标准?。。进行检测《,保证检测结果准】确,:并对检测结果承担】法律责任《
】 , 机动车综合性能】检测经营者应—当公:布收费项目》和,标准,按照价格主管!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!,,并建立机动车检【。测档案
》